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走到哪里,我们就跟到哪里。
要命的是开始时,我们还能跟得上甚至超越那两只摇摇摆摆的大家伙,而后来,我们发现自己已经只能远远跟在后面了,跟到天边,然后眼望着它驮着向导走失。
天边,大体是指视线尽头目力所及的距离,大约十公里左右,每天我们走完五六个这样的距离,一天的行程,基本就告一段落了。明娃子这样说。
大半天时间下来,经过五六个天边的距离后,我们下午到了哈斯莫合家。嘴上虽然喊着过瘾刺激,可实际上,心里不是不知道,这异常艰辛的跋涉之旅,才刚刚开始第一天。而上午,就在翻越快到哈斯莫合家的那座巨大的沙山时,我的右腿就已剧烈地抽筋了。
虽然安全上,我们已经考虑得相对周全。向导明娃子骑骆驼,另外带了一匹备用骆驼,以备紧急之需,但我们没有谁愿意上去骑行。此时的气温,已经升得很高。走前陶积福说,骆驼在掉毛后,连它们都不愿意再长距离行走沙漠了,虽然是个玩笑,但也不无说明,这的确已不是徒步巴丹吉林的好时间。
陶积福认定我们不能坚持下来,甚至会在半日后就放弃。“实在不行了,要随时打转回来!”临行时,他还特意向明娃子交代。
我们铆足了劲,暗暗发誓,一定要走完全程。
哈斯莫合一家人都已转到夏季牧场去了,听说那里有一片湖,湖边有丰美的草场。家门已经上了锁。我们是在明娃子的带领下跳墙而入的,这晚,我们躲过了沙地上面的露宿之苦。
一群不速之客,夜晚就睡在哈家的土炕上,晚上还在他家厨房里生火做饭,喝了他家的烧酒。吃了,喝了,走时留了两百块钱,用酒瓶压好。明娃子说只要不浪费,一点儿问题也没有,甚至连钱都不需要。
但我们决定留下一点钱,以表达我们的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