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罗德和埃丽卡第一次会面是在一家星巴克咖啡店,她把面试安排在了那里。她确保自己会先到达店里,以便在这次会面中以主人自居。他来时身着正装,却背着一个双肩包,这让她有点不高兴。她先前已经叫了杯咖啡放在桌子上等他,他坐下便开始作自我介绍。看起来他似乎充满活力而且令人愉快,但依照她的喜好来说,他的言行举止还是有些过于随意。
“我们以后再闲聊吧。”大约一分钟后,埃丽卡打断了他的自我介绍,“我先向你介绍一下我吧。”随后她快速概括了一下她的生活,又介绍了她成立的那家顾问公司。对于她迄今所经历的种种困难,她直言不讳:“我需要一个能够深入研究行为经济学及类似领域,并且能够从中找出独特营销模式的人——这个人要开发一系列工具来帮助我满足客户的需求。”她说得很快,因为她感到不舒服并有些紧张——尽管她永远也不会承认这一点。
哈罗德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个面试专家。他参加过许多面试,消除尴尬气氛的技巧可谓炉火纯青。但这一次他没能用上这些技巧,相反,他因为她急促且追求高效的腔调而变得有些生硬与忙乱。尽管如此,他还是喜欢上了她。她的背景和她倔犟而迫切的态度令他着迷。在整个会面的过程中,她并没有问他10年后希望做什么,或者任何其他毫无用处的烂问题,这一点尤其让他喜欢。
她的问题明确且切合实际。他是否知道丹尼尔·卡尼曼是谁?(不知道。)他做过哪些研究项目?(他夸大了他在项目中的职责范围,但说得并不多。)他是否做过事实核查?(做过。)直到最后她才问了几个非常规的问题,比如让他描述他大学的校园文化,问他觉得为一份政策性的杂志工作和为一家赢利性公司工作有何不同。
整个面试过程只有25分钟。她雇用了他。谈到薪水时,他要求年薪5.5万美元,她则告诉他公司每年将支付6万美元的报酬给他,并且会随着公司业绩的增长而增加。
她没有办公室,所以他们每周3次在她的厨房里见面,剩下的时间他就在家工作。为了使厨房看起来有点专业氛围,她几乎把厨房空了出来,还紧紧锁上了通向卧室的门。哈罗德在冰箱门上看不到冰箱贴,也看不到任何她朋友或者家人的照片。不过,她的刀叉和餐盘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哈罗德至今还用着大学时候买来的餐具——同一个装盘子的架子、6个盘子、一个从啤酒商那里免费弄来的开瓶器,而和他年龄相仿的埃丽卡却拥有一个成年人所应有的厨房用具。
他无法接触到公司运作的某些环节。她从来不让他和潜在客户见面。他不知道安排一次会面需要多少工作量。通常她只是给他发封邮件,告诉他一家潜在客户的名称,他们希望解决的问题的性质,以及赢得这家客户青睐需要做的事情的清单。随后哈罗德便一头扎进他的研究中,白天睡觉晚上工作,之后去她家里一趟,汇报他的发现。她会用中国茶和胡萝卜切片来招待他,态度友好却又有意和他保持距离。
公司的业绩开始好转,提案和研究项目络绎不绝。有一家公司希望找到某种方法来消除其工程师和销售团队之间的隔阂。另一家公司想要找到向年轻人推销银行业务的途径。埃丽卡会把她想要的东西告诉哈罗德,并给他一些该从哪里获取信息的小提示。他和她在一起时感到舒适,并且也喜欢这份工作。如果说在哪一段时期他们的关系突飞猛进的话,那就是在整理报告的时候。
埃丽卡首先会锁定一家客户,然后与他们进行一系列的会面。她会派哈罗德去作某项研究。他会写一堆笔记,然后她会根据这些笔记草拟一份报告给客户。哈罗德三分之二的工作都是作研究和做笔记,但更重要的另外三分之一的工作则是检查她草拟的报告,并加以改进。
当他们第一次坐在一起整理报告的时候,埃丽卡几乎感激得哭了出来,因为哈罗德通过阅读她的文字就能弄清楚她真正要表达的内容。当他对她的草稿作出评价的时候,埃丽卡觉得他完全领会并且深深理解了她的意思。哈罗德可以抓住某个想法的细节,被它深深地吸引。他会就她的部分草稿滔滔不绝地说下去,让她感觉自己真的是个明星。他会在某些章节下面画上3条着重线,用崇拜的眼神望着她,仿佛很震惊于她竟然能写出这样的句子。写得不好的部分,他也会视之为金矿,只是尚未开采而已。埃丽卡倾向于堆砌一些含糊不清的华丽辞藻,以掩饰自己脑子里拿捏不定的概念。哈罗德则会把这些通通清除干净,把没有实际意义的章节大刀阔斧地砍掉,然后再填补漏洞。他逐渐训练出了用她的风格写作、用她的风格思考的能力,经他整理过的报告能使她在他人看来要比真实的她更加聪慧。他是个了不起的编辑。自我意识的升华和用别人之名来写作,都让他感到快乐。
6个月后,他们已经开始用他们自己的一套暗号来交流了,仅用几个字母便能指代接下来需要做的工作。在给他的回复中,她变得放松了下来,偶尔会讲几个笑话。“我实在是做不了这件事。”有一次她写道,这样的话对她来说完全是在示弱。如果发现新情况,他就会按捺不住兴奋,马上打电话给她。有时他们会外出吃鸡翅并一起整理报告。有一次,当她在外地会见一个客户的时候,他在发给她的邮件末尾附上了3个字“我想你”,她则用她的黑莓手机回复道:“我也想你。”
那时她并没有想找个男人,而哈罗德也不是她期望与之相恋的那种人。他没有她那么坚韧,也不能在职场中取得一番伟大成就。他是那种她能够完全掌握的男人。但经过这几个月,她发现自己对他动了真感情。他是个真正的好人,打心底希望她能够成功。
一天下午,在紧张的工作之后,哈罗德提议出去骑自行车散散心。埃丽卡已经好多年没骑过车了,也没有自行车。哈罗德说他们可以借用他室友的。于是他们开车去了他的公寓,这是埃丽卡第一次来到这里,她见到了素未谋面的哈罗德的室友,一个身材魁梧、非常迷人的男人。借了车之后两人便一起骑着出去了。埃丽卡身穿运动服,而哈罗德穿的只是普通的短裤和一件运动衫。哈罗德大度地将稍微不那么老土的那个自行车头盔给了她。他们大约骑了10英里,当然在山路上埃丽卡加速超过了他,以显示她有这样的能力。当他们骑上一段可以俯视湖水的陡坡时,埃丽卡又一次开始全力冲刺,开心地大笑着把他抛在身后。然而仅仅过了30码[1],哈罗德就像风一样从她身旁闪过。他不仅仅超过了她,他迅速掠过她的身边,让她看起来简直像在往后退。他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微笑,令她几乎无法呼吸。她以前从不知道他有着这样的力量。
哈罗德在山顶停了下来,看着她气喘吁吁地往上骑。当她把自行车并排停在他旁边,和他目光相交的时候,他依然咧着嘴灿烂地笑着,她也在喘息之余大声地笑着。埃丽卡比以往任何时候更深切地望着他的眼睛,从中她看到了他所喜欢和珍视的一些东西:夺旗橄榄球游戏,装满伟大著作的双肩背包,还有因她和他共同的事业而产生的兴奋。
两个人在山顶跨在自行车上并排站着,眺望着山下宜人的美景,埃丽卡把手递到哈罗德的手中。哈罗德惊讶于她的手摸起来如此结实有力,又是如此妙不可言。
[1]1码≈0.9144米。——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