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以为香港广播处处长朱培庆辞职只是香港这小茶杯里的风波而已,没想到原来有不少内地媒体也很关注这事,不只报道,并且评论。它们的角度自然是要突出香港媒体的自由与发达,香港社会民意力量的强大,以及香港人对官员道德水平的高度要求。
的确,同样的事件要是发生在内地,首先就不会有媒体擅自发布甚至拍摄一名高官与性工作者把臂同游的照片。其次,所谓的“民意”
也可能发作不起来,如果不是大家早就见怪不怪不以为意的话。最后,官员更是犯不着为了这点小事就自行求去,除非是上级有压力。因此,朱培庆的丑闻反倒见证了香港体制的优点。
可是再细想下来,香港社会对官员道德水平的要求难道就绝无可议之处吗?更根本的问题是,我们到底该如何要求公职人员的道德水准?它该高到哪个程度?我们又有什么方法确保公职人员不会失德呢?回顾关于这次事件的讨论,可以发现,其实有不少人赞同朱培庆的解释,觉得他在公余时间自己花钱冶游是他自己“私人生活”的问题,与“公务”无关,所以他没有理由向公众交待详情,在这事上真正该问责的其实是他的太太。但与此同时,很多人又觉得他主动请辞是正确的决定,因为他的形象已经受损,而“社会对于官员道德水平的要求是应该比一般人要高的”。
为什么当官的人一定要比普通人有道德呢?这其实是一个沿袭传统但未经推敲的共识,好像从政者都该是圣人,不只比一般人聪明能干,刻苦耐劳,还要比一般人更能抵得住欲望的诱惑,在道德操守上堪为天下表率。我相信任何人只要静下来想一想,都会觉得这种要求是不合理的。从政治权术的角度考虑,如果一个政治人物不只从政成绩优秀,还恰巧是个大善人,那么他的声誉和威信自然更能令人拜服。
但万一他只是个普通人,齐备了普通人皆有的七情六欲,而且不时有逾矩的行为,那么他是否就此丧失了从政的资格呢?我们该记住即使是孔子,也曾盛赞私德不够检点的管仲,说他有功于天下。难道我们竟然要比孔子还讲究道德吗?
但这又不表示政治家或者公职人员在操守上只要和一般人看齐就行了,因为他们占据了特殊的职位,享有非常的权能,与社会大众有特定的关系。所以,我们不应该抽象地要求他们具有更高的道德水平,而要从他们的职位和权能里推导出一组特定的道德规则,我们不能说官员的地位高所以品德也一定要高;我们该说因为官员占有特别的职位权能,和公众有特别的权责关系,所以才要有相应的伦理信条。
简单地讲,从政者该遵守从政的专业伦理。如果一个官员破坏了这套专业伦理,他不只对不起他的职位权能,更会伤及公众利益。这才是我们应该睁大眼睛盯清楚的。
就以朱培庆这件事为例,他犯的错误大概有三条:一是光顾声色场所;二是被记者拍照时惊惶失措;三是事后透过属下香港电台的公关发表声明,说当晚他身边那名女子只不过是朋友的女伴。第一条错误就像他自己所说的,是私生活的事,既与公众无关,也与其权能职位无关。如果我们接受性工作是正常的工作,性交易是正常消费活动的话,他甚至根本就没有犯错。第二条错误就更只是公关反应的技巧问题了,我们可以说他处理得不够机智不够成熟,破坏了他一贯的稳重形象,但这实在和道德扯不上边。
直至目前,香港传媒与大众最关心的就是这两条了。朱培庆被记者拍到的丑态固然是市民讪笑的题材,当晚他和那名女子到底干了什么事更是越挖越细,大白于天下。可是,那第三条错误却被大家轻易放过了,恍如过眼云烟。若按照前面所说的从政专业伦理来看,这第三条错误才是最严重的。首先,这是一个谎言,那名女子根本不是朱培庆口中的“朋友的女友”,而是他花钱请来的性工作者。政治人物公然说谎,当然会令人联想到他是否也会在关涉公众利益的事务上欺瞒大家了。其次,就算我们采取最宽容的态度,觉得这个谎言与公众无关,但它是一个很重大的错失,因为这个谎言是透过政府部门——香港电台的公关发出的。换句话说,朱培庆冶游也好,失仪也好,都和他的职位权能无关,反而他事后回应的方法才是真正违反了公职人员专业伦理,因为他利用职位和政府机器去撒了一个谎,与滥权无异。
为什么我们不把这个谎言看做焦点,却都跑去关心他那私人生活的作风问题呢?除了朱培庆担任公职三十年来建树颇多,尽忠持重,大家不忍多加追究之外,这里还有一个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且以美国战后两次著名的弹劾总统案为例,第一次是尼克松,第二次是克林顿。
在尼克松案里,弹劾的理由分别是他隐瞒水门事件的窃听内情,以及动用中央情报局和联邦调查局等国家机器去针对政敌;在克林顿案里,弹劾的理由则是他在和莱温斯基的性丑闻上公然撒谎。任何人都能明显看出,尼克松所犯的罪行要比克林顿严重多了,他滥用职权破坏了美国的国家体制,而克林顿犯的却是一个严格来讲与公众无关的“私德”错误。为何在短短20多年间,美国议会弹劾的理由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呢?
首先,从美国开始,最近三十年来世界上许多地方社会气氛都有道德保守化的倾向,公众对道德问题的兴趣越来越浓厚。香港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与性有关的议题近来动不动就成了社会分歧的引爆点。更准确地说,这还不是道德的保守,而是道德的偏向。因为我们虽然很关心包括政客在内的公众人物有没有嫖妓,有没有婚外情,但却从不理会他们有没有同情心,是否仁善公正。对一些力倡道德重建的团体来讲,一个政治家是同性恋的罪恶甚至比他毫不关怀弱势群体的麻木不仁还要重。一个议员可以言而无信,实际投票结果与他事前所言截然两样,但他却绝对不能有婚外性行为,仿佛他的性生活和公众更有关系似的。莫非只有性才是道德领域的议题吗?
其次,媒体的琐碎化与相应的“政治化术”(Spin)也有一定程度的责任。报刊固然越来越喜欢政治人物的小故事,说说他们放假去何处旅行,孩子又在什么地方上学工作。同时政治人物也越来越不介意公开一点自己的私生活,好营造一个立体的人格形象,让百姓觉得他很亲民。加起来的效果就是把公众视线从更严重的政治议题转到政客的个人身上,如果今天的政客比从前少了私隐,狗仔队像追明星一样跟随他们,这也实在是大势所趋,咎由自取。
说回中国政治的现实,我们历来就很关心政治人物的道德操守,直到今天,中央政府仍不时三令五申,要官员端正品行,可是,各级干部腐败失德的事件还是层出不穷。原因之一是许多品德的要求陈义过高,没有从官员实际拥占的职权出发,反而像是要先找一个君子才请他当官似的,非常不切实际。更重要的是,这些道德要求没有被翻译变化成具体的制度制约,根本就难以操作。例如我们都不想再看见官员为了一己私欲就大兴土木,为自己修筑豪华办公楼,为地方铺张大而无当的形象工程,可叫他们放弃浮夸作风就管用了吗?其实这并不是什么品德的问题,而是预算如何编订如何管控的权力监督问题;与其奢言道德,还不如贯彻分权制衡的精神。
比起内地,香港或许胜在传媒上,但说到官员道德水平的准则,大家在观念上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对政治人物操守的要求有多空泛,这条路就有多远。
原题为“对政治人物应有怎样的道德期待”,刊于《南方都市报》2007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