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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经典怎么读:从IB中文到批判性阅读》第9讲 亲吻头颅的变奏:从文艺复兴到现代派的审美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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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欧美文学作品的时候,我们或许都遭遇过类似的麻烦,有那么多的“主义”令我们摸不着头脑:浪漫主义、象征主义、唯美主义、表现主义、哥特主义、现实主义、自然主义、存在主义、殖民主义、后殖民主义、女性主义、结构主义… …或许怕我们搞明白这些后不够尽兴,还琳琅满目,但只能看不能吃的“派”塞给我们:先锋派、意象派、颓废派、新感觉派、新批评派… …虽然阅读的过程本身可以完全不用理会这些派别,但年轻的学生都有一种“野心”,渴望读一本书就长一分话语权,渴望成为可以对这些文学流派侃侃而谈的人。那么,除了用维基百科或者文学术语大辞典把这些术语一个一个弄明白(虽然我觉得光靠这些方法,会被弄得更糊涂),有没有更有趣且有效的方法?

我上简明文学史的课时更喜欢挑一个西方文学史里的原型故事,然后看这个故事如何在不同的时代被不同的人演绎,而这里面的变与不变就透露着各个时期的文学潮流和审美趋势。这里带来的是三个“亲吻头颅”的故事。

一、源于民间的现实主义:薄伽丘的《十日谈》

大家或许都听闻过意大利“文艺复兴三杰”,其实“文艺复兴三杰”有两种提法,如果你问画家,他们的回答是达·芬奇、米开朗琪罗和拉斐尔,而如果你问我这个搞文学的,我的回答则是但丁、彼得拉克和薄伽丘。

这三人中间我们最熟悉的大概是但丁,他的著名代表作是《神曲》,分为《地狱》 《炼狱》和《天堂》三篇;彼得拉克是个诗人,代表作是《歌集》。这两位作家有个很重要的共同点在于,他们的作品里都有一位缪斯存在。在《神曲》中,但丁首先是由罗马诗人维吉尔引领着漫游地狱和炼狱,然后到达天堂时,诗人维吉尔退场,取而代之的是贝雅特丽奇。这位贝雅特丽奇现在被称为是但丁的恋人,但准确地说,并不是这样。但丁只见过她两次,第一次在邻居的家庭宴会上,贝雅特丽奇八岁,比但丁小一岁,第二次则是在阿诺河的三圣一桥上,但丁远远望见了和女伴一同散步的贝雅特丽奇,他说那一刹那,他忘记了如何呼吸。但就是这段几乎连认识也算不上的情谊,牵扯了但丁的一生,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甚至认为,《神曲》中的地狱、炼狱、煎熬的灵魂、怪兽,都是无足轻重的“插曲”,但丁书写《神曲》只是为了要与贝雅特丽奇“重逢”。巧合的是,彼得拉克也有这样一位——劳拉。19岁的她曾在亚维农的一座教堂里出演《离散的旋律》,让时年23岁的彼得拉克一见倾心,然而当时劳拉已经嫁给了一位贵族,因而他们之间几乎没有任何比那匆匆一瞥更深的联系。尽管如此,劳拉却成了彼得拉克诗中理想与美的化身。

相对而言,薄伽丘显得通俗许多,小说集的背景是中世纪的佛罗伦萨,令人闻风丧胆的黑死病正流行,有七个女人和三个男人跑到佛罗伦萨郊外的一座别墅里避难,于是每人每天讲一个故事,就这样过了十天,一共讲了一百个故事。英国作家乔叟之后的名作《坎特伯雷故事集》也是模仿了这种形式。

今天来看, 《十日谈》的故事很多都“少儿不宜”,也比较粗糙,但为何这部作品会被视为文艺复兴的杰作?我们来看这一讲的第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讲的是墨西拿城里有三兄弟,都是富商,而且还继承了父亲留下的一大笔遗产。

他们有个妹妹叫莉莎贝塔,长得很美,但尚未嫁人。后来三兄弟的商号雇了个英俊魁梧的年轻人,名叫洛伦佐,莉莎贝塔不禁多看他几眼,对他生出了好感。洛伦佐也发现了,就不再拈花惹草,一心一意对莉莎贝塔。

可是这两情相悦、私订终身的美事却被大哥先撞见了,大哥不作声,和两个弟弟商量。他们没有在妹妹面前表现出任何异样,也和往常一样与洛伦佐相谈甚欢。有一天,他们借口说去城外办事,带了洛伦佐同去,就这样趁机在荒郊野外把洛伦佐杀害并掩埋,回去后就跟人说,派洛伦佐去别的城市办事了。

洛伦佐一去不回,莉莎贝塔很着急,她试图从哥哥们那里探口风,但被哥哥顶了回来。莉莎贝塔没有其他办法,只好每晚以泪洗面,苦苦盼着情人早日回来。就这样,某个晚上,她终于梦到了洛伦佐,他面容憔悴、苍白,衣衫褴褛,对她说:

“我再也回不来了,因为你最后见到我的那天,你的三个哥哥杀了我。”

梦中洛伦佐还说出了他被掩埋的地方,他叮嘱莉莎贝塔不必再等他了。

莉莎贝塔第二天一早醒来,什么都没跟哥哥们说,而是带了个贴身女仆去洛伦佐托梦告诉她的地方,她们开始挖土,结果真的挖出了洛伦佐的尸体。莉莎贝塔本来想把尸体带回去好好安葬,但这不现实,所以她用刀子割下情人的头颅,小心包裹,回家后种在罗勒花盆底下,整日用泪水浇灌,这罗勒长得特别茂盛,香气扑鼻。

但她终日抱着花盆哭泣的行为引起了街坊邻居和哥哥们的疑心,三个哥哥偷偷搬走花盆,把土翻出来看里面有什么,结果是颗人头。他们很惊慌,怕杀人的事情被别人知道,于是就重新把头埋好,逃到了那不勒斯。

在《十日谈》中,这个故事如此收场:

年轻的姑娘终日哭泣,要找回她的花盆,郁郁而死,结束了她悲惨的爱情。过了一段时间,这件事逐渐传了开来,有人编了一首歌谣,流传至今。歌谣开头两句是这样的:

那个坏家伙究竟是谁,

偷走了我的罗勒花盆?

这个故事很动人,也很简单,就像我们今天说的市井故事——“我跟你说哦,我一个阿姨的女儿,不是还没结婚吗?喜欢上了街角药店的小伙计,家里人肯定不同意呀… … ”这就是《十日谈》的风格,它收录了当时流传于佛罗伦萨地区的民间故事。

这个故事虽然戏剧性很强,但总体上是写实的,我们看故事里的三个重要转折便可以知晓。

第一个转折是三兄弟杀害洛伦佐。他们先把他骗到偏僻的地方,再实施暴力,回来后找个圆谎的借口,即便是今天,犯下凶杀案的歹徒也常用同样的计谋。

第二个转折或许大家会觉得完全不符合现实,哪里有被害人托梦告诉别人自己被埋在什么位置的。如果是这样,那么法医和警察都不用上班了,天天在家里睡觉,等着冤魂托梦找自己帮忙就得了。确实,这个情节本身并不符合现实的逻辑,但是我们需要注意,在民间的语境中,这也是现实的一种层面。比如,在中国的某些农村地区,有人会请通灵的神婆把已故亲人的魂魄招上来,然后神婆就像被鬼附身一般,声音变了,走路姿势也变了,好像忽然成了那个被招魂的死者的样子,开口说话。如果别人说起这些,我们尽可以说,这个是迷信,不要相信。但说起这些的人却会很认真地说: “说是这么说,但她真的说准了很多事情… … ”如用同样的思路来看待这个故事,莉莎贝塔的梦反映了类似的民间迷信。

第三个转折是小说的结尾,三兄弟逃之夭夭,妹妹的故事成了一首歌谣。事实上,在后人整理的民间歌谣集里,确有这首歌谣,而且时间也和故事的时间相符——十三四世纪的意大利。当然,小说是虚构的,是先有这歌谣,再因为歌谣而发展成了故事,还是先有这个故事,再有人谱了曲成为歌谣,我们已经无从知晓。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传说很符合民间的现实逻辑。

所以,如果一部小说总体符合现实的逻辑,也反映现实的问题,那么它就被归入现实主义的范畴。

这个故事反映什么现实呢?为什么姑娘的爱情不得善终呢?这里至少有两个重要因素:一是门第,两人门不当户不对,洛伦佐不是三个富商兄弟想要的妹夫;二是私订终身,在没有结婚前,莉莎贝塔委身于意中人,也很难为当时的伦理教条所容许。于是,在大家为这段姻缘哀婉叹息的时候,也暗含了对这些世俗成见的抗议。这也是文艺复兴的主流,打破以“神”为核心的道德伦理,把“人”放到中心位置。

二、浪漫与颓废的唯美主义:王尔德的《莎乐美》

说到这里,或许大家有疑问,这一讲的题目不是“亲吻头颅”吗?可哪里有亲吻头颅呀?这不是成了挂羊头卖狗肉了吗?别急,故事的变奏这才开始。

但是在进入王尔德的《莎乐美》之前,我们要先谈一位我们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人物——安徒生。他改写过我方才提到的《十日谈》里的这则故事,安徒生的版本题作《玫瑰花精》,收入其童话集里。整个故事的内核(妹妹和小伙子私订终身,哥哥杀害妹妹的心上人)都被保留了,不同的是两个年轻人没有来历,只是“一个漂亮的年轻人和一个美丽的少女”,少女没有三个哥哥,而只有一个“阴险和毒辣”的“坏哥哥”。此外,安徒生为这个故事制作了一只精巧的匣子,有一位爱情的见证者贯穿始终,他就是玫瑰花精。花精找家的时候看到了他们相爱,也是花精钻到少女的梦里告诉她,情人已被她的哥哥杀害,亲吻头颅这个细节也正是在安徒生的童话里出现的:

她很想把尸体搬回家,但是她不敢这样做,她把那个眼睛闭着的、灰白的头颅拿起来,在他冰冷的嘴上亲了一下,然后把他美丽的头发上的土抖掉。 “我要把它保存起来! ”她说。当她用土和叶子把死尸埋好后,就把这颗头颅带回家来。在树林中埋葬着他的地方有一棵盛开的素馨花;她摘下一根枝子,带回家里来。

结尾也不再有多管闲事的街坊邻居,而是多情的少女每天吻着花盆上长出的素馨花的花苞,泪如泉涌,最后韶华早逝。然而童话没有在此结束,这之后是玫瑰花精的复仇,他找来蜂后帮忙,不过当他和蜂后带着一大群蜜蜂来到坏哥哥的卧房时,他已经被花盆里的花精们用毒剑刺死了。不明所以的人们说: “素馨花的香气把他醉死了! ”蜜蜂也不完全是走过场,有一个人把花盆搬走时,蜜蜂蜇了他一下,花盆摔在地上,人们看到了里面的头颅,就猜到,这个死去的人是个杀人犯。

我们来看一下,安徒生如何通过简单的减法和加法成功将这个故事的市井气息剔除得一干二净。

首先是减法,他抹去了所有人物的背景, 《十日谈》的地域性特征也荡然无存。这几乎是所有童话的共性,时间是模糊的,很久很久以前;空间是再寻常不过的自然场景,大山、平原、海洋,然后在这里面有城堡,有宫殿,有花园;人物也是简化的,多数时候连名字也没有,美丽的公主永远是美丽的公主,歹毒的后母也永远是歹毒的后母,王子多是年轻而英俊的。如果用如今的小说标准来审视童话,这些人物会被认为是平面人物,没能呈现人性的复杂多面,但是童话和小说的重点本就不同,借用法国批评家本雅明的观点,人物越扁平,情节发展的节奏就越明快(可以用同样的视点来看时下的类型小说)。我们阅读童话的时候,并不关心人物的心理变化,我们关心的是接下来发生什么。

而结尾,安徒生则用了加法。为什么要加上这个玫瑰花精复仇的部分呢?我们很容易想到的是童话故事需要有一个美好的结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多数童话都是如此,不过就我们阅读安徒生童话的经验来看,他似乎并没有对圆满结局的执念,他的很多故事结尾令人心碎,如《卖火柴的小女孩》 《海的女儿》等。在解答这个疑问之前,我们先一同看看《玫瑰花精》的尾声,安徒生为这个故事书写的最后一句是:

蜂后在空中嗡嗡地吟唱,她唱着花儿的复仇和玫瑰花精的复仇,同时说道,在最细嫩的花瓣后面住着一个人——一个能揭发罪恶和惩罚罪恶的人。

有没有发现?当安徒生把薄伽丘的故事装进了匣子之后,故事的重点不再是匣子里的东西,而成了匣子本身,这个故事的主角不再是这个失去爱人的少女,而是惩恶扬善的玫瑰花精。因此,如果只是到少女亡故就结束,故事并没有说完。还有一点,与其用“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来概括安徒生童话的结局,不如说安徒生把更多美好的期许寄托在自然和孩子身上。 《国王的新衣》里唯一诚实的是那个孩子,海的女儿是个可以为爱倾其所有的姑娘,这里也是,蜜蜂以及花里的精灵善良而勇敢。

我们最后再来看亲吻头颅的那一幕。大家先用现实语境来揣想这个情景,其实这会有点恶心,但安徒生笔下的这幕场景丝毫不让人联想起现实中的恋尸癖,为什么?在我看来,这是由于“美”的遮蔽。

首先,这颗头颅曾经属于一个美丽的年轻人,他虽然已经变得灰白,变得冰冷,但仍然拥有“美丽的头发”,因为美,似乎他仍具有生命;因为美,他就具有被保存甚至被亲吻的价值——有的男人会亲吻自己的摩托车或汽车,称其为“老婆”,有的女人会亲吻自己的首饰或新买的高跟鞋,我们则不以为然。

而后,我们会认为少女的行为是情不自禁。爱情也是“美”在世间的一种具体表现,爱情中的亲吻不足为奇,那么,虽然她的情人已经死去,但只要炽热的爱情依旧,在他冰冷的唇上轻轻地吻一下又有什么关系?

如果我们把少女之后保留头颅在花盆之中的行为也视作“恋尸”,那么这里还有一重“美”的遮蔽——花。少女随后亲吻的都是从这颗头颅上长出的素馨花,而非头颅本身,这也让读者觉得无伤大雅。

如果你同意我的观点,对于少女亲吻头颅的举动不感到厌恶,反而感到这也是“美”的一种体现,恭喜你,你已经登上了开往唯美主义的“贼船”!

在安徒生童话里,美只是作为对不符合道德伦理行为的一种遮蔽,然而,到了王尔德这里,美,或说感官上的愉悦,则被直接用来挑战我们的道德伦理底线。

莎乐美原本是《圣经》里的人物,不是什么重要的人,甚至连名字也没有,只是被称为“希罗底的女儿”, 《圣经》对这个故事的记载如下:

那时,分封的王希律听见耶稣的名声,就对臣仆说:“这是施洗的约翰从死里复活,所以这些异能从他里面发出来。”起先希律为他兄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的缘故,把约翰拿住锁在监里。因为约翰曾对他说: “你娶这妇人是不合理的。”希律就想要杀他,只是怕百姓,因为他们以约翰为先知。到了希律的生日,希罗底的女儿,在众人面前跳舞,使希律欢喜。希律就起誓,应许随她所求的给她。女儿被母亲所使,就说: “请把施洗约翰的头,放在盘子里,拿来给我。”于是打发人去,在监里斩了约翰,把头放在盘子里,拿来给了女子,女子拿去给她母亲。

不难发现,在这个故事里,莎乐美只是充当了母亲的“喉舌”而已。杀害施洗者约翰,乃至要把约翰的头颅装在盘子上,全都是希罗底的主意。

那么王尔德怎么解释这一切呢?

仅就情节层面而言,王尔德在故事主干中只是添加了两个重要事件。一是在莎乐美跳七重纱舞之前,她想方设法地见到了被希律王囚禁的施洗者约翰;二是莎乐美如愿得到头颅后所做的惊人之举。

约翰到了王尔德的笔下,已不再是一个古怪而正经的先知,而是莎乐美眼中的美男子。

莎乐美︰约翰,我渴望您的身体!您的身体就像园里从未染尘的百合。您的身体就像山中的雪一样洁白,就像犹太山上的雪,从山谷中流到平原。阿拉伯皇后花园里的玫瑰,都不及您身体的白皙。阿拉伯的玫瑰、阿拉伯的香料、落日时的余晖、海面上月亮的吸呼… …这一切都比不上您身子冰洁的万一。让我抚摸您的身体。

约翰︰退下!巴比伦之女!世间最邪恶的女人。不准再对我说话。我不再听你说话。我只听主的声音。

莎乐美︰您的身体太可怕了,像麻风病人。像是受到毒蛇于其上横爬穿刺,像是蝎子于其上筑巢而居,像是所有一切令人作呕物事的白色坟墓。太可怕了,您的身子太可怕了。是您的头发令我迷恋无法自拔,约翰。您的头发像是串葡萄,就像是以东葡萄园里垂下的串串黑色葡萄。您的头发像黎巴嫩的杉树,像是黎巴嫩的巨大杉木,树影可容狮子休憩,可以让强盗在白昼躲藏。漫漫长夜,当月亮隐藏她的脸庞,当众星消失,但这一切都不黑暗。在世上没有任何东西比得上您头发的黑沈… …让我抚摸您的头发。

约翰︰退下,所多玛之女!不准碰我。不准污蔑主的头颅。

莎乐美︰您的头发太可怕了,上头沾满了泥巴与灰尘,像是戴在您额前的可笑皇冠,像是盘绕在脖子上的一段段黑色小蛇。我不爱您的头发… …我想要的是您的嘴唇,约翰。您的嘴唇仿佛是象牙高塔上的一段红带,仿佛是由象牙刀所切出来的石榴。泰尔园里盛开的石榴花,比玫瑰更显鲜红,但却相形失色。国王警跸的喇叭声,令敌人胆寒,但却相形失色。您的嘴唇比起踩在酿酒桶上的脚要来得鲜红。您的嘴唇比起出没于神庙上鸽子的脚要来得鲜红。它比起从林中走出的屠狮者的脚要来得鲜红。您的嘴唇像是渔夫在破晓的海上所寻获的血红珊瑚,那些只贡奉给国王的血红珊瑚! … …它就像是莫比人在矿场中挖出的朱砂,那些只贡奉给国王的朱砂。它就像是波斯国王的领结,以朱砂染色,再以珊瑚嵌饰而成。在这世上没有任何东西比得上您鲜红的嘴唇… …让我吻您的嘴。

约翰︰不行!巴比伦之女!所多玛之女!不行。

莎乐美︰我要吻您的嘴,约翰。我要吻您的嘴。

莎乐美遭到了施洗者约翰的断然拒绝,但她的欲望之火并未就此熄灭,就这样,她向希律王开口,要施洗者约翰的头颅,而当她如愿得到头颅之后:

〔一只巨大的黑色手臂,处刑人的手臂,从水牢下伸出来,提着银色的盘子,里头装着约翰的头。莎乐美立刻抓着它。希律王用他的外衣盖住他的脸。希罗底得意地摇着羽扇。拿撒勒人跪在地上开始祈祷。〕

莎乐美:啊!你总算要承受我吻你的嘴了,约翰。好!我现在要吻你。我要用我的牙齿,如同咬着水果一般地吻你。是的,我现在要吻你的嘴,约翰。我说过的;我是不是说过呢?我说过。啊,我现在要吻你… …但为何你不看着我,约翰?你那双令人胆寒的眼睛,充满愤怒与轻蔑的双眼,现在却紧闭着。你为何要闭着眼睛呢?睁开眼睛吧!扬起你的眼盖,约翰!为何你不看着我?难道你怕我吗,约翰,所以你才不敢看着我? … …还有你的舌头,像是四处喷洒毒液的红蛇,现在不再动了,再也不说话了,约翰,那条向我吐出怨恶的猩红毒蛇。很奇怪,不是吗?那条红毒蛇是怎么了? … …你的心中没有我,约翰。你拒绝我。你向我口出恶语。你以妓女看我,以荡妇待我,我,莎乐美,希罗底之女,犹太王国的公主!很好,约翰,我还活着,但你,你已经死了,而且你的头颅还属于我。我可以随心所欲地处置。我可以抛给一旁的饿狗与空中的飞禽。狗儿餐咬之后,鸟儿飞来啄咽。 … …啊,约翰,约翰,你是我唯一爱的人。其他的男人在我心中都只产生厌恶之感。但你,你太美丽了!你的身体如同银座上的纯白大理石雕像,令人感到处于满是白鸽与百合之间的花园里。那是座银白细工的象牙之塔。世上再也没有任何东西比得上你白洁的身体。世上再也没有任何东西比得上你乌黑的头发。在这世界里,没有什么能与你的红唇相比。你的声音犹如炉中所散发出的奇特香气,当我看着你时,我听到一股特别的音乐。啊!为何你不看着我呢,约翰?在你的双手与诅咒之后,你隐藏了你的脸庞。你闭上双眼,见到你的神。所以,你已见到了你的神,约翰,但我,你却没见到我。如果你看到了我,你将会爱上我。我,我看你,约翰,我爱你。噢,我多么地爱着你呀!我爱你,约翰,我只爱你… …我希求你的美丽;我渴望你的身体;无论美酒与鲜果,都不能满足我的需要。我现在该怎么做呢,约翰?洪水与海洋都无法浇熄我的热情。我是个公主,而你却蔑视我。我是个处女,而你却夺走我的纯洁。我是贞洁的,而你却点燃我的血液… …啊!啊!为何你不看着我,约翰?如果你看着我,你就会爱上我。很好,我知道你会爱上我,爱情的神秘,远远超越死亡的神秘。人们应该只要考虑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