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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女孩2:费马大定理》7.4 群·环·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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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 既约剩余类群

第二天放学后,我跟米尔嘉在教室里谈论昨天研究的成果。

“……我是这么解的。总之一句话,同余式两边可以同时除以跟模互质的整数。”我说。

“证明出来的吗……”米尔嘉回答道,“这个嘛,除了漏掉了‘证明 是否满足结合律’和没考察‘逆’以外,还是可以的。”

“我感觉……那个……”泰朵拉支支吾吾的,跟平常不大一样,“怎么说呢,应该说觉得有点不甘心吧。我没找到在同余式中进行除法运算的条件,就是说没能解决问题。这本身挺遗憾的,但也不是因为这个而不甘心……”

泰朵拉摆弄着笔记本,在脑海中找寻着恰当的词句。

“那个……要是因为一点都不明白而没能解开也就算了。‘啊,我是因为不知道 ○○ 才没能解开问题的啊!’—— 这样我也能接受。但是这次我牢牢地掌握着所有的工具呢。

  • 余数和 mod

  • 同余式

  • 群(运算、单位元、结合律、逆元)

  • 运算表

  • 互质

要是把这些一个个拿来问我‘这是什么?’我肯定答得出来。可是,就算这样,我还是没能解开问题。关于求能进行除法运算的条件这个问题,米尔嘉学姐已经给了我提示,让我写乘法运算的运算表了,但是我还是没能抓紧‘除法运算是乘法运算的逆运算’的含义。我知道,分数的除法运算只需要写出倒数做乘法运算就可以了,但是一牵扯到 mod 的运算,稍微换了个形式,我就没辙了。作为能进行除法运算的条件,存在着相当于倒数的元素 —— 逆元。我没想到要去研究这个条件。明明找一下运算表中含有 1 的行,就能马上发现逆元了……要是碰到 1, 5, 7, 11,说不定我也能发现互质的……”

泰朵拉微微低下头,又用力地摇了摇头。

我们一言不发,只是默默地听着。

“为什么?到底为什么呢?为什么我没能解开问题呢?为什么我没能注意到重点呢?是习惯……了吗?我一直以为我的特长就在于,不管花多少时间都会努力攻克难题。这次我也写了运算表,认真地写了,但是也就这样而已,我没能想到‘要去找 1’。我还想把数学读得更透、更透、更透……”

放在笔记本上的双手死死地紧握在一起。

“泰朵拉……”我插了句嘴,扫了一眼米尔嘉。

米尔嘉也看着我,微微点了点头。

“泰朵拉,数学的问题能解开就是能解开,解不开就是解不开。有时候一直认为很难的问题可能无意中就解开了,一直认为很简单的问题可能很奇怪就解不开。你看,你不也把我觉得很难的‘五个格点’的问题解开了吗?你也很棒地运用了鸽笼原理呀。这次的问题也是这样哦。你把问题理解得很清楚,解答也理解得很到位,还很好地整理了重点。这些都不是白费的。来来,抬起头来,活力少女!你平常可不是这样的哦!”

泰朵拉慢慢地抬起头,一脸尴尬。

“我发了奇怪的牢骚,对不起。”

她低下头道歉。

我斜着眼看了看米尔嘉,米尔嘉淡淡地说道:“要是因为没能解开问题就失落的话,就没完没了了。而且就算是解开了问题的青涩王子,我也很怀疑,他把运算表读到了什么份儿上。”

“诶?怎么回事?”没想到矛头居然指向了我。

米尔嘉像画 一样挥动着食指,没搭理我就继续往下说道:“举个例子 ——

‘集合 关于 不构成群’

你注意到了吗?”

“什么?!”我吃了一惊。

这样啊,我求的是有逆元这个条件。也就是说,集合 里包含“有逆元的元素和没有逆元的元素”。也就是说,这个集合不是群。如果是群,所有的元素都应该有逆元。这么说来,这是再当然不过的。我居然到现在才发现……

“喔……你这么吃惊,说明你也没意识到

‘集合 {1, 5, 7, 11} 构成群’

对吧。”

“啊!”我又吃了一惊。

跟 12 互质的整数集合 {1, 5, 7, 11} 构成群?米尔嘉说出“构成群”的一瞬间,我就感觉到这个集合被赋予了结构,感觉集合的元素一下子绷紧了似的。

“的确,的确,的确能构成群啊!”我感叹道。

“你说了三次‘的确’,质数。”米尔嘉模仿我的口吻说道。

“是关于什么运算的群呢?”泰朵拉问道。

“泰朵拉……问得好。一听到群,就自然而然地要问‘是什么样的集合?’‘是什么样的运算?’这是掌握群的定义的标志。”

“嘿嘿……”

“泰朵拉,来这边。”米尔嘉招手。

“来了,哎呀!不不不不不用了!”泰朵拉红着脸摆着两手,看来是从经验汲取教训了啊。

“集合 {1, 5, 7, 11} 关于运算 构成群。也就是说,在求一般的积之后,再求以 12 为模的余项。就是这么个运算,运算表如下。”

“原来如此……”我在脑海中检验了一遍群的公理。集合 {1, 5, 7, 11} 关于 是闭集,单位元不用说,是 1。各个元素都有逆元(逆元就是元素本身),结合律也 OK,确实构成群……

集合 的元素中,存在有逆元的和没有逆元的元素。也有像 {1, 5, 7, 11} 这样,只抽出有逆元的元素来形成子集,从而构成群的啊。真是相当有意思。

“这个群称为既约剩余类群。对于集合 的既约剩余类群,数学公式就写作 。”

“米尔嘉学姐!这个群是阿贝尔群对吧!”

“为什么这么想?”

“因为这个运算表关于对角线轴对称,就是说满足交换律啊!”

“没错。泰朵拉,你这不是好好看了运算表吗。”

米尔嘉的这句话让泰朵拉一脸高兴地微微笑了。

7.4.2 由群到环

接下来,我们来说环。

对群而言,集合中只能定义一种运算。

对环而言,可以在集合中定义两种运算。跟群一样,这个运算是什么都没关系。有关系的只有一个条件,运算是否满足“环的公理”。

我们下面用 + 和 × 来表示两种运算的符号。因为这两个符号常用,我们已经看习惯了。然后我们将这两种运算称为加法运算及乘法运算,也有直接称为加法和乘法的情况。

在这里别忘了,这两种运算表示的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加法运算和乘法运算。不管任何时候,只要有需要,都应该回头确认一下环的公理,这是非常重要的。

在这里,就出现了泰朵拉说的‘不拘小节地同等看待’。这里说的加法运算不一定是我们平常说的加法运算,我们只是把某个运算称为加法运算,使用符号 + 来表示,同理,这里的乘法运算也不一定是我们平常概念中的乘法运算,只是把某个运算称为乘法运算,使用符号 × 来表示。

我们更进一步,把这个“加法运算”的单位元称为 0,“乘法运算”的单位元称为 1。0 不是我们平常数字概念中的 0,只是把它称为 0 而已,同理,1 也不是我们平常数字概念中的 1,只是称为 1 而已。

这就好比数学中的“比喻”。明白了吧。

在讲述环的公理之前,我先介绍一下“分配律”。我们知道数字世界的分配律。环的世界的分配律基本上也是同样的形式。

分配律是连接两种运算的法则。因为出现了两种运算,所以涉及群时就不会出现分配律的问题。

分配律

(a + b) × c = (a × c) + (b × c)

看,这就是环的公理。

环的定义(环的公理)

我们将满足以下公理的集合称为环。

  • 关于运算+(加法) ——

    • 闭集

    • 存在单位元(称为 0)

    • 所有元素都满足结合律

    • 所有元素都满足交换律

    • 所有元素都存在与其对应的逆元

  • 关于运算×(乘法) ——

    • 闭集

    • 存在单位元(称为 1)

    • 所有元素都满足结合律

    • 所有元素都满足交换律

  • 关于运算 + 和 × ——

    • 所有元素都满足分配律

这里叙述的环的定义,严谨地说,是被称为‘存在乘法单位元的交换环’。根据数学书的不同,环的用语也多少会有些变动。不过一般每本书中都会写出定义,所以没什么大碍。

那么,我来出个环的题。

◎  ◎  ◎

“我来出个环的题。”米尔嘉对泰朵拉说。

“环是关于加法的阿贝尔群吗?”

“诶?什么意思啊?”

“不明白是吗?环包含两种运算,我们分别称这两种运算为加法和乘法。我们在这里只关注加法,我问的是,环关于加法运算能构成阿贝尔群吗?泰朵拉你该不会不知道怎么判定是不是阿贝尔群吧?”

“啊!我知道了。只要比较公理就行了。稍等一下,我想想阿贝尔群的公理。阿贝尔群指的是在集合中,关于运算是闭集……还有还有,有单位元,对于任何元素都满足结合律,对于任何元素都满足交换律……还有,对对,对于任何元素都存在逆元。再读一下环的公理就……对对,的确满足阿贝尔群的公理。所以‘环关于加法构成阿贝尔群’。”

“好,这次我们抛开加法,只关注乘法。”

“环关于乘法构成阿贝尔群吗?”

“嗯,当然构成了。”

“为什么?”

“因为环关于加法构成阿贝尔群,所以关于乘法也……”

“你确认环的公理了没?”

“没……没有。”

“为什么没有?”米尔嘉轻轻地敲了一下桌子,“眼前列着一堆命题,为什么不读?你不是想‘把数学读得更透、更透、更透’吗?”

“对不起,我这就读……啊啊啊啊啊啊啊!错了!错了!我太大意了!环虽然定义有两种运算,但是叫作‘乘法’的运算却不满足‘所有元素都存在与其对应的逆元’这个公理!”

“没错。环有加法和乘法,但公理却不是对称的。乘法运算也不一定要有逆元,也就是说,环对于乘法运算本来就不一定是群。因为不一定是群,所以当然也不一定是阿贝尔群。”米尔嘉说道。

环和群

环关于加法是阿贝尔群。

环关于乘法不一定是阿贝尔群。

“为什么又这么模棱两可的……”泰朵拉小声地自言自语道。

“什么模棱两可了?”

“不必非要这样弄出个不对称的公理吧……”

“泰朵拉,你现在已经知道了具有代表性的环,这哪是模棱两可的环,它可是创造出了华美深奥的世界噢!”米尔嘉说着,眼中闪着兴奋的光芒。

“是怎么一回事?”泰朵拉一脸疑惑。

“可以进行加法运算。因为肯定存在关于加法的逆元,所以也可以进行减法运算,乘法运算也可以。加法运算和乘法运算都满足分配律,但是关于乘法不一定有逆元,所以不一定可以进行除法运算。这样的集合你应该很熟悉。我就是想说这些。”

“诶?不能进行除法运算的集合? a 的倒数不能变成 的意思吗?我不太明白……”

“喔……还不太明白吗?倒是可以变出 ,但是 要是飞出集合范围外就不行了。大前提是,对于我们关注的集合来说,运算为闭集。集合中没有相当于 的元素……你说,这是什么样的集合?”

“嗯……抱歉,我不知道。”

“是整数集合。全体整数集合 关于加法运算 + 和乘法运算 × 构成环。然而, 中不一定包含 ( 满足整数 a ≠ 0,且为乘法运算的逆元)。只有当 a = ±1 的时候,逆元 。虽说不能进行除法运算,全体整数集合也并不是‘模棱两可’的。即便没有除法运算,整数的世界也是丰富多彩的。”

我听着米尔嘉和泰朵拉的谈话,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米尔嘉,难不成环是集合 的抽象化表现?”

“这个嘛,你这么想也没什么错。集合 关于加法 + 和乘法 × 构成环。 我们把这个环称为整数环。另外,用 mod m 考虑加法 + 和乘法 × 的话, 集合 也构成环。我们把这个环称为剩余类环。因为都叫作环,所以可以把 和 同等看待。”

“为什么要叫作环呢?”

“为什么 叫‘环’,我也不知道。说不定是从剩余类环 的圆环形象来的。”2

2希尔伯特在表述“环”这个概念时,首次用到了“Zahlring”(数字的环)这个说法。

“用英语要怎么说呢?”

“ring。”米尔嘉突然加快了语速,“整数环 和剩余类环 都满足‘环的公理’。但是,这两种环大不相同。 就像是数轴上排列的点, 的点则分布在圆环上,就像是时钟的表盘; 是无限集合, 是有限集合; 具有无限性, 具有周期性。两者虽然大相径庭,却都满足环的公理。也就是说,只要存在从环的公理中推导出的定理,这个定理一定适用于 ,也同样适用于 。因为它们都是‘环’。这就是抽象代数!”

这样啊……我在思考某个集合,定义运算的时候,只要这个集合满足环的公理,就能把已经经过数学家们证明的环的定理拿来用啊……

我一瞬间看到了许多命题,它们如森林般,如星座般不断扩张,创造了一个巨大的体系。我不知道关于环的定理,但这些基于环的公理的诸多关于环的定理,一定是数学家们长年累月筑造而成的。我深信 —— 是数学家们造就了如此雄伟的建筑物。

7.4.3 由环到域

“因为环的公理里没有写明,所以环里不一定存在关于乘法的逆元,也就是说环里不一定能进行除法运算。接下来,我们思考一下除法。假设存在某个环,这个环里除 0 以外的所有元素都能进行除法运算,我们把这个环称为域。

英语叫作 field。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起这个名字。”3

3尤利乌斯·威廉·理查德·戴德金在表述“域”这个概念时,首次用到了“Körper”(域)这个说法。

泰朵拉点头,米尔嘉突然压低了嗓门。

“对群而言,集合中只能定义一种运算。对环而言,集合中能定义两种运算。而对于域,集合中……”

“能定义三种运算吧!”

“不对。”

“咦?”

“并不是逐步增加运算的数量,比如说,存 在‘加法’和‘关于加法的逆元’就能进行‘减法’的运算,同理,存在‘乘法’和‘关于乘法的逆元’就能进行‘除法’的运算。‘关于乘法是否存在逆元’是环和域唯一的区别。关于乘法……对环而言,可以包含不存在对应的逆元的元素,但对域而言,除 0 以外的所有元素都必须存在与其对应的逆元。”

“0 以外的……还带着这个条件啊。”

“没错,0 的逆元可以不存在,这就相当于刨去 了‘除数为 0’这个条件。”

域的定义(域的公理)

我们将满足以下公理的集合称为域。

  • 关于运算 +(加法) ——

    • 闭集

    • 存在单位元(称为 0)

    • 所有元素都满足结合律

    • 所有元素都满足交换律

    • 所有元素都存在与其对应的逆元

  • 关于运算 ×(乘法) ——

    • 闭集

    • 存在单位元(称为 1)

    • 所有元素都满足结合律

    • 所有元素都满足交换律

    • 除 0 以外的所有元素都存在与其对应的逆元

  • 关于运算 + 和 × ——

    • 所有元素都满足分配律

(域与环的区别在于,关于乘法是否存在逆元)

“来,我们照老样子,来举个域的例子。因为‘示例是理解的试金石’嘛。”

米尔嘉摊开两手催着泰朵拉。

“我想想……”

泰朵拉嘴里念叨着,在笔记本上写着什么。过了一会儿,她唰地举起了手。

“我想到了……比如说,分数 的集合是‘域’吗?”

ab 是什么?”米尔嘉马上反问道。

ab 是整数。所以我指的是全体 的集合。我认为这个集合是域。”

“对她的回答,你怎么看?”米尔嘉问我。

“有两处不足。”我答道,“一处是,她似乎忘记了分母可能为 0。条件必须是 。然后还有一处不足就是,这个集合已经有名字了,它是全体有理数的集合 。”

“啊!是这样呢。全体有理数的集合是‘域’吧?”

“没错。叫作有理数域。说起来,在之前证明基本勾股数的无限性的时候,我们也利用了全体有理数的集合是域这个条件呢。”

“啊,对啊。是用直线切断单位圆的那个证明吧。”我点头。

“在整数环 中加入一般的除法就是有理数域 。”米尔嘉继续讲道,“那么,要是想在剩余类环 中加入一般的除法,该怎么办呢?这就出现了下一个问题。”

问题7-2 (将剩余类环变成域)

剩余类环

是域,写出模 m 满足的条件。

“能给我点时间吗?我还没完全掌握环和域的定义……”

“你随意。”

我也在想。已经给出很多提示了,大概能猜到是怎么回事了。我在笔记本上写了几个剩余类环的运算表,开始思索。

“难不成,是这个条件吗?”

泰朵拉畏畏缩缩地开口。

“嗯?什么条件?”米尔嘉问道。

“模 m 的条件吧,这个,对于任意整数 …… 不对,只对于集合的元素就好,啊!还要除去 0 …… 嗯,所以 m - 1 个整数里 1, 2, ... , m - 1 中的每个数字只要与模 m 互质, 就能变成域……我认为。”

“喔……”

“因为那个,在同余式里考虑除法运算的条件的时候,能进行除法运算的只有与模互质的数字。所以,我才……”

“泰朵拉,这个事儿吧……唔!”

“沉默是金!”米尔嘉拿手捂住了我的嘴,不让我评价。

(好温暖)

米尔嘉就这么捂着我的嘴,像唱歌一样说道:

“泰朵拉,泰朵拉,喜欢词语的泰朵拉,

‘整数 1, 2, ... , m - 1,与模 m,互质。’

你的心,没有因这个想法雀跃吗?”

“诶?这,这个 …… 1 和 m 互质,2 和 m 互质,3 和 m 互质,4 和 m 互……”

就在这时,泰朵拉突然不说话了。

过了三秒。

她慢慢瞪大了眼睛。

慢慢张开了嘴。

两手慢慢捂住了嘴。

“这是……质数?!”

“没错。”米尔嘉点头。

“唔嗯。”我也点头。现在该把手放开了吧?

“就是说,m 是质数对吧。嗯,这个……也就是说,m 是质数的时候,剩余类环 是域!”

“就是这样。m 是质数的时候,关于乘法,剩余类环 除了 0 以外的所有元素都有与其对应的逆元,也就是域。也可以反过来说,剩余类环 为域的时候,m 是质数。虽然也有 m = 1 这种特殊情况。”

泰朵拉眼眶湿润了。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这么感动呢。突然在这种地方出现了质数!环的公理和域的公理里面,根本就没有提到过质数。然而由剩余类环创造域的时候,元素数字是质数这个条件在这里居然会起到作用,真是不可思议!”

米尔嘉终于把手从我的嘴上拿开了。呼……

“假设 p 为质数,将剩余类环 看作是域,这时可将其称为有限域 。

如果把像时钟一样旋转的剩余类环看作整数的微缩模型,那么用质数 p 构造出的有限域 也可以说是有理数的微缩模型吧。从时钟到 mod,然后是群·环·域 —— 世界旋转得真壮观啊。”

米尔嘉一脸满足地总结道。

解答7-2 (将剩余类环变成域)

m 是质数时,剩余类环 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