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路西法效应》是为了试图了解,好人或一般人如何转变为去为非作歹的过程。首先,我们得面对最基本的问题:“是什么让人为恶?”我们暂且摒除宗教的善恶二分法,以及先天不良或后天失调的原则。我们将以生活中的真实人们为例子,看他们是如何投入自己的工作,并且在人性混杂的大锅炉中生存下来。换句话说,我们想要了解的是:性格如何在强大情境压力下产生转变?
让我们为邪恶下一个定义。我的定义十分简单,基于心理学一个原则:邪恶是建立于涉及伤害、虐待、命令、缺乏人性。毁灭无辜他者的刻意行为,或是使用权威、系统力量鼓励且允许他人这么做,并从中取得利益。简而言之,也就是“明知故犯”。
驱使人类行为的动力为何?是什么决定了人类的思考和行动?是什么让我们一部分的人道德感深重、正直不阿,而相对地又是什么让人容易抛弃礼规、犯下罪错?我们在回答这些人性问题时,是否都先假设是“内在因素”决定了我们向上提升或向下沉沦?而都忽略了“外在因素”对于人类思考、感觉及行动的影响?在什么状况下我们会成为情境或群体行为下的产物?有什么事是你自信绝不会在任何胁迫下做出的呢?
因为自我中心的偏见,大多数人都有认为自己是最特的幻觉。这个自利归因的保护罩,让许多人一厢情愿地相信自己在许多自陈测验中处于平均值之上。我们往往习惯在自己的小世界中以管窥天,却常常忽略了脚下踩踏着滑溜的斜坡。这种情况在强调个人取向的社会中十分常见,例如欧美社会,但较少见于亚洲、非洲和中东等强调群体取向社会。
在我们探索良善与邪恶的旅程中,请你先试着回答以下三个问题:你真的了解自己多少?你拥有哪些优点、哪些缺点?你的自我认知,是来自一个过去曾经出现相同行为的类似情境,还是在一个过去习惯饱受挑战的新情境?根据这个脉络来思考,你究竟有多了解日常生活中与你互动的人们,包括你的家人、朋友、同事及情人?
本书其中一项重点就在于强调,我们对于自己的认识往往来自昔日相同情境下的有限经验,这其中牵涉了规则、法律、政策等各种外在压力。我们上学、度假、聚会,支付账单和税金,日日年年如此,但是当我们暴露在全新、陌生的环境下,过去经验或习惯无法应付时,会是如何呢?开始一个新工作、第一次和网友见面、参加新社团、被警察逮捕、从军当兵、参加某个教派,或自愿担任实验受试者……当习以为常的游戏规则动摇了,你的老方法可能将不如从前一般好用。
现在,我希望你在看见不同形式的恶行时,能不断询问自己:“我也会这么做吗?”我们将在后面章节检视“卢旺达屠杀事件”、发生在南美洲圭亚那的“人民圣殿教”集体自杀事件、越南的“美莱大屠杀”,骇人的纳粹集中营、全世界军事和警方的严刑拷打、神父性侵教徒事件,以及搜查“安然”和“世界通讯”诈欺案中其公司主管可耻欺瞒行为的有关迹象。最后,我们会看看从这些恐怖事件中得到的线索,能如何解释伊拉克阿布格莱布监狱虐囚案。我们将会发现这些都与心理学研究所提供的线索环环相扣,特别是斯坦福监狱实验,紧紧关系着这些残暴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