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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十一章 恩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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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远味如嚼蜡地把偌大一个苹果吃完,她不喜欢浪费。然后再坐了一会,就告别了叶秉林,毕竟是病人,不好打扰太久。离开的时候,老人气色不错,想是向远推荐走的“滕云”那一步棋深得他心。他还不知道妻子患肠癌的事情,叶骞泽怕他病情加重,苦苦瞒住,自己一个人辗转在两个病房之间,其中的苦,自不必说。
    “骞泽,你送送向远。”叶秉林说。
    叶骞泽欣然起身。
    两人走出病房,关紧了门,叶骞泽说:“向远,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外面搭公车很方便,你照顾着两个病人,别为我耽搁时间。”向远说。
    叶骞泽低声道:“可是我并不觉得是在耽搁时间啊,向远,我……”
    “你爸爸输液的吊瓶已经快滴到头了,去叫一声护士吧,我走了。”
    “我已经叫过护士了。”叶骞泽好脾气地说,“我只是……”
    他的下半句话刚起了了头,再次被向远打断,“对了,刚才忘了说,今天没去看你阿姨,你帮我问候他一声。”
    他扶着眼镜无奈地笑了起来,向远倔的时候,还真是拿她没有办法。“让我把话说完好吗,向远,我有话想跟你说。”
    可向远根本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给他这个机会,他所有能说的话她都可以想像得到,然而无论那一种,都不是她现在期望听到的。
    “对不起骞泽,我真有点事情,改天再说好吗……哎,叶昀……”
    她朝远远出现在走廊尽头的叶昀打了声招呼,原本低头走路的叶昀听到她的召唤,快步跑了过来。
    叶骞泽叹了口气,眼下大概真的不是说话的良机,“改天是什么时候,明天能有空吗?”他在叶昀走近之前说道。
    “明天我要去中建催一笔工程款,后天早上到厦门投标。”她其实想说,骞泽,有些话不必说。
    然而他这一次似乎下定了决心,“周五的合同评审你总要赶回来吧,周六也行,向远,我等到你有时间。”
    这时叶昀已经跑到他们身边,向远转而打量他额上细细的汗珠,笑道:“跑什么。你同学呢,怎么剩你一个?”
    叶昀挠挠头,有些不自然地说:“回去了。”他想想,又画蛇添足地补充了一句,“我没让她来,她家就在附近,我来看我爸,医院门口正好遇上的。”
    “那她也算是有心啊。”
    “向远——”叶骞泽提醒着她故意忽略的事情。
    向远侧头想着想,“周六我约了人,再说吧,骞泽,总会有时间的。”但绝对不是这个敏感的时候,她心里说。
    “我真的要走了,回头见。”向远跟他们兄弟二人挥挥手,叶昀追上去问,“向远姐,你去哪……我也正好要搭车回学校,你等我一会。”他本还想回病房跟老父亲打声照顾,又唯恐向远不等他,匆匆对叶骞泽说了声,“哥,你帮我跟爸说一声,我先回学校了,过几天再来陪他。”
    只有两个人的电梯里,叶昀的话却少了下来,算不上拥挤的空间,他一个人撑着扶手站在最角落处,那一天向远家里的事情,让他懊恼,却又在心里想了一遍又一遍,他想问她手好了没有,可怎么也张不了口。
    向远探身上前,从他白色T恤的肩部位置拈下一根长长的头发,放在手心,似笑非笑地看他。
    叶昀也凑上来看,“什么东西?怎么会有这么长的一根头发。”他紧张地审视自己的衣服,抱怨道:“是从我身上找到的吗,女孩子的头发啊,就是飘啊飘的到处乱飞,烦得很。”他说到这里,忽然住了嘴。向远是齐肩的头发,整齐地扎着马尾,如果沾在他身上的是她的发丝,他还会舍得抱怨吗?
    幸而向远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追问到底,她将手一倾,发丝轻飘飘地坠地。“对了,星期六你学校没安排课吧?”
    “星期六,没有,怎么了?”
    “不是说好了有时间就一起爬山去看日出吗?”
    叶昀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傻傻地问:“你刚才不是说星期六约了人?”
    电梯到了一楼,向远先一步走出去,“不就是约了你么。”
    “啊?哦!”叶昀顿时笑了起来,干净无邪的笑脸如初秋时最蓝最晴朗的天空,“我会带你去一个最最好的地方。”
    向远如期出差厦门,两天后,也就是周五中午才返回G市,刚下飞机,手机的电话和短信都没有停过,找她的有叶秉林、叶骞泽,还有她的助理小吴,说的其实都是同一件事――滕云拒绝了温泉度假山庄项目经理一职的任命。
    对于这个结果,其实向远算不上意外。滕云的正式任命并未下达,只是叶骞泽出面跟他谈过。从叶骞泽的描述来看,滕云虽是婉拒,口气缓和,但实则态度坚决。这恰恰证明了她对他的判定,一个聪明人,而且并不利欲熏心。他何尝不知道,这个项目的主持者位置油水虽足,但决不轻松,说得明白一些,就是要在夹缝中讨饭吃。从叶秉文对他的提拔以及他往日的忠诚来看,两人虽有摩擦,但还并不足以让他辜负旧主。
    向远想,她缺的不就是滕云这样的人吗。只可惜叶秉文误拾明珠,却并无慧眼。
    她坐上江源司机停在机场门口的车,先回了住处一趟,放了行李,再拿了想要的东西,打发了司机回去,然后才自己打车到了广利附近的一间咖啡厅,把滕云约了出来。
    滕云起初说自己办公室有客户来访,出来并不方便,向远回答说,自己正好在飞机上没吃什么,完全可以等他一下午,而他只要抽出半个小时的时间。
    她真的点了份简餐,拿了份报纸,扔开时政和财经版,专看娱乐新闻,结果滕云并没有让她等太久。一个天后的感情路程还没有看完,滕云就说声“抱歉久等了。”欠身坐到向远对面。
    向远收起报纸,笑容上脸,心里也很满意。她绝对不会无缘无故找他,只是为了谈一谈或是无谓的劝说,避而不见对他自己没有好处,如果他连这点都想不通,也就枉费了她的推崇。
    “滕总请坐。”向远亦起身相迎,她和滕云在工作上有过几次接触,但算不上熟悉。她虽得叶秉林抬举,在江源地位不低,然滕云在江源的子公司也位至副总,场面上两人职务相差不远,客气点是应该的。坐定了之后,向远招来服务员,撤走了自己的餐盘,给滕云上了一杯曼特宁咖啡,她照例是一杯水。
    滕云这一年不过三十岁,相貌端正,中等身材,在人群中并不算起眼,但他静静坐在那里,却跟他的身上浅蓝色细条纹衬衣、烟灰色针织V领背心一样耐人寻味。
    向远开门见山,在这样的人面前无需废话。“听说滕总推掉了温泉度日山庄项目经理一职。”
    滕云微笑,“向主任心里恐怕也清楚,对于这个职务,我能力有限,难当重任。”
    “我今天来,没打算绕圈子,明人面前不说暗话,只怕你不是不能,而是不想吧。”
    “叶董和向主任能够体谅那是最好。”
    “叶秉文这样一个人,可以让你对他那么卖力?”向远作不解状。
    滕云也不掩饰,不疾不徐道:“叶秉文是什么人,我不好作评价,但是没有他我未必有今天,知恩图报是做人的根本,我不敢自我标榜为正人君子,但忘恩负义的事情还是不屑为之的。”
    向远点头,“滕总的为人我很敬佩,但我认为跟这个世界所有的东西一样,恩义也是有价的。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可涌泉也不是用之不竭的,叶秉文对你有提拔之恩,你在广利这些年做牛做马已经足够偿还这一滴水了。”她这些话,仿佛是说给滕云听,又像说给自己听。恩、义、情是绝望时的一根绳子,你把它系在腰间,它有一天也可能是最无奈的束缚,你明知道它的结在哪里,就是解不开。
    她见滕云不语,顿了一顿,才继续说道:“你跟叶秉文不同,我看得出来,这些年你对他做事的方式实际上并不赞同,你真的一辈子甘为人下,而且是为一个你自己都不齿的人之下?况且,包括广利在内,你所有的平台实际上都是江源,也就是叶秉林叶董给的,叶秉文不过是慷他人之慨,你现在为叶董效力,忘恩负义又是从何说起呢?”
    “早听说向主任好口才,可是,你苦口婆心为江源做说客,为的又是什么,你也不过是每月领工资的人,已这么拼命难道只是为了自己?说到底不也是为报答叶董当年知遇之恩吗?如果我劝你这个时候背弃叶董,再给你几个你我心中都有数的理由,你做得到吗?如果做得到,只怕这个项目经理还轮不到我来坐。向主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滕云这样一个看上去凉白开一样的男人,犀利的时候却也当仁不让。
    向远冷笑,“滕总这个比方打得不妥,我不负叶董,是因为叶董也未负我,他至少没有酩酊大醉之后当着人的面揭我的疮疤。”
    此言一出,滕云脸色顿时变色,“你……”
    服务员恰好在这个时候端上了他的咖啡,他一口气已冲到胸膛,生生消散,他眼前这个人,可以如此轻描淡写地点一杯他最爱的曼特宁,当然也知道他最隐痛的地方所在。叶秉文那次酒后失言,确实是滕云的一件恨事,也可以说是他们之间矛盾的导火索,他一度以为听到的不过是一些欢场女子和不相干的人,然而向远这个女人,她竟然知情。
    向远从滕云眼里清晰地捕捉到了慌张和狼狈,人啊,不管再坚不可摧,一个情字,始终是命门。滕云是同性恋,这是她开始留意这个人之后惊闻的最大秘密,而这个秘密的泄漏,只因叶秉文和他一次陪客户到夜场买醉,两人因公事意见不合,叶秉文竟当着在场所有人的面,借着酒意大骂他是“GAY佬”。事后叶秉文虽然已打着圆场说不过是开玩笑,但覆水难收,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她俯身向前,面对他的破绽,声音犹如催眠,“你相信我,他有这一次醉后失言,就有下一次的口无遮拦,他不过是捏着你的秘密,像玩一个小白鼠一样地戏弄你。”
    滕云慢慢背靠在椅子上,面色铁青,但他竟然还能按捺得住自己,过了一会,才喃喃道:“我不过是没有像大多数男人那样爱上一个女人,这就是罪吗?我有我的伴侣,我们情投意合,互相以遇到对方为最大的荣幸,感情不输给任何一对男女,为什么这就成了见不得光的把柄?叶秉文凭着这个对我颐气支使,你也把这个当成说服我的武器,向远,你跟他又有何不同?”
    “你错了。”向远说,“我和叶秉文最大的不同在于我对你爱男人还是女人全无兴趣,这是你的事,我要的是一个结果。如果这还不够说服你,那好,你可以看看这个。”
    她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两个一模一样的牛皮纸信封,滕云抽出其中一个看了一眼,立刻一言不发地闭上了眼睛。
    “这些照片是我暗地里从收发室截下的。你应该庆幸你足够走运,或者说庆幸叶秉文的助理足够懒惰,他竟然把这个东西交给公司的前台小妹,让她拿到收发室去寄。你想过没有,你可以认为真爱无罪,但你的家人呢,他们也一样想吗?”
    滕云深深呼吸,“我父母双亡,从小跟叔叔婶婶长大,他们老了,远在湖南老家,而且目不识丁,我不在乎。”
    向远把那两个信封推向他,“那‘他’呢,‘他’也不在乎?‘他’没有这么巧也父母双亡吧,你不考虑自己,也要考虑另一个人。看清楚,这个信件一式两份,不同的两个地址。”
    滕云侧头看着别处,向远冷冷打量他颤抖的喉结和手上悄然突起的青筋,“你们最近一点分歧,稍不顺心,叶秉文就能下这样的狠手,你念着恩义,他当你是条狗!就算你推了眼前的差事,以他的为人,如果得知叶董一度选你而弃他,他还能容你?你忍得够久了,多少恩情都已经还完,与其在他手下如履薄冰,不如借此机会摆脱他,至少你身后有叶董,还有我。”
    滕云此刻的无声已远不如起初坚定,向远趁热打铁,当着他的面将那些照片一张张撕得粉碎,“滕云,你不想这样的事情再发生吧。你我合作,我不敢说助你平步青云,但我必不会像叶秉文那样。”
    良久,滕云长舒一口气,“是他逼我太甚……”
    向远结束了与滕云的半小时之约,已到下午上班时间,旋又回到公司上班。诚如她劝滕云的,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也就够了,不足以回报到让自己枯竭,那么她的恩报完了吗?如果没有,又还剩多少,她还需要做什么?然而就算她从此再不欠叶家,她还是欠了自己半颗心,谁来还她?
    两日不在办公室,回来之后又是例行的一通忙碌,直至下午五点多,向远坐在办公室里,听到外间的助理小吴的脚步和着急的声音,“……真的,叶总,向主任她在忙,她说谁都不见,叶总,叶总……”
    她一动不动地在心里盘算,如此来势汹汹,莫非叶秉文那么快知道了她找滕云的事情?该来的总要来,她等着。
    然而,当办公室门被推开,严阵以待的向远却发现站在门口的不是叶秉文,而是公司著名的温和派叶骞泽。
    叶骞泽关上门,把小吴哭丧的脸挡在外面,笑容柔缓,如同一路闲庭信步悠游而至。“回来了?”他笑道,“我发现要等到你不忙的时候是很难的。”
    向远对他的一反常态有些措手不及,“我约了张天然,等下马上要去他办公室见面,晚上顺便跟中建物资部的人吃饭,你有什么事?”
    “当然是有事,向远,需不需要我把电话打到我爸那里,你才肯放自己半天假。”
    “我不需要假期。骞泽,有什么事,都等我处理完手上的工作再说好吗?”
    “你就这么连一个说话的机会不肯给我?你笑话我鸵鸟,现在你不是一样?向远,你跟我来。”他的好耐心似乎已到极限,不由分说拖起她的手,打开市场部主任办公室的门,就往外走。
    向远此时穿着上班时的窄窄A裙,八寸高跟鞋,被叶骞泽大步流星地拖着往外走,未免有几分狼狈,尤其是办公室门一开,无数道目光尾随而至,她平时最是谨言慎行,在一干同事中颇有威信,他又是地道的小开,脾气虽好,但总淡淡地让人看着如隔云端,两人一前一后,双手相连地穿过市场部的办公区,穿过人来人往的茶水间,穿过大办公室和走道,向远觉得自己的步伐从未如此失控。
    他走得太快,片刻不肯停留,她微微抗拒着,但已顾不上看周围下巴落了一地,就这么被他拖着往前走,周围的人脸和背景在穿梭在变幻,她如在回忆的时空通道,如在初冬冰封的湖面,如在稀薄的云端。他是疯了,别人看见了会怎么说,都会怎么想!而她又何尝正常,她如所有虚荣的女人,心里竟然有挣扎的喜悦。
    他们就这么一路来到停车场,叶骞泽让向远坐在副驾驶座,驱车离开公司。他说有话要说,上了车,只有两个人的空间,反倒谁都没有讲话。没开出市区,就赶上了这城市的下班高峰期,一路如蛇蜿蜒,一路走走停停。向远知觉他车行的方向是往南,一直往南,直到终于出了外环,前方的路仍无尽头,如开向地老天荒。向远低头揉着眼角,她不想问,也懒得问,他能去到哪里?地老天荒也有个尽头。
    等到感觉天色暗了下来,路灯如窥探的眼一盏盏点亮,最后连路灯都遥远了,向远才意识到车子带着他和她已经远离市区,沿着一条不熟悉的山路盘旋而上。这路沿山腰而建,显然是个开发程度一般,行人罕至的地方,最窄的地方只能容一辆车通行,向远想到,如果山上有车从相反方向逆行而下,不由得捏了一把冷汗。好在这种情况始终没有发生,周围逐渐向夜色里沉去,一片昏黑之中只有他们的车灯,照亮前面的方向。
    向远是见多了山路的人,她正在心里嘀咕,按这条路的走法,只怕车开不到山顶。念头刚闪过不久,就感觉他的车速渐渐缓了下来,最后停在路边一个地势比较平缓开阔的地方。
    “下车吧,向远。”他率先打开车门走了出去。
    向远一动不动,借着车灯熄灭前的那点光线,她已经看到前路是仿佛无尽头一般的台阶。
    叶骞泽说:“怎么,你怕了,我记忆中的向远从来没有怕过山路和夜路。”
    向远依旧没有下车,“有什么话就在这里说吧,我的时间、体力,都不想拿来做无用功。”
    “来。”他笑着伸手进去拉了她一把,“我带你去看一样东西,到时你就不会觉得这是无用功了。”
    夜里走山路,对过去的向远来说是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是她那时从未穿着高跟鞋,也许叶昀说得也对,她在城市太久,连脚都在退化。
    天色变得漆黑之后,一路有惊无险全赖叶骞泽车上的一把聚光电筒,还有向远在夜间的好视力和在旷野中的本能,可那台阶仿佛永无终点,向远先叶骞泽一步到达山顶,不顾荒地野草的扎脚,脱了高跟鞋,弯下腰来喘气。
    叶骞泽跌坐在她身边的草地上,静默之中只听见对方风箱一般的呼吸声,一时间谁都开不了口。
    向远缓过来之后,第一句话就是,“你带我来这种杀人弃尸的好地方干什么,这鬼地方,晚上我们两个神经病,还有什么?”
    叶骞泽用手抚着胸口,“当然有,除了我们,还有月亮……”他忽然惊喜地站了起来,“你看啊,向远,月亮爬上来了。”
    向远自然而然地直起腰,她终于直到叶骞泽为什么千辛万苦带她来到这个地方,逐渐清晰的月光下,不远处一条小小的溪涧跳动着银光,想是刚才他们呼吸太过沉重,竟然连那泉水跃动的声音都盖过了。是的,无需描绘,这一切太过熟悉,熟悉到连心都扯得隐隐地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