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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惊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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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找到了房子。或者说,是房子找到了我。一趟以调查研究为目的的旅程之后,傍晚6点我才回到吉林市,已经赶不上回荒地的末班车了。那天晚上的旅馆房间冷得跟冰窖似的。聊Skype的时候,弗朗西斯指着我的床说:“在下面撒点儿秸秆,烧一烧。”

第二天早上6点,我的手机响了。来电显示不是弗朗西斯的号码,而是二十二中关老师的。我有些警惕地接起来:“啊?”怕是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

不过我听到的是,“你可以跟我弟弟一起住”。

“什么时候?”我松了口气,有些精神不振地问道。

“现在。”

“我在吉林呢。”

“三十分钟后咱们公车站见。”

我和关老师一起在公交站等10路车,发现她和一周前见面时不一样了。长长的头发中有几缕挑染成了金色,眼镜的镜片也换成那种泛着紫光的。她把大衣解开,左乳上方的红玫瑰文身隐隐露了头。她这一身新面貌,是为了迎接生活的新篇章:“春天学生们就要中考了,”她说,“之后二十二中就要把我调到一个更好的学校,就在那边。”

她指着不远处的钻牌水泥厂,林立的烟囱喷出黏糊糊的颗粒,在我们的黑色大衣上留下了小斑点。吉林漫山遍野的松树环绕的,就是这样的工厂。背后是任何东北城市都比不上的盛景,却不断制造着有毒污染物。吉林某些区的面貌,看上去仍然像旧时的宣传杂志《中国建设》[1]里的场景重现:装着化学品的油罐车在冷却塔中穿行,加热管道蛇行在狭窄的道路上空。

“那个新学校在的地方,比荒地好多了。”关老师说,但我看不出来。

吉林是个二线城市,人口四百万,以中国的标准来说算萧条了。一个世纪前,这里曾经欣欣向荣,造船厂、贸易站搞得热火朝天。1903年,一个英国人旅行到此地,只见“热闹的店铺和宽阔的大街被朱砂红的砖色衬得亮亮的,这是中国北方最爱使用的颜色。商店里贩卖漂亮的雕花红木,应有尽有的毛皮,取自东边森林里打来的熊、老虎和豹子。还有顺滑的丝绸,颜色千奇百怪”。老吉林有城墙,充满了古老的木建筑,1918年冬天,一位日本诗人来到此地,描述说“吉林美得令人无法呼吸,完全配得起‘满洲京都’的美名”。1930年,熊熊大火将吉林的木建筑烧了个七七八八。剩下的也在工业化浪潮中消失殆尽。

我们坐的公交车几乎每五十米一停,好让路边招手的人上来填满空座。接着司机右手边的发动机盖子上坐满了人,过道也被填满了。大家挨挨挤挤地坐着,每挤上来一个,就觉得撞车受伤的风险又减少了一分。车厢成了“人肉安全气囊”。

既然就算撞车也没什么危险,那我也不介意摇来荡去,感受车中人群的推推搡搡,聆听零件吱呀摩擦的声音,也顺便听一耳朵人们的议论,什么房价涨了,学费又高了。好像什么东西都在涨价。你看到摩卡、卢瓦尔小镇和第五大道这些高层小区的房价没?太贵啦!今年是兔年?拉倒吧!今年是“贵”年!

我看着车窗外蜿蜒的松花江。在这里,就算大寒后,这条江也没有封冻。水蒸气上升到酷寒的空气中,凝结在柳树和松树上。这就是树挂,以此为主题的众多摄影作品让松花江两岸全国闻名。

19世纪末,一位英国探险家描述了这一现象:“一天早上,我们看到了此生最美丽的景象之一。在那之前和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过这样的眼福。那是封冻的雾气。随着太阳越升越高,我们发现空气中充满了冰雪的小颗粒,在阳光下晶莹闪烁。这片冰雾笼罩了一切。树干上、树枝上,全都包裹了一层白霜。土地,树木和目之所及的一切,都镀上了白莹莹的光彩。阳光下,天地都在闪烁。这一切持续时间不长。太阳升高,冰霜融化。然而在这短暂的一瞬,我们仿佛置身仙境。”

一个世纪后,这番描述实景重现。

公车经过一个建筑工地,在建的小区叫做暖城。广告牌上用英语写着,If White America Told the Truth for One Day Its World Would Fall Apart(山无棱,天地合,才有真实白美国)。这是威尔士摇滚乐队“狂躁者”的一首歌。怎么跑到这儿来了?谁又会在烟囱亮闪闪,不断冒着排放物的吉林酒厂边买房子呢?广告牌上还承诺:“使用清洁能源,创造良好环境。”到底是谁在说谎呢?

接着我们经过一家普瑞纳饲料工厂,还有一家娃哈哈矿泉水工厂。在一个叫做下洼村的地方,公车拖着疲软的车轮,爬上一个高高的坡道,经过高铁轨道,接着一片开阔的田野就展现在眼前。刚刚跨过的是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的分界线。车里的乘客很显然放松下来,仿佛飞机起飞,机身平稳,系紧安全带的标示灯随着“叮!”的一声熄灭了。

一个老头坐在他孙子后面,开口道:“跟梅老师说说你都知道哪些英语单词。”

“Banana(香蕉)!”圆鼓鼓的小男孩大喊,“Apple(苹果)!”

“能吃的东西他都知道怎么说,”他爷爷骄傲地说。

“Hamburger(汉堡)!”小男孩继续喊道,“Pizza(比萨)!KFC(肯德基)!”

其他乘客哈哈大笑。这个爷爷认识我,有的乘客不认识。爷爷就跟他们解释:“他跟这儿一个女的结了婚,但那女的在别处上班。”有些我从来没见过的人也同情地点点头。他们说,我们俩就和农村里很多家庭一样,一个出去打工,另一个留守。

一句老话说,离家三英里,你就身处另一个世界了。对于一个外国人来说,这个距离还要更短些。一走出荒地村,大家就用友好而有距离的眼神一直瞪着我,还有些警惕的好奇,仿佛平时一同上下班的人群中混进了一只袋鼠。

我在一本书里读到,喜剧演员史蒂夫·马丁喜欢给要签名的人一张准备好的签名卡片,上面写着,他见过史蒂夫·马丁,觉得他非常“热心、礼貌、聪明和有趣”。有时候,比如在这辆公车上,我也希望自己能有一张准备好的卡片,随时随地交给陌生人,上面有他们所有问题的答案。答案顺序如下:

我是美国人。

我来中国很长时间了。

我是鼠年生的。身高一米八六。

我没工资。我是个作家,在中学志愿当老师。

中文不难。比英语容易。

是的,我会用筷子。我们在美国也吃中餐。

不过一般都很贵,加很多橙汁。

极少数时候,会有人不走寻常路:一个粗犷的建筑工人,手上拿着安全帽,问我有没有人跟我说过我的胡子很好看;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站在国道上,问我道德是不是重于智慧。

每次我一说自己是美国人,对方总会展现一个微笑。不管两国在政治上的起起落落,从我1995年来到中国,这个反应一直没变。不过,当我正哧溜哧溜地吸面条,或遇到的醉醺醺的人时,我就不愿意说实话,免得被问更多的问题。“我是火星人”,我会这样回答。“什么是筷子?”“我昨天才开始学中文呢,小菜一碟!”一般孩子会比大人更快听出我是在开玩笑。反讽这种东西,近年来才通过电影和网络传到中国,也算是美国进口。

关老师把一个孩子抱到腿上坐着。她让我猜孩子有多大。我猜得太小了。

“八岁吧。”我很诚实地说出自己的观察结果。

“错啦。他十二岁了。”

村里很多小孩看起来都比实际年龄要小。这跟他们的父母正好相反,成年人都老得有点快。

“我多大?”关老师问。

“三十。”我小心翼翼。其实我是知道正确答案的。

“我都是四十二啦!”她爽朗地笑起来。

“四十二了还没找老公呐。”站在过道上的一个女人打趣道。我知道这话会刺痛关老师,但她打着哈哈混过去了。后来她告诉我,她很讨厌住在荒地,一点儿秘密都没有。不像在城里,她可以默默地做个谁都不了解的无名氏。

坐在她腿上的小男孩默不作声地研究着我的脸。

“干哈呢你?”关老师问。

“我能问梅老师一个问题吗?”男孩严肃地说。“我想知道,你恨奥萨马·本·拉登吗?”

“你能恨一个死人吗?”

男孩眨了眨眼。“那你恨希特勒吗?”

“我恨白菜。”这可是在跟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聊天,我想让话题轻松点。

可这孩子不上钩。在接下来的旅程中,我们讨论的不是吃的,而是邪恶的人性。一直到早上7点30分,孩子要在红旗路的岔路口下车了。

“我还有个问题!”他向司机喊道,司机没开车。

“梅老师,你想妈妈吗?”

全车人都带着某种期待盯着我。

“想,我想妈妈。”

“你想她想得哭吗?”

“哭,”我撒谎了。这孩子一个人上公车,一个人下去,我猜他需要肯定的回答。“有时候太想妈妈了,我就哭。”

“哈哈!”男孩大喊一声。“真是个大孩子!”他蹦蹦跳跳地下了车,全车人哄堂大笑。

房子在荒地蛮典型的。一圈铁栅栏,中间一个铁门,砖墙被粉刷成黄色,房前一条无名小道横贯红旗路。在村子的这个角落聚居了四十户人。每家都是波纹状的锡质屋顶,院子里有个小菜园。我们这家以郁郁葱葱的大葱著名。屋后是一排排的玉米。

进门处没有铺什么东西的水泥地需要好好打扫。而厨房荒凉得一点也不像做食物的地方。糊了煤灰的墙面上挂的菜刀和锅都生锈了,一个孤零零的煤气炉子,一台冰箱,一串蒜头,还有一瓶醋,一罐豆瓣酱。及腰高的陶罐里放满了腌白菜,结了霜,上面盖着一块大理石板。缝隙中垂下一些大白菜叶子,仿佛企图逃出罐子时突然累了,终止了行动。

一共两个房间,基本上都被炕填满了。给炕加热的材料,就是门外堆着的秸秆。一进门就脱鞋上炕,要爬高点。回个家,跟登台表演似的。

这个房子和荒地一样,仿佛横跨了19世纪与21世纪。内部没有管道,但我安装了宽带。是吉林市一个技术员开车过来安的。“你肯定很爱上网打扑克,”他猜测道。可能在他看来,这就是我身无分文住到这个破地方的原因。

“我需要用Skype,给我老婆打电话。”

“好吧,”技术员回答,四处打量这个空空的农家小屋。

我还安装了一个虚拟专用网(VPN),好翻过会屏蔽一些网站的“防火长城”。在中国住久了,对IP地址的熟悉程度,就像美国的父母对最好的学区如数家珍一般。比如96.44.178.178这个IP,就比216.240.128.82好用多了。结果,我根本不怎么需要VPN。在农村能上的西方媒体网站,比在城市里多。好像没人有那个闲心,来盯着一个叫荒地的小村庄里一个炕上那台孤零零的显示器。

我和关老师的弟弟一起住。这位关先生跟我同龄,是个农民,小心翼翼唯唯诺诺。他的性格让我想起明尼苏达的那些邻居:沉默寡言,总是一副困惑茫然的样子。他还没结婚,每天穿着肥大的军装裤和不合身的军装外套;干瘦黝黑的他老是眯缝着眼,好像阳光照得眼睛疼。说起话来跟蚊子叫似的,搞得我跟他讲话也不由自主放低了声音。我们会共用那个用泥墙筑起来的外屋茅房,此外就没什么交集了。他对互联网毫无兴趣,也不会说一句英语,从没问过我来研究什么,老婆是谁,美国的地理政治或者想不想妈妈。

他有个十几岁的侄女,总是过来上音乐网站下载歌曲。关先生让她从英语单词练习本上扯下一张纸,把租约手写在背面。另一面是一连串的英语单词,exhausted(筋疲力尽)、embarrassing(令人尴尬)、kangaroos(袋鼠);翻过来就是一段文字,写明我租了将近七十平米的房子,还可以使用菜园的一半,每月租金三百元。住房面积我相当满意,房子采光很好,两边都有窗户,十分通透。但菜园就算了。迄今为止在我手里唯一成功生长出来的,只有胡子。

十七岁的侄女以后想去幼儿园做英语老师。她给我看课本,上面写着美国的教育遵循一个信条,“要孩子和父母断绝关系”。我解释说,只不过是大多数孩子高中毕业就离开了家,但和父母还是关系很好,即使隔得很远。侄女说,在乡下,“大家永远待在一起”。

我后墙的窗外,皑皑白雪覆盖之下,就是关老师的父亲“文革”期间自杀的那口井。关先生已经不记得了。那时候他还只是个奶娃儿。“我们又打了一口井。”他很笃定地说。

我们谈论得最多的话题是鱼。他天不亮就起床,开着自己的飞马牌摩托车,到松花江去撒网。我总能听到天亮时摩托车回来的声音,在储藏室旁停下。那房子里总是有水流一般闷闷的气泡声。一天我打开锡门,看到一条水管,连接着井口的水泵。引水进入一些红色塑料桶,有的装着小鱼,有的装着蝌蚪,有的装着扭来扭去的鳗鱼。木椽子上牵着绳子,上面挂着用作鱼饵的蚯蚓。弗朗西斯觉得这个场景像是要开演中国版《沉默的羔羊》。但在我眼中,这和明尼苏达小木屋里的摆设没什么区别。只是那儿没有鳗鱼。它们弯来扭去,发出难听的摩擦声,我赶快紧紧关上门。打开门往洗衣服的桶里灌水,真是一场折磨。

关先生不喝酒,也不打牌。他每天去钓鱼,一趟趟把收获的东西卖给熟客,没卖出去的就带回来。每晚8点他就已熟睡。我们俩就这样默不作声地在同一屋檐下擦肩而过,但也很和谐很舒服。

我们的大门不上锁,但关先生在我房间的门上安装了一个小挂锁。除了笔记本电脑和一个热水瓶之外,我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除非小偷想要一摞摞1938年的满洲南部铁路报告,还是日语的,标题都很长,比如《日本自由居民首次在奉天—吉林铁路沿线经营灌溉水田一例》。

第一天住进这个家,刚打了个盹,就被烧糊的气味惊醒了。睁开眼睛,看见从炕的缝隙间飘散的烟雾弥漫了整个屋子。这炕好几个月没人用了,之前也没人检测一下。我剧烈咳嗽,不断揉着眼睛。关先生的脸出现在窗户那边,站在炕的第一个排烟口那里,空气倒是很清新。“没问题!”他给出了自己的建议,试图堵上没有火焰但依然在冒烟的秸秆。他那过于宽大的外套袖子无助地垂了下来。“没问题!”他大喊。“你喘你的气儿,没问题!”

3月初,我们迎来一个颇有预言味的节气:惊蛰。这说明冬眠的动物就要醒来,严寒就要结束了。积雪还没有融化,荒地的空中唯一“惊”起的,是猛龙战斗机[2]。空军飞行员在训练,驾着飞机轰隆隆飞过村子上空。他们起飞的地方,是过去吉林市的机场,一直用到2005年新机场落成。新的机场离省会长春要近些。

老机场的一条跑道和一个飞机棚还在继续发挥作用,而笨重的水泥航站楼和空中交通控制塔空空如也,周围有一圈生锈的栏杆,被拦在外面的只有随风摇曳的野草。红砖库房里装满了干秸秆。房子外墙上的黄色口号已经褪色,“毛主席万岁!”的语气也显得没那么强烈了。在中国,这样的口号就像美国邮局墙上某个生锈的核避难所标志[3],都是遥远时代的遗迹,就算只是过去了几十年。

我对农村学生的记忆似乎也很遥远了。十五年前,我在中国西南地区做过和平队志愿者。那时候教过大学的学生,很多还在跟父母一起种田。他们渴望离开那里,但不知道更广阔的天地到底是什么样。对中国的初体验始于那儿,挺好的,因为他们和我一样在“状况外”,不知道怎么登记传呼机,更别说找工作,租房子和独立生活了。总有一些跳出农门来到沿海的村民,他们的故事陆陆续续传回校园。但跳出这一步,就意味着丢掉了政府分配的教师工作,没有了“铁饭碗”。我大多数的学生都是独生子女,父母老了,他们的赡养压力很大。有一次,我去看一个毕业的学生,她还记得我讲的学校吉祥物,中国的学校是没有吉祥物的。她说,自己工作的那家学校应该用骡子做吉祥物。因为孩子们——还有老师们——都被一路驱赶着。

荒地的学生们感觉更有灵气,更活泼,也更容易沟通。没有谁挥舞过镰刀。除了帮家里干点杂活,父母都希望他们把精力放在学习上,别去种田。二十二中的这些学生人手一个手机,他们不会操作脱壳机,短信倒是发得很勤。父母也都希望他们能走出去,先考进吉林市的高中,接着去中国其他地方上大学,或者找个好工作。谁还指望国家分配工作呢?这也是遥远时代褪色的记忆了。

我做和平队志愿者时的那个地方,周围的油菜地和竹林遍布的山坡已经看不见了。1997年,有个学生写了首诗,描述从学校后门走回父母家农舍的那段路:

“黄昏,在乡间的小路上”

夕阳西下,

土地升起一片薄雾,

柔和的灯光下,

河水闪亮。

炊烟袅袅,

牧羊女来了,

唱着轻柔的歌。

多么美好啊!

现在,那个地方广告牌林立,推销着名叫西雅图金山、加州蓝港的小区。还有块广告牌上的字体随着河流的弯曲,渐渐缩小:VIP VIP VIP VIP。

那是四川的乡村,相对来说贫穷落后。如果那里都变成这样了,那么十五年过去,本来就比较富裕的荒地会是什么样子呢?

不过,说到在农村教书,有些事情还是没有改变。教室里仍然坐着三十个学生,横排竖列,整整齐齐。最后一排没有满脸认真的脸庞,而是一头头鸡窝般的黑发,有节奏地打着呼噜。英语课本的词汇表读上去仍然像自由联想游戏中会出现的词组:unfortunately(不幸地),go down(下降),politely(礼貌地),overslept(睡过头)。

荒地那些十几岁的孩子,也跟我十五年前教过的那些大学生一样,好奇美国老师是不是真的不布置作业。他们总是问我美国现在几点。中国只有一个时区,那么美国的不同城市是什么时间呢。“纽约几点了!”晚上11点。“旧金山几点了!”晚上8点。“华盛顿几点了!”晚上11点。“等等,跟纽约一样啊!”男孩子会问我NBA的篮球明星,女孩子则急着挑选英文名字。

我没要求他们必须有英文名字。光记中文名字当然容易得多。但有的孩子需要在英语上取得身份认同。一天吃午饭前,胡楠,一个齐刘海的害羞女生告诉我,她决定叫自己菲尔。

“就叫南怎么样,或者南茜?”我建议。

“我喜欢菲尔。”

“但南听起来像你的中文名字。很特别,独一无二啊。”

“我不特别,我就是菲尔。”

“如果是菲利斯的简称,那我喜欢这名字。”

“就是菲尔,”她说。

午饭后,两个老在我讲课时睡觉的男生邀请我在雪地上来场百米赛跑。菲尔站在终点。周围的同学不停喊着“加油!加油”。

在田园般安静的荒地教书,就是这样一番景象:空军的飞机在一群青春期的孩子头上呼啸而过,他们冲着我尖叫,让我跑快点。起跑线上又多了好几个男孩。十分钟后,菲尔令人惊喜地提出和我换位置。轮到我喊加油了。她脸上的表情很严肃,跑赢了所有的男生对手。回教室的路上,她主动跟我击了个掌,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

3月末,昆虫们终于“惊”起来了。但节气已经转成春分。雪终于开始融化。接下来的4月初,迎来了清明,也是中国的扫墓节。解放后这个传统曾一度被斥为旧社会风俗而遭到禁止。2008年,政府又将这一天定为全国法定假日,令这项传统历久弥新。

荒地的坟全都被破坏了,所以我的学生们只能从北京出的课本上读到关于这个节日的描述。英语课上,我们翻译了一千两百年前的古诗《清明》:

清明时节雨纷纷,(A drizzling rain falls on Mourning Day,)

路上行人欲断魂。(The mourner's heart is breaking on his way.)

借问酒家何处有,(Enquiring where a tavern is,)

牧童遥指杏花村。(A herder points to Apricot Blossom village,far away.)

我告诉弗朗西斯,孩子们翻译了“杜姆”那首著名的古诗。她问:“谁?”

“唐朝诗人,杜姆。”

“你说杜甫?”

“不,杜姆,那个诗人。”

“杜甫才是唐朝最著名的诗人。”

“不是,杜姆!写关于清明那首诗的!”

“哦,杜牧,你没发对音。”

弗朗西斯总是给我的中文纠音,我也给她的英文纠音(次数要少些)。我一直拿她那次把优胜美地(Yosemite)发成优斯美地来取笑。还有一次她说很喜欢那个叫做南方小鸡仔[4]的乐队,也经常被我在玩笑间提起。

我说杜姆,她就完全猜不出来是谁。非要发音正确才行。这在我眼里简直荒唐。要是一个人在70号州际公路上问这是不是通向达萨斯的路,绝不会有人说:“达萨斯?没听说过。”肯定知道是达拉斯啊!

“那首诗很美。”我在红旗路上向北走,弗朗西斯在电话里说。此时有小雨点滴在我的眼镜上。“中文里是押韵的。最好英文翻译过来也要押韵。”

原诗中结尾的字分别是纷、魂、有、村。“这叫韵脚,笨蛋。”她把我说得更糊涂了。我赶紧转移话题,问她清明节准备怎么祭奠父亲。

去年秋天,弗朗西斯的父亲在深圳去世。这个南部沿海城市紧邻香港。1989年,弗朗西斯的大哥放弃分配的会计工作,搬去了那里,自食其力,进入中国最早的中介公司,从底层做起,最终在管理层占据了一席之地,给父母买了套房子。弗朗西斯的父亲很高兴能离开严寒的东北,回到自己童年记忆中的南方。因为肠梗阻并发症,他去世了,弥留之际,家人都陪在身边。

他的骨灰被装在一个鞋盒大小精美雕花的大理石骨灰盒里。盒子被放在骨灰库的架子上,等着入土。清明节,弗朗西斯去了那里,说要把爸爸带出去“透透气”。她从架子上拿起骨灰盒,来到温暖的阳光中。这是专门用于烧纸钱和焚香的地方。她掀开盒盖子上盖着的金色布片。盖面上嵌着爸爸的一张黑白照片,也是她最喜欢的一张:穿着黑色运动衫和白色正装衬衫,一边嘴角微微翘起,略含笑意。她像在机场接人一样大喊一声“爸爸”,仿佛父亲只是去了一次长途旅行,又跟她在接机口重逢。

过节吃饭,弗朗西斯和哥哥陪着母亲跟爸爸说话。“我做了你最爱吃的,炖猪蹄。”妈妈边说边把菜放在骨灰盒旁。“抽根烟,爸爸,”弗朗西斯说着,点燃一支烟,放在地上。哥哥则倒了一小杯白酒,举了举杯,然后放在点燃的烟旁。弗朗西斯说,亡故的亲人每年这个时候,回到我们身边。

她的母亲烧了各种各样的纸钱,这在阴间属于法定货币。她端出更多的菜,催父亲多吃点;又讲了他离世后家里发生的事情,让他放心,大家都挺好。她还说,丹丹的老公都搬去荒地了呢。弗朗西斯补充说:“那儿每个人都想您。他们一直问起您。但您现在就跟我们一起吧,这儿暖和点。”

两个小时,一家人就这样陪着他,坐在阳光里。

“这片儿没有坟,也没啥稀奇的。”三姨坐在炕上说。“死了就死了嘛,不见了。”

她穿一件鼓鼓囊囊的黑色丝质棉衣,黑色布鞋,头上还有一顶破破烂烂的黑色毡帽。灰白头发打着卷,从帽子周围垂下来。说话的时候,一颗龅牙不断触碰到下嘴唇。她感觉像那种“万事通”的图书管理员,热情活泼健谈和弟弟三舅的沉默寡言形成鲜明对比。她经常默默把我在社交上的失礼看在眼里,等过一段时间,她觉得我不会尴尬了,再告诉我(其实无论何时告诉我,都还是会尴尬的)。“去瞅瞅朱姨,”她说,“给她捎点儿肉去。让她做给你吃。几个星期前你经过她家,没去看她在没在,没去打招呼。”

如果我是啥大人物,肯定会选三姨做我的总参谋。不过我没权没势,所以她就只是我最喜欢的阿姨。她住在红旗路旁第一个房子里,离中学只有八百米。这是这片儿造得最牢固的房子,不是砖砌的,用的是混凝土。“我从来没当过农民。”她说。她父亲是个共产党干部,1950年代被派来荒地监管一个国有粮食仓库的建设。现在那个火车站附近的仓库已经废弃了,外墙全部生锈。在五十五岁强制退休年龄之前(女性的退休年龄。男性可以工作到六十岁),三姨在村政府做干部。而现在她的主要工作就围绕红旗路边那些粉色和白色的虞美人展开。“我自己花钱买的种子,”她经常跟我提起,“那时候东福米业还没给村里花钱呢,我早就种了这些花,街上能漂亮点儿。”

我从学校回家的路上,经常会去看看她。从某种程度上说,我必须去,三姨家有扇窗子正对着红旗路,从路上过的人基本上逃不过她的眼睛。

我喜欢跟她丈夫坐下来聊聊。这个男人和我一样,很好地融入了女方的家庭。他让我叫他三姨夫,不过最正确的叫法是三表姨夫。他慈眉善目,大大的眼睛里总是闪烁着好奇,笑起来嘴巴抿得紧紧的。满头白发剃得很短,能看到斑斑点点的头皮。他瘦瘦的,蓝色哔叽外套和裤子都有点大,松松垮垮地飘着。

他喜欢看比赛,所以我俩经常坐在炕上,看电视上播的体育比赛,随便什么都行。下午一般会播女子排球,或者重播英超联赛的某一场比赛,要么就是斯诺克台球比赛。三姨夫不太喜欢斯诺克,我还蛮喜欢的,因为打出一杆之后和下一杆之前那长长的沉默中,三姨夫会跟我聊天。然而,每次他刚起个头,跟我讲他怎么来到荒地的故事时,比他更高大更结实的三姨就进屋来,打断了谈话。她简直就像一个谈话中的大雪球,从山顶上直直地滚下来,那股气势藐视一切,存在感爆棚。

“那前儿我们都说啥你知道吗?”她问道。“要是病了,你要么继续活着,等病好;要么等死。这边根本没医院,没诊所。我有个姐姐,已经上了学,你丈母娘有个妹妹。她们俩都死了,得的是肺结核还是肺炎,那前儿根本不知道啥病,病了要是好不起来,就死了。没其他的,不像现在,带病还是能活得挺好。你来的时候我们还在唠那些坟。今天是清明。她们的坟在哪儿?没了!毁了!都只剩下田了。现在大家都是火化,骨灰放在吉林附近。我们这儿那前儿还有个庙呢,56年也给拆了,当时这儿变成个生产队,荒地建了村。”

历史就从那时开始。

“今天这风,大得呀,”三姨说,“从蒙古来的风。刮过去天气就好了。你媳妇儿说香港天气怎么样?大太阳?很热?一个国家有这么多气候,真不错哈。那边还树绿花开的,这儿就下大雪了。我的花儿全都冻了。”

她丈夫把目光从电视上移开,注视着她,眼里全是爱。

她没注意,继续滔滔不绝:“我小时候,住的那个村儿离吉林更近,叫沙河子。到处都是小山丘,一座连着一座。我们用树枝啊,废料啊,做了雪橇,就盼着下雪。天天在山上滑雪。我没有冬天穿的棉鞋。一直穿这种布鞋。到处打着补丁。回家脸冻得通红。但都挨着吃饭才回。你知道我们那前儿吃啥不?”

乡村里的回忆通常都离不开食物。

“大豆玉米面窝头,腌小菜儿,有时候还有土豆。夏天的时候吃黄瓜、辣椒和茄子,啊,肯定还有白菜。我们能种的就这些。没肉吃,过年才有。就是一块儿猪肉。那前儿没谁给红包。老百姓谁有钱啊?那是40年代,解放前。到我孙子孙女儿就不一样喽。”

我问三姨知不知道是她哪个亲戚先来东北的,什么时候来的。“我在这儿主要是因为我的先人吃不饱肚子!”她大笑。“原来在山东省,那儿大饥荒。哪一年?那儿总在闹饥荒。根本不在意哪一年。就是饥荒年呗,这个名字不错哈?”

三姨夫大笑一声,甩给我一个眼神,好像在问:“她是不是很有趣儿?”

“两兄弟每人背了个小包袱就上路了,走了一年,跨过长城,来了东北。他们俩吵架了,没人知道为啥。也没人知道他们是哪个村儿来的。结果他们就分开走了,一个继续往北走,在吉林市住下。我也不知道另一个兄弟咋样了。吉林那个找了份工作,帮着抬要运走的玉米和高粱。攒够钱就买了一套马车,能运更多的东西。他在这片儿买了些地,建了屋,租给做工的人住。”

这是三姨的爷爷,一个种玉米的人。“我们运气挺好。总有玉米面儿吃。那前儿房子都是茅草啊,树枝啊盖的顶,屋里就存着很多玉米棒子。不过天气还是冷。每年就这段儿,开春的时候,我们就用新的泥把墙再糊一层。冬天打霜,墙上都鼓起泡,房顶上耗子到处乱蹿。”

三姨举起双手,手指灵活地摆动,好像十只乱蹿的耗子。

她爷爷在村子附近的镇上开了个粮店,不过在松花江对面。“他跟我讲,我们原来住的那个地方现在被水全淹了。沉下去了。他还说以前老用芦苇编了筐子,拿着杆子,划着小船,在水里逮鲤鱼。水很清,一眼就看到底了。冬天把冰弄破,伸下去逮青蛙和大头鱼。像这样!”

她抬起手戳向我的膝盖。三姨夫惊得往后缩。三个人哈哈大笑。

“你讲这些故事好像都讲得不耐烦了,”我打趣三姨。但她根本不觉得我在开玩笑。

“不烦!”她突然严肃起来。“我从来没讲过这些故事。跟谁讲呢?”

三姨夫补充说,这儿的人,什么都知道。

[1]China Reconstruction,1952年由宋庆龄创办。创刊时为英文双月刊,1955年起改为月刊。以宣传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新面貌为主。1990年1月改名《今日中国》。——译者

[2]即歼-10战斗机。——译者

[3]美国在冷战期间修建的避难所,“古巴导弹危机”一旦爆发,可用于防核辐射。——译者

[4]其实是南方小鸡,Dixie Chicks。弗朗西斯说成了Dixie Chickens。——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