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在汉中之地,长期和繁华无缘,纵然是吃喝不愁,可总是乡野人家,每天除了军营里那些大汉,便是山村风景,出去走一走,看到的也都是村夫农妇。
在汉中的日子,早就无聊透顶了。
可九黎就不同了,九黎简直是汇聚了当今世界最顶尖级的繁华,吃的穿的用的玩的……足以令所有年轻的少男少女流连忘返,不亦乐乎。
和许多别的年轻女子一样,云英一来这里,立即就爱上了这个地方,加上几天的大采买,几乎将自己从头到脚更换一新,一扫汉中的土气和闷气,变得时髦而洋气,心情自然也好得多了。
在姒启面前,也就更加自信了。
“夫君,你看看我这玉钗好不好看嘛?”
“不错。”
“我这个玉佩呢?小贩说是顶顶好的翡翠……”
“也不错。”
这时候,云英的牛肉面来了,她立即便开始吃面条,只吃了几口,又道:“夫君,你要不要再来一点?我吃不完……”
姒启摇摇头。
“这牛肉面没啥好吃的,算了,不想吃了,我想去尝尝其他的……”
“那就走吧。”
姒启付了钱。转身的时候,又不经意地再看了一眼那瘦弱的少女,只见她面前的一小碗面条还是满满的,好像根本就没怎么吃过似的。
他暗忖,食量这么小,难怪瘦得这么吓人。
可是,他也不好对陌生人多说什么,转身和云英一起离开了。
凫风初蕾眼睁睁地看着他俩的背影彻底消失在茫茫人海中,手一松,筷子便跌落桌上。
从等候面条上桌,到他们二人吃完离去,二人面对面起码坐了至少半柱香的时间,姒启甚至好奇地连续看了自己好几眼,但是,直到离去,他依旧没能认出自己。
一阵风来,面条都已经冷透了。
牛肉和香菜的香味也彻底被冻结。
她觉得自己的心也在这九黎的阳光下慢慢被冻结了——绝非是因为姒启和云英新婚燕尔,而是曾经那么熟悉的朋友,居然完全不认识自己了。
自己到底变成了什么怪样子?
真的到了故人完全不相识的地步?
一个充满嘲笑的声音回荡在空气四周:凫风初蕾,你可真是个可怜虫。就算还活着又能如何?你已经活成全世界都不认识的样子了。勉强拖着一个残破的身躯苟延残喘真的有意义吗?你不如去死吧,去死吧……
脑海里,全是同一个声音在疯狂叫嚣:你去死吧,你去死吧,你去死吧……
她豁地站起来,无形的叫嚣立即烟消云散。
她看着天空,冷笑一声,淡淡地:你要我去死吗?我偏不!
也因着再也无人认识自己,她走在九黎的大街小巷,反而如释重负。
从此,再也不担心遇到任何熟人。
她甚至再也不用手捂着帽子,哪怕被风吹走也没关系。
如此一转念,整个人都轻松下来。
其实,这是好事,不是吗?
索性放开脚步,随意乱走。
两条街走下来,只见到处都是花枝招展的女子,财大气粗的男子,整个九黎的确如云英所说,这是一个繁华到了令人迷失的地方。
忽然,她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郎君,你看这金叉可好?”
声音很魅很软,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浪嗲,别说男人,就连女人听了也不由自主筋骨酥软。
当然不是云英。
是姬真。
只见姬真一身华丽得不可思议的裙裳。如果说云英打扮是一个正常的贵妇,那她简直就如王后一般。
她身上,正是蜀锦商店的店小二口里所说的价值千金的上好锦缎,经过巧手裁剪,将她婀娜多姿的身段凸显得恰到好处。
玲珑浮凸——唯有这个词才能形容她的身材。
许多路过的男人都频频回头盯着她的背影,甚至不少人喉头发出了很响亮的吞口水的声音。
姬真显然很享受这些色迷迷的目光,每每遇上了,便总是一笑,那一笑,更让男人们心荡神迷,恨不得马上扑上去。
但是,每每看到她身边那个提着狼牙棒的高大男人,那些男人便立即就走了。
她手里拿着一枚金钗,口里一声一声:“郎君,你给奴试一试嘛……”
“有什么好试的?看上买了就是了。”
“可是,奴觉得这七八支都很好看,不知道怎么选择嘛……”
“那就全部买了。小二,把这里所有的金钗全部包起来……”
“好咧,二位稍等,我马上包好……”
那语气不耐烦的男子,不正是小狼王是谁?
凫风初蕾好奇地看着这一对狗男女,只见他俩都服饰鲜明,精神抖擞,一副在九黎广场混得很好的样子。
尤其是小狼王,绝对没有半点落魄的样子,跟当初在阳城街头的亡国之君落魄样判若两人。
这一次,白狼国也完蛋了,白狼国的国王也变成了姬真的父亲,他比上次还输得离谱,可为何却无动于衷?
二人身后还跟着两名仆从,此时,这两名仆从手里都拿满了东西,很显然都是姬真采购的胭脂水粉首饰之类的。
在有熊广场时,她曾差点被小狼王当蛇妖斩下头来,所以,便一直尾随这对狗男女,想看看他们到底有何勾当。
时间还早,街上的人虽然并不太多,可是,也算得熙熙攘攘,她不经意地走在后面,二人根本不认识她,自然也察觉不到。
在一家稍微冷清的店铺前,姬真又停下了。
那是一家卖骨头项链的店铺,生意并不好。
可姬真却停下,津津有味地挑选各种各样的骨头项链。
小狼王十分厌恶地捏着鼻子:“这玩意有什么好挑的?臭熏熏的,也不知道是人的骨头还是畜生的骨头,看着恶心死了,戴在身上不瘆得慌吗?”
姬真白他一眼:“你不觉得动物的尸体上会散发出一种淡淡的香味吗?”
“香味?”
“每一种动物死后,身体上都会散发出一种淡淡的香味,真是令人心醉神迷……尤其,把那种香味提炼出来,真真是世界上最好最珍贵的东西……”
“你说的是尸臭吧?我只知道,无论是人还是动物,死后,尸体都会散发出一种可怕的臭味,哪里来的香味?”
姬真一副你真是个粗俗之人的眼神,还是低下头,认真挑选那些乱七八糟的骨头项链。
挑了好一会儿,才在小狼王连声的催促里慢慢往前走。
凫风初蕾心里一动,悄然跟在他们后面。
近距离的时候,涯草身上的那种“尸臭”香味就更加浓郁了——这种味道,其实绝非是香味,而是一些邪毒之人从死尸的身体上提炼出来的邪物。据说,女人们涂抹一点在身上,会让自己变得无比妩媚,无比迷人,无论多么高傲的男人都会拜倒在其石榴裙下。
很显然,姬真便是掌握了这样的法宝。
这也是当年涯草的法宝之一。
姬真,是涯草的走狗,这一点,当年在西北大沙漠时,她就知道了。
可是,她确信涯草已经死了,姬真身上的香味就显得更是可疑了——而且,仔细辨别,还是有区分的——那就是这味道根本没有涯草身上的尸臭味道那么浓郁,反而带了一点很特殊的香味。
她隐约记得自己在哪里嗅到过这种味道,可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姬真走走停停,四处店铺里那些琳琅满目的货物。她对首饰和锦缎最感兴趣,每每遇到好的首饰店,总要停一停,此刻,她又在一家卖耳环的店铺前停下,随手拿起一对绿得透明的耳环左看右看。
只听得小狼王低声道:“走吧,时间不多了……”
“急什么?难得叫你陪奴买一点东西,你就总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我这不是怕迟到吗?第一次蒙天尊召见就迟到,总是不好的……”
“急什么?召见时间是未正三刻,还早得很。”
“我这不还得准备准备吗?”
“没什么好准备的,有整整一百诸侯呢,又不是只你一个,你那么紧张干什么?再说,天尊训话,你们只有听的份儿,都轮不到你开口……”
“你不是说,天尊会单独召见我,给我好处吗?”
“如果没给你好处,你会这么优哉游哉地在九黎过这富裕繁华的生活?郎君,人要懂得知足,你别忘了,在九黎,你已经有了一栋大房子,还有几个店铺收租金,光伺候你的小妾就有几十名,奴又说过什么了?这些,可都是奴苦心帮你一手操办的,你还想怎么着?”
小狼王不以为然:“我当然知道你贤惠。问题是,我在九黎呆着,可不光是为了享受你替我安排的那些小美人。如果光要享受美人,我在哪里不行?为什么非要来九黎?”
“郎君,你这话可就不好听了,你要知道,你可不是启王子,就算是启王子,他在九黎也还没有自己的大院,店铺。他的妻子到九黎来,还只能住客栈呢……”
“启王子?”
小狼王提高了一点声音,立即又小了下去。
他俩其实都用的白狼国的土语,所以,别人都听不懂。但是,凫风初蕾到过白狼国,且跟小狼王相处过一段时间,自然会听得明明白白。
所以,一听到“启王子”这几个字,她也有点意外。
小狼王的声音显然十分紧张:“姒启怎么了?难道他也有资格参加这次召见诸侯的盛会?”
姬真媚眼如丝:“你说呢?”
小狼王大叫:“还是真的?他真的也有资格?”
恭祝大家国庆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