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让戴维受伤的脑部出现了一种非同寻常的后遗症。你抓、刺、踢他,他都不觉得痛,但每当看到许多带有味道的黄色橡叶、听到歌剧歌手唱到高音C、自己不自觉地讲出双关语,或是随机想起过去的一些经历时,他就会感到痛,有时甚至是剧痛。
除此之外,戴维完全不觉得疼痛让人难受。他不会故意寻求疼痛,但也不会努力避免疼痛。这意味着戴维不会以寻常的方式表现他的疼痛,例如喊叫或扭动身体。戴维疼痛时唯一的生理表现是各种不由自主的痉挛:耸肩、眉毛上下快速跳动,或是手肘如翅膀般拍动,让他看起来像只鸡。
然而,戴维的神经学医生对这些症状深感怀疑。他知道戴维不再像以前一样感受疼痛,但怀疑戴维看到“太多黄色”时感受到的痛觉是什么。那不可能是痛觉。就定义来说,疼痛是一种不舒服的感觉,因此人们都想避免。或许戴维的大脑受损让他忘了真正的疼痛是什么感觉。
资料来源:“疼痛错乱与火星人的疼痛”,戴维·刘易斯,收录于《心理学的哲学选读》第1卷,内德·布洛克编,哈佛大学出版社,1980。
心灵哲学家喜欢研究疼痛,他们对主观经验本质,以及主观经验与客观知识的关系很着迷,而其中没有什么比疼痛更主观、更真实。只要问问有牙痛经历的人就知道。同时,我们通常很容易看出一个人是否痛。和想到企鹅这样的一般心灵事件相比,疼痛不一样。疼痛不仅影响我们的外在行为,还影响我们的内在经验。
所以,如果你想了解主观经验是怎么回事,疼痛会是很好的研究对象。戴维的“痛觉错乱”的故事是一种尝试,我们可以研究各种与疼痛相关的变量,看看哪个变量是本质性的,哪个纯属偶然。三个最主要的变量分别是:主观经验、典型原因与行为回应。痛觉错乱只有主观经验与一般痛觉相同,因果则非常不同。如果我们把痛觉错乱描述为疼痛,就表示我们认定疼痛的主观感受就是疼痛的本质,而其原因与反应只是偶然,与它们通常的形式不同。
有关疼痛的常识也是不明确的。一方面,似乎人们都说疼痛本质上是一种主观感受,只有哲学家与心理学家会认真地从刺激——反应或大脑运作的角度界定疼痛;另一方面,常识上大家会说疼痛是一种主观感受,如果有人对疼痛既不在意也不难受,大家就会说这个人完全没有感受到痛觉。这意味着戴维的故事前后矛盾:不管戴维怎么说,他其实就是感觉不到痛。他的神经学医生的怀疑是对的。而且,我们也只有戴维的话可以研究。为什么我们应该相信戴维有能力辨识自己的内在感受与未出车祸前相同呢?
然而,问题的要点是内在与外在的关系。我们似乎可以很轻松地说,疼痛是由疼痛者本身的感受来界定的,而内在感受又与外在行为紧密相连,比如避免疼痛与痛苦的表情就是例子,但是得出这种解答显然过快。因为如果疼痛真是一种感觉,为什么少了相关的行为,就无法想象疼痛的体验?只说疼痛一定以某种方式表现并不够,你得说为什么疼痛一定会以这样的方式表现。除非你能解释清楚这一点,否则痛觉错乱仍有可能是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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