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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情歌的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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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歌无疑是流行音乐的大宗,早在20世纪的40年代,就有学者把当时的美国流行歌曲分成三大类:恋爱中的情歌、受到挫折的情歌以及表达性欲的情歌。可是在那个年头就做出这样的结论,到底是令人吃惊的。因为当年的流行音乐和今天颇有不同,除了情情爱爱,还有许多游子缅怀故乡的温情,士兵想念故国的母亲,城市人感慨传统生活的方式。情歌并非唯一一种吟唱失落情绪的歌曲。

研究流行音乐的专家Simon Frith曾把流行音乐定义为一种感伤音乐,原因就是不管个别歌曲的主题是什么,它们几乎都是失落的。亲人的离世,老家的消失,光阴的流逝,当然还有爱情的终止,皆是人所共有的经历与情怀。最重要的是我们都不介意把它唱出来。

划分流行音乐与其他艺术音乐(例如古典与爵士)的最简单判准,就是可唱不可唱,易唱不易唱。可唱易唱的音乐最容易唤起共鸣,你开车的时候、洗澡的时候都能随口哼出那些轻易进耳随便上口的调子。至于卡拉OK,那就更不用说了。Simon Frith认为这其实也是近代宗教歌曲的特性,在教堂与会所里面既然要求信众齐心诵唱,那些圣诗的难度自然不能太高。

更重要的是这些宗教歌曲的主旋律也是感伤的,歌者祈求上帝抚平自己的苦难与悲伤,或者在困苦之中盼望幸福的来临。这些福音歌曲可以轻易地转化成现代流行音乐——就像Ray Charles那样把灵歌变成狂野的情歌,因而遭到物议——只要我们用爱神的方法去爱上一个男人或者女人。这种转移是成功流行曲的必要元素,例如Eric Clapton的《天堂之泪》(Tears in Heaven)本来是他写给亡子的悼歌,不知怎的却成了酒廊里的情歌,动情的听众都以为那是送给心中爱人的曲子,还要假装对方已不在人世。

流行音乐是一种集体的情感形式。再讨厌它的高雅听众在热恋或者失意的时候,也会不自觉地沉浸其中,因为它们无处不在,你不用刻意去听,它自然会在商场、餐厅和车子里渗透飘荡,变成了你的声音环境。

曾几何时,流行音乐真是种公众的音乐。大伙们要在酒馆和咖啡厅里聆听,分享属于集体的情怀,比如说战火之中家园的破败,远方田园里独守农庄的年迈双亲。听着这些歌曲的时候,我们参与了集体身份的塑造,因为我们有一样的失落。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些和游子思乡有关的歌在内地会大行其道的原因了,毕竟中国是世界上流动工人最多的国家。

情歌之所以成为流行音乐的主流,首先是技术的作用。各色复制、储存和播放音乐的设备使得表演者和听众不用并存于同一时空,更使得听众能够分解成一个个原子式的个人。我们再也用不着和其他人挤在一起,只要去唱片行买一张唱片,甚至在电脑上直接下载,然后自己静静细听。

这种技术革命正好发生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刻:大家族的崩解,社区邻里的分裂,令人的情感转向收缩,只投射在另一个人身上。爱情成为我们这个时代通俗里最受重视、最被颂扬的情感,不是毫无原因的。

人在孤独之中,特别是夜里,听着歌手以现代录音设备所赐的低吟技巧泣诉(从前唱歌的人使用横膈膜,而非喉咙),你会以为他是你认识的人,正伴和着你的寂寞和思念。重点并不在于世界上是否只剩你俩,也不在于他唱的是不是他自己的真情实感,而在于他和你参与了这个情感形式的游戏,丰富且填满了它。爱情是一种幻觉,情感形式亦然,但它们的效应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