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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不曾遭岁月蚀掉的画面》第二辑 一个女人的爱情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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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以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一个女人的爱情观

忽然发现自己的爱情观很土气,忍不住自笑了起来。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以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

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的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

“不要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新给你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地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

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他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罚他,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在众人暗骂:“讨厌!谁在咳嗽!”你却急道:“唉,唉,他这人就是记性坏啊,我该买一瓶川贝枇杷膏放在他的背包里的!”

爱一个人就是上一刻钟想把美丽的恋情像冬季的松鼠秘藏坚果一般,将之一一放在最隐秘最安妥的树洞里,下一刻钟却又想告诉全世界这骄傲自豪的消息。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

也因此,爱一个人就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听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漂”,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己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得,希望自己的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方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即使在繁花谢树的冬残,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典册的瞳仁可以见证你的华采。

爱一个人总会不厌其烦地问些或回答些傻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爱!”“我的牙都掉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

爱一个人便忍不住迷上那首白发吟:

亲爱,我年已渐老

白发如霜银光耀

唯你永是我爱人

永远美丽又温柔……

爱一个人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事他,跟他学,却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唯一的女主人,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爱一个人会使人变得俗气,你不断地想:晚餐该吃牛舌好呢?还是猪舌?蔬菜该买大白菜?还是小白菜?房子该买在三张犁呢?还是六张犁?而终于在这份世俗里,你了解了众生,你参与了自古以来匹夫匹妇的微不足道的喜悦与悲辛,然后你发觉这世上有超乎雅俗之上的情境,正如日光超越调色盘上的色样。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和他拥有现在,却又追记着和他在一起的过去。喜欢听他说,那一年他怎样偷偷喜欢你,远远地凝望着你。爱一个人又总期望着未来,想到地老天荒的他年。

爱一个人便是小别时带走他的吻痕,如同一幅画,带着鉴赏者的朱印。

爱一个人就是横下心来,把自己小小的赌本跟他合起来,向生命的大轮盘去下一番赌注。

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的名字在临终之际成为你双唇间最后的音乐。

爱一个人,就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想认识他的朋友,想了解他的事业,想知道他的梦。希望共有一张餐桌,愿意同用一双筷子,喜欢轮饮一杯茶,合穿一件衣,并且同衾共枕,奔赴一个命运,共寝一个墓穴。

前两天,整收房间,理出一只提袋,上面赫然写着“××孕妇服装中心”,我愕然许久,既然这房子只我一人住,这只手提袋当然是我的了,可是,我何曾跑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于是不甘心地坐下来想,想了许久,终于想出来了。我那天曾去买一件斗篷式的土褐色短褛,便是用这只绿色袋子提回来的,我是的确闯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了。细想起来那家店的模特儿似乎都穿着孕妇装,我好像正是被那种美丽沉甸的繁殖喜悦所吸引而走进去的。这样说来,原来我买的那件宽松适意的斗篷式短褛竟真是给孕妇设计的。

这里面有什么心理分析吗?是不是我一直追忆着怀孕时强烈的酸苦和欣喜而情不自禁地又去买了一件那样的衣服呢?想多年前冬夜独起,灯下乳儿的寒冷和温暖便一下子涌回心头,小儿吮乳的时候,你多么希望自己的生命就此为他竭泽啊!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不免想跟他生一窝孩子。

当然,这世上也有人无法生育,那么,就让共同作育的学生,共同经营的事业,共同爱过的子侄晚辈,共同谱成的生活之歌,共同写完的生命之书来做他们的孩子。

也许还有更多更多可以说的,正如此刻,爱情对我的意义是终夜守在一盏灯旁,听车声退潮再复涨潮,看淡紫的天光愈来愈明亮,凝视两人共同凝视过的长窗外的水波,在矛盾的凄凉和欢喜里,在知足感恩和渴切不足里细细体会一条河的韵律,并且写一篇叫《爱情观》的文章。

四个身处婚姻危机的女人

元代画家赵孟的妻子管夫人写过一首词,十分脍炙人口:

你侬我侬,忒煞情多;

情多处,热如火;

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

将咱两个一齐打破,用水调和;

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

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

我与你生同一个衾,

死同一个椁。

这首词二十年前一度是街头巷尾流行的现代情歌。它不但写得好,而且还很实用,据说当年让赵孟读此词而回心转意,罢了娶妾的念头。原来这么美的一首情诗竟是拿来“劝退”的。中国古来用文学挽救婚姻的故事发生过几次,第一次主角是汉代的陈皇后,她因嫉妒,遭汉武帝打入冷宫。司马相如替她写了《长门赋》,稿费黄金百斤(古代黄金未必只指金子,但仍是令现代人咋舌的笔润)。这篇高价买来的文章,果真有点功能,算是令她暂时和皇帝恢复了一阵亲善关系。

吊诡的是,这少年时代为人写《长门赋》的司马相如,后来老病之余也想娶妾。这一次,他那浪漫的妻子卓文君又能到哪里去找人替自己写感人的“短门赋”呢?她只好自己动手来写了。她写了一首《白头吟》,口气非常自尊自重,其辞如下:

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

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竹竿何袅袅,鱼尾何簁簁,

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

另外一个女人叫苏蕙,是晋代窦滔的妻子。窦滔镇襄阳,带着宠姬赵阳台去赴任,把苏蕙留在家中。苏蕙手织了一篇璇玑文,上面有八百多字,纵横反复,皆成章句。窦滔读了,很惊讶妻子的才华——不过好像也就那么感动一下就是了,没听说苏蕙的处境获得什么改善。

这四个女人或动笔,或动织布机,或劳动一代文豪。总之,她们都试图用文学来挽回颓势,而且多少也获致了一点成功。文学本是性灵的东西,性灵的东西在现实生活里不容易发挥什么功用,她们却居然让文学为自己的婚姻效力,也算不简单了。

但不知为什么,我读这些诗,却只觉悲惨,连她们的胜利我也只觉是惨胜,我只能寄予无限悲悯。啊,那些美丽的蕙质兰心的女子,为什么她们的男人竟不懂得好好疼惜她们呢?

“你的侧影好美!”

中午在餐厅吃完饭,我慢慢地喝下那杯茶,茶并不怎么好,难得的是那天下午并没有什么赶着做的事,因此就慢慢地一口一口地啜着。

柜台那里有个女孩在打电话,这餐厅的外墙整个是一面玻璃,阳光流泻一室。有趣的是那女孩的侧影便整个印在墙上,她人长得平常,侧影却极美。侧影定在墙上,像一幅画。

我坐着,欣赏这幅画,奇怪,为什么别人都不看这幅美人图呢?连那女孩自己也忙着说个不停,她也没空看一下自己美丽的侧影。而侧影这玩意其实也很诡异,它非常不容易被本人看到。你一转头去看它,它便不是完整的侧影了,你只能斜眼去偷瞄自己的侧影。

我又坐了一会儿,餐厅里的客人或吃或喝——他们显然都在做他们身在餐厅该做的事。女孩继续说个不停,我则急我的事,我的事是什么事呢?我在犹豫要不要跑去告诉那女孩关于她侧影的事。

她有一个极美的侧影,她自己到底知道不知道呢?也许她长到这么大都没人告诉过她,如果我不告诉她,会不会她一生都不知道这件事?

但如果我跑去告诉她,她会不会认为我神经兮兮,多管闲事?

我被自己的假设苦恼着,而女孩的电话看样子是快打完了。我必须趁她挂上电话却犹站在原来位置的时候告诉她。如果她走回自己座位我再拉她站回原地去表演侧影,一切就不再那么自然了。

我有点气自己。小小一件事,我也思前想后,拿捏不出个主意来。啊!干脆老实承认吧!我就是怕羞,怕去和陌生人说话,有这毛病的也不只我一个人吧!好,管他的,我且站起来,走到那女孩背后,破釜沉舟,我就专等她挂电话。

她果真不久就挂了电话。

“小姐!”我急急叫住她,“我有一件事要告诉你……”

“哦……”她有点惊讶,不过旋即打算听我的说词。

“你知道吗?你的侧影好美,我建议你下次带一张纸,一支笔,把你自己在墙上的侧影描下来……”

“啊!谢谢你告诉我。”她显然是惊喜的,但她并没有大叫大跳。她和我一样,是那种含蓄不善表达的人。

我走回座位,嘘了一口气。我终于把我要说的说了,我很满意我自己。

“对!其实我这辈子该做的事就是去告诉别人他所不知道的自己的美丽侧影。”

做花当做玫瑰花

可没人听说过芭乐花吧?有谁订购过杨桃花送女朋友呢?冬瓜花、西瓜花虽然将来大可以“瓜瓞绵绵”,可是哪里上得了花谱!所以,要说做花,就得做漂亮的玫瑰花。做人,当然以伟大为好,否则,至少也得漂亮!

漂亮也是一种伟大!

我就是喜欢漂亮——当然,我不是没有听过公民老师的训诲,也不是不知道“内在美”比“外在美”重要。但是,去他的“内在美”,一个男人或者一个女人,除非不正常,否则怎么会违反孔老夫子的常规,弄得“好德”胜于“好色”起来?(当然,大智者往往若愚,诸葛亮看到周公瑾娶了漂亮的小乔,一气,便娶了一个丑女人,历史上有名的瑜亮斗智就是自此开始的。)

我不是诸葛亮,我喜欢一切漂亮的男人、漂亮的女人、漂亮的事、漂亮的手段——反正一切漂亮的我都喜欢,至少我能容忍。

我原谅某些穿迷你裙、热裤或露背装的女人——只要她们是确实长着一双好看的大腿,一片腴白的肩背。但是如果长着痴肥的一双腿,灰油油的一副肩膀还居然想亮相的话,我觉得简直是对服装设计师的大不敬,我如果是警察,非抓这种人不可。

我原谅裸奔——如果女人长得像维纳斯,男人长得像米开朗基罗刀下的少年大卫,我忍不住要原谅他们在春天里想脱衣服的冲动。(大人先生们何必着急呢?反正这玩意再流行也流行不过冬天,雪一下,裸奔分子不就回家烤火了吗?)但如果一个满身挂着松肉或瘦小干瘪的人也敢于裸奔的话,我就认为他们犯了猥亵罪。

我原谅林黛玉,原谅西施,原谅早死的倾国倾城的李夫人,虽然她们常常生病。“东亚病夫”大概都是这类“东亚病妇”生的。但只要生病生得像林黛玉那样桃腮泛红,星眸放光,或像西施那样颦眉捧心,娇喘不胜的话,就算送到选美会上,也能捞个“最佳病容奖”。要是像东施,虽然身体棒、演技好,又有谁敢领教?

如果我在路上被摩托车撞了,只要我定神一看,那位仁兄骑着一辆崭新耀眼的鲜红跑车,穿着漂亮泛白的牛仔裤,套着艳黄四射的一件运动衫——而且,顶要紧的,有一张奥玛雪瑞夫式的性格的脸,我一定软了心,爬起来自己拍灰自己走路,并且诚心地向他道歉,请他不要介意我的额头无意间撞掉了他的车漆。但如果来人骑着一辆灰不灰黄不黄的老爷车,又邋遢着一张浮肿油亮的丑脸,(或者,更不幸地,又长了些红豆。)我一定非找他算账不可!

我连流氓都同情。不管他有没有杀人越货,但只要照片上的他有一张“孩子式的脸”,血色良好的颊上有着“纯洁的微笑”,只要他有一百八十公分的身高,只要他逃亡的时候带着一个“头发如黑瀑布”“苍白的脸上有两颗梦样的大眼睛”的舞女,我总是百分之百地同情他的——对漂亮的人而言,我的同情心要多少就有多少。

古时候曾有一位桓太太,听说丈夫纳妾,一气之下,直捣小公馆。本来似乎很有可能要演出一件以上的凶杀案——或者至少也是件重伤害案,但这位夫人一进门,看见那位美人正端坐在梳妆台前梳她漂亮的头发,不觉手软了。讪讪地回了家,只说一句:“我见了都心疼,也难怪那老鬼了。”这女人是一位唯美主义者,她如果托生西方世界,绝轮不到一千年后的王尔德来谈“唯美”。

其实爱漂亮爱得连自己的主观身份都忘了的大有人在,武则天当然不会喜欢那篇以“人身攻击”的方法骂她的《为徐敬业讨武曌檄》,但她只读几句就开始骂起人来——不是骂作者骆宾王,而是骂左右大臣。“都是你们!”她恨恨地拍桌子,“这种人才,你们还居然让他流落在外,都是你们的罪!”

为了檄文写得漂亮,竟然忘了挨骂的人是自己,这恐怕是女皇帝之所以为女皇帝的道理!就单为这千古以来漂亮的一骂,我已忍不住喜欢武则天了。男人中有此漂亮风度的似乎只有曹操,他对骂他的文章说过一句:“愈我头风!”

能写这种漂亮的文章当然不易,但读完了骂自己的漂亮文章而能做一种这么漂亮的手势尤其难得!——索尔仁尼琴那些骂克里姆林宫的文章是白写了,我还以为俄国政府至少应该为这封信颁给他一份普希金文学奖呢!

其实,依我这种死爱漂亮的无知小民的浅见,世界上每件事都是靠漂亮起家,(我最不屑听什么论女人则论气质的话,你削掉她一个鼻子——不,半个鼻子——试试,包管你什么气质都削掉啦!)不是有人说过吗?只要埃及艳后的鼻子多长一寸,历史就要改写了。

就是世界大事,也是跟“漂亮”有关系的。依我看,以色列所以能把军火贩到手,无非是以色列兵看起来比阿拉伯兵帅的结果。而肯尼迪总统当年所以能在选举中大获全胜,何尝不是由于其本人的英俊加上肯太大的风韵。如果尼太太也跟肯太太一样漂亮,哪里会有水门案,谁还忍心骂她用公款买钻石呢?

老实说,国跟国之间的外交关系,其脆薄无用跟结婚证书是没有什么两样的,一旦人老珠黄,停妻再娶或找野女人的事是不免有的。到时候还不赶快买盒“淑女修容粉饼”把自己打点打点,光扯着喉咙向四邻哭自己的“内在美”又有什么用!

我就是喜欢“外在美”,我就是喜欢漂亮,谁敢吃烂了皮的樱桃呢?我也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深信全世界的人都跟我一样浅薄。没有人管你的土地政策,没有人管你的政府有没有杀作家的习惯,没有人管你抢劫犯多不多,没有人管你的文化深厚不深厚——他们只想看看手边有没有一本贵国的彩色烫金宣传手册,手册上面摄影效果弄得好不好。

这是一个“三围”比“四德”重要的时代,我是等不及地想去做玫瑰花了,你呢?

后记:拳术上有所谓“四两拨千斤”的话,在政治上,四两的宣传也一样可以拨得千斤的政绩。其实这年头,不懂宣传,不爱漂亮的人已经可以说绝种了。如今守着摊子做生意而不懂得广告术的,大概只剩下教会和官府这两家老店了。

说“看女人”

专家论世事,每每论得又高深又玄奥,务必使人看不懂,试想,阁下一旦看得懂了,他又如何独霸市场做专家呢。

可叵不是什么专家,所以论世事简单明了,三言两语,一清二楚。专家们手上必须有许多数字,许多资料,始能判定国家之盛衰,社会之隆替。可叵却不需要这一套,要知道,那一套全是唬人的,真正要看一个地区的气数,只消往最热闹的所在,把两脚站稳了,仔细看来来往往的女人,不消半天工夫,便可以十得八九。

阁下以为可叵是登徒子吗?登徒子哪有可叵这份神闲气定(登徒子早就搔腮抓耳,口涎直流了)。看女人之道大矣,哪里是那些没学问没器量的人办得到的!

看女人,首先要看女人的身高,如果这地区的女人全都干瘦矮小,这地区一定糟糕。一个社会光把男人喂饱了不算数,必须也把女人供奉得营养充足才是个好地方。

和身高相关的是腿长,如果女孩人人腿短,那准是个封闭的社会(女孩子还一一跪在榻榻米上给人插花沏茶呢)!女孩子如果没学会龙腾虎跃,全社会都强不起来,那真悲惨。

女孩子除了必须身材高大,双腿修长外,眉目间如果清峻聪明,那就更上一层楼了。女人的智慧足够烧饭洗衣,这是人类的小福。女人开始会打字速记,那是人类的中福。女人能做女教师、女首相,那才是人类的大福。

女人的衣服也大有可观,据可叵研究,一个社会必须包括下列各色衣着,才算美满:

第一是家庭主妇型,其衣服质素,灰灰扑扑,蓝蓝黑黑,毫无款式,只求蔽体实用。这种女人,代表社会中保守稳定的力量,但也只宜有百分之十。

第二是职业妇女型,这类衣着简单大方,高贵而不华美,代表一些新勃起的权力,新分配的财产和新获得的尊严。

第三是烧包贵妇型,这型人虽不宜多,但也必须有,夏纱冬裘虽未必实用,但却十分具体地代表了社会的富厚,以及消费力的壮大。

第四是潇洒不拘型,这种人以牛仔裤为制服,以吉他为配件。一个地区的年轻人如果没有争取到穿这种衣服的自由,大概可以说明老一辈的权威太大,在那个地区想谈现代化,难。

第五是模特儿型,此类人物,衣着光鲜,口口声声追随巴黎,此类女子走起路来把大街当延展台,站在哪里,就把周围的眼睛当摄影机,务必令人摄得最佳镜头——但这种女孩的存在也说明纺织业的起飞,应该聊有数人以资点缀。

第六是改良式模特儿型,此类模特儿一旦停止谈论巴黎,弄些革新的本国服装来穿穿,强调其本土色彩,这个地方的文化水准和自尊心必然高涨了。

第七是作怪型,此类人物力求衣服古怪恶心,这种妖孽在旧社会是绝对不能存在的,但此类人物之见容,正足以说明那是一个有容人之雅的社会。此类人不能多,大约在百分之零点一以下吧!

如果你到一种地方,全国上下都穿着灰不溜丢毫无线条的衣裤,她们全身上下毫无一丝女性气息,你开玩笑问她交不交男朋友,她吓得板着脸说她正在努力为人民服务,没有时间交男朋友——你就知道那地方五十年后还谈不到现代化。

看女人可知天下事,阁下如不信,请拭目观之,便知可叵此话丝毫不爽了。

哲学状的男人

这世间的男人和女人有一件事是一样的:即讨厌的男人很多,讨厌的女人也很多;而且可爱的男人很多,可爱的女人也很多。

此处只讨论讨厌的男人。事实上讨厌的男人分很多类,其中相当讨厌的一种是“冷静的男人”,亦即“哲学状的男人”。

哲学状的男人是怎样的呢?

当年轻美丽的女孩对他说:

“让我们永远相爱吧!”

他却把眼镜一扶,说:

“姑娘,爱情这玩意儿我知道,但‘永远’是什么?”

对于这种男人,女孩子最正确的方法是先赏他一记耳光,然后劝他去读台大或辅仁的哲学研究所。

不过,事实上比这种男人更烦人的还有,那就像英国当今的王储查尔斯先生。他老兄在结婚大典前被记者追着访问,记者问戴安娜:

“你爱查尔斯吗?”

“爱。”

记者又问查尔斯:

“你爱戴安娜吗?”

“唔,”太子做深思状,“那要先看你对爱情的定义。”

唉,唉,这王子真是糟透了。大英帝国气数大约到此为止,才有不肖儿孙会说出这种婆婆妈妈的窝囊话来,连当年那擅长杀老婆的亨利第八和弃位求美人的温莎公爵都比他高明多了。

奉劝天下女人,好男人有好男人的儒雅,坏男人有坏男人的劲道。唯独做哲学状的男人碰不得,否则将来在餐桌上你要学会听:“太太,红烧鱼这玩意我知道,但请问‘饱足’是什么?”

当然,随时像围棋国手做“长考式”的男人并不能算坏人。只是,那不是女人消受得起的,还是让他们属于哲学研究所吧!

女人,和她指甲刀

“要不要买一把小指甲刀?”张小泉剪刀很出名的,站在灵隐寺外,我踌躇,过去看看吧!好几百年的老店呢!

果真不好,其实我早就料到,旅行在外,你要把自己武装好,以免因失望太多而生病。

回到旅馆,我赶紧找出自己随身带的那只指甲刀来剪指甲,虽然指甲并不长,但我急着重温一下这把好指甲刀的感觉。

这指甲刀买了有十几年了,日本制,在香港买的,约值二百台币,当时倒是狠一下心才买的。用这么贵的价钱买一只小小的指甲刀,对我而言,是介乎奢华和犯罪之间的行为。

刀有个小纸盒,银色,盒里垫着蓝色的假丝绒,刀是纯钢,造型利落干净。我爱死了它。

十几年来,每个礼拜,或至多十天,我总会跟它见一次面,接受它的修剪。这种关系,也该算作亲密了,想想看,十几年哪——有好些婚姻都熬不了这么久呢!

我当时为什么下定决心要买这只指甲刀呢?事情是这样的,平常家里大概总买十元一只的指甲刀,古怪的是,几乎随买随掉。等孩子长到自己会剪指甲年龄,情况更见严重,几乎每周掉一只,问丈夫,他说话简直玄得像哲学,他说:“没有掉,只是一时找不着了。”

我有时有点绝望,仿佛家里出现了“神秘百慕大”,什么东西都可以自动销匿化烟。

幼小的时候看人家登离婚广告,总是写“我俩意见不合”,便以为夫妻吵架一定是由于“意见不合”。没想到事情轮到自己头上,全然不是那么回事,我们每次吵架,原因都是“我俩意见相同”,关于掉指甲刀的事也不例外。

“我看一定是你用完就忘了,放在你自己的口袋里了。”

每次我这样说他的时候,他一定做出一副和我意见全然一致的表情:

“我看一定是你用完就忘了,放在你自己的口袋里了。”

掉刀的事,终于还是不了了之。

我终于决定让自己拥有一件“完完全全属于我自己的东西”。

婚姻生活又可爱又可怕,它让你和别人“共享”,“共享”的结果是:房子是二人的,电话是二人的,筷子是大家的,连感冒,也是有难同当。

唉!

我决定自救,我要去买一把指甲刀给自己,这指甲刀只属于我,谁都不许用!以后你们要掉刀是你们的事!

我要保持我的指甲刀不掉。

这几句话很简单,但不知为什么我每次企图说服自己的时候,都有小小的罪疚感。还好,终于,有一天,我把自己说服了,把刀买了,并且鼓足勇气向其他三口家人说明。

我珍爱我的指甲刀,它是我在婚姻生活里唯一一项“私人财产”。

深夜,灯下,我剪自己的指甲,用自己的指甲刀,我觉得幸福。剪指甲的声音柔和清脆,此刻我是我,既不妻,也不母,既不贤,也不良,我只是我。远方,仍有一个天涯等我去行遍。

女子层

十年前的事了。

为了去看富士山顶的高山湖泊,我先到东京落脚一夜。旅行社为我订了一家旅店,我去柜台报到的时候,那职员忽然问我:

“你一个人吗?”

我说是。

“你在东京有没有男朋友?”

我大吃一惊,怎么这种事也在询问之列?多礼的日本职员怎会这样问话?而且,我也不确定他所谓的“男朋友”是什么意思。

“我……,我有朋友……那朋友是男的。”

我在东京本来一个鬼也不认识,但临行有位热心的朋友听说我居然只身旅行,偏要介绍他的一位日本朋友给我,怕我万一有事流落异邦,可有处投靠。我告诉旅馆职员的“男朋友”,便指此人而言。

那职员大概也明白,我被他搞糊涂了。

“这样说吧,如果他来见你,你们在哪里见面?”

“在廊厅呀!”

“他不用进你房间?”

“不用。”

我忍住笑,我带进房间干什么?朋友介绍他这朋友给我,原是供我作“备用救生员”的,我带他进房间干什么?神经病!

“好,这样的话,”他的表情豁然开朗了,“你可以住在我们的女子层,女子层里比较自由,男人不可以上女子层。女子层里全是女子。”

我算得上是个五湖四海乱跑的人,什么旅馆也算都见识过了,但这家旅店的这种安排我竟没见过,不得不承认这构想新奇有趣。

上得楼来,入眼四壁全是浅浅的象牙粉红(有点像台北故宫为了配合最近展出罗浮宫名画而髹漆的粉色),心情不禁一振,觉得有一种被体贴被礼遇被爱宠的感觉。

至于浴室里的陈设虽然无非是洗发精、沐浴乳,但都精致巧美,看来竟像细心的妈妈为远归的女儿预备的。至于床罩、枕头、梳妆品和室内布置其温馨旖旎处就不必一一细说了。

不过,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却不是这些,而是在床头柜上放着的那本装订考究的日记册子。册子厚厚的,里面写满房客留下的一鳞半爪。我不识日文,没办法完全看懂那些有缘和我住同一间房睡同一张床的女孩子的心声,但仗着日记里有些汉字,我也多少读懂了一点。

例如有个女孩说,那天是她生日,她一人身在旅邸,想起父母亲友之恩,内心深为感激。也有的说,有幸一憩此屋,不胜欣喜。也有的讲些人生感怀。虽然并不是什么高言大智,但一一自有其芳馨的手泽。

那光景,竟有些像住在天主教的女子中学宿舍里,美丽的女儿国,男人还未曾在生命中出现,女孩儿彼此悄声细语,谈些心事。至于那情感特别相投的,就彼此交换日记来看,那里面有一种情逾姊妹的亲热。

我后来旅行他地,也不曾看过类似的旅馆,所以对它十分怀念。你当然可以讥笑他们用象牙粉红来讨好女性未免太肤浅,但毕竟这其间有一份心,而身为女子,对对方“有一份心”的事是不会忘恩的。

我真的很怀念那家旅馆的女子空间。

霜橘

玖:

很多日子以来一直在盘算着要写封信给你。或许就因为太慎重,反而使我不敢着笔了。记得夏天时我们曾有过一夕长谈,而现在已是萧瑟的冬日了。那时候,你手里拿着一本书,书里夹着许多花瓣儿,而今呢?你的本子里却又夹着些什么呢?可否就把我这封信当作一片小小的落英?让它夹在一本看不见的版册中。当你翻阅时,它就在不经意的一瞥中怡悦你。

现在,我还能记得那夜我们在校园里。夜很深,到处都是露水。我们只好站着,绕一池睡莲漫步,你对我谈到你的痛苦,我谛听着,忽然想起一位长者的话——痛苦,是这世界的土产——玖,如果你原谅我的话,我要说,我在你的痛苦里意味出幸福的成分。玖,你想,一个年轻美丽而又聪明无虞的女孩子,在诗意的月夜里,诉说一种诗意的痛苦。严格地说,那又算什么呢?

你曾否想象过漫天烽火的战场,在那里,最悲惨的屠杀正进行着。许多母亲的儿子,许多妻子的丈夫在血泊中栽倒,他们的尸身在腐烂、生虫。你曾否目睹令人心酸的孤儿,在饥寒中啼哭,不知命运要为他安排一个痛苦的死亡或是一个痛苦的生存。你曾否进入许多不蔽风雨的屋子,那里有贫病交迫的一家在痛苦中残喘苟活。你曾否遇见许多饱学之士,竟至于穷途潦倒,三餐不继,抑郁终生。玖,你知道吗?我敢说,你简直忘了世界上还有那一等人,或者,你根本没想过那种惊心动魄的痛苦,那种深沉的、恨不得撕裂自己的痛苦。因为你太年轻,太不经事,你只知道闲愁闷气,你根本什么都没有了解啊!

当然你可以赌气,说:“我情愿像他们,我情愿死,我也不要像我自己。”但,我告诉你,如果我在未来的年代中,不蒙受贫穷、病痛、死亡、离别、顿蹇的阴影,而单单只受你所受的那种痛苦,我就要说,我是幸福的了。

现在,且把你所谓的误会欺诈和谗言也算作一种痛苦吧,果真如此,你也不算孤单,只要是人,没有一位不曾被恶言中伤过的——即便是神,也不能免于诟骂。记得那个古老的故事吗?在伊甸园里蛇怎样向夏娃进攻呢?他毁谤上帝——它成功了,错误的历史便以此为起点而写下去。你翻开课本看看吧!苏格拉底被认为是蛊惑青年的罪人。终于在群众面前饮鸩而死,有谁知道他寻求真理的诚实?孔子被误会作求官的政客,甚至隐士们也用暧昧的话讽劝他,有谁了解他“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热忱?耶稣被人控告为煽惑群众的暴动者,被悬挂在强盗中间钉死,有谁体会他舍身救人的苦心?人类史上充满荒谬的例子。人们永远虐待着伟大的先知先见,直到他们尸骨成灰的时候,人们的子孙才开始推崇他,为他修建美丽的坟墓。玖,所以每当有人嘲诮我,有意无意地用言语伤害我,我总是沉静下来,心里充满神圣而肃穆的感觉。玖,当我身受先圣们痛苦的一部分,当我戴上这顶曾经刺伤过他们的荆棘冠,我就觉得我更接近他们,更像他们,更分沾了他们的荣耀。

玖,如果我们真能了解一点人生,好好去揣测一点人性,我们就知道,我们没有资格不被批评,既然比我们伟大、比我们圣洁的人都曾受人误会、被人毁谤,我们又凭什么希望能幸免?我们生存在一群以闲话为副食品的人中,注定了就要成为话题的。那么,又何足介意?我小的时候,有人向我解释长舌妇的意义,总以为造谣生事的都是女人,其实男人也会如此的。古来,在皇帝面前进谗言的宦官奸臣都不是女人,而比较高雅有修养的男士,虽然不议论时人,却免不了要转个目标论断古人一番的。把历代人物是非拨过来、讲过去,无非只想发泄一下。所以,当他们得意的时候,当他们不得意的时候,乃至当他们无聊的时候,总不免要谈论人的——尤其是谈论女孩子。玖,你又怎能厚非他们呢?他们连自己做了什么也不晓得呢!

当然,人之论人难免有伤敦厚的地方,而且大多数的时候也有失真实。这有什么办法呢?人心不古,由来已久,而且我怀疑大概从来也没有“古”过。此外,即使别人无心造谣,无心轻薄,但是由于不充分的了解,总难免说些令人伤心的话。人何尝了解别人呢?许多艺术家在生前被视为疯狂,死后却又被奉为天纵之才,他们精心的杰作早已湮没,随手画在桶底的画儿却能价值连城——他们何尝被了解呢?又有许多文人在饿死了好些年以后忽然被人传诵了,但传诵的却又是些什么呢?陆放翁题诗无数,被人喜好的却是《钗头凤》一词。李义山空灵哀艳为晚唐诗宗,人们却只爱猜测那几首无题诗是送给谁的——他们又何尝被认识呢?至于一首《菩萨蛮》是否李白所写,千年来不知经过多少议论。一首《生查子》把朱淑真弄得身败名裂,却又有人说作者其实是欧阳修。人们何尝能了解事实的真相呢?人们何尝知道别人的深度呢?他们只是凭一时喜好,想怎样说就怎样说罢了。连昭然有名的历史人物,连堂堂正正的学术问题,他们也任意评说,那么,你我又算什么呢?

其实人们何止不了解别人呢?人连自己也很少了解的。泰戈尔说:“人不能看到自己,你看见的只是自己的影子。”真的,我们只看到一个经过整修和装饰的影子。那么,又何必一定要苛求别人了解我们,用丝毫不差的尺度衡量我们?而且,玖,想想吧,在这个悲惨的时代里有多少悲惨的命运。对于伤风的人,你总会原谅他打喷嚏的。那么,如果你能体恤一些痛苦烦躁而病态的心灵,你就不再介意他的毁谤了。玖,他是不得已的。他又何尝不希望做一个快乐的人呢?他何尝不明白说人闲话的无聊呢?他是身不由己的。如果你我站在他所立的地位上,处在他所受的煎熬中,玖,也许我们比他更坏上无数倍呢!所以,玖,原谅别人总是对的。饶恕是光,在肯饶恕的地方就有光明和欢愉。在黑茫茫的旷野中,饶恕如灯——先将自己的小屋照得通亮,然后又及于他人。玖,你的窗内常散出柔和的灯光吗?

再者,往宽慰的地方想,你可以用那个父子骑驴的故事——反正你怎么做都不会令所有的人满意的。那么,就漠视那些不值一顾的挑剔话吧!如果我们企图努力圆滑、努力迎合每一个人,那又何苦呢?我们的父母不是为那些人而养育我们的。我们生存在世,自有我们独立的意义,我们做我们认为合宜的事,我们想我们认为正确的思想,我们只对上帝负责。

当然,很可能有时候错误确实在我。那又何妨呢?一个能承认错误的人绝对比论断错误的人高贵。我曾自一本书上看到一段话,令我终生不忘。当那位作者因为愤慨别人对她的不当批评而致信友人,她的朋友竟这样回复她:“如果我听到有人这样讲我,我就要说:‘是啊!朋友,但你说得还不到我一半坏呢!’”玖,如果我们不过分自高,我们将会发现我们并不如自己所想象的那么完善,那么无懈可击。人活在世上如果只有爱护我们的朋友,而没有菲薄我们的敌人,未始不是一种危险呢!

那么,综合看来,批评到底给了我们什么伤害呢?什么也没有啊!如果我们是被冤枉的,我们仍然有心安理得的快乐。如果我们真正错了,也正可闻过而喜。如果我们的名誉被破坏,以致某些人冷落我们,那就罢了,因为那些人本来就不是我的朋友。至于我们真正的朋友,如果听到了那些言语,反而会更爱护我们,更护卫我们的。事实和时间会说明一切。将来我们这一代都要过去,都要成为陈迹。在悠久漫长的光年宇宙里,我们小小的闲愁闷气显得可怜而又可笑。

既然如此,玖,对我们来说没有一件事是不好的,没有一件事的发生是不值得快乐的,当台风过境后不要说:“我失去我的剑兰了。”你可以说:“我有一个好机会清扫我的院子了,否则的话我也许永远想不起来这件事。”如果你丢失了十块钱,不要叹息你破了财,你仍然可以快活地说:“多么好,让我得到一个必须要谨慎的教训,这个教训比许多金子都宝贵呢!如果我现在不曾学会谨慎,也许将来我会因此丢掉我的性命呢!”所以,当谣言弥漫的时候,不要认为你将受害了,你仍能因此受益的。不要躲避那块粗粝的石头,如果你敢于正视它、剖析它,或许你可以从其中得到意想不到的璧玉呢!

记得好些年前,我偶然看到一本很有名的字帖。那是王羲之的《奉橘帖》,使我为之神驰良久,那上面的字句极美:“奉橘三百枚,霜未降,未可多得。”我极喜欢那古意盎然的旧纸。那飘潇自如的字体。但渐渐地,我更欣赏那简捷的文句,向往那份淡远的友谊。

而如今,年事渐长,我开始领悟一种更深的意义了。那是一个假日的下午,我坐在一位教授家中一面谈天,一面剥着橘子。他吃了一口,对我说:“不甜,现在还没有降霜,橘子是不会甜的。”我就忽然想起王羲之的《奉橘帖》来了,又想起我自己。更觉得我所有的果实都还是生硬而酸涩的。因为我们太少有经历,太少有折磨了。我们太脆弱,我们简直不配承受霜雪。

玖,在这草木零落的季节,我的心禁不住要反复地想着那甘甜多汁的霜橘。玖,何不把某些令你不快的遭遇视作薄薄的飞霜呢?霜降以后,我们生命中每一颗果实都会成为饱满而甜蜜的了。

晨星寥落,天是快要亮了。浓雾在窗外牵扯着,拥挤着,似乎要破窗而入。玖,经验告诉我,早晨有雾的日子必然是晴天。我的心突然兴奋起来,今天一定是个多阳光的日子了!玖,我愿我早期的生命中也充满瞬息即散的浓雾——这种迷离和寒冷是可以忍受的,因为光耀而漫长的白昼就要来了!

何不把某些令你不快的遭遇视作薄薄的飞霜呢?霜降以后,我们生命中每一颗果实都会成为饱满而甜蜜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