哦,我们为何克制自己的肉体,时间是那样漫长,那样的久远?
——约翰·邓恩
农业社会的作息时间
“上帝保佑您,快走吧!”
这是一位在中国的传教士所下的逐客令,因为他经常面对一些像这样的来访者:对信教并无兴趣,却滔滔不绝,不知疲倦,说个不停,问个不休,意识不到时间的流逝,却整天整天地来他那里耗着。依我们的猜测,去他那里耗着的人,要么是无业游民,要么是有闲阶级、纨绔子弟,间或说不定也去一些有点好奇心的农民。而这些有时间去那里耗着的农民,如果他的品德是勤劳吃苦的话,那么他一定处在难得的短暂的农闲期间。
农闲,是大多数中国人甚至包括非农业人口,对时间的一种认定方式。这种认定方式,虽然从阶段性来看较为准确,但对于时间的界定却是模糊的。在古代的农业社会,作物的生长周期决定着农民的生活规律,也就是说从耕作周期的开始到结束称为一个“农年”,而这个“农年”之后尚有些时间因气候或其他地理条件限制,不能做野外耕作的事,就被称之为农闲。而“农年”完结之时也因各地地理气候及其他风俗,而并不相同,而且就是同一地今年“农年”的完结也与去年并不完全重叠。因此“农闲”并不是一个绝对准确的时间概念。因为室内所做的事如编织家用品等都不是农活,而有编织的活也不是无限度的,这就说明对于辛劳的民众来说,确有农闲可言。除非集市兴起,可以拿去以物易物,或者直接换钱。这样就使得农民的农闲时间缩短,但是商业社会的兴起,直接导致的社会分工,将会使人们通过从事自己的劳动而获得非自己劳动的产品,满足自己日益多样的需要,从而既可以使人们拥有比此前更多的闲暇,又因而使生活变得更有质量。
从鳖灵开始,玉垒山一带的水势得以整治,成都平原的水灾得以大大缓减,而蜀守李冰率众修成举世闻名的都江堰,使得整个成都平原成为灌溉农业的典范。经过逐步的发展,成都成为水旱从人、沃野千里的天府之国。水旱从人,对于靠天吃饭的农民来说,简直就是梦中的理想,但对成都平原地区的农民来说,却是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灌溉农业的最大特点便是适宜于水稻的种植。法国年鉴学派史学巨擘布罗代尔认为,水稻最初种植,在公元前2000多年前,经海道和陆路被介绍到中国(但民食政策史研究专家冯柳堂认为,中国自古就有水稻,见冯著《中国历代民食政策史》,对此我不能同意)。“随着水稻的推广,中国生活的重点完全颠倒了过来:新兴的南方代替了历史悠久的北方”,而接受稻谷种植“是获得文明证书的一个方式”。
我认为布罗代尔的推断是有道理的,因为水稻的产量可以养活更多的人,所以秦灭巴蜀徙万户到成都,并没使成都感到养活人的压力,尽管当时成都的水稻种植的单产量并不高。但便利的灌溉,以及来自石质地区的水,含沙量较小,有利于水稻的生长,确是个无可否认的事实。而便利的灌溉,使得成都地区的水稻种植所需劳动力和劳动日,明显低于其他那些水利灌溉不甚便利的地区,加之土质肥沃,使得水稻单产量也较高。以相对较少的劳动力和劳动日获得较高的收益,这就使得闲暇较多,便于剩余劳动力转向工商业经营。而工商业的经营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改变农业社会里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使人们通过商品交换而进行频繁的交往。
诚然,在古代社会,农民对时间的支配并不是我们现代人所想象的那般自由。不只是统治者不可能使农民轻而易举地获得其所需的物质,或者自由地迁徙;另外由于获取个人所需物质的大部分来源,或者是作为佃农依附于地主而租地耕种,大多仰赖于小农耕作,或者偶尔的集市交换,在最原始的意义上互通有无。也就是说,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中国漫长的农业社会里极有市场,表明农业在中国有不可替代的地位,正如学者许倬云所说:“中国人好像一旦踏上了农业路,就再也没有背离过。进步和变革时有发生,但是农业在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中始终保持着至高无上的地位。”(《汉代农业:早期中国农业经济的形成》)这种至高无上的地位,在成都也不例外。
尽管农业如此重要,但有关农民每日花在耕作上的时间,包括官员们在农业社会里为管理地方事务所需的工作与休息的时间,我们史书记载的却是少之又少。这与我们的历史记载中没有真正的个体关怀有涉,因为在他们看来,辛勤劳作是如此值得提倡,以至于可以忽略作为工作之一部分的休息。加之史家历来认为这种记载琐碎而不具备其可资利用的价值,与那些风云际会的大人物、大场面相比,实在无足轻重,因此要写出活中国包括活成都的历史,其困难之大,便不难想象。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一点使人振奋的根据都找不到。一方面,整个社会的时间安排都是围绕着农业而制定的,比如拿今日来看并不算精确的二十四节气,靠二十四节气的周而复始,配以天干地支来达成人们在时间观念上的循环往复。这和西方公历年向前行进的时间观念透露出来的哲学观念有着质的差别。另一方面,每年立春的前一天,地方官员要象征性赶一下耕牛,以告示漫长的冬天的结束,以及新一个务农季节的到来。而皇帝也会选择春季里一个美好的日子,象征性地亲耕,以显示农耕的重要性,便于给万民垂范。同时提示人们“耕之本,在于趣时”(《氾胜之书》)。而在成都,如每年都江堰的放水节,是对成都农业影响至为重要的节日,因此每年清明的放水节堪称盛况空前。这也就是说,农业社会的劳动和休息时间,有很强的官方和民俗意义。一般说来,古代农业社会中的成都,围绕着成都城而生活的乡下人,都是起早贪黑地在地里劳动,而在夜晚,如果消费得起灯油的话,妇女们一般会纺纱和织布中度过。
而在实行集体农业的区域,或者是地主大规模雇佣而非租赁给佃户种植的地方,宋元时期的四川包括成都地区,多用“农鼓”和“漏壶”来计量劳动和休息的时间。元代农学家王祯曾在《农书》里说:“薅田有鼓,自入蜀见之。始则集其来,既来则节其作,既作则防其笑语而妨务也。其声促烈清壮,有缓急抑扬而无律吕,朝暮曾不绝响。”诗人苏轼对此亦有较为详细的记载,作为蜀人,他的记载更含有亲历的成分,其家乡风俗“岁二月农事始作,上月初吉谷稚而草壮,耘者毕出,数十百人为曹。立表下漏鸣鼓以致众。择其徒为众所畏信者二人,一人掌鼓,一人掌漏,进退作止,惟二人之听。鼓之而不至,至而不力,皆有罚。量田计功,终事而会之。田多而丁少,则出钱以偿众。”(《东坡集》卷三十二)这一指示时间的习俗最适合集体劳动时使用,利于劳动中加快速度而不觉疲累,故在包产到户前的广大四川农村地区仍有保留,我也有亲身体会。
如果白天的时间,对农业社会的人们来讲,多半是劳作(不管是辛勤还是懒散)的话,那么人们对它的享用还有相对的公平。而夜晚对于人们来说是并不公平的,除了有能力烧桐油、菜油、煤油之类来照明的家庭,能够享受夜晚的些微生机外,其他的人只能沉入茫茫黑夜之中,变成单调枯燥的上床休息,即便他们并不想马上就休息,但黑夜逼迫他们只能做出这个唯一的动作。当然另有一些家庭手工业者,点上桐油并不是为了享受夜晚的静谧与闲暇,而是为了在白天的劳作之外,继续找一种利用夜晚进行继续劳动以补贴家用的方式,而妇女们通常是在手摇纺车的嗡嗡声中,度过漫长的夜晚的。在一些特定时段,妇女们的劳动强度加大,“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汉书》)。也就是说一到冬天,农村妇女就聚集在一起日夜纺绩苎麻,一个月要做相当于四十五天的工作,一天等于一天半,这就是夜晚纯粹给搭上了,没有什么休息时间,可见其劳动强度之大。而一个妇女每天所纺的精细麻纱仅一二钱,如像马王堆那块约二十三升的苎麻布,需要花费一两年的时间,由此不难想见苎麻布在彼时的金贵。四川蜀郡的麻布在西汉时就已经是四川的名产,《盐铁论·本议篇》就曾将“蜀汉之布”与“齐陶之缣”对举。不难想象成都地区的妇女在漫长的冬夜之辛苦程度。
当然就前述内容来看,这些织锦的大抵都带有奴仆性质,奴仆的劳动时始终是最为特殊的,自由民与他们的劳动和作息时间有不少的区别。但在农业社会里,随着土地的高度垄断,奴仆在地主庄园中给其耕种,以获衣食的事也不在少数,手工业的发达,官方的作坊和手工业主的作坊,同样需要雇佣一大批劳动力,以从事各种不同的工序之工作,因此这样的人也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的劳动和作息时间的研究不可忽视。唐代诗人王建对此有一首《织锦曲》痛彻地描写了成都织锦工人繁重的劳动,其中虽然告诉我们劳动与作息的具体时间,剔除诗人的部分夸张外,我们亦可隐约地做些推算:
大女身为织锦户,名在县家供进簿。长头起样呈作官,闻道官家中苦难。回花侧叶与人别,唯恐秋天丝线干。红缕葳蕤紫茸软,蝶飞参差花宛转。一梭声尽重一梭,玉腕不停罗袖卷。窗中夜久睡髻偏,横钗欲堕垂著肩。合衣卧时参没后,停灯起在鸡鸣前。一匹千金亦不卖,限日未成官里怪。锦江水涸贡转多,宫中尽著单丝罗。莫言山积无尽日,百尺高楼一曲歌。
从大的时间方面来看,被勒逼为官府织锦的女工,不得不按照工头亦即“长头”的旨意,冬天不停地织单丝罗,夏天辛勤地为宫廷织锦。从小的时间来看,锦工每天要工作到深夜,倦了只有斜靠在机台上休息片刻,发髻弄偏了,束发的钗快掉到肩上,顾不上收拾,仍要不停地织梭。而且最终是“限日未成官里怪”,这就说明赶时间,在织锦户来讲,是家常便饭。宋代成都的地方官向匠户摊派织锦任务,限期完成,织工不得不连夜加班赶造,以至于弄得“燃膏继晷,幼妪竭作”的悲惨景象。
也许按我们寻常的逻辑揣度,这种焚膏继晷、夜以继日而辛勤劳作的生活,确是尽早结束得好。但我们也实在找不出一种替他们另谋生活的方法,因此对于官府禁止夜火,而不让织户点烛的做法,也会像织布一样怒火填膺,在这里工作是重要的,休息变成了一个他人的动词。《九灵山房集》中有一首控诉“火禁”的诗,可以拿来一读:“成都妇,何太苦,官家火禁猛如虎;夜长不得秉机杼。就中小姊最堪怜,箔蚕已老雪团团;欲缫新茧为匹帛,有烛当窗不敢燃。”这是元朝的官吏对民间丝织业的禁压。如是观之,农业社会的夜晚肯定比工业社会,当然更比现代的信息社会要漫长。这种漫长并不只是物理时间作用的结果,同时也是心理时间附属作用其上的显现,而对织工来讲,漫长的夜晚便是漫长的折磨,漫长的劳役给人永无天日之感。
如在漫漫长夜不得劳动,那么他们又怎样生活?因而无论是休息还是工作,漫长的夜晚对农业社会中的人们都是一种折磨。固然,在电灯发明之前,官方曾在某些要道口用灯笼设天灯,以便路人,同时也给整个都比较黑暗的夜晚一点亮光,故而与上南大街北口接壤的就有天灯巷作为街名。就掌握的资料而言,南接红石柱横街东口,北至中东大街东口的义学巷,因清代有人在此兴义学而得名,同时这巷东尚有竖指禅院,有庵名竖指庵,此处有天灯通夜照明。
而电灯的发明是对夜晚时间观念的一个巨大挑战,是对人们潜在能量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释放,也是工业社会不同于农业社会最为显著的标志。因为明亮如昼的夜晚——同时可以自行控制开关,增加一种选择余地,白昼黑夜仿佛就掌握在自己手中——人们游乐享受,是很容易不知东方之既白的,那种只能没入黑夜的单调枯燥苦挨时间的方式,其人生质量自然是不能与之比肩的。
当然,成都人既爱玩耍,又生性奢靡,那么夜晚必不能久困他们,尤其是唐宋两代成都经济文化的急速繁荣发展之后,在一些重要的场所,人流出没较多的地方,官家设立了灯笼用以照明(清末有电灯之前为马灯、油壶照明),似乎在财政拨款中设立了膏火费一项。或者鼓励商人们联合起来自行解决照明问题,以便在该地搞经营,进行交品交易,终成夜市。
《成都志》中载有关于夜市的古诗:“锦江夜市连三鼓,石室书斋彻五更。”(转引自祝穆《方舆胜览》)祝穆是宋人,其所载的《成都志》夜市的情况,应早于宋代,证明唐代成都即有夜市存在。当然到了宋代后就更为普及。田况有《七月六日晚登大慈寺阁观夜市》诗作记载彼时夜市情景,两位在成都生活过的诗人,范成大和陆游亦对此有记载,前者说:“东郭风喧三鼓市,西城石汹二江涛”(《石涌居士诗集·前堂观月》),后者有:“明河七夕后,倦马五门前。小市灯初闹,高楼鼓已传。”(《剑南诗稿·七月八日马上作》)而《岁华纪丽谱》也记载:“七月七日,晚宴大慈寺设厅,暮登寺门楼,观锦江夜市”。这就说明,有案可稽的成都夜市,有锦江一带、大慈寺、五门亦即得贤门附近,而且一般说来,这些夜市大多要交易到三更时分。
像大慈寺的夜市,既有官方的倡导,又有民俗的吸引,商品交易固然旺盛,商人们还是极其辛劳的。但官员们不大相同了,他们在七夕(或者如田况在七月六日)这晚登楼赏月,用公款大宴宾客,确实糜靡费不少,“其(师)[帅]府监司,七夕率皆登临宴饮,无复忌惮,吏民聚观,不可以训。”(《宋会要辑稿·刑法》)因而宋朝统治者曾下令禁止,但并不奏效,因为在官吏荒唐的宴饮中,这种夜市确实有其民众和商业基础。在农业社会里,这实在是难得对付漫漫长夜的一种良策,爱玩的成都人哪能让其轻易废掉呢?及至清末,成都夜市更盛,近人徐心余在《蜀游闻见录》里说:“虽无大宗交易,而每夜银钱出入,尚有千余金。”可见夜市对成都人的生活影响日渐扩大。
可以肯定地说,成都周边地区由于地理气候诸多条件的优越,加之灌溉农业的发达与完善,人们花在同样单位的农作物所需要的时间和劳动强度要比其他恶劣地区少得多、小得多。加之成都地区通往外省的交通条件历来不是十分便利,而彼时简单的交换、贩卖等小型流通商业,又不足以使农田作物及其产量的改进成为具有内在动力的必然。换言之,无论是成都城内还是其周边地区,由于上述诸多因素,人们余裕时间相对较多,这必然诱发出人本能上的娱乐戏耍的本性,再者农副产品的丰富,必然带来酿酒及其相应的吃喝玩乐的盛行。因此在中国很多地区还尚待开发的时候,班固已在《汉书》里对与成都相连的广汉郡的人情风俗做了描述,而此地与成都是如此之近,两地几乎没有什么差别,因此用广汉的资料作为对成都的分析,也是有相当的适用性的。从地理物产上看是“土地肥美,有江水沃野,山林竹木蔬食果实之饶”,如此好的条件,民众自然是不知凶年饥荒为何物,即所谓“民食稻鱼,亡凶年忧”,其个性中便少有愁苦之色,这甚至成了一种习惯,“俗不愁苦”。如果我们在一定条件下同意人是环境的动物的话,那么这些人的言行轻率(“轻易”)、贪图享乐(“淫泆”)、体格矮小而生性懦弱(“柔弱”)、心胸不够宽广且容易自足(“褊厄”)等等,便不会显得那么突兀。
也就是说,成都这样的地理气候条件所造就的与其他地方作息时间上的差异(尽管在农业社会的总体差异不会像今天这么大),固然有经济学的意义,如通过对某人或某些相近的群体的工作和娱乐比例分析,来判定其给予社会和向社会索取的一个指数,同时还可以运用福利(Welfare)等于薪金(Wage)除以工作(Work)的公式来分析其在社会中的位置及其生活质量。但是另一方面,这也铸就了成都人的性格及其相应的文化风尚。其时间上的余裕所带来的商业性和民俗性节日及其他游玩时间的增多,无疑对成都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今日成都人——尽管多半是因为明末清初的战乱而从外地迁入成都的人的后裔,而非此前之“土著”——与班固所描述的彼时之成都人的性格风俗没有多大区别,由此不难看见,环境所带来的诸如民情风俗甚至包括作息时间与他处的异同,其影响不可谓不巨。
游乐与工作
我们现今常批评成都人工作像玩乐,玩乐就是工作,将两者混淆在一起。其实这并非今日成都人的“独创”,追流溯源,实在有其来由。成都人的闲适是很有名气的——比如说成都人平均的起床时间可能是全国最晚的,街巷中步行的速度是最慢的,茶馆的营业时间可能是最长的——这种名气从古代即已传开。这里蕴含一个相当简单的道理,就像饱暖思淫欲一样,物产的丰饶,生活的相对稳定,必然给该地的人民个性、民俗风情诸多方面带来极深的影响。
历史上,唐宋两代是成都最为兴盛的时代,繁荣的经济和丰富的文化,最能见出许多与今日成都相同的遗脉。宋代佚名所著的《岁华纪丽谱》(一般认为本书系元人费著所著,但我赞同谢元鲁的考证)一书开篇辟首即断言:“成都游赏之盛,甲于西蜀,盖地大物繁而俗好娱乐。”换言之,西蜀大地都有游赏之俗,而成都为最,游赏在成都有着相当的物质和群众基础——地大物繁和俗好游乐两者缺一不可,只有其中任何一点都不可能形成大规模的游赏盛况。北宋吕陶说:“夫蜀之四隅,绵亘数千里,土腴物衍,资货以蕃,财利贡赋率四海三之一,县官指为外府。”(《净德集·成都新建备武堂记》)由此不难看出,不特是成都,就是成都周边地区,亦是非比寻常的富庶,同时也就形成了一个以成都为中心的物质与文化的繁盛地区。更为关键的是,“既富且庶,役寡赋轻”,因此“古为奥区,今犹壮观”。于是“俗尚游乐,家多宴乐”,这就是宋人刘锡在《至道圣德颂》里所描述的成都景象。以至于清代学者纪晓岚得出一个颇富总结性的结论:“成都至唐代号为繁庶,甲于西南。其时为之帅者,大抵以宰臣出镇,富贵悠闲,岁时燕集,寝相沿习。……其侈丽繁华,虽不可训,而民物殷阜,歌咏风流,亦往往传为佳话。”(《四库全书总目》卷七十《岁华纪丽谱》提要)
纪晓岚总算还解风情,虽然也要说“侈丽繁华,虽不可训”之类冠冕堂皇的官僚废话,但他终究要说“歌咏风流”“往往传为佳话”这样的文人评语。而且他更看到了一个显著的事实,那就是在唐宋两代,因成都为富庶之地,出掌成都的人多是政坛上的重臣,可见成都之重要。当然作为形成成都风俗民情的要件之一便是这些执掌成都权柄的人,有着“富贵悠闲,岁时燕集,寝相沿袭”的心态和做派。此种榜样之作用,其力量真可谓无穷,我们不妨以一个事实从侧面切入。
大抵在1056年8月,朝中重臣听说仁宗皇帝要用一位本来就喜欢游乐的著名文人——宋祁去执掌成都的权柄,反对的人非常多,其中尤其宰相反对最为猛烈。宰相的理由是:“蜀风奢侈,祁喜游宴,恐非所宜。”意思是说,宋祁的个性有太多与成都相合的地方,去了将把成都人民“教坏”,自然这里面含着成都的繁盛对宋祁的“软化”。但是仁宗皇帝不信这套,似乎相信宋祁是特殊材料做成的。最终,当然还是宰相反对得有理,宋祁在成都奢侈过度,过着神仙的日子,其举动闻名于朝廷,因而数次受到台谏的攻击。像宋祁这样在成都奢侈过度,自然不足为怪,成都有其奢侈的物质基础,而他本人又有奢靡的爱好,在成都当然是如鱼得水。不过由于他经常受到攻击,因此两年零两个月(1056年8月至1058年10月)后便被调走。古代当官走的是开科取士的道路,因此凡是当官的都能写几句诗,尤其是诗歌写作还被作为考题的时候,就更是如此。不用说,宋祁自然一边做官,一边吟诗作赋,面对成都这样的美景及繁盛之地,更是不能无诗以记。当然他的诗中在他看来最为切要的无非是:“此时全盛超西汉,还有渊云抒颂无?”(《成都》)物质和文化上的繁华超过西汉已经很多,怕的是没有扬雄、王褒这样的“歌德”高手来给盛世唱赞歌。此中已然透露了宋祁喜粉饰、重游乐、好燕集的本性,看来别人说他来成都“恐非所宜”,也并不全是诬枉之辞。
无论是到成都当知州还是当督抚,喜欢游乐燕集的,宋祁既不空前也不绝后。薛奎就曾因喜好春游,作了十章诗歌《何处春游好》来赞美成都的春天之繁丽之生机勃勃,因而自号为“薛春游”,像这样不避贪玩之名声的地方行政长官在其他城市是相对较少的。这个薛奎,有意思得很,最擅长入乡随俗,在某处当官或者在某个职位上当官,他因表现而获得的绰号是不相同的,其表现似乎判若两人。比如他在开封府的时候,以严格治理开封诸事著称,即所谓“权知开封府,为政严敏,击断无所贷”(《宋史·薛奎传》),因而人称“薛出油”。一个人在不同地方当官,所用的方法竟然截然相反,不能只武断地说薛奎善变,这也是时势地理、人情物理相去甚大之必然。成都之好游乐燕集,不只是一个民俗风情的问题,所谓“违之则人情不安”。薛奎或许非常用心地研究了这点,当然也可以从旁验证成都对一个人潜在欲望的激发与改变。
事实上,成都如果不遭逢大的天灾人祸,繁荣是有先天基础的。如有宋一代,成都发生大的水灾共七次(996年、977年、1135年、1137年、1172年、1217年、1233年),亦偶有地震,间或有农民起义,这些都对成都的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有着一定的负面作用。但有宋一代,整个成都的繁华是不争的事实。进而言之,即便是面对一片废墟,成都的复建能力也是极强的,这可以在清朝前期的成都重建与开发中得到印证。这其中原因固多,但地理气候之类的自然条件不可低估,譬如土壤肥沃、耕作技术高、水旱从人(在一定程度上而言)、灌溉农业比较发达等,同时还有虽经毁损而并不曾完全断绝的文化遗风,这些都是成都得以近三千年不迁址且繁荣不衰的内在因由和基本动力。
有这样的物质和文化基底,在繁荣的唐宋两代多几个像宋祁这样“号召”士大夫和民众——自然是有一定物质资本的民众,厨烟不继是断不会去游乐的,当然这种人在成都相对其他地区较少——游玩燕集的人,也是并不奇怪的,尽管也有不少的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其实宋祁好燕集游乐的生活方式,只不过是承袭了他的成都前任的作风而已。如在1026年至1028年、1048年至1050年分别执柄成都的薛奎、田况,便可算是带头“号召”成都人民群众游玩的高手,尽管他们也并非开创游玩风气之先河的人。
当然,我们不能具体找出一个倡导游乐风气的长官,来作为此种风气的“发明者”,以便给他奖赏。据《岁华纪丽谱》里记载:“凡太守岁时宴集,骑从杂沓,车服鲜华,倡优鼓吹,出入拥导,四方奇技,幻怪百变,序进于前,以从民乐。岁率有期,谓之故事。”可见在田况、薛奎、宋祁们之前,游玩宴集已形成了一种风气,定期定程序,已经“谓之故事”。而且我们知道,太守是秦代至隋朝的官,后来已废。因为作为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太守所执掌的“郡”不再作为地方行政区,所以太守已然不再是正式官名之称呼,只不过是习惯上作地方府和州级行政区最高长官的另一种称呼。如果我们尊重历史事实,隋代以后便没了太守之类的正式官职,那么上述记载就表明,成都游乐风气已久,至少可远推至隋代以前,而且有一地最高行政长官带头“号召”游玩,可以反证班固《汉书》里对彼时成都地区人的习性的描述与评价。倘使上述记载并不是对彼时成都最高行政长官的称呼,而是对唐代以后执掌成都权柄的行政长官的习惯性称呼,那么至少也证明是“第一把手”在“号召”大家游玩这一事实。而这一点对于我们这个道德(当然大部分是伪道德)至上的国度不啻是一种挑战,因为从农业社会的角度看,我们强调的是官员象征性的春耕季节赶一下牛,在春季放水灌溉农田的时候放一下水,在久旱的年份带着一地的大小官员祈一下雨。
我们似乎可以顺理成章地得出一个结论:唐宋两代执掌成都权柄的官员在冒天下之大不韪,与传统的官员形象作对。事实远非如此简单。前述的“以从民乐,岁率有期,谓之故事”,并非全是虚假之托词。“以从民乐”,是因为成都不少的民众尤其是士绅阶层衣食相对较为无忧,有喜好游乐玩耍的习惯,“以从民乐”就不只是入乡随俗的问题,就是从现代意义上讲,法律中的自然法也是由此而来的,也是真正的法律得以本土化的基础。这说明“以从民乐”除了掩饰统治者自己骄奢淫侈的目的外,确有相当的“民意”基础,不能不给予应有的尊重,自然我们不能拔高古人,说他们达到了这样认识事物的高度。如此一来,行政长官的“号召”就与成都人古来即贪玩好乐的禀性结合了起来。“岁率有期”,说明成都人的游玩和成都行政长官的“号召”既有不违农时之处,又有利用闲暇游玩的意识,其游玩的时间相对较为固定,就形成了类同一定时间的“节日”。从正月元日至冬至日,成都衣食无忧的人“节日”不断,有的是地方行政长官倡导,有的是百姓自发而成。总之,众多的人参与,从而形成的游乐宴饮之风以至终年不绝。
城市随着自身的扩大,人口的增加,功能也就越来越多,人们需求的多样,包括在数量和质量上的激增,势必需要城市的功能越来越完善。人们更多的需要刺激了商业的发展,商业的发展也刺激了人们更多的需求,同时使农业生产与商业的发展愈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样就形成了商业发展与农业生产的互动。如此一来,就使得成都地区的广大农民和小手工业者,通过这种“岁率有期”的游乐活动,更好地利用农闲来进行这种生产和交易相结合的活动。不仅将自己生产的剩余产品贩卖出去,换回自己所需的物品,更重要的是从游玩与商业交易勾连在一起的活动中,获得了比农业生产中更大的利益。因而我们才在每年不停的娱乐活动中,尤其是每年正月元日到四月十九日浣花夫人诞日的游乐中,看到了关于蚕市、药市等大型商业性买卖活动。
在蚕市、药市、花会其间,除了养蚕人卖蚕,医人鬻艾,道人卖符,花农销花,官府卖酒(宋代实行酒类专卖),还可以方便农民们来买农具。可以说这样由官方“号召”或者民间组织官方相助的商业性游乐活动,似乎有点类似今日之“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各种“某某节”,只不过彼时是游乐甚于商业,不存在过于明显的经济目的,游乐的气氛自然还非常强烈,文化意味比今日浓厚得多。可见宋代的蚕市、药市的游乐活动,内含有大规模的商业交易活动,对成都文化与经济的繁盛是必不可少的。
强调游乐活动对成都的必要性,并非出自田况、薛奎、宋祁这样喜欢游乐、随时燕集的官员之手,而是史称为政简易,以一琴一鹤自随,匹马入蜀,两次执掌成都的赵抃在《成都古今记》里所阐述的。由于王安石颁行市易法,让官府出本向商人贷款,并根据市场情况向商人收购或出售货物,以此控制商业贸易;与此同时又实行酒类官府专卖,因此“方游观时,人情惧然,减常岁之半”。这样就使得各种收入减少,而彼时宴会和赠送过往官员的费用在成都地区又无度增加,反而造成了成都发展的萎缩。所以赵抃指出:“譬之巨人以狭衾寝,覆趾则露肩,拥左则阙右,甚可笑也。今盘馔比旧从省,乐、优之给亦复过杀,设遂废之,则非天子所以付畀一隅、惠保远人之意。而小民之鬻肴果者,旦营暮供,藉以为养,此游宴之不可废也。”(转引自《岁华纪丽谱》)这就像明代地理学家王士性在论述杭州西湖作为旅游胜地时所说的一样:“游观虽非朴俗,然西湖业已为游地,则细民所藉为利,日不止千金,有司时禁之,固以易俗,但渔者、舟者、戏者、市者、酤者咸失其本业,反不便于此辈也。”(《王士性地理书三种·广志绎》)
设若我们排除赵抃与王安石政见不合的因素,那么两次执掌成都的经历,表明赵抃对成都如何保持繁荣与发展是有足够清醒的认识的。他从两面论述了成都带商业性的节日游乐之不可废:一方面他从地方官的角度入手,认为天子交给臣下执掌一方,要保持稳定,“惠保远人”,但要注到前两点,经济的发展与繁荣无疑是极其重要的。另一方面他又从细民百姓的角度着眼,说他们从早到晚,经营果品肴馔,供游人食用,以此养家活口。并不十分喜好游乐的赵抃于是得出“游乐之不可废”的结论,实在是让人深思的。这说明田况、薛奎、宋祁诸人之提倡游乐,虽然不无造成佚乐浮薄之嫌,但在客观上是对促进经济与文化的繁盛起着一定作用的。
更为重要的是,赵抃的言说中还包含着一些朴素的消费刺激生产的思想,其实这也切中了成都城市发展脉络之一端,也从某种意义上暗示了成都今日仍是以消费为主的城市经济格局。譬如“今盘馔比旧从省,乐、优之给亦复过杀”,则不能“惠保远人”,便是这种思想的体现。因此凡是掌管成都的人,固然要依照成都的人情,即成都人的民俗习惯,更应该顺着成都的物理,即自然条件及其气候物产,来管理成都,才可能使成都获得真正的繁荣。这应是农业社会治理成都的不二法门,因为成都交通不便,所谓群山四蔽,物产丰饶,地狭人多,具有强烈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特征。在此种自闭的经济形势下,人们不可能将剩余物品大规模地投入手工业和商业之中,也不可能将自己更多的投入花费在购置土地上(后蜀节度使田钦全在成都占地一万亩,像这样大规模的侵占,在前后蜀当然很多。但他们不是买卖的结果,而是权力侵占土地的结果,不能用来作为支撑在土地上投入更多花费的观点)。
在这等情况下,就只能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成都地区自己周边人群的消费),因而《宋史·地理志》中谈及成都:“地狭而腴,民勤耕作,无寸土之旷,岁三四收。其所获多为遨游之费,踏青、药市之集尤盛焉,动至连月。”换言之,人们辛勤劳作的累积,肥沃土地的赐予,只有自己想些办法来消耗掉,那么吃喝玩乐便是一种最好的方式,因此成都人尚奢好玩就不只是成都人的过错了,也有自然条件的促成。因此韩琦在给张詠写的神道碑里就曾说:“蜀风尚侈,好遨乐。公从其俗,凡一岁之内,游观之所与夫饮馔之品,皆着为常法,后人谨而从之则治,违之而人情不安。”(《安阳集》)韩琦所说的正是赵抃在《成都古今记》里告诉到成都为官者的技巧。这也是古代农业社会对于自然条件过分倚重的必然结果,一个城市的发展十分依靠自己所处的地理位置,受制于这个“天”就是必然的。
成都人这种在外地人看来,对“过剩”产品不健康的、不正当的、华而不实的使用方式,是可耻的、不能容忍的,也在中国几乎所有的书籍中遭到一致的谴责。除开我们的消费传统中对寅吃卯粮的方式不分青红皂白的否定外,的确还在于整个社会有一个尚俭的道德传统,从而形成了整个民族对奢靡之风排拒的集体无意识。我们固然不必完全同意马塞尔·莫尔离经叛道的说法,“推动社会迅速发展的力量并非来自生产:奢侈风尚才是伟大的动力”(转引自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我们要说,成都并没有忠实地履行他这一论断,但在农业社会,没有扩大再生产规模的机会,“过剩”产品出川的运输成本又较昂贵——交子的发明有多半源出于此,但交子又产生了新的问题,以后我们会谈到——成都人的选择余地就非常狭小,奢侈成了他们唯一的机会成本。而这成本的风险就必然加大,进而影响到个人生活品质,以及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成都人好游玩并不证明成都人的生活就不辛苦,苏轼就曾在《和子由蚕市》诗中写道:“蜀人衣食常苦艰,蜀人游乐不知还。千人耕种万人食,一年辛苦一春闲。闲时尚以蚕为市,共忘辛苦逐欣欢。去年霜降斫秋荻,今年箔积如连山。破瓢为轮土为釜,争买不啻金与纨。”苏轼这首诗的描写对象宽泛为四川人,在一定程度上自然也适用于成都人。作为一般民众来说,苏轼所描写的生活才是他们真实生活,即所谓“一年辛苦一春闲”,而且“闲时尚以蚕为市”,他们工作的辛劳程度可想而知。这至少表明,历史是经官方和史家淘汰过的,因此成都人爱游玩及奢靡之风被一代一代的好事者放大,在众多文献中反复记载,而那些艰辛的劳作细节反而湮没不彰了。这实在是历史的宿命与无奈。
但苏轼的诗却在无意中透露了,一个成都人尤其是从事商业工作的成都人,工作与游玩的秘密,即在一定的时间内,工作与游玩是很难分清彼此的。这就在一定程度模糊了成都人在农业社会的作息时间——作息在我们看来,并不完全指白天工作晚上睡觉,还包括工作与休息是如何处理的这种观念——使我们想遽然分清工作与游玩的具体时间界限的企图变得徒劳,就像现今社会中的作息钟点对许多成都人并不起多大约束作用一样。
诗词中的成都市场
市场的形成固然是因商业的勃兴,货物交易的必要而发展起来的。现存的成都街道,大约还有七八十条能见出过去作为市场之所在,进行买卖的痕迹,譬如珠市街、锣锅巷、八宝街、白丝街、银丝街、烟袋巷之类均是以市场或者作坊来命名的。倘若成都的市场形成仅限于此,那么其独特性便无法显现,因为其他诸多城市的市场形成,也与此大同小异,并无什么值得特别表彰的必要。但成都之不同,正在于它市场之形成,与成都农业发达后所形成的工商业发展有关,更重要的是与成都人爱游玩,喜宴集,包括人们利用农闲将商业与游乐一同付诸实施的特殊做法有关。
一般说来,综合性市场比专业性市场发育要早,因为综合性的市场内要分若干的行,而专业市场是由市内的行独立分裂出来,专门组成专卖一种商品或主要卖一种商品而形成的。成都在后蜀时期便有米市、炭市这样的专业市场,而炭市还曾被王建拿来处决犯人。当然,像这样的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不独成都有,全国其他发育较早的城市都会形成这样的市场,这是经济发展之必然。
但成都比较不同的是,有一些季节性的特殊市场如卖花果、蚕器的蚕市,卖香、药的药市,卖器用的七宝市,其他尚有扇市、夜市等等。这是唐代的成都,准确地说是唐僖宗年间的成都市场的情形。到了宋代,这些季节性特殊市场,更多变为季节性专业市场,甚至是每月都有,此类市场的性质是商业交易与游玩享乐两者兼而有之。细数下来,“正月灯市、二月花市、三月蚕市、四月锦市、五月扇市、六月香市、七月七宝市、八月桂市、九月药市、十月酒市、十一月梅市、十二月桃符市”(《成都古今记》)。一位名叫庆余的近现代诗人,完全依照每月所举行的季节性专业市场,用竹枝词的形式写了二十四首(每“市”两首)《成都月市竹枝词》,可见上述季节性专业市场,流风所披,影响之大。
当然形成这种季节性很强的市场,既需要民众对农闲的掌握判断,又需要商人和手工商业者依据每一物种由生长到成熟,包括加工成商品所需时间的概算。市场的形成都是他们长期经营总结的结果,比如蚕市在前蜀王建时期便颇成规模,“蜀中每春三月为蚕市,至时货易毕集,阛阓填委,蜀人称其繁盛”(宋代佚名《五国故事》)。因而这种季节性专业市场既有人为因素又有顺应天然物理的一面。首先是便于经营者对自己主营或兼营的商品加以购置罗致、储备运输,在时间上符合这些季节专业性市场对时间的特殊而短暂的要求。复次便于消费者在相应的季节里购买自己所需的商品,以便购买立刻就用或以备他时再用。当然有的东西也可不分季节地在综合市场购买到,但其时鲜程度便大打折扣,而且因不合季节反而还比合季节性的购买要贵。不过有的物品也并不要求其时鲜程度,比如锦、香、扇、药等,因而消费者参加这些季节性市场交易的时候,有不少人是为了参与一些和时令内容相符的民俗风情观光,以及交朋结友的娱乐宴集。娱乐宴集自然是少不了诗酒流连,文人雅士徜徉其间,并以诗词记之而留下佳话,而我们更看重他们诗词中因歌咏成都市场而保存的文献价值,从中看出民俗风情及其相应的社会学、人类学的意义,借机明了时间对成都人进行商业交往的特别作用。
而天生就喜好游乐的文人们,更是在游乐之余或者在市场上买到了自己的东西,或者在市场旁饮酒找到了快活,或者与好友一起寻花踏青,获得了使人难忘的享受,等等。因而在游赏之余,还有雅兴将自己亲历的市场之点点滴滴描述出来,公诸同好,使得后人既可以从中赏析其艺术价值,学习作诗词之技巧,亦可以从中窥见成都经济消长的线索。这也许是文人们在获得“百无一用是书生”酷评后,另一种意想不到的小用途吧。当然,歌咏各种市场的有很多是官员,有的甚至是被称为“遨头”的太守或地方最高行政长官。譬如田况《成都遨乐诗》二十一章里就有不少关于专业市场的描绘,而蚕市便是其一。因蚕市在不同地点举行,田况便有分别歌咏大慈寺蚕市和南门蚕市的诗。关于前者,他写道:“高阁长廊门四开,新晴市井绝纤埃。老农肯信忧民意,又见笙歌入寺来。”(《成都遨乐诗·三月九日太慈寺前蚕市》)田况没有直接写大慈寺前蚕市的买卖,而是用在蚕市上买蚕具、农具的老农和寺里面的笙歌对比,点染出成都人少愁苦、易欢乐的特点。也表明蚕市除了货物交易外,还是达官贵人和士大夫们车马喧阗、笙歌悦耳的游乐观光场所。而另一首描写南门蚕市的诗,则非常直白地写到市场上众多的货物买卖,对方便人们的生活和帮助农业生产发展的实质,“齐民聚百货,贸鬻贵及时。乘此耕桑前,以助农绩资。物品何其夥,碎璅皆不遗。”(《成都遨乐诗·正月五日州南门蚕市》)
检阅上述二诗,我们可以得出,蚕市有多处,计有城南的得贤门、城东大慈寺、城西南的圣寿寺和大西门等。时间也不一定都在三月,三月蚕市或许是一个官方或者准官方的规定,要么干脆是一个从众的习惯。更多的时候,蚕市是在一至三月要举行多次,并非要等到三月才开张,那么季节性的专业市场也是相对的,不像规定的时间那般绝对。因为田况还有一首《二月八日大慈寺前蚕市》诗以及《岁华纪丽谱》里载有正月二十三日圣寿寺前蚕市,三月二十七日大西门睿圣夫人庙前蚕市,可以佐证。词人张仲殊曾有一首《望江南》:“成都好,蚕市趁遨游。夜放笙歌喧紫陌,春邀灯火上红楼,车马溢瀛洲。人散后,茧馆喜绸缪,柳叶已饶烟黛细,桑条何似玉纤柔,立马看风流。”(转引自陈元靓《岁时广记》卷一《鬻蚕器》)苏轼有《次韵刘景文周次元寒食同游西湖》诗:“蓝尾忽惊新火后,遨头要及浣花前。”他自注道:“成都太守自正月二日出游,谓之遨头,至四月十九日浣花乃止。”那么蚕市与遨游在时间上大体一致,而遨游时间比每年蚕市存在的时间相对要长一些,但二者大部分时间是重叠的,这就是“蚕市趁遨游”,二者联合起来,以达商业贸易和笙歌游乐的双重效果。
张仲殊似乎只是把蚕市当作一个起兴的引子,其主要落脚点在于赞叹蚕市期间那些纵情遨游者的奢靡无度,男欢女爱。韦庄说:“锦里蚕市,满街珠翠,千红万妆。”(《怨王孙》)一生未必到过成都的、写艳词的高手柳永也忍不住提到成都“地胜异,锦里风流,蚕市繁华,簇簇歌台舞榭。雅俗多游赏,轻裘俊,靓装艳冶”,可见当时成都蚕市及遨游已名声在外,或许就像汉代有人因不得见成都一面而遗恨终生一样。不过,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从旁看到蚕市的盛况——吸引了众多遨游之人的参与。
黄岳渊、黄德邻合著的《花经》,开篇辟首即大讲特讲种花养草的气候和土壤,可见得有适宜之气候及土壤,才能进一步说得上花草的培植。而成都的气候温润,雨量丰沛,土壤肥沃,《山海经·海内经》说“都广之野……百谷自生”,而且“园囿瓜果,四节代熟”(《华阳国志·蜀志》),这样的自然地理条件,自然比较适合梅花、海棠、芙蓉等花种的种植。花草本来就是我们传统诗歌及绘画题材中的常见对象,诗人们对其加以歌咏,画家们对其加以点染,确是他们分内之事,因为花草是最能移人性情的尤物。
但有关成都的花尤其是海棠、梅花的诗,我认为最好的还是抗金不成,郁郁从南郑退下来,不能施展其爱国之抱负,到成都做小官的陆放翁写得最好。他虽然没有直接写成都的花市,但他写到梅花及海棠的盛况,可以从侧面映证成都花市的繁荣,以及成都人的惜花之心。“当年走马锦城西,曾为梅花醉似泥。二十里中香不断,青羊宫到浣花溪。”(《梅花绝句》)陆游借此把对梅花的倾心喜爱,自己的醉意(真正的醉意以及酒不醉人人自醉的沉醉)及不得志的失意混合在一起,其复杂之情跃然纸上。而写海棠的诗则是:“看花南陌复东阡,晓露初干日正妍。走马碧鸡坊里去,市人唤作海棠颠。”(《花时遍游诸家园》)“市人唤作海棠颠”与“曾为梅花醉似泥”一样,堪称千古名句,由此可看出陆游对梅花与海棠的挚爱,非比寻常。
对于各种时令鲜花,既有文人的努力倡导,又有民众的喜爱,更有杜甫曾写过的一位黄四娘这样的农妇之爱花、养花——“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江畔独步寻花》)——同时进行鲜花的买卖交易,以适应市场,因而成都花市的繁荣便不是空中楼阁。花市成为季节性专业市场,应是宋代的事。1018年,官员赵稹开放彼时成都花开得最为繁盛、园林规模最大的“西楼亭榭”,“俾士庶游观。自是每岁寒食辟园张乐,酒垆、花市、茶房、食肆,过于蚕市”(《岁华纪丽谱》)。比赵稹晚几十年知成都的赵抃在作《成都古今记》时记载的花市为二月,寒食开放西园观花游乐的习俗,只保存了几十年的光景便被废黜。
因为旧日以农历二月十二日或十五日作为百花的生日,又称花朝,成都人在花期开花会,相沿成习。由于成习,很多本地人对此已无敏感,倒是一位随唐僖宗逃亡到成都的外乡人萧遘,对彼时成都的花市比较敏感:“月晓已开花市合,江平偏见竹簰多,好教载取芳菲树,剩照岷天瑟瑟波。”(《成都》)虽然不能确定此花市交易的准确地点,但是从水路运来进行交易则是无疑的。而且这个花市是从早上开始进行的,或者是个花卉的二级批发市场亦未可知,因为真正的个体消费者不可能那么早起来进行个体的单独消费,要么不全是或者大部分不是个体消费者。花市由唐代单一的交易,到宋代变成遨游节目的一部分,再到近现代成都青羊宫的花会,既是一个商业交易的机会,更是一个赏花游乐的好去处。
生老病死对于人来说是不用测算的,也无法回避,因为上天不可能给任何人这样的豁免权。但人之所以与动物不同,就在于要与不可回避的人生之一态——“疾病”作“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争斗,药的诞生可以预见就是如此抗争的结果。成都的药市见于《岁华纪丽谱》记载的有三次,全在观街(观街系玉局观之省称,与子城西南得贤门同处一地,有论者说或系今日柳荫街一带)举行(一为二月八日、二为三月九日、三为九月九日),大抵观街药市也纳入正月元日至四月十九日遨游必行之项目,因此前两次药市在春季举行,实为春季药市;另一次则为九月九日的秋季药市。
九月九日作为秋季药市的时间,并非是随意而定的,而是从较早开始,人们就有在九九重阳插茱萸避邪的习俗。宋人京镗曾有词云:“玉局祠前,铜壶阁畔,锦城药市争奇。正紫萸缀席,黄菊浮卮,巷陌连镳并辔,楼台吹竹弹丝。登高望远,一年好景,九日佳期。”(《雨中花·重阳》)而词人张仲殊以咏蚕市的同调《望江南》又描绘了成都药市的盛况:“成都好,药市宴游闲。步出五门鸣剑佩,别登三岛看神仙。缥缈结灵烟。云影里,歌吹暖霜天。何用菊花浮玉醴,愿求朱草化金丹,一粒定长年。”(转引自陈元靓《岁时广记·吸药气》)京镗和张仲殊都写出了九月九日成都药市的盛况,九月的药市或许是成都一年的药市中交易最为火爆的时候,人们纷纷前去乘兴游玩、求医问药,这对深受潮湿气候之苦而又解方不多——“西南岁多疠,卑湿连春夏”(宋祁《九日药市作》)——的成都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但在如织的人流中,除求医问药想将病治好的人以外,自然还有不少如张仲殊所说的“愿求朱草化金丹,一粒定长年”的人,想在药市上寻求长生不老之方。对于此,有的文献记载更为详尽:“成都九月九日为药市。诘旦,尽一川所出药草异物与道人毕集,帅守置酒行市以乐之,别设酒以犒道人。是日早,士人尽入市中。相传以吸药气愈疾,令人康宁。是日雨,云有仙人在其中。”(转引自《岁时广记·吸药气》)
如上记载之史料,再一次证明,古往今来,想长生不死的人,绝非细民百姓。因为他们果腹尚难,苦海无边,谈何长生不老?只有那些不为生活所困的人,才可能兴起此等邪门之妄念。读书人入药市的目的,既是为“吸药气愈疾”,更是为“一粒定长年”,像这样违反基本生活常识的举动,竟然受到士人们的普遍认同。读书人应算是社会的有识阶层,尚且如此,中国社会的不堪,便不难想象。自然这其中有官员对长生不老的道教的号召,引起并无独立能力(经济上和思想上)的读书人的跟随附和。好在并不是一点批评的声音都没有,正是曾执掌成都权柄的宋祁对士人阶层在药市里寻长生不老之方的可笑做法,在《九日药市作》诗里提出了批评。而且他还在诗中表达了一些经商赚钱的经验,“乘时物无贱,投乏利能射”;药市中鱼龙混杂,药物质量没有保证,故而“曹植谨赝令,韩康无二价”,应该提倡严格打假。宋祁毕竟算有见识的读书人,在彼时已经提出了对药市的管理措施。
要言之,诗词里所表现出来的成都市场,所言的大多是现象及其热闹的表面,作为正规史料文献的佐证物来讲,它更多的是具备一些民俗风物的价值,而与经济如何发展、市场如何繁盛关涉不大。因为古代的读书人虽然也很爱钱贪利,但在诗词中他们总是习惯于侈言高论,一旦著书立说,注重的也是所谓的修身养性等大言玄玄的道理,而于致用之处缺乏应有的观照,像宋祁在诗中所表达的观点都相当地稀少。但是从诗词切入市场这个角度是我们所迷恋的。
一个名叫大慈寺的地方
中国是个等级森严之社会,因此汉语中对于某人到某地,其称呼自然是很不相同的。如平民百姓,无非是“到达”,成都的方言口语则更为轻描淡写——“走拢了”,一旦稍有级别的人到了某地便是“抵达”,更有级别者则是“驾临”,而军队之列阵到某地者则为“开进”,至于案犯嘛,就对不起了,属于“窜至”。公元756年6月,成都来了一位特殊的人物,这个人到成都的称呼很特别——“幸蜀”。其实这位“幸蜀”的人物才是真真切切地属于仓皇“窜至”成都,以求保命。但人们对他的逃至成都,却不能据实以陈,因为他是大唐的皇帝李隆基。皇帝之驾临成都,便成了“走拢了”的最高级别“幸蜀”。他之“幸蜀”可说是成都民众的大不幸,因为他的到来只能加重民众业已繁重的负担。
但总有人得了一点唐明皇“幸蜀”之幸,佛教徒们便是其中的幸运者。唐明皇逃到成都时,难民蜂拥入川,当时的彭州刺史高适说:“关中比饥,士人流入蜀者道路相系”(《新唐书·高适传》),以躲避“安史之乱”带来的灾祸。有点地位的人逃入四川多至“道路相系”,那么平民百姓之悲惨逃命就更是难以数计。沙门英干——可惜的是,台湾比丘明复编的载五千多人的《中国佛学人名辞典》失载,因为大慈寺的敕建他居功至伟,尽管名为敕建,花的也还是纳税人的银子——正在施粥济贫的时候,被幸蜀的唐玄宗看到。仰佛力救济本该他所领导的国家拯救的灾民,或许感到愧疚,或许感到佛教之仁善,于是敕建大圣慈寺,并亲书“大圣慈寺”的匾额(这一匾额躲过了会昌武宗毁佛的劫难,却躲不过大慈寺被战火焚烧的命运),以示崇扬。
于是在成都城市东南部的,出现一片庞大的寺院建筑群,“凡九十六院,八千五百区”,两万多间房屋,接纳僧众几千人(有的甚至说是一万多两万人)。其占地面积之大,令今日尚存之大慈寺望尘莫及。相传成都鼓楼街就是大慈寺钟鼓所在地,北门红石柱街就是以大慈寺庙门两根红石柱而得名,虽然这只是传说,亦可想见其广大。但就是据实而言,寺极盛时,其占地面积亦属不小:西抵今东锦江街、江南馆街、金玉街;北至天涯石北街、四圣祠北街、庆云南街;东抵城垣一线;南至东大街。寺院之宏阔壮丽,千拱万栋,名画纷呈,佛家胜景,一应俱全,不可缕数。
但我对大慈寺的兴趣却不在其中的佛家胜景,纷呈的名画,虽然遥想起来亦不免动情,尤其是痛伤那些价值连城的名画的毁损亡失——文同《彭州张氏画记》、黄休复《益州名画录》和范成大《成都古寺名笔记》都曾记其盛况。但我更在意它与其他寺庙不同的“与夫市廛百货珍异杂陈,如蚕市、扇市、药市、七宝市、夜市莫不麇集焉”的世俗烟火情景。当然佛事胜景、名画众多,是吸引皇帝王公、官吏文人经常于此游览宴饮的一个原因,但它的另一方面亦即世俗烟火气,吸引的却是大量的商贾市民,使各色人等聚集于此,因为此处有作为消费购物的场所,还有不错的商机,且不时有随之而来的民俗表演。
概而言之,大慈寺之所以在唐宋两朝如此繁盛,与当时经济发展、文化兴盛的大环境有相当的关联,但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它的功能的多样化,除了上述所言受达官贵人、平民百共同喜欢,但是各取所需的功能外,接受众多僧人的剃度受戒,是它作为大寺院的分内事;同时也是在战乱以及其他天灾人祸时期,接济难民给他们施粥的地方,因为正是沙门英干这一点使得唐玄宗敕建大慈寺。据称诗人杜甫到成都的第一站就是随难民到大慈寺接受施粥,以便留下时间到西郊浣花溪以及去拜访有点权势的旧交。而像杜甫这样逃难的人肯定不是少数,因此作为每次逃难经过大慈寺的人来说,大慈寺成了他们歇脚的场所,是让他们补充一点微不足道但却十分重要的能量,然后再投奔下一站或者另外的目的地,使他们不至于在尚未到达目的地或下一个救济地之前,成为饿殍,填尸沟壑的地方,大慈寺于民众尤其是难民之重要,于斯可见。
唐宋两代执掌成都权柄的人包括割据政权的皇帝,未必去了成都所有的地方,但有一个地方,似乎所有的人都去过,那就是大慈寺。由于成都唐宋两朝经济的发展,游乐渐成气候,后来更成习俗,加之又有地方行政长官的倡导,因此大慈寺作为成都东南部新兴的商业区及游玩场所,必然引起人们的兴趣。现在我们就《岁华纪丽谱》一书里所记载的大慈寺作为市场和游乐场所的情况,辅之以其他文献,以作必要的参证,来对大慈寺市场、宴饮、娱乐诸方面作一个案考察。让我们根据《岁华纪丽谱》一书,先排出一个在一年里,依照时间(按农历)顺序,成都游乐宴饮、市场及游乐内容、领导者(为方便计,通称太守)及参与人数诸方面的大致情形的表格:
表 唐宋两代成都游乐及市场情况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将冬至前后三日的游乐活动分成三次,而把六月三伏天的游乐活动当作一次,把寒食无论是在四月三日还是在四月四日都当成一次,并且将一月十四至十六日包括十五日的活动当作两次,整个游乐活动,包括专业且季节性很强的市场活动,算在一起,那么成都的游乐包括市场总共24次。24次中只有2次太守没张宴或者就宴,那么说明,成都的整个游乐和市场活动,只有8.3%的活动是没有行政长官亲自宴饮的。也就是说,只有两次是没有太守亲自率领或参与的,而且从深处说,与民同乐始终是个悬拟在那里的标准,因为从太守的设宴来看,没有一次是没有民众参加的。由此观之,整个成都的游乐活动是一种官方行为,从经济的角度看,是扩大内需的迫切愿望;从市场的角度看,是繁荣市场,有无互换的得力措施;从人文的角度看,是倡导人文气习,加固民俗习惯,顺应民意的需要。成都整个一年的游玩中,其中有关民俗的游玩活动有17种之多,占全部游乐活动的70%,而关涉市场或者市场与民俗相结合的游乐活动只占30%,这就说明民俗风情活动,仍是主宰游玩活动的主项。换言之,整个活动仍是以游乐为主,而市场之设立与发展,乃至满足民众的需求方面仍旧只放在一个相对次要的位置。这也就进一步表明,农业社会对商业发展的钳制,因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始终只有这样的结局。
使我们最感兴趣的是,大慈寺在有关成都的游玩活动中,占据了一个非常显要的位置。
从最为枯燥的统计数据来看,在有案可稽的34次宴饮中,在大慈寺的宴饮有14次,占总数的40%。如此众多的宴饮,在背后必然有着更深刻的原因。其一,大慈寺是个很大的市场,举凡蚕市、香市、七宝市、扇市以及小规模的药市均在这里举行。这些市场活动中都或多或少含有一些民俗意味,需要官方的号召与参与。复次,公元785年,韦皋任西川节度使时,自西北引内江水入城,凿解玉溪,经城中斜向东南至大慈寺前,于东郭附近仍入于内江。如此一来,使得大慈寺更成为游览胜地,而且有河流经过,遂成避暑之地,公元934年六月后蜀主孟知祥到大慈寺避暑。另外,大慈寺的壁画及佛家胜景,雄冠当时,据说唐僖宗及其群臣百多人的画像及众多的佛像在大慈寺里(《益州名画录·常重胤》),这就证明“成都,西南之都会也,佛事最胜”(苏轼《大圣慈寺大悲阁记》),不特如此,大慈寺“左压华阳之胜,中据雄都之盛,岷江灌其前趾,玉垒秀其西偏,足以彰会昌之福地,宏一方之善诱,安得不大其栋宇,规正神居哉!”(韦皋《再修成都府大圣慈寺金像普贤菩萨记》),加以市场游览之胜,因此四方之士,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贩夫走卒,都前来参观拜访。这样就使得官家在大慈寺的宴请变成常事,自然就有专门的“设厅”来宴请同僚,以及官方要员及其他来访者。设厅是唐宋两代郡署之厅事,唐代诸州郡每十天宴犒将吏一次,为之询设,因而后来亦称宴请官吏的官署厅事为设厅。这就说明,官方在大慈寺有专门的宴集之处。此等常设之宴请,固然可添盛况,但靡费甚多是避免不了的,而且也是吏治腐败的表征。
大慈寺之繁盛可作为唐宋两代成都繁荣的一个标本,那么它在此之后的逐渐衰败,也是成都在近现代以前一蹶不振的缩影,可以说,大慈寺对于成都来讲是个活的观察点。大慈寺在极盛时占地千亩,至宋末衰败。而1435年,寺院发生大火,损毁殆尽,到1481年才修复,但占地大为削减。而清初整个成都全毁,覆巢之下岂有完卵?清初成都的建设较为缓慢,自然大慈寺只有简陋殿宇一二栋及铜佛一尊。1867年僧真印发愿重修大慈寺,经过十一年的时间才修完毕,但占地只有四十亩,可能只有极盛之时占地之零头。
我有很多年就生活在古大慈寺的占地之内,走过这些街道,想起古今往事,竟不胜沧桑之感。前几年我住在旧名福寿街通过的一个院落中,那里是清末妓女成堆的地方,又名新花街(后更名兴化街),讹呼为“心花街”;现今我借住在清末名为杀猪巷,后改名为玉成街的地方。它们都被包括在古大慈寺范围之内,虽然大慈寺已今非昔比,但现今仍不失为人们休闲的好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