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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味生活简史》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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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到这里,我们也许可以稍停片刻,想一想我们已经讲到哪里,为什么要讲这一些。我们在讲过道时,在19世纪的大多数建筑图纸上,都是这么称呼家里的走廊的。那是原教区长寓所里最不合意、最阴暗的地方,因为它没有窗户,必须借助从邻近房间开着的门里透进来的任何自然光线。靠近过道中间的地方,有一扇可以关的门——在早先的年代,这门无疑是关着的——把住宅的服务区和对面的私人区分隔开。就在对面靠近后楼梯的地方,墙上有个壁龛。房子完工的时候,不可能有它。它显然是为了放置在1851年还没有的某种东西才设计的,而那个东西将会改变世界,改变的速度将超出任何人的想象。我们来到过道,尤其是为了那个壁龛。

要是你看了上面几页还不清楚美国人在镀金时代的大量财富跟英国住宅里楼下的一条走廊有多大关系,那么答案是:关系之大超出你的想象。从这时候开始,现代生活的方向和动力,越来越取决于美国的大事、美国的发明、美国的利益和美国的需求。对于欧洲人来说,这真有点儿让人泄气,但也有点儿令人激动的地方,因为美国人的办事方式是史无前例的。

首先,他们一心向往进步,发明东西的时候不管将来有没有用处,托马斯·爱迪生就是这一现象的绝对代表。发明那些没有明显需求或用途的东西,他的本事比谁都大(或者说,比谁都糟,取决于你愿意从哪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总的说来,爱迪生当然是极其成功的,是一台创造财富的大机器。据估计,到1920年,由他的发明和改进所产生的工业总价值已达216亿美元。他根本搞不清他的哪种兴趣有着最佳的商业前景,他只是认为,凡是他发明的东西都可以挣钱,以前是从来没有人这么做过的。实际情况往往并非如此,最能说明这问题的,莫过于他那个长期的而又花钱的梦想,要在世界各地建造钢筋水泥住宅。

钢筋水泥是19世纪最令人鼓舞的产品之一,作为一种材料,它已经存在很长时间,罗马万神殿的圆顶就是用钢筋水泥建造的,索尔兹伯里大教堂的地基也是钢筋水泥的。但是,现代在这方面的突破是在1824年取得的。里兹有一名普通的砌砖工约瑟夫·阿斯普丁发明了波特兰水泥,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它和波特兰石料一样漂亮、一样耐用。波特兰水泥要比任何现有的产品优越得多,它在水里的效果甚至超过詹姆斯·帕克牧师的罗马水泥。阿斯普丁是怎样发明这种产品的,这始终是个谜。制造这种水泥需要几个一丝不差的步骤,即把灰岩粉碎到一定细度的粉末,把它和一定湿度的黏土混合在一起,把整个混合物放在比普通石灰窑里的温度高得多的温度里烘烧。究竟阿斯普丁怎么会知道以他那种办法改变成分,然后断定加热到某种极端温度以后会成为一种凝固得更硬更光滑的产品,这个问题无法回答,反正他成功了,而且他因此发了财。

有好几年时间,爱迪生对混凝土的潜在价值着了迷。到了世纪交替的时候,他决定依照突发的念头大干一场。他组建了爱迪生波特兰水泥公司,在新泽西州斯图尔兹维尔附近盖了个大型工厂。到1907年,爱迪生已经是世界上第五大水泥制造商。他的研究人员在批量生产优质水泥的革新方面获得近50项专利。扬基体育场是用爱迪生水泥建造的,世界上第一段混凝土公路也是用爱迪生水泥铺筑的,但他持久不变的梦想是在世界各地建造混凝土住宅。

他的计划是制造一个完整住宅的模子,然后源源不断地往里面灌混凝土,不仅构成墙壁和地板,而且构成每个内部结构——浴缸、抽水马桶、洗涤槽、柜子、门框,甚至画框。除了一些像门、电灯开关之类的零星东西以外,一切都用混凝土制成。爱迪生认为,墙壁甚至可以有色彩,永远不再需要刷漆。他计算,一个4人小组每两天就能建成一栋住宅。爱迪生预计这类混凝土住宅的售价为1200美元,大约是同样大小的普通住宅费用的1/3。

这是个异想天开的,最后无法实现的梦想,技术问题是难以克服的。模子当然要和房子本身一样大小,笨拙和复杂到了荒唐的程度,但真正的问题是如何平整地注入混凝土。混凝土是水泥、水和粒料,即沙砾和小石子的混合物;粒料的本性是要沉到下面。爱迪生的工程师们所面临的挑战是,他们配制出一种混合物,稀到能流入每个模子的每个角落,而又稠到能使那些粒料克服引力,悬浮在里面,同时凝结成光滑如一、质量达标的房子,以使人们相信,他们买的是一栋住宅,不是掩体。这证明是一个无法实现的目标,工程师们计算,即使别的一切进展顺利,这种房子要重达 45万磅,会不断产生各种结构作用力问题。

由于所有这些技术难题,加上这个行业里普遍存在的供大于求的问题(爱迪生的巨型工厂对加剧这个问题起了很大作用),所以爱迪生势必会为了他的雄心勃勃的事业不停地拼命挣钱。生产水泥本来就是一种难做的生意,因为它的季节性太强。但爱迪生一股脑儿地干下去,设计了各种混凝土家具,有衣柜、食橱、椅子,甚至一台钢琴,跟他的混凝土住宅配套。他保证,过不多久他就会提供一张只要花5美元就能买到的、永不磨损的双人床,整个系列将在1912年纽约举办的一次水泥工业展览会上亮相。最后,当展览会开幕的时候,爱迪生的展位上空无一物,爱迪生公司里没有哪个人对此作出过解释。这是大家最后一次听说关于混凝土家具的事,据知,爱迪生始终没有谈论过这件事。

几栋混凝土住宅建了起来,有的至今还屹立在新泽西州和俄亥俄州,但总体构想显然根本没有被接受。混凝土住宅成了爱迪生一个代价很高的失败,这确实说明一点问题,说明爱迪生善于制造世界上还没有的东西,而又不善于看清世界是不是愿意利用它们。比如,他完全看不清留声机可以用作一种娱乐手段,只是想到它可以用作记录口授和把声音存档的设备。他其实真的把它叫做“语音机器”。有好几年时间,他拒绝承认,活动电影的未来在于把形象投射在银幕上,因为他不愿意想到有人可能不买票溜进放映室来看电影。他在很长时间里坚持要把电影安全地装在手摇的、透过小孔来观看的盒子里。1908年,他信心十足地宣布飞机没有前途。

经过在水泥方面付出很大代价的失败以后,爱迪生转向别的点子,而这些点子大多数证明是不切实际的,或者显然是轻率的。他对战争产生了兴趣,预言他过不多久就能用“带电雾化器”让敌军中大批人员昏迷过去。他还制订了一个计划,要制造巨型电磁铁,把飞来的敌人的子弹接住,并从原路发送回去。他出巨资来建立一个自动化杂货店,顾客只要在投币口里塞进一枚硬币,不一会儿,一袋煤、土豆、洋葱、钉子、发夹或者别的想要的商品就会从降落伞上滑落到他们手里。这个系统根本不成功,连接近成功也没有。

说到这里,我们终于可以回过头来说一说墙上的那个壁龛以及放在里面的那个改变世界的物品:电话机。1876年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发明电话机的时候,谁也没有充分看到它的潜在价值,包括贝尔在内。许多人根本看不到它的任何潜在价值,大家都知道,西联公司的董事们把电话机轻描淡写地说成是“一种电动玩具”。因此,贝尔是独自往前走的,从中得到相当多的好处,至少可以这么说。贝尔专利证书(第174 465号)成为颁发过的唯一最有价值的专利证书。其实,贝尔所做的就是把现有的技术用在了一处。制造电话机所需的部件已经存在了30年,原理也是大家都知道的。问题不在于通过电线来传输一个声音——多少年来,孩子们一直在用两个马口铁罐子和一根绳子这么做,而在于把声音放大,这样在远处能听得见。

1861年,德国中学教师菲利普·赖斯制造出一台样机,连名字也是叫“电话”。因此,德国人把这项发明归功于他,这是很自然的。然而,赖斯的电话机没有做到一件事,那就是真正的通话,至少就大家所知,当时情况就是那个样。它只能发送简单的信号和一些乐音,其效果比不上卓越的电报。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后来才发现,当赖斯的电话机上的接触点沾上灰尘或污渍时,就能逼真地传输说话声音。不幸的是,具有日耳曼民族一丝不苟作风的赖斯,总是让它的设备保持金光闪亮,一尘不染,因此到死也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快要能制造出一部可以使用的电话机。至少还有其他3个人,包括美国的伊莱沙·格雷,都在制造可以使用的电话机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这时候,1876年,贝尔在波士顿取得了突破。格雷实际上提交了一份所谓的专利登记预告——一种保留权利的登记,这样你可以保护一项尚未完善的发明——就在同一天,贝尔也提交了自己的比较正式的专利申请书。格雷真倒霉,贝尔的提交时间比他早了几个小时。

贝尔1847年出生,与托马斯·爱迪生生于同一年。他在爱丁堡长大,但1870年随父母移民加拿大,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家里发生了一场悲剧,他的两个弟弟3年里相继死于肺结核。[1]

他的父母在安大略一个农场定居下来,而他在刚刚成立的波士顿大学担任发声生理学教授的职位——这项任命是相当出人意料的,因为他没有受过发声生理学的训练,也没有获得过大学学位。实际上,他只是对通信有兴趣,很久以来,他的家人也跟这方面有点关系。他的母亲是个聋子。他的父亲是语言和演说术方面的一名世界级专家,演说术在当时几乎被人们以敬畏的态度来看待。老贝尔的《标准演说家》一书光在美国最近就销售了25万册。不管怎么说,贝尔在波士顿大学的地位完全不像听起来那样了不起。他的工作只是讲5个小时课,每周薪水25美元。真是走运,这倒很适合贝尔,他可以有时间来搞他的实验工作。

贝尔想方设法用电流来放大声音,以帮助耳背的人。过不多久,他突然想到,这项成果也可以用来把声音传输到远方,成为他所谓的“语音电报”。为了协助搞这项新的创造,他雇了个名叫托马斯·A.沃森的年轻人。1875年初,两个人集中精力来解决这个问题。仅仅一年多以后,1876年3月10日,离贝尔29岁生日还有一个星期的时候,电信史上最著名的时刻在波士顿埃克塞特街5号的一个小实验室里来到了。在这个时刻,贝尔不小心把一些酸泼在了自己的膝上,结结巴巴地说:“沃森先生,快过来,我要见你。”在另一个房间里的沃森大吃一惊,因为贝尔的喊话他听得清清楚楚。至少50年以后,沃森在一系列纪念电话发明50周年的广告中是这么说的。贝尔在50周年到来之前4年就去世了,他实际上从来没有跟谁提起过泼出酸的事。要是你想一想这件事,你会觉得有点怪:一个因膝部被灼痛而惊叫起来的人,竟然还会以平常的声调,平静地向实际上不在现场的人发出请求。而且,由于那个样机非常原始,沃森要把耳朵贴着振动的簧片才可能听到喊话。而贝尔因被酸灼痛而向他喊话的时候,难道他正好把耳朵贴在听筒上?这似乎是有点不可能的。不管确切的情况是什么样的,反正贝尔的笔记证实:他确实曾叫沃森过来,在另一个房间里的沃森清楚地听到了他的请求,历史上的第一个电话就这样成功地打出去了。

沃森应当受到比历史给予他的更多的重视,沃森1854年出生在马萨诸塞州的塞勒姆,比生在苏格兰的贝尔晚了5年。他14岁那年辍学,干过各种不起眼的工作,直到跟贝尔联手。他们俩私交甚好,互相尊敬,甚至互相关爱,但尽管有着半个世纪的友谊,却从没有发展到直呼名字的地步。在发明电话机的过程中,沃森究竟起了多大的作用,这很难说得很具体,但他肯定远远不只是一名助手。在为贝尔工作的7年期间,他在自己的名下获得了60项专利,包括一项发明优质电话铃的专利。在几十年的时间里,那种铃声是每个电话的固定组成部分。有意思的是,在此之前,若要知道有没有人想要跟你通话,唯一的办法是不时拿起话筒,看看那头是不是有人等着要说话。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电话机是个搞不明白的新玩意儿,贝尔不得不确切地解释它的原理。“电话机,”他写道,“可以简单地被称为一种电器,它能在不同的地方复制说话人的声调和话语,因此,不同房间、不同街道、不同城镇里的人之间就可以进行口头交谈……同别的形式的电器相比,它的一大优点是,你无须掌握任何技术就能操作这种设备。”

那年夏天在费城百年展览会上展出的时候,电话机没有吸引多少注意力,大多数参观者对托马斯·爱迪生发明的一支电笔的兴趣要大得多。那支笔能在一张纸上快速打孔,构成字母的轮廓,就像模板那样。这样,墨汁就可以注入到底下的纸张上面,从而很快复制多份文件。爱迪生总是判断错误,信心十足地认为这项发明“比电报还要重要”。当然不是,但别人却对这种快速打孔笔的理念发生了兴趣,对它进行改造之后用来把墨汁注入皮下,现代的文身枪就问世了。

至于电话机,贝尔坚持不懈,渐渐造出了一大批。1877年,第一个电话设施开始在波士顿运转。两家银行(有意思的是,其中有一家叫做鞋子和皮革银行)和一家私人公司可以三方通话了。到那年7月,贝尔在该市安装使用的电话机已经有200部。到8月,这个数字增加到了1300部,虽然大多数只能在办公室内部用于双向通话——更像是对讲机,而不是电话机。真正的突破是在次年发明了交换台。有了总机,任何用户就可以跟区内的任何别的用户通话——过不多久就有了很多用户。到19世纪80年代初,美国在使用的电话机已达6万部。在接下来的20年里,这个数字将增加到600万部以上。

电话最初被认为是提供服务用的,如天气预报、股市消息、火警、音乐欣赏,甚至播放安抚婴儿的摇篮曲。没有人认为电话可以用来聊天、社交或与朋友和家人保持联系。你还要在电话上和反正会经常见面的人聊天,很多人会认为这种想法简直是荒唐的。

由于电话机是以现存的许多技术为基础的,而且它证明可以如此快速获利,因此一连串的人和公司对贝尔的专利权发起挑战,或者干脆对他的专利权不予理会。贝尔还算走运,他的老丈人加德纳·哈伯德是一位不知疲倦的杰出律师。他提出的或为其辩护的诉讼达600起,每一起都赢。最大的一起是对付重量级的西联公司的。它与爱迪生和伊莱沙·格雷联合起来,试图使用一切可能使用的手段来控制电话生意。西联公司这时候已经是范德比尔特帝国的核心部分,范德比尔特家族只恨没有走在前面。他们有一切有利条件——财政资源、现成的线路网络、技术人员和最有才干的工程师,而贝尔只有两样东西:专利证书和加德纳·哈伯德。哈伯德对侵犯专利权提起诉讼,不到一年就打赢了官司。

到20世纪初,贝尔的电话公司已更名为美国电话电报公司,是美国最大的公司,股票价值高达每股1000美元。(当为了满足反垄断管理人员的要求,该公司终于在20世纪80年代被拆分的时候,它的价值超过了通用电器公司、通用汽车公司、福特汽车公司、国际商用机器公司、施乐复印机公司和可口可乐公司的价值的总和,拥有100万名雇员。)贝尔移居首都华盛顿,成为一名美国公民,潜心投入有价值的研究工作。其中,他发明了人工呼吸器,做了传心术方面的实验。当1881年詹姆斯·A.加菲尔德总统遭到一名心怀不满的精神病患者枪击的时候,贝尔被召去看看能不能帮忙找到那颗子弹,他发明了金属探测器。这玩意儿在实验室里效果不错,但在加菲尔德的床前却得不出明确结果。过了很久大家才恍然大悟,机器一直在测定总统床垫里的弹簧的位置。在此期间,他帮助创建了《科学》杂志和全国地理学会。他为《国家地理杂志》写文章时,使用的是H.A.拉奇拉姆(H.A. Largelamb)这个值得纪念的笔名(这个名字是A. Graham Bell,即A.格雷厄姆·贝尔,变换字母顺序构成的词)。

贝尔对他的朋友兼同事沃森非常大方,虽然他在法律上没有义务这么做,但他还是把公司10%的股份给了沃森,因此沃森在年仅27岁退休时就很有钱。沃森有了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情的财力,他在余生中就是照此办理的。他周游世界,读了大量书,在麻省理工学院取得了一个地质学学位。接着,他开办了一家造船厂,工厂发展很快,雇有4000名人员。这样就产生了他根本不愿意承担的很大的压力和义务。于是,他把工厂卖了,皈依了伊斯兰教,成了爱德华·贝拉米的一名追随者。贝拉米是一位激进的哲学家、伪共产主义者,在19世纪80年代曾红极一时。沃森对贝拉米失去兴趣以后,便移居英国。那时他刚到中年,当起了演员,在这方面还表现出了出人意料的才能。他证明特别擅长担任莎士比亚剧本里的角色,在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2]

演出过好几次。之后,他回到美国,过着宁静的退休生活。1934年,快到81岁生日的时候,心满意足、家财万贯的他在佛罗里达州帕斯格里尔岛避寒的家里去世。

关于电话机,应当顺便提一下其他两个人的名字。第一位是亨利·德赖弗斯,他是一位年轻的舞台设计师,以前的经历完全与设计舞台布景和电影院内景有关。20世纪20年代初,新组建的美国电话和电报公司委托他设计一种新的电话机,以替代立式的“蜡烛台”,德赖弗斯提出了一种特别低矮、盒子形状、线条明快的现代式样。话筒搁在一侧稍稍抬起的架子上,前面是个很大的拨号盘。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这当然成了世界大部分地区的标准模式。世界上有些东西起到了那么大的作用,就像理所当然的,人们好不容易才会记得,其实这些东西也得要有人想出来。德赖弗斯设计的电话机——很像埃菲尔铁塔那样——就是其中之一。但是,实际上,几乎跟它有关的一切——拨号盘内在的电阻大小、使其几乎不可能翻倒的很低的重心、把听和说的功能装在同一听筒里的英明点子——都是一个人有意识凭着灵感思索的结果。而在通常情况下,他根本不可能有机会接近工业方面的设计工作。美国电话和电报公司的工程师们选定德赖弗斯来负责这项工程的原因早已无人记得,但他们作出的选择是再正确不过的了。

拨号盘本身不是德赖弗斯设计的,那早在1917年已经由贝尔公司内部的一个名叫威廉·G.布劳维尔特的雇员设计出来。是布劳维尔特决定给大部分——但不是全部——数字配上3个字母的。在第一个孔里他没有设置字母,因为在那个年代,电话机拨号盘需要稍稍转过第一个孔,才能产生开始打电话的信号。因此,这个顺序便是2(ABC),3(DEF),4(GHI),如此等等。布劳维尔特从一开始就跳过了Q,因为这个字母后面总是跟着个U,限制了它的用途。最后,他还放弃了Z,因为这个字母在英语里不是主要角色,用处不大。每个电话局都有一个名字,通常是它所在街道或地区的名字,比如本森赫斯特电话局、好莱坞电话局、宾夕法尼亚大道电话局,虽然有的电话局也用树木或其他物品的名字,打电话的人必须请接线员接通“宾夕法尼亚局 6-5000”(就像格伦·米勒音频里那样)或“本森赫斯特局 5342”。1921年采用直拨方式以后,这些名字只需要拨前面两个字母,而把这两个字母大写成了一种常用的表示方式,如HOllywood(好莱坞局)和BEnsonhurst(本森赫斯特局)。

这个系统具有某种魅力,但是越来越不实用。许多名字,比如RHinelander或SYcamore,容易与那些不是使用基本拼写方法的名字相混淆。字母还使从国外打来的电话难以采用直拨,因为外国的电话并不总是使用字母,或者字母和数字的排列方式有所不同。因此,从1962年开始,这种老的系统在美国渐渐退出了舞台。今天,字母只用作一种助记手段,使用户能记住拨1-800-BUY-PIZZA[3]

这类号码。

至于教区长寓所,说不准家里是什么时候有了电话,但对于某位20世纪初的教区长及其家人来说,安装电话几乎肯定是一件极其令人兴奋的事情。然而,今天这个壁龛空了。家里只有楼梯脚下一部电话的时代早已过去。如今,没有人再愿意在这种公开和不舒服的地方打电话。

[1] 爱迪生的家也在加拿大,直到他出生之前不久。要是爱迪生和贝尔两个人都留在边界北面,在那里搞创造发明,那么北美洲的历史会有什么不同,想想这一点真是挺有意思的。——原注

[2] 即莎士比亚的故乡。——译注

[3] 该号码中两个英文单词的意思是“买比萨饼”。——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