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谈判,就是在不可忍受的僵局下,交换评价不相同的事物。在这句简单的描述里,有几个关键点。 首先,谈判起于僵局,且必然发生于“不可忍受的僵局”。所以,如果僵局不存在,或是其中一方觉得僵局还可以忍受,则谈判就不会发生。 其次,谈判的本质就是交换,且主要交换的乃是双方评价不相同的事物。而如何在一个既有的僵局中,为彼此创造出各种评价不同的事物以供协商与交换,就是所有谈判的精髓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