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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快乐》第11章 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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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极少如人所欲,降临人间。

——马塞尔·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

人人都承认,欲望自然生发,且能不断激励我们。人的欲望分为两种,一是一生都推动我们前进的抱负,二是执迷和饥渴的欲望,两者截然不同。欲望变化无穷:想要一杯清凉的水、一个爱人、片刻的安宁,或想要别人快乐,甚至渴望死亡。欲望能丰富生活,也会毒害生活。

欲望会成长,自我解放,转变为抱负,让我们变成更好的自己,为他人的幸福努力工作,或让我们实现精神的觉醒。欲望和抱负区别明显:前者是盲目的力量,后者则由内心的动机和态度激发。人的动机又分为两种:如果动机强烈而无私,就是人类高尚品质和伟大成就的源泉;如果动机狭隘自私,它就会激发对琐碎生活强烈的关注,从生到死,如海浪一样绵绵无穷,从不满足。负面的动机会毁灭人。

尽管欲望自然而生,可一旦蜕变为饥渴、执迷,或彻底的依赖,就成为精神毒素。这样的欲望和现实不兼容,让人产生挫败感或疏离感。当我们执迷某人或某物时,会将其想得十分理想,一心一意地要占有其人,享受其物。这种贪念是痛苦的根源,而且对所欲之物的占有,也始终短暂多变。事实上,人几乎无法真正控制他拥有的东西,故此占有是一种错觉。

欲望的强度和持续的时间各有不同。一杯热茶、舒服地洗个澡这样的小欲望,通常容易满足,只有在极端条件下才难以达成。通过考试和买房子,难度提高了一些,但通过智慧和持续的努力也能实现。最后有一种更基本的欲望,比如组建家庭,和伴侣快乐地生活,做自己喜欢做的工作,要花费我们很多时间和气力,而取得的效果取决于我们内心深处的渴望和对生活的规划。想要生活快乐,还是金钱地位?想赚钱,还是获得社会地位?想要的夫妻关系是占有对方,还是无私互助?无论怎么选择,我们都受欲望驱使。

我认识几个在香港证券交易所工作的年轻人。他们上班带着睡袋,晚上睡在办公室里,为的是半夜起床开电脑,赶得上纽约证券交易所闭市前的交易。他们用这种方式追求快乐,但不怎么成功。其中一个说,他每年去海滩一两次,看着美丽的大海,会情不自禁地想道:“我过着多么奇怪的生活。”可到了周一早上,就又回到拼命工作的状态。他没有生活的目标吗?还是缺少勇气?不少人都肤浅地活在幻象里,不愿多花些时间,听从内心生起的疑虑:“我到底想从生活中得到什么?”一旦找到答案,我们总有时间思量如何达成这个目标。但是回避这个问题不就太悲哀了吗?

欲望机制

欢愉的感官享受十分吸引人,故此我们内心始终渴望享乐。感官的快乐很迷人,让人信心满满,一扫胸中的犹豫和踟蹰。如此诱人的东西,有什么令人担心的呢?还有什么比踏上快乐之路更简单?可是,享乐的路上,最初轻快的几步不会长久,天真的期待很快变成失望,感官的满足转瞬就成了孤独。享乐不可能带来持久的快乐。

伟大的悲观主义者亚瑟·叔本华说:“努力来自匮乏或缺陷,来自对自己状况的不满。因此,只要欲望得不到满足,就会遭受痛苦。然而任何满足感都不能持久,满足只是重新奋斗的起点。人的奋斗到处都受阻碍,到处都有挣扎和斗争,因此人总活在痛苦之中。”1这种说法虽然正确,但并不完整,因为它假定人无法摆脱欲望,而欲望必然带来持久的苦难。要寻求解脱,我们必须知道欲望是如何生成的。

首先,所有强烈的欲望(不包括饥饿或口渴这样的基本感觉)生成之前,都会产生一种感觉和心理表征(mental representation)。心理表征可由外在对象通过形状、声音、触觉、嗅觉或味觉激活,也可由内在对象(记忆或白日梦)激活。欲望的产生必然涉及心理表征。即便欲望来自我们潜在的倾向,或者像性欲那样深刻地烙在我们身体里的欲望,也不可能在没有心理表征的情况下显现出来。心理表征可能自发形成,也可能由外物强加于我们;可能慢慢产生,也可能如闪电般迅速形成;可能悄悄形成,也可能公开显现。但心理表征必然出现在欲望之前,因为欲望的对象必在思想上有所反映。欲望赋予其对象完美无缺的内在属性,无限放大对象的优点,缩小对象的缺点。阿纳托尔·法朗士(Anatole France)曾写道:“欲望带着火焰的翅膀,停留在哪里,哪里就显得完美无缺。”

理解欲望产生的过程,我们就能更好地和内心对话,摆脱痛苦的欲望。

通常,心中一旦产生了欲望,要么满足它,要么压抑它。前者放弃了自我控制,后者则引发自我冲突。压抑欲望而产生的内在冲突,是痛苦的根源之一。而放纵欲望就等于说:“别把一切都搞得那么复杂,满足一下就好了嘛。”问题在于人永不知足,满足只会持续片刻。满足欲望会引发新的心理表征,它们一个接一个地浮现出来。我们越满足欲望,心理表征就增长得越快,侵扰我们,束缚我们。这就好比盐水喝得越多,越觉得口渴。心理表征越积越多,不断加强,会导致身体和心理的成瘾和依赖。到了那步田地,欲望就不是享乐,而是苦役,我们也失去了自由,成了欲望的奴隶。

从欲望到执迷

热烈的爱常带来迷恋的欲望,损害爱的甜蜜和温柔,使人体会不到欣赏和分享对方生活的喜悦。这个结果和利他的爱完全相反。迷恋的欲望源于我执,爱的对象不是对方,而是自己,甚至只图自己快乐而牺牲对方的幸福。这样的欲望只会占有和控制所欲的人、物或情景。

字典将“激情”定义为“强大、排他和执迷的爱;影响判断力的强烈情感”。激情往往被夸张和幻象点燃,而且会歪曲事物真实的样子。

那么对性的迷恋呢?兼具作家和首席执行官身份的克里斯蒂安·布瓦龙(Christian Boiron)认为:“性欲不是病态,但也不是情绪;它和饥饿、口渴一样,是正常的欲望。”2我认同布瓦龙的说法。性欲涉及视觉、触觉、听觉、味觉和嗅觉五种感官,能激起人最强烈的情感。如果没有内在的自由,任何强烈的感官体验都能使人陷入执迷的状态,牢牢地抓住我们。性欲就像河中的漩涡:如果我们不注意,觉得在里面游泳很安全,当水流突然变得湍急,就会卷进漩涡,得救无望。内心完全自由的人,只在当下感受感官的快乐和心灵的愉悦,不受执着和期望的束缚。

执迷的欲望能放大心理意象的强度和频率,像被刮伤的唱片一样,不停地重复着同样的旋律。执迷使精神世界极端化,使意识呆滞,完全丧失内在的自由。艾伦·华莱士写道:“失恋的人,辗转反侧难以入眠,脑海中尽是复仇的计划。如果不让他思考过去和未来,他的悲伤还剩下几分?”3执迷的欲望如不能缓解,会异常痛苦;但是一旦得到缓解,也会愈演愈烈。在执迷的世界里,人们既焦虑,又无力。

引发深刻的不满,拒绝快乐,拒绝满足,是执迷的另一个特点。执迷不悟的人,妄图在备受折磨的环境里固执地寻求解脱,拒绝将目光投向别处。吸毒的人,依赖毒品解决对毒品的依赖;酒鬼不喝到酩酊大醉决不罢休;失恋的人整天盯着爱人的照片。心中的欲望和厌恶、贪得无厌和筋疲力尽势均力敌,执迷使人进入一种慢性的焦虑状态。执迷本质上是对引发痛苦的原因上瘾。

研究表明,“欲望”激活的脑区和“喜爱”激活的脑区不同。这一发现解释了为什么某种欲望反复出现时,人们就会产生依赖。随着时间推移,这种依赖会越来越强烈,即使满足欲望已经不再产生快感,我们仍然无法摆脱,进入“不喜欢但就是想要”的状态。4执迷迫使我们追求不能愉悦我们的东西,故此我们内心也希望能摆脱执迷。同理,“欲望”和“喜爱”分属不同脑区,也解释了下面的情况:我们爱着某人某物,但不一定渴望占有他们。

科学家做过一个实验:把电极植入大鼠产生快感的脑区,大鼠可通过按压一根小棒激活电极,刺激脑区产生强烈的快感。很快,这些大鼠放弃了一切其他活动,包括进食和繁衍,不停地按下小棒,追求这种快感,永不满足,也无法控制自己,直到在疲惫和死亡中倒下。

欲望、爱与依赖

如何区分真正的爱和占有性的依赖呢?无私的爱是水晶玻璃杯发出的通透声响,依赖则可比作按在杯缘的手指,阻止声音传导。不含依赖的爱对西方人来说,是个陌生的概念。依赖的爱,名义上是爱别人,实际上是爱自己。而不含依赖的爱可以同样强烈,却不指向自己,是一种无私的爱。这种爱是和朋友、恋人、妻子或丈夫分享生活的快乐,让他们变得更幸福。我们爱别人,爱的是这个人本身,而不是因为他会给我们带来好处。我们不希望占有对方,关心对方是因为我们对他的幸福负有责任。我们不期待对方的感谢,但也会欣然接受他回馈的爱。

然后,我们逐渐延伸这种无私的爱,无条件地爱所有人。但是爱敌人能做到吗?爱敌人看似不可能,但如果认识到“所有人都渴望幸福,都希望避免痛苦”的简单事实,我们就会理解。真正无私的爱就是实现人人幸福的理想。如果别人对我们好,我们才对他好,我们就无法爱敌人。但如果我们希望敌人也能活得快乐、不受苦,爱上敌人就完全可能。

生活中,我们难免更喜欢某些人,如果要倡导无条件、不偏私的爱,该怎么解释这种偏爱的事实呢?看看太阳吧。太阳无私地普照众生,尽管离它近的人会感到更温暖、更光明。所有隐喻都是跛脚的,但太阳的比喻使我们明白,人能生发出普照众生的善性。例如在尼泊尔,人们称呼所有更年长的女性为“姐姐”,更年幼的为“妹妹”。这种开放、无私、慈爱的善,不会减少我们对亲人朋友的爱,只会让我们爱得更深沉。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可能对每个人都表达同等程度的盛情和爱意。给予某些人更多爱意,也是正常的。尽管如此,与朋友爱人的特殊关系也不应限制我们对所有人的爱和同情。如果我们的爱受到限制,这种限制最终会成为依赖。依赖毫无理由地限制无私的爱,产生负面的效果。如果太阳不能普照,阳光就成了一束窄光。自私的爱总想突破自己树起的障碍,故此是痛苦的根源:只有在依赖的封闭世界中,占有性和排他性的欲望、执迷和嫉妒才有意义。无私的爱是人性的最高形式,未被“我”操控、遮蔽和扭曲。无私的爱能打开心门,使“我执”和恐惧丧失威力,让我们快乐地给予,感恩地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