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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智商:为什么聪明人也会做蠢事》第7章 决策效应与认知吝啬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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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者通常是非常被动的,他们愿意接受任何决策框架的影响。

——丹尼尔·卡尼曼,《选择、价值与框架》,2000

法律与经济学教授爱德华·麦卡弗里(Edward McCaffery)与认知心理学家乔纳森·巴伦就民众对税务系统的态度问题,合作开展了大量研究[1]。他们的研究发现,人们在思考税务相关问题时,思路常常是非常不合逻辑的。接下来,我将着重介绍该研究中涉及的诸多非逻辑性思维中的一种,因为这种非逻辑性思维为我们完美展示了一个专为认知吝啬鬼设下的陷阱。

假设你将为一个虚拟国家制定税收规则。在这个虚拟国家,收入35000美元的无子女家庭需缴税4000美元,而收入100000美元的无子女家庭需缴税26000美元。假设该国的政策规定,针对收入为35000美元的无子女家庭,若生育一个孩子,则可以享受500美元的税收减免,即该家庭需缴纳的税款由4000美元降为3500美元。那么,针对收入为100000美元的家庭,是否应该执行相同的生育税收优惠政策?也就是说由26000美元减少为25500美元。还是由于他们收入更高,因而应享受更大力度的优惠额度?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托马斯·谢林注意到,人们对后一种做法(高收入家庭享有更大力度的税收减免)存有很多争议。“高收入家庭在儿童身上的支出更多,也就是说抚养孩子的成本更高”(1984)。简而言之,高收入家庭在抚养孩子时投入更多,所以他们应该享受更高的减免额度。也许你认为这种说法站不住脚,实际上,多数人都不认同这种观点,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拒绝这个论点,认为高收入家庭养育孩子的税收减免额度至少应该与低收入家庭相同。如果非要区别对待的话,低收入家庭应该享受更高额度的税收优惠。

经济学家谢林以这个问题为介入点,教我们厘清情境背后的真实逻辑。其实,我们也许并没有真正弄懂这件事情,尤其是我们并没有想到换一个框架去理解这个情境。谢林指出,我们以无子女家庭为初始状态来为事件设立框架的做法太过武断。在设定这个假设的税收系统时,我们也可以考虑选择不同的基线水平,比如,以最典型的“四口之家”(两个成人和两个子女)作为初始状态。与前面一样,子女数量会影响税率,以四口之家为出发点,让我们来计算一下无子女家庭和独生子女家庭的税率。

试想在这个虚拟国家,家庭收入为35000美元并且有两个子女的家庭需要缴税3000美元,家庭收入为100000美元并且有两个子女的家庭需要缴税25000美元。按照这种情况来计算的话,无子女家庭的税率应该是多少?我们应该提高税率,因为无子女家庭有能力负担更高的税额。这里不谈生育可减免赋税,而是将这种税率调整计划称为“不生育的惩罚”。关于谢林试图教给我们的框架和税收政策(麦卡弗里和巴伦通过实证的方法对其进行研究)——我先透露一点小线索。实际上,针对每一种特定家庭(子女、房屋所有权、自由创业以及其他在免税代码中的项目)的“税收减免”,都是对那些不符合条件家庭的“惩罚”(因为政府开支的总额是确定的,政府即使去借款也要支付各类公共开支)。

好,下面我们假设有一个年收入为100000美元并育有一个子女的家庭应缴税款为26000美元;相同收入但没有子女的家庭应缴税款为27000美元。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少生育1个子女所缴纳的罚款是1000美元。问题在于,收入为35000美元的低收入无子女家庭是否也应该与高收入家庭缴纳相同的罚款?当高收入家庭的赋税由25000美元增加至27000美元时,低收入家庭的赋税是否也应该由3000美元增加至5000美元?

多数人会本能地感觉到这样做有失偏颇。他们会认为,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2000美元的惩罚实在太过严厉了,针对低收入无子女家庭的罚款应低于高收入家庭。但是,人们对高、低收入家庭不生育税收罚款与对高、低收入家庭生育子女税收减免的态度完全不一致。人们希望高、低收入家庭享受相同的生育红利,却不希望他们接受相同的不生育惩罚。这是一种不合逻辑的想法,因为红利和惩罚实际上都是一回事儿——只不过名称和人们关注点的引导方向有所不同罢了。这就是本章想要说明的观点,认知吝啬鬼允许他人来决定自己的关注点。认知吝啬鬼俯首甘让环境框架来决定他们的思考方式,他们接受问题的各种表述方式,并不假思索地开始对其进行加工,却从未意识到不同的表述方式可能会让人得出不同的结论。

在认知科学领域,人们往往会对本质相同但表面看起来不同的问题给出不同的答案,这种现象称为“框架效应”。框架效应违背理性的选择。在决策理论的技术性文献中,对这种违背的指责被称作“描述性不变原则”,即人们的选择不应该因为问题的表述方式发生变化而改变[2]。在框架实验中,当给被试呈现同一问题的不同表述方式版本时,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认为问题的不同表述方式不应该影响他们的最终选择。如果被试的选择判断会被那些他们自认为不相关的问题特征改变,那么可以说,这样的被试还没有形成稳定的、有序的偏好。如果一个人的偏好因为无关紧要的问题措辞变化而发生逆转的话,那么这个人则不具备最大化预期效用的能力。因此,是否违反描述性不变原则在判断一个人是否理性时有着重要意义。

税收政策是一个很好的用于检验框架效应的议题。因为,虽然在这个议题中更换框架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是人们却从未想到要这么做。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降低赋税”是一件无可争议的好事情,任何有关减税的政策通常都会得到支持。但是,甚至连经济学家都很少注意到这样一个问题:对一部分群体的减税,对于不符合减税条件的其他人来说,相当于是变相惩罚。诚如两位经济学家对这种情况的描述:“由于补助金的来源是增加赋税,那么,补助金政策可谓是对未能领取人的变相惩罚……减税通常会很受百姓的欢迎,因为它们被冠以“减少赋税”的美名,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减税政策是不可能孤立存在的。”通过上面的引文希望大家注意到,无论你认为政府应该提供怎样的公共服务(国防、医疗保障、公路、养老保险等),可以肯定的是,政府早晚需要筹集到一定数额的钱去为这些公共服务买单。因此,对特定群体的减税政策,必定意味着那些不符合减税条件的人将缴纳更多的税款。

让我们再来看看购房贷款利息的减税政策。表面上看来,这似乎是一件好事,但如果换一种说法来描述,称为“租房者的罚金”,那么这个政策听起来就没有那么友好了。上面两种说法所表述的含义其实是相同的。不难发现,“房屋抵押贷款应该享受税收优惠吗?”这种措辞方式会影响人们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为了减少买房者缴纳的赋税,应该让租房者缴纳更多的税吗?”这种提问方式又将问题的答案导向了相反的方向。与之相类似,“对资本收益实行低税率”这种说法听起来比“对工薪族收取罚金”更容易让人接受。

[1] 更多关于该研究的讨论参见巴伦等人的研究(MaCaffery and Baron,2004;2006a;2006b)。此处的例子是他们实验中使用到的诸多问题变式中较为简单的一种。优生优育的例子最早出现在谢林的研究中(Schelling,1984)。

[2] 根据特沃斯基和卡尼曼的观点,描述不变性指的是“对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的形式变化,不应该对个体的最终选择产生影响”。更多关于描述不变性的讨论参见卡尼曼等人的著述(Kahneman and Tversky,1981,1984,2000)。除了描述不变性之外,效用最大化还需要个体遵循一套选择原理(参见:llingham,2002;Dawes,1998;Edwards,1954;Jeffrey,1983;Luce and Raiffa,1957;Savage,1954;Von Neumann and Morgenstern,1944;Wu et al.,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