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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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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话:真相
  这是我第一次坐上周森的藏蓝色宾利欧陆,奶油色的真皮座椅异常厚重,但车内余下的空间却依旧富足。我不禁对比我那粉色的丰田雅力士,针织面座椅上铺着麻质的凉席,一个人开还觉得小巧玲珑,可但凡孔浩往我的身边一塞,车内顿时空气稀薄。
  孔浩是我毕心慧的男朋友,身高一百八十,体重一百七十,虎背熊腰梳平头,浓眉大眼国字脸,没有车,也不会开车,爱好乘坐地铁。他说:“在北京,任何注重效率的人,都会选择地铁。”
  至于这从头到脚似乎都与地铁格格不入的周森,则是我最要好女朋友马喜喜的男朋友,或者,说得更确切些,是她的男朋友之一。
  周森今天穿了一件纯白色的polo衫,左侧胸前的那一小行代表着品牌的字母,也代表了它的售价是人民币四位数。我又不禁对比孔浩,孔浩虽然没有车,但却有两套房,一套九十平米,另一套一百一十,而且均位于三环以里。虽然他目前尚需月月缴贷款,但那绝不妨碍他跻身于“有钱人”的行列,不过孔浩的钱,绝对要花在刀刃儿上,他的衬衫,除了三件参加外事活动的,其余均在两百元以下。
  孔浩之所以会参加外事活动,是因为他是一名外交高翻,缅甸语的。他的工作时间一半是朝九晚五,一半则是陪同中缅领导人往返两国之间。
  “马喜喜以为你还在广州,”我微微侧过头,看着开车的周森,“你是根本就没去,还是回来了?”
  “回来了。”周森看着前方,言简意赅。
  “为什么不告诉马喜喜?”
  “那你可不可以先告诉我,喜喜的男朋友叫什么?”见我呆若木鸡,周森笑了,“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认为我是喜喜的男朋友,那她的另一个男朋友叫什么?相信我,我只是单纯地问他的名字,免得我们以后说到他,还得说‘喜喜的另一个男朋友’,这代号太长了。”
  第二话:另一个真相
  然后,我看见了孔浩,也看见了李真——那位越南语的高翻。他们肩并肩步入这间泰国菜馆,不是艳光四射引人注目,但却是风度翩翩神采奕奕。孔浩两眼坦荡,今天的衬衫格外平整,精神更格外抖擞。至于那李真,今天穿了一套青色的套装,相较于我印象中的那套灰色的,平添了几分雅致。菜馆的走廊呈狭窄的一条,我目睹着孔浩让李真先行,一只手掌呵护上她的背。
  “你有听说,今天有缅甸领导人和越南领导人进行会晤吗?在中国,在一家泰国餐厅。”我问周森,越说,自己越觉得荒唐。
  周森随着我的目光望向孔浩和李真,只两秒,他就调回目光,交代侍应生:“酸辣生虾,辣炒牛肉,柠檬鱼,冬阴功汤,芒果冰山。”周森从我手中拿下菜单,交还给侍应生:“可以了。”
  “你的男朋友,是缅甸语翻译。”周森的话,像问句,更像陈述句。
  “又是听马喜喜说的。”
  “他?”周森再次把目光射向孔浩。
  “是,”我从皮包中翻出手机,调出孔浩的短信,“你看,他说他晚上有场活动,结束后再联络我。我和他交往五年了,我知道,他所说的活动,是指外事活动。”
  “毕心慧,就算不是外事活动,也有可能是公事。”
  “周森,你叫我自欺欺人?你看,他们像是在谈公事吗?”
  “我们要不要换个地方?”
  “周森,你叫我做缩头乌龟?”
  第三话:对视
  “你嫉妒啊?”马喜喜仰倒在沙发里,将两只似羊脂白玉的脚跷上我的茶几。
  “今天晚上我就让孔浩伺候我一盘西瓜,光切块儿可不行,关键还得切成心形,而且大小要统一,弧度要圆润。最后,我让他端着那盘西瓜照张照片,留作证据,明天我拿给你瞧瞧,看谁嫉妒谁。”
  “哈哈,”马喜喜笑得口腔内部构造毕露无遗,“孔浩?心形的西瓜?哈哈哈。”
  在马喜喜眼里,孔浩与浪漫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种事物。
  我站起身,小心翼翼地将马喜喜的双脚搬下我的茶几,一抬眼,正好从窗口看见一辆藏蓝色的宾利欧陆驶来:“喂,你的周老板来了。”宾利在我和马喜喜的生活圈子里实属罕见,所以马喜喜在首次跟我提及周森时,就提到了:他开一辆藏蓝色宾利。
  “唉,求你了,别叫他周老板,”马喜喜嘴上虽不紧不慢,手上补妆的动作却是令人眼花缭乱,“请亲切地叫他周森。等会儿你就知道了,有钱和平易近人并不矛盾。”
  “我犯得着跟他亲切吗?我是王墨阵营的。”我开始着手收拾瓜皮。王墨是马喜喜的男朋友,不过眼下,应该说,他是马喜喜的男朋友之一了。至于这之二的周森,我是只闻其名,尚未见其人。
  “切,毕心慧,你我姐妹八年了,你应该是我马喜喜阵营的。”
  “那我岂不是助纣为虐?”
  等马喜喜把嘴涂成了血盆大口,周老板也按响了我的门铃。我留在了厨房的水池前,马喜喜则像主人似的去开门。在关掉水龙头的那一瞬间,我正好听见马喜喜亲吻周森的声音:夸张的“啵”的一声。我擦干了手,慢腾腾地挪出厨房,又正好看见马喜喜的葱葱玉指抹去印在周森脸上的口红。马喜喜的介绍就五个字:“周森,毕心慧。”
  “周老板,要不要来块儿西瓜?”我在马喜喜的挤眉弄眼下,勉强亲切。周森与孔浩差不多身高,不过比孔浩瘦削许多。至于他的眉眼,我看都没看,以此证明我对王墨的“忠诚”。
  第四话:恋人们
  周森的确是个生意人,不过在我以为,他所做的生意并不如他的藏蓝色宾利欧陆以及他各色的范思哲衬衫那么璀璨。他是做毛巾生意的,我曾问马喜喜:“毛巾厂的厂长?”马喜喜一脸铁青:“什么厂长?他是个董事长。”
  我站在窗边,目送周森和马喜喜钻上了车。上车前,马喜喜抬头向我张望,我拉开窗子,朝她挥手。
  藏蓝色宾利悠然地驶出了我的视线,途中,有一对少男少女对其行了注目礼。车上的马喜喜一定是露出了那副下巴微抬,唇角微扬的小人得志的嘴脸,我完全可以肯定。周森的车窗上,贴的是极浅的,聊胜于无的车膜,马喜喜曾口沫横飞地给我分析:“好车都是贴浅颜色的膜儿,好让别人能瞻仰你的脸。”
  反之,马喜喜说我给我那辆二手的丰田雅力士贴了黢黑的膜儿,是极其明智的选择。因为不开好车,就不必露脸。而马喜喜如此“鄙视”的那辆车,是我在大学毕业后买的,手动档,二手八成新,五万块,花掉了我全部的日常积蓄及大学期间的实习所得,甚至还包含义务捐血的补助,统称“血汗钱”,另外,还向马喜喜借了一万五。而我买车的原因很简单:工作地虽不远,但很偏,倒车需倒三趟。可惜目前,这个原因已经不成立了。那份工作,已经在我的简历上划下了截止日期。
  马喜喜和周森是在三个月前的一届日用品展销会上认识的。周森展销的自然是毛巾,而巧的是,马喜喜的雇主的商品,也是毛巾。
  如果替马喜喜美言的话,可以说,她是个模特,可不幸的是,那天她的工作就是反复将她那一头及腰的卷发泡湿,然后向人展示“快速干发帽”的神奇功效。马喜喜有一头得天独厚的亮泽的卷发,她做梦都能梦见自己成为洗发水广告的模特,穿着一袭丝绸在泉边荡秋千,头发随风飘扬,美不胜收。然而现实就是现实,她第一份有关头发的工作,就是有关那神奇的干发帽。
  而马喜喜之前其余所有有关模特的工作,主角均是她的双脚。马喜喜从十七岁开始,就是个脚模。她拍摄过上百支二三流鞋子的广告,她十趾匀称,趾甲圆润,脚踝不见一丝皱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