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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军团》07 做自己爸爸:马克斯和人字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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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须作出选择,要么妥协,改变原来的我,融入他们;要么就坚持做我自己,不理会旁人。我最后决定,让他们说去吧,我要做我自己。

一切都从一场徒步开始。那是1983年的耶鲁大学,在开学前的那个周六,一群大一新生聚在宿舍前,准备集体远足,去看新赛季的第一场橄榄球赛。其中有一个表现活跃的男孩儿,留着嬉皮士风格的卷发,穿着短裤。他个头瘦小,有点书呆子气,因此以前在爱荷华州没少受欺负。不过他很聪明,小时候下国际象棋就能赢过成年人,他妈妈老爱在朋友面前炫耀这个。至于当时的我嘛,穿着整整齐齐,比他高30厘米。在我长大的环境里,人们认为喝一杯可乐朗姆酒比读《杀死一只知更鸟》酷得多。不过,尽管如此,在这儿我们俩都一样,都是新人。

我们一大帮人出发前往体育馆,走了大约一个小时。我俩忙着谈天说地,根本没顾上理会别人。我现在还记得当时的那种感觉,那种命中注定、毋庸置疑的感觉,这个人会永远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

“很快我就意识到咱俩是天生一对儿。”25年后,马克斯这样告诉我,“可我一直很好奇,你那种强烈的自我意识是从哪儿来的?不管怎么说,你不是我,你爸可没有在你3岁的时候就吞枪自杀。”

从那个下午开始,马克斯·斯蒂尔就一直不曾离开我的生活。当然我们不是每天通电话,但在过去的25年里,我们之间始终都保持着联系,最长间隔不超过两星期。大学里我们做了两年的室友;大一学年结束后,我们当了两个月的背包客,从新加坡一直玩到北京。旅途中,我们在印度洋被水母蜇,在长城上向外撒尿;因为马克斯坚持穿着跨栏背心和人字拖鞋,我们还被人从豪华饭店的大堂轰了出来。

那个夏天,我俩约定在50岁的时候还要一起到亚洲去,带上自己的家人,还去这些地方。到时候谁更有钱,谁就埋单。

夏天过了一半的时候,我和马克斯到了泰国北部,正打算和两个新西兰来的漂亮姑娘一起去骑象旅行。在青春期男孩儿的心目中,这将是一场梦幻之旅。可是,旅行开始前的那天晚上,我俩狼吞虎咽了一顿鸡肉、小玉米和冰激凌圣代的大餐,之后马克斯感到胃不舒服,冲进了厕所。不一会的工夫,他吐得到处都是,四肢瘫软,倒在卫生间的地板上颤抖着。当时我唯一想得到的办法就是:给他冲澡,用床单把他裹起来,背到最近的医院。接下来的三天,我们没有骑象,没抽鸦片,也没了艳遇。我在急诊室病房打起了地铺,左边是马克斯,右边是一位临终患者,那位患者的家属甚至在病房角落里给他做了个佛教的神龛。

20多年后,我成了倒在浴室里的那个,呕吐、颤抖。而马克斯丢下了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儿子,风尘仆仆地赶到了我的床边。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我们之间共有的某种残酷的联系:马克斯的爸爸在他3岁的时候死去,而现在我的女儿们也刚好3岁。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的男人,从小就在我最害怕的环境中长大。

马克斯·斯蒂尔家的男人总是英年早逝。他爷爷13岁就失去了自己的父亲,不得不推着小车卖水果养家糊口,后来自己也没来得及看儿子长大成人就去世了。马克斯说:“我爸爸是独子,而我奶奶又对他有强烈的占有欲。她还很悲观。我6岁的时候上过一个儿童秀的节目。主持人问我:‘你知道奶奶为什么爱你吗?’我本该给出一个讨人欢心的答案,但……我说不出来。那也是我表演生涯的终结。”

“那答案应该是什么?”我问。

“根本就不需要有答案。长辈爱你是没有原因的,他们就是爱你,这就是亲子关系的实质。但很遗憾,对我来说,现实比较残酷,我一生中这样的经历寥寥可数。”

在1969年的秋天,马克斯的爸爸赫伯特还是个骨科医生,很有魅力,对3个孩子也很严厉。“他是个聪明人,野心很大,很想成功,所以把自己逼得很紧,”马克斯回忆道,“他那个时候在做智能激发的研究,需要寻求资金支持。每天入睡、醒来、工作和休息,他都要靠药物辅助。他想成为超人,但最后却精神崩溃了。”

最后,他们的管家在位于洛杉矶的都铎式住宅的车库里,发现了赫伯特。他手中拿着一把枪,心口开了一个洞,没有留下任何遗言。马克斯的妈妈把他从幼儿园接回来,告诉他:“你爸爸死了。”14年后我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他仍然相信妈妈对邻居们所说的:这是一起意外。

“其实我妈是在等我们问,”马克斯说,“我觉得这样做也没错。对我来说,最戏剧化的就是我完全不记得这件事,甚至不记得爸爸的样子。现在每当我想起自己的孩子,一个3岁,一个4岁,我就会问自己:‘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孩子们才会在记忆中保有爸爸的印象呢?’我相信自己在很多方面一定受到了父亲的影响,但我就是想不起来。”

“你有什么纪念物吗?”

“我不是个善于保管东西的人,”他说,“保险箱里好像有只他的表。但说实在的,对我来说,什么东西也没法代表他。我所知道的他的故事,都是从别人口中听来的。他很爱开玩笑,很忠诚,好奇心强,和我一模一样。”

我曾说过,生病后的麻烦事之一,就是女儿们还没长大,还不懂得死亡的含义。“我遇到过一位刚刚失去丈夫的女士,”我说,“她告诉8岁的女儿:‘爸爸去世了。’女儿说:‘嗯,我知道,可是爸爸什么时候回家呢?’你小的时候真的明白去世的意思吗?”

“我6岁的时候,经常做噩梦,”马克斯顿了一下,吸了口气,说,“其中有一个真是很难说出口。”他眼圈儿红了,痛苦扭曲了他的五官。“在梦里,门铃响了,我去开门。我爸就站在门口,好像刚从坟墓里出来,像个僵尸。而我不想看到他。”

“你觉得这些梦代表了什么?”

“我觉得那象征了我的矛盾心理,”他说,“一部分的我需要爸爸,但另一部分却害怕他。这两者之间的冲突非常强。”

“那比方说,10年后,泰碧和伊甸过来问你:‘你是我们爸爸最亲密的朋友,咱们有一样的丧父经历。你说,我俩该怎么办呢?’”

他思考了一会儿。

“我会从你对她们的爱开始。我亲眼所见,女儿的诞生让你多么欢喜。你是个多么好的爸爸。我总觉得,为人父母能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让孩子沐浴在爱中成长。我会让你的孩子感受到爱的。”

“那她们该如何应对失去父亲的痛苦呢?”我问,“应该面对它?还是淡化它、让它过去?”

“恐怕你没法淡化它,”他说,“那已经成了你的一部分。所以你不得不直接面对它,并且会经常如此。犹太人的传统是每年都要纪念逝者,这很有效。我每年都哭一次。我祈祷着,念着悼文,说着说着那种情绪就又回来了,那个伤口还在那儿。”

“但同时我也会做些别的事。我会给她们讲故事。当你失去某个人的时候,这种丧失本身就成了最深刻的记忆。你需要建立可以与之竞争的回忆。‘我们一起来过这里,做过这件事;他带你去过那儿,做过那件事。’这么做,可以帮助孩子们找到自己的声音,这样,就把负面的悲伤转化成了正面的力量。”

在和马克斯促膝长谈之前,我翻看了那个夏天在亚洲旅行时的日记。我年轻时候的笔迹真是龙飞凤舞,让人汗颜。除此之外,最让我吃惊的是,当时我在字里行间显示出对他的敌意,其中部分原因恐怕是我的不安全感。那时候,马克斯比我要更加自信、独立,这让我很困扰。但也有部分原因是他的缺乏弹性所致。他必须要在早上7点之前喝杯橙汁;他教训中国人应该注重服务意识;他喜欢不停地说他的瑞士军刀比我的好得多。

5月30日:马克斯今天让我不爽。

6月8日:今儿晚上,马克斯把我惹毛了。

7月8日:马克斯作为朋友可算不上体贴。

旅途中,甚至有3天,我们两个是分头各自行动的。

现在回想起来,我们两个作为室友恐怕不太合拍。马克斯喜欢早睡早起,我却正好相反。每天早上,他坚持做俯卧撑和仰卧起坐,而我会吃隔夜的馅饼。马克斯整洁得像有洁癖,我也就勉强算得上干净。我俩在某个时刻还一起看过电影《不是冤家不聚头》,而且是中文配音的!

但也正是因为我们经历了这些考验,友谊才如此牢固。不管发生了什么,我们从不记仇,留下的只有像长城一样坚固的友情。马克斯是我的“紫心勋章”,就像是说:“我和这个人并肩上战场,受了伤,但又一起活下来了。”我们年轻的时候也伤害过彼此,但这种紧密的联系最终让那些伤痕消失无踪。

我想要马克斯告诉女儿们那些伤痕的由来,告诉她们这两个傻小子当年刚离开家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但最重要的是,我希望他能将展示给我的那些价值观同样传授给伊甸和泰碧。他是一位忠实可信的朋友,总是关心我努力追求的过程,而不是我最终取得的成果。他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终其一生都投入奉献,造福他人。他是一个自重自爱的人,永远都严格要求自己,绝不偏信盲从,与他人同流合污。

马克斯能教会她们如何生活。

当我向他询问那些价值观的形成来源时,他回答说:“那要追溯到我青少年时期在爱荷华被人欺负的时候了。当时,我必须作出选择,要么妥协,改变原来的我,融入他们;要么就坚持做我自己,别理会旁人。我最后决定,让他们说去吧,我要做我自己。”

正是由于这种自我意识,马克斯成了我所见过的最专心、最有效率的人之一。在大学的时候,他就是优秀大学生荣誉协会的成员,后来又为最高法院工作过,还给总统做过幕僚。他开设并管理公益机构,鼓励年轻人进入公共服务部门工作。马克斯充满自信,追求平等,他的妻子弗洛伦斯·潘是美国第一位亚裔法官,马克斯让他们的第一个儿子扎克瑞随母亲姓潘。

“对我来说并没那么复杂,”他解释说,“弗洛伦斯家里没有男孩儿,对她父亲来说,继承香火有重要的意义。老实说,我真不觉得有什么合法的理由让孩子随父姓不随母姓。再说,我们的第二个儿子诺亚就跟我姓嘛。”

“你一说,这事听起来好像成了逻辑问题。”我说。

“我觉得这是平等的父母权利。你和别人结婚了,就得学会设身处地,从对方的角度看问题。有些事我做得好,有些事弗洛伦斯做得更好。这与我们的染色体是不是XY可没什么关系。”

“你这种想法是从哪儿来的呢?”

“一部分是文化背景的缘故,”他说,“你也是吧。不过对我个人来说,这与幼年丧父也是有关系的。正因为我没有享受过父爱,所以我更看重为人父的责任。对我来说,身为人父最好的一点就是,虽然孩提时没享受过多少童年时光,但我可以在做父亲的过程中重来一次。”

在马克斯说这些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以前从未听到过他这般平和满足的语调。这个失去了父亲的男孩儿终于成长起来,有了自己的孩子,他终于找到了内心的平静。那天早上来看我之前,他和扎克瑞一起种菜。那天晚上他在电话里给诺亚讲故事,讲着讲着,就真的因为海盗偷走了宝藏而着急起来。那天晚上,他依旧穿着跨栏背心和人字拖鞋。或许这就是马克斯最大的成就,他现在依然会被亚洲的豪华饭店踢出门去,因为他还像个孩子一样。

“假设咱俩够幸运,还能在50岁的时候去亚洲,”我说,“这中间的30年我们做了点什么呢?”

“首先,咱们到时候一定能去的,布如苏(Bu–ru–su),”他用日语的发音叫着我的名字,“我想答案就是这30年来我们对彼此的爱更深厚了。当然,这么多年来咱俩一直互相交流人生经历,彼此了如指掌。不过最重要的原因是,我们一直是好朋友。你需要帮助的时候,你需要分享喜悦的时候,好朋友总是在的,他会为你举起一面镜子,让你看清楚自己的样子。”

“那咱们还去豪华饭店吗?”

“要是非要我穿长裤,就不去,”他宣布,“要是不让穿人字拖鞋,也不去。”

“人字拖鞋有那么重要吗?”

“这不是鞋的问题,”他说,“这就又回到了我先前说的自主性和融入性的哲学问题了。我要做自己觉得正确的事。在蒸笼一样的热带天气里,我可不想穿得跟个粽子似的。”

他刚说完,我仿佛又看到了年轻时候初次遇见的那个穿短裤的卷发男孩儿——书呆子,孩子气,随时准备在棋盘上取得胜利,把对鞋子的品位发展成了自己的人生哲学:不管在哪儿,都要做真实的自己。不管去哪儿,都别忘了自己的人字拖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