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着你的兄弟微笑。”年轻血液乐队这样唱道。“人类的兄弟之情。”约翰·列侬(John Lennon)这样唱道。当我们谈到善行,我们用与亲缘有关的语言。我们的天父、上帝父亲、神父、圣诞(之父)老人、父亲般的长者、爱国主义(大地恩情)。母国、教会母堂、女修道院院长(嬷嬷)、母亲之情与苹果派、母系。亲兄弟、黑人兄弟、战友兄弟、兄弟情谊、庙堂兄弟情、教友弟兄、大学兄弟会。姐妹情谊、姐妹城市、灵魂姐妹、慈善修女会会员、女生姐妹联谊会。人类大家庭、犯罪家族、一个欢乐的大家庭。
亲缘关系的隐喻传递着一个简单的信息:善意地对待某些人,就像对待你的血缘之亲一样。我们都能理解这个预设前提:亲缘之爱是自然而然的;非亲缘之爱则不然。这是一个社会性世界的基本事实,指导着我们从小到大的成长,乃至帝国和宗教的兴衰。对其的解释是直截了当的:亲属间共有的基因要比非亲属间多得多。因此,如果一个基因使得一个有机体令一个亲戚受益,那么它使自己的一个复制因子获益的可能性也很大。有了这样的优势,帮助亲属的基因的数量就会在代际之间增加。动物王国的绝大多数利他行为都是使施与者的亲属受益。亲属导向的利他行为的最极端例子就是像蚂蚁、蜜蜂这样的社会性昆虫,其中,单个工蚁/工蜂将它们的一切都奉献给了所在的群体。它们永远不能繁衍后代,会用自杀性的策略保卫其群体,比如朝入侵者喷出有毒的化学物质而这却会毁掉自身,或者用毒刺蜇敌人而毒刺拔出时自己的身体也随之分裂。这种奉献很大程度上缘于一种不寻常的遗传系统,使得它们与姐妹们的关系比与自己的儿女(如果有的话)的关系更为紧密。通过保卫群体,它们帮助母亲们繁衍姐妹,而不是繁衍自己的后代。
基因不能彼此打电话联系或是直接操控对方的行为。在人类中,“亲缘利他行为”和“使一个人的基因受益”是对两组心理设施的简略表达:一个是认知的,一个是情感的。
人类具备学习其家族谱系的愿望和能力。家谱学(genealogy)是一种特殊的知识。第一,其关系是数字式的。你要么是某个人的母亲,要么不是。你可以有80%的把握确信比尔是约翰的父亲,但这不等同于认为比尔是约翰80%的父亲。当我们讲到半兄弟时(half-brother),每个人都知道这指的是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第二,亲戚是一种关系。没有人是单纯的父亲或姐妹,他们必须是某个人的父亲或姐妹。第三,亲戚是拓扑网状的。每个人都是一个网中的一个结点,这个网的连接由父母身份、辈分和性别来界定。亲戚关系的术语是可以从这个网的几何和标记中读取的逻辑表述。例如,“平行表亲”是指一个人的父亲的兄弟的孩子或者母亲的姐妹的孩子。第四,亲戚是独立的。年龄、出生地、熟悉程度、地位、职业、星座,还有所有其他我们可以用来将人归类的类别,都与亲缘类别处于不同的平面,而且在我们计算亲缘关系时无须参照这些类别。
智人痴迷于亲属关系。在世界各地,当人们谈论自己时,他们都会首先讲到自己的出身和家庭联系。在许多社会中,特别是在前农业文明群体中,人们会不假思索地说出他们的一长串家族谱系。而对于被收养者、儿童难民或是奴隶的后裔来说,对生物亲缘关系的好奇能够成为一生追寻的驱动力。(企业家们希望利用这一动机,他们寄送一些由计算机印出的明信片,称可以提供服务追溯史蒂芬·平克的祖先,找到平克的家族印鉴和盾形纹章。)当然,人们一般不会去检测彼此的DNA,而是会通过间接的方法评估亲属关系。许多动物是通过嗅觉。人类则通过几种信息:和谁一起长大的,谁和谁相像,人们如何相互交流,可靠的来源怎么说,以及从其他的亲属关系中可以用逻辑推断出什么。
一旦我们知道了我们是如何与其他人相关的,亲属关系心理学的另一个成分就破门而入了。我们会对亲戚们感受到一定程度的团结、同情、容忍和信任,并添加到我们对他们本来就有的其他感受上去。(据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诗歌描述:“家,就是一定程度上你不必配得上的东西。”)这种人们对亲属多加的良好意愿是根据一种情感来定量发放的,这种情感反映了善行有助于亲戚传播自己基因的副本。而这又取决于该亲戚与自己在家族谱系中的亲密程度、人们对这种亲密的信心,以及这种善意对亲戚繁殖前景的影响(这依赖于年龄和需要)。所以,父母爱他们的孩子甚于其他任何人,表(堂)兄弟姐妹彼此相亲相爱,但程度不如亲兄弟姐妹之间的情谊等。当然,没有人会鼓捣遗传和精算数据,然后决定爱多少。相反,亲缘之爱的心理程序在演化过程中得以校准,这种爱与祖先环境中的概率相关,即爱的行为会使基因传播因爱而受益的概率。
你或许会认为这只不过是血浓于水的老调重弹。但在当今的学术界,这种提法是一个令人骇异、激进的论点。一个想要从社会心理学教科书中了解人类相互交流影响的火星人,会对人类对待他们的亲戚和对待陌生人之间的差异一无所知。一些人类学家认为,我们的亲缘感与生物相关性毫无干系。女性主义学者和咖啡馆知识分子的传统智慧会得出一些令人惊讶的结论:丈夫、妻子和孩子组成的核心家庭是在过去的若干世纪和非西方世界中不为人知的历史性异常行为;在原始部落中,婚姻是不常见的,人们的性关系混乱且杜绝嫉妒心;在整个历史中,新郎和新娘在他们的婚姻中没有发言权;浪漫之爱是中世纪普罗旺斯的行吟诗人所发明的,它是由骑士对已婚女子的通奸之爱组成的;小孩曾经被认为是微型的成人;在古代,孩子的死亡率很高,以至于母亲对丧失孩子都不会受太大的影响;对孩子的关爱是最近的发明。这些观点都是错误的。血的确浓于水,只要有人类存在的地方都不可能免受我们这一部分心理的影响。
在所有的社会中,家庭都是重要的,家庭的核心是母亲和她生物意义上的孩子。所有的社会都有婚姻。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公开达成一种联盟,其基本目标是为了孩子;男人有“权利”在性方面独占女人;双方都有义务为他们的孩子做出投资。具体细节往往会因所在社会的血缘关系模式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当男人确信他们是他们妻子的孩子的父亲时,核心家庭就形成了,通常是在丈夫的扩展血亲附近。在一些较少数的社会中,若男人对此不太确信(例如,当他们较长时间离开去服兵役或从事农活时),核心家庭就居住在离母亲亲属较近的地方,而孩子们主要的男性捐助人是他们最近的血亲,即他们的舅舅。即使那样,生物血缘上的父亲身份也是被认可和看重的。双方的大家庭都从婚姻和孩子中获益,孩子对父母双方大家庭都感觉团结一致,哪怕正式的出身规则只认可其中一方(正如我们自己的姓可以根据父系的家庭估计出来)。
当女人住在她们的亲戚附近并让男人也搬过去时通常会过得更好,因为她们周围有父亲、兄弟和叔伯,可以在她们与丈夫发生纠纷时赶来援助。这种动态关系形象地反映在电影《教父》中,马龙·白兰度(Marlon Brando)扮演的角色的儿子桑尼·柯里昂当他发现他的妹夫殴打他妹妹时,几乎杀了他的妹夫。生活在20年后复制了电影情节,现实生活中白兰度的儿子克里斯蒂安·白兰度(Christian Brando),当发现他妹妹的男朋友殴打她时,就真的杀了那个男人。当女人不得不离开自己家而住在丈夫家附近时,她的丈夫就有可能残酷地对待她而免于惩罚。在许多社会中,姑(姨)表亲之间的婚姻是受到鼓励的,而这种婚姻也相对和谐,因为丈夫与妻子之间的争吵通常被他们彼此间作为血亲的同情所缓解了。
近些年来,谈论父母之爱与生物血缘关系的相关性是不礼貌的,因为这听起来像是对许多收养子女和继子(女)的父母的诋毁。夫妇双方当然都爱他们收养的孩子;如果他们不是异乎寻常地愿意承担责任,模拟自然的家庭情形,他们开始就不会收养。但是继父母家庭则有所不同。继父母寻找的是一个配偶,而不是孩子;孩子是作为达成婚姻契约的一项成本。继父母的声名不佳,甚至在《韦氏大词典》中,“继母”的两个定义中的一个就是这样写的:“没有付出适当关爱或关注的人。”心理学家马丁·达利(Martin Daly)和马戈·威尔逊(Margo Wilson)评论说:
对继父母的负面特征化绝不是我们的文化所特有的。参阅斯蒂斯·汤姆森(Stith Thompson)的大部头《民间文学主题索引》(Motif-Index of Folk Literature)的民俗学者会碰到这样精炼的概要,如“恶继母命令继女去死”(爱尔兰神话故事),还有“恶继母在商人丈夫不在时令继女工作至死”(印度)。为方便起见,汤姆森将继父的故事分为两类:“残暴的继父”和“色情贪婪的继父”。从爱斯基摩人到印度尼西亚人,几十个传说故事中,继父母没有一个不是坏蛋、恶棍的。
达利和威尔逊注意到,许多社会科学家推测,困扰继父母子女关系的难题是由于“残暴的继父母的神话传说”所造成的。他们问道,那为什么在这么多文化中,继父母就同样都是被诽谤中伤的目标呢?他们自己的解释则更为直接。
灰姑娘故事的普遍性……确实反映了人类社会某种基本的、经常性的紧张状态。女性在人类历史中一定是常常连同未成年的孩子一起被抛弃的,父亲和母亲常常过早地鳏寡独居。如果幸存者希望组成新的婚姻家庭,那么孩子则会成为问题。在提科皮亚人和亚诺马莫人中,丈夫要求他的新妻子和前夫生的孩子去死。其他的解决办法包括将孩子留给绝经后的母系亲属,以及利维拉特婚姻中一种广为流行的风俗:寡妇和她的孩子被死去男人的兄弟或其他近亲所继承获得。在缺乏这类安排时,孩子们不得不作为继子(女)由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来照看,而看护者对这些孩子幸福与否并不特别在意。所以,孩子们当然有理由感到惊慌了。
在一项对情绪健康的美国中产阶级家庭的研究中,只有1/2的继父和1/4的继母称他们对继子女有“为人父母般的感情”,而称“爱”继子女的人则更少。无数关于重新组建家庭的通俗心理学著作都围绕着一个主旨:应对敌意对抗。许多专业人士建议,存在敌意对抗的家庭应当放弃复制一个生物血亲家庭的理想。达利和威尔逊发现,继父母的身份是指认虐待儿童最有力的风险因素。在最严重的虐待——杀人案中,一个继父母比一个亲生父母杀死年幼孩子的可能性要高40~100倍,即使考虑到了一些可能的干扰因素也是如此——贫穷、母亲的年龄、倾向再婚的人的性格特质等。
继父母并不比其他任何人更残暴。为人父母在所有人类关系中以其单方面性而尤显独特。父母给予;孩子接受。出于显而易见的演化原因,人们生来就想要为自己的孩子,而不是为任何其他人做出这些牺牲。正如我们将看到的那样,更糟的是孩子们生来就要求成人承担关爱而做出牺牲,这就使得那些除父母和近亲之外的人深感厌烦。作家南希·米特福德(Nancy Mitford)说:“我爱孩子,特别是当他们哭时,因为那样就有人把他们带走了。”但如果你是和孩子的父母结婚,则没有人会把他们带走。继父母对于继子女的冷漠,甚至敌意,只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自然反应而已。而亲生父母的那种永无止境的耐心和慷慨才是特别的。这一点不应当减少我们对许多善良继父母的感激之情;如果有的话,就应当将其发扬光大,因为他们才是极其善良且乐于自我牺牲的一群人。
常常有人说,你更可能被家里的一个亲戚而不是街头的劫匪杀死。这在任何对演化理论有所了解的人听来,都很可疑,而且它也被事实证明是错误的。
蓄意谋杀的统计数字是人类关系理论的一项重要证据。正如达利和威尔逊所解释的,“杀死一个人是终极的冲突解决技术,我们的祖先早在他们成为人之前就发现这点了”。杀人不能被当作是一个病态心理或病态社会的产物而轻易注销。在大多数情况下,杀人是未经计划的,也并非出于本意;它是一个逐步升级战斗的灾难性顶点,其中的紧急应对措施实施得过了头。每一次杀戮的背后都必定有无数次冷静下来的争论和无数次没有实施的威胁。这使得谋杀成为对冲突及其原因的最佳鉴定。不同于那些程度较轻的冲突,只能通过参与者敷衍了事的报告才能发现;他杀留下来的是一个失踪的人或是一具死尸,这是很难被忽略的,蓄意谋杀案都要经过仔细认真的调查和记录。
人们有时确实会谋杀他们的亲戚,包括杀婴(infanticides)、杀害亲生孩子(filicides)、杀害亲生父母(parricides)、杀害母亲(matricides)、杀害父亲(fratricides)、杀害亲兄弟姐妹(siblicides)、杀妻(uxoricides)、杀害家庭成员(familicides),以及其他一些没有命名的杀害亲属的种类。在一个美国城市收集的典型样本中,1/4的谋杀是由陌生人实施的,1/2是由相识的人做的,还有1/4是“亲戚”干的。但绝大多数亲戚都不是血亲。他们是配偶、姻亲,或者是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只有2%~6%的受害者是被他们的血亲杀害的。事实上,这一估计数据也过高了。人们见他们的血亲的次数比见其他人更为频繁,因此亲戚更常处于攻击距离之内。当人们专注于考察那些经常住在一起的人时,这样相互作用与影响的机会就被保持恒定了,人们发现被一个非亲属的人杀害的风险要比被一个血亲杀害的风险高至少10倍,甚至还有可能更高。
血亲之间冲突的降级是更大模式的亲戚团结的一部分,这被称为任人唯亲。这个词的日常运用指的是对亲戚赐予恩惠,比如说提供一份工作或社会阶层的特权。制度性的任人唯亲在社会中是不合法的,尽管它在实际中有广泛的运用,在大多数社会中,人们如果听到说这种任人唯亲是合法的反而会感到奇怪。在许多国家,一位新上任的政府官员会公然开除他下属的所有公务员,并代之以自己的亲戚。亲戚是天然的盟友,在发明农业和城市之前,社会的组织围绕的正是血缘氏族关系。人类学最基本的一个问题就是,原始人群是如何被分为不同的群落或村庄的,通常是50人左右为一单位,尽管根据时间和地点的不同会有所差异。拿破仑·查格诺(Napoleon Chagnon)搜集了大量细致的族谱,这些族谱反映了他研究长达30年的亚马孙热带雨林的采集种植原始人群,雅诺马马人的几千个成员之间的联系。他的研究证明了亲缘关系是如何像黏合剂一样将村落凝聚在一起的。近亲之间的打斗较少,在打斗中相互助拳的更多。当村里人口增长时,村子就会逐渐分裂了,村民们彼此之间的联系也不再亲密,且越来越相互厌烦和提防。当争斗发生时,忠诚是根据血缘而区分的,其中一方会带着较近的亲属出走组成另一个新的村落。
配偶是虚构亲属的一个最熟悉的例子:虚构亲属指的是亲属但遗传上不相关的人,但他们能感受到通常亲属之间才能感受到的情感。生物学家理查德·亚历山大(Richard Alexander)指出,如果配偶是忠诚的,如果双方都是代表婚姻家庭中的孩子而不是其他血亲而行动,如果婚姻对双方都是终身的,那么夫妻双方的基因遗传利益就是相同的。他们的基因紧密地连接在一起,连接在孩子身上,对婚姻中一方有好处的事情必然对另一方也有好处。在这种理想化的条件下,婚姻之爱应当比任何其他种类的爱都强烈。
在现实中,人们的血亲确实会表现出一些忠诚,但没有人能确定配偶是100%忠实的,这种确定远小于对配偶永不会背弃或死去的确定程度。在一个心智简单的物种中,配偶之爱的强度大概被设定在某个中等适宜的水平,并反映出任人唯亲、不忠行为、背弃和鳏寡生活的总体概率。但人类对婚姻的细节很敏感,并针对性地在情绪上做出相应的微调。公婆或岳父母、不忠、继子女是婚姻主要的冲突来源,这并不令生物学家感到奇怪。
由于配偶双方的基因是相互关联的,而两方也都与他或她各自的亲属共享基因,所以亲属对于这对配偶的婚姻既有兴趣也攸关利益[19]。如果你儿子娶了我女儿,我们基因的运气部分地与我们共同的(外)孙子/女联系在一起,以至于对你好的对我也好。婚姻使得姻亲成为天然的联盟,这就是为什么在所有文化中,婚姻是两个家族间的联盟,而不仅仅是配偶双方联盟的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当父母对成年子女具有权威时,就像在所有文化中他们一直都拥有的那样,孩子是极好的交易物品。既然我的孩子们不想彼此之间结婚,你又有我需要的东西——我孩子的配偶,因而嫁妆和聘礼在人类文化中十分普遍,尽管像地位和与第三方冲突时表现出效忠也是交易时要考虑的因素。像所有的商业交易一样,成功地出售或交易子女证明了各方的诚意,使得他们在未来更加可能相互信任。所以,姻亲既是基因遗传上的合作伙伴,也是生意上的伙伴。
对于眼光长远的父母来说,应当仔细认真地选择姻亲关系。父母不仅要评估未来亲家的资产和诚信度,还应估量随着(外)孙子/女共同遗传利益而免费搭送的美意是否会用到最佳用途上。它可能要被浪费在本已安全的联盟或不能改变的对手身上,但也可能极大地改善相互有一定共同基础的氏族关系。策略性地匹配是亲缘心理学的一个结果,另一个结果是有关谁能和谁结婚的规则。在许多文化中,和自己的交叉(堂)表亲结婚是被鼓励的,而和自己的平行(堂)表亲结婚则是被禁止的。交叉(堂)表亲是你母亲兄弟的孩子或是你父亲姐妹的孩子;平行(堂)表亲是指你母亲姐妹的孩子或你父亲兄弟的孩子。这有什么区别呢?设想最常见的包办婚姻,即在有亲戚关系的男性氏族之间交换女儿,想象一下你自己为在几个(堂)表兄弟(姐妹)之间选择与谁结婚而大费脑筋(你是男是女没有关系)。如果你娶(嫁)你的交叉(堂)表亲,你的婚姻是与一个已证实的交易伙伴在交换:你自己的家庭(由你爷爷主持的家庭)以前曾与这个氏族交换过新娘(你母亲和你姨母)。如果你娶(嫁)的是你的平行(堂)表亲,要么你的婚姻是氏族内部的,(如果你父亲和你未婚妻〈夫〉是兄弟),因而没带来任何外部物品,要么你是在与一个陌生氏族的成员结婚(如果你母亲和你未婚妻〈夫〉的母亲是姐妹)。
这些阴谋策划产生了两个现代亲缘关系神话:在传统社会中,人们对自己和谁结婚没有发言权;亲属关系与遗传的相关程度没有关系。第一个神话的可信之处在于,任何地方的父母都会尽可能地运用自己所能发挥的权力来影响他们的孩子同谁结婚。但是,孩子并不会被动地接受父母的选择。任何人对自己想与谁结婚都有着有力的情绪表达——即浪漫之爱。订婚往往表现出父母和孩子之间尖锐的意愿冲突。即使父母有最终的决定权,孩子也会夜以继日地游说父母,以便其了解自己的感受,而这种感受几乎总是会影响决策。肖洛姆·阿莱赫姆(Sholem Aleichem)的《泰维埃与他的女儿们》(Tevye's Daughters,改编为音乐剧《屋顶上的小提琴手》)中的场景表达的就是这种冲突,而类似的场景也见于世界各处。
孩子们的私奔,是父母的不幸。关乎一生的交易或策略机会也许就此付诸东流。更糟糕的是,如果父母在多年前就对此婚姻许下诺言——这往往经常发生,因为孩子的出生时间不同,而交易必须等到孩子都达到可结婚的年龄才能达成——父母如今无可交易了,只好寄望于高利贷的怜悯了。或者父母碍于他人的眼光,去为出走的孩子购买一个配偶。因子女出走而无法履行婚姻协议是传统社会中世仇和战争的主要原因。由于利益如此攸关,难怪父母一代总是传教说,浪漫之爱是愚蠢可笑的或者根本就不存在。那些下结论说浪漫之爱是中世纪行吟诗人或是好莱坞编剧的新近发明的知识分子,只不过是轻信了这种教条宣传的表面说法而已。
那些将虚构亲属视为是亲缘关系与生物学无关的证据的人同时也接受另一个官方学说。婚姻规则的一个大问题是有时一个孩子可能会没有符合条件的配偶。——比如强制实行交叉(堂)表亲之间的通婚,会导致一个群体的年龄和性别混合有所波动,就会出现这种情况。在这些规则下,挑战在于如何能既照其行事,而又不使之成为闹剧。一个显而易见的解决方法就是重新界定谁与谁有关系。一个符合条件的单身汉可以被称作是交叉(堂)表亲,即使家谱图并不这样说,这样就能使得一个女儿免于孤独终老,而又没有为其他孩子开可以任意选择喜欢的人结婚的先河。但在本质上,没有人会被这些维护面子的方法所愚弄。还有一种类似的虚伪行为适用于另一种虚构亲属。由于亲缘情感是如此强烈,控制者会试图通过将非亲属称呼为非亲属的亲属,从而增强非亲属间的团结。这种策略自古以来屡见不鲜,从部落首领到现代传道者,再到感情丰富的摇滚歌手。但即使在最郑重地公开认同虚拟亲属的部落,如果你私下里追问某个人,他会承认谁和谁其实并不是他的兄弟或(堂)表兄弟。当人们在争议中露出本色时,这种本色将会与血缘亲属联系在一起,而不是与虚构亲属联系在一起。许多现代父母会告诉他们的孩子将家庭的友人称呼为叔叔和阿姨。当我还是个孩子时,我和我的朋友们常把他们称作是我们的假叔叔和假阿姨。而孩子们通常也会更加坚决地抗拒普遍的压力,不叫他们的新继父母为爸爸妈妈。
几千年来,亲缘情感甚至塑造出了最大的社会。父母之爱甚至能够通过赠予礼物和继承延伸到几代人之后。父母之爱引出了政治的最基本悖论:没有一个社会能够同时保持公正、自由和平等。如果它是公正的,更努力工作的人就能积累得更多。如果是自由的,人们会将他们的财富交给他们的孩子。但那样就不可能是平等的了,因为有些人会继承到遗产,而有些人则没有。自从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中让人注意到这种交替取舍关系,绝大多数政治意识形态都可以根据它们对这些理想所采取的立场来界定。
亲缘团结的另一个令人惊讶的结果是,家庭是一个颠覆性组织。这个结论公然对抗认为教堂和国家一直是家庭的坚定维护者的右翼观点,以及认为家庭被设计用来压迫女性、削弱阶层团结和制造易控制消费者的资产阶级的、由男性主宰的机制的左翼观点。记者费迪南·芒特(Ferdinand Mount)记录了历史上每一次政治和宗教运动都是在寻求削弱家庭。原因很明显,家庭不仅会与其他机构竞争一个人的忠诚,而且还是一个有着不平等优势的竞争对手:亲戚间生来就比同志间更加关心彼此。他们相互之间赠予裙带关系的收益,原谅通常会消极影响其他组织的日常摩擦,毫无顾虑地对成员的错误行为加以报复。纳粹主义以及其他极权主义意识形态总是要求一种新的、“高于”家庭维系并与之相反的忠诚。宗教从早期的基督教到统一教会都是如此(“我们现在是你的家人了!”)。《马太福音》中,耶稣说:
不要认为我是来带给世界和平的:我来不是要带来和平,而是要带来纷争。因为我来是要叫人与父亲分歧,女儿与母亲分歧,儿媳妇与婆婆分歧。一个人的敌人将是他自己家里的人。爱父母甚过爱我的不配做我的门徒;爱儿女甚过爱我的也不配做我的门徒。
当耶稣说“让小孩子们到我这里来”时,他是在说他们不应当到他们的父母那里去。
成功的宗教和国家最终认识到,它们不得不与家庭共同存在,但它们竭尽所能控制家庭,特别是那些最有威胁性的家庭。人类学家南希·桑希尔(Nancy Thornhill)发现,在大多数文化中,创造禁止乱伦的法律并不是为了处理兄弟姐妹的通婚,兄弟姐妹一开始就不想结婚。尽管兄弟姐妹乱伦可以包含在禁令之内并有助于使禁令合理化,但该项法律的真正目标是禁止那些威胁到法律制定者利益的婚姻。法律禁止关系较远的亲戚,如(堂)表兄弟姐妹之间通婚,这是由等级社会的统治者制定颁布的,旨在阻止财富和权力聚集到家庭中,可能会伤害未来的对手。人类学家劳拉·贝齐格(Laura Betzig)解释了中世纪教堂对性和婚姻的统治也是反对家族式王朝的武器。在封建社会的欧洲,父母无法将地产分为均等的几份遗赠给所有的孩子。小块土地不能再细分给每一位后代,否则太小的土地就没有用了,土地的所有权只能落在一位继承人身上。长子继承制的惯例就应运而生了,所有的东西都归最年长的儿子所有,其他的儿子们要自己上路追寻各自的生活,往往是加入军队或是教会。因此,教会中满是些得不到继承权的年轻儿子们,他们控制了婚姻的制定规则,使得财产所有者和持有者们难于保有合法的继承者。如果他们死后无子,财产所有权将会归到本没有继承权的兄弟或者他们所服务的教会那里。根据他们制定的法律,一个男人不能与没有孩子的妻子离婚,不能在她们还在世时再婚,不能领养继承人,不能与比第七重(堂)表姐妹还近的女人生育具有继承权的孩子,或不能在不同的特殊日子行房事累计超过半年。亨利八世的故事提示我们,大量的欧洲历史都是在围绕着试图利用家庭感情来谋取政治收益——战略性婚姻来争取有继承权的且有权势的人,与试图阻止他们达到目的的另一些有权势的人之间的斗争。
父母与孩子
对一个由自然选择而设计的有机体而言,留下后代是其存在的理由,也是所有辛劳和奋斗的目标。父母对孩子的爱应当是巨大的,实际上也确实如此。但它不应当是没有边界的。罗伯特·特里弗斯(Robert Trivers)发现了遗传对家庭心理学的一个微妙但深刻的意义。
在大多数物种中,父母将自己50%的基因遗传给每一个子女。在下一代中最大化基因数量的一个策略就是,尽可能快又多地繁衍婴儿。大多数有机体都是这么做的。但婴儿有机体比成年有机体更易受伤害,因为他们很小又缺乏生存经验,在大多数物种中,大多数婴儿都没能活到成年。所有有机体因而面临着一个分配自己时间、卡路里和风险的“选择”:是照顾一个现有的子女提高其存活概率,还是快速制造出大量新的子女让他们自谋生计。根据物种具体所处的生态环境和身体构造的不同,每种策略在遗传上都可能是有利可图的。鸟类和哺乳类动物选择照顾它们的子女,哺乳动物甚至演化出器官,从自己身体里虹吸出营养并包起来供子女食用——称作乳汁。鸟类和哺乳类动物为子女投入卡路里、时间、风险和自己身体的损耗,其回报体现在子女预期寿命的延长上。
在理论上,父母可以走得更极端些,终生照顾自己的初生儿——比方说,喂它哺乳直到父母因年迈而死去。但这样做没什么意义,因为在某个时候,转化为乳汁的卡路里可以更好地用到养育和哺乳另一个新生子女身上。随着初生儿的逐渐长大,每一克额外的乳汁对其生存也越来越不重要,新生儿会变得越来越强壮,并足以自己寻觅食物。因此,年纪更小的子女便成了更好的投资对象,所以母亲就应该给年纪大的子女断奶。
父母应当将投入从年长的孩子转到年幼的孩子身上,尤其当这样做为年幼孩子带来的收益超过年长孩子所承担的成本时。这种推测是基于两个孩子与父母同等相关的事实。但这种估算是从父母的角度来说的,第一个孩子则不这么看。他有50%的基因与他的弟弟或妹妹相同,但他与自己共享着100%的基因。他所关心的是,父母应当继续为他投入,直到弟弟妹妹从对他们的投入中获得的收益两倍于他所承担的成本。父母的遗传利益与孩子的遗传利益就此分歧。每个孩子想要的父母关爱都比父母愿意给予的要多,因为父母想对所有的孩子都给予相同的投入(相对于他们的需要而言),而每个孩子都想要父母给自己的投入更多一些。这种紧张状态被称为父母-子女冲突。本质上,这是一种兄弟姐妹之间的对抗:兄弟姐妹之间竞争获得父母的投入,而父母最高兴的情况则是每个孩子都能接受相对于各自需要的同样比例的投入。但兄弟姐妹间的这种对抗也可能和父母产生。从演化的意义上讲,父母不向一个孩子投入全部的唯一原因就是他想把投入留给将来的孩子。一个孩子与其父母的冲突实际上是与未出生的兄弟姐妹之间的对抗。
一个实际的例子就是断奶的冲突。若母亲将卡路里转化为乳汁,就不能用来生育新的孩子,所以养育抑制了排卵。在某些时候,哺乳动物母亲给她们的幼崽断奶,这样她们的身体就能准备好再生育一个孩子。当它们这样做时,幼兽就会不断吵闹,纠缠母亲使其不忍拒绝,这样在接受断奶前还可以再吃上几个星期或几个月。
我在安慰我的一个同事时提到了父母-子女冲突的理论,这位同事的小儿子出生后,他两岁的大儿子变得非常讨人厌。他却不耐烦地说:“你说半天的意思就是,人都是自私的!”由于好几个星期睡不好觉,他这样误解我的意思还是可以被谅解的。很显然,父母不是自私的;父母是已知的宇宙中最不自私的生物了。但他们也不是无限度的无私,否则孩子的每一次哭闹和耍性子在他们听起来都是仙乐飘飘了。同时,这个理论也不是说孩子就完全是自私的。如果是的话,他们就会谋杀每个新出生的兄弟姐妹,从而使父母所有的投入都转给他们自己,而且会要求终生被哺乳。他们没这样做是因为他们部分地与他们现在和将来的兄弟姐妹有关联。一个孩子谋杀他新出生妹妹的基因同样也有50%的概率毁坏了他自己基因的复制品,在大多数物种中,这样做的成本超过了独占母亲乳汁的收益。(在有些物种中,比如像斑鬣狗和一些猛禽,其成本没有超过收益,兄弟姐妹确实会互相残杀。)使得一个15岁的孩子仍然想要被哺育的基因会使母亲没有机会在其他兄弟姐妹身体中制造这个基因的新复制品。这两种成本都超过了两倍的收益,所以大多数有机体的心中都挂念着其兄弟姐妹的利益,尽管相对于他们自己的利益而言要打些折扣。这个理论的要点不在于孩子们想要或是父母不想给,而是孩子们想要的要多于他们的父母想给的。
父母-子女冲突在子宫里就开始了。怀着孩子的母亲仿佛笼罩着一团抚育与和谐的光芒,但在满面红光下,其身体内正进行着巨大的争斗。胎儿正努力在母亲体内掘取营养,以减弱母亲未来生育新孩子的能力为代价。母亲则是个环境保护主义者,试图保存身体以供后来的子嗣之用。人类胎盘是胎儿的一个组织,用于侵入母亲身体、接入她的血管。通过它,胎儿会分泌出一种荷尔蒙,与母亲的胰岛素相连,提高母亲的血糖水平以供胎儿自己使用。但由此导致的糖尿病会累及母亲的健康,而随着演化的进程,母亲通过分泌更多的胰岛素进行回击,从而促使胎儿分泌更多的荷尔蒙与胰岛素相连,以此类推,直到荷尔蒙浓度达到它们通常浓度的1000倍。生物学家大卫·黑格(David Haig)首先注意到怀孕期的父母-子女冲突,他指出,升高的荷尔蒙水平就像升高的嗓音,这是一个冲突的标志。在类似的拔河争夺中,胎儿增加母亲的血压,强行获得更多的营养,却以母亲的健康为代价。
这种冲突一直持续到婴儿的出生。母亲的第一个决策就是要不要让新生儿死去。杀婴现象出现在世界上所有的文化中。有人可能会认为这是一种达尔文主义自杀的形式,并证明了其他文化的价值观与我们的文化无法相提并论的。达利和威尔逊证明了这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
所有物种的父母都面临着一种选择,即是否持续对新生儿给予投入。父母的投入是宝贵的资源,如果新生儿可能会死去,哺育它直到羽毛长齐就像花钱打水漂一样没有意义。时间和卡路里可以更好地用于哺育其他子女,重新养育新子女或等待情形变好。所以,大多数动物都会听任它们营养不良或生病的子女死去。人类的杀婴也基于类似的计算。在原始人群中,女性大约在快20岁时生下她们的第一个孩子,在之后营养匮乏的4年根据需要养育孩子,之后会有许多孩子在未成年之前就死去。如果一个女人幸运的话,她可以将2~3个孩子一直养大到成年。(外)祖父母的一大群孩子使农业导致了历史性畸变,因为农业为母亲的乳汁提供了替代品。即使只是将少数孩子养大成人,母亲也得做出艰难的选择。在世界上的各种文化中,女性会任由婴儿死去,如果婴儿的生存概率很低的话:在孩子是畸形、双胞胎、没有父亲或父亲不是这个女人的丈夫时;以及母亲年纪还很小(所以还有尝试机会),缺乏社会支持,新生儿是在上一个孩子出生不久就有的,年长的孩子带来太多负担,或者是养育这个孩子会导致处于绝望的境地(如饥荒)时。在现代西方社会,杀婴行为也是类似的。有统计数字表明,任她们的婴儿死去的母亲都比较年轻、贫穷并独身。虽然有许多种解释,但在此方面与世界上其他文化的一致性不太可能是巧合。
杀婴的母亲并非狠毒无情,即使在婴儿死亡率很高时,人们也绝不会随意处置生命。母亲经历自己的杀婴行为就是一场无法避免的悲剧。她们为孩子感到悲痛,并且终生回忆起来都会心怀痛楚。在许多文化中,人们试图疏远与新生儿的感情,直到他们确定这个婴儿能存活下来。他们可能对婴儿不加触摸、不起名或者不授予法律认可的身份直到危险期结束,这很像犹太人的洗礼和割礼习俗。
新任母亲的情绪会驱使她做出保留婴儿还是任其自生自灭的决定,而她的情绪又会受到这些经过精确计算的事实的影响。产后抑郁已经被认定是一种由于分泌荷尔蒙而造成的妄想症,但正如对所有复杂情绪的解释,人们必须提出疑问:为什么大脑会做此设计,从而让荷尔蒙发挥它的效应。在大多数人类演化史中,新妈妈有充分的理由停下来做出判断。她要面临着在一个确定的悲剧和几年后可能更大的悲剧之间做出决策,这个抉择不是那么容易下的。即使在今天,一个抑郁新生儿母亲典型的反复思量——我将如何应对这个负担,也是一个真实存在的问题。新任母亲的这种抑郁在世界上另一些地方表现得更为严重,甚至会导致母亲的杀婴行为,这种恶劣情形包括贫穷、婚姻冲突以及母亲单身等。
一种刻板印象认为,如果女人在婴儿出生后的一个关键期和他或她相互交流,那么她就会与孩子建立终生的情感依赖,所谓“纽带”的情感反应也一定比这种刻板印象更为复杂,就像《仲夏夜之梦》(A Midsummer Night's Dream)中小精灵的捉弄对象,热恋上了它们醒来后看到的第一个人。母亲似乎从最初的对婴儿及其当时前景的冷静判断,到大约一周后将婴儿视为独特的、美妙的个体,再到之后几年中培养起逐渐浓厚的爱。
婴儿是获益的一方,它用所能使用的唯一武器——可爱,来为自己的利益斗争。新生儿对母亲的反应超前地敏感:他们微笑、保持目光接触、听到母亲讲话就更加活跃,甚至模仿妈妈的面部表情。这些神经系统发挥作用的昭示足以融化母亲的心,在是否保住这个婴儿的细致决策中使天平发生倾斜。行为生物学家康拉德·洛伦茨(Konrad Lorenz)指出,婴儿的几何形状——大脑袋、像球一样的头盖骨、大眼睛在脸的较低位置、胖乎乎的脸蛋和短短的四肢,会引发温柔和爱。这种几何形状源自婴儿加工的过程。头那端在子宫中生长得最快,另一端在出生后才赶上来;婴儿的脑和眼睛是逐渐长成的。洛伦茨证明了有同样几何形状的动物,如鸭子和兔子,也会用可爱来打动人。在其《致米奇老鼠的生物学敬辞》(A Biological Homage to Mickey Mouse)论文中,斯蒂芬·杰·古尔德(Stephen Jay Gould)认为,卡通画家利用这一几何特性使他们的人物更有吸引力。可以想象,基因也利用了它,夸大了新生儿的幼稚特征,特别是那些表示健康状况良好的特征,会使得自己在母亲眼里更加可爱。
一旦孩子被允许活下来,不同代际之间的冲突就会持续下去。子女如何在冲突中支撑下去呢?正如特里弗斯指出的,婴儿不能将母亲掼倒在地,想要照顾时就索取到,他们得使用心理策略。婴儿得操纵父母真心为其利益着想,诱使他们比原本想付出的给予更多。既然父母可以学会忽略那些“狼来了”的哭闹,这些策略就得更加阴险些。婴儿比父母更了解自己的状况,因为婴儿的大脑与全身的感觉器官都联系在一起。父母和婴儿对父母回应婴儿的需求都有好处,比如当他饿时喂他,当他冷时抱他。这就给了婴儿一个好由头去诱使父母比原本想的付出更多照顾。婴儿可以在不那么冷或饿时哭闹或保持一个微笑直到他的目标得逞。婴儿实际上不需要假装。既然父母会随演化而识别出假哭,婴儿最有效的策略可能就是真的感觉到很悲惨,即使在没有生物学意义上的需求时。自我欺骗或许很早就开始了。
孩子还可以用勒索的方法,在晚上嚎叫或是当众发脾气,父母讨厌噪声持续下去,所以易于投降。更糟的是,父母对孩子健康的关心使孩子们将他们自己作为人质,比如剧烈地发脾气时搞破坏或拒绝做双方都知道自己会喜欢做的事情。托马斯·谢林(Thomas Schelling)指出,孩子们非常善于使用自相矛盾式的策略(见第6章)。他们可以捂上耳朵、尖叫、不看父母的怒视或者倒退,所有这些都使他们无法接收或理解到父母的威胁。这就是顽童的演化。
另有两个颇为流行的观点可以替代父母-子女冲突理论。一个是弗洛伊德的俄狄浦斯情结,它假设男孩子们有一种无意识的愿望想和母亲发生性关系并杀死父亲,因而害怕父亲阉割了自己。(类似地,在恋父情结中,小女孩们想和父亲们发生性关系。)事实上的确有个事实需要解释,在所有文化中,年幼的孩子有时归母亲所有,对母亲的配偶颇为冷漠。父母-子女冲突对此提供了直接了当的解释。爸爸对妈妈的兴趣吸引走了妈妈对我的关注——更糟糕的是,这还威胁到可能再创造一个弟弟或妹妹。孩子们很可能演化出策略,通过减少母亲对性的兴趣,使父亲远离母亲,从而尽量推迟这一令人难过的时刻的到来。这也是断奶冲突的直接延伸。这个理论解释了,为什么所谓的俄狄浦斯情结对于女孩和男孩同样普遍,从而能避免那种荒唐的观点,认为小男孩想要和母亲做爱。
达利和威尔逊提出了这种替代理论,他们相信弗洛伊德的错误是将两种不同的父母-子女冲突混为一谈。年幼的孩子和父亲发生冲突争夺母亲,但他们并不是性方面的对手。年长的孩子或许与父母(特别是父亲)有性方面的冲突,但并不是对母亲的争夺。在许多社会中,父亲与儿子明确地或者暗地里竞争性伴侣。在一夫多妻制社会中,父亲与儿子有可能确实在竞争同一个女人。而在绝大多数社会中,无论是一夫多妻制还是一夫一妻制,父亲必须资助他的儿子追求到一个妻子,而且以他的其他孩子或者他自己的欲望难以满足为代价。而儿子或许等不及父亲开始将资源转移给他就已经不耐烦了,一个仍旧强壮的父亲是儿子生涯的路障。许多社会中的杀子或杀父行为就是由此竞争而引发的。
父母们也包办婚姻,这是他们出卖或交易子女的礼貌说法。这里会再次出现利益冲突。父母可能会设计出一个打包交易,使得其中一个孩子获益,而另一个孩子受损。在一夫多妻制社会中,父亲可以拿女儿做交易,来为自己换取多个妻子。无论女儿是被用来换得儿媳还是妻子,她的价值都取决于她的童贞状态:男人不会愿意娶一个可能怀着另一个男人孩子的女人。(有效的避孕措施是最近才有的,而且还远未普及。)因此,女儿对父亲在性方面上的兴趣看似像恋父情结,但其实双方彼此之间并没有性吸引。在许多社会中,男人采取许多令人震惊的方法来确保女儿的贞节。他们会把女儿锁起来,将女儿从头到脚遮盖起来,用那种美其名曰“女性割礼”的残暴风俗来根除女儿对性的兴趣。当这些措施无效时,他们会处死不正派的女儿,以维护所谓的家庭“荣耀”。(1977年,一位沙特公主被当众处以石刑。由于她在伦敦时的一次轻率风流事给她的爷爷,亦即国王的兄弟,带来了耻辱。)父母-女儿的冲突是对女性性所有的冲突的特例,这个主题我们后面还会提到。
另一个颠覆父母-子女冲突的流行理论是生物-文化的差异理论,它认为婴儿有一堆未经开化的本能,父母会将他们社会化为能胜任的、适应良好的社会成员。根据这种传统智慧,个性是在性格形成时期由父母培养的。父母和孩子都希望孩子在社会环境中茁壮成长,所以既然孩子不能塑造自己,社会化过程就代表了一种对他们利益的汇集。
特里弗斯推断说,根据父母-子女冲突理论,父母在试图社会化教养子女时,并不一定会全心为子女的利益考虑。正如父母行为常常与子女利益相悖一样,他们也试图教养孩子使其行为有悖于孩子自己的利益。父母想让每一个孩子对兄弟姐妹的行为都比孩子所情愿做的更加无私利他。这是因为当一个孩子表现得无私利他时,只要对一个兄弟姐妹的收益超过对这个无私孩子的成本,父母就会获益;但对这个孩子而言,只有兄弟姐妹的收益至少两倍于对自己的成本时,利他行为对他自己才划算。对于更远的亲戚,比如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以及姑(姨)表亲,父母利益与子女利益之间的差异就更大了,因为父母比孩子与这些亲戚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类似地,父母会试图说服子女,待在家中帮助料理家务、同意自己在婚姻中被交易以及其他一些对父母有好处的结果。在各方面的冲突中,父母会欺骗并让孩子自我欺骗(因为孩子不是傻瓜)。所以,即使子女由于自己年龄尚幼且别无选择而暂时顺从了父母的奖励、惩罚、例证和规劝,但根据理论,他们不应当任由自己的个性被这些招数所左右。
特里弗斯冒着风险提出了这个预测,他认为父母塑造孩子的观点太过根深蒂固,以至于大多数人都没认识到它是一个可检验的假设,而不是不言自明的真理。这个假设现在已经得到了检验,且得到了心理学史上最令人惊讶的一个检验结果。
个性差异至少体现在5个主要方面:是好社交还是好独处(外向-内向)、是常忧虑担心还是平静而自我满足(神经质-情绪稳定)、是礼貌而值得信赖还是粗鲁而令人怀疑(随和-对抗)、是自信认真还是不自信认真(勤勉尽责-没有目标)、是敢于冒险还是循规蹈矩(开放-不开放)。这些性格特征都是哪儿来的呢?如果它们是遗传的,同卵双生子就应当具有相同的性格,即使他们一出生后就被分开养育,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之间就应该比收养的兄弟姐妹之间具有更多的相同性格。如果这些性格是父母社会化养育的产物,收养的兄弟姐妹就应当有相同的性格,而在同一家庭里长大的双生子和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应当比长在不同家庭中的孩子有更多的相同性格。几十项研究对许多国家的数千人检验了这种预测。这些研究考察的不仅是这些人格特征,还包括生活中的实际状况,比如离婚和酗酒。研究结果很明确并可以复制,它们包含了两项令人震惊的内容。
一项结果已为人所共知。个性中的许多差异——大约50%是有遗传原因的。刚一出生就分开养育的同卵双生子性格仍很相近;一同养育的血亲兄弟姐妹比收养的兄弟姐妹更相像。这意味着另外50%一定是缘自父母和家庭,是吗?不是的!是否在一个家庭中养育至多能解释人们性格差异的5%。一出生就分开的同卵双生子不仅相像,而且相像程度和在一起养育的同卵双生子没有差别。在同一家庭中收养的兄弟姐妹不仅不相似,而且不相似程度和人群中随意选出的两个孩子之间的差异一样大。父母对孩子最大的影响是在受孕的那一刻。
我要赶紧再加一句,父母仅仅是在论及他们之间的差异和他们已长大孩子之间的差异时才是不重要的。在这些研究中,对所有正常父母所做的、影响所有孩子的任何事情都没有度量。年幼的孩子当然需要神志正常的父母的爱、保护和教导。正如心理学家朱蒂斯·哈里斯(Judith Harris)所说的,这些研究仅仅是暗示,如果你把孩子们置于同样的家庭和社会背景中,而只是调换父母的话,孩子们仍会成长为相同的成人。
没人知道其余的45%来自哪里。或许性格是由镌刻在成长的大脑中的独特事件所塑造的:胎儿在子宫中的位置、母体中血液转向的数量、出生时的挤压方式、是否有某些病毒残存在大脑中或在新出生的几年中被感染,等等。或许性格是由独特的经历所塑造的,比如被狗追逐,或者感受到一个老师善意的行为。或许父母的特质和孩子的特质也在以复杂的方式相互作用,因而相同父母抚育大的两个孩子的确具有不同的性格。一种父母可能会奖励喧闹的孩子而惩罚安静的孩子;另一种父母可能会刚好相反。对于这些情形并没有很好的证据,我觉得还有另外两种情况更为合理,它们都把性格视为源于对父母和子女之间利益差异的一种适应。一个是孩子与其兄弟姐妹竞争的斗争方案,我会在下一节进行讨论。另一个是孩子在其同伴群体中竞争的斗争方案。
朱蒂斯·哈里斯搜集了大量的证据,证明任何地方的孩子都是被他们的同伴群体而不是被父母所社会化的。在各个年龄段,孩子们会加入各种玩耍群体、圈子、团伙、死党、沙龙,在这些群体中谋求地位。每个群体都是一个文化,从群体外吸收一些惯例,并形成它们自己的惯例。孩子们的文化遗产——街头游戏的规则、俚语歌曲的旋律和歌词以及认为要是你杀了谁,你就得给他买块墓碑,在孩子们之间口口相传,有时甚至延续几千年。随着孩子们逐渐长大,他们从一个群体转换到另一个群体,直到最后进入成人社会。在一个层次中获得的声誉会使这个孩子在下一个层次中先发一步。最重要的是,青少年帮派中的头头总是第一个约会的。在各个年龄段,孩子们都努力想弄明白怎样在同伴中获得成功,并将此作为他们优先考虑的策略性做法,而把父母强加的任何东西置于脑后。疲惫不堪的父母知道他们没办法和孩子们的同伴抗衡,只好想方设法搬到最好的学区,在那里把孩子养大。许多在孩提时代移居美国的成功人士一点儿都没有受到在文化上笨手笨脚的父母的影响,而他们的父母也一直没学会这个国家的语言和习惯。作为一个语言发展的研究者,我总是惊诧于孩子们能够如此迅速地跟上同伴们的语言(特别是口音),尽管他们和父母待在一起的时间更长。
为什么孩子们没有听任父母摆布呢?像特里弗斯和哈里斯一样,我怀疑这是因为孩子们的遗传利益只是与他们父母的部分重叠而已。孩子们从父母那里得到卡路里和保护,因为父母是唯一愿意提供这些服务的人,但孩子们的信息则是从他们所能找到的最好来源中获取的,并为了他们自己的生命而构建应对策略。他们自己的父母不一定是周边最有智慧、最博学的成人,更糟糕的是,家中的烦琐规则往往更偏向于这些孩子刚出生或还未出生的兄弟姐妹们,而不是对他们自己有利。就繁殖而言,家庭是一条死胡同。孩子得学会竞争获得配偶,以及在此之前竞争获得要找到并保住配偶而必需的地位身份,这些竞争的战场不在家庭中,也需要不同的规则。孩子们最好掌握这些规则。
在我们关于孩子的公共讨论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冲突一直没有得到承认。在大多数时候和地方,这种状况对父母有利,他们可以像残酷的暴君一样施加他们的权力。这种情况在20世纪发生了逆转。儿童福利专家们撰写的养育指南充斥了所有书店,政府政策也受到这些专家建议的很大影响。所有的政客都把自己描绘成孩子们的朋友而把竞争对手说成是孩子们的敌人。育儿指南过去曾为妈妈们如何安排一整天的活动提供建议,而以斯波克博士为代表的新型指南则将关注重点转移到了孩子身上,妈妈成了没地位的人,她的作用只是为了让孩子心智健康以及在孩子出现问题时作为被责怪的对象。
儿童福利革命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自由运动之一,但就像所有的权力被重新调整了一样,这项运动可能走得太远了。女性主义社会批评辩称,母亲们的利益都被这些育儿大师们抹杀了。莎莉·瑟洛(Shari Thurer)在其著作《母亲的神话》(The Myths of Motherhood)一书中这样写道:
最为普遍的说法就是否认母亲具有矛盾心理:母亲实际上既爱也讨厌她们的孩子。对这种矛盾的心理感受,目前没有人讨论……具有这种心理无异于是一个坏母亲。在我的临床实践中,生气与愤怒是很常见的。孩子们永无休止地索要,他们就是要将母亲榨干。母亲本不该觉得自己就应当满足孩子的所有要求。但普遍流行的说法认为,母爱是自然的,而且无时无刻都不会停止发挥作用。
即使是母亲权益的拥护者们也往往觉得,他们必须将他们的主张限定在孩子的利益上(一个负担过重的母亲是一个坏母亲),而不是限定在母亲的利益上(一个负担过重的母亲是不快乐的)。
更多保守的社会批评也开始注意到父母和孩子们的利益会有所不同。芭芭拉·达福·怀特黑德(Barbara Dafoe Whitehead)回顾综述了一些研究数据,这些数据显示,性教育在它所宣扬的减少青少年早孕的作用方面并没有取得成功。当今的青少年都知道关于性及其危险后果的有关知识,但一些女孩子最终还是会怀孕,这很可能是因为她们并不在乎是否怀孕。如果这些青少年的父母在乎的话,他们可以通过控制这些孩子(有年长女伴监护和宵禁)来确保她们的利益,而不仅仅是通过教育。
我提到这些辩论不是为了表明我是支持还是反对,而是为了强调父母-子女冲突可能涉及的范围广度。进化论思维往往被视作“一种简化论方式”,旨在将所有的社会和政治问题重新界定为生物学的技术问题。与这种批评所称的恰恰相反,不考虑演化的讨论才是将育儿当作是确定哪种做法能够养育出最佳儿童的技术性问题,而这种论调在过去几十年里一直颇为流行。特里弗斯的洞见在于,关于孩子养育的决策本来就是关于如何分配一种稀缺资源——父母的时间和精力,对这一分配各方均有其合理的主张。如上所述,育儿总会部分地成为伦理学和政治学问题,而不仅仅是心理学和生物学问题。
兄弟姐妹
自从该隐杀害了亚伯,兄弟姐妹之间的情感就变得复杂起来。正如彼此相熟的同代人,兄弟姐妹之间也像独立的个体一样会相互做出反应:他们可能彼此喜欢或不喜欢,如果是同性可能会竞争,如果是异性可能会在性方面相互吸引。作为近亲,他们会感到程度更深的情感和团结,尽管他们共享彼此50%的基因,但每个人与自己共享的基因则是100%,所以兄弟姐妹之爱是有局限的。作为相同父母的子女,兄弟姐妹在争取父母的投资方面是对手,无论是断奶还是遗嘱内容。尽管基因上的重叠使一对兄弟姐妹成为自然的联盟,但同时也使他们相互之间几乎不会结婚生育,基因炼金术阻碍了他们之间的性爱之情。
假如人们只会生出一连串彼此完全相同的n胞胎的话,那么父母-子女的冲突就会是兄弟姐妹之间赤裸裸的斗争,每个人要求的都比他应得的那一份多。但所有的孩子都是不同的,即使不考虑他们出生时间的不同。父母不会想把自己的精力平均分成n份投入给他们的n个孩子,而会像精明的投资组合经理,试图挑出优胜者和失败者,分别做出相应的投资。这种投资决策并非是对每个孩子预计生出的(外)孙子/女数目所做的有意识的预测,而是由自然选择调节的情感反应得出的结果,从而在我们所演化的环境中使这个数目最大化。尽管开明的父母极力试图绝不表现出偏心,但他们往往做得并不成功。在一项研究中,有整整2/3的英国和美国母亲们承认她们更爱自己其中的某一个孩子。
父母如何做出这种“苏菲的选择”,而在环境迫使的情况下牺牲一个孩子呢?演化理论预测,主要标准应当是年龄。儿童时期是一片雷区,孩子越长大,其父母就越幸运,而这个孩子作为预计的(外)孙子/女的源泉就越是不可替代,一直到性成熟的青春期。(从那时起,生育繁殖的时间就开始不断消耗,这个孩子预计的后代数量也会逐渐下降。)例如,精算表显示,在原始社会中,一个4岁大的孩子给父母带来的(外)孙子/女数量是新生儿带来的1.4倍,8岁的孩子带来1.5倍,12岁的孩子带来1.7倍。所以,如果父母在一个婴儿出生时已经有了一个孩子,而不能两个都哺育的话,他们应当会牺牲这个婴儿。在任何一个人类社会,父母都不会在年幼的孩子出生时,去牺牲年长的子女孩子。在我们的社会中,父母杀死孩子的概率随着孩子年龄的增加会显著下降,特别是在脆弱的新生儿出生的头一年。当父母们被问及设想丧失一个孩子时,他们会说失去一个年长的孩子会令他们更悲伤,悲伤程度的上升一直到孩子的青春期。这种预计悲伤的起落与狩猎采集时代孩子的预期寿命相关度几乎完全吻合。
另一方面,年幼的孩子由于更无助,父母会给予更多的日常看护。父母们说他们对年幼的子女有着更温柔的情感,尽管他们似乎认为年长的子女更有价值。而当父母逐渐变老时,这种计算就开始变化了,新生的孩子可能是他们的最后一个了,因此没有什么可保留的了,这种家庭出生的婴儿很可能会被溺爱。父母还会更喜欢那种更有活力、长相更好看、更有天赋的孩子,有人可能会以一种冷血的方式称之为——更好的投资。
既然父母都会偏心眼,子女根据自然选择就应当操纵父母的投资决策以利于自己。孩子们对偏心眼极度敏感,这种能力一直持续到自己成年和父母去世之后。他们应当计算出如何最好地利用自然赋予他们的资质以及他们与生俱来的如纸牌游戏般的动态策略。历史学家弗兰克·萨洛韦(Frank Sulloway)认为,个体性格中难以解释的非遗传部分其实是一组策略,用于与兄弟姐妹竞争来得到父母的投入,这就是为什么同一家庭中的孩子会如此不同。每个孩子在不同的家庭氛围中成长,会形成不同的方案计划,以便能够活下来长大成人。(这个观点也是哈里斯观点的替代主张,哈里斯认为,性格是在同伴群体中应对的策略,当然可能两者都正确。)
第一个出生的孩子被发现有几个优势。与更小的孩子相比,第一个孩子单凭幸存到现在这么大,对父母来说就已经是更宝贵的了,而且只要前者还仍是个孩子,与后来者比较起来当然就更大、更强壮,也更聪明。在独享父母之爱一年或几年之后,第一个出生的孩子将后出生者视作是“篡位者”。因而他应当与利益一致的父母打成一片,抗拒对现状的改变,因为之前的状况对他来说一直颇为不错。他还应当学会如何最好地运用命运施与他的权力。简而言之,第一个出生的孩子应当是一个保守主义者和横行霸道者,第二个出生的孩子不得不应对他们的世界中存在着这样一个对上阿谀奉承、对下颐指气使的人。既然第二个孩子无法通过暴行和拍马屁来随心所欲,只得发展出相反的策略变成绥靖主义者和合作者。由于维持现状对他们的益处不大,他们应当会接受变化。(这些动态演变还要取决于兄弟姐妹性格中天生的那部分以及他们性别、数量和出生时间间隔,毕竟每个人所处的具体情况会有所不同。)
后出生者不得不灵活些,还出于另外一个原因。对那些显示出会在这个世界上获得成功最有希望的孩子,父母会投入得更多。第一个出生的孩子已经昭示了他所最擅长的个人人格与技能。后出生的孩子再在那个地盘竞争则没有意义,因为任何成功都将不得不以年长的、更有经验的哥哥姐姐为代价,他将迫使父母选择出一个优胜者,而他获胜的概率不大。相反,应当找到一个其能够胜出的不同定位。这给了父母一个机会可以多样化他们的投入,因为他在与家庭外的竞争中对他哥哥姐姐的技能给予了补充。一个家庭中的兄弟姐妹会放大他们之间的差异,这与生态系统中物种演化出不同的形式,是基于同一个原因:每一个定位都只支持一个占有者。
家庭治疗师们对这些动态策略已经讨论了几十年,但有确凿的证据吗?萨洛韦从196项对于出生顺序和性格充分控制的研究中分析了120000个人的数据。正如他预测的,第一个出生的人通常不太开放(更循规蹈矩、传统,与父母更为一致),更加勤勉认真(更负责任、成就导向、严谨和有组织),更有对抗性(不太好相处、不太随和或受欢迎),还更神经质(不太易于调整,更加容易紧张)。他们还更为外向(更有主见、更有领导力),尽管这项证据不那么清楚,因为他们更加严谨认真,这使得他们似乎更为内向。
家庭政治影响的不仅仅是人们在纸笔测试中所说的,还影响到他们在实际生活中利益攸关时所做的。萨洛韦还分析了很多重要人物的数据,包括3894名主张激进科学革命的科学家(比如哥白尼主义革命和达尔文主义)、893名法国1793—1794年恐怖时期法国国民议会的成员、700多名新教改革时的积极主导者和62次美国改革运动(如废奴运动)中的领导者。在每次风起云涌中,后出生的人都更可能支持革命,而先出生的人更可能是反对变革者。这种效应不是家庭大小、家庭态度、社会阶层或其他干扰因素的副产品。当进化论最初被提出还颇具争议时,后出生者10倍于先出生者更有可能支持这一理论。对激进主义其他所谓的原因,诸如国别和社会阶层,只有很微小的效应。(例如,达尔文自己就属于上等阶层,但却是后出生者。)后出生的科学家还更少倾向于专业化,而是倾向于涉及更广泛的科学领域。
如果性格是一种适应,为什么人们应当将这种在游戏里应用的策略一直带到成年呢?一种可能性是兄弟姐妹从来没有完全脱离父母的轨道,而在独自竞争中生活。这在传统社会中确实如此,包括在原始社会中。另一种可能性是,有主见和保守主义这样的策略和其他策略同样是一种技能。随着年轻人在磨炼这种技能上投入得越来越多,他就越来越不愿意在学习曲线上回头,重新培养新的应对他人的策略。
在同一个家庭里长大的孩子并不比放到不同星球上长大的孩子更为相近,这一发现表明,我们对性格的发展了解是多么的少。我们唯一所知的就是关于父母影响的金科玉律是错的。我怀疑,最有希望的假设源于认识到儿童时期就是一个丛林,孩子们生命中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在兄弟姐妹和同伴当中坚持住且不被打败。
兄弟与姐妹之间的关系又更加曲折:一个是男的,一个是女的,这也是性关系的组成部分。人们的性活动和结婚对象往往是那些与之沟通交流最多的人——他们的同事、邻家女孩或男孩以及最像自己的人,如隶属于同一个班级、相同的宗教、种族甚至外表长相相配。性吸引的力量应当像磁石一样将兄弟姐妹拉在一起,即使熟悉感会引起一些厌恶,可能只有很少一部分兄弟姐妹会彼此投缘,那也应该有数百万的兄弟姐妹们想要相互做爱、结婚。但事实上却根本没有。我们的社会没有,在任何已被研究透彻的社会中都没有,在大多数野生动物中也没有。(青春期前的孩子们有时会进行一些性游戏,但我这里所说的是成熟兄弟姐妹之间的真正性生活。)
兄弟姐妹之间避免交配是因为父母不鼓励这样吗?几乎肯定不是。父母试图让孩子们彼此相亲相爱(去——亲亲你妹妹!),而不是减少交往。如果他们确实不鼓励性活动的话,那将是所有人类经历中性禁止唯一管用的一次——十几岁的兄弟姐妹没有偷偷摸摸躲在公园里或汽车后座上幽会。
乱伦禁忌——公开禁止近亲之间的性活动或通婚,这在一个世纪以来一直是人类学研究的热点,但却并没有解释是什么将兄弟姐妹分开。避免乱伦普遍存在,但乱伦禁忌则不是,而且大多数乱伦禁忌无关核心家庭内部的性活动。其中一些是关于与虚构亲人之间的性活动,它会加强性妒嫉。例如,一夫多妻的男人会通过法律让儿子们远离他们年轻的妻子(法定“继母”)。正如我们看到的,大多数禁忌都禁止远亲,比如姑(姨)表亲之间的通婚(而不是性活动),这是统治者用来防止财富在对手家庭中积聚的伎俩。有时,家庭成员之间的性活动会受到反对乱伦的更一般性准则的约束,但在任何社会中它本身都不是这些准则的主要目标。
兄弟姐妹之间就是不会在性方面相互吸引。这是一种不充分的说法:有关性的想法会让他们感到极其不舒服或是充满厌恶。(没有异性兄弟姐妹一同长大的人是无法理解这种情绪的。)弗洛伊德称这种强烈的情绪本身就是一种无意识欲望的证明,特别是当一个男人在想到与自己的母亲性交时会大呼恶心。若以这种逻辑,我们也可以得出结论,人们有一种无意识的欲望去吃狗屎和把针往眼睛里插。
对与兄弟姐妹发生性关系感到恶心的情绪感受,在人类以及其他寿命较长的可运动脊椎动物中非常普遍且强烈,因而这很可能是一种适应,其作用会是为了避免近亲繁殖的成本:后代健康的概率降低。有民间说法认为,乱伦会“导致血稠”,还有那些对有智障的偏远山区居民和皇家弱智成员的刻板印象,这背后有一定的生物学道理。有害的基因变异会逐渐渗入基因库中:有一些是显性的,会严重损害它们的承载者,但大多数都是隐性的,暂时没有害处,直到数量累积起来并在两位携带者交配时遇到了它们的副本。由于近亲之间共享基因,如果他们交配的话,就会冒着非常高的风险,使得有害的隐性基因的两个副本在他们的后代身上交会。既然我们所有人都携带着大约1~2个致命的隐性基因,当一对兄弟和姐妹交配时,他们就很可能会危及到他们的一个子女,这在理论上和已经进行的度量这种风险的研究中均是如此。母亲-儿子和父亲-女儿间的交配同样如此(而更远的亲戚之间交配的风险程度要小一些),所以很明显人类(和许多其他动物)已经进化出一种情感,使得自己与家庭成员之间发生性关系的想法令人恶心。
避免乱伦展示出我们对他人情感背后的复杂工程设计。我们对家庭成员会比对熟人或陌生人感到更强烈的亲情纽带。我们会清楚地感知到家庭成员的性吸引力,甚至看着他们就会觉得愉悦。但这种情感和对美的欣赏并没有转化为交配的欲望,而如果是一名非亲属引发了同样的情感,这种性渴望将会是无法抗拒的。若得知其中的血亲关系就会将性欲望变成惊恐,这种情节在许多小说、戏剧中都被用来加强戏剧性效果,波尔蒂将此归类为“不自觉的爱的犯罪”,其中以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Oedipus Rex)最为著名。
避免乱伦也会经历一些曲折。其一,在家庭中不同的性结合有着不同的遗传成本和收益,对参与者和旁观者均是如此。我们因此估计性嫌恶会相应地进行调整。无论对于男性还是女性来说,与一个直系家庭成员生一个孩子的收益是,这个孩子包含75%的每个父母的基因,而不是通常的50%(这额外的25%来自父母因是血亲而共享的基因,这部分基因也因此被传递给了孩子)。成本是出现有缺陷孩子的风险和放弃与其他人生个孩子的机会。然而,这种放弃的机会对于男女是不同的。此外,孩子们总会确定他们的母亲是谁,但不能确定父亲是谁。基于这两个原因,对于一个家庭中每对可能的性结合都要分别计算成本。
无论对于母亲还是儿子来说,母亲与儿子的父亲结合都比母子乱伦能带来更多的好处,前者可以抵消遗传风险。而由于男人一般不会被年纪大得可以做他母亲的女人所吸引,其最终结果就是母亲-儿子乱伦几乎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对于父女之间和姐弟、兄妹之间的乱伦,成本收益计算会因我们采取的出发点不同而有所差异。假设一个女孩被其兄弟或父亲致使怀孕,那么她在9个月的孕期内将不能再怀上一个非亲属的孩子,而且如果她打算要这个孩子的话,之后的2~4年哺育这个孩子的时间里,她也不可能再怀孕。她浪费了一个宝贵的机会,却是在生育一个可能是畸形的孩子。乱伦应当被极度嫌恶。而一个使他的姐妹或女儿怀孕的男人可以增加他所生子女的数量,因为女人的怀孕并不能排除他使其他人受孕的机会。这个孩子有畸形的风险,但如果不是的话,这个孩子就是一个纯粹的奖励(更确切地说,是那个孩子包含的他额外的基因是奖励)。乱伦嫌恶对男性来说可能会更为微弱,使得他更可能去跨越界限。这其实是男性较低生育成本和较弱性欲望鉴别力的一个特例,我们后面还会再提到这一点。
另外,父亲并不能确定女儿是不是他的,所以对他来说,遗传成本为零。这比起兄弟的遗传成本来说,更削弱了其对欲望进行压抑的能力,而姐弟或兄妹可以确定相互为血亲是因为他们有同一个母亲。对继父和继兄弟来说,就一点遗传成本都没有了。所以毫不奇怪,在所报道的乱伦案例中,有1/2~3/4是在继父女之间发生的,其中绝大多数是由继父发起的。其余的大部分是在父女之间发生的,几乎全部都是由父亲强迫的。有一些是在女孩和年长的男性亲属之间,女方也几乎都是被迫的。母亲从她的丈夫和女儿之间的媾合中得不到任何遗传收益(与女儿和女婿之间的结合相比),却要承担有一个畸形外孙(女)的成本,所以她的利益与女儿是一致的,她应当是一支反对乱伦的力量。如果母亲不在身边的话,对女孩的乱伦剥削就会更为常见。这些斗争都受强烈的情感所驱动,但情感并不是遗传分析的替代物;遗传分析解释的是为什么它们存在。当然,科学研究就和侦探工作一样,努力找出犯罪动机并不是为了宽恕犯罪。
人们无法直接感觉到他们与另一个人的基因重叠,就像对其他事物的感知一样,大脑必须将来自感官的信息与对世界的假设结合起来,再做出智能化的猜测。第4章说明了当现实违背这种假设时,我们会坠入幻觉,在感知亲属关系时的情况也完全一样。19世纪人类学家爱德华·韦斯特马克(Edward Westermarck)推测,在早年成长时期与一个人保持亲近关系时脑所用的关键信息,将这个人归入“兄弟姐妹”的类别。类似地,当一个成人养大一个孩子时,这个成人应当将孩子视作是“儿子”或“女儿”,孩子应当把大人看待为“母亲”或“父亲”。这种分类继而否定了性欲望。
这些计算假设,被一起养育长大的孩子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兄弟姐妹,反之则不是。这对于原始社会的人来说当然是正确的。孩子们和母亲一起长大,通常也和父亲在一起。当这个假设错误时,人们就应该成为亲属关系错觉的牺牲品。如果他们和一个不是血亲的人一同长大,他们就应当在性方面相互不感兴趣或排斥。如果他们没有和一个血亲的人一同长大,他们则不应当在性方面排斥彼此。被不厌其烦地告知你约会的对象实际上是你的兄弟或姐妹足以破坏浪漫的情绪,但在幼年关键期就起作用的无意识烙印机制当然会更有影响力。
对这两种错觉早已有所记录。以色列被称为基布兹的社区村是由乌托邦计划者在20世纪早期建立的,旨在打破核心家庭。同样年龄的男孩和女孩在出生不久就同住在同一处宿舍直到青春期,并且由护工和教师共同抚养。当他们性成熟之后,一起长大的孩子们之间很少有通婚的,甚至都少有性爱,尽管他们之间的婚姻并没有遭到反对。在中国的一些地方,新娘往往要住到公婆家,你可以想象这会产生多少摩擦。父母们想到了一个非常聪明的主意:在儿媳妇很小的时候就把她收养到家里,确保她会永远听从婆婆的指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这种安排模仿了心理学上兄弟姐妹情谊的情形。当小两口长大后,相比传统的夫妇双方而言,他们彼此都不再觉得对方有性吸引力,因此他们的婚姻也很不幸福、不忠诚、乏味且短暂。在黎巴嫩的部分地区,父系叔伯的表兄弟姐妹会在一起长大,就像亲兄弟姐妹一样。父母施加压力迫使这些兄妹、姐弟之间结婚,但他们却在性方面对彼此毫无兴趣,基本上不生孩子,而且倾向于离婚。非传统的育儿安排被发现在各大洲都有着相同的结果,而其他各种可能的备选原因都可以被排除。
反过来,有乱伦行为的人往往不是在一起长大的。在芝加哥的一项针对兄妹、姐弟乱伦的研究发现,唯一打算结婚的那一对是被分开养育长大的。性虐待女儿的父亲一般在女儿儿时只花了较少的时间和她们在一起。如果继父和生父与女儿在一起的时间同样长,那么继父并不比生父更有可能虐待女儿。有传闻说,被收养的人在寻找生父母和亲兄弟姐妹时,往往发现自己在性方面吸引了对方,尽管我还没听说过任何相关的科学对照研究。
韦斯特马克效应解释了所有乱伦者中最著名的一例:俄狄浦斯。底比斯王拉伊奥斯被一个神使警告说他的儿子将会杀了他。当他的妻子约卡斯塔生下一个儿子时,他便把这个婴儿绑起来扔到了一座深山里,一位牧羊人发现了俄狄浦斯并养育了他,然后他又被科林斯国王收养为自己的儿子养大。在去德尔菲的一次访问中,俄狄浦斯得知他命中注定会杀父娶母,因此他离开了科林斯并发誓再也不回来。在去底比斯的途中,他遇到了拉伊奥斯并在一次争执中杀了他。然后他又智胜斯芬尼斯狮身人面像,他的奖励就是底比斯的王冠和牵手守寡的王后约卡斯塔——他成长过程中没和他在一起的生母。当他最终得知真相之前,他们已经共同生育了4个孩子。
但韦斯特马克理论的最终胜利已被约翰·托比(John Tooby)证明。男孩想与他的妈妈做爱的想法令绝大多数男人瞠目,认为这是他们听过的最荒谬的事情。但显然,这对弗洛伊德来说并非如此。他写道,儿时的他曾经在看到母亲换衣服时产生了性反应。但弗洛伊德有一个奶妈,因而他或许并没有体会到那种幼时的亲密感,而这种亲密感本可以告知他的感知系统:弗洛伊德夫人就是他母亲。韦斯特马克理论比弗洛伊德还要弗洛伊德。
男人和女人
当然,有的时候,也可能合适。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可以坠入爱河,关键要素是相互付诸承诺,这正如我们在第6章中所看到的那样。男人和女人都需要对方的DNA,因而可以享受性爱。男人和女人在他们的孩子身上拥有共同的利益,他们持久的爱也是演化而来保护这种利益的。丈夫和妻子可以是彼此最好的朋友,并可以终身依赖、相互信任,这正是友谊的基础(后面会进一步探讨)。这些情感根植于这样的事实:如果男人和女人是一夫一妻、共谋生计、不偏心向着各自的家庭,那么他们的遗传利益就是一致的。
不幸的是,那是一个大大的“如果”。即使是最快乐的一对儿,打起架来也像猫和狗那样,当今美国的婚姻有50%最终都以离婚而告终。萧伯纳写道:“当我们想看看爱情结束时人们的行为表现时,该阅读些什么?去看看谋杀案专栏吧。”男人与女人之间有时甚至会产生致命的冲突,这说明性爱并非人类事务中的凝聚力,而是会造成分裂的力量。陈词滥调仍须再次强调,因为传统的智慧对此予以否认。20世纪60年代的一个乌托邦理想是对极度情色、彼此享受、没有负疚、情感开放、终身一夫一妻制的彼此约束,自性学大师卢斯提出后得到了不断响应。另一种来自反主流文化,提倡极度情色、彼此享受、没有负疚、情感开放、循环无尽的狂欢。两种观点都可以归因到我们的原始人类祖先、更早阶段的文明或是至今尚存于地球某一隅的原始部落。二者都像伊甸园一样神秘。
性别之战并不只是不相干的个人之间战争的前哨战,而是一场会发生于不同场地的战斗,其原因由唐纳德·西蒙斯(Donald Symons)首先做出了解释。“至于人类在性方面的事儿,”他写道,“有一种女人天性和男人天性,这些天性极度不同,男人和女人在性天性上有差异,因为在人类演化历史中漫长的狩猎采集阶段,分别适应彼此性别的性欲望和活动始终都是为了生育繁殖。”
许多人都否认不同性别之间有任何值得讨论的差异。在我所在的大学,选修性别心理学的学生曾在课堂上学到,男人与女人之间唯一禁得起质疑的差异就是:男人喜欢女人、女人喜欢男人。西蒙斯的两种人性论被斥为“性别刻板印象”,似乎这就是这种理论错误的证据。认为蜘蛛结网而猪不结也是一种刻板印象,但这并不能证明它是错的。正如我们将看到的,一些关于性感受的刻板印象已然经合理的质疑而得到了验证。事实上,性别差异的研究者们已经发现,许多对性别的刻板印象都低估了已经证实的性别间的差异。
为什么要以性为开始呢?查斯特菲尔德勋爵(Lord Chesterfield)注意到,性爱的“快乐是瞬间的,体位是怪异的,而代价却该死得高”。从生物学意义上讲,其成本确实是该死得高,那为什么几乎所有的复杂有机体都是有性繁殖呢?既然儿子缺乏生育下一代的设备而只能去做精子捐献者,为什么女人不能无须性爱就生育出克隆她们自身的女儿,而要浪费一半的怀孕机会去生儿子呢?为什么人们和其他有机体要为获得物种中另一成员的基因而换出自己的一半基因,以至于为了多样化而使自己的后代多样化呢?这不是为了更快地演化,因为有机体的选择是根据对当前的适应。这也不是为了适应环境变化,因为一个已经适应的有机体中的一个随机变化很有可能会更糟而不是更好,难于适应的方式要比适应良好的方式多得多。最佳理论是由约翰·托比、威廉·汉密尔顿(William Hamilton)等人提出的,这个理论现在已经得到了几种证据的支持。它认为,性是一种对寄生虫和致病微生物的防御机制。
从细菌的角度来看,你是一大堆香甜可口的奶酪蛋糕,放在那里就等着被吃掉。你的身体则有着不同的观点,而且已演化出一套防御机制,从你的皮肤到免疫系统,将细菌拒之门外或是直接干掉。在宿主和致病菌之间进行着一场演化的军备竞赛,尽管更好的一个比喻可能是撬锁者与锁匠之间一场不断升级的竞赛。细菌很小,它们演化出毒辣的招数渗入并劫持细胞的设备,撇去它的原材料,将自己混充成身体自身的组织以逃避免疫系统的监视。身体回之以更好的安全系统,但细菌有一个天生的优势:它们的数量更多,繁殖速度要比身体快几百万倍,这使得它们演化得也更快。它们能够在宿主的一生中大幅度地演化。无论身体演化出什么分子锁,致病菌都能够演化出开锁的钥匙。
如果有机体是无性繁殖,那么一旦致病菌攻破身体的安全防线,它们也就攻破了宿主的孩子和兄弟姐妹的安全防线。有性繁殖是一种改变一次安全锁的方式。通过将一半基因换为不同的另一半,有机体给了它的子女在与当地细菌竞赛中的一个有利开端。它的分子锁有着不同的销钗组合,所以细菌不得不从头开始演化新的钥匙。恶意致病菌是世界上那些为了改变而改变的事物获得的奖励。
性还提出了第二个疑问:为什么我们有两种性别。为什么我们制造一个大卵子和许多小精子,而不是大小相等的两滴像水银一样合并在一起?这是因为将会变成婴儿的细胞不能只是一包基因,它需要细胞其余部分的新陈代谢设备。这个设备中的一部分就是线粒体,它有自己的基因,著名的线粒体DNA在追溯演化分裂时间上非常有用。像所有的基因一样,线粒体中的基因经选择而无情地复制着。这就是为什么由两个相等细胞融合而成的细胞会面临问题。一方父母的线粒体与另一方父母的线粒体为了在细胞体内存活会进行残酷的战争。每方父母的线粒体都会杀死对方,而将融合后的细胞置于危险的动力不足的境地。细胞剩余部分的基因(细胞核内的基因)则要遭受细胞的严重损害,所以它们演化出一种方式来阻止这场自相残杀的战争。在每一对父母中,一方“同意”单方面裁军,它贡献出一个不提供新陈代谢的设备,而只供给新细胞核所需的裸DNA的细胞。物种的繁殖凭借着将一个包含一半基因和所有必需设备的大细胞,与一个仅仅包括一半基因别无他物的小细胞融合而成。大细胞被称为卵子,小细胞被称为精子。
一旦有机体迈出这第一步,其性细胞的专业化就只能不断升级下去。精子小而便宜,所以生物体不妨制造很多精子,给它们装上舷外马达使它们可以迅速抵达卵子,并提供一个器官可以将它们发射到途中。卵子大而宝贵,所以生物体最好给它包裹上食物和一道保护层,使它有了领先优势。这又使得它更加贵重,所以生物体为了保护投资而演化出器官,让受精卵在体内生长并吸收更多的食物,而只有当新的子女足够大并可以存活时再将它释放出体外。这些结构被称之为雄性和雌性生殖器官。少数动物雌雄同体,将两种器官置于每个生物个体中,但绝大多数动物更加专业化,将生物个体分为两种,每一种都将它们所有的生殖组织分配给单一的一种器官。它(他)们被称为雄(男)性和雌(女)性。
特里弗斯弄明白了雄性与雌性之间所有的这些显著差异是如何来源于它们在子女身上的最小投资差异的。请记住,投资是一方父母为了增加子女幸存机会所做的任何事情,但同时这又降低了父母生育其他可存活后代的能力。这种投资可以是能量、营养、时间或风险。根据定义,雌性开始时有着较大的投资——更大的性细胞,而且在绝大多数物种中,雌性会将自身甚至更多都付诸对子女的这种投资。雄性则只贡献小小一包基因,通常仅此而已。因为每个子女都需要父母双方的投资,雌性的贡献对可以生育多少子女进行了限制:她创造并培育的一个卵子至多可以长成为一个子女。这种差异带来了两个后果。
首先,单个雄性能够使几个雌性受孕,这迫使其他雄性找不到配偶,这就导致了雄性之间为获得雌性而进行竞争。一个雄性可以打败其他雄性以阻止他们接近一个雌性,或者竞争交配所需要的资源,或者追求一个雌性令她选择自己。因此,雄性在繁殖方面获得成功的形式有多种。胜利者可以生育许多子女,失败者会孑然一身。
其次,雄性繁殖的成功取决于他和多少雌性交配,而雌性繁殖成功则并不取决于她和多少雄性交配。这使得雌性更具鉴别力。雄性追求雌性并与任何接受他的雌性交配。雌性慎重选择雄性,并只与最好的雄性交配:所谓最好就是那些有着最好基因的,最愿意也最有能力供养和保护其子女的,或是其他雌性一般会优先选择的雄性。
雄性竞争和雌性选择在动物王国中很普遍。达尔文呼吁关注这两种其称为性选择的情况,但他却很疑惑为什么应当是雄性竞争、雌性选择而不是相反。父母投资的理论解决了这个疑问。投资较大的性别一方来选择,投资较少的性别一方去竞争。因而,相对投资是性差异的原因。所有其他的因素——睾丸素、雌激素、阴茎、阴道、Y染色体、X染色体,都是次要的。雄性竞争、雌性选择只是因为卵子中稍微多一些的投资,而正是这些投资使雌性之所以成为雌性,而且一般会由于动物其他的繁殖习惯而连翻数倍。在少数一些物种中,所有动物对卵子和精子投资的最初差异颠倒了过来,因而在这些情况下雌性应当竞争而雄性应当选择。这些例外情况确实证实了这条法则。在一些鱼类中,雄鱼将幼仔孵在一个袋子中。有一些鸟类中,雄鸟坐着孵蛋并哺育幼鸟。在这些物种中,雌性非常具有侵略性,并试图追求雄性,而雄性则仔细小心地选择配偶。
然而在典型的哺乳动物中,雌性做了几乎所有的投资。哺乳动物选择了一种身体方案,其中雌性将胎儿携带在体内,用自己的血液滋养它,并在它出生后养育保护它,直到幼子长大到足以保护自己的程度。雄性贡献了几秒钟的交配和一枚重达十万亿分之一克的精子细胞。毫无疑问,雄性哺乳动物要竞争与雌性哺乳动物交配的机会,具体细节取决于该种动物的其他生活方式。雌性动物独居或者群居,生活在小群体中或者大群体中,在一个稳定的或者临时性的群体中,她们运用着合理的标准来确定生活方式,比如食物在哪里、哪里最安全、在哪里她们可以最容易地生育和扶养幼崽以及她们是否需要大量的力气。雌性动物到哪儿,雄性动物就追随到哪儿。例如,雌海象聚集在沙滩沿岸,在那里雄海象可以轻易地巡逻。单个雄海象可以独占整个雌海象群,雄海象之间则殊死搏斗来争得大奖。体格大的海象在战斗中有优势,所以雄海象已演化为4倍于雌海象的个儿头大小。
猿类则有着多样的性安排。顺便提一句,这也意味着,没有所谓的“猿的遗产”可供人类必须去效仿。大猩猩群居生活在森林边缘,它们的每个小群体由一个雄性和几个雌性组成,雄性大猩猩之间为争夺控制雌性而争斗,因而雄性大猩猩演化出两倍于雌性的大小。雌性长臂猿独居而且散落地分布,雄性长臂猿在找到一个雌性的领地后就扮演着一位忠实配偶的角色。由于其他雄性长臂猿远在其他地域,它们彼此争斗的次数并不比雌性长臂猿之间更多,而且体格也并不会更大。雌猩猩也独居但彼此住得比较近,所以一头雄猩猩可以独占两头或更多雌猩猩的领地,它的个头儿约是雌猩猩个头的1.7倍。黑猩猩群居,群体数量大且不稳定,所以没有雄性能够统治。雄黑猩猩与雌黑猩猩住在一起,雄性之间竞争统治权,这会赋予更多交配的机会。雄黑猩猩的大小大约是雌黑猩猩的1.3倍。由于周围有很多雄性,雌黑猩猩有激励因素去和多个雄性交配,这样单个雄黑猩猩永远也不能确定小黑猩猩是不是它的,因而不会为了让雌黑猩猩可以生自己的后代而去杀死幼崽。雌性黑猩猩几乎是胡乱杂交的,雄性之间争斗得较少,且体格也和雌性大致相同。它们的竞争是以一种不同的方式:在雌性的体内。
精子可以在阴道里存活几天,所以一只滥交的雌性能够有几只雄性的精子在其体内竞争使卵子受孕的机会。一只雄性制造的精子越多,它的其中一个精子首先抵达的机会就越大。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黑猩猩有着相较它身体大小而言巨大的睾丸。大睾丸能制造更多的精子,因而在滥交的雌性体内有更好的机会。大猩猩的重量是黑猩猩的4倍,但它的睾丸大小却只有黑猩猩的1/4。被它锁在深闺的雌性没有机会去和任何其他雄性交配,所以它的精子不必去竞争。长臂猿是一夫一妻制,它们的睾丸也比较小。
在几乎所有的灵长类动物中(事实上,是几乎所有的哺乳动物中),雄性都是饭桶爸爸,贡献给他们子女的除了DNA外,什么都没有。其他物种则更有父爱一些。在大多数鸟类、许多鱼类和昆虫以及像狼这样的群居性动物中,都有保护和抚养子女的雄性。有些事情有助于雄性父母投资的演化。一是体外受孕,这见于大多数鱼类,雌鱼将卵产在体外,雄鱼在水中使卵受孕。这样雄鱼可以确定受精卵携带着它的基因,而由于受精卵还在未发育时就被释放出体外,因此雄鱼有机会帮忙。但在绝大多数哺乳动物中,其繁殖过程则不会导致有一个溺爱的父亲。卵子被卷在母亲体内,因而其他的雄性也可以使之受孕,所以一个雄性动物永远也不能确定一个子女是不是它的。它面临着将自己的投资浪费到另一个雄性的基因上的危险。此外,胚胎大部分的生长时间都是在母亲体内进行,父亲没办法直接帮得上忙,因而父亲很容易就背弃离开,而去尝试与另一个雌性交配,留下母亲体内怀着无法除去的胎儿或子女;雌性则不会背弃,因为这样它就不必再次重新经历漫长的培育胚胎的过程。当一个物种的生活方式使其收益超过成本时,父亲表现得就会更像个父亲:比如当子女没有父亲就会很易受伤时、当它很容易给子女提供像肉一样的高营养食物时以及当年幼的子女容易被保护时。
当雄性成为忠诚的父亲时,交配的游戏规则就发生了变化。雌性可以根据雄性的能力和对投资于子女的意愿来选择配偶,只要它能判断的话。雌性,而不仅是雄性,要通过竞争才能获得配偶,尽管奖励是不同的:雄性竞争是为了使愿意交配的雌性受孕,雌性竞争是为了吸引愿意投资的雄性。一夫多妻制不再是一个雄性击败所有其他的雄性或是雌性都想要被最凶猛的或最漂亮的雄性授精。当雄性的投资比雌性多时,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物种可以是一妻多夫制的,由强硬的雌性来控制雄性的地域(哺乳动物的身体方案已经排除了这种选择)。当一个雄性比其他雄性有更多资源可投资时(比方说,它控制了一片更好的地域),雌性们共同分享它——一夫多妻制,就比每个雌性拥有自己的配偶要更好,因为一大块资源的一部分会比一小块资源的全部要更好。当雄性的贡献更平均时,对一方心无旁骛的关注就变得更有价值,物种就确定为一夫一妻制。
许多鸟类似乎都是一夫一妻制的。在电影《曼哈顿》(Manhattan)中,伍迪·艾伦对黛安·基顿(Diane Keaton)说:“我觉得人们应当为了生命而交配,像鸽子和天主教徒一样。”影片上映后,鸟类学家才开始将鸟送去做DNA检测,令他们感到震惊的是,结果显示鸽子们也不忠诚。在一些鸟类中,1/3的幼鸟都含有一只非雌鸟配偶的雄鸟的DNA。雄鸟滥交是因为它们试图在养育一个雌鸟子女的同时与其他雌鸟交配,希望它的子女能够自己存活下来,或者顶多被一个戴绿帽子的雄鸟所抚养。雌鸟滥交因为它有机会鱼和熊掌兼得:最健壮的雄性的基因和最情愿的雄性的投资。被戴上绿帽子的配偶最惨,还不如彻底没有哺育下一代好,因为它已经将它全部的努力都奉献给了竞争者的基因。所以在雄性投资的物种中,雄性嫉妒不仅指向雄性对手,而且还指向雌性。雄性会守卫着雌性,围绕在雌性四周,不断地与雌性交配,并远离表现出最近刚交配过体征的雌性。
人类的交配体系和任何其他动物的都不一样,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摆脱了统治交配系统的法则,这些法则已经在几百个物种中得到了证实。任何诱发一个雄性被戴上绿帽子,或是让一个雌性得不到幼崽的父亲足够帮助的基因,都会很快被从基因库中剔除。任何使得一个雄性可以令所有雌性受孕,或是让一个雌性生育出最佳雄性的最放纵后代的基因,都会迅速地占据主导。这些选择压力不小。要想让人类的性活动变得可以“社会建构”并独立于生物学,正如流行的学术观点中所说的,它不仅需要奇迹般地摆脱这些强有力的压力,还必须承担另一种同样强劲的压力。如果一个人发挥出社会建构的职能,其他人就会改变角色,以他或她为代价而兴旺发展。有权势的人会操纵其他人的思想,使他们喜欢独身或是被戴绿帽子,从而把女人留给有权势的人自己。任何情愿接受社会建构的性别角色的基因都将被选择剔除出去,而抗拒这些角色的基因会取而代之。
智人是一种怎样的动物?我们是哺乳类动物,所以一个女人做母亲的最小投资也要远远大于一个男人做父亲的投资。母亲贡献了9个月的时间来怀孕(自然情况下),2~4年的时间哺育幼儿。父亲贡献了几分钟性爱和一勺精液。男人的体型约是女人的1.15倍大小,这说明在我们的演化历史中是男人在竞争,一些男人与几个女人交配,而另一些男人则孤独终老。我们和独居、一夫一妻、性别区分比较不明显的长臂猿不同,和散落分群、后宫云集、性别区分同样不明显的大猩猩也不同。我们群居,男人女人混居成一大群,时常面临着和异性配对的机会。相比身体而言,男人的睾丸比黑猩猩的小,但比大猩猩和长臂猿的大,这说明人类祖先的女人没有大肆地淫乱,但也并不总是一夫一妻。孩子们出生时很无助,而且在很长的一段人生岁月中需要依赖成人,这大概是由于知识和技能对人类的生活方式非常重要。所以孩子们需要父母的投资,而且由于男人们从狩猎中得到了肉和其他资源,他们也有东西可用于投资。男人的实际投资远远超过了他们的最小投资,而他们的生理解剖本来会使他们只须付出最小投入就可脱身而逃;但实际上,他们却养育、保护和教育他们的孩子。这就使得男人们很重视是否会被戴绿帽子,而女人们看重的则是男人们给孩子们投资的意愿和能力。由于男人与女人们像黑猩猩一样一起群居,而男人又像鸟类一样给后代投资,所以我们发展出了婚姻: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组成一个生殖同盟,这就是为了限制第三者对性方面和父母投资方面的要求。
这些生命的事实从来没有变过,但其他事实却在改变。直到最近,一直都是男人狩猎、女人采集。女人在青春期后很快就结婚了,没有避孕、没有机构化办理的非亲属收养和人工授精。性就意味着繁殖,反之亦然。没有家养植物或动物提供的食物,所以没有婴儿配方奶粉;所有的孩子都是乳汁喂养。没有付费的托儿所,也没有全职爸爸;婴儿和幼儿一直在母亲或者其他女人周围晃荡。在我们99%的演化历史中,这些情况一直都持续着,并塑造了我们的性爱。我们对于性的思考和感受适应的是这样一种世界:性爱就会产生婴儿,无论我们当时是否想要造人。在这样的世界中,抚育孩子的任务,多半是落在母亲身上,而不是父亲身上。当我们使用“应当”“最好”和“最优”这样的词汇时,它们只是一个简称,代表了会导致在这样的世界中取得繁殖成功的策略。我指的不是在现代世界中什么是道德上正确的、可以做到的或是会有利于获得幸福的,那些完全是不同的事情。
关于策略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想要多少个伴侣。请记住,当给孩子的最小投资对于女性而言更大时,男性如果和许多女性交配就可以拥有更多的子女;但如果一个女性和许多男性交配的话,她并不会有更多的子女——一次受精就足够了。假设一个原始人可以和一个妻子有2~5个孩子。一次婚前或婚后私通而带来一个孩子,就会将他的繁殖产量增加20%~50%。当然,如果这个孩子由于父亲不在身边而饿死或是被杀掉的话,这个父亲在遗传意义上并没有得到好处。最佳的策略就是和一个已婚女人私通,而且她的丈夫会把这个孩子抚养长大。在原始社会中,育龄妇女几乎都是已婚的,所以通常都是和一个已婚的女人发生性关系。即使她没结婚,没父亲的孩子活着的也比死去的多,所以和一个没结婚的人私通也能增加繁殖概率。无论哪种算法都不适用于女人。因此,男人心智的一部分就应当是,纯粹是为了想要多个性伙伴而想要多个性伙伴。
你以为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唯一差异就是男人喜欢女人、女人喜欢男人吗?你问的任何酒保或老奶奶都会说,男人的眼睛更不老实,但或许这只是一个老式的刻板印象。心理学家大卫·巴斯(David Bass)寻找刻板印象的对象是那些最有可能否认他们具有这种偏见的人——政治敏感性高涨的女性主义革命之后一代中精英的、自由主义的、美国大学中的男人与女人们。他的研究方法令人耳目一新,特别直接。
他用秘密调查问卷问了一系列问题。“你寻找配偶的愿望的强烈程度如何?”男女的答案大致是相同的。“你寻找一夜情的愿望的强烈程度如何?”女人们说,不怎么强烈;男人们说,非常强烈。“你在下个月将会有几个性伙伴?今后两年呢?你一生中呢?”女人们说,下个月有8/10个性伙伴正合适。今后两年中,她们想要一个,一生中有4~5个。男人们在下个月想要2个性伙伴,今后两年中8个,一生中18个。“你会考虑和一个已相识5年的理想伙伴发生性关系吗?相识两年的呢?相识一个月的?一周的?”女人会对相识一年以上的男人说“应该可以”,对相识6个月的表示“中立”,对认识一周或更短时间的说“绝对不行”。男人则只要认识这个女人一周就会说“应该可以”。男人认识女人时间有多短,他就可以说绝对不会和她发生性关系呢?巴斯一直没能得出答案,他的量表没有细化到“一小时”的标准。当巴斯就这些研究结果在一所大学做报告时,他从父母投资和性选择的角度做了解释。当时一个年轻女子举起手说:“巴斯教授,我对你的数据有一个更简单的解释。”是吗,他说,那是什么?“男人就是烂泥。”
男人真是烂泥吗,还是只是试图装成烂泥?或许在问卷中男人试图夸大他们是优秀的种马,而女人则想要避免被看得太轻浮。心理学家R.D.克拉克(R.D.Clark)和伊莱恩·哈特菲尔德(Elaine Hatfield)雇用了一些俊男美女,让他们在大学校园里接近陌生的异性并向对方说:“我在校园里注意你好多次了,我觉得你很有魅力。”然后问下面三个问题中的一个:(1)“你今晚愿意和我约会吗?”(2)“你愿意今晚到我宿舍吗?”(3)“你愿意今晚和我上床吗?”有一半女人同意约会,有一半男人同意约会;6%的女人同意去宿舍,69%的男人同意去宿舍;没有女人同意发生性关系,75%的男人同意发生性关系,剩余的25%中,许多人表示抱歉,并问能否过几天再行好事,或者解释说他们不行是因为未婚妻没出远门儿。这个实验在美国好几个州都得出了相同的研究结果。当进行这项研究时,避孕已经很普及,安全性行为也在被大力推广,所以不能仅仅由于女人可能会对怀孕和性传播疾病更为小心而简单否定这一研究结论。
新的伙伴对男性性欲的唤醒被称为柯立芝效应(Coo lidge effect),它源自一个著名的逸闻。一天,美国前总统卡尔文·柯立芝(Calvin Coolidge)总统和他的妻子访问一家政府农场,被分别带领着参观。当展示给柯立芝夫人公鸡的生殖器时,她问公鸡是不是每天交配不止一次。“几十次。”向导回答道。“请把这个告诉总统。”柯立芝夫人要求说。当总统被展示给看鸡的生殖器并被告知关于公鸡的事情时,他问道:“每一次是和同一只母鸡吗?”“噢,不是,总统先生,每次都是不同的一只。”总统说:“把这个告诉柯立芝夫人。”当每一次交配后又出现一只心甘情愿的雌性时,许多雄性哺乳动物都是不知疲倦的。它们不会因实验者遮掩起前一个性伙伴或是掩盖它的气味而被愚弄。这恰恰说明,雄性的性欲并不完全是“不加区分的”。雄性或许不在乎它所交配的是哪种雌性,但它们对于自己所交配的是哪个雌性超级敏感。这又是一个说明了个体和种类的逻辑区分非常重要的例子,我在第2章中批评关联主义时已经强调过这一点。
男人没有大公鸡那样的性耐力,但从长期而言他们在自己的欲望中显示出一种柯立芝效应。在许多文化,包括我们自己的文化中,男人报告说他们对妻子的性热情在结婚的最初几年就消退了。是单个体的概念,而不是她的长相或其他品质引发了这种衰退;对新的性伙伴的口味并不仅仅是为了寻求多样性来调剂人生,就像吃腻了草莓冰激凌想换巧克力味的一样。在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Isaac Bashevis Singer)的故事“头号倒霉蛋”中,一个从神秘村庄海乌姆来的傻瓜出发去旅游,但却迷了路,不经意地回到了家。他以为他在经过另一个村庄,而特别巧的是这个村庄和自己的村子非常像。他碰到一个女人看起来长得也和他已经厌倦了的妻子一模一样,他却觉得这个女人非常迷人。
雄性性心智的另一部分是会被可能的性伙伴轻易性唤起的能力——确实如此,只要一个可能的性伙伴最微弱的暗示即可。动物学家已经发现,许多物种的雄性都会去追求和雌性有些模糊的相似之处的多种物体:其他雄性、其他物种的雌性、是同一物种的雌性但实际却是被钉在板子上的毛绒填充玩具,或者毛绒填充玩具雌性动物的一部分,比如一颗悬浮在半空中的头,甚至是毛绒填充玩具雌性动物的部分却缺少了眼睛和嘴这样的重要特征。人类物种中的雄性一看到裸体女人就会被性唤起,不仅是对真人,而且对在电影、图片、绘画、明信片、玩具娃娃都会有反应。男人从这种错误的身份识别中获取愉悦,支持了全世界的色情产业,单单在美国,色情业的年度总产值就达100亿美元,几乎和体育产业和电影业的产值加起来一样多。在原始文化中,年轻男子在岩石悬垂上用碳块画出乳房和阴户,还在树干上雕刻出来、在沙子上画出来。色情在全世界都很相似,在一个世纪前和现在也差不多。它用有图形的身体细节描绘,传承下来的匿名裸女们渴望着随意的、与个人无关的性爱。
看到一个裸体男人就被轻易地性唤起,这对一个女人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一个正值生育期的女人从来都不缺少心甘情愿的性伙伴,在这样的买方市场中,她可以找到可供选择的最佳丈夫、最好基因或是对她有性偏好的其他回报。如果她见到裸体男人就会被性唤起,男人们就可以通过暴露自己来引诱她发生性关系,这样她的讨价还价优势就会被大打折扣。男女对裸体的反应大不相同:男人将裸体女人看作是一种邀请,女人将裸体男人看作是一种威胁。1992年,一个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全校闻名的被称为“赤裸的家伙”的学生自己选择光着身子慢跑、上课、在餐厅吃饭,以此作为对西方社会压抑性传统的抗议。他最终被开除,因为一些女学生抗议他的行为应当被归类为性骚扰。
女人们并不想看到陌生男性的裸体,或是匿名的性表演,实际上,色情业并没有女性市场。《花花太妹》(Playgirl)应当是反例,但很显然,它服务于同性恋男人。它当中没有任何女人会买的产品的广告,当女人作为好玩的礼物收到杂志的订阅单时,她们会发现自己被列入了同性恋男性色情和性玩具的邮寄名单。在实验室中,一些早期实验称男人与女人对一个色情信息会有相同的性生理唤起。但男人在控制条件下对于中性信息做出的反应比女人对于色情信息的反应还要强烈。所谓中性信息是由女性调研者选择的,它描述的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聊一个人类学专业对医科预科生的相对优势的话题。男人们发现这个信息非常色情!当女人同意看性爱场面时,有时会被性唤起,但她们不会去主动寻求。西蒙斯指出,女人对于允许性爱与否要比男人更挑剔,但是一旦她们同意了,就没有理由认为她们对于性刺激的反应没有男人强烈。对于女人来说,最接近于色情物品的大众市场商品是浪漫小说和英雄救美的言情小说,其中,性是在情感和关系的背景下被描述的,而不是被描绘为连续的身体撞击。
对性多样的欲望是一种不寻常的适应,因为它贪得无厌。大多数健身商品都表现出回报递减的趋势或有一个最优水平。人们并不追求海量的空气、食物和水,而且希望既不热也不冷。但男人与越多的女人发生性关系,他就会留下越多的后代,永远不会满足。这使得男人对于随意性伙伴的胃口永不知足(或许对于祖先的环境中可以带来多个性伙伴的物品,如权力和财富也是如此)。日常生活中大多数男人没什么机会去探测这种欲望是否有止境,但偶尔会有一个男人很富有、很有名、很英俊,而且也足够地不道德去尝试。乔治斯·西米农(Georges Simehon)和休·赫夫纳(Hugh Hefner)宣称有过几千个性伙伴,威尔特·张伯伦(Wilt Chamberlain)估计他有20000个。假如我们大胆地调整他的夸口,推测张伯伦将他的估计夸大了10倍,那仍意味着1999个性伙伴也是不够的。
西蒙斯注意到,同性恋的关系对每种性别的性欲望提供了一个清楚的窗口。每对异性恋关系都是男人需要和女人需要的折中,这样性别间的差异一般会减少到最小。但对同性恋之间则没什么可折中的,他们的性生活以更纯粹的形式展示了人类的性活动(只要他们性别脑的其余部分的构成模式不像和他们相反性别的脑的构成模式一样)。在出现艾滋病之前,对旧金山同性恋的一项研究中,28%的男同性恋报告说有过1000多个性伙伴,75%的报告说有过100多个。从没有女同性恋报告说有1000个性伙伴,只有2%女同性恋的报告说有100个性伙伴。男同性恋的其他性欲望,如对色情作品、妓女和有吸引力的年轻性伙伴,也反映出或放大了男异性恋的性欲望。凑巧的是,男人的性要求是相同的,无论他们的要求是指向女人还是指向其他男人。这一事实驳斥了认为男性欲望是压迫女性的工具这种理论。这并不是说每一个男同性恋都会过度沉溺于对性爱的享受,他们只不过是把自己的性欲拿来与男性的性欲互为呼应,而不是与女性的性欲相互作用罢了。西蒙斯写道:“我想说明,男异性恋与男同性恋同样有可能经常与陌生人发生性关系,在公共澡堂匿名参加性乱交聚会以及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在公共卫生间逗留5分钟来次口交,前提是女人们对这些活动感兴趣的话。但女人们对此并不感兴趣。”
在异性恋中,如果说男人比女人更想要多种多样,经济学入门课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做。交配应当被视为是一种女性服务,是女人能够给予的一种恩赐,或者她们也可以保留不给男人。许多比喻都将和女人发生性关系看作是一件珍贵的商品,无论是从女人的角度(保留你自己、献出去、感觉被用过了)还是男人的角度(得到任何东西、性口味、幸运地得到)出发。而且性交易常常遵循市场原则,正如所有派别的犬儒主义者早就认识到的。女性主义理论家安德烈·德沃金(Andrea Dworkin)写道:“男人想要女人所拥有的——性。他可以偷(强奸)、劝说她放弃(引诱)、租借(嫖娼)、长期租赁(美国的婚姻),或是直接拥有(大多数社会中的婚姻)。”在所有社会中,几乎全都是男人追求女人、求婚、引诱女人、使用爱情魔力、送礼物来换得性、支付彩礼(而不是收取嫁妆)、花钱召妓和强奸。
当然,性经济学也取决于个人的欲望,而不只是各性别的平均欲望。人们为性而付出,如现金、承诺、好感——当对象令他们比他们令对象更满意时。由于女人比男人更挑剔,一般男人就需要为与一般女人发生性关系而付出。一般男人可以吸引比随意性伙伴质量更高的妻子(假定婚姻承诺也是一种支付的话),而女人则能吸引比丈夫质量更高的随意性伙伴(后者什么也无须付出)。理论上讲,最高质量的男人应当有大量愿意和他发生性关系的女人。丹·沃瑟曼(Dan Wasserman)的一幅卡通作品画了一对夫妇在看完电影《桃色交易》(Indecent Poposal)后离开电影院,丈夫说:“你愿意为了100万美元和罗伯特·雷德福德睡觉吗?”妻子回答:“愿意,不过得给我一段时间凑够这笔钱。”[20]
卡通画家的风趣实际上是利用了我们的惊奇感,但我们不会期望现实生活中就会是这样的。对女人来说最有魅力的男人不会把自己像妓女一样租出去,他们自己甚至还会召妓女。1995年,演员休·格兰特(Hugh Grant)可能算是世界上最帅的男人了,他因与一个妓女在其车前座上进行口交而被拘禁。简单的经济学分析在这儿失效了,因为钱和性不是完全可互换的。正如我们将看到的那样,男人的一部分魅力来自他们的财富,所以最有魅力的男人不需要钱。而女人最希望接受的付出不是现金而是长期承诺,这即使是对于最英俊、最富有的男人来说也是一种稀缺资源。对休·格兰特事件的经济学分析可以在另一部电影里的一场交易中得到很好的概括,这是根据好莱坞老鸨海迪·弗莱斯(Heidi Fleiss)的故事改编而来的。一位应召女郎问她朋友,为什么她英俊的主顾还需要花钱来买春。“他们不是为了性而付给你钱,”朋友解释道,“他们付你钱是让你完事后走人。”
男人是习得性性多样的吗?或许这是一种为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而目的就是我们在社会中的地位。唐·璜被尊为一头潇洒的“种马”,他臂弯中的美女就是奖杯。当然,那些人人都想要而又稀少的东西都可以成为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人人都想要的东西都是由于它们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而被人们所追求。我怀疑,假如让男人们选择是和许多漂亮女人秘密发生性关系,还是享有和许多漂亮女人发生性关系的名声但实际上却没有,他们会选择前者。不仅因为性本身就是足够的激励,而且因为这种与许多女人发生性关系的名声是一种抑制。唐·璜不但没有激发起人们的尊崇,特别是女人们的尊崇,反而激发了男人们的嫉妒——一种不同而且不那么令人舒服的反应。西蒙斯评论道:
男人们似乎总是如此冥顽不化,他们拒绝习得不去向往多样性,尽管有各种这样或那样的障碍。比如,基督教及其关于罪的教义、犹太教及其关于好人的信条、社会科学及其关于同性恋压抑和性心理不成熟的理论、关于一夫一妻制配对结合并约束限制的演化理论、支持并崇尚一夫一妻制的文化传统、对多样性渴望实际上无法被满足的事实、时间和精力,还有追求多样性带来的无数种实际的和情感上的风险,还有学会在性方面满足于一个女人就会带来的、显而易见的潜在回报。
一双不安分的眼睛,无论是习得还是天生,都不是男人心智的唯一组成部分。尽管欲望常常会导致行为,它也常常不导致行为,因为其他的欲望更强烈,或者因为一些自我控制的策略产生了效力(见第6章)。男人的性口味可以被调整和推翻,这取决于男人的吸引力、可供选择的对象,还有他对于调戏成本的评估。
丈夫和妻子
从演化意义上说,有短期婚外性关系的男人是在赌他的不合法孩子无须他的帮助就能幸存下来,或是指望被戴绿帽子的丈夫会把这孩子当作自己的孩子养大。如果男人能承担得起,一个最大化后代数量的确定方法是寻求多个妻子,并为所有的孩子投资。男人自然想要许多妻子,而不只是许多性伙伴。事实上,在80%多的人类文化中,有权力的男人都被允许一夫多妻制。犹太教实行一夫多妻制直至基督教时代,直到10世纪时才被宣布不合法。摩门教一直鼓励一夫多妻制,直到19世纪晚期美国政府宣布其不合法,即使在今天也有人认为在犹他和其他一些美国西部的州中仍有数以万计的秘密一夫多妻制婚姻。只要一夫多妻制是被允许的,男人就会寻求更多的妻子和吸引她们的手段。富有和享有声望的男人有不止一个妻子,不负责任又懒惰的男人则一个妻子也没有。一般来说,已经结婚一段时间的男人会去寻找更年轻的妻子。年长的妻子仍然是他的红颜知己和伙伴,并掌管家务;而年轻的妻子则成为他的性趣所在。
在原始社会中,财富无法积累,但少数几个猛男、老道的领导者以及优秀猎人可以有2~10个妻子。随着农业的发明和大规模不平等的出现,一夫多妻制已经到了荒谬的比例。劳拉·贝茨格已经记载下来的是,一个文明接着一个文明,独裁的男人已经践行了终极的男性幻想:将数以百计的适龄女子关在深宫,严密守卫(往往是由太监来做),这样任何其他男人都不能接触到她们。类似的安排也在印度、中国、伊斯兰世界、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以及美洲各国不断出现。所罗门国王有1000个嫔妃。罗马皇帝将嫔妃称作奴隶,中世纪的欧洲国王称之为服务女佣。
相比之下,一妻多夫制则少之又少。当环境非常恶劣,一个男人如果没有女人就无法幸存时,男人们偶尔会共享一个妻子,但一旦条件改善,这种安排就会自然瓦解。爱斯基摩人偶尔会有一妻多夫制婚姻,但几个丈夫之间总是相互嫉妒,甚至会彼此仇杀。如前所述,亲属关系会减少敌意。在西藏农民中,两个或更多的兄弟有时会同时娶一个女人,希望由此凝聚一个家庭以此在荒凉的土地上幸存下来。但年轻一些的弟弟总渴望一个属于自己的妻子。
婚姻安排通常都是从男人的角度来描述的,不是因为女人的欲望与之无关,而是因为有权势的男人通常能够自行其是。男人的体格更大也更强壮,因为他们已被选择互相争斗,他们还可以组成有力的氏族,因为在传统社会中,儿子住得离家庭很近,而女儿则会搬走。最花心的一夫多妻者总是那些不怕报应而杀戮的暴君。根据《吉尼斯世界纪录》记载,史上有最多孩子——888个——的男人是一个摩洛哥的皇帝,名如其人,他的名字叫嗜血的穆莱·伊斯梅尔(Moulay Ismail The Bloodthirsty)。超级一夫多妻者不仅必须防御几百个被他夺走了妻子的男人,还必须压迫他的后宫。婚姻多少都会有一点互利互惠之处,在大多数实行一夫多妻制的社会中,男人可能会出于自己情感和财务的需要而放弃多余的妻子。暴君则会监禁并恐吓他的妻子们。
但奇怪的是,在一个相对自由的社会,一夫多妻制并不一定就对女人不好。基于经济以及根本上的演化缘由,女人可能更愿意分享一个富有的丈夫而不是独占一个穷光蛋,甚至从情感的角度来说也是如此。劳拉·贝茨格概括了其中的原因:你愿意当约翰·F.肯尼迪的第三个妻子还是小丑波索的第一个妻子?多个妻子之间往往相处得还可以,她们分享彼此的专长并共担育儿责任,尽管在下一级家庭之间往往会爆发嫉妒;一夫多妻制家庭很像继父母家庭,只不过它有更多的派系和成年参与者。如果婚姻真的是一个自由市场,那么一夫多妻制社会中男人对供应有限的伴侣的更大需求和他们固有的性嫉妒会给女人们带来好处。履行法律的一夫一妻制则对女人不利。经济学家斯蒂文·兰德斯伯格(Steven Landsburg)解释了这个市场原则,他的例子用的是劳动而不是金钱:
今天,我妻子和我对谁该洗碗发生了争论,在开始时我们还大致势均力敌。如果一夫多妻制是合法的话,我妻子可能就会暗示她已考虑离开我嫁到我们的邻居艾伦·辛迪他们家——而我则会不得不退让,落得个刷锅洗碗满手油污的下场。
……反垄断法律[21]是卡特尔理论的一个教科书式的例子。起初是竞争性的生产商勾结在一起,与公众作对,或者更确切地说,与他们的顾客作对。他们达成协议,每家公司都将限制产量,从而保持高价格。然而高价格诱发欺骗,也就是说,每家公司都试图扩大自己公司的产量——超过协议所规定允许的产量。最终,卡特尔土崩瓦解,除非有法律规定强制实施,即使如此,违规者也甚众。
这个故事在任何经济学教科书中都会讲到,它也是浪漫爱情产业中男性生产商的故事。他们起初激烈地竞争,然后阴谋勾结在一起,对抗他们的“顾客”——他们将在婚姻中牵手的女人们。在达成这个阴谋的协议下,每个男人都会限制他的浪漫企图和行动,以增加男人们整体讨价还价的地位。但男人们地位的改善引发了欺骗,也就是说,每个男人都试图追求比协议规定数量更多的女人。卡特尔只是由于法律规定强制实施才得以幸存下来,但即使这样,违规者也大有人在。
法定的一夫一妻制在历史上是那些有一定权势和无甚权势的男人们之间达成的协议,而不是男人与女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它的目的与其说是为了盘剥浪漫产业中的顾客(女人),还不如说是为了使生产商(男人)之间的竞争的成本最小化。在一夫多妻制下,男人们争夺的是异乎寻常的达尔文式利益——许多妻子VS。孑然一身,这种竞争是非常残酷的。许多凶杀和大多数部落战争都直接或间接地事关女人。当首领们需要联盟那些没什么权势的男人们,并需要他的臣民同敌人战斗而不是彼此争斗时,他们就从法律上废除了一夫多妻制。早期的基督教吸引了穷人,部分原因是由于它对一夫一妻制的承诺令穷人也有机会讨到老婆,并在社会中有一席之地,因为平等主义和一夫一妻制的关系就像暴君独裁和一夫多妻制的关系一样,是一对孪生现象。
即使在今天,不平等已经使得另一种一夫多妻制得以迅速发展。富人养得起一个妻子和一个妾,或者在结婚20年后和妻子离婚并付给她生活费和子女抚养费,再去和另一个更年轻的女人结婚。记者罗伯特·赖特(Robert Wright)推测,轻易的离婚和再婚就像公然的一夫多妻制,会导致暴力的增加。适龄女人们被富裕的男人们所垄断,导致较低社会阶层中的妻子的供应量紧缺,这迫使最穷的年轻男人们陷入绝望的竞争之中。
所有这些尔虞我诈都只来自性别之间的一项差异:男人比女人更想要多个性伙伴。但是,男人也不是完全不必选择,女人也并不是在所有社会中都没有发言权,只是在暴君独裁的社会中才是如此。男性和女性都有各自选择私通和婚姻对象的标准。就像其他难以改变的人类口味一样,这些选择标准似乎也是适应而来的。
两性都想要配偶,男人比女人更想要私通,但这并不意味着女人不想私通。如果她们从来不想的话,男性想玩弄女性的企图就不会演化而来,因为这种企图永远不会得到回报(除非玩弄者总是可以欺骗他的征服对象,令其以为他想追求她作为妻子——但如果这样的话,一个已婚女人就应当永远不会有婚外情,或成为被调戏的对象)。男人的睾丸比例就不会演化得比大猩猩还大,因为他们精子的数量永远也不会处于被超过的危险中。对妻子的妒嫉之情也不会存在。但正如我们所见,它确实存在。人种志记录表明,在所有社会中,两性都会滥交,女人并不总是饮鸩自尽或是跳楼轻生。
远祖的女人们从私通中能得到什么,从而使这种欲望能够演化而来呢?一种回报是资源。如果男人想要性是出于性本身的目的,女人则可以让男人为此而付出代价。在原始社会中,女人会从情人那里公开索要礼物,通常是肉类。当想到我们的远祖母亲为一顿牛排大餐而献出自己时,你可能会觉得被冒犯了,但对于艰难岁月中的远古人来说,肉绝对令人痴迷,因为那时的高质量蛋白质太稀缺了。在《卖花女》(Pygmalion)中,当杜立德想把女儿伊莉萨卖给希金斯时,平克林大喊道:“你不要道德了吗,爷们儿?”杜立德回答:“我付不起啊,长官。你要是像我这么穷,你也一样的。”乍一听这似乎是卖淫,但对于身处其中的人来说,这不过是寻常的礼仪。这很像在我们现代社会中,如果一个比自己更有钱的情人从不带她外出用餐,也不为她花钱的话,一个女人会感觉到受侮辱,尽管双方都会否认两人有任何交换报偿的关系。在调查问卷中,女大学生报告说,奢华的生活方式和送礼物的意愿是在选择短期情人时考虑的重要因素,尽管在选择丈夫时不是这样。
像许多鸟类一样,一个女人可以寻求最优质雄性的基因,同时也兼有自己丈夫的投资,因为他们不大可能是同一个男人(特别是在一夫一妻制下,当她对自己的婚姻没有什么发言权时)。女人们报告说,外表和力量对情人比对丈夫更为重要;正如我们将看到的那样,外表是基因质量的指示符。当女人们有婚外情时,她们一般会选择比丈夫地位更高的男人,而带来地位的品质几乎一定是可遗传的(尽管对高地位、高声望情人的品位还会有助于满足第一个动机——获取资源)。与更优秀的男人私通还可以让一个女人检验自己在婚姻市场中的交易能力,这样或者可以热热身,或者可以改善她在目前婚姻中进行讨价还价的地位。西蒙斯将私通中的性别差异归纳为:女人有婚外情是因为她觉得那个男人在某种程度上比她丈夫更优秀,或者是她丈夫的一个补充;而男人有婚外情则是因为那个女人不是他的妻子。
男人们对于随意性伙伴的要求除了两条X染色体之外还有别的吗?有时,答案似乎是:没有。人类学家布罗尼斯拉夫·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报告说,特罗布里恩岛的一些妇女因过于令人憎恶而被禁止性交。尽管如此,这些女人还是能够设法有几个子女,这被特罗布里恩岛的居民看作孤雌生殖的确凿证据。但更系统的研究显示,男人,至少是美国的大学生们,确实对短期性伙伴有偏好。他们看重外表;正如我们将看到的那样,美是生育能力和基因质量的一个符号。滥交和性经验也被视为一种资产。就像梅·韦斯特(Mae West)所解释的:“男人喜欢有过去的女人,因为他们希望历史会自动重复。”但当这些男人被问及作为长期伴侣时,这些资产就变成了负债。他们认同臭名昭著的“麦当娜-妓女”二分法,将女性分为可以像易于征服的猎物一样转手打发的轻浮女人和可以看作未来妻子的腼腆女子。这种心理往往被称作是厌女症的症状之一,但对于所有物种中给自己的后代投资的雄性来说,这却是一个最优遗传策略:和任何接受你的雌性交配,但同时确保你的配偶不和任何其他雄性交配。
女人在丈夫那儿应该寻求些什么呢?20世纪70年代的一个保险杠贴纸上这样写道:“一个没有男人的女人就像一条没有自行车的鱼。”但至少对于原始社会中的女人来说,这个论断有些言过其实。当一个远古社会中的女人怀孕、哺乳、育儿时,她和她的孩子们很容易受到饥饿、蛋白质缺乏、捕猎、强奸、绑架和谋杀的威胁。任何让她生出这些孩子的男人都应当被好好利用,协助其哺育孩子和并保护她们。从她的角度来看,这是他应做的最重要的事情;但从他的角度来看,还有另外一个选择:去竞争和追求其他的女人。男人们在给孩子投资的能力和意愿上各有不同,所以,女人应当谨慎地选择。她应当被财富和地位所打动,或者,对于那些太年轻,以至于还没有拥有这些的男人们,女人应当看重他们未来获得财富与地位的征兆,比如野心和勤奋。然而,这些都毫无用处,除非这个男人在这个女人怀孕时照顾左右,而男人们无论是否真心实意,他们都说自己会照顾左右,因为这对他们有好处。正如莎士比亚所写的:“男人的誓言是女人的叛徒。”因此,女人应当寻找稳定和真诚的迹象,而自我保护的能力倾向迟早也会派得上用场。
男人该在妻子那儿寻求些什么呢?忠诚可以确保他的父亲身份,除了忠诚外,她还应当能够尽可能地多生孩子。一如既往地,我们的品位也是被这么设计出来的;但这并不能推导出一个男人真得想要许多许多的婴儿。她应当很丰腴,这意味着她很健康,过了青春期,但还没到停经期。但是,一个女人当前的生育能力与一夜情的相关度应当比与终身婚姻的相关度更大。重要的是,男人从长期关系中所能估计出的子女的数量。尽管一个女人可以每几年生育并抚养一个孩子,但她的育儿年限是有限的,新娘越年轻,未来的家庭就越大。即使最年轻的新娘,即十几岁的少女,在某些程度上比二十出头的女人的生育能力要差些,但上述论断也是正确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对于男人是烂泥的理论,看重适龄女子可能是出于婚姻和父亲身份的缘故才演化而来的,而不是基于一夜情的目的。黑猩猩父亲的职责结束于交配,对它们而言,一些满身皱纹、胸部下垂的雌性是最性感的。
这些预测只是些老式的刻板印象吗?巴斯设计了一个调查问卷,询问性伴侣们对18项品质的重要性的看法,他将问卷发放给了6大洲和5个岛屿上37个国家的10000多人——他们所处的文化有一夫一妻制也有一夫多妻制,有封建的也有自由的,有社会主义也有资本主义。所有地方的男人与女人们都最看重智力、善良和通情达理这些品质。但每个国家的男人与女人对其他品质的看重程度上都有所不同。女人比男人更看重谋生能力;差异的大小从1/3多到一倍半多不等,但差异总是存在的。几乎在所有国家,女人都比男人更看重地位、野心和勤奋。在绝大多数国家中,她们都比男人更看重可靠性和稳定性。在所有国家,男人都比女人更看重年轻和外表。一般来说,男人想要个比他小2.66岁的新娘,女人想要个比他大3.42岁的新郎。这些调查结果在许多同类研究中都有同样的结论。
人们的行为也验证了这一结论。根据个人征婚/友广告的内容,男找女找的是年轻和外表,女找男找的是财务状况安全、身高和真诚。一家月老服务机构的所有者注意到,“女人们确实仔细读了我们提供的个人资料表格,但男人们只看照片”。在已婚夫妇中,丈夫比妻子平均大2.99岁,似乎他们已经分开了彼此偏好的差异。在原始社会文化中,所有人都同意其中一些人比其他人更性感,这些人通常是年轻貌美的女人和声望很高的男人。例如,雅诺马马男人说最想要的女人是moko dudei——用于水果时表示其完全成熟,用于女人时的意思是15~17岁的女性。当观看幻灯片时,西方观察者无论男女都同意雅诺马马男人的看法,认为moko dudei的女人最有吸引力。在我们的社会中,对一个男人财富的最好预示是他妻子的长相,对一个女人长相的最好预示是她丈夫的财富。像亨利·基辛格(Henry Kissinger)和约翰·塔沃尔(John Tower)这样外貌丑陋的内阁总理也被叫作性感标志和追女仔。像保罗·盖迪(Paul Getty)和霍华德·马歇尔(Howard Marshall)这样年逾八旬的石油大亨娶的女人年轻得都足以做他们的重孙女了,比如模特安娜·尼科尔·史密斯(Anna Nicole Smith)。不那么英俊的摇滚明星像比利·乔(Billy Joel)、罗德·斯图尔特(Rod Steward)、莱勒·拉维特(Lyle Lovett)、里克·奥卡塞克(Rick Ocasek)、林格·斯塔尔(Ringo Starr)和比尔·怀曼(Bill Wyman)都娶了非常漂亮的女演员和超级模特。但前众议员帕特里克·施罗德(Patricia Schvoeder)说,她注意到,中年女国会议员没有像中年男国会议员一样,对异性放射出相同的动物磁性。
一个显而易见的反驳是女人更看重富有和有权势的男人,是因为男人才拥有财富和权力。在一个性别歧视的社会中,女人只好嫁给男人才能获得财富与权力。这种替代解释已经经过检验而被否定。享有高薪水、研究生学历、社会地位高的职业以及高自尊的女人比其他女人更加看重丈夫的财富和社会地位。女性主义者组织中的领导者们也是如此。穷光蛋男人并不比其他男人更看重妻子的财富或赚钱能力。在喀麦隆的贝克维里人中,女人比男人更富有、更有权力,她们仍坚持让男人挣钱。
滑稽演员弗兰·列勃维茨(Fran Lebonitz)在一次访问中曾说:“因为相爱而结婚的人犯了一个荒谬的错误。和你最好的朋友结婚要更合理得多。你对你最好朋友的喜欢程度要胜过对你将要爱上的任何人。你不会因为你最好朋友的漂亮鼻子而选择其做朋友,但你对象的漂亮鼻子却可能是你们成婚的理由;你会说,“我将与你共度余生,由于你的下嘴唇’。”
这是一个谜,要想找到答案,最明显的做法就是要注意下列事实:你没有和你最好的朋友生孩子,你和你的配偶生孩子。或许我们在乎这几厘米的肉体,是因为它是一种无法直接度量的、代表深刻特质的感知标志符:要想成为你孩子的另一个父母,这个人的身体究竟装备如何。母兽或种马的健硕就像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任何特征,它没有明写在标签上,却一定能从外表上推断得出,只要运用对世界是如何运转的这一假设即可得出结论。
我们真的具备一只审美的内眼吗?那《国家地理》杂志中的印第安人呢?他们将牙齿归档,脖子上套着一叠环,在脸颊上烫出伤疤,嘴唇上放着盘子。鲁本斯油画中的胖女人和20世纪60年代的纤细女子呢?难道这些没有说明的美的标准是随意且反复无常的吗?它们没有说明。谁说过人们在自己身上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为了要显得更性感?那是《国家地理》杂志论断背后的隐含假设,但它显然是错误的。人们装饰自己的身体可能出于很多原因:为了看起来更富有、看起来社交广泛、看起来很强悍、看起来是“圈内的”、通过忍受一次痛苦的入门仪式而获得一个精英群体的成员资格。性吸引力则不同。一个文化之外的人通常也同意这个文化内的人对“什么是美而什么不是”的评判,任何地方的人都想要好看的配偶,甚至连三个月大的婴儿也更喜欢看一张漂亮的脸。
怎样才能变得性感?无论男女都想要一个发育正常、没有传染病的配偶。不仅因为一个健康的配偶精力充沛、没有传染病,也更有生育能力,而且因为这个配偶对当地寄生虫的遗传抗阻性将会遗传给孩子们。我们没有演化出来听诊器和压舌板,但审美内眼的功能与这些仪器有一些类似之处。对称、没有畸形、干净、无瑕疵的皮肤、清澈的眼睛和完好的牙齿在所有文化中都是吸引人的。牙齿矫正师们发现,一张好看的脸的牙齿下颚相对位置是利于咀嚼的最佳对齐方式。浓密茂盛的头发也总令人愉悦,可能因为它显示的不仅是当前的健康状况,还表明了多年前的健康记录。在头发从头皮中长出来时,营养不良和疾病就会削弱头发,在发轴上留下一块脆弱的地方。长头发意味着长时间良好的身体状况。
基因良好的微妙标志符处于平均水平。当然不是指在吸引力上处于平均水平,而是指脸的每个部分的大小和形状都处于平均水平。对当地人口中某个特质的平均度量,就是对自然选择所青睐的优化设计的良好预测。如果人们对周围异性的脸进行合成,他们就能得出最适应自然选择的理想配偶的脸部特征。当地种族或族裔群体确切的脸部几何特征是不需要内设的。事实上,一张合成的脸,无论是通过将放大的负面特征叠加起来,还是通过复杂的计算机图形运算,都比现实生活中原型个体的脸要更漂亮或更英俊。
一张平均水平的脸是一个好开端,但有些脸比处于平均水平的脸更有吸引力。当男孩子到青春期时,睾酮会令他们的下颚骨、眉骨和鼻梁更突出。女孩的脸则更匀称。三维几何模型呈现出的差异使我们可以区分出男人的头和女人的头,即使它们都是秃顶无毛的。如果一张女性脸的几何特征类似于男性的,她的长相就很普通;如果不怎么相似,她就更漂亮。女人的美丽来自短而精致、曲线柔和的颚骨,小下巴,小鼻子和小上颚,还有没有眉脊的光滑前额。漂亮女人的“高颧骨”根本就不是骨头而是软组织,高颧骨显得美是因为一张美丽的脸的其他部分(下巴、前额和鼻子)相比起来都很小。
为什么拥有男人相的女人就不那么有吸引力呢?如果一个女人的脸长得像男人,很可能是她的血液里有太多的睾酮(许多疾病的征兆);如果她血液里有太多的睾酮,她很可能不能生育。另一个解释是,漂亮监测器实际上就是女性脸的检测器,其设计是用来把女性脸从世界上所有其他物体中选择出来,并调节到使对男性脸的错误报警提示风险最小化的状态,因为男性脸是最接近于女性脸的物体。脸部越不男人化,监测器的蜂鸣声就越大。相似的工程设计还可以解释为什么有着非女性化脸的男人更英俊:长着一个宽大有棱角的颚、大而有力的下巴,还有突出前额和眉骨的男人,毫无疑问是一个有着正常男性荷尔蒙分泌水平的成年男性。
根据自然选择冷酷无情的推算,还没生过孩子的年轻女人是最好的妻子人选,因为她们未来还要经历最长时间的生育期,也没有同别的男人生的孩子跟随她们左右。年轻和从未怀过孕应当令一个女人更漂亮。十几岁的少女有着更大的眼睛,更饱满红润的嘴唇,更光滑、湿润、紧致的皮肤和更坚挺的乳房,所有这些都被识别为美丽的要素。衰老拉长并加粗了女人的面部骨骼,怀孕也会如此。所以,一张小下巴、骨骼轻盈的脸是4项生育优点的证明:女性、有适当的荷尔蒙、年轻、没有怀过孕。在年轻和美丽之间划等号常被责怪是由于美国太迷恋年轻,但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进行推理,每种文化都很迷恋年轻。要真说起来,当代美国并不是那么年轻人导向的。《花花公子》杂志模特的年龄几十年来一直在增长,而在大多数时候,20多岁的女人被认为已经过了最风华正茂的时候了。随着男人年龄的增长,他们的外表并不会变化得那么快,这不是因为我们社会中的双重标准,而是因为男人的生育能力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衰退得那么快。
青春期时,女孩的臀部开始变宽,因为她们的骨盆在生长,也因为脂肪在臀部的堆积,卡路里的储备是为了供应身体在怀孕期的需要。育龄期的妇女腰臀比例降低到0.67~0.80之间,而绝大多数男人、小孩和绝经期后妇女的比例则在0.80~0.95之间。女人的低腰臀比例已被发现与年轻、健康、生育能力、没有怀孕以及从未怀过孕都相关。心理学家德文德拉·辛格(Devendra Singh)将不同身材体形女性的全身照片和计算机产生的图像展示给数百名年龄、性别和文化各异的人,每个人都觉得0.70或更低的腰臀比例是最吸引人的。这个比例验证了对沙漏体型、蜂腰和36-24-36理想身材的传统观点。辛格还度量了70多年来《花花公子》杂志插页女郎和选美竞赛优胜者的腰臀比例,发现她们的体重在下降,但她们的腰臀比例一直没有发生变化,甚至几万年前雕刻的旧石器时代晚期的维纳斯雕像们都有着恰当的腰臀比例。
美的几何特征曾经是年轻、健康和没有怀孕的标志,现在却不一定是了。如今的女人比起她们的祖先,生的孩子更少、更迟,较少暴露在风吹雨打与烈日暴晒中,营养更好,也较少受到疾病的侵袭。她们直到中年也可以看上去像祖先时代的十几岁少女那样。女人还有一种技术来模仿和夸大代表她们年轻、女性特征和健康的标志:眼部化妆(使眼睛更大)、唇膏、修眉(来减弱男性化眉脊的样子)、化妆(利用了第4章中阴影表现形状的原理),增加头发光泽、厚度和颜色的产品,模仿年轻乳房的胸罩和衣服,还有几百种宣称能使皮肤保持年轻的护肤品。节食和锻炼可以使腰部更细、腰臀比例更低,还可以通过紧身衣、紧身胸衣、环箍、衬布、裙撑、腰带、褶皱、锥度和宽带子的设计来造成一种错觉。女人的时尚史上从未流行过笨重的腹带。
除了科学文献外,关于女人体重的文章要比任何其他有关美的方面的文章都要多。在西方,图片中女人的体重在过去几十年越来越轻。这被当作来证明美的随意性和对女性压迫的证据,并希望女性遵守这些标准,无论它们多么不合理。苗条的模特们被普遍责怪为是十几岁少女患神经性厌食症的原因。一本书名叫《肥胖是一个女性主义问题》(Fat Is a Feminist Issue)。但体重可能是美最不重要的一部分了。辛格发现,非常胖的女人和非常瘦的女人都被评判为缺乏吸引力(事实上她们的生育能力也较差),被认为吸引人的体重是有一个范围的,体形(腰臀比例)比大小更重要。对瘦的大肆宣传更适用于为其他女人摆姿势的女人们,而不适合于为男人扭胯摆臀的女人们。20世纪60年代的纤纤女子和凯特·莫斯(Kate Moss)是时尚模特,不是招贴画女郎;玛丽莲·梦露(Marilyn Monroe)和杰恩·曼斯菲尔德(Jayne Mansfield)是招贴画女郎,不是时尚模特。体重大多数情况是在女人为地位的竞争中才算是一个因素,这种竞争所处的时代是:富有的女人更可能比贫穷的女人苗条,这与通常的关系恰好相悖。
即便如此,今天为两性都摆姿势的女人们要比她们历史上的同行们更苗条,其原因可能不仅是地位标志的变化。我自己的推测是,今天苗条的插页女郎和超级模特们放在历史上的任何时候都不会发愁找对象,因为她们并不像几个世纪前所忌讳的瘦削女人。身体的各个部分并不是彼此独立地变化。高个子的男人一般有双大脚,有肥腰的人一般也会有双下巴,依此类推。营养不良的女人一般可能会有更为男性化的身体,而营养良好女人的身体则更为女性化,所以历史上的漂亮女人或许也更重一些。这两种女人的体形都不是所能察觉到的最美丽的——比如,兔子杰西卡,因为真实的身体并没有演化得像卡通人物一样性感诱惑,它们综合了吸引力、奔跑、上举、生育、哺养和在饥荒中幸存等各种需求。或许现代技术所制造的性感尤物,并不是运用卡通人物的画笔,而是利用了人工选择。在一个70亿人口的世界中,一定会有长着宽脚和小脑袋的女人、大耳朵和细脖颈的男人和你能想到的任何其他身体部分的组合。也会有几千个魔鬼身材的女人,她们组合了纤细腰身、平坦小腹、大而坚挺的乳房和曲线玲珑而大小匀称的臀部——这种视错觉将人们生育能力和尚未生育的测量仪表的指针指向了红色警示区域。当不断有人说她们可以利用自己的魔鬼身材来获得名誉和财富时,她们就甩开手头的粗活,用化妆、锻炼和富有魅力的摄影技术来进一步强化她们的天赋。啤酒商业广告中的美妙胴体也许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
美丽并不像一些女性主义者所宣称的那样,是男人们的一种合谋,用以物化和压迫女人。真正种族歧视的社会用披风把女人从头到脚都遮起来。在整个历史中,对美的评判来自有权势的男人、宗教领袖,有时是年长的女人,还有医生,他们总是会说现在对美的狂热是对女性健康有害的。热衷者是女人自己,其解释是简单的经济学和政治学分析。这却不是正统的女性主义者分析——顺便说一下,后者才是对女性的极大中伤。因为根据这种理论,女人是被洗了脑的傻瓜,她们努力争取的其实并不是她们想要的东西。在开放社会中,女人们想要看起来漂亮,因为这给她们带来优势去竞争丈夫、地位和有权势人的关注。封闭社会中的男人憎恨美丽,因为这会使他们的妻子和女儿不加鉴别地吸引到其他男人,从而给了女人们一定程度的对她们自身性别所带来的利益的控制,并从男人那里拿走这种利益(对女儿而言,是从母亲那里拿走控制权)。类似的经济学分析使得男人也想要看起来漂亮,但这种市场驱力要更弱且不同,因为女人对男人外表的重视比男人对女人外表的重视要少。
尽管美的产业不是针对女人的一种合谋,它也不是无害的。我们根据所看到的人来校准我们对美的审视,这些人包括我们在大众传媒中看到的虚幻邻居。每天都要消费些魔鬼般美丽的虚拟人物,这会重新校对我们的量表,使真实的人物,包括我们自己,看起来丑陋无比。
与鸟类一样,两种生殖习惯使得人类的生活很复杂。男性/雄性对子女投资,但受孕发生在看不见的女性体中,所以男性/雄性永远不知道哪个子女是自己的。相比而言,女性/雌性可以确定,凡是出自她身体的婴儿/蛋,都携带着她的基因。一个戴绿帽子的男性/雄性从演化争斗的意义上讲,比一个独身的还要糟,因而雄鸟对此演化出一种防御机制。人类也是如此。性嫉妒广泛见于所有文化中。
两性一想到配偶不忠都会感到强烈的嫉妒,但他们的情感表现则不同。女人的嫉妒似乎置于更复杂的软件控制之下,她们可以对情况进行评估判断,来确定男人的行为是否对她们的终极利益产生威胁。男人的嫉妒则更原始,也更容易被激起。但女人的嫉妒一旦被激发,也似乎与男人的一样强烈。在大多数社会中,一些女人愿意分享一个丈夫,但在任何社会中,男人都不愿分享一个妻子。女人如果和另一个男人发生性关系,就会对其丈夫的遗传利益构成威胁,因为这可能会愚弄他丈夫为竞争者的基因而辛苦劳作;而和另一个女人发生性关系的男人则并不必然威胁到他的妻子的遗传利益,因为他的不合法孩子是另一个女人的麻烦。只有当这个男人将他的投入从妻子和他们的孩子身上转移到另一个女人和另一个孩子那里时,这才构成威胁,无论这种投入转移是暂时的,还是永久的(在遗弃的情况下)。
所以,男人与女人应当对不同的东西产生嫉妒。男人应当为想到他们的妻子或女朋友与另一个男人发生性关系而抓狂;女人应当为想到他们的丈夫把时间、资源、关注和感情给予另一个女人而愤怒。当然,没有人会乐意自己的配偶把性或爱送给其他任何人,但即使那样,原因也有所不同:男人可能会因爱而难过,因为爱可能会导致性;女人可能会因为性而伤心,因为性会导致爱。巴斯发现,男人和女人在想到性背叛和感情背叛时,都会产生同样的嫉妒,但当被问到在两种痛苦中选择其一时,大多数男人说,想到配偶的性不忠比情感不忠更令他们难过,而大多数女性的反应则刚好相反。当男人与女人想象他/她们的配偶在性和感情上都不忠诚,并被问及哪方面的背叛更令他/她们烦恼时,发现结果存在同样的差异。这说明性差异不仅仅是男人与女人对他/她们配偶行为的预期差异,即男人担心发生了性关系的女人一定也坠入了爱河,而女人担心恋爱中的男人一定也会发生性关系。巴斯接着把电极片接在被试身上,请他/她们想象两种背叛。男人在想到性背叛的情形时会出更多的汗、更频繁的皱眉和心跳加速;女人在想到情感背叛时会出更多的汗、更频繁的皱眉和心跳加速。我在第4章中引用了这个实验,来描绘心理意象的强大力量。在欧洲和亚洲几个国家的研究中都发现了类似的结果。
需要两个人才能完成通奸行为,而男人们——这个总是倾向于更暴力的性别,将他们的怒火指向私通的双方。虐待配偶和杀害配偶的最大原因是性嫉妒,几乎总是男人们的嫉妒。男人们会殴打并杀害自己的妻子或女朋友,以惩罚她们的异心或想象的不忠,从而阻止她们背叛或离开自己。女人殴打和杀害丈夫常常是被虐待多年后出于自卫。对女性主义的批评常会利用一些偶然的统计数字,大力宣称美国男人被他们的配偶殴打和杀害的次数几乎与女人被殴打和杀害的次数一样多。但这对于绝大多数社群来说都是不正确的,即使在少数社群中的情况确实如此,丈夫的嫉妒和恐吓几乎总是悲剧的原因。一个病态嫉妒的男人常常将妻子囚禁在家里,把每个来电都认为是妻子不忠的证据。当女人们威胁要离开或确实离去时,她们面临的安全风险最大。被离弃的男人会跟踪、追捕、杀害她,这几乎都是出于同样的理由:“如果我不能拥有她,那么其他任何人也不能。”这种犯罪是毫无意义的,但它是一种诡异策略的不情愿后果,是一种末日武器。每一起杀害妻子或女朋友的犯罪背后一定有数千次的威胁,这表明这个男人已愤怒得发狂,且会不顾一切地实施杀戮。
许多所谓的专家谴责对女性的暴力体现在美国社会这样或那样的特征中,比如割礼、战争玩具、詹姆斯·邦德或橄榄球。但这些事物全世界都有,包括原始社会也有。在雅诺马马人中,怀疑妻子不忠的男人可能会用一把砍刀砍伤她,用一只箭射她,用烧红的木炭烫她,割掉她的耳朵,甚至杀死她。即使在南非卡拉哈里沙漠过着田园牧歌般生活的!Kung桑人中,当男人们怀疑妻子不忠时也会殴打她们。顺便提一句,所有这些观点并不是在“纵容”暴力,或是暗示“这不是男人的错”,确实有时会有人这么说。那些不当结论可以依附在任何解释上,比如通常的女性主义理论,即认为崇尚对女性暴力的传媒形象给男人们洗了脑。
全世界的男人都会痛殴和杀死给他戴绿帽子或者涉嫌给他戴绿帽的人。回想一下,为女人而与人争斗是原始人进行暴力、凶杀和战争的首要原因。正如《圣经》的《箴言篇》中所写的:“因为嫉妒是男人的暴怒:所以在报仇时他会毫不留情。”
然而与鸟类不同,人类将他们的性嫉妒插入了一种怪异的认知机器中。人们用隐喻来思考,最常用的隐喻是将妻子比作财产。威尔逊和达利在他们的文章《错把老婆当动产的男人》(The Man Who Mistook His Wife for a Chattel)中,说明了男人不只想要控制他们的妻子并击退对手,他们还宣称对妻子的所有权,特别是对妻子生殖能力的所有,等同于一个所有者对无生命财产的权利一样。一个所有者可以出售、交换或处置他的所有物,可以不受干涉地修改它们,还可以对偷窃或损坏的行为要求恢复原状。这些权利得到了社会其他成员的认可,并可以通过集体报复强制实施。在所有文化中,男人配置了他们全部的所有权认知仪器来设想他们与妻子的关系,直到现在他们都一直将这种隐喻形式转化为法律规定。
在大多数社会中,婚姻是将对一个女人的所有权从他父亲那里公然转移到她丈夫那里的行为。在我们自己的结婚典礼上,新娘的父亲仍然是将女儿“送出去”,但更常见的是父亲将女儿卖出去。在70%的社会中,两人结婚时总有人要付钱,其中90%的情况是新郎或他的家庭付给新娘的家庭,有时是以现金或付出一个女儿的形式,有时是以新郎服务的方式——新郎为新娘的父亲工作一段时间。在《圣经》中,雅各布为拉班工作了7年,以便换得娶她女儿瑞秋的权利,但拉班在婚礼上用他另一个女儿莉娅掉了包,所以雅各布只得继续工作7年,才能得到瑞秋作为他的第二个妻子。嫁妆则更常见,它并不是新娘-财富的镜像,因为嫁妆给的是新结婚的小两口,而不是给新娘的家庭。丈夫通告其他男人他所有权的风俗惯例至今仍被许多现代夫妇所保留。女人而不是男人,戴订婚戒指,改姓丈夫的姓,并且被冠以一种新的称呼——夫人(Mrs.)“……的太太”的简称。
人们可以控制自己的财产,丈夫也已经控制了妻子的性(在丈夫之前,是父亲和兄长实现了控制)。他们曾用过女伴、面纱、假发、大披风、性别隔离、禁闭、裹脚、切除生殖器官以及许多设计巧妙的贞操带。暴君不仅控制了后宫,而且还守卫着后宫。在传统社会中,“保护一个女人”是保留她的贞操的委婉说法。梅·韦斯特注意到,“男人总说他们在保护你,但他们从不说保护你远离什么”。只有育龄妇女被用这种方式加以控制,孩子和绝经后的女人则享有更多的自由。
单词adultery(通奸)与单词adulterate(掺杂)有关,意为通过引入一种不当的物质而使一个女人不纯洁。一个性不检点的已婚女人会比同样的男人受到更严厉的惩罚,这种臭名昭著的双重标准在各种社会的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中都很常见。其理由在以下对答中得到了简洁的概括,当詹姆斯·波斯维尔(James Boswell)说:“男人不忠的罪行和他妻子的不忠罪行有很大的区别。”萨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回答道:“这种区别是茫茫无边的。男人不能给他的妻子强加一个私生子。”已婚女人和她的情夫通常都会被惩罚(一般是死刑),但这种对称是一种假象,因为是女人的已婚身份而不是男人的已婚身份使之成为罪犯,具体来说就是对她丈夫的犯罪。一直到最近,大多数国家的法律体系都将通奸罪视作财产侵害或侵权。丈夫有权对损失要求补偿:退还彩礼、离婚或暴力报复。强奸是对这个女人丈夫的侵犯,而不是对这个女人的侵犯。私奔被视为是从父亲那里绑架了他的女儿。直到最近,丈夫对妻子的强奸都不是一种犯罪,甚至都不是一个合乎逻辑的概念:丈夫享有和他的妻子发生性关系的独家占有权。
在整个英语世界,普通法在三种情况下会将谋杀认定为误杀:自我防卫、为近亲进行防卫、发现第三者和自己的妻子有染的情况下时。威尔逊和达利注意到,这是对达尔文主义适者生存的三种主要威胁。在美国的几个州,如得克萨斯,直到1974年,一个男人将他的妻子捉奸在场,遂怒杀其妻的情人,最终被判无罪。甚至在今天的许多地方,这种凶杀都不予起诉,或者杀人者会被从轻处理。目睹妻子通奸而妒火发作被视为一个“理性”男人可以被预见到的一种作为。
我本希望可以讨论性的演化心理学而无须顾及女性主义理论,但在当今的思想文化风气下,这是不可能的。达尔文主义对性的研究方法往往被诟病为是反女性主义的,而这恰恰是错误的。其实,这种指责仅仅是困惑于达尔文主义的表面,对于许多发展并检验了这一理论的女性主义者来说更是如此。女性主义的核心当然是以结束性歧视和性剥削为目标,这种道义和政治立场不可能受到任何科学理论和发现的反驳,即使是科学研究的精神也没有对女性主义的理想构成威胁。已被记录在案的性差异是关于繁殖心理学的,而没有任何经济或政治价值,而且,它们表现的是对男性的反感,而不是对女性的反感。这些差异强调的是对乱伦、剥削、骚扰、盯梢、殴打、强奸(包括约会强奸和婚内强奸)和歧视女性的法律法规的关注。如果这些研究结果表明,男人尤其容易犯某些针对女性的犯罪,其意义就在于对男性的阻止措施应当更加明确、更加严厉,而不是说这些犯罪在某种程度上并不那么可憎。即使对传统性别劳动分工的演化解释也并不表示它是不可改变的,或者这是“自然”的,或者说应当将某些事情强加给并不想要它的个别男人或女人身上。
演化心理学挑战的不是女性主义的目标,而是现代正统学说中关于心智的部分,这种正统学说已经被女性主义思想基础所占据。一种观点认为,人们被设计来执行其所属阶层和性别的利益,而不是从他们自己的信念和欲望出发去行动。另一种观点认为,儿童的心智是由其父母所塑造的,成人的心智则是由语言和传媒形象所塑造的。第三种观点是浪漫主义学说,认为我们天生的倾向是好的,那些卑鄙的动机都来自社会。
许多反对达尔文人类性理论的观点的隐含前提都是自然的就是好的。它的推断是畅快无忌的性爱是自然的、好的,所以如果有人宣称男人比女人更想要这种性爱,那就说明男人的心理是健康的,而女人则是神经质和心态压抑的。这个结论让人难以接受,所以这种认为男人比女人更想要无拘无束的性爱的说法是不可能正确的。与此类似,性欲望是好的,所以如果男人实施强奸是为了性(而不是为了表达对女人的愤怒),那么强奸就不应当是罪恶的。强奸本身就是罪恶的,所以认为男人实施强奸是为了性的说法自然也是错误的。还有一种更普遍的说法,人们本能喜欢的就是好的,所以如果人们喜欢美,那么美就应当是一种价值符号。但美并不是一种价值符号,所以认为人们喜欢美的说法也不可能是正确的。
以上论证综合了糟糕的生物学(自然的就是好的)、糟糕的心理学(心智是由社会创造的)和糟糕的伦理学(人们喜欢的就是好的)。女性主义如果放弃这些东西,并不会损失什么。
对手
任何地方的人都在竭力争取一种幽灵般的物质,它被称作权威、权力、尊严、统治、名誉、自尊、面子、职位、卓越、声誉、等级、尊敬、尊重、地位、境界或者身份。人们忍饥挨饿、冒着生命危险、耗尽财富,去追求那些彩带和勋章。经济学家索尔斯坦·凡勃伦(Thorstein Veblen)注意到,人们牺牲了如此之多的生命必需品就是为了给他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们似乎是在回应一种“更高的精神需求”。身份和美德在人们心中是相似的,正如我们看到的以下词汇:chivalrous(有骑士精神的),classy(优雅的),courtly(温文儒雅的),gentlemanly(绅士风度的),honorable(体面的),noble(高贵的)和princely(王子般高贵的),它们的反义词是ill-bred(缺乏教养的),low-class(低级的),low-rent(廉价的),mean(卑下的),nasty(龌龊的),rude(粗鲁的),shabby(破旧的)和shoddy(低劣的)。当论及个人外表的细节时,我们巧妙地运用一些伦理隐喻,如right(对的),good(好的),correct(正确的)和faultless(完美无缺的),以表达我们的尊敬,而谴责俗气时则用一些通常用来描述罪恶的词汇,这种态度被艺术史学家昆汀·贝尔(Quentin Bell)称之为“裁缝道德”。
这是构建有机体的一种方式吗?这些有力的动机都是来自哪里呢?
许多动物都会被毫无意义的装饰和仪式所驱动,这种自然选择的原因早已不再神秘。以下是一些很重要的原因。不同的生物在伤害或帮助其他生物的能力上有所差异。比如,其中一些更强壮、更凶猛或毒性更大,或者有更好的基因,或更多禀赋的生物想要所有生物都知道它们是强大的,而那些它们能侵犯的生物也想知道哪些生物是强大的。但是,若要所有生物都能探究彼此的DNA、肌肉质量、生物化学构成、凶恶程度等特质都是不可能的。所以,高大威猛的生物就会用一种信号来昭示它们的价值。不幸的是,一些无足轻重的生物可以伪造这一信号来攫取收益,这就贬低了信号对其他生物的价值。这种竞赛仍在持续进行,高大威猛的生物会制造出一种难于仿制的展示信号,无足轻重的生物则会变得更加善于伪造,而第三方的鉴别能力也在不断提高。这就像纸币一样,它发出的信号花哨无比,其实毫无内在价值,却被视为是有价值的,它也确实是有价值的,因为所有人都这么认为。
这种信号背后展示的宝贵东西可以分为两类:统治力——可以伤害你的,身份地位——可以帮助你的。它们常常结合在一起,因为可以伤害你的人也可以通过伤害别人的能力来帮助你。但把它们分开来看更为方便。
大多数人都听说过在动物王国已经司空见惯的统治等级、权势等级和头牌雄性。同一物种的动物并不是每次为了竞争一些有价值的东西而战斗至死。它们有一种仪式化的争斗,或军备展示、或互瞪比赛,然后其中一方就会退却。康拉德·洛伦茨(Konrad Lorenz)和其他早期的动物行为学者认为,投降者的身体姿态有助于使该物种避免血腥的自相残杀,而人类由于缺乏这种姿态表达而处于危险的境地。但这种观点源于认为动物演化是为了物种利益的谬见,它无法解释为什么一个来势汹汹的遗传突变会永不屈服,而杀死臣服者的突变基因则不会在竞争中获胜并很快将物种赋予这一特征。生物学家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Smith)和杰弗里·帕克(Geoffrey Parlcer)给出了一个更好的解释,他们用模型模拟了动物们可能采用的不同进攻策略,这些策略是如何叠加起来针对对方以及如何令自己反受其制的。
对动物来说,每次争斗都战斗至最后一刻是一种糟糕的策略,因为很有可能它们的对手经演化也采取相同的策略。战斗对失败者而言成本很高,因为它会受伤甚至死去,所以还会不如在一开始就放弃目标。对胜利者而言,成本也可能会很高,因为它们在胜利的过程中可能会受伤。如果双方提前判断出谁会获胜,而处于劣势的一方干脆退让,那么结果对双方而言都会更好。所以,动物们会相互打量看谁的块头更大,或是比划着它们的武器看谁的更具杀伤性,或是扭作一团直到明显分出谁更强大。尽管只有一方会获胜,但双方都会走开。失败者会退却,因为它可以到别处去碰碰运气,或是留得青山在,待到条件成熟时再图起事。当动物们相互打量时,它们演化出了各种方式来夸大它们的身量大小:顶毛、气圈、鬃毛、毛发直立、耸起后脊,还有低吼,因为低音展示了动物体内共鸣腔的空间很大。如果争斗的成本很高,胜利者也不容易预测,孰胜孰负可能会靠一些任意的差异来决定,比如谁先到的,就像人类的敌对双方可以用掷硬币来迅速解决争端一样。如果动物们势均力敌,且目标利害攸关(比如为争夺对一群雌性动物所在区域的统治权),那么一场全力以赴的战斗就会随之而来,甚至直至一方在争斗中死去告终。
双方如果都在战斗结束后走开,之后失败者会臣服于胜利者。当一群动物中的许多个轮流相互掂量并彼此较劲时,其结果就是权势等级的形成,具体的排序与每个动物在决斗中的获胜概率有关。当概率变化时——比方说,当一个领头动物年老或受伤时,或当一个下属积聚好力量或经验时,这个下属就可能会发起挑战,而等级顺序可能就会改变。黑猩猩的统治力不仅取决于其战斗力,还取决于政治敏锐性:聚集一处的一群动物可能会罢黜掉一个更强大但独来独往的对手。许多群居灵长类动物都有两种统治等级,分别由两种性别占据。雌性为食物竞争,雄性为雌性竞争。处于统治地位的雄性交配得更多,既因为他们能够将其他雄性推赶在外,也因为雌性更愿意和它们交配。对雌性动物来说,如果没有其他影响因素的话,地位高的性伴侣一般会繁殖出地位高的儿子;而地位高的儿子与地位低的儿子相比,能给这个雌性带来更多的子孙。
人类没有严格的尊卑顺序,但在所有的社会中,人们都认识到有一种统治等级制度,特别是在男人中。等级高的男人可以命令他人服从,在群体决策中有更大的影响力,通常占有更多份额的群体资源,并总是有更多的妻子与情人,有更多与其他男人的妻子进行婚外情的机会。男人们竭力争取地位与等级,所采用的其中一些手段类似于动物群体,另一些则是人类独有的。善斗者常常有更高的等级地位,善于斗争的男人也有着更高的地位等级。在这个将自己称为理性动物的物种中,绝对身高的作用大得让人惊讶。词汇“领导者”(leader),在大多数原始社会中的意思是“高个子男人”,而事实上,领导者们通常也都是高个子男人。在美国,高个子男性的就业率更高,能得到更多的晋升,挣得更多(年薪1厘米300美元),被选作总统也更多:高个子候选人赢得了1904—1996年间24次总统选举中的20次。随便瞥一眼征婚广告就会发现,女人想要个子高一些的男人。就像其他由雄性竞争的物种一样,在人类中,男性比女性的个子更高大,甚至还演化出了看上去显得更高大的方式,如低沉的声音和胡须(使得头看上去更大,狮子和猴子也分别各自演化出了这种方式。)勃列日涅夫称他之所以能身居最高层是因为他的眉毛。任何地方的男人都会夸大自己脑袋的型号(用帽子、头盔、头饰和皇冠)和肩膀的大小(用垫衬、板子、肩章和羽毛)。在一些社会中,男人甚至还会夸大他们的阴茎(用令人叹为观止的鳕鱼片和叶鞘,有些长达一码)。
但人类也演化出了语言和一种新的方式来传达有关统治力的信息:声誉。长久以来,社会学家一直感到很困惑的是:为什么美国城市中的谋杀案的最大动机,不是抢劫、毒贩子内讧或其他有形的外界刺激因素,而是一类被称之为“以相对琐碎的小事为起因的口角,如侮辱、咒骂、争抢等”。两个年轻人争论该谁用酒吧的台球桌。他们彼此推搡,相互辱骂对方。失败一方觉得在众目睽睽下被羞辱,暴怒之下抄起一把枪又折返了回来。这种谋杀是“无意义暴力犯罪”的典型缩影,犯下这种罪行的男人往往被视为是疯子或动物。
达利和威尔逊指出,这些男人的行为表现出了比谁占用台球桌重大得多的利害关系:
男人被他们的同伙们分为“可以被欺负的那种”和“浑不吝的那种”;说到做到的人或是夸夸其谈的人;你可以和他的女朋友闲扯淡而不怕被他追究的男人或是你不愿去招惹的男人。
在绝大多数社会环境中,一个男人的声誉部分地取决于他对一个可信的暴力威胁的维护。利益冲突在社会中很普遍,一个人的利益很有可能被竞争者所侵犯,除非这些竞争者服从于他。有效的威慑就是使我们的对手信服:任何打算以牺牲我们为代价而谋求他们利益的企图,都会导致严厉的惩罚,这种惩罚将使得竞争行为会以他们无法承受的惨痛损失而告终。
威慑的可信性会因为没有勇敢面对一次公开挑战而被削弱,即使这次挑战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利害关系。此外,如果挑战者知道他的目标是一个冷静的成本收益计算专家,他可以威胁采用对双方都很危险的争斗来逼迫对手退缩。但一个会不惜一切捍卫自己声誉的莽汉(一台末日武器)则是不受任何事务逼迫的。
贫民窟的黑帮成员捅了对他不敬的家伙,这在世界各地都屡见不鲜,且颇受推崇。荣耀(honor)的意思在许多语言中(包括它在英语中的一个含义)就是指对侮辱的断然报复,如有必要甚至不惜流血牺牲。在许多原始社会中,一个男孩只有在他杀过人后才能获得男子汉的身份。而一个男性得到的尊荣会随着他杀害人数的剧增而快速提升——因此种种如割头皮或猎人头的残忍风俗才会应运而生。“荣耀之士”间的决斗在美国南方是一种传统,许多男人升至领导地位都得益于他们在决斗中的胜利。10美元钞票上的男人——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死于与副总统艾伦·波尔(Aaron Burr)进行的一场决斗;20美元上的男人安德鲁·杰克逊(Anelrew Jackson)总统,赢过两场决斗,还企图对他人寻衅滋事。
为什么我们没见过牙周病大夫或是大学教授为了一个停车位而决斗呢?首先,在他们生活的世界中,国家垄断了对暴力合理合法的运用。在国家政府触及不到的地方,像城市的地下党或边远乡村,或是在国家不存在的时候,例如原始氏族部落时期,一种可信的暴力威胁是一个人仅有的自我保护手段。其次,牙周病大夫和教授们的资产,比如房子和银行账户,很难被偷窃。当有必要对威胁做出快速反应时(因为一个人的财富可能被其他人带走),“文化的尊严”就应运而生了。它们是在原始游牧人群中发展起来的,因为他们的动物可以被偷走;而在种植庄稼的原始人群中则比较少见,因为他们的土地搬不走。“文化的尊严”还发展于其财富有着其他流动形式的环境中,比如现金。但也许最大的原因是牙周病大夫和教授们不是男人,也不穷,岁数也不小了。
男性迄今为止是暴力的最大风险因素。达利和威尔逊从14个国家的谋杀案统计记录中抽取了35个样本,这些国家包括原始的、尚未出现文字的社会和13世纪的英国。在所有的记录中,男人杀死男人的次数以压倒性优势超过女人杀死女人的次数——平均而言,高出26倍。
另外,台球厅的复仇者和受害者们都是一些社会底层的小人物:没受过教育、没结过婚、事事不顺,往往还都没有工作。在像人类这样实施一夫一妻制的哺乳动物中,雄性的繁殖成功率彼此差异很大,而最激烈的竞争就在社会底层,在那些前景处于零与非零之间摇摆不定的雄性之中。男人凭借财富和地位来吸引女人,所以如果一个男人没有这些而又没有办法得到的话,他就身处一条不归路上,其终点就是在遗传上一无所获。小鸟在快饿死时会冒险进入危险的地域;冰球教练会在比赛仅剩一分钟结束而球队仍落后一球时将守门员也遣上场,权当多一名冰球手;一个没结婚又没前途的男人将会愿意承担任何风险。正如鲍勃·迪伦所说的:“当你一无所有时,你就没什么可失去的了。”
年纪轻的话会让情况变得更糟糕。人口遗传学家艾伦·罗杰斯(Alan Rogers)曾根据精算数据得出:年轻男子的未来折现率曲线会非常陡峭,实际情况也确实如此。年轻男人犯罪、超速驾驶、无视疾病,还会选择危险的生活习惯,如极限运动、在电车车顶和自动扶梯上玩滑板等。男性、年轻、拮据、没有希望,还有无政府状态,各种因素综合在一起,使得年轻男人在捍卫他们的声誉方面异常鲁莽。
教授们(或是任何处于竞争激烈职业中的人们)是否会为争台球桌而决斗,这一点并不太清楚。学界人士被他们的同行分为“可以被欺负的那种”和“不会接受任何妥协的硬汉”;说到做到的人或是夸夸其谈的人;你可以批评他而不怕被他追究的家伙或是你不愿去招惹的家伙。在学术会议上剑拔弩张或许有些不合时宜,但在稿件评审和科研基金项目评估中,总会有尖锐的问题、致命的还击、义愤填膺的发作、毁灭性的谩骂、愤怒的反驳,还有各种实际行动的方式。当然,学术机构试图尽量减少这种情绪发作,但很难杜绝。争论的目标是为了使一个观点强大有力(注意这个隐喻),以至于怀疑者被迫相信它——他们在宣称理性的同时无力对此观点做出反驳。原则上,应该是思想观点本身令人信服,但观点的胜利并不会摒弃那些有助观点传达的语言统治力,其中包括恐吓(“很显然……”)、威胁(“……将是不科学的”)、权威(“正如波普所表明的……”)、侮辱(“这项研究缺乏对于……的必要论证”),还有贬低(“现在很少有人真的相信……”)。或许这就是为什么H.L.门肯(H.L.Mencken)写道:“如果是教授而不是学生参加的话,大学橄榄球比赛会更有意思。”
身份地位是一种公共知识,即知晓你拥有一定的资产使得你可以帮助别人,前提是你愿意的话。这种资产可以包括美丽、不可替代的天赋和专长、有权势之人的信赖,尤其是财富。身份地位和有价值的资产一般可以互换。财富可以带来关系,反之亦然。美丽可以作为赌注转化成财富(通过礼物或婚姻),能够吸引到重要人士的关注或者招来众多的追求者,令美丽之人招架不住。因此,资产持有者不仅仅是持有其资产的人,他们散发出一种芬芳或人格魅力,使人们愿意蒙受他们的恩典。人们也倾向于接受他们的恩宠、听从他们的召唤,所以身份地位本身就值得去觊觎。人生有限,奉承者总要选对向之讨好献媚的人,所以身份地位是一种有限的资源。如果A拥有更多,那么B拥有就更少,所以他们必须竞争。
即使在由部落领导的狗咬狗的世界中,身体上的统治力也并不是全部。查冈报告说,雅诺马马人的某些首领的确是飞扬跋扈的恶霸,但另一些则是通过精明和审慎才获得了他们的位置。例如,有个人名叫Kaobawa,尽管没什么能耐,但他通过倚靠兄弟和堂(表)兄弟们的支持,并和那些他与之交易妻子的男人们形成了联盟,因此赢得了权威。他只在确信所有人都会跟随时才发号施令,从而保住了权威;又通过治理打架斗殴、解除挥舞砍刀的疯子的武装,并在入侵者已确定犯进时勇敢地独自探察村落,从而使他的权威更加发扬光大。他的这种低调的领导风格的回报是6个妻子和多次婚外情。在原始社会中,身份地位也青睐于优秀的猎手和渊博的博物学家。假定我们的祖先偶尔也会任人唯贤,那么人类的演化就并不总是彪悍者生存了。
浪漫的人类学家曾常常声称,原始人不会被财富所打动,那是因为他们所研究的原始人什么财富也没有。20世纪从事狩猎采集的原始人在某一方面对人类而言是不具代表性的。他们居住的土地是没人愿意住的,也无法进行耕种。他们也许并不那么喜欢住在沙漠、雨林和苔原,只不过像我们这样的农业人群已经占据了其他地盘。虽然狩猎采集人群中没有出现源自种植和储存食物的大规模不平等,但他们中的确存在不平等现象,这既体现在财富上也体现在声誉上。
加拿大太平洋沿岸的夸扣特尔人享受着一年一度迁徙来的鲑鱼潮和数量充足的海生哺乳动物和浆果。他们以村落的形式定居,由富有的酋长负责领导,每位酋长都曾在被称为“炫富宴”的竞争性宴请中试图胜过其他人。炫富宴的客人们被鼓励狂吃海塞三文鱼和浆果,作为主人的酋长炫耀性地提供给客人们一箱箱鱼油、一篮篮浆果和一堆堆毛毯。遭到羞辱的客人们灰溜溜地回到村里,谋划更大的盛宴来报复对方,在宴席上他们不仅会奉送有价值的东西,还招摇摆阔地毁掉有价值的东西。这个酋长会在自己房子的中心点燃熊熊篝火,将鱼油、毛毯、毛皮、独木舟桨、独木舟都投入其中当作燃料,有时甚至将房子本身都付之一炬。这种令人惊叹的消费方式恐怕除了美国酒吧的成人礼之外别无仅有了。
凡勃伦提出,威望心理过程受三种“金钱上的经典口味”所驱动:显赫性休闲、显赫性消费和显赫性浪费。对身份地位象征的标榜和垂涎,并不一定是因为它们有用或吸引人(卵石、雏菊和鸽子都很美丽,当它们令小孩子喜不自禁时,我们才对其作用有了新的发现),而往往是因为它们非常稀少、奢靡,甚至毫无意义但只有富人才支付得起。这些东西包括极度精致、体积庞大、精巧或者易于染色的衣服,作为日常使用太易破碎或由很难得到的材料制成的物品,耗费了巨大劳力制成又毫无实际功能的物品,消耗能量的装饰品,苍白的皮肤(所在地的平民们是在田野里工作)以及棕黑色的皮肤(所在地的平民们是在室内工作)。这种逻辑是:你看不到我所有的财富和赚钱的能力(我的银行账户、我的土地、我全部的盟友和奴才),但你能看到我的黄金浴室设备。任何没有充足财富的人都付不起它们,所以你一定知道我有钱了。
炫耀性消费有些反直觉,因为挥霍财富只能减少它,使得挥霍者降到其对手的水平。但如果获得他人的尊敬值得这样破费,而且并没有牺牲掉所有财富和赚钱能力的话,这样做就是有用的。如果我有100美元,你有40美元,我可以给出50美元,而你不能;那么,我就可以让别人对我印象深刻,同时仍旧比你更有钱。这条原则正被一个来源不太可靠的证据所证实,这个来源是演化生物学。自达尔文以来的生物学家对像孔雀尾巴这样的展示一直感到很困惑,它打动了雌孔雀,却消耗了营养、阻碍了移动并招来捕食者。生物学家阿莫茨·扎哈维(Amotz Zahavi)提出,这种展示的演化是因为它们确实是一种缺陷。只有最健康的动物才支付得起这种缺陷,而雌鸟会选择最健康的雄鸟来交配。理论生物学家起初持怀疑态度,但阿兰·格拉芬(Alan Grafen)后来证明了这个理论是合理的。
当只有最有钱的人才能支付得起奢侈品时,炫耀性消费就起作用了。当等级结构松动或者奢侈品(或好的仿制品)随处都能买得到时,上层中产阶级就能够看齐上流阶层,中产阶级能够看齐上层中产阶级,以此类推,往下递延。一旦上流阶层落入与庶民相类似的境地时,他们大多不会袖手旁观:他们必须采用新的外观修饰。但接着这种外观再次被上层中产阶级看齐,并开始递延下去,这进而促使上流阶层再度跳跃到一种不同以往的外观,如此往复。其结果就是时尚。在一个年代显得别致的外观到了下一个年代就变得寒酸或放荡、书呆子气或浮华俗气,时尚风格的混乱周期被解释为制衣商的阴谋、民族主义的表现、对经济的反映,不一而足。但昆汀·贝尔在其对时尚的经典分析《人类服饰》中表明,只有一种解释说得通:人们遵循这样的规则,“设法看上去像在你之上的人;而如果你处于顶端,就设法看上去和你下面的人有所不同”。
动物又一次发现了个中伎俩。动物王国的另一个花花公子——蝴蝶,其多样色彩的演化并不是为了打动雌性。其中一些品种的演化是为了具有毒性或使其口味不佳,并用华丽俗气的颜色来警告它们的捕食者。另一些有毒的品种复制了这些颜色,利用了业已传播开的恐惧。但接着,一些无毒的蝴蝶也复制了这些颜色,从而能既受到保护又避免把自己弄得味道不佳。当这种模仿被泛化后,色彩就不再能传递同样的信息,也不再能阻止捕食者了。口味不佳的蝴蝶又演化出新的色彩,之后又被可口的蝴蝶所模仿,如此循环往复。
财富并不是人们标榜和艳羡的唯一资产。在一个复杂的社会里,人们会在多个团体中竞争,并非所有的团体都是由财阀统治的。贝尔在凡勃伦的清单上添加了第4种“金钱上的经典口味”:炫耀性侮辱。绝大多数人都需要他人的赞许与承认。我们需要得到老板、老师、父母、客户或者未来岳父母/公公婆婆的首肯,这就需要一定程度的尊重和恭谨。肆意妄为昭示了一个人对自己的位置或能力充满信心,所以他敢于危害别人的善意,而不会因此遭到排斥或落得一贫如洗。这等于说,“我这么有才华、富有、受欢迎或者人脉广泛,所以我有本钱得罪你”。19世纪有穿着长裤、叼着雪茄的乔治·桑(George Sand)男爵夫人和穿着过膝马裤、留着长发、手拈一枝向日葵的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20世纪后半叶,炫耀性狂漫已经成为一种惯例,我们有幸见识了一连串乏味的展示:反叛、暴徒、粗野之徒、放荡不羁的文化人、离经叛道的吸毒者、朋克、杂谈节目主持人、异性癖、茅茅党人、坏男孩、黑帮歹徒、性感女歌手、上位女王、吸血女鬼、长途流浪者,还有物质女郎。嬉皮士精神取代优雅格调成为时尚的原动力,但身份地位的心理是一样的。潮流确立者是上流阶层的成员,他们采用了下层社会的风格,以示自己与中产阶级的区分,后者死也不会穿着表现得像下层社会的风格,因为他们正是那些很容易被错认为是下层社会的主儿。这种风格渗透的错置,使得嬉皮士只好再度出发去寻找新形式的桀骜不驯。随着传媒和商家更高效地学会营销推广每一次新潮流,时尚前卫的旋转木马走得更快,也更加暴烈了。都市报纸的一个定期专栏就是友情通告一支“另类”乐队的演出,通知后面还跟着一些傲慢的来信建议说乐队在没什么知名度时就正好,而现在他们的专辑都销售一空了。汤姆·沃尔夫(Tom wolfe)的讽刺社会评论《涂写之词》(The Painted Word)、《从包豪斯到家宅》(From Bauhaus to our House)、《激进的时尚》(Rallical Chic)记录了以嬉皮士精神的形式对身份地位的渴求是如何驱动着文化精英阶层的艺术、建筑和政治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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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彼此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性趣时,人们也会相互扶持和提携,甚至连最自私的生物体也可能会这么做,这并不难理解。如果彼此交换帮助,双方都会得益,只要他们所得的价值大于他们所放弃的价值即可。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呈收益回报递减的商品。如果我有两斤肉但没有水果,而你有两斤水果却没有肉;第二斤肉对我而言的价值要少于第一斤肉(因为我一次只能吃得了那么多肉),而你对第二斤水果也是同样的感受。如果我们用一斤肉换一斤水果的话,双方都会更好。经济学家把这种收益称为贸易所得。
当交易者同时交换商品时,合作是很容易的。如果另一个家伙食言的话,你就抓着你的肉不松手或是把它夺回来。但是绝大多数恩惠是撤不回来的,比如信息分享、救起一个快淹死的人或者在打架中助拳。另外,绝大多数帮助也无法同时交换。需求可能会变化,如果我现在帮了你,作为回报你要保护我尚未出生的孩子,那么直到孩子出生前我都不能收回这种回报。而且剩余往往也发生重叠:如果你和我刚刚猎取到羚羊,交换完全相同的羚羊尸体是毫无意义的。只有你今天猎取了一只,而我一个月内也会猎取一只,这样的交易才有意义。钱是一种解决方法,但它是一种新近发明,不可能是在我们的演化中谋划出来的。
正如我们在第6章中看到的那样,延迟交换或互惠回报的问题在于,有可能出现欺骗,即现在接受帮助而之后不给予回报。很显然,如果没有人欺骗的话,对每个人都会更好。但只要另一个家伙可能会欺骗(这在个体有差异时是不可避免的),我就不太愿意向他伸出援助之手,尽管相互帮助长期来看对双方都有利。这个问题已经被压缩成一个寓言,被称为“囚徒困境”。犯罪的两个同伙被分开关在不同的牢房里,检控官答应提供给每人一笔交易。如果你出卖你的同伙而他闭口不言,你就会获得自由而他被判10年;如果你俩都拒绝承认,你俩都被判6个月;如果你俩都招供,你俩都被判5年。同伙之间不能交流,谁也不知道对方会怎样。每个人都会想:如果我的同伙招供,我死抗到底,我就会被判10年;如果他招供我也招供,我会被判5年;如果他死抗到底我也死抗到底,我会被判6个月;如果他死抗到底我招供,我就无罪释放。那么不管他怎么做,出卖他对我来说都是更好的选择。在这种心理驱使下,每个人都出卖了同伙,结果两人都被判了5年——比每个人都信任对方的结果要糟糕得多。但两人都无法抓住这个机会,因为如果对方不信任自己的话,自己就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几十年来,社会心理学家、数学家、经济学家、道德哲学家以及核战略家都为这个悖论大费脑筋,因为没有人有解决之道。
然而,真实生活从某种程度上来看并不是一场囚徒困境。神秘的囚徒只会置身于他们的困境一次,而现实中的人则要一次又一次地处于合作的困境中,因而人们能够记住他人曾经的背信弃义或是知恩图报,并据此采取相应的行为。他们能够感到同情并表现出善意,感到委屈而寻求报复,觉得感激并投桃报李,或是感觉懊悔而做出调整。回忆一下特里弗斯提出的构成道义感的情绪,它的演化是由于各方不断地重复互动、相互影响,用之后的合作来回报现在的合作,用之后的背叛来惩罚现在的背叛。罗伯特·阿克塞尔罗德(Robert Axelrod)和威廉姆·汉密尔顿在一次单循环计算机比赛中证实了这一推测,比赛中的参赛者运用不同的策略相互竞争,重复应对囚徒困境的博弈情境。他们将困境简化到最基本的要点,给予等同于使监狱时间最短的策略奖励分值。一个被称之为“针锋相对”(Tit-for-Tat)的简单策略——起初合作,然后根据你的同伙在前一轮的行为做出相应的行动——击败了其他62种策略。然后他们进行了一次人工生命模拟仿真,将每种策略根据获胜的比例予以“繁殖”,再在这些副本策略之间进行新的单循环竞争。他们将这个过程重复了许多代,发现“针锋相对”策略占据了整个“人口”。当各方不断重复互动,记住彼此的行为,实施以投桃报李或以牙还牙后,合作就演化而来了。
正如我们在第5章和第6章中看到的,人们很善于发现欺骗者且具备一定的道德情感,从而促使他们惩罚欺骗者并回报合作者。这意味着“针锋相对”策略是人类合作的基础吗?它当然是在我们社会中许多合作的基础。收银机纸带、考勤打卡器、火车票、收据、会计账簿,还有其他不依赖于人们“尊严系统”的交易装备,都是机械化的骗子识别器。欺骗者,比如内盗的员工,有时会被控犯罪,但更多时候他们只是被剥夺将来互惠互利的机会,即被解雇。类似的情况是,欺骗顾客的公司很快就会失去其顾客。不受拘束的求职者、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流动商贩,还有来电称“有投资机会”的陌生人往往都会遭到排斥,因为他们看上去像是在玩一锤子买卖,而不是重复递延的合作游戏,故而不受制于“针锋相对”策略。即使是要好的朋友私下里也都记着最近收到的对方的圣诞礼物和餐会邀请,并计算合适的回报方式。
所有这些计较都是由于资本主义社会中我们的异化和小资产阶级布尔乔亚价值观吗?许多知识分子都喜欢的一种信念是,在有些文化中,所有人都会自由免费地分享。但在许多原始社会中,人们主要是和他们的亲戚交流互动,所以从生物学的意义上讲,他们是在与延伸的自己分享。许多文化中还有一种理想化的共享,但那没什么实际意义。当然,我会宣称,当你做到与人分享是多么棒时,但问题是,轮到我时,我会与人分享吗?
确切地说,原始人的确会与非亲非故的人分享,但这并非出自不加区别的慷慨大方或是对道德原则的谨遵恪守。来自人类学的数据表明,分享是由成本收益分析和对互惠的仔细心理记录而驱使的。如果不分享就无异于自戕时,人们就会分享。一般来说,如果采集食物的成功变数很大时,各个物种都会愿意分享。比如,这几周我比较幸运,搞到了我吃不完的食物,但后面几周我可能运气不佳,濒临饿死的境地。我怎么能在富裕的几周储存下额外的食物,用来熬过收获不佳的几周呢?冷冻冷藏的方法先不作考虑。我可以现在狼吞虎咽把它转化成肥膘储存,不过那样做收效甚微:我做不到一天吃撑,之后一个月都不饿。但我可以把它储藏在其他人的身体和脑子里,化作记忆的形式,让他们记住我的慷慨大度,并使其感到有义务在时运逆转时做出回报。当前景充满风险时,共担风险是有好处的。
这个理论已经在非人类的物种中得到了证实,比如吸血蝙蝠。对人类也有两项设计精巧的研究对此加以证实。这些研究通过在一种文化中对比分享形式,从而控制了文化间差异的影响因素。巴拉圭的阿奇人狩猎并采集植物性食物。狩猎很大程度上是凭运气:一名阿奇人猎手平均每天有40%的概率可能空手而归。而采集则在很大程度上靠努力:你工作的时间越长,你带回家的食物就越多,空手回家的采集者很可能是由于懒惰而不是运气不佳。不出意料,阿奇人只在直系家庭中分享植物性食物,但在整个氏族部落分享肉食。
卡拉哈里沙漠的布希曼人或许是世界上最接近于原始平均主义的族群了。对他们来说,分享是神圣的;而夸耀和囤积是可耻的。他们在严酷、易遭干旱侵袭的生态系统中狩猎采集,交换食物和水洼的使用权。这群人邻近的一支部落,Gana San人,则种植储水的西瓜、畜养山羊。他们不像布希曼人那样在丰收的日子和收获不佳的日子之间摇摆不定,不同之处还有,他们通过囤积食物发展出了财富和身份地位的不平等。阿奇人和布希曼人都分享变数高的食物,而囤积变数低的食物。
这些人并没有掏出计算器计算其中的利差。他们在决定分享时心理过程是怎样的呢?考斯迈德斯和托比指出,这种心理并非神奇得难以捉摸;它和我们的公平感和恻隐心相吻合。想一想是什么促使人们或多或少都愿意帮助无家可归的人。那些敦促我们都应当与无家可归者分享的人们是在强调,我们应当从那种随机的、由变数驱动的视角来看待无家可归者。无家可归的人值得被援助,因为他们运气正不佳。他们是某种环境条件的不幸牺牲者,如失业、歧视或者心理疾病。赞成帮助无家可归者的人们敦促我们去思考,“你现在这样不过是因为运气好”。而另一方面,那些反对分享的人们则强调,我们的社会会对任何愿意投入工作的人给予回报。无家可归的人不值得帮助,因为他们有能力工作但却懒得去做,或者选择酗酒或吸毒而自作自受。为无家可归者辩护的人回应说,酗酒本身就是一种疾病,这种疾病可能发生在任何人身上。
即使是在他们最雍容大度的时候,原始人的行为表现的也并不是真正发乎充满仁爱的内心。他们在实施分享的道德规范时,对曾经帮助过的人有着极其详细的记忆,对回报有着明确的期盼,并会传播谣言诋毁那些不协力参与贡献的人。所有这些仍旧不能抹去自私的感受。人类学家迈尔文·康诺尔(Melvin Konner)曾与布希曼人一起生活多年,他充满敬意地记录下了他们的生活方式,并告诉他的读者们这样一段话。
自私、傲慢、贪财、贪心、暴怒、垂涎,所有这些形式的贪欲,就像简单的贪吃一样,在他们传统的情境中都要予以抑制:换句话说,它们没有发生是因为环境不允许,而不是像有些人假定的那样,因为他们本身或是他们的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更好。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有一次,一个布希曼人——一个家庭的父亲,大约40岁,在社群中很受尊重,从任何方面讲都是一个好人、实在人,他请我帮他保留一只他刚杀死的羚羊的腿。他已经把这只羚羊的大部分都给出去了,因为他不得不这么做。但他看到有个机会可以藏一些,以便日后留给他自己和他的家人,他找到了我。当然,通常情况下,偌大的卡拉哈里沙漠都不会有地方藏:要么因为食腐动物而不安全,要么由于掠夺成性的远亲而藏不住。但外来人的出现提供了一个与另一个世界的接口,他想顺走这块肉,通过这个接口的空子,暂时放进这个唯一可想到的隐藏之处。
当论及友谊时,互惠利他主义听起来就不像是真的了。被邀用餐的客人掏出钱包,向主人提出要为这顿饭付钱,那一定是为人处世有问题。第二天晚上立刻就回请主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一报还一报无法使友情更牢固,反而会使关系更紧张。对好朋友来说,没什么比在他们之间进行商业交易更让人尴尬了,比如买卖一辆车。对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朋友——配偶来说,情况也一样:对对方为自己所做的事情保持密切关注的夫妻,是最不快乐的两口子。
伴侣之爱,这种在紧密友谊和持久婚姻纽带背后的情感(这种爱既不是罗曼蒂克式的也不是性爱),有着它自己的心理过程和状态。朋友或配偶觉得彼此好像都欠着对方的债,这却是一笔无法衡量的债务,而偿还这笔债务也不会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但完成它却又能带给当事人极深的满足感受。人们在帮助朋友或配偶时,会感到一种自发的愉快,而没有期盼回报,或者如果永远也没有回报也不后悔已经施与的恩惠。当然,这种恩惠可能会在内心的某个地方被悄悄记录下来,如果这本账簿变得太不均衡时,人们可能会召回债务,或者取消今后的信用——终止友谊。但这种债务的信用额度很大,而且偿还条款很宽松。所以,伴侣之爱实际上与互惠利他主义理论并不冲突,但它确实体现了一种弹性化的变体。其中,情感的担保——喜欢、同情、感激和信任,都被延伸至了极限。
关于伴侣之爱的事实已经够清楚的了,但它是怎么演化来的呢?托比和考斯迈德斯提醒人们关注交易逻辑的一个方面——他们称之为“银行家悖论”,借此来反向推理友谊的心理过程与状态。许多心力交瘁的借款者都领悟到,银行会借给你钱的数额恰好是你能证明你已有的数额。正如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所表述的:“银行是这样一个地方,它们在天气不错时借给你雨伞,然后在开始下雨时要求归还。”银行会说,它们只有那么多用来投资的钱,每笔贷款都是一次赌博。它们的资产组合必须带来利润回报,否则它们就会倒闭,因此它们会对信用风险进行衡量,淘汰掉最差的。
同样残酷的逻辑也适用于我们祖先之间的利他行为。一个为是否施与一次大恩惠而苦苦思索的人就像一家银行。他不仅要担心骗子(受益人愿意偿还吗),还要担心不良信用风险(受益人有能力偿还吗)。如果接受恩惠者死了,致残了,身无分文了,或是离开所在的群体了,那这次恩惠就作废了。不幸的是,正是那些具有不良信用风险的——患病的、濒临饿死的、受伤的和被排斥的人最需要帮助。任何人都有可能走背运,特别是过着严酷生活的原始人。一旦被抛弃,受到打击的原始人就会不久于世。那么,由此可能会演化出怎样的思想和感情,可以作为一种保险,即使坏运气可能使你面临风险时,仍然确保他人会给你延展“信用”呢?
一种策略是使你自己变得不可替代。通过培养发展所在群体中无人能复制的专业技能,如工具制造、寻路或冲突调解,使自己被需要,如果被所在群体抛弃,他们会付出高昂成本:因为每个人都依赖于你,所以,任由你去死的风险太大。今天的人们也在花费大量的社会生活来广而告之他们独特、有价值的才能,或是寻找一个派系团伙使自己的才能在其中展示出独特的价值。这种对身份地位的追求,也是为使自己变得不可替代的一种动机。
另一种策略是与一种人建立关联,这种人从中获益的东西也能令你得益。过你的生活,追逐你自己的利益,单凭这样,作为副效应你就能提高其他一些人的利益。婚姻就是最明显的例子:丈夫和妻子在他们的孩子的幸福上有着共同的利益。第三种策略是拥有令他人受益的同时也使自己受益的技能,比如善于找到回家的路。其他的例子还有,和喜欢同样室温的人或是喜欢同样音乐的人住在一起。所有这些例子都是一个人的行为使一些人受益,而其行为表现无须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利他;由于这种行为并不需要他付出额外的代价,因此他就不会期待对方在将来会有所回报。利他主义的挑战吸引了众多关注,以至于自然界中一种更为直接的帮助形式往往遭到低估:共生现象。即两种生物体,如组成青苔的藻类和真菌相互关联,因为彼此生活方式的副效应恰好使另一方受益。共生生物既施惠也受益,但任何一方都没有付出成本。对音乐有着同样口味的室友就是共生的一对,每个人都看重对方,且无须交换施惠。
一旦你对于他人有价值,这个人对你也就变得有价值了。你看重他,因为如果你碰到麻烦,为你解困与他们也有利害关系——尽管是自私的利害关系。但既然你看重这个人,他们也应当更加看重你。你的价值不仅体现在你的才能或习惯上,还因为在困难时刻挽救他与你也利害相关。你越看重这个人,这个人就越看重你,如此往复。这个你追我赶的过程就是我们所称的友谊。如果你问两个人他们为什么是朋友,他们很可能说:“我们喜欢同样的东西,而且我们知道我们总是会在对方需要时立刻出现。”
友谊,像其他的利他行为一样,容易受到欺骗者的破坏,对这些骗子有个特殊的称呼:酒肉朋友。酒肉朋友会与一个有价值的人建立关系并从中受益,并努力模仿出友好的样子,以使自己也变得有价值。但稍微有些风吹草动,他们就不见了踪影。人类天生有一种情感反应,似乎就是设计来驱逐酒肉朋友的。在我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一只援助之手会令人没齿难忘。我们会心怀感动,永不忘记这种慷慨大度,并感到有义务告诉这个朋友自己对此永远不会忘怀。唯有艰难时刻才会让你知道谁才是真正的朋友。那是因为朋友的意义,用演化的术语来讲就是在艰难的时刻帮助了你,而其他人则不愿为此劳力费心。
托比和考斯迈德斯继续推测,人类友情的设计或许解释了为什么现代社会中会有如此多的人感受到异化和孤独。明确的交易和依序互惠是当友谊缺乏、信任度降低时,我们退却而依赖的一种利他行为。但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我们以前所未有的频率与陌生人交换帮助和恩惠。这或许造成了一种知觉,即以为我们没有与同伴真正融洽相处,且在困难时刻容易被他人抛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舒适的环境使我们在身体上更加安全,但同样也可能会使我们在情绪上感觉更加不安全,因为身体安全尽可能地减少了危机,而危机才会告诉我们谁才是真正的朋友。
盟友与敌人
任何对于人类关系的描述如果缺乏对战争的讨论都算不上完整。战争不是普遍的,但所有文化中的人都会觉得他们才是一个群体中的成员(群落、部落、氏族或者国家),并怀有对其他群体的敌意。而战争本身就是远古部落生活中的一项主要事务。许多知识分子认为,在远古社会中,战争很少见、而且这些战争都具有形式温和又具有高度仪式化的特性,或至少在高尚的野蛮人与西方人的接触且被污染前是这样的。但这是罗曼蒂克式的胡说八道,因为战争从来都是地狱。
雅诺马马人的村落相互间会永无休止地彼此侵袭。所有40岁以上的成年人有70%都曾因暴力而失去一位家庭成员,30%的男人被其他男人杀死,40%的男人杀过人。雅诺马马人把自己称作凶猛的人,但其他原始部落也给出了相似的数字。考古学家劳伦斯·基利(Lawxence Keeley)记录了新几内亚人、澳大利亚原住民、太平洋岛屿的居民以及印第安人都曾被战争所蹂躏,特别是在不列颠统治下世界上的许多地方结束这种滋扰,而代之以殖民管理前的几个世纪中尤其如此。在原始战争中,调动更加完备,战斗更加频繁,伤亡率更高,俘虏更少,武器也更具破坏力。说得客气一点,战争,是一种主要的自然选择压力,既然它在我们的演化史中似乎是一种经常性事件,它一定对我们的一部分心理进行了塑造。
为什么人们会如此愚蠢地发动战争呢?部落人可以因任何有价值的东西而战斗,部落间战争的根源就像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根源一样难于解开。但有一个令西方人惊讶不已的动机一遍又一遍地出现。在原始社会中,男人进行战争是为了得到或保留女人——并不一定是武士们的明确目标(尽管往往的确如此),但是使战斗的意愿得以发展的最终报偿。获得女人是男性繁殖成功的限制性因素。有两个妻子可以使一个男人的孩子翻两倍,有三个妻子可以翻三倍,以此类推。对一个没有濒临死亡的男人来说,再没有其他任何资源能对演化适应产生同样大的影响了。部落战争最常见的赃物就是女人。侵略者杀死男人,绑架适龄女人,轮奸她们,并把她们分配做妻子。查冈发现,杀死过一个敌人的雅诺马马男人的妻子和孩子的数量是没有杀过人的男人的妻子和孩子数量的3倍。大多数杀过人的年轻男人都结婚了,大多数从没杀过人的年轻男人都没结婚。这种差异不是因杀人者和未杀人者之间的其他差异而带来的巧合,比如体格、力量或者亲戚的数目。杀人者在雅诺马马村落受人尊重,他们会吸引更多的妻子,也被分给更多的妻子。
有时,雅诺马马人谋划侵犯仅仅是为了绑架女人。更经常的是,他们谋划侵犯是为了报复曾经遭受的杀戮或者绑架,但他们也总会试图绑架女人。为报血海深仇,亲戚们要拿命偿命——杀人者的命或者是他的亲戚的命;这是任何地方暴力泛滥的主要原动力,这种驱使他们的动机有着明显的威慑作用,如我们在第6章中所看到的那样。血海深仇可以持续几十年或更长,因为每一方所记录的数字都不同,所以任何时候双方都会记着那些必须血洗的不公。设想一个邻居杀害了你丈夫、你兄弟,还有你儿子,或者强奸并绑架了你妻子、你女儿,还有你姐妹,你对他会有什么感受。但报世仇者绝不只限于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如果他们看到有机会可以屠杀对手,从而一劳永逸地除掉眼中钉,他们一定会这样做,还会加上女人作为额外的激励。对女人的欲望不仅让世仇之火烧得更旺,而且还有助于点燃这把火。通常第一次杀戮就是为了一个女人:一个男人诱惑或绑架了某人的妻子,或食言反悔一项出卖女儿的交易。
现代人难以相信原始部落会为了女人而发动战争。一位人类学家给查冈去信写道:“女人?为了女人而战斗?黄金和钻石我可以理解,但是为了女人?绝不会。”这种反应从生物学上讲当然是颠倒黑白的。其他人类学家则辩称,雅诺马马人身体里缺乏蛋白质,因此为猎物而战斗。但当测量他们的蛋白质摄入量时,结果发现比正常的还要多。全世界吃得最好的原始人是最喜欢打仗的。当查冈对他的雅诺马马人访问对象提到这个肉类缺乏假设时,他们不相信地笑了。他们说:“尽管我们喜欢肉,但我们对女人的喜欢要多得多。”查冈指出,他们跟我们没多大差异。“星期六的晚上去常有打架的建筑工人酒吧看看,这些打架常为了什么?难道这些起冲突的人是因为对方的汉堡包里放了比较多的肉吗?或者研究一下西部乡村歌曲的歌词,有哪句歌词写着‘别把你的奶牛带到城里’吗?”
西方人的战争在许多方面都不同于原始人的战争,但至少在一方面是相似的:入侵者强奸或绑架女人。《圣经》中对此有所记录。
他们就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与米甸人打仗,杀了所有的男丁……以色列人掳了米甸人所有的妇女孩子,并将他们的牲畜、羊群和所有的财物都夺了过来,当作掳物……摩西对他们说,你们要保留所有这些妇女的活命吗?……所以,你们要把所有男孩和所有已嫁的女子,都杀了。但女孩子中,凡没有出嫁的,你们都可以保住她们的命,留给你们自己。
你临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时候,先要对城里的人宣告要和睦的话……若不肯与你和好,反要与你打仗,你就要围困那城:耶和华你的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杀尽这城的男丁。唯有妇女、孩子、牲畜和城内一切的财物,你可以取为自己的掠物。
你出去与仇敌征战的时候,耶和华你的神将他们交在你手中,你就掳了他们去。若在被掳的人中见有美貌的女子,恋慕她,要娶她为妻,就可以领她到你家里去;她便要剃头发,修指甲,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里哀哭父母一整个月,然后可以和她同房。你做她的丈夫,她做你的妻子。
根据《伊利亚特》(Iliad),特洛伊战争是缘于对特洛伊海伦公主的绑架。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期间,基督教士兵们从欧洲到君士坦丁堡一路上都在强奸。莎士比亚描写亨利五世在百年战争期间威胁一个法国村落说,如果他们不投降,那就是他们的错,导致他们“贞节的少女落入被暴烈强奸的境地”:
如果不降,为何不呢,顷刻间就将眼见:
粗暴血腥的士兵用肮脏的手
玷污你们凄厉尖叫着的女儿的贞节;
你们的父亲被扽着银须
将他们令人尊敬的头颅掼向墙壁;
你们赤裸的婴儿被长矛劈成两半,
而疯了的母亲在旁边绝望地嚎哭;
伏地受降吧,就像犹太人的妻子们那样
臣服于大希律王嗜血的屠夫士兵前。
女性主义作家苏珊·布朗米勒(Susan Brownmiller)记录了实施大规模有组织强奸的进犯苏格兰高地的英格兰人、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入侵比利时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入侵东欧的德国人、侵略中国的日本人、入侵孟加拉的巴基斯坦人、大屠杀期间的哥萨克人、迫害亚美尼亚人的土耳其人、美国南部的三K党人,还有,程度稍轻的,仅驻柏林的苏联士兵和越战中的美国士兵们。波斯尼亚的塞尔维亚人和卢旺达的胡图人也把自己加入了这个清单。嫖娼,在战争期间往往很难与强奸区分,它是对士兵们的一种普遍的额外津贴。领导者们有时会用强奸作为一种恐吓策略来实现其他的目的,正如亨利五世所做的,这种策略之所以极其有效,是因为士兵们非常渴望去实施它,就像亨利煞费苦心地去提醒法国人。事实上,它往往事与愿违,为抵抗者继续战斗提供了一种无法估量的激励,很可能是出于这个原因,而不是由于对敌人女人的同情,现代军队中才取缔了强奸。即使当强奸不再是我们战争中的突出部分时,我们仍对我们的战争领袖投入了莫大的威望,正如雅诺马马人所做的,到目前为止,你当然知道这种威望的效果体现在了一个男人的性吸引力以及他繁殖上的成功。
战争,或者一伙人联盟起来进行的侵犯,在动物王国里很少见。你可能会想到第二、第三和第四强大的海象会联合起来杀死最强大的雄海象,并瓜分它的后宫,但实际上它们从没这样做过。社会性昆虫不寻常的遗传系统使它们成为一个特例,除它们外,只有人类、黑猩猩、海豚,或许还有长臂猿,会勾搭4个或数目更多的同伙来进攻其他雄性。这些是大脑体积最大的一些物种,暗示出战争可能需要复杂的心智设备。托比和考斯迈德斯推断出了联盟进犯的自然适应性逻辑,以及支持它所需的认知机制。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认为战争是不可避免的,或者“自然的”,进而说是“好的”。
人们往往被招募参军,但有时他们本身就对入伍饶有兴致。激发沙文主义是惊人地轻而易举,即使无须因稀缺资源去搏杀争取。在亨利·泰费尔(Henri Tajfel)和其他社会心理学家所做的无数实验中,人们被分作两组,实际上是随机划分的,但表面上是根据一些细微的标准,比如他们是否低估或高估了屏幕上一个点的数目,或者他们是更喜欢克利的油画还是康定斯基的作品。一旦被划分后,每一组人立刻就开始不喜欢另一组的人,认为对方更差劲,并在行为表现上拒绝给他们奖励,即使这样做对他们自己的小组来说成本也很高。即使实验人员是用点或画做猜谜游戏,当着他们的面通过掷硬币进行的分组,也能够激起这种即刻的种族优越感!其行为后果决非不重要。在一个经典实验中,社会心理学家莫扎弗·谢里夫(Muzafer Sherif)仔细选择了一群适应环境能力良好的中产阶级美国男孩组成了一个夏令营,随机将他们分作两组,然后进行体育运动和戏剧小品的竞赛。没过几天,两组男孩就开始用棍子、棒球棒和包在袜子里的石块,相互施暴和袭击对方,迫使实验人员不得不介入干涉以保护孩子们的安全。
战争之谜即是为什么人们会自愿参与一项死亡概率很高的活动。玩俄罗斯轮盘赌的欲望是怎么演化来的?托比和考斯迈德斯的解释是根据这一事实:自然选择青睐于那些可以平均而言提高适应性的特质。对每一项特质有贡献的基因都会包含在许多代的许多人的身体中,所以如果一个携带这种基因的个体死了且没有子嗣,那么其他携带这种基因的人的成功可以给予弥补。设想一下俄罗斯轮盘赌的游戏,如果你没被杀死,就会多一个后人。加入这个游戏的一个基因会被选择出来,因为有5/6的概率它会在基因库里多留下一个复制品,只有1/6的概率它什么也留不下。平均而言,这会比不参加这个游戏多产出0.83个基因复制品。这与加入包含另外5个男人的同盟能虏获5个女人,但其中一个男人会死掉的选择结果相同。这里的关键思想是,一个同心协力的联盟能够收获其成员独自做不到的收益,并且赃物是根据共同承担的风险来分配的。虽然涉及一些复杂变体,但都不会改变这一要点。
事实上,如果赃物确定且分配均匀的话,危险的程度是没有关系的。比方说,你的同盟有11个成员,可以伏击5个人的敌人团伙,抢走他们的女人。如果你的同盟中有一个成员很可能会被杀,你就有10/11的幸存机会,这使得你有权以1/2的机会(5个虏获的女人,10个男人)得到一个妻子,期望收益为0.45个妻子(对有这些回报的许多情境予以平均所得)。如果有两个成员可能会被杀死,那么你就有更小的生存机会(9/11),但如果你确实幸免于难,你就会有更大的机会获得妻子,因为你死去的盟友不会拿走她们。平均收益(9/11×5/9)是一样的,0.45个妻子。如果有6个成员可能被杀死,这样你的生存机率会降至不足一半(5/11),而如果你幸存的话,你将确保能得到一个妻子,期望收益仍然是0.45个妻子。
托比和考斯迈德斯的计算假定一个男人即使死了,他的孩子也一样能生活,所以死亡导致的适应损失是零,而不是负数。当然这不是真的。但他们指出,如果群体相对而言比较兴旺的话,失去父亲的孩子的幸存机会可能不会降低得太多,所以男人去侵略还是值得的。他们预测,当所在群体在食物上比较安全时,男人们应当比缺乏食物时更愿意去战斗,这和蛋白质缺乏假设恰好相反。数据也支持了他们的预测。另一个推断是,女性应当从未有兴趣发动一场战争(即使她们有武器或同盟来弥补她们较小的体格带来的优势)。女性从来都没有演化出同伙一起侵犯邻里村落抢夺丈夫的需求,原因是女人的繁殖成功并未受到可供男性的数量的限制。所以,任何因寻求额外配偶而给其生命带来的风险,都是对预期适应的净损失。(然而,原始女人们确实鼓励男人们去战斗以保卫群体,并为被杀害的家庭成员复仇。)这一理论还解释了为什么在现代战争中,大多数人都不愿意派女人去战斗,以及当女人伤亡时会感到道义上的愤怒,尽管并没有任何伦理上的论证说明女人的生命比男人的更宝贵。直觉认为,战争是一场令男人受益的游戏(对人类的演化历史来说,这也是事实),这种直觉很难动摇,所以男人应当承担风险。
这一理论还预测,只有当男人对胜利有信心、而且没有人提前知道谁会受伤或被杀死时,才会愿意集体战斗。如果有可能被击败,那么继续战斗就没有意义了。如果你承担了超过你份额的风险——比如,如果你的战友因去寻找自己的藏身之处而将你置身于危险中,那么继续战斗也就毫无意义了。这两个原则塑造了男人参与战争的心理过程。
在原始社会,交战各方通常是同一拨人的内部派系,他们有着同样的武器装备,所以人类演化历史中对胜利的预测结果只是数目。有更多战士的一方是难以征服的,而胜利的概率可以根据各方的人力来预测。雅诺马马人痴迷于自己村落的大小就是基于这个原因,他们常常组成联盟或者考虑脱离联盟,因为他们知道较小的村落在战争中是无助的。即使在现代社会中,你这一方的一大群人可以壮胆,而对方的一小群人则更容易示弱。召集一大群人是激励爱国主义的一种常见策略,群众示威游行即使在军队支撑的统治下也能够引发恐慌。战场策略的一个主要原则是包围敌人的部分队伍,使胜利看起来唾手可得,并造成恐慌和溃败。
同样重要的是公平地分配风险。战争一方面临着利他主义的问题。每个成员都有诱因去欺骗,使自己远离危险,而将他人置于更大的风险中。这就像善意的合作无法演化而来,除非恩惠的施与者查处并惩罚欺骗者一样;侵犯的合作也无法演化而来,除非战斗者查出并惩罚懦夫或逃兵。战士执着于勇敢和纪律,这影响着一切——从士兵想和谁同处一个散兵坑,到诱导士兵以为风险均等以及奖励英勇、惩罚背弃的指挥结构。战争在动物王国中很罕见,因为动物像人一样,也是胆小懦弱的,除非它们能够组成多派别联盟来分担风险。和远祖人类不同,动物没有认知设备,能够让他们自然而然地演化出能够用来执行这种契约关系的计算能力。
关于战争的逻辑和心理还有另一个特殊之处。一个男人应当会同意待在联盟中,只要他不知道自己将会死去。他也许知道这个概率,但他不可能知道死亡轮盘正在逐渐缓慢地在他这里停下来。但到了一定时候,他可能就会看到死亡的来临。他可能会瞥见弓弩手正将他瞄准在射程内,或者察觉一次临近的伏击,或者注意到自己已经被派往履行一次自杀式的使命。就在那一刻,所有的事情都会改变,唯一理性的动机就是逃离。当然,如果不确定性的坍塌仅仅是在死前的几秒,那就太晚了。一个战士能越早提前预测到自己将成为一具无名烈士,他就越容易逃跑,而联盟也就越容易被拆散。在动物联合进攻另一支联盟或单个个体时,如果一个进攻者被选定为反攻对象,会有一些警示,它能够在自己被追逐之前就逃之夭夭。正因为这一原因,动物联盟很容易就会被拆散。但人类所发明的武器——从长矛和弓箭到子弹和炸弹,使得命运直到最后一秒仍是未知的。在这个无知的面纱背后,男人被激励战至最后一刻。
在托比和考斯迈德斯推出这个逻辑的几十年前,心理学家阿纳托尔·拉波波特(Anatol Rapoport)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一个悖论对此进行了描述。(他相信这个情景是真实的,只是无法进行验证。)在太平洋的某个轰炸机基地,一位飞行员在执行任务时只有25%的机会生还。有人计算如果将每架飞机搭载的炸弹增加一倍的话,完成任务就只需要一半的飞机。但增加搭载量的唯一方法就是减少燃油,这意味着飞机将只能飞一次单程任务。如果飞行员们愿意抽签,赌1/2的概率去飞一次确定的死亡任务,他们生还的机会会增加一倍:只有一半的人会死,而不是3/4。不用说,这个提议永远没办法实施。很少有人会接受这样的出价,尽管它完全公平,还会挽救许多生命,其中有可能就还包括我们自己的生命。这个悖论耐人寻味:我们的心智被说服自愿在联盟中承担死亡的风险,但这只在我们不知道死亡何时降临时才会如此。
人性中的善
那么,我们应该干脆现在就吞下毒药,就此了结吗?有些人认为,演化心理学宣称,已经发现人性是自私和邪恶的,但他们是在奉承任何宣称发现了相反情况的研究人员或他人。没人会需要一个科学家来测量人类是否天生倾向于邪恶。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在历史书、报纸、人种志记录以及给安·兰德斯(Ann Landers)的信中都已经有所记录了。但人们似乎把它当成了一个开放性问题,好像有朝一日科学可能会发现,这只是一场噩梦,而我们会从梦中醒来发现彼此相爱才是人的本性。演化心理学的任务不是去度量人类本性,这个任务最好还是留给其他人吧。它是为了给只有科学才能提供的那种令人满意的见解添砖加瓦:将我们对人性的所知与我们对这个世界如何运转的知识联系起来,并用最少的假设来解释最多的事实。社会心理学研究中的很大一部分已经在实验室和实地现场得到了验证,无非都是基于亲缘选择、父母投入、互惠利他和心智计算理论的少数几个假设。
人类本性就注定了我们的人生就是一场被残酷无情的适应最大化者盘剥的噩梦吗?同样,向科学寻求答案是愚蠢的。每个人都知道人们能够表现出巨大的善行和牺牲精神。心智中有许多组件,适应而来的不仅是丑陋的动机,还有爱、友谊、合作、公正感和预测行为后果的能力。心智的不同部分奋力踩下或松起行为的离合器踏板,因而坏的想法并不总会导致坏的行为。吉米·卡特(Jinmy Carter)在其著名的《花花公子》访谈中说:“我曾色迷迷地看过许多女人。我曾在心中多次犯下了通奸罪。”但喜欢窥探的美国新闻界还没有找到证据,证明他在现实中曾经犯过哪怕一次。
在更大的舞台上,由历史见证的一些滔天大祸已经永久地消失了,数年的血腥杀戮之后,仿佛一股烟雾瞬时即散。奴隶制、妻妾成群的暴君、殖民征服、血海世仇、女人被虏为财产、制度化的种族主义和反犹太主义、童工、隔离制度、法西斯主义还有战争,都已经从世界的绝大部分地方消失,而那些广袤的土地曾经饱受它们摧残长达数十年、数百年,甚至上千年之久。最凶险的美国都市丛林中的谋杀率也只有许多原始社会中的1/20。现代英国人被谋杀的可能性只是他们中世纪祖先的1/20。
如果大脑没有在这几个世纪间发生变化,人类的境遇怎能得到如此改善呢?我认为,部分答案是由于识字、知识和观点的交流已经削弱了一部分盘剥与利用。并非人们有一眼善良的心泉,并由道义规劝使之行善,而是信息可以表达为一种方式使得盘剥者看起来像是伪君子或傻瓜。我们的一项基础本能——以仁慈和能力为借口而自称权威,可以被狡猾地运用到其他人身上。当所有人都看到人们遭受苦难的画面,就不可能再宣称没有人造成任何伤害。当受害者用加害者可能会使用的第一人称进行表述时,就很难再坚称受害者只是一种更低下的人类存在。当发言人被发现是在附和敌人的话语,或是呼应其政策导致灾难的以往发言人的调子,他的权威就会崩溃。当和平的邻国被广泛传播,就很难再坚称战争是不可避免的。马丁·路德·金说:“我有一个梦想,终有一天这个国家将会巍然提升,并实践它信条的真正含义:‘我们坚信这些事实是不言自明的,所有人都生来平等。’”当他这样说时,他使得种族隔离者们不可能再维持爱国者的形象,反而看上去更像是骗子。
正如我在一开始就提到的,尽管冲突是一种人类的普遍现象,但消除冲突的努力也是普遍现象。人类心智在严酷的经济状况下,偶尔也会抓住一抹微光,对手们会放下干戈,均分和平创造的剩余,使得双方都从中受益。甚至一些雅诺马马人也看出了他们所用方式的徒劳无功,渴望找到一种手段来打破这种冤冤相报的循环。在人类历史中,人们发明了巧妙的技术将心智的一部分用来对付另一部分,对并非因为善良而被选择的人类本性做出了文明的增补:修辞、揭露、保住面子的方法、契约、威慑、机会均等、冥想、法庭、强制执行的法律、一夫一妻制、对经济不平等的限制、放弃报复等。乌托邦的理论家看到这些实践智慧时,应当会自愧不如。这些做法,比起改变育儿方式、语言和传媒的“文化”提议以及扫描黑帮成员的大脑和基因以排查侵犯性和在贫民窟派发反暴力药丸的“生物”提议来说,可能会更为持续且有效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