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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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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他似乎不明白她的意思,聂乐言只好又说:“就是手机挂坠,末端是一只水晶小鹿的,我以前也用过一阵子。”
  “那么后来呢?”江煜枫终于肯动一动嘴唇,其实他整个人都陷在室内大片的阴影里,但眉宇间那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仍旧分外明显,“既然是你的东西,怎么现在反倒来向我要?”
  “我好像把它弄丢了,昨天在家里找了,但没找着。所以想会不会是原来不小心落在你那儿了。”她停了一下,眉头仍旧微微蹙着,仿佛在心里做着某个决定,忽然又说:“……算了,大概是真的丢了吧。”
  那样小的一件东西,而且自己真有好一段日子没有用过它,所以大概早就丢在某个角落里,再想找回来也困难得很。
  她不想勉强,于是重新坐回椅子里去,目光很自然地落在屏幕上,可是心思却越飞越远。
  那条手机挂坠原本是属于程浩的东西,最终却落在她的手里。
  更确切地说,是她偷来的。
  那次在海边露营之后一起坐火车回学校,想来大家都玩得太累,又恰好赶上午休时间,于是火车开动没多久便都睡着了,就只有她奇异的清醒,并且还有心情走去车厢连接处去洗了把脸,结果回来的时候正好经过程浩的身边。
  他的手机就放在桌上,那只小小的鹿型水晶垂下来,在半空中有节律地轻轻晃动,一下又一下,五彩缤纷地反射着窗外明媚的阳光。
  其实她曾经问过他,这挂坠有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因为极少见到男生会往手机上装饰这些东西。可他当时说并没有意义,只是为了好玩。
  最后她摇摇晃晃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心口仍旧怦怦跳个不停,手心却一直紧紧攥着,任由里头那个小小的冰凉的硬物被最终捂成温热。
  她只想留一个纪念。
  既然已经决定了要放手,那便好歹让自己留下一个可以永久怀念的东西,不要那些虚幻的回忆和想象,只需要一件实物,看得见摸得着,一件曾经长久地属于过他的实物。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如此荒谬而又疯狂的做法,仿佛这辈子就只疯狂过这一回,直到几分钟之后,心跳慢慢平复下来,她才又开始后悔。
  强烈的后悔。
  长这样大,她是第一次做出这种事。她竟然未经对方同意,便擅自偷取了别人的财物。
  可是已经来不及。想要再还回去,已经来不及,而且,更重要的是她突然没了方才的勇气。
  有时候,做出某件事的机会只有那么一次,仅仅的一次而已。过了那个时机,就连自己都会觉得那个举动能够成功竟是那样的不可思议。
  因此后来她还是保留了那只水晶小鹿,却有很长一段时间根本不敢把它拿出来,就如同真的盗窃犯一样,家中藏着一笔巨额的赃物,于是整天提心吊胆,生怕别人发现了举报出去。
  她把它放在衣柜的最深处,用了一大叠衣物压着,放在自以为最隐秘的角落,这才稍稍安下心来。
  其实她很想知道程浩事后的反应,可是那天之后,他们见面接触的机会并不太多,因为很快便领了毕业证,正式从校门里走了出去。也不知是否是她在那晚的海边下了某种决心的原因,又或许是程浩也抱着同样想法,反正她与他的联系就这样很突兀地中断了,仿佛6月26日全校毕业生大会的那一天就是一把锋利的刀刃,将过去与未来硬生生地切成两段。
  等到同年九月再开学,走在熟悉的校园里,聂乐言的心中却没来由的一阵恍惚,总觉得一切都没变,又好像一切都变了。
  还是那所学校,却唯独少了那个人。
  似乎是光线有问题,宁双双动手将电脑屏幕的角度转了转,这才听见身后传来声音说:“晚上我有空。”
  聂乐言不禁一怔,她以为他已经离开了,因为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发呆了多久,而他走路向来动静极轻,刚刚明明又说赶着回公司的,她以为他早已经下楼去了。
  她连忙回过头,却只见江煜枫仍旧站在方才的位置上,或许是由于阴影的关系,就连眼神都显得缺乏暖意,语调也平淡至极,“你如果想要去找的话,我晚上九点半以后会在家。”说完便转身走下楼梯。
  她还来不及答应一声,结果一旁的宁双双已经挑起眉毛,目光追随着那个离开的背影看了看,复又去观察聂乐言的脸色,见她似乎恍惚,也不知在想些什么,便老成地安慰她:“乐言姐你就别介意了,我三哥他就是这样的。”
  聂乐言不由得问:“哪样?”其实她只是在想晚上到底要不要去试着找回那条手机链。
  “反复无常喽。”宁双双说,“刚才不还情绪很好的样子嘛,这会儿突然又冷冰冰的,变脸的速度比翻书还快,从小就这样。”
  可是,有吗?
  聂乐言想了想,大约是自己方才并没注意,所以居然一点都没有发觉他的情绪有什么变化。不过宁双双的这个总结,对于江煜枫来说倒是一贯都很适用的。
  结果到了晚上,她终究还是去了。其实那个挂坠已经失踪了很长一段时间,或许是因为最近工作太忙,又或许是早就将它摘下不用,所以她直到前一天才突然记起它的存在。
  因为想到毕业旅行,因为想到程浩,所以才终于记起它。
  江煜枫似乎也是刚刚才到家,明明衣帽间就在旁边,可是西装外套与领带就这样随意地丢置在沙发上。以前聂乐言见了总会痛心疾首,一边动手帮他拿去挂好,一边又忍不住感叹他的腐败与不珍惜,都是那么顶级的牌子,结果到了他的手上却显得丝毫不受宠爱,用过之后就扔到一边,似乎一点价值都没有。
  秦少珍评价说:这表示他视金钱如粪土,看穿了,也不过就是些身外物,这人的觉悟实在高得很啊。
  对于这种堂而皇之的粉丝论调,她向来都是嗤之以鼻的,心里头只觉得,以小及大,举一反三,可见这种男人永远都不会将任何人或事真正地放在心上,最爱的恐怕只有他自己。
  呃……虽然这帽子扣得有点过大了,但她真就这样认为的。
  江煜枫打开门让她进去,然后便自顾自地站在一旁解袖扣。
  他的房子太大,楼上楼下的,中间又有错层,又是那样小的东西,所以一时之间竟也不知道该从何处开始找起,聂乐言只好问:“你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
  他连眼皮都没抬一下,语气轻淡地说:“没有。”
  她又问:“那方不方便让我进一下卧室?”
  “这么客气做什么?”衬衣的袖口微微松开,他忽地低笑一声,令人分不清其中隐藏的意味,只是抬了抬手,说:“请便。”
  其实她是真的有所顾忌,谁知道他的卧室里有没有放些不愿意被外人看见的东西。虽然她一向不会将私人衣物乱丢乱放,但这也不能保证他以后的女朋友们也有同样良好的习惯和传统。
  所幸走进去之后才发现,一切如常,简单明了的黑白两色配上同样简洁的组合家具,任何多余的东西都没有。
  其中占据了最大空间的,无非不过就是那张KINGSIZE的大床,罩着灰白条纹的床单。聂乐言的目光瞥到这架庞然大物,不禁想起上回在这上面发生的荒唐事,她有点尴尬,连忙转移了注意力,去思考那只手机挂坠可能失落的地方。
  其实在来的路上,她已经努力地回想过,依稀记得那次是她亲手将它从手机上解下来的。
  当时她还没换新手机,用的仍是那支银色的三星,大概因为表面镀的是一层薄薄的铬,所以脱色的情况比较严重,用了不过小半年时间,外表便已经显得十分斑驳,影响美观。
  而江煜枫好像比她这个使用者更加不能忍受,有意无意地提过好几回,要帮她换个手机。
  她却不领情,反问:“又没坏,干嘛要换掉?再说了,等到要换的时候我自己会去买的,你就不用操心了吧。”
  他略微皱皱眉,吐出两个刻薄的字:“真丑。”
  “反正又不是你用。”她忍不住瞪他一眼。
  确实是,从发型到手机,再到她平时的生活习惯,他有事没事就会过问一下,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大概真是闲得发慌了。而她那个时候仿佛抵触情绪十分强烈,几乎达到了人生的顶峰状态,于是总是不肯好好配合他,偏偏要和他唱对台戏。
  谁知道,或许是他那天恰巧心情不算太好,又或许是他一向挑剔的审美观点对此真的忍无可忍,硬是一把夺过她的手机,翻来覆去地看了看,说:“这型号现在国内也有卖了,你要是真这么喜欢,干脆再买个同一款的好了。这么纠结干什么?”
  “究竟谁比谁纠结了?”她觉得这人的强盗思维简直不可理喻,伸出手去就想将它抢回来,结果却被他轻轻巧巧地扬起手避开。
  他的手臂本就比她长出一截来,占尽了先天的优势,不禁让她气恼,结果又听见他说:“手机上好好的挂个东西做什么?而且又重又硬,难怪会将漆蹭掉。”
  大约是晃动的时候那水晶恰好砸在他的手指上,她见他微微皱着眉心,仿佛吃痛,可她却不由地怔了一下,干脆整个人扑过去,只可惜沙发太过宽大柔软,膝盖跪在上面反倒陷得更加深,根本不好使力。
  他低低地一笑,单手扣住她的手腕,然后那只手机便在她的视线中划了道完美的弧线,越过床铺,直直落在地上。
  她知道他并不是故意的,也许只是想要将它随手丢到床上去,可是那一记沉闷的声响仍旧让她心头一震。她用力挣脱他,连拖鞋都顾不得穿,就那样赤着脚跑过去查看。
  幸好因为是冬天,卧室里铺着厚软的地毯,长长的米白色绒毛几乎没过脚踝,所以手机完好无损。
  当然,同样完好无损的,还有那只晶莹剔透的小鹿。
  那样脆的水晶,幸好没被摔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