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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代的忧伤》散 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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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散步。

据说,一些名人如甘地、卢梭、托尔斯泰也都是喜欢散步的。但是他们与我无关。我喜欢散步,决不是出于对他们的摹仿。散步完全是个人的事情。

推想起来,对空间的渴望,恐怕是最原初的动机。无论是会议大厅那貌似天空的拱圆形屋顶,还是工作室的欲坠非坠的天花板,都在时间中构成了一种潜隐的威胁,何况多出卫士般永远肃立的墙壁呢。

走出户外以后,世界也不是没有规范的。但是,在楼群,灯柱,梯级,斑马线,众多的缠绕中闻,毕竟存在着无限多可选择的道路。回避即选择。身外许许多多物事,本可以不同自己发生任何的关联。譬如,偶一抬头便赫然看见太阳,设想低首而行,世上的光华灿烂又于我何有呢?所以,哲学家使用了“在场”一词。我即是我,既可以在场,也可以不在场。我行故我在。

散步时,我不带同伴,只带影子。集体行动是反散步的。说到舞蹈,我就不喜欢双人舞和多人轮舞。无条件地接受他人的约束,响应一种近于严密的节律,这种形式的艺术,纯粹是古代贵族王公及其豢养的优伶的遗传。我喜欢独舞。至于散步,则自如多了,简直没有节奏。或疾或徐,步调全没有法则。倘使路旁多出一位褴褛的瞽者,或是一株蔷薇,都可以随时停下来。

行行重行行。没有行囊,没有远方的呼唤和近身的催促,无须尝旅人的苦辛。只要想到散步,披一件夏威夷衬衫就足够了。风起时,再加一件大衣,随手把衣领倒竖起来也不失为一种风度。其实,于散步的人来说,根本不管什么风度不风度,这时,需要的只是鞋子,或穿或趿,尽凭一时的兴会,赤足也未尝不好,就怕少了草地罢了。总之,鞋与不鞋,全为了取悦自己。

按照传统的关于阴阳的说法,散步主阴,以它的柔静,实在不宜称作运动的。王维诗:“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很可以为散步写意。书本子上的所谓自由,大约指的就是这样一种随意性吧?散步是没有目的的。没有目的,自然没有探寻。无须寻找的道路叫什么道路呢?其实,散步只是走,并非走路。散步不是为了通往哪一道门。门是另一种存在。只有卡夫卡一类严肃到病态的人,才有门的情结。

自由无所思。即便有所思,也当自行消失于一片散漫优游之中了。罗丹的“思想者”,以拳头支持沉重的脑颅,因为紧张,致使全身的肌肉绷到发直。状态有如此不同。柏格森说:“像思想家那样行动,像行动家那样思想。”思想是需要状态的。状态决定一切。一天,我照例作着散步,突然发现双手空空荡荡,仿佛从来没有过的空空荡荡,这才觉得:我应当握着一点什么!

然而接着想,果真有那么一种用具握在手中,还能叫作散步吗?

1991年3月14日于鸽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