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恶的平庸性概念来自阿伦特对于阿尔道夫·艾希曼受审时的观察,艾希曼被控犯下侵害人权的罪行,协助策划欧洲犹太人的人种灭绝行动。在《艾希曼受审于耶路撒冷:关于邪恶的平庸性的一份报告》书中,阿伦特系统地阐述了这观点,她认为不应该将这类人视为例外,把他们当成禽兽或是变态的虐待狂。她主张,这类典型被用于诠释邪恶罪行加害者的天性式归因,作用只是将加害者和人类社群成员隔绝而已。但是汉娜·阿伦特说,我们应该揭露的是艾希曼和那些跟他类似的人身上的平凡性。了解到这点后,就会更加意识到这类人是所有社会中普遍而潜藏的一股危险力量。艾希曼抗辩他只是按照命令行事而已。关于这位集体屠杀刽子手的动机与良知,阿伦特指出,“就他的基本动机来说,他相当确定自己不是他所称‘内心卑劣的人’,意思是他内心深处藏着一个下流混账;就他的良知而言,他记得非常清楚,如果说他会觉得良心不安的话,唯一的原因只会是因为他没有服从指令——以极度热诚和一丝不苟的手法将数百万男女老幼送上断魂路。”
在阿伦特对艾希曼的描绘中,最令人震惊的是从各方面来说,艾希曼似乎是个极端正常而且彻底平凡的人:
共有半打的精神病学家鉴定艾希曼的精神状态属于“正常”,据说其中一位更是宣称:“无论如何,他的精神状态比做完他精神鉴定之后的我还要正常。”而另一位则发现,就他的整体心理状态,他对妻小、父母、兄弟姊妹及友人的态度来评估,他“不仅是个正常人而且还非常讨人喜欢”。
阿伦特提出她至今仍维持经典地位的结论:
艾希曼的问题正是在于,他跟太多人其实没有两样,他们既不是变态也不是虐待狂,而且他们过去是、现在也仍是可怕且骇人地正常。从法律制度及道德判断标准而言,这种正常性比所有暴行总和都还令人震惊,因为这意味着……此一新类型犯罪者的确是人类公敌……在他几乎不可能知道或不觉得自己做错的环境下犯下这些罪行。
接着阿伦特写下了这段铿锵有力的话语,她形容艾希曼带着尊严步向绞刑架:
仿佛在生命的最后几分钟,他用他的一生总结了人性之恶这门漫长课程曾给我们的教训——邪恶那令人丧胆、蔑视一切言语和思想的平庸性。
我们前面提过“平凡人”犯下暴行的观点,历史学家克里斯多弗·布朗宁已做出完整的探讨。他揭露了由数百名来自德国汉堡的男性所组成的101后备队,在遥远的波兰村庄中犯下的灭犹罪行,而这些罪行或是属于系统性行为,或是由个人所为。这些属于工人及中下阶层的中年居家男子枪杀了数千名手无寸铁的犹太人,不分男女老幼,并且将另外数千名犹太人强制送往死亡集中营。然而布朗宁在他的书中坚决声称他们全都是“平凡人”。他认为纳粹政权的大规模屠杀政策“并非少数搅乱日常生活宁静的失常或特殊事件,正如101后备队的故事指出,集体谋杀成了例行公事。正常性本身最后变成极度反常”。
心理学者欧文·斯托布也持同样观点。他的研究使得他逐渐导出结论,“邪恶从平凡思维中滋长并由普通人付诸实行,这向来是通则,不是例外。”根据齐格蒙特·鲍曼(Zygmumt Bauman)对犹太人大屠杀的分析,残酷的行为应该从社会根源来归因,而不是归咎于“性格分析学式的”决定因素或是“人格缺陷”。鲍曼更进一步认为,有能力声张道德自主性以抗拒破坏性权威指令的少数个人,才是通则中的例外。在面对试炼之前,这样的人极少能意识到他或她拥有的力量。
邪恶平庸性的另一种特质将我们引进拷问者巢穴,这类人的任务是运用一切必要手段来摧毁受害者意志、抵抗力及尊严,而我们得思考的是,他们和病态性罪犯是否有任何差异。研究拷问者的人的共同看法是,总体而言我们无法从拷问者的背景看出他们和一般大众的差别,在他们从事这个肮脏工作之前并不具备性格上的特殊性。约翰·康罗伊(John Conroy)曾在爱尔兰、以色列和芝加哥三个不同事件地研究参与拷问的人,他得出的结论是:在所有案例中,那些“最恶劣的行径”都是由“一般人”犯下。他主张拷问者在镇压敌人的过程中表达了他们所代表的社群意志。
我的同事希腊心理学者米卡·哈里托斯一法图罗斯曾深度分析受希腊军政府训练担任官方许可刑求者的军人(1967—1974),她得到的结论是:拷问者不是天生,而是后天训练而成。针对“谁有办法成为有效率的拷问者?”这问题,她的答案是“任何人的儿子都办得到”。只需要短短几个月,来自农村的普通年轻男性就可以被训练成“凶器”,做得出牲畜一样的残暴行为,他有能力使用最可怕的手法来羞辱、伤害任何被贴上“敌人”标签的人——当然了,那些人全都是自己的同胞。这类结论不是仅适用于某个国家,许多极权政体中都有出现过共通现象。我们曾研究过巴西的“暴力工作者”,这些警察为统治巴西的军政府刑求、谋杀巴西人民。而从我们所能搜集到的所有证据中显示,他们也都是些“平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