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旅美书简 » 旅美书简全文在线阅读

《旅美书简》猎熊

关灯直达底部

我在拔枪栓的咔嚓咔嚓声中醒来。在朦胧的晨光中,我看见卢修斯健硕的身影正弯腰贴着长长的枪管。塞姆也醒了,听凉棚那边的动静,墨西哥人好像也正在陆续起床,普莱森特小屋的窗户里也已亮起了灯火。这正是一天中光明之神奥尔穆兹德战胜黑暗王子阿里门86之后隆重登场的时刻,而这一刻在我眼中总是充满着一股动人心魄却又难以言说的魅力,我的灵魂仿佛听命于一个神秘的魔咒,恍恍惚惚地漫步于广袤无垠的森林中,加利福尼亚著名的骄阳熏热了整片天空,而我却依旧执迷不悟地追寻那些还没有被人类发现的昧芒大地。夜晚正缓缓褪尽沉重的黑色大氅,远处的树木看上去越来越清晰。一只早起的啄木鸟用它长长的喙敲打着树干,仿佛在说:“笃,笃,笃,笃!别睡懒觉!山川河谷,迎来破晓!”从两座山峰的缺口处已隐隐地浮动着熹微,正如荷马笔下描摹的那般楚楚动人,“泛着玫瑰色红晕的晨光”正如水流一般涤荡着山川峡谷,将挂在橡树叶上摇摇欲坠的朝露变成了一颗颗璀璨夺目的钻石。美丽的大地如同一个刚从梦中醒来的少女,她一睁开惺忪睡眼,便立即换上神采奕奕的笑靥。鸟儿唱,羊儿叫,小狗欢蹦乱跳。山腰处回荡着一声声熟悉的“哦喔!喔!”,那是雄山鸡在呼唤它的爱侣。我们每个人的心情就像这明媚的早晨一样灿烂。就连不苟言笑的塞姆都在哼唱着一支耳熟能详的美国歌谣,它的副歌部分是这样唱的,“嗨噢,密西西比,密西西比河!”我们最后将枪检查了一遍,然后就一起出发了。

等到了石滩,我们便沿着溪流上游方向前进。熟知地形的普莱森特和老雷蒙在前头带路,卢修斯和我紧随其后,塞姆和杰克负责殿后。墨西哥人一早就离开凉棚了,有几个往下游方向走,另一些则去往反方向。往上游去的墨西哥人沿着溪流走了一段路后便折向山腹深处。一旦熊妄图从山中逃跑,他们就能阻断它的退路。按照雷蒙和卢修斯制定的作战计划,墨西哥人兵分两路负责堵死山谷的两个出口,把猎物逼入埋伏在山谷中猎手们的射程内。熊也有可能往山上逃,不过因为坡度很陡,而且也没有树木草丛提供掩护,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发现它。雷蒙是个身经百战的老猎手,他告诉我们溪水流经之处有时会突然冒出一座山丘,河流因此变道拐弯,而熊也很有可能出现在这样的山丘上。

从距离普莱森特住所三英里左右的地方,雷蒙开始仔细地观察掺杂沙石云母的狭窄小径。一开始,似乎没有什么发现。可突然,这个老印第安人蹲下身,喉咙口含混不清地发出了一声“唷!”他指给我们看一枚较深的脚印,看上去它和小径其他地方似乎不太一样,定睛一瞧,原来那里掺和着更多亮晶晶的云母。我们一共看到三个脚印,不过只有两个清晰可辨,再往后,足印便湮没在石堆中消失不见了。可是,雷蒙却好像能见人所不能见,这个有着古铜色脸庞、顶着一头白发的老人像一条顺着气味搜寻猎物的猎犬一样,不时地弯腰蹲下,喉咙里不断发出“唷!”的声音。眼前这番景象让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就在昨晚,他还是个坐在火堆旁的老人,靠肘部支着膝盖才能勉强撑起脑袋,枯草一般蓬乱的白发诉说着风烛残年的凄凉。然而今天,他却判若两人。只见他用力翕张着鼻孔,像是在呼哧呼哧喘着粗气,炯炯有神的眼睛带着印第安人特有的灵敏不住地东张西望,他细致入微地勘察着脚下每一块石头,每一簇灌木,每一片土地,任何一点蛛丝马迹都别想逃过他的眼睛。

我们按照雷蒙的示意,逐步靠近熊有可能藏身的山坡,一队人马悄然无声地缓慢前行,唯恐一个大意打草惊蛇。耳旁只听见小溪流过石滩时发出的轻声细语,啄木鸟敲打树干的笃笃声,还有山林中松鸡呼朋唤友的啼叫声。这是一个美好的早晨。此时,太阳已经高高地挂在天际,空气中飘散着鼠尾草蜜糖般的香气,可是臭鼬却不识趣地到处散播着一股奇怪的味道。这种黑色的小动物是山中的常客,它散发的气味原本和浓烈的麝香差不多,只不过一丁点麝香能让人闻之欲醉,可要是量一多,简直就能把人熏得栽个大跟头。如果在臭鼬的巢穴上盖房子,那简直没法住人,驱之不散的臭气直往你肺里灌,呛得你无法呼吸,熏得你吐个不停。就连狗都受不了这股气味,小鸡仔索性直接倒地昏厥。在行进过程中,我们和臭鼬的恶臭遭遇了三四回,我想尽办法才把一阵几乎要冲口而出的咳嗽声硬生生地给憋了回去。

最后,我们终于到达了雷蒙认定的那座小山,它像是一座金字塔一样矗立在溪流中央。看来我们的猎物今天是在劫难逃了。老雷蒙指着一块铺满苔藓的大岩石让我们看,湿润的苔藓层上留有斑驳的爪印,很明显有什么动物不久前刚从上面攀爬而过,利爪留下的刮痕处裸露着岩石表层,上面还挂着亮晶晶的露珠。雷蒙一边指给我们看这些抓痕,一边喃喃低语:“熊……”87我们迅速分成两组,卢修斯、塞姆和普莱森特绕到岬角的另一边,从那儿的斜坡上爬上去。其余人从这一边直接上山。山坡上密密匝匝长满了矮树丛,几乎没有下脚的地方。雷蒙、杰克还有我彼此拉开约四十步的距离,艰难地往山上爬去。

现在,狩猎正式拉开了帷幕。整座山头幽静得如同一座坟墓。我们三人在茂密的灌木丛里缓慢前进,就算最锐利的眼睛也无法侦探到我们的行踪,甚至于团队中的每个人都不晓得另外两个的具体位置。只要隔上一小会儿,就会有人小心翼翼地探出脑袋,通过观察树叶颤动来判断同伴们的方位。有一次,我瞥见了杰克茶褐色的胡须,还有一次,我看到了雷蒙精光闪闪的眼睛。十分钟过去了,接着,十五分钟过去了,可是我们爬行的距离实在有限,离山顶还有很长一段路。当我爬过一处满是碎石的地方,脚下的小石头开始噼里啪啦地往下掉,发出了好大的动静,吓得我整个人只好趴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等再次前进时,我比刚才更加谨慎小心了。至少半小时过去了,我开始有点烦躁起来。太静了。我伸长脖子环顾四周,发现在我左右树叶都在轻微地颤动着。同伴们继续往上爬着。我忽然想如果那只野兽就在我们附近,也许一声尖叫就能让它立马现形。这话虽说没错,可要是熊不在近旁而是在离这里大约六百码开外的山顶附近,那么还没等我们跑上一半距离,熊就老早逃之夭夭了。

不过事实上,我的耐心并没有经受太长时间的试炼。不过几分钟后山的另一边突然枪声乍起,紧接着响起一声令人胆寒的咆哮声,声音之大几乎连脚下的大地都为之震颤,与此同时我们听到了惊心动魄的呼喊声,“小心!小心!”紧跟着便是第二下、第三下枪响。我们一跃而起,以最快的速度朝着骚动处跑去。雷蒙离那里最近,他最先到达事发地。没有片刻犹疑,雷蒙举起枪射出一发子弹。接下来又是两声枪响,熊的怒吼声再度响彻整个山头,另一队人马随即大喊:“小心!快到这儿来!”

我和杰克一路狂奔,等跑到了弯道处终于看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在我们上方,并肩而立的什鲁斯伯里兄弟正在火速调换弹匣,站得远一些的普莱森特则沉着冷静地瞄准猎物。一开始,我并没有发现熊,但很快我就看到山脚下有一只巨大无比像球一样滚圆的灰色物体正在飞快地往山上爬。一时间,我有点搞不清状况,原本我觉得熊应该在山顶附近,而猎人应该在山下,可情况正好调了个头。一时半会儿也没时间解释眼前的情形。普莱森特再度开火,灰色的庞然大物又一次仰天长啸,可是它攀爬的速度却没有丝毫减缓。杰克和我同时开枪。熊脚下一绊,随即消失在树丛中,可不过眨眼工夫它又钻了出来。杰克趁热打铁,又开了一枪。熊应声猛地跳起来,然后仰面倒了下去,接着从山上一路往下滚,最后掉入山脚下的溪水中。“乌拉!”我们一大队人马爆发出一阵如雷般的欢呼声。我以为一切都结束了,可出人意料的是那头熊居然又从水中踉踉跄跄地站了起来,它咬紧牙关,伸出爪子牢牢抓住岸边的草丛,想借力朝什鲁斯伯里兄弟扑过去。兄弟两个没有给它喘息的机会,立即朝它射击,与此同时,杰克和我也端着手中十四发子弹连发的亨利来复枪接连向熊射出一梭子弹。就在这时,墨西哥骑士们像野兽一般嗥叫着从溪水另一头飞奔而来,他们中的两个人和熊之间仅一溪之隔,骑士们在头顶上方飞旋着可怕的套索,但还没等他们把套索甩出来,又一阵枪响结束了整场捕猎行动。猎物再度倒下,而这一次,它再也没有爬起来。

我正准备跑过去,杰克大叫一声:“别急!”然后我们开始慢慢地往山下走,每个人的手指都扣着扳机。当我们离猎物仅十步之遥时,大家都停了下来,如果它再度发难,我们随时都可以开火。熊抽搐着,背朝天趴在地上,四肢瘫软。它的嘴巴往外汩汩地涌着鲜血,喉头断断续续地发出死前的哀鸣。它身边的沙石草丛没有逃过那双魔爪的蹂躏,四处一片残败狼藉。最后一刻,想必它一定怒火攻心,气得咬牙切齿,以至于轰然倒地时双唇紧闭,冒着血水的的嘴巴和突起的鼻端因此沾上了厚厚一层沙土。卢修斯用枪管戳了戳熊的脑袋,又补了一枪。喉头的呜咽终于停止了,熊的身体最后痉挛了一下,而后归于平静。

“够了!”塞姆面无表情地说。

我们上前检查,熊的尸体像筛子一样布满了弹孔,其中一枚子弹打在它的右耳下方,另一枚在眼睛下面,众人最后一轮开火更是把它打得浑身上下都是洞眼。这头熊的个头虽然不如之前在夏延车站看到的那头熊大,不过在同类中也算数一数二的了,我即便用两只手都没法把它的脑袋抬起来。我使劲地想掰开它的嘴唇看看它的牙齿,可它的嘴上全是血水,而且都已经凝固了。它的前爪无比巨大,我们立陶宛的白颈熊和它相比简直就成了侏儒。

在当地,人们把美国灰熊简称为灰熊,而灰熊在拉丁语中的意思即为“可怕的熊”,是熊的家族中最具危险性的一员。无论它的力气、个头还有残暴凶悍的脾性,都是欧洲的熊无法比拟的。灰熊很少主动攻击人类,不过它并不怕人,在饥饿难耐的时候,也会捣毁拓荒者的小屋或木棚。当它遭遇人类,它先是呼哧呼哧地喷着鼻息,小眼睛燃烧着怒火,一旦被激怒,它便会毫不犹豫地掀起一场腥风血雨。因为受自己个头和体重所限,它不能像欧洲同类那样爬树。它身体素质上佳,耐受能力极强,即便被子弹射中后仍会绝地反击,奋力一搏。美国人总爱得意洋洋地吹嘘自己猎取灰熊的经历,以此作为炫耀的资本。他们固执地认定无论是捕杀非洲狮还是印度虎都远远不及捕杀灰熊来得惊险刺激。至于我,我倒是愿意相信就力气而言,赤道以南的大型猫科动物不是灰熊的对手,但是捕猎过程中的危险程度究竟哪一方更胜一筹,还有待我亲身体验后才能给出答案。88

在仔细检查了熊的尸体后,我们开始往回走。老雷蒙和墨西哥人留在原地剥下兽皮,割下美味的熊掌。我请他们帮忙留下熊的尖牙和爪尖。回到小屋时,雷富西奥太太已经准备好了早餐,正等着我们凯旋后一起享用。当我们谈起捕猎的经过,我终于弄明白为什么当时熊会在山脚,而猎人却在山顶。大致情况是这样的:卢修斯率先发现了山顶附近的熊,他朝它开了一枪并且击中了熊的要害部位,猎物在暴怒之下像一股旋风一般猛地冲向了卢修斯,就是在那时我们听到了塞姆惊惧的叫声,“小心!”情急之下,卢修斯往边上一跃,无比惊险地躲过了一劫,而失去重心的熊便一骨碌滚下了山坡。这种情况在猎熊过程中并不罕见,因为熊的后腿要比前腿长一些,所以对它们而言上山容易下山难。很多时候,它无法控制平衡,所以不是跑着而是一路滚着下山。而今天我们恰巧和这样的意外不期而遇了。

一个小时后雷蒙和墨西哥人回来了。他们一靠近屋子,如同平地炸雷一般,所有的狗一下子吠声大作,原来它们无比灵敏的鼻子已经嗅到了刚宰杀的新鲜肉味,这番突如其来的狂乱骚动让听者还以为是有人要剥去它们的狗皮才让它们在惊恐万状之下发出如此惊天动地的叫声。这天下午,为了庆祝打猎满载而归,萨尔瓦多兄弟们组织举办了一场骑马比赛。我们所有人都聚集在一片开阔的平地上,那里只稀稀松松地长着两三棵橡树。所有的墨西哥人都手持套索跨上马背。比赛开始后,无论是马匹还是骑手的敏捷灵巧都让我大开眼界,叹为观止。其中一位骑士扮演逃跑者,只见他整个人紧紧贴在马鞍上,他的头、手和脚就像长在了马背上一样没有留下一处能让套索下手的破绽。还有一位骑士在头顶上方甩动着恐怖的套索,一边吼叫着,一边追赶那位逃跑者力图把他一举擒获。追赶者会瞅准一个最恰当的时机,朝逃跑者甩出套索,与此同时,他身下的马儿会立刻调转马头,然后全速朝反方向狂奔。如果套索没有逮到目标,那么双方就互换角色。不过一般而言,绳索都会非常准确地套住逃亡者的脑袋。要想避免被勒得七荤八素或被拖下马鞍,唯一的办法就是迅速让马掉头,跟在追赶者身后飞奔,一旦能赶上他,就开始一场激烈的肉搏战。这种竞技游戏对骑手来说要求很高,他们必须具备纯熟精湛的骑术,手拿套索负责追赶的骑士常常能出人意料地急速转身,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把逃跑者从马鞍上拖下来。

在萨尔瓦多骑士当中要数杰西的身手最厉害,他大约三十岁的年纪,一副宽宽的肩膀,脸上长着一把黑胡须和一双鹰一般锐利的眼睛。在扮演追赶者时,杰西的套索只要出手,就没有一次落空过,而当他扮演逃跑者被对手的套索套住时,他总能立刻调转马头追上对方,然后将对方一把拽下马背反败为胜。在其中某个回合中,他让所有人见识了什么叫做力大无穷。当时他被兄弟多罗提奥的套索拴着了脖子,只见他轻巧地一个转身,转眼间便赶上了多罗提奥,随后他伸出一只手,就像提一捆木柴一样把追赶者轻轻松松地按在了自己的马背上,最后将这个可怜的“战利品”丢在了我们的脚下。卢修斯显然被杰西的身手激起了好胜心,他一心想在我面前表现一番,于是向杰西挑战,要和他来一场摔跤比赛,比试一下到底谁更加神勇威猛。一开始,墨西哥人有点犹豫,不过架不住卢修斯的一再请求,最后还是同意了。不出几秒钟的工夫,年轻的美国佬便把墨西哥人高高举过了头顶,而后狠狠摔在地上,杰西的手臂都被摔伤了。

骑马比赛结束后大家又接着玩了一场捉鸡游戏。墨西哥人从雷富西奥太太那里借来一只公鸡,这倒霉的家伙被捆住双脚埋在地里,只有脑袋和脖子露在外面。墨西哥人骑着马轮流从距离公鸡几十步远的地方开始全速奔跑,在经过公鸡时要想办法抓住鸡脑袋把它从土里揪出来。可怜的鸡经不起几下折腾便一命呜呼了。又玩了几轮后,鸡脑袋落入了某位萨尔瓦多骑士手中。后来我才知道这样的捉鸡大比拼是墨西哥人最爱玩的游戏,洛杉矶附近每年还会举办一次盛大的比赛,所有的墨西哥人还有城里镇上以及周边农场的美国人都会聚集一处,共迎盛事。

这天晚上,普莱森特家中来了三个卡丘拉部落的印第安人,这个半开化的部族驻扎在圣安娜山的另一边。他们像吉卜赛人一样有着古铜色的脸庞,头上既没有佩戴珠链,也没有插上羽毛,而是在两侧编了好多一绺一绺细细的长辫子。他们脚上穿着鹿皮缝制的软底鞋,身上套着遮不住前胸后背的衬衣。反正他们看上去不像武士更像乞丐,而且和我在横贯大陆旅程中见到的苏族人没有丝毫相似之处。苏族人身上那种令人过目不忘的自尊、忍耐和冷漠在我们的访客身上几乎找不到半点痕迹。他们身上散发着一股浓烈的体味,连我们的狗都被熏得坐立不安。他们当中没人配枪,所有的武器装备就是弓箭和战斧。因为他们不懂英语和西班牙语,所以我只好通过雷蒙与他们交流。这些可怜人告诉我们,他们的部落正在闹饥荒,所以他们不得不来向白人讨要一些食物。

“你们为什么不去猎鹿和大角羊呢?”我让雷蒙相帮翻译。

他们中年纪最长的尤瓦卡回答说:“自打山中迎来雨季后,鹿就不再下山去小溪边喝水了,我们又没法子在山上逮到它们。”

“难道你们就没有养牛和羊吗?”

“不是没养过,但好多家畜没能熬过旱季,活下来的那些都已经被我们吃光了。”

“部落里的人难道都已经流落在外了吗?”

“倒也不是,女人、孩子还有老人仍然留在老地方,年轻小伙子外出给白人打工。”

我给了他们一些烟草和威士忌,同时问他们借来弓箭,或者说,拿我的刀换来了他们的弓箭。尤瓦卡教我如何射箭,然后和我一起来到橡树林中,轻轻松松射下了几只啄木鸟和松鸡。我也按捺不住,想一试身手。比起饿得有气无力的印第安人,我手中的弓倒是拉得比他们满,可是我射出的箭好像总是差了口气,在离目标尚有几码的距离便一头栽下来,而身边的尤瓦卡基本上“弹”无虚发。我很想和印第安人多一会儿,于是问他们什么时候会再过来。

“一个月后吧。”他们回答。

“那我能去你们那儿吗?”

“当然可以!我们非常欢迎。白人兄弟经常和我们一起在峡谷里打猎,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白人还会坐在我们的篝火边,和我们一起抽上一支烟,卡丘拉部落里没人会动他一小指头。”

这时,卢修斯像是听到了我们的谈话,于是走上前来问:“什么,你想住到他们的茅草屋里去?”

“嗯,是的。”

“难道你不怕?”

“他们不会真的对我不利吧?”

“他们敢!要是哪个红毛敢动这个念头,老子把他脑仁给打出来!”

“我也这么想。”

“就是这话!不过就怕你没法子对付另一个敌人:虱子。要是我口袋里的钱和这些红猴子头上的虱子一样多,那我准保能在旧金山开一家银行了。天地良心!这可是我的经验之谈。”

我不得不承认卢修斯的话一下子浇灭了我渴望和印第安人共同生活的满腔热情,甚至于有那么一刻,我对他们的同情心都不如一开始那般强烈了。不管怎么说,可怜之人多多少少都有可恨之处。以北方草原为家的印第安部落和像南部的阿帕切族和科曼奇族至少知道如何保全自己,直到现在他们依旧具备一定的实力抵抗白人侵占土地。然而加利福尼亚的印第安人却已经放弃了战斗。没有人听说或知道他们的存在。最好的证据就是在我动身前往山区的时候,许多加利福尼亚人都拍着胸脯向我保证,说加州已经没有野蛮的印第安人了。毫无疑问,如今我们在境内看到的已经只是印第安人残部游勇。他们藏匿在无路可寻的深山老林和荒漠草原,曾经叱咤风云的勇士们的后代如今却像浮萍一般漂泊无根,只能依靠饲养牲口和打猎谋生,靠采摘野地山林中的浆果野菜勉强果腹。他们不再受人迫害驱逐,因为他们已经手无缚鸡之力。一到秋天,有些半开化的印第安人便会跑去给白人当帮工,在果园里摘葡萄,拿到的薪水不是用来买些红色布料,就是用来买酒。可是对于那些尚未开化的印第安人来说,他们却夜以继日地遭受着饥饿的折磨,只有老天才知道他们是怎么一天一天挨过来的,特别是在圣贝纳迪诺山脉的这一边没有水牛栖息,而水牛是印第安人部落的主要食物来源。

雷富西奥太太给那些可怜人一些腌猪肉和豆子吃。等到夜幕降临,印第安人在树林里找了一个地方落脚。第二天早晨,他们便走了。

而我们也只比印第安访客多逗留了一天。好客的主人普莱森特带我们参观了他的养蜂场,这些小蜜蜂为他们一家带来了相当可观的收入。我们看到在一片开阔地带竖着一排木头支架,上面整整齐齐排列着两百多个白色的蜂箱。每个蜂箱中有十一个巢框,蜜蜂就在巢框上分泌蜂蜡,修筑巢脾,酿造蜂蜜。蜂窝一旦造好后就不会轻易破损,这样一来蜜蜂就可以将分泌蜂蜡的时间节省下来专心酿蜜,蜂蜜的产量也因此翻倍。采集蜂蜜的方法也很有意思,有一种机器专门用来完成这道工序。首先,将一格筑满蜂巢、沾满蜂蜜的巢框放进一个圆筒,然后高速旋转圆筒,在离心力的作用下,巢框上的蜂蜜被甩得干干净净,一滴不剩地全部掉进圆筒里,而巢框上的蜂巢却完好无损。等采集完毕,巢框又被放回蜂巢,勤快的蜜蜂不久又能将巢框填满。蜂蜜的产量相当惊人,就算是淡季,这儿的产量依旧是波兰的五倍之多。究其原因,大致有二。第一,在气候温暖的地方,蜜蜂的产蜜活动更加活跃频繁;第二,波兰的蜜蜂在长达好几个月的冬季蛰伏期中自己要消耗大部分的蜂蜜,而加利福尼亚的蜜蜂却是一年到头不停地采蜜。这里不管是夏天还是冬季,山坡上一直开满了鲜花。就口感、香味、透明度而言,加利福尼亚蜂蜜甚至胜过了欧洲最出名的立陶宛蜂蜜。

总而言之,这里的人们不像在波兰依旧依靠天然蜂巢养蜂,而是运用了各种先进的技术和方法。虽然交通不便限制了养蜂行业的发展势头,但是自从所有的养蜂人自发加入“加利福尼亚养蜂协会”后,他们的蜂蜜就可以直接运往利物浦,从而消除了中间商的层层盘剥,而他们的收入也随之稳步增长。人们期待着有朝一日养蜂业能成为美国最赚钱的一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