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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星星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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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过头看到他的脸的第一秒,我就哭了。

  我背着书包站在德雅门口的时候,真有一种前尘往事迎面而来的感慨。  

  不久之前,我还夥同康婕及其门下众多妖孽在这里拦截过一个叫戴莹新的女孩子,在跟她短暂的「谈话」之後我们扬长而去……  

  那个时候,我死都没有想到,居然有一天,我会背着书包来这个学校读书,成为这里的一份子。

  

  我穿着最普通的白色T恤丶牛仔裤丶帆布鞋,头发绑成马尾,早上我站在镜子面前的时候,简直觉得自己可以去拍青春偶像剧了,可是我不明白,为什麽我的新班主任依然用那种极其挑剔的眼神上下端详了我好久好久。  

  她的眼神好像是具备透视能力的,我很想问她,你是看到了我内衣上那个盗版的HELLO KITTY呢,还是看到了我袜子上那个山寨的嘻哈猴?  

  良久,她扶了扶自己的眼镜,像漫画里那些变态的老师一样。我好想给她的眼镜边上画一道金光啊。  

  她的声音有一点尖利,勉强端着的普通话还带些乡音,我当时就想打个电话给康婕,告诉她,我找到你亲妈了。  

  我不得不佩服这个年代的谣言传播速度,我的新班主任——王老师,她缓缓地丶严肃地丶自以为优雅地说:「程落薰啊,久仰大名啊,博郡出来的优等生啊。」  

  我乾巴巴地「呵……呵」了两声,我知道这个时候我最好是什麽都别说,如果我再像从前在博郡那样跳起来拍着桌子跟她叫板,妈妈为我所做的一切努力就全部付诸东流了。  

  所以我用指甲狠狠地掐着掌心,心里不停地默念:南无阿弥陀佛……  

  这个世界上有那麽一种女人,就是不懂得浅尝辄止,见我不说话,王老师变本加厉地羞辱我:「我们德雅跟博郡可不一样,成绩不是最关键的,主要是人品要好,像『粉笔灰事件』这样的事情,放在我们德雅,是绝对不允许的……」

  看着她的嘴巴「劈里啪啦」地运作着,脑袋里想的是另外一回事:如果扔几斤玉米粒进去,会不会有玉米味的爆米花出来?

  

  从办公室出来回教室的路上,我看到了对面的教学楼综合楼,从那些窗口里看进去,每个教室里都是认真看书做题的学生。

  我不知道在其中哪一扇窗口里,曾经也可以看到周暮晨和孔颜。  

  若干年後我想起那个夏天,我最後一次跟周暮晨见面,其实命运是在安排我与过去告别,告别那个我深爱的人,告别那段深刻的感情。

  只是那时的我,实在不谙世事,未能将一场本来凄美绝伦演绎得优雅从容,反而在最後的时刻,把自己弄得狼狈不堪。

  

  被博郡劝退之後,很长一段时间我把自己关起来,不见任何人,就像把自己装进一个真空的玻璃瓶一样,我可以看见外面世界的色彩斑斓,险象环生,可是我不要自己再踏入那个世界。

  我蜷缩在小小的蜗居里,一点一点积攒消失殆尽的安全感。

  谭思瑶无数次打来电话,我全都没有接,她的短信我也一律不看。在我心里,我知道自己无法原谅这个人,这个以着「朋友」的名义伤害我的人。

  我的世界里,如果还存在朋友这回事,那配得上这个称谓的,仅仅只有康婕。

  整个暑假,她风雨无阻地保证了每天下午来我家,起初我很单纯地以为她真的是关心我,来看我,陪着我,怕我自杀。

  这种错觉一度让我泪凝於睫。

  直到某天,她无意中说出:「还是你家网速快」,我才明白她真正的动机,看着她霸占着我的电脑,我的零食,还有周暮晨送给我的那个可爱的多啦A梦印花的杯子……我真想杀了她啊!

  我每天像个木偶一样坐在床上看着她热血澎湃地玩着魔兽世界,嘴里不知道在骂骂咧咧说些什麽,终於有一天,我站起来,拍拍她的肩膀。

  「喂,陪我穿耳洞去。」

  她依依不舍地退出了游戏,临走时,还在我们家冰箱里顺手牵羊拿走了一个伊利四个圈。

  我们走在路上等红灯的时候,看到李珊珊在某辆黑色的汽车里一晃而过。

  康婕举着「四个圈」的手就那麽僵在半空中,我看着她呆滞的神情,知道她在那一瞬间内心有极大的震动,我想开口说点什麽时,她抢先了。

  「落薰,姗姗坐的那个车,也是四个圈。」

  我有一点想哭:「嗯,不过你的四个圈是伊利,她的四个圈是奥迪。」

  

  穿耳洞的时候我已经年满17,回想起17岁之前遭遇的种种,心脏会有微微的绞痛。

  穿耳洞的老板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身材很好,打扮得很性感,在我提出要穿16个耳洞的时候她有些惊讶,然後断然地拒绝了我的要求:「小姑娘,不能一次性穿这麽多,你的耳朵会受不了。」

  我的面前有很多漂亮的耳钉丶耳坠丶耳环,它们在灯光的照射下折射出璀璨的光芒,我像一个执拗的孩子坚持着自己的意见,老板双手一摊:「真是拿你没办法。」

  可是穿到第7个的时候我就痛得龇牙咧嘴了,被我紧紧抓着右手的康婕看上去似乎比我还要痛苦,她嚎叫着:「老子好像在分娩啊!」

  周围的人闻声全看过来了,我发现康婕就是有这种聚光灯版的本事,为了让她闭嘴,我又加重了手上的力道。

  然後,我听见了一声杀猪般的惨叫。

  离开的时候,那个漂亮的女老板千叮咛万嘱咐:「尽量不要碰到耳朵啊。」

  我晃了晃肿得像如来佛祖一样的耳朵对她笑:「知道了,我会注意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和康婕看到了马路对面手牵手的周暮晨和孔颜,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自己失聪了,我什麽都听不见了。

  他们一人拿一个麦乐酷,孔颜的是芬达的,周暮晨的是可乐的,橙黄和黑色交相辉映。

  不知道为什麽,我忽然俯下身子开始吐了起来。

  在我剧烈呕吐的时候,我的头发挡住了我的脸,我知道康婕在轻轻地拍打着我的背部,可是我没有看到她的脸上,是多麽奇怪的表情。

  那种愧疚,後悔,羞耻,混在在一起,复杂的表情。

  

  当晚我苦苦哀求康婕陪我一起去找周暮晨,她想了很多理由来搪塞我,最後我无耻地以死相逼,她终於十分不情愿地妥协了。

  当然,她也有她的条件,她要在那个离我和周暮晨有100米距离的小凉亭等我。她说:「相信我,像我这麽强大的气场,就算隔着一条湘江你都能感觉到我对你的支持!」

  事实上,她的气场一点都不强大!站在距离小凉亭100米处的我一点被支持的感觉都没有,在周暮晨一步一步向我走来的时候,我脑袋里只有一个念头——跑。

  我差一点就这样做了,在我临场退缩之前,他伸出手一把抓住我:「喂,你叫我出来的,你跑什麽?」

  回过头看见他的脸的第一秒,我就哭了。

  我吸取了上次在罗素然面前哭得面容狰狞的教训,努力压制住情绪,没有哭到崩溃,可是这样实在是显得太矫情了,导致多日不见的他在这个炎热的夜晚竟然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是在那个时候,我才懂得什麽叫欲语泪先流;是在那个时候,我才懂得什麽叫千言万语如鲠在喉。

  我竟然真的真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然後,我做了一个後来无论什麽时候想起来都觉得应该挖个坑把自己活埋了的举动:我——一个花季少女,强抱着面前这个比我高出一个头的少年,嚎啕着说:「暮晨,我们和好吧!我们结婚吧!」

  事後康婕说,虽然她独自坐在100米之外黑漆漆的小凉亭里,可是在她听到我那一声咆哮的时候,都深深地以自己是我的朋友而感到耻辱!

  那个夜晚我实在是把我祖宗十八代的脸都丢光了,无论周暮晨如何挣脱,如何大力来掰我的手,我就是咬着牙不松开。

  我像战争年代的战士,背着一个炸药包,怀着「一命抵一命」的悲壮决心,死死地抱着敌人,等待炸药爆炸的那一刻来临。

  炸药真的爆炸了,孔颜从我身後冲出来,乾脆利落的一个耳光打得我东南西北白板发财都分不清,然後她声嘶力竭地对我尖叫:「程落薰,你要不要这麽贱啊!」

  那一耳光真狠,还刮到了我的耳朵,下午穿的耳洞开始剧烈地疼痛起来。我呆呆地一只手捂着脸,一只手捂着耳朵,我不知道自己怎麽会把自己弄得这麽不堪。

  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听见另外一声耳光响起。

  那是来自康婕的手,重重地扇在孔颜精致的面孔上。

  遽然间,空气彷佛冻结了。

  

  孔颜始终还是理智镇定的女子,她很快恢复了一贯的泰然自若,整理了一下头发之後,冷冰冰地对周暮晨说:「你自己搞出来的事情,自己解决。」

  她走之前意味深长地看了康婕一眼,讥讽的微笑浮上嘴角:「你真是程落薰的好朋友啊,好朋友的意思就是什麽都可以分享,对吧?」

  康婕的面孔在那一刻变得死灰。

  只是,我已经完全精力没有注意这些,我捂着我的耳朵,感觉有一些温热而粘稠的液体在顺着我的手往下流。我想起那个漂亮的女老板说「尽量不要去碰它」,原来真的,这麽痛。

  这麽这麽痛。

  我哭不出来,也说不出来,我的眼睛里什麽都看不清楚了。

  在我还残存最後一丝理智的时候,我听见周暮晨用从来没有过的森冷的语气跟我说:「如果你真的还想为我做什麽,就是再也不要来骚扰我。」

  我没有勇气抬头看他,默默地转身就走。

  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可以我必须走,如果再晚一秒钟,我就会被内心那些巨大的羞耻所淹没。

  我要找一个地方,躲起来,静静的舔伤。

  

  我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胡乱穿行的时候,康婕站在原地点燃了一根烟,她用力地吸了一口之後,反手抽了周暮晨一个耳光。

  从来不哭的康婕,她的眼眶里有愤怒的泪水,波光潋滟。

  周暮晨的声音有一点嘶哑,可是语气是心甘情愿地承接这个耳光:「是我告诉她的,你再怎麽打我也认了。」

  康婕拿烟的那只手一抖,整支烟都掉在了地上,她哆嗦着再抽出一支烟来,却怎麽都打不燃火。

  周暮晨实在看不下去,主动用自己的火机帮她点燃了第二根烟。

  他的火机是zippo黑冰狼,黑色的机身上有一只威风凛凛的狼的LOGO,确实是很适合他这个人。

  後来,因为这个缘故,在我第一次看到林逸舟拿出同款ZIPPO的时候,心脏还是急速收缩了好半天。

  周暮晨犹豫了一下,艰难地开口说:「孔颜要求我对她没有秘密,所以……」

  没有让他说完这句话,康婕抓着他还握着ZIPPO的手,小声地丶却是歇斯底里地质问他:「只有孔颜是人吗?只有她需要得到尊重吗?我,落薰,我们都不是人是吗?我们的感受都不需要顾及是吗?」

  这一连串的反问问得周暮晨哑口无言,他看着面前这个倔强的女孩子,一动不动地站着,再也没有开口为自己辩解一句。

  那个晚上,我们人所有的哀愁,汇集起来,就像一条闪闪发光的河流。

  

★[2]你是不是另外还有一个职业是毒贩?

  当我站在周暮晨跟孔颜曾经的教室对面时,心里走过一声重重的叹气,我告诉自己,所有的事情都过去了。

  都过去了,随着他们高中毕业,离开德雅,我们之间的故事就落幕了。

  像一个乾脆利落的休止符,我站在空荡荡的走廊上,鼻腔里蹿上一股酸涩,就让记忆此地深埋。

  

  正当我十分文艺的告别过去时,王老师从办公室里探出头来:「喂,你站在那里干什麽,还不去教务处领书!」

  在她的鄙夷声中,我落荒而逃。

  教务处的老师个个都是一张万年僵尸脸,我很想问问他们:学生们杀了你们家谁?还是欠你们家多少钱?

  我蹲在一大堆书中间找高三文科的教材时,一个甜美的声音在我身後响起:「同学,也帮我拿一份。」

  我们二人抱着书回教学楼的路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聊天,她是隔壁文四班的转学生,名字很古典,叫封妙琴。

  其实我觉得妙琴挺好听的,就是那个姓我不怎麽喜欢。

  她是那种自我感觉非常好的女孩子,当然,本身条件也不错,牛仔短裤下面露出的两条腿又长又直又细,跟我的腿有异曲同工之妙。

  至於那个「异」,就是我的腿比她的腿稍微粗点。

  短短几分钟的路程,她先後不着痕迹地向我介绍了她姐姐从加拿大带回来的钱包,她脖子上施华洛世奇的水晶,她脚上那双限量的匡威海外版的帆布鞋。

  我眉头都快拧成麻花的时候,教室到了,我如释重负地对她说:「我到了。」

  她十分风骚地对我笑:「我也到了,有空来班上找我玩。」然後就扭着曼妙的身姿转身进了隔壁的教室。

  我小心翼翼地推开教室後门,在角落里那个属於我的位置上坐下来,然後发了个短信给康婕:乡霸,我今天认识了一个好喜欢炫耀的极品,下课来接我,我表演给你看。

  在我编辑并发送那条短信的时候,死都没有想到,就是这个爱炫耀的极品,她在我之後的生命中,竟然扮演着一个致命性的反面角色。

  

  高三的这一年,妈妈耳提面命的事情就是:好好学习,家里没钱,争取不要买大学读!

  我属於那种好了伤疤忘了疼的人,顺风顺水的日子过久了,就开始嫌弃她的唠叨,每当我对她这些言论稍微表现出一点点要反抗的意思,她就会对我咆哮:「你不要忘记你是怎麽进德雅的。」

  为了阻止她继续痛诉我的罪行,我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趴在书桌上开始背书:鸦片战争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划时代的重大事变。中国近代历史就是以此为开端的……

  我知道,为了帮我转学进德雅,我这个无权无势的妈妈拜托了很多人,想了很多办法,买了东西在烈日下守在学校某领导的办公室门口,等了好几天才找到一个合适的契机把礼品塞进那个老师的抽屉,还要卑躬屈膝地笑着跟人家说:一点薄礼,不好意思……

  这一切,我都不敢忘记。

  因为这些,我便更加憎恨谭思瑶。

  很奇怪,对於冯妍,我似乎可以谅解,她家境也不太好,性格又是很懦弱,时间长了,我对她的憎恨反而减淡了许多。

  可是谭思瑶,我不能原谅。

  有好几次,我和康婕逛着街,龌龊地去「城市英雄」上厕所时,都看到她跟她男朋友在那里拍娃娃。她也看到过我一两次,满脸的欲言又止,欲说还休,我没有给她走过来的机会。

  我用转身告诉她:我们不再是朋友。

  有一次我转身之後,忽然觉得她男朋友那件黑色的衬衣有点眼熟,可是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看过。

  一晃神的时间,我又觉得自己很白痴,满大街的黑衬衣,我到底是在纠结个什麽劲啊。

  话虽如此,可是我脑袋里还是在飞速地旋转着,企图在记忆的细枝末节里找到一点线索,就在我恍恍惚惚的时候,一辆白色的敞篷甲壳虫在我的旁边急刹下来。

  在我身後买可爱多的康婕吓得披头散发地冲过来,羊癫疯般地叫:「程落薰,你没死吧!」

  电光火石之间,我想起来了。

  当日也是康婕这麽失态地在路上大呼小叫问我是不是被□的了时候,我看到过一个穿黑衬衣的男孩子,他的胸口,挂着一个精致的翡翠观音。

  原来是他……我终於想起来了。

  我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时候,甲壳虫里一个戴着黑色棒球帽和茶色墨镜的脑袋探了出来:「找死啊你!」

  

  这就是优雅的罗素然口中提过的那个「孽障弟弟」,在我惊讶地发现这辆甲壳虫的车牌跟我偶像那天送我回家的车牌号码是一样之後,我瑟缩着问了棒球帽少年一句:「你是不是罗素然的弟弟?」

  既然是熟人,那就好说话得多了,宋远连忙摘下墨镜,瞬间变身成一个翩翩有礼的绅士,笑嘻嘻地跟我道歉:「刚才我太紧张了,怕撞了人,所以有点失态,对不起啊,」

  我看着他英俊的五官,不得不感叹,这两姐弟真会长,男的女的都这麽好看。

  我们站在路边虚伪地互相道歉,康婕一脸懵懂地啃着她的可爱多。忽然平地一声雷,我听见有个声音隔着马路对我叫:「落薰姐,你是不是遇到麻烦了?」

  奥迪A6里李珊珊一脸肃杀,她杀气腾腾地朝我们走过来。

  刹那间,我感觉风云变,天地陷,恍惚之中我产生了一种错觉:李珊珊她是带着砍刀朝我们走来的。

  等到她对着宋远一连串劈里啪啦地发问之後,我才从我的幻觉中惊醒过来,连忙扮演和事佬打圆场:「哎呀……哎呀……都是误会啦……哎呀……都是几个熟人啦……」

  搞清楚状况之後,李珊珊及其不屑地对宋远丢下了一句话:「拿到驾照才多久啊,别以为会玩遥控汽的人都能开车上街,有时间好好练练吧。」

  她说完这句话,再对我甩下一句:「落薰姐,我今天有点事,改天出来吃饭啊!」,之後就妖娆地消失在我们的视野当中了。

  我不得不再次感叹:亲生姐妹,一个南极,一个赤道!

  我正要开口跟宋远解释一下李珊珊其实只是毒舌,并没有恶意时,他兴奋地抓着我说:「你认识她吧?好有个性啊!我能不能泡她?」

  如果当时把我的样子做成漫画效果,那麽我的头上一定飞过去了一只乌鸦加无数个黑点。

  当宋远拚命把我往他车里拖,名义上说要带我跟他姐姐一起吃饭丶实际上是想跟我套近乎时,康婕啃完了最後一口可爱多。

  她拍着车窗,无限悲愤:「我也要去吃饭,我也认识李珊珊!」

  

  那是我第一次去秦皇食府吃饭,我和康婕两个乡霸一路上对对方恶语相向。

  「你穿成这样,进不去的。」

  「那也比你长成这样进不要好!」

  我悲哀地发现我跟康婕打嘴仗,我从来就没有赢的可能。

  罗素然一如既往的漂亮,她刚参加完一个活动回来,身上还穿着宝姿的套装,化了一点淡妆,脸上有些许的疲惫,在看到我之後,漂亮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欣喜的光芒。

  那一餐只有我们四个人,罗素然点了很多很多好吃的,就怕我们讲客气。

  她自己是个极其有修养的女人,就把世界上所有的同性看得跟她一样,所以当我和康婕暴露出饕餮暴食的一面时,她只能瞠目结舌,啼笑皆非地说:慢点吃,我们不跟你们抢。

  我一听她这麽说,脸「唰」地就红了,康婕比我还迟钝,她不仅没有减速,反而热烈地回应:「等下没吃完的我能打包吗?」

  我终於忍不住伸手掐了一下她的大腿,她哎哟一声,筷子上夹着的南瓜球顺势掉到了地下。

  我们两个人的目光随着那个南瓜球的滚落停在了罗素然的脚边,她穿了一双非常非常漂亮的银灰色的高跟鞋。

  虽然我是个贫穷的少女,可是我经常看时尚杂志。就有那麽巧,前几天我正好在杂志上看到过这双鞋子,Ferregamo的当季的新款,如果我没有记错,它的价格是3000多。

  那双鞋子实在是太漂亮了,漂亮到连我这样狂爱帆布鞋的人都不禁称赞起来,康婕听到那个天价之後更是目瞪口呆,她严肃地问罗素然:「你是不是另外还有一个职业是毒贩?」

  罗素然看着我们惊悚的表情,一直保持着得体的微妙,宋远终於从食物中抬起头来搭了一句:「她一直都是一个奢侈的女人!」

  罗素然轻描淡写地用一句「别人送的」转移了话题,我已经看出她不愿多说,偏偏康婕这个死不识趣的还加了一句:「那个人愿意也送我一双吗?」

  此时,罗素然的手机响起,她并没有起身,不过是降低了音量:「嗯……穿了,蛮喜欢的……让你破费了……啊,是吗?我也在……」

  我无意中看到她在最後朝某个方向看了看,轻轻地点了点头。

  出於本能,我顺着那个方向看过去,只是人太多,我什麽也没发现。

  饭後罗素然认真地问我:「想没想过大学学什麽专业?」

  我一怔:「没想过,能不能考上还是个问题。」

  她轻轻地笑,空气中充满了她身上兰蔻奇迹甜腻的味道,她的指甲划破了空气:「如果考得上,考虑一下做我学妹?」

  她的话犹如黑暗之中惊鸿掠过的流星,我忽然觉得有些混沌的东西,在须臾之间变得澄澈而清晰。

  

  那天回去之後,我忽然推开妈妈卧室的门:「妈,我考D大学新闻好不好?」

  我是如此的踌躇满志,热血澎湃,可是我那个冷血的妈妈,她瞥了我一眼,轻描淡写地说:「考得起再说咯。」

  不知道是不是吃了秦皇食府那些对我来说比较昂贵的菜,我竟然激动得一晚上没睡觉,我背了历史又背政治,最後竟然还强迫自己做了两张英语试卷。

  最後我躺在床上的时候,摸了摸已经痊愈的耳朵,它挂着16个亮晶晶的耳钉。

  我去阳台上点了一根烟,我不愿意承认,在我碰到那些耳钉的时候,心里只有一个名字。

  ——周暮晨。

  

  我曾经听很多人说,如果你想要彻底忘记一个人,那麽你就找很多很多的事情给自己做,忙得根本没有一点时间去想起。

  我不知道这个方法是不是真的有用,但我想,就把死马当作活马医好了。要不还有什麽办法可以让我不去想周暮晨呢?难道还真的叫康婕拿个大木棒对着我後脑勺狠狠敲一棒吗。

  於是在高三整个一年中,我每天都保持着打了鸡血般的亢奋,历史,政治,地里,英语,文言文……什麽都难不倒我!

  其实我这副铿锵战士的模样,还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来自我妈。

  我想让她明白,其实她的女儿不是她所以为的那麽不忠不孝。

  

★[3]等我读大学,找个煤老板,骗光他的家产来养你,开心吧!

  记得我跟康婕刚刚认识的时候,两个人费劲九牛二虎之力爬到别人家的屋顶上聊心事。那种陈旧的老房子,屋顶还是砖红色的瓦片搭起来的,上面布满了青苔和灰尘。

  那时我们都还不会抽烟,一人买了一瓶雪碧,还有几块钱的卤味猪耳朵和凤爪,坐在那些陈年旧瓦上吃吃喝喝。

  我问她,「你爸爸总是带不同的女人回来吗?那你干嘛不去找你亲妈?」

  当时她还在读书,可是彪悍的气质已经显山露水,啃着鸡爪不慌不忙的说:「跟我爸住,他带不同的女人回来,可是跟我妈住,她带不同的男人回来,有什麽区别啊,再说我爸经济条件相对来说还好点,我妈那点钱贴小白脸都少了。」

  我当时就被她那极品的父母深深的震撼到了,好久都没说话,直到她用鄙夷的口气问我:「那你爸爸人又死到哪里去了?这麽多年对你不闻不问的?」

  从小到大,我对於「父亲」这两个字毫无概念,也从来不知道有爸爸是什麽样的感觉。别人家的孩子下雨天有爸爸接送,儿童节有爸爸买礼物,这些我全都没有。

  我从小到大就跟老妈过,我也从来不主动提起那些,省得两个人不开心。我的偶像除了罗素然之外,还有长在墙角里的那些杂草,我跟自己说,就算成长的环境再阴暗,也有开花的权利。

  所以当康婕问起我这个问题时,我一下子还真不知道怎麽回答她。

  她以为自己的莽撞刺激到了外表大大咧咧其实脆弱敏感的我,连声说「sorry」,我无语的翻了个白眼:「其实也不是不能说,是不知道怎麽说,因为完全没有记忆。」

  她像一个掉了100块钱的人突然之前遇到了一个掉了1000块钱的人,对自己那点自恋自艾全部转化为对我的同情:「那你要好好孝顺你妈妈才对啊。」

  夕阳染红了整个天空,那是一种悲壮的美,我轻轻的点点头:「那当然。」

  可是之後我遇见周暮晨,整个人像疯了一样,所有的事情都抛之脑後,学业生活都乱七八糟,回想起来,真是应该剖腹谢罪。

  

  某天早上妈妈又像往常一样起来给我做早餐,一大碗面条上面两个金灿灿的荷包蛋。

  以前我一直羡慕那些能把荷包蛋煎成心型的人,还为此抱怨过我妈手艺不精。

  被我的无知激怒了的她怒视着我,吼了一句「找你亲爹给你煎桃心去」之後,我就屁都不敢放一个了。

  可是这天早上我惊奇的发现,呈现在我面前的这两个蛋居然是神奇的桃心型,这真是震撼到我了,我琢磨着难道我妈她老树开花了?

  我大口大口狼吞虎咽的时候,我妈用她一贯轻淡的口气说:「昨天逛超市,无意中看到那种煎桃心蛋的小锅子,就买了一个回来试试,你以前不是提过嘛,第一次用,也不熟练,你就不要嫌弃了。」

  我埋头支支唔唔的吃着面,一直没搭腔。

  其实我是怕我一开口,就会很没出息很丢脸的哭起来。

  那一刻我跟自己说:程落薰,你要再不发奋,你他妈的就真是个混账东西。

  

  在我十八岁生日这天,我终於走进了高考的考场。

  之前王老师很轻蔑的在班上说:「有些同学,是个什麽水平就考个什麽成绩,别为了那麽几分去舞弊,这不是一般的考试,被抓到了是很惨的……考不起的呢,要是家里有钱,就送出国吧,没钱的,趁早看看哪里的工作好早,早点出去靠自己双手谋生,也是很光荣的嘛。」

  她说最後几句话的时候眼神一直瞟着我这个方向,大概是想看到我因为羞愧和自卑而落下泪来,可惜实在让她失望了,我就是一头不怕开水烫的死猪。

  其实在高考之前,我也曾经崩溃过一次。

  大热的天,我把自己裹在被子里,眼泪鼻涕糊了一脸。

  妈妈推开门看到我那个鬼样子,还以为我毒瘾犯了,吓了一跳,得知我的压力和顾虑之後,她语重心长的跟我沟通:「实在考不起,就找个足浴中心去当洗脚妹吧,读书不行,洗脚还是可以的啊……」

  她那番话,活生生就是在我汩汩冒血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我两眼一翻,彻底失去向她倾诉的欲望。

  我想过了,我就是拼了这条命我也要读大学,我死都不能去当洗脚妹。

  

  D大的录取通知书拿到我手上时,我觉得这就是狠狠扇在那些断言我要开始「混社会」的人脸上的一记耳光,整个暑假,我都恨不得把它贴在我脑门上出去现世。

  班上办毕业生联欢会的时候,那个王老师依然是一副置疑的口吻:「你考试的那个考场是不是没人监考啊?」

  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不过没关系,我心情不错,没必要跟她计较。而且,现在,我是成年人了,成年人就要有成熟的姿态,对於某些不道德的言论,就当不小心听别人放了一个屁好了。

  

  我进入大学之前,康婕开始认真的考虑她的经济问题。

  她抱着自己圆滚滚的,像西瓜一样的脑袋做拨浪鼓状,学着《还珠格格》里紫薇的语气说:「我到底要怎麽办啊,为什麽天下之大,没有我容身之处啊!」

  不知道为什麽,她说出那句话一点也不能催发别人怜香惜玉的情怀。

  她读完中专之後就混迹於社会,做过酒吧营销,因不满某些猥琐男在黑暗中对其动手动脚而愤恨辞职,後来也去麦当劳打工,可是之前在某家粉店做事的经验让她在一个客人说「要一个新地」时用地道的长沙话问出了「盖什麽码子」这麽经典的台词。

  之後做过无数份工作都以不是她炒了别人就是她被别人炒了而告终,作为她的挚友,我唯一的建议就是:「去开福寺看看她们还招不招人。」

  她仰天长啸:「去拜拜菩萨也好,指点指点迷津!」

  

  开福寺是长沙有名的古寺,每天香客都络绎不绝,寺外那条街上很多真假算命先生。

  在我们为数不多的拜访中,我曾有幸见过有尼姑穿蕾丝花边的袜子,以及对着手机笑得跟朵花似的小尼姑,当然,这比起买了个猪脚坐在寺里休息的木凳上啃的我和康婕来说,都不算什麽。

  我聪明一世,怎麽就糊涂了那一时,在超市买东西的时候居然听了康婕这个文盲的话,拿了一个猪蹄呢!

  某个慈眉善目的老尼姑怒视着我们的时候,我拉着康婕就跑,我边跑边念:「菩萨莫怪我,我还小,不懂事……」

  而康婕这个彻头彻尾的乡霸,一边跑,一边啃着剩下的猪蹄,还抽空问:「落薰,她是不是很羡慕我们?」

  我们狼狈的从佛门净地跑到了车水马龙的街上,康婕气喘吁吁的靠在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奥迪上拍着心口说:「老了老了,跑一下就不行了。」

  可能是她动作幅度太大了,那辆奥迪适时的发出了警报声,连我都吓了一跳。

  可是紧接着,我觉得这个车,怎麽就那麽眼熟。

  现在经商的从政的都爱开着车往佛门跑,可能越是赚钱的事情越提心吊胆,所以需要经常来拜拜佛,求个安心。

  我拉着康婕走开後没多久,一个光头男人和曾经那个在路边掌掴李珊珊的中年女人拉开车门坐了上去。

  那个女人目不斜视的发问:「还跟那个小狐狸精搞在一起呢?」

  戴着黑色墨镜的光头男人阴沉着脸:「今天你生日,别问那麽多。」

  然後,谁也没有再说话,油门一踩,绝尘而去。

  

  被老尼姑赶出寺院的我和康婕无聊的走在江边。

  我没想到她居然还认真的考虑了一下去开福寺工作的事,最後还是义正言辞的否决了我的提议。

  她认真的分析情况:「我爱吃肉,爱喝酒,而且又好美色,听说现在出家还要本科文凭……综上所述,难道我只能去坐台吗?」

  看着她颓废的样子,我硬生生将「谁会带你出台」这句杀伤力极强的话吞了下去。

  看在我曾经失恋的时候她那段矫情的安慰的份上,我也矫情了一把:「好啦,别烦了,等我读大学,找个煤老板,骗光他的家产来养你,开心吧!」

  她无奈的看着我,眼神里明显是对我的不信任:「钓金龟婿是一项智力和手段的角逐,你行吗?」

  我听完这句话,狠狠的为之前自己那一点小善良感到由衷的後悔:「你给我闭嘴!」

  那个黄昏我们肩并肩在湘江边走了很久,风很大,我们说了很多很多话,还喝了很多喜力。那时我不剩酒力,一沾酒就乱说话,我记不太清楚我究竟说了什麽。

  我好像说了「我们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还说了「我还是很想他」,可能还说了更离谱的,可是康婕只说了一句「对不起」。

  我想骂她,发什麽神经呢,可是我我的眼皮太重了,实在是睁不开了。

  那天晚上最後的记忆就是她打的送我回家,我躺在床上,睡得不省人事。

  

  暑假最後的几天,罗素然终於从香港回来了,一个电话打给我:「拿到通知书了是吧,晚上出来庆祝吧,我在温莎订了个豪包,有多少朋友全都叫过来。」

  有时我真的想不明白,她一个小小的电台主播,怎麽会有那麽多钱用来购置名牌,还要养那个奢侈起来跟她不相上下的弟弟。

  当然,这是她的隐私,就算我们的关系再亲密,我也不会傻到去打听她的私生活。

  虽然她放了话,叫我有多少朋友就叫多少朋友,可是对於我来说,真正称得上是朋友的,也就康婕一个。我打电话通知她之後,无聊的翻了翻电话簿,在李珊珊的名字处停了下来。

  如果,我叫上李珊珊,那麽以後,我叫宋远请我吃什麽,他敢不请吗?

  我承认,我的骨子里就是一个虚荣奸诈的小市民。

  明明说好是替我庆祝,可是当时真正的场面是,宋远看到李珊珊之後眼睛就开始发光,两个人缩在包厢的角落里悉悉索索不知道搞什麽。罗素然给我带了娇兰的金钻粉饼和幻彩流星,我还没来得及说谢谢,康婕就凑上去请教「这些圆珠珠究竟有怎样神奇的功效?」

  至於另外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我八辈子祖宗都不认识的阿猫阿狗们就霸占着麦克风鬼哭狼嚎……

  请问到底谁是主角啊?

  我悲伤的起身去上厕所,七拐八拐也没找对方向,还撞了个人,对方身上有酒精跟香水混合的味道。我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真是不夸张,配得起「陌上人如玉」,可惜我身上某个器官实在是濒临崩溃了,所以我只能转身赶快就跑,对不起都没说一句。

  从洗手间里出来,我对着水龙头狠狠的扑了扑脸,镜子里的我脸色苍白,就像那个晚上昏暗的车厢里,车窗上的投影。

  

★[4]青春是从我爱你开始,可是为什麽,却好像让我看破了「爱」这个字?

  高考前最後两个月,没有知会任何人,我翘了两天的课,去偷偷看了一次周暮晨。

  连康婕我都没敢说,关了手机,我背着包就冲向了武汉,鬼知道他干嘛要往外省考,浪费我的车票钱。

  一路上我的心情都难以言喻,我坐的是晚上的车,一进入夜里,车厢里的人都安静下来,昏暗的白炽灯在头顶上照着,我看到车窗上的自己有一张惨白的脸。

  雾深露重,我在列车的吸烟处抽烟,右手在玻璃窗上写下他的名字。我想,此时如果有人偷偷的拍下我,那一定是一张充满了文艺气质的照片。

  我永远都会记得那种心情,悲伤的,绝望的,压抑的,依然眷恋的心情。

  按照他当初「请不要再来骚扰我」的指示,我没有出现在他面前,而是埋伏在他住的学生公寓附近看了他两天。

  第二天晚上我坐上了回长沙的火车,临上车之前我在路边一间花店买了一束百日菊,我幽叹一声,我应该,死心了。

  青春是从我爱你开始,可是为什麽,却好像让我看破了「爱」这个字?

现在他身边的那个女孩子,很漂亮,很清秀,一双眼睛灵动得像小鹿,但,她不是孔颜!

居然不是孔颜!

我原本以为,他们踏过伤痕累累的我走向了幸福的殿堂,可是如今,事实却告诉我,我自以为是的牺牲是完全没有价值的,我以泪洗面的那些日子根本只是我自己一个人营造的悲伤幻觉。

  我真不甘心,我真恨这个贱人。

  可是我又有什麽资格说他贱啊,我为了这个贱人逃课,连夜坐车来看他,我甚至打算在高考之後在我的志愿表上全部填上「武汉」这两个字……

我悲哀的不是我终於明白他确实没有爱过我,而是明明知道我们已经不可能再在一起了我却还是想要拼尽全力再挽回一点什麽。

  我看着那束花,想起了康婕的经典名言:人若犯贱,我必更贱。

  那麽我只能豪迈的说一声:人不犯贱枉少年!

  那束花次日清晨被我摆在了公交车站牌下,它孤零零的在晨风中凋谢。

最後一天窝在他的公寓门口站了一会儿,又看见他跟那个漂亮的女孩子牵着手一起走向食堂,我不确定那个时候他到底有没有看见我,这一切对我来说已经不再重要。

他再也不能使我痛苦。

我闭上眼睛,想起了它的花语:永失我爱。

  我曾经看过一句话,说有些人,一旦爱上,就永生难忘。

可是我必须要忘记周暮晨,摒弃陈旧且破败的过去,才能换来彻底的新生。

这个道理,不需要罗素然来告诉我。

  李珊珊对着我的脑袋用力的一推:「发什麽呆啊,等着你去唱歌呢。」

  我这才从自己伤冬悲秋的世界里走出来,她嘴里叼着根烟,眼睛上涂着吓死人的黑色眼影,一边洗手一边睥睨我:「还想着你跟周暮晨那些破事呢?」

  我倒抽一口冷气:「你怎麽知道的?」

  我这句话换来的是她一个白眼,烟灰差点没往我身上弹:「孔颜可是我姐,她的事我能不知道得清清楚楚的吗,不过你别紧张,其实你们两个比起来,我喜欢你多多了,她太乖,跟我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每次她回家来,看我的眼神就跟看路边做小姐的似的,根本就没把我当妹妹。,」

  她一提起孔颜的名字我就脑袋晕,我晕得什麽都不想说,她又转过身去像只壁虎一样趴在从男洗手间出来的一个人身上,兴奋的叫:「亲爱的林逸舟,你还没死啊,找你几次都没找到,老实说,到哪里风流去了。」

  说真的,她的语气一点都不像叫「亲爱的」,反而有点像叫「狗日的」,趁着她没注意,我找个机会就溜了。

  溜到转角的地方我忍不住又回头看了看,这一看才发现,被她勒着的那位仁兄竟然就是我之前撞到的那个小帅哥。

  唉,这个世界上的帅哥总是跟我无缘,我怀着悲伤的情绪推开包厢门,一屋子人都喝多了,全冲我张牙舞爪,宋远踉跄的走到我面前,醉醺醺的问:「看到姗姗没?」

  我也是被电击了,脑袋一下子短路,竟然直接说了一句:「抱着个男的在洗手间那里呢。」

  然後,宋远彷佛在须臾之间清醒了,杀气腾腾的拉开门就往洗手间冲,我看着他的背影,心里只叹气:「帅啊,帅啊,可是怎麽就都不属於我呢!」

  

  那个晚上李珊珊跟宋远究竟确定了什麽没有我不知道,我就知道後来散场的时候我无意中看见他们在楼梯间接吻。

  当时我那个热血沸腾啊,骨子里八卦的因子全部被调动起来,我兴奋的跟康婕分享这个消息,她一点也不关心,她只知道哀求我把那盒幻彩流星分她一半。

  我慷慨的同意了之後,她究竟分走了多少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个盒子里剩下的彩珠一眼就能数得清。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好死不死终於混入大学了!

  

  报名那天我谢绝了妈妈送我去的好意,前一天晚上她一边帮我整理行装一边说:「终於等到这一天了,你读高中的时候,每一天我都提心吊胆,就怕接到老师的电话。」

  她说得轻描淡写,我却听得雷霆万钧。

  短短一两句话,却让我惭愧得想跪下来抽自己,这些年,我是扮演一个多麽不孝的女儿的角色啊。我当即热血涌上脑门,信誓旦旦的说:「等我当上了少奶奶,一定好好报答你。」

  她一点都不感动,而是依然淡定自如的说:「算了吧,你又不是长得特别漂亮,以前你小时候,我总担心你长大了会怪我把你生得丑,没想到你越大对自己越是莫名其妙的自信,这我就放心了。」

  我呆了半天没说话,末了发个信息给康婕:我怀疑我不是我妈的亲生女儿。

  她的嘴更读:「那是的,要不是亲生的,她养你个混账东西干嘛。」

  气得我捶胸顿足,大骂自己自己交友不慎。

  

  不过这个损友还是很讲义气的,报名的时候还是她陪我去的,我们两个背着大包提着棉被水桶,活像两个进城务工的民工。

  缴费的队伍前进得很慢,我忽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然後打扮得跟只花蝴蝶似的封妙琴兴高采烈的朝我扑过来:「程落薰,真是你啊!我还以为看错了!」

  我一时招架不住她的热情,只能尴尬的「呵呵」笑。

  她依旧本色不改,今天好热啊,幸好我爸爸开车送我来的,你怎麽过来的?

  康婕在旁边瓮声瓮气的回答:「骑单车来的。」

  真不知道封妙琴是真的天真还是装的,她两个眼睛瞪得好大,然後又笑得像月牙:「程落薰,你朋友跟你一样幽默。」

  接着,她不着痕迹的向我们介绍了她拖着的LV行李箱,我和康婕额头上的黑线都呼之欲出了的时候,她的电话响了。

  一个穿着限量款帆布鞋戴着施华洛世奇的项链拖着LV的箱子的人,居然用一款夏新的手机!

  我跟康婕面面相觑,震撼得说不出话来。

  她挂掉电话之後,言若有憾的说:「唉,前几天买的iPhone不小心被偷了,之前都丢了6台手机了,妈妈不给我买好的了,先随便搞一个用着吧。」

  她去後面排队时,康婕认真的抓着我的手说:「其实我是煤老板的女儿,不过我爸爸怕我被绑架,要我低调点。」

  我重重的点头:「知道为什麽我爸爸这麽多年不联系我吗,其实他在南非挖钻石,等他挖到了,他就会来接我了。」

  

  军训的一个月简直是要了我们的命,每天早上5点多就被广播里嘹亮的军歌叫醒,然後半睁着眼睛换上不知道从哪个批发市场弄来的山寨军装和解放鞋,然後空腹去田径场集合。

  严厉的教官,剧烈的操练,这些都不是最可怕的。

  最可怕的是烈日骄阳,我真怕一个月的军训结束之後,回家去我妈妈会以为家里来了个非裔混血儿。

  於是我每天最重要的事就是提前半个小时往脸上身上所有暴露在阳光下的部位涂防晒霜,我相信一分钱一分货,所以咬牙买了薇姿的。

  住我隔壁的封妙琴也相信这句话,可是她的兰蔻的防晒霜偏偏在军训之前就刚好用完了,所以她只能每天委屈自己来找我讨她口中「还蛮便宜」的薇姿。

  我盼星星盼月亮,终於盼来了我的生理周期。

  在那一天,我以「痛经」的名义,不费吹灰之力请到了假,活泼的走在去食堂的路上时,看到了穿着蕾丝连衣裙的谭思瑶。

  她站在食堂门口,样子看上去很憔悴,看到我的第一眼,她也怔住了。

  我们两个人的形象真是云泥之别,我脚上穿着土得要死的解放鞋,她脚上5公分高的黄色高跟鞋,并且,她还是站在台阶上面俯瞰着我的。

  我转身想走,她就跑过来拉住我,一句话都说就开始哭。

  我不知道周围那些路人是怎麽想的,反正换了我,我绝对认为是解放鞋欺负了高跟鞋。

  不知道她哭了多久,我终於叹着气说了一句:「好了,都过去了,你别哭了。」

  我这句话不但没有制止她的眼泪,反而让她哭得更凶了,她抽泣了半天才终於寄出了一句支离破碎的话:「落薰,我失恋了……」

  

  我是个仇富的人,在我了解到谭思瑶只所以不需要参加军训是因为她爸爸在某医院给她弄了个病例之後,我恶狠狠的对她说:「现在的人,但凡有点职权不滥用就好像显示不出他的能耐似的。」

  她根本什麽都听不进去,满脑子就是她的许至君。

  许至君,我怎麽会想到,这个名字与我之後的人生,竟然会紧紧的联系在一起。

  谭思瑶不知道又去找了哪个领导,居然跟我寝室里的一个女孩子对调了床位。

  我真想问问这个大小姐,你真以为我是圣母下凡啊,过去仇深似海的,现在你说一句失恋我就要原谅你啊。

  为了躲避谭思瑶的哭诉,我只能往封妙琴的宿舍跑。

  封妙琴每天必做的事情就是上网,她天天泡在一个论坛里潜水潜得不亦乐呼。

  某一天,有一个帖子终於引起了她登陆的兴趣。

  那个帖子的标题是:有没有喜欢陈冠希的女生,进来报个道,前50名送签名CD。帖子里还附加了N张陈冠希的照片。

  封妙琴是陈冠希的忠实粉丝,从他出道开始就一直痴迷的喜欢他,所以她看到那个帖子的时候,几乎是毫不犹豫就立即登陆,留下了惊天地泣鬼神的一个回帖:我最喜欢他了,他是我老公!

  她死都没有想到那个名为「我好老实」的楼主,一点都不老实,他在回帖满50之後,釜底抽薪,将帖子标题编辑为「有没有喜欢我的女生,进来报道,前50名送香吻。」

  惨淡中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楼主贴的自己的照片虽然看不清楚脸,但是感觉还不错,至少,不猥琐。

  他在後面的回帖中点名封妙琴那句「他是我老公」为最佳回帖,并邀请她参加周末在懒虫的PRATY。

  虽然封妙琴一直号称自己混迹夜店多年,当时当晚她还是暴露出了自己胆怯的一面,死死的抓着我说:「落薰,要是是朋友的话,就一定陪我去。」

  我本想说「我们真的有那麽熟吗?」,可是想起我宿舍里那个「哭泣的陶金娘」,我就重重地点了点头。

  

  人一生的走向,往往就在於那几个关键的决定。

  如果我那天没有答应封妙琴一起去,也许我跟林逸舟两个人的人生就会完全重写。

  可是有那麽多假设吗?

  人生,能够重来吗?

  

★[5]我会强暴他?你以为小鸡鸡长在头顶上就是独角兽啊?

  「懒虫」PUB每到周末都挤得水泄不通,不管外面零下几度,PUB里面永远都是热带海洋气候,男生穿T恤,女生穿短裙。

  我那天穿得非常普通,就是一件绿色的长袖Tee和牛仔裤,并且十分老土的套了个运动外套,放眼看到里面到处都那些潮爆的男男女女,我就感觉就像城乡交界处来的。

  当然,封妙琴她比我还放不开,她居然倒霉得在这一天,迎来了大姨妈。

  这就意味着她晚上不能喝酒。

  当我们按照「我很老实」发给她的短信找到97号台时,我在那一瞬间忘记了呼吸。

  这个笑起来透着邪气的男孩子,居然是当日李珊珊口中的「亲爱的林逸舟」。

  因为实在是太帅了,所以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简直是刻骨铭心。这次近看,才发现他的额头上有一道伤疤。

  因为这道伤疤,他的英俊之中又有暴戾和沧桑之美。

  他看了我半天,忽然凑过来问:「我是不是以前在哪里见过你?」原本置身於震耳欲聋的吵杂环境中,我忽然觉得天地都失去了声音。

  我怔了怔,咧开嘴笑了:「在梦里。」

不知道为什麽,我坐在林逸舟身边的时候居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总想去上厕所似的紧张。

大概是因为他确实帅,而我又确实很花痴的缘故吧。

  我拿着手机在偷偷发短信给康婕:「好帅啊,近看真的好帅,你要是看到他肯定会忍不住扑上去强暴他!」

  过了几分钟,我的手机一震,看到了那个粗俗的女人回给我的信息:「有多帅啊?我会□他?你以为小JJ长在头顶上就是独角兽啊?」

  在我对着这条信息极度无语的时候,林逸舟凑过来在我耳朵边上轻轻问:「什麽好东西一个人躲着看?」

  我自作聪明地判断:像林逸舟这样驰骋欢场的人,一定是喜欢栀子花般纯真的女孩子。别的我不行,演戏我是最厉害,尤其是演那种噘着嘴眨巴眨巴眼睛的白痴女,我挺在行。

  於是我就这样做了,我睁着无辜的双眼看着一脸邪气的林逸舟,努力让自己像只小白兔:「没看什麽好东西呀。」

  他看着我,鄙夷地说:「做作死了。」

  他斜着眼睛看着我的时候,额头上那道伤疤毫无遮掩地落进我的眼里,我竟然忍不住伸手去摸了一下,可能是这个举动太过冒昧也太过暧昧,他竟然怔怔的没有反应。

  我发誓在我问他「怎麽弄的,疼不疼啊」的时候是情不自禁的,绝对没有别的的意思。

  可是落在他和旁边的封妙琴丶以及一桌的妖魔鬼怪眼里,我这句话就是赤裸裸的勾引。

  他笑了笑,什麽话都没说,顺势就握住了我的手,这一握就一晚上没放开。我本身就不是含蓄的人,他要握,就让他握着好了,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但是多喝几杯酒我就不把自己当女人了。

  在我一杯一杯又一杯端起桌上的酒一饮而尽时,全桌的人都在叫:「好酒量。」

  得意洋洋的我根本没注意到被冷落的封妙琴,其实她才应该是今天晚上97号台的女主角。可是由於我这个抢镜的女配角过於卖力的演出,而导致了她在这个晚上成为了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

  

  不知道喝了多少兑了绿茶的芝华士,我头晕目眩有点想上厕所。

  这时我终於想起封妙琴了,我回头想叫她一起去,可是她在果盘里翻着圣女果,吃得比人家喝了酒的人还要high,罢了,我还是自己去好了。

  「懒虫」的卫生间也是很有特色,天花板是镜面的,所以站在外面排队的女孩子全都是抬着头仰视着上方。我趁空多看看了周围的女生,各个脸上都是斑斓的色彩,身材也是没话说,丰胸纤腰长腿,真是妖孽丛生。

  但是不得不承认,真的,都挺好看的。

  好不容易从卫生间里出来,迎面碰到徐小文,他先是一惊,接着扑上来,娇滴滴地叫了一句:「姐姐,你也在呀。」

  那句「姐姐」叫得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我像甩牛皮糖一样甩开他:「你有个人形好不好。」

  

  徐小文是我大学一个班的同学,军训的时候因为排在一起所以关系还不错。

  他长得很乾净,在我们那个男同学基本惨不忍睹的班级里算得上是出挑的人才,可惜大多数人都觉得他举止过於女性化,我也曾经十分不厚道地背地里说他娘娘腔,甚至不怀好意地猜测过他是不是喜欢男生。

  虽然我自己很八婆,但是有时候还是很有正义感的。我跟徐小文真正结下交情还是因为我那个爱多管闲事的脾气。

  某天上课的时候徐小文戴了个特别亮的耳环,班上有几个女生就唧唧歪歪议论他的性取向,声音大了点,就被徐小文听到了,他当时特别气愤地跟她们几个吵了起来,可是笨嘴笨舌的一点便宜都占不到。

  也算我无聊,我走过去把徐小文拉到身後,对那几个女的说:「这麽喜欢讨论别人,不如回去问问你妈妈是不是靠光合作用生的你。」

  那天下午,徐小文坐在我旁边的位置上难掩崇拜之情,一直夸我有侠女风范,我真想让他看看李珊珊和康婕,他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晚饭是他非要请我吃的,我推辞不过,就很不客气地带着谭思瑶一起去了。快要吃完的时候谭思瑶说了句「好久没有跟至君一起吃饭了」,我还没来得及唾弃她,徐小文就问了一句「你前男友帅吗,下次带给我看看。」

  我把碗筷一扔:「说实话,你是不是喜欢男生!」

  他翻了个白眼,不屑地说:「关你屁事。」

  

  此时在「懒虫」意外相遇,看见他比我还妖娆几百倍的样子,我就知道我猜对了。

  他趴在我的耳边细细碎碎地说:「姐姐呀,等下去我那桌玩,介绍帅哥给你。」

  我鄙视地翻了个白眼:「你这个样子,还介绍帅哥给我,你不跟我抢就不错了。」

  他对着我一阵猛拍「讨厌死了讨厌死了」,我还没来得及反抗就被一只手拖进了怀里,他笑着对徐小文说:「你打她干嘛。」

  林逸舟的下巴磕在我的肩膀上,整个人从身後抱住我,虽然是笑着,可是声音依然是冷冷的,徐小文瞪了我一眼:「死女人,回学校再收拾你。」然後扭着他的小蛮腰就走了。

  我哪里见过这个场面,当初我跟周暮晨最多也就是在黑漆漆的地方牵个小手亲个小嘴什麽的,这个林逸舟,完全是一副流氓嘴脸,可怜我就被他这麽抱着,竟然完全不知道要如何动弹。

  我不想承认,其实这样的感觉挺好的。

  

  李珊珊怒气冲冲地挎着她最喜欢的那个巴黎世家的机车包从「懒虫」经理室里冲出来之前十分钟,林逸舟把我拖到黑暗的走廊,一只手撑着墙壁,一只手夹着烟,望着我坏笑。

  其实康婕说得对,我那些端庄啊丶矜持啊,全是装的,只要给我一个合适的场地一个合适的对象,我骨子里那些坏就会全部显露出来。

  如果说之前,我还稍微有一点点忐忑和娇羞,此时被他紧逼得贴上墙壁後,已经完全明白接下来要发生什麽了。

  他低下头来,说了一句话,我整个人彻底烧起来了。

  他说:「怎麽办,克制了一晚上,还是想吻你。」

  我有多坏呢,我坏得直接跟他说:「我也是。」

  如果没有李珊珊突然冲出来,那我和林逸舟这对不知廉耻的小男女肯定就在这个走廊恬不知耻地接吻了,可是就在他的头靠过来丶我也不准备躲开的时候,几米之外的门「彭」的一声响,脸色铁青的李珊珊从里面冲了出来,後面拉她的人差点还摔了一跤。

  她横冲直撞地拐了个弯,三秒钟之後,又原路拐了回来。

  我和林逸舟怔怔地看着她取下墨镜,盯了我们片刻,然後冲我们尖叫:「你们两个不要脸的在这里干什麽!」

  林逸舟叹了一口气,无奈地放开我,对她摊开手:「姗姗妹妹,托你的福,想干点什麽都还没来得及。」

  而我们三个人都没有看见,在另外一个拐角处,静静站了很久的封妙琴沉默不语的转身离开,说不清楚原因,她的手紧紧的攥成拳头,原本舒展的眉头拧成了一个川字。

  

  从「懒虫」出来,室内室外的温差让我不禁一抖,还是外面的空气比较清新。

  封妙琴的脸色一直很不太好,我问她是不是不舒服。

  她的眼神是飘忽的,四处看,就是不望着跟她说话的我,过了半天,才懒洋洋地说:「也没有不舒服,就是不喜欢这些地方的人,男男女女随随便便搂搂抱抱,看了恶心,再说,那些酒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喝了怕会头痛。」

  这句话落进了李珊珊的耳朵就像是对着一辆正在泄油的汽车扔了个打火机,爆炸是一瞬间的事,她的眼神上下来回瞟了封妙琴好几遍,那眼神要是用来看我,我就会觉得有必要去买件羽绒服。

  封妙琴倒是毫不畏惧,坦荡荡地随她看,那个样子就是「有什麽好看的,小太妹」。

  李珊珊点了根烟,对着封妙琴的脸喷:「要喝真酒自己找个小店子买几瓶啤酒灌就是了,来什麽酒吧,来这里的人几个是为了喝酒啊,真是好笑。」

  气氛有点尴尬,我一方面觉得李珊珊说话有点过分,搞得妙琴下不了台,另一方面我又觉得封妙琴那个「惟我独尊」的姿态是要有个厉害的人打压一下,我正犹豫着接话呢,林逸舟开口了。

  「女人就是事多,吃夜宵去,走走走。」

  吃,最合我的心意,我当即全力配合他:「走走走,吃东西去。」

  封妙琴瞪了李珊珊一眼,跟我说:「落薰,我妈不准我太晚回家,再晚了回去要挨骂的,你们去吧,玩得开心点,自己注意安全。」

  最後那几个字她刻意拖长了音,显得意味深长,可是我就真的是没明白她的意思。

  她也不废话了,伸手拦了个的士,上车前还跟林逸舟说:「你欠我的,下次再跟你要。」

  她走之後,李珊珊不屑地问林逸舟:「你欠她什麽?贞操?啧啧……林哥哥,这样的货色你也不放过,真是饥不择食,慌不择路咧。」

  林逸舟一巴掌推过去:「滚!」然後他自己也糊涂了,大概他也没搞清楚他欠封妙琴什麽。

  我很想提醒他,是欠了那个「香吻」,可是我又很小人之心的跟自己说「你不是也想要吗?算了算了」。

  於是,我就心安理得地陪着他们一起装傻:我不知道,我什麽都不知道。

  

  吃烧烤的时候,李珊珊剥那些虾子壳跟剥仇人皮似的,嘴里一直骂骂咧咧。我跟林逸舟眉目传情瞟来瞟去,哪里还有精力去听她说了什麽。

  一半还没吃,李珊珊的手机就响了,她把碗筷一摔:「你们吃,老娘跟他拼了!」

  我们还没来得及问一句,她就像往常一样杀气腾腾地上了的士,按照来时的方向杀了回去。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她的背影,林逸舟用筷子敲我的碗:「快点吃,吃完送你回家。」

  我更加瞠目结舌地看着他:「送我回家?」

  他一脸鄙夷:「不送你回家,难道跟你419吗。」

  419是什麽?我发现我乡霸得跟康婕有一拼。

  在林逸舟提示我用英文念了一遍之後,我的脸红得就像面前那盆子里的口味虾。

  

★[6]我曾经放弃过一个孩子,是他的。

  李珊珊推开「懒虫」经理办公室的门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外面喧嚣的音乐声还在继续,贴面热舞的男男女女半男不女也没有减少很多,她一路前进,谁也没有能力阻挡她冲进了经理室。

  那个经常跟奥迪A6一起出现的光头男人处变不惊地看着破门而入的李珊珊,淡淡地说了一句:「我都道歉了,那天真的是逢场作戏,就是个合作夥伴带来的女的,後来我们一点联系都没有。」

  李珊珊把包用力地甩在柔软的沙发上,全身发抖,紧接着她开始哭。

  房内除了他们两个之外再没有别人,她哭得很尽兴,在这期间她还拿出了镜子照了照,想应证一下她新买的睫毛膏是不是真的像广告上说的防水性那麽好。

  哭到她觉得可以收声了,对方的耐心也快到极限了,她才慢悠悠地从包里翻出烟点燃,语带娇嗔地说:「我刚刚吃夜宵去了,才吃一半你就把我叫回来,我委屈。」

  光头男刘总叹了口气,他倒是真的挺喜欢这个喜怒无常的小姑娘,只是他的年纪和精力,实在招架不住这个小姑娘的新鲜花样,他从抽屉里拿出一支雪茄,点燃,静静地看着沙发上这个眉眼精致的女孩子。

  这盒艾蒂多诺雪茄还是李珊珊某次心血来潮的时候买给他的,只是因为她喜欢这个牌子的广告语:每抽一支艾蒂多诺,就像经历了一次愉快的航程。

  他永远都记得他第一次见到她,小小的面孔,笑容清新。那时,她说:「我不喜欢念书,我就是喜欢玩。」

  这一玩就是两三年,她16岁出来混,遇到他,一直专心专意地跟着他,虽然花钱大手大脚,但也总能哄得他高兴。

  她是他的洛丽塔。

  

  李珊珊把烟蒂摁灭在烟灰缸里,委屈地说:「如果我这次轻易的原谅你,你以後肯定又会犯类似的错误,你们男人全都这样,得寸进尺。」

  刘总笑了笑,像是对自己的嘲讽,然後说:「那你有什麽要求可以提嘛,要是不合理,我们再协商。」

  李珊珊咬着嘴,不说话,眼睛亮亮的看着他,那个样子是人看了都会心疼。刘总也知道自己拿她没什麽办法,於是好言劝道:「要不等你考到驾照了,给你买个宝马MINI。」

  她伸了个懒腰:「车子我倒是没什麽很大的兴趣,就是想搬个房子。我不想住现在那里了,一天到晚吵死人,换个地方行不行?」

  刘总长吁一口气,知道风暴已经过去了,於是笑着点头:「你开心就行。」

  得到允许之後,李珊珊雀跃着冲上去抱着他的光头猛亲一记:「说好了,那我这几天就看房子去,你看,你对我好,我就听话不胡闹,我多乖。」

  她开开心心地离开之後,一个戴眼镜的男人推门进来,脸上是忿忿不平的表情:「刘总,你的事她管得这麽宽,怎麽她的事你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刘总没有说话。

  他当时心里认为,这个小丫头跟那个姓宋的小男生顶多也就是一时的心血来潮,搞不出什麽大动静。

  

  接到李珊珊的电话,叫我去陪她搬家,坐在公车上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打电话给林逸舟。

  其实後来在学校里徐小文追问我跟林逸舟究竟是什麽关系时,我之所以沉默不语,除了是嫌弃他八卦之外,也是因为我无从回答。

  那天晚上他把我送回家的时候,我们在门口说了一小会儿话。

  我看着他手里的「黑冰狼」,怔了半天,他问我:「有什麽问题?」

  我笑笑:「没什麽问题,以前认识一个人,也用这款。」

  可能是提起周暮晨,我的声音里那些细微的颤抖还是泄露出了端倪,林逸舟想了想,偏着头说:「那我不用这款了,改天叫你陪我去选个新的。」

  他说到做到,第二天真的打电话叫我陪他去新世界百货买了个新的,我们一致看中的——哈雷火烫鹰,跟之前的黑冰狼完全不是一种风格。

  但是拿在他手上的时候,我就有这种感觉:就是这个了。

  後来好几次都是这样,我们一起吃吃喝喝,眼角眉梢也暧昧四起,可是他就是什麽也不说。

  我们离暧昧很近,可是离爱情,似乎又好远。

  我真的不知道怎麽定义我们之间的关系,我坐在颠簸的公车上,看着手机上他的名字,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没有摁下通话键。

  

  李珊珊和宋远两个人穿着白色外套站在树下等我,我远远看着他们,心里嫉妒得要死。

  为什麽,有些人可以长得这麽漂亮!

  漂亮就算了,为什麽身材还好,身材好就算了,为什麽还那麽有钱!所以,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外星人快点来把那些又漂亮又聪明又有钱的女孩子全抓走!

  宋远开车的时候,李珊珊一直在旁边骂:「看路好不好,这个桥本来就复杂,你还这麽走……左拐,你是猪啊,叫你左拐……好啦,好啦,半个小时,回到原地,开心啦……」

  在这个过程中,宋远那个叛逆得要死的人却始终是一副逆来顺受心甘情愿的笑容,我明白,这种笑容的原因,除了爱情,没有其他。

  就像我好久以前那样——他眉头开了,所以我笑了。

  我没话找话地说:「姗姗,我觉得你们两个人要是结婚了,生个孩子,肯定特别好看,真的。」

  我不知道我这句话哪里出了问题,竟然招来他们两个一致的沉默,车内的空气陡然之间就变了味,李珊珊不骂人了,宋远也专心开车了。

  这种难堪的沉默一直持续到我们进入了李珊珊的公寓,那就是我梦想中的房间,粉色系的墙纸,大大的落地玻璃外阳光倾泻,五十寸的彩电,双门冰箱,榻榻米,还有那麽多潮爆的新鲜玩意,再加上她洗手间和化妆台上所有我只在时尚杂志和百货商店里看到的瓶瓶罐罐们……

  我站在二十二楼高的阳台上振臂高呼:「赐我一个煤老板金龟婿吧!」

  李珊珊一个抱枕扔过来,我差点没被那股冲力推出护栏!

  她冷眼看着我:「煤老板哪里都是黑的,心也是黑的,还有,我是叫你来帮我搬家的,不是站在阳台上给我丢人现眼的!」

  

  我不明白为什麽这麽舒服的房子,李珊珊说搬就搬,她给我的解释很文艺:「因为那里不是家。」

  到底哪里才是家呢?

  她弹弹烟灰,看着从远处买了奶茶朝我们走过来的宋远,侧过脸来对我笑:「此心安处是吾家。」

  她当时那个笑容,真的就像春天花蕾徐徐绽放,无论往後的时光怎样如洪荒般冲洗我的记忆,我都不会忘记那一刻,她呈现出来的笑容。

  那是我第一次觉得,其实这个女孩子是有灵魂的,无论她将自己置身在何其肮脏不堪的环境中,她的灵魂依然纯洁无暇。

  其实虽然她自己没有明说过,但是我也看得出来,她阔绰的花费的绝对不是来路正当的钱。

  那个下午,我们一起吃完饭,宋远要先回家,趁着李珊珊不注意的时候他悄悄跟我说了一句「我跟姗姗的事别跟我姐说」。

  我心领神会的点点头,表示我绝对不是卖友求荣的人。

  他走之後,李珊珊跟我说:「落薰姐,陪我回家一趟好吗?」

  我本来还高兴的,因为又蹭了一餐不要钱的饭。但是在她艰难地挤出下一句话之後,我也呆了。

  她说:「今天是我交家用的日子,我姐姐应该也在家。」

  

  在路上的时候我们彼此都很沉默,除了她无意间问起我跟林逸舟之外,我基本没有说话。

  关於林逸舟,她很了解,可是她并没有说任何劝我不要跟他来往之类的话,而是说:「要是真的喜欢了,谁拉得住你。」

  这一天的李珊珊,跟我之前所认识的她,完全不一样。 

  她家住在一片老式的居民区,没有电梯的那种,我抽着烟在楼下等她。

  孔颜走过来之前我还在想,林逸舟到底是什麽意思呢,要麽让我死,要麽让我活,这样半死不活钓着多难受啊。

  她叫了一声我的名字,我抬头看到这个暌违许久的面孔,觉得有一点陌生。

  其实也不是错觉,我们本来就是陌生人,在很久之前共演了一出闹剧之後,再也没有任何的交集。只是她和周暮晨在我生命中留下的那个印记,是怎麽都擦不掉了。

  她在我身边的石凳上坐下来,轻声说:「穿那麽多耳洞,不痛麽?」

  我发现这个女人真的很有本事,她看你一眼就知道你的软肋在哪里,如果她无心爱惜你,那麽她一句话就可以致你於死地。

  我继续抽烟,没有搭理她。

  她的声音还是轻轻的:「都过去这麽久了,你还是恨我。」

  「不,我不恨你,我也不恨他,我不恨任何人。」我终於受不了还是开口了。

  她笑了,那个笑容让我觉得时光倒退到了那天下午,我一个人赤足走在熙熙攘攘的街头,满心都是仓皇和无助。

  我的声音有一点哑哑的,我说:「孔颜,自始至终,就算我罪有应得,我抢了你的男朋友,我也为此付出了代价,所以,你可不可以不要再提起过去,我真的很想忘掉那些不开心的事。」

  「这样……」她的表情是若有所思:「可是我觉得,应该都跟你说清楚比较好,其实暮晨……当初真的还蛮喜欢你的,不过对我有责任罢了……」

  这句话里的深意我一时没有体会得到,她凑到我耳边轻轻说:「我曾经放弃过一个孩子,是他的。」

  无数巨雷炸开,轰鸣声在我的脑袋里响起,我整个人呆若木鸡。

  接下来,她起身离开之前,用同情的目光看着我,像是对着死去的尸体再补上一刀:「对了,跟周暮晨上过床的,不止我,不信你去问问……」

  

  李珊珊板着脸下楼来,气鼓鼓地给宋远打电话:「是啊……每次我回来送钱,她就回来拿钱……还不是我妈妈觉得对不起她……凭什麽啊,又不是老娘欠她……」

  她挂掉电话才看到失魂落魄的我,我盯着花坛的泥土里的一条拱来拱去的蚯蚓发呆,她推了我一把:「发什麽呆啊,你被猪咬了啊?」

  我茫然地抬起头,看着她的眼睛,咖啡色的眼影真漂亮,娇兰的还是香奈儿的?

  李珊珊这才察觉我确实有点不对劲了,她又推了我一下:「怎麽了啊,真的被猪咬了?」

  我忽然笑了,猪也会咬人吗?

我真是被猪咬了,有些猪,是很厉害的,扮猪是可以吃老虎的。

我用了生平最大的勇气,拨通了康婕的电话,她那边很吵很吵。

前段时间她说她在某个牌子卖场做销售,店长是个很厉害的人,所以我没事都不敢给她打电话。

而我今天的不敢却绝对不是怕这个电话会影响到她的工作,而是像怀疑自己得了癌症的人不敢去医院确诊一样。

她一连几声「喂……死人……说话啊」之後,我用几乎是连自己都听不清楚的声音问她:「你跟周暮晨……是不是……上过床?」

是的,孔颜最後补给我的那一刀就是康婕,她後来说的那句话是:「不信你回去问问你的好姐妹康婕,感觉如何。」

那端所有的嘈杂声都消失了,漫长迂回的沉默过後,我只听见康婕的声音无力地说:「落薰……我想跟你好好解释一下这个事……」

没有再听下去,我乾脆利落地挂掉电话,对着墙壁用力地摔过去,电板都从手机里摔了出来。

李珊珊跑过去把手机卡取出来,再跑过来死死地抓住我,好像怕我会哭。

可是我根本哭不出来,我看着远处的霓虹灯,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也许我今後的人生还要面临很多很多比「好朋友跟最喜欢的人上床」更残酷的事情。

我能承受得了吗?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