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评论杂志《展望》(Prospect)七月份的封面专辑是《戈登·布朗:知识分子》。很夸张的标题,所以连这个专辑里的好几个特约作者都怀疑这位爱丁堡大学的政治学博士究竟算不算英国几十年来第一个知识分子首相。为了说明此言不虚,他的一个前助手出来见证,表示当年亲眼见过布朗与名满天下的哈佛商学院教授波特(Michael Porter)会面,聊他那著名的《国家比较优势》理论。一场长谈下来,波特教授赫然发现这个英国财相对这套理论的细节掌握得竟比自己还好。而这类会面,正是布朗最喜欢的活动之一,他总是定期约见各个领域的大牌学者,向他们当面讨教自己的读书心得。
不过有一点很奇怪,虽然布朗深受亚当·斯密及大卫·休谟等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的影响,但他对美国的保守主义却情有独钟,甚至还想召集手下合写一本大书,“一本可以描述整个英国的书”,因为他很羡慕“美国是个能够用一本书去代表它所有价值观和所有理念的国家”。
我说这个想法古怪,是因为它很不英国,英国从来就不是一个需要奠基文件的国家,也不可能有哪一本书总结得了它那纷杂、自由和散漫的思维习惯与社会传统。
而美国的独特,就在于它身为一个民主国家,却活像一支“圣书的子民”(People of the Book),已经两百多年了,它的大人物还动不动就要回到建国初期,引述先贤圣言来支持自己的言行,就和伊斯兰国家的领袖老把先知挂在嘴上一样。布朗钦羡的,大概就是这种把整个国家建立在一个由书与文献构成的磐石上的传统吧。
竞逐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奥巴马(Barack Obama),他学问或许不如布朗大,但好歹做过芝加哥大学的法律教授,所以写起书来一点也不含糊。其近著《希望的无畏》(The Audacity of Hope)在一票职业政客的业余写作中真可说是出类拔萃,备受好评。看他这本书,你就能感到《独立宣言》、《联邦论》和美国宪法等奠基性文件在美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了。奥巴马谈任何话题,都不忘向这些“圣书”频频致意,似乎离了它们,美国人民的希望就不知该要着落何处了。对奥巴马而言,这个圣书传统是迷人的。“我们坚持这些真理是不证自明的,所有人生而平等,创造者赋予人类不可剥夺的权利,尤其是生命、自由与对幸福的追求”,他说:“《独立宣言》里这简单的几句话是我们美国人的原点;它们不只描述了我们政府的基础,更是我们共同信念的实质”。更迷人的是落实和追寻这个信念的方法:他曾为了选举穿州过省,去过乡村教堂,去过平凡人家的厨房,去过某个小镇十字路口旁的商店;听一个母亲对战场上儿子的思念,听一个墨西哥移民工人想进大学的愿望,听一个快要退休的白领对未来日子的担忧;而奥巴马似乎真心相信,在美国“圣书”的引领之下,这一切都将找到答案。
用一本书去代表整个国家,这是所有政治家的终极诱惑,因为它看起来如此优美而简单,就像早年的科学家想用一条公式去说明整个宇宙的诞生和演化。差别在于你用什么方法去验证这本书的真理,又用什么手段去说服别人支持它。与利比亚等国家比较起来,要不是美国政客比较蠢,就是美国宪法还不够说服力。你看奥巴马还要跑遍全国,从底层由下而上,才能总结出美国宪法的永恒与伟大;其他人则根本只要好好地站在那里说话就行了,全国上下自然会以欢呼声证明“绿皮书”之类的真理。
至于中国,历史长远,当也不乏在一本书里构想一个国家的努力。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英雄领袖想把王朝建立在最正确的圣典之上,又有多少文人想要把治乱兴衰的原理总结在一本可作帝王宝鉴的名山巨业里。可惜我最想看的,却是一个亡国之君的不传之书:“徽宗在金,尝得春秋,披览不倦,凡理乱兴废之迹,贤君忠臣之行,莫不采摭其华实,探涉其源流,钩纂枢要而编节之,改岁钥而成书”(俞樾《九九消夏录》卷六)。
原题为“一个国家的圣书”,刊于《南方周末》2007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