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印象中,严嵩是一个典型的白脸奸臣,《明史》将他列于《奸臣传》,为后世文人所不齿。在严嵩当政期间,明王朝内忧外患,形势急转直下,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其贪污受贿也是历史上所罕见的。不过也有人认为,严嵩最多只能称为权臣,其败落是当时明王朝诸多复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那事实到底是怎样的呢?
严嵩(1480—1566年),江西分宜人,字惟中,号介溪,嘉靖时期专擅朝政达二十余年,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奸臣。明世宗信奉道教,一心炼丹,荒于政事。严嵩投其所好,侍奉虔诚,善于写应制文词,颇受宠信,因此被任命为内阁首辅。他在位期间,善于弄权,卖官鬻爵,网罗党羽,贿赂公行,当时朝中大臣大多都投靠到了他的门下。当时,鞑靼俺答汗屡次南侵,北边军情非常紧急。嘉靖二十九年(公元1550年),俺答汗率军直驱到了北京城下,可是严嵩党羽大将军仇鸾却不敢出战,严嵩谎称鞑靼“掠饱则自去”,坐视不问,导致鞑靼坐大。
可以说,在二十余年当政的时间里,严嵩一手遮天,权倾天下。直到嘉靖末年,御史邹应龙、林润抓住机会相继弹劾其子严世蕃,结果严世蕃被杀,严嵩也遭到革职,从此失势。
据说,严嵩被革职后,朝廷查抄其家产,结果发现有黄金三十万两、白银二百万两、良田美宅数十所,可见其贪污之甚,这大概是为什么他会被后人所唾骂的重要原因。1566年,八十七岁的严嵩在家乡分宜悄然离开人世。
不过,近年也有学者指出,对于严嵩的评价应该分为几个不同的时期来看,事实上,在他任职的前期,还是做过一些有益的事情的。如嘉靖初年,他出任国子监祭酒一职,在任期间便曾经提出过不少很好的意见,其中包括增加国子监诸生的生活补贴,建议停止捐银买卖监生、头衔等等。而在充任经筵讲官的时候,他也能以儒学所倡导的观点来劝导嘉靖皇帝。
对于在此以后严嵩的专权,也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们指出,事实上,在朱元璋于明朝初年废除宰相职位以后,明朝的内阁首辅权力并不大。根据《明史·严嵩传》的记载,严嵩任首辅后,“帝虽甚亲礼嵩,亦不尽信其言,间一取独断,或故示异同,欲以杀其势。”这说明当时的嘉靖皇帝虽居大内,却是紧握皇权的。王世贞《嘉靖以来内阁首辅传》也说;“(世宗)晚年虽不御殿,而批决顾问,日无停晷;故虽深居渊默,而张弛操纵,威柄不移。”因此,严嵩“窃弄威柄”的可能性是很小的。有一次严嵩的亲家都察院左都御史欧阳必进想做吏部尚书,虽然经过严嵩哀求再三,但世宗也仅让欧阳做了半年的吏部尚书便将他罢职了。可见,严嵩即使想安排一下儿女亲家都不容易,更不用说把持朝政、结党营私了。
另外,由于当时的嘉靖皇帝崇奉道教,因此力赞玄修、进献青词几乎是担任阁臣的必要条件,所以“谀”、“媚”是阁臣们的共性,而严嵩并不见得比别的阁臣更谀更媚。相反,在一些事情上,他还往往能够坚持自己的意见。比如,有一次世宗居住的西苑永寿宫发生火灾,世宗打算重修宫殿。严嵩考虑世宗久不上朝,营建又要花费巨额资财,所以不同意重修宫殿,而另一位阁臣徐阶竭力主张重建。在这件事上,当时很多人都赞成严嵩的意见。《明史纪事本末·严嵩用事》在分析世宗宠信严嵩的原因时说:“况嵩又真能事帝者;帝以刚,嵩以柔;帝以骄,嵩以谨;帝以英察,嵩以朴诚;帝以独断,嵩以孤立……猜忌之主,喜用柔媚之臣。”可见,因为严嵩能真诚事主,并无二心,才能够赢得皇帝的信任。
在严嵩的家乡,不论是知识分子还是普通农民,人们至今还认为对严嵩至多只能称为“权相”,而基本上不说是“好臣”。在谈到他的“过错”时,也多认为主要是他的儿子严世蕃得罪了他人,才招致祸端。另外,据说严嵩本人在日常生活中不但不奢侈腐化,还非常“俭朴”哩。同时,他还好做善事,从嘉靖二十三年到三十五年的十多年时间内,他先后在宜春、分宜两县捐钱修建了四座石拱桥,共花三四万两银子,此外还曾经出资修葺了分宜县学等等。
虽然在政治上对严嵩的争议很多,但其文学才能却是人所公认的。据说他幼时十分聪慧,从小就文辞出众,八岁时书史成诵,出句成章。根据《严氏族谱》的记载,严嵩读私塾时,经常和他的老师及叔父对联语,其中有“手抱屋柱团团转,脚踏云梯步步高”、“七岁儿童未老先称阁老,三旬叔父无才却作秀才”等等,由于出语非凡,被人称为神童,所以他在二十四岁的时候就考取了进士。很多人站在比较客观的立场上指出,对于严嵩不能因人而废文。明朝古文运动领袖李梦阳便评论他的诗词“达达者其词,和淡者其词”,称他为“淡石潭翁”。他的《钤山堂集》存目于清代纪晓岚主编的《四库全书》之中,《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价《钤山堂集》时,认为“孔雀虽然毒,不能掩文章”。明朝文豪王世贞生父被严嵩所害,可以说与他有不共戴天之仇,但也本着“代不能废人,人不能废篇,篇不能废句”的精神,十分肯定严嵩的诗词。
作为明朝历史上一位重要的历史人物,严嵩的一生非常值得人们研究,虽然从总体上来说,我们可以认为他是一个权臣或奸臣,但历史人物总是存在不同的侧面,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至今仍然在严嵩的评价上存在争论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