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如果在某聚会中随口问一句“最关注的事情是什么”,大多数人会把“食品安全”排在前几位。在这个资讯发达的年代,任何跟食品安全有关的说法——不管是事实还是谣言,都能够在短时间内广为传播。“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呼声持续不断,有关部门也出台了一项又一项“措施”。然而,相关事件还是持续不断地出现。
消费者、主管部门和食品生产者,本应该是互相依存、互相制约、互相信任、互相促进的三角。然而,近几年来,公众的信任和信心或许已经创下了历史新低,不知道是将进一步恶化还是触底反弹。
总而言之,在目前这种互相指责、互不信任的状况下,问题的解决将越加艰难。
有的问题允许漫长的等待,然而吃饭的问题,不能。
自供运动,能走多远?
2010年11月,据人民网报道:“出于对食品安全现状的忧虑,部分省级机关单位、大型国企、民营企业、上市公司、金融机构或个人自发组织在城郊租上大小不等的土地,形成自供或特供食品基地。”
这种方式,大概可以称为“自供运动”。除了国家机关涉嫌滥用财政经费之外,商业机构和个人参与这种运动也无可厚非。任何特殊需求必然要付出特殊费用。对于商业机构和个人来说,“自供蔬菜”和奢侈品一样,是富有者的消费方式。从另一个角度说,这还有助于在保持耕种的前提下提高农村土地的商业价值。此外,许多“自供蔬菜”并非由租赁者自己耕种,而是雇农民来种的,倒是能提高农民的收入。
对于参与这种运动的一小部分人来说,这种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问题。但是,从全社会的高度,这种方式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作用实在有限。理由有三点。
首先,这种方式的高成本注定了只有一小部分人消费得起。生产规模越大,成本越低,在食品生产上尤其如此。虽然这种“专供”结构避免了中间的流通环节,但是一个小规模的菜地,要种植品种多样的蔬菜,只能采取手工操作,人力成本可想而知。
其次,许多没有种过地的人,会很天真而固执地认为只要不用化肥和农药,问题就被解决了。他们并不知道“有机种植”远远不是那么简单。一旦蔬菜长虫,不用农药的结果往往就是没有收成。多数土地不施肥很难长出蔬菜来。而使用“农家肥”的话,且不说如何获得那么多农家肥,施肥的人力成本则更高。此外,未经处理的“农家肥”并不意味着安全。相对于化肥或者经过工业处理的有机肥,农家肥携带的病菌同样会带来不可忽视的健康隐患。
再者,对于城市中的一般人,不大可能频繁地去城外打理菜地。即使是自己种的菜,也只能采摘之后进行存储。蔬菜的储藏处理,又会带来其他的安全隐患。如果只是租赁土地,雇农民种植,那么就跟定点采购类似。从报道来看,目前的“自供结构”主要还是依靠君子协议。一旦发生纠纷,比如种出的蔬菜在数量和质量上达不成一致,那么“放心菜”也就会吃得很“闹心”了。
城市化、现代化注定社会必然高度分工。对食品安全担忧,就“自供蔬菜”,那么对学校教育不满呢?对医疗服务不满呢?难不成都小规模地自己来?这其实就是过去的“企业办社会”模式。历史经验已经告诉我们,国家机关和企业自己管理养老、住房这样的问题效率很低。而食品问题甚至更加复杂繁琐,换个角度来想:即使企业愿意花足够的钱去为员工建立“专供基地”,可若是把那些钱分给员工的话会不会有更实惠的结果?
不考虑“自供运动”将会遇到的种种难题,光是成本就注定了它不可能成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可行之路。而且,食品安全不仅仅是蔬菜的问题。实际上,那些“自己种地”生产不了,或者“自供”成本更加高昂的食品,才是食品安全问题的重灾区,比如加工食品、餐馆食品以及肉类等。
以商治商,是否找到出路?
目前在这种小打小闹的“自供运动”面临着许多潜在的问题,时间长了必然会暴露出来。它如果发展成“企业办社会”的模式,显然没有生命力。如果沿着现代化规模化,则可能发展成国外的IP模式或者FOP标签系统。IP是“Identity Preserved”的简称,有人翻译成“身份保持”。而FOP是“Front-of-Pack”的简称,指的是“以标志形式出现在包装盒上”。
IP模式的核心在于对食品生产过程进行“全程追踪”。从种子开始,经过种植、田间管理、收割、加工,直到消费者,整个过程都需要进行记录。如果在整个过程中满足特定的要求,比如什么样的种子,使用什么样的肥料等,就可以获得IP认证。而FOP标签,在目前的美国是在产品包装上提供一些营养评价方面的信息。面对中国消费者关注的安全问题,这个FOP模式也完全可以扩展成安全方面的评价。
从结果上看,IP模式和FOP标签与“有机认证”、“绿色认证”有相似之处。不过,它们在运作上差异很大。“有机认证”和“绿色认证”是政府主导的,而IP模式和FOP标签则不一定。它们更多的是“信用保证”,可以由行业联盟、专业协会甚至某个商业机构来进行。它们没有“官方权威”做担保,能否被消费者接受就完全取决于它们的信誉。在传统心理上,我们更希望“官方保证”。但是,相对于“官方认证”潜在的滥用和腐败,一个需要自己建立信誉的认证体系并不见得更不可靠。
因为IP模式和FOP标签可以涵盖任何产品,以及产品的任何阶段,所以它不会受到“自供运动”难以避免的产品种类的制约。而规模增大,也使得其成本相对于“自供运动”产品要低。不过,与普通产品相比,这些产品的生产和认证依然需要相当的成本来维持。换句话说,消费者依然要为“放心”而付出更高的价格。
IP模式和FOP标签的优势在于对于政府监管的依赖减弱了。它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是通过消费者“用钱投票”来实现。从根本上说,就是生产者和认证者通过生产“放心食品”来赚更多的钱,而消费者通过付出更多的钱来购买“安心”。
食品安全,谁来管理?
不管是“自供运动”,还是发展到高级层次的IP模式或者FOP标签,都需要通过消费者增加开销来获得“放心食品”。从社会成本来说,这是不必要的浪费。尤其是“自供模式”,本身就不是多数人能够承担的——即使多数人能够承担,也没有那么多的土地资源来实现。
作为社会问题出现的食品安全,很难依靠个人的“明哲保身”来保障。社会问题,最终还是要靠社会来解决。每个人都切身相关,政府部门也一再“下决心”。为什么经过那么多人的努力,形势却没有好转,公众的不安甚至更加强烈呢?
食品安全事件的制造者都是食品生产者,所以他们承担公众的痛骂也是咎由自取。但痛骂毕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任何行业,存在的根本目标都是为了赚钱。好企业与坏企业的区别,不是谁有道德,而是谁赚钱的方式合理合法。我们可以推崇和赞赏那些“高尚”的商人,问题是把食品安全寄托于企业的“高尚”,就像是把公正廉明寄托在包青天身上一样,完全不靠谱。
根本上说,生产者要赚的钱,掌握在消费者手中。赚钱的方式,就是提供消费者需要的产品。理论上说,消费者才是决定生产者如何生产的人。比如说,当消费者一味追求“便宜”,那么生产者就会提供“便宜”的产品。但是保障食品安全需要相当的成本,价格便宜了就必然要在某个方面捣鬼。肉松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据报道,当年某个地区的肉松几乎全部采用了劣质原料。即使偶尔有试图不随大流的生产者,也会很快被市场淘汰。“劣币驱逐良币”,在中国的食品市场是如此突出。三聚氰胺席卷全行业,则是另一个典型的例子。
不过,单靠消费者自己,也解决不了“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在多数情况下,消费者无力分辨产品是否合格,更不清楚低价的产品是企业技术革新和“让利”的结果,还是造假的结果。即使消费者愿意为“放心食品”付出额外费用,还是需要有人来告诉他们哪个产品是物有所值的。
所以,问题又回到原点: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最终还是要靠主管部门来推动。
主管部门,为什么只打雷没下雨
中国挨骂最多的政府部门,可能就是食品管理的“有关部门”了。每次有关食品安全的事件一出现,“有关部门”一定会被口水淹没。
可能“有关部门”也很委屈——下的决心很多,干的工作也不少,为什么就没有起到相应效果?
公众和媒体最喜欢说的话是“法制不健全”,经常是每出一个事件,就呼吁“立法管管”。实际上,中国跟食品安全有关的法规并没有大的问题,在很多具体规定上,甚至比美国、加拿大等还要保守和严格。过去的绝大多数食品安全事件,都可以在当时的法规框架内解决。只是,法规只能提供纸面上的保护——当“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时候,“有法可依”的结果就是“吓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
就具体的监管体系来说,中国目前这种多个部门“分段管理”的体制问题重重。是否禁用一种食品添加剂,要由6个部委参与决策,“科学决策”就很容易被“部门利益”的扯皮边缘化。在实际运作中,也就必然产生灰色地带——看起来有多个部门“可以”管理,同时也就意味着每个部门都可以等着别的部门去管理。经常有这样的报道:为了某个事件,记者向A部门询问,被打发到B部门;向B部门询问,被打发到C部门……绕了一圈,可能又被打发回A部门。
即使“有关部门”想管,中国的市场现实同样使得监管困难重重。美国的大型养鸡场提供了99%的鸡蛋,所以只要控制了他们,市场上就不会出现大规模的安全事故。对于那些小型的养鸡场,政府反倒管得不那么严。而中国的食品生产和流通是由大量小规模的从业者主导的。要对他们——实施严格监督,执法成本可想而知。
更麻烦的还在于,这些部门都是某级政府的下属——也就意味着,他们要“配合”当地政府的“大局”——城市形象、财政收入、就业等。任何负面新闻出现,都可能被“大局”所“和谐”。所以,小生产者可能受到监管处罚,但是倒下了一个,可能会站起来一群。而一个生产者如果做成了“大企业”,主管部门也就未必能够对它进行监管。即使它们有违法行为,只要没有出现“人神共愤”的结果,当地政府就不希望“影响企业运作”,甚至会进行“特别关照”。“谁找某某企业的麻烦,我就找谁的麻烦”——一些地方政府官员把这样的口号当作对辖区内大企业的支持。“有关部门”在想要查处这样的企业之前,不得不三思是不是会被上司当作“找麻烦”。像三聚氰胺的使用,据说早已是公开的秘密,至少在出口宠物食品致死动物之后,主管部门不应该不知道它的非法使用。但是,在当地政府“挥泪斩马谡”之前,当地的“有关部门”是工作疏忽没有发现问题,还是迫于“大局”不敢管?
三方互动,才是终极答案
消费者、生产者和主管部门,构成了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三角。问题的解决不是依靠哪个方面或者哪个部门单独努力就能够解决的。只有三方形成良好的活动互信,才能够建立规范的市场。消费者付出合理的价格获得放心的食品,生产者通过生产合格的产品赢得利润,而管理者,则通过严格一致的执法来实现“劣币淘汰”、“良币流通”。
当消费者愿意花更多的钱去开展“自供运动”的时候,其实已经做好了“用钱投票”的准备。而生产者,看到合法生产的商机了吗?管理者,又做好了“只为食品安全负责,不为地方经济保驾护航”的准备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