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数学女孩2:费马大定理 » 数学女孩2:费马大定理全文在线阅读

《数学女孩2:费马大定理》7.3 除法的本质

关灯直达底部

7.3.1 喝着可可

夜晚,我的房间。

“学这么晚辛苦了。”我妈放下了一杯可可。

已经这么晚了吗……我看着马克杯,恍惚地想着。说过了喝咖啡就行,她却总拿来可可,能不能别总是把我当小孩子看啊。

我爸和我妈结婚后有了我,一家人。米尔嘉也有家人,泰朵拉也有家人。

我们才十来岁,但我们也背负着许多东西,某些我们要背负的东西。

米尔嘉也是。

“不过,哥哥他在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就……死了。”

泰朵拉也是。

“所以,所以……请你不要回头。”

——我后背上能感觉到泰朵拉的双手在不停颤抖。我的心也忐忑不定。

唉。

我翻开笔记本。

数学……

数学的存在很有分量 —— 我一直这么想。或许完成后的数学确实是这样,但完成之前的数学肯定有所不同。

写数学公式,就会留下数学公式。半途而废,就只会留下写到一半的数学公式。这是理所当然的。

然而,教科书上没有写到一半的数学公式。在建筑工地上已经搭好了脚手架。所以一说到数学,我们脑海中总会浮现出整然有序的、已经完成的画面。但实际上,那些创造出最尖端数学的地方,不都是跟施工现场一样乱七八糟的吗?

毕竟发现数学、创造数学的是人类,怀着残缺、震颤、忐忑之心的人类。是憧憬美丽的结构,倾慕永恒,想方设法捕捉无限的人类,培育出了今日的数学。

不是纯粹地获取,而是由自己创造出来的;从搜集不起眼的水晶碎片开始,直至建成宏伟的佛寺;在一无所有的空间里放入公理,由公理推导定理,由定理再导出其他定理;由一颗小小的种子开始,构建整个宇宙。 —— 这就是数学。

米尔嘉优雅的解答,泰朵拉付出的努力,尤里对于条件的关注……我能改变对数学的固有印象,也是受了她们的巨大影响啊。

我喝着热乎乎的可可,漫无边际地想着。

7.3.2 运算表的研究

那么,该研究数学了。

泰朵拉把 的运算表写到一半,那我也来写写看吧。

只是做个乘法运算,写出除以 12 的余数而已,费不了什么工夫。

不过,米尔嘉为什么让泰朵拉写这个运算表呢?一切得从在同余式的两边同时除以 C 这里说起。

问题7-1 (同余式和除法运算)

假设 a, b, C, m 为整数。

C 具有何种性质时,以下关系成立?

米尔嘉说了。

“观察乘法运算不是没用的,它能帮你更好地理解除法运算。”

好,那我就举 m = 12 这个例子,来好好观察一下这个运算表。

一行一行地读。

因为 0 乘以什么数字都得 0,所以 0 这行全部是 0。

1 这行是 0, 1, 2, ... , 11,数字依次排列。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2 这行是 0, 2, 4, 6, 8,直到 10 数字是递增的,但是当 a × b 等于 12 的时候又归零了。因为这是以 12 为模的运算 —— 也就是说取除以 12 的余数,所以也是很自然的。

3 这行也一样。0, 3, 6,直到 9,当 a × b 等于 12 的时候又归零。

嗯……同余式

a × Cb × C (mod 12)

用运算 可以写成下面这样。

a C = b C

因为 里已经包含了 mod 的计算,所以不写 ≡,写成 = 就可以。

嗯……那么接下来就要思考 的逆运算了吗。

……

不,不对,搞错了。

与其综合考虑在集合 中 的逆运算,不是应该先考虑 C 的逆元吗?假设 C 的逆元为 C/'C/' 就满足

C C/' = 1

如果集合 内存在这样的数字 C/',就应该能进行“除法运算”。因为在

a C = b C

的两边同时乘以 C/',就存在以下等式。

(a C) C/' = (b C) C/'

因为 关于 满足结合律,所以上面的式子可以写成下面这样。

a (C C/') = b (C C/')

因为 C C/' = 1,所以

a 1 = b 1

运用运算 的定义,可以写成以下这样。

(a × 1) mod 12 = (b × 1) mod 12

a mod 12 = b mod 12

由此,以下式子成立。

ab (mod 12)

也就是说,如果对于 C 存在逆元 C/',那么就可以在同余式的两边同时除以 C 不是吗?

嗯嗯,总而言之,除以 C 和乘以它的倒数 是一回事。这样就不是普通的除法运算,而是考虑到 mod 的除法运算了。从这个角度来说,把 C 的逆元写成 C/',可能不如象征性地写成 或者 C-1 比较好。

来找 C 的逆元存在的条件吧。从 里找出满足 C C/' = 1 的数字就行。怎么找好呢……啊,这样啊!很简单,用运算表就行了!只要找出表中含有 1 的行就可以。哈哈,所以米尔嘉才让泰朵拉写运算表的啊……

那么,我们把运算表中 1 的地方画上圆圈。

咦?没想到这么少。存在逆元的只有 1, 5, 7, 11 这四个吗……嗯?

1, 5, 7, 11 ?

1, 5, 7, 11 不是之前在时钟巡回里常见的“与 12 互质的数字”吗?!

也就是说,和 12 互质的数字关于 存在逆元。换句话说,只要是跟模互质的数字,就可以进行除法运算……就是这么回事吧?

说起来,米尔嘉在学校出的例子真有意思啊!—— 15 和 75 以 12 为模同余。

不出所料。除以跟 12 互质的 5,结果仍然同余。然而除以跟 12 不互质的 3,同余就不成立了。

7.3.3 证明

我试着写下刚刚根据运算表得到的猜想。

猜想:同余式中,用与模互质的数字可以进行除法运算。也就是说,当以下式子成立时,

a × Cb × C (mod m)

Cm 互质(即 Cm),则以下式子成立。

ab (mod m)

好的,试着证明这个猜想吧。因为可以写出 的具体运算表,所以可以检验。但通常情况下, 包含无数个元素,写不出具体的运算表,所以必须严谨地证明。

从这里出发。

a × Cb × C (mod m)

这个式子可以变形成以下这种形式。

a × C - b × C ≡ 0 (mod m)

左边提出 C,得到以下式子。

(a - b) × C ≡ 0 (mod m)

m 为模,(a - b) × C 与 0 同余,说明 (a - b) × Cm 的倍数。也就是说,存在某个整数 J,使得以下等式成立。

(a - b) × CJ × m

这样一来,所有字母都是整数,且两边都变成了积的形式。

我想推导的是,存在某个整数 K,使得以下等式成立。

a × b = K × m

因为如果 a - bm 的倍数,则 a - b ≡ 0 (mod m),也就意味着下式是成立的。

ab (mod m)

又因为

(a - b) × CJ × m

所以 (a - b) × Cm 的倍数。如果 Cm 互质,则 a - b 含有 m 所有的质因数。

换言之,a - bm 的倍数,所以可以写成 a - b = K × m 这种形式。

嗯,在这里“互质指的是没有共同的质因数”又派上用场了。

解答7-1 (同余式和除法运算)

假设a, b, C, m 为整数。

Cm 互质时,以下式子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