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自己曾经见过某人但事实上你们并没有见过,不太可能会得罪人;但是忘记了你之前见过的人却是一件比较尴尬的事情,尤其是当对方清清楚楚地记得你时。赶快向对方道歉并说:“我真是太笨了,我太不擅长记住别人的名字了。”也许能够缓解尴尬。
如果你是被忘记的那个人,对此一定要大度宽容。我的一个朋友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遭受过对方的无礼对待。这个被我的朋友冒犯的男人,我之前就听很多人说起过他,当然不全是称赞他的话。朋友热情地对这个男人说很高兴终于见到他了,这个男人回答:“我之前就和你见过。”然后一句话都不说了。
如果他能加上一句“是在我表亲的婚礼上”,或者“我不怪你不记得我,毕竟那次聚会上人太多了”,甚至“我不确定什么时候见过你,但是我认得你”,这样尴尬很快就能得到缓解了。但事实是,尴尬的气氛持续了很久,最后我的朋友决定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请求对方原谅她先行离开去外面的花园,然后再也没有回去。他们原本可以展开一次对话和一次交往,但是什么都没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