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大多数英雄作为的例子,强调的都是有勇气的行为,指的是表现出勇敢、英勇以及冒着受重伤或死亡的风险。根据心理学家艾丽斯·伊格丽(Alice Eagly)和塞尔温·贝克尔(Selwyn Becket)的看法,勇气以及目的崇高性的结合,较有可能让一个人被视为英雄而不仅是勇士。但是在英雄式行为的崇高性经常以沉默、难以捉摸的姿态出现。一般来说,冒着生命或身体损伤的危险或是冒着个人牺牲的风险就引人注目多子。从古代史诗到现代的新闻报道写作,战争英雄的英雄典范一直长盛不衰。
特洛伊战争的希腊军队指挥阿喀琉斯就经常被举为战争英雄的典型。阿喀琉斯的战争功绩是建立在他对军规的笃行上,而军规又将他的行动定义为英勇。然而尽管他的行为是英雄式,但是他的压倒性动机只是为了追求荣耀与名声,追求世人记忆中的不朽。
历史学者露西·休斯一哈利特(Lucy Hughes-Hallett)曾主张:“一个英雄应该牺牲自己让其他人活下来,这样一来,他就能在其他人记忆中永远长存……。阿喀琉斯会献上一切,包括生命,以显示他的独一无二,赋予生命意义,逃离被遗忘的命运。”以个人肉体存在为赌注交换世世代代的追念,这欲望似乎已是另一个时代的遗俗了,然而当我们评价现代的英雄行为时,这想法仍然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关于英雄的历史观点也指出英雄人物有某些天生特质。休斯一哈利特写道,“亚里士多德曾写到,有些人天生就超凡脱俗、气宇非凡,由于他们与众不同的天赋才能,因此自然而然就能超出凡人的思维或是体能上的限制:‘没有任何律则足以说明这群非凡之人,他们本身就是律则。’”亚里士多德式概念的英雄式行为定义是,“是一种伟大精神的表达,和勇气及正直相关,鄙弃非英雄人物的绝大多数人赖以维生之钳制性妥协、——是广受认可的崇高美德……(英雄人物)有能力达成丰功伟业——打败一支军队、拯救一个民族、保存一个政治体制、完成一趟旅程——而且没有其他任何人能办到。”(强调部分由我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