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话:得失
我打开和Johnson的对话框,输入消息:“嗨。”
“嗨。”几乎是立刻,庄盛就回复了。
“我失恋了。”
“所以?”
“我万念俱灰。”
“有得必有失,有失才有得。”
“我能得到什么?”
“自由,机会。”
人云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这庄盛却不然,他在见证了上百桩婚事后,竟然对失恋女性宣扬自由的可贵。机会?他这可谓是见缝插针。
“可以出来陪我喝两杯吗?”我兴了捉弄庄盛的兴致。
“奉陪到底。”庄盛求之不得。
“Tiger见,先到先喝,不见不散。”
“好,我穿黑色牛仔裤,橙色T恤。不见不散。”
“笑什么呢?”马喜喜大汗淋漓地完工而返。
“又轮到你打扫厨房?”
“总比轮到厕所强。”马喜喜瘫坐在地上,脱下袜子,随手抄起一管凡士林就往脚上糊,“你是不知道,刷别人的尿碱是多么令人作呕,不骗你,我是真的呕出来过。言归正传,你和孔大翻译怎么了?”
“还能怎么?”
“又是因为你工作的事?我真不明白了,他一个翻译怎么就那么神气啊?说白了,他不就是一给人传话的吗?要我说,你之前在婚庆的工作,可比他的技术含量高多了,至少你还搞搞策划,得自己动脑子啊。咳,不过话说回来,你跟他纯属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反正我也不是什么情感热线,我才懒得跟这儿做坏人,说他坏话。用不了两天,你们就又亲密无间了。毕心慧,相信我,男女间吵吵小架,就像人偶尔生场小病,是有助于提高免疫力的,是好事。”
第十八话:衣服论
“该洗头了啊。”我抓了张纸巾擦手,并在庄盛旁边落座。
“毕心慧?”庄盛咋咋呼呼,好像我跟他是几十年不见,重逢在异国他乡似的不可思议。
“哎,我失恋了,却得到了自由和机会。”我双手撑在吧台上,捧住脸,“啤酒。”
“你,你你,”庄盛舌头打结,“哎,算你厉害。不过无所谓了,只要是失恋女性,我一概欢迎。”
“你唯恐天下不乱。”
“坦白从宽,你真的失恋了?”
“‘合璧’最近生意怎么样?”其实我并不乐于向人控诉孔浩的不是,我去马喜喜家,以及此时和庄盛坐在Tiger,只是为了可以不回家,不回那个名义上是我家,但却属于孔浩的房子。
“异常火爆啊。我们现在不只做跨国婚姻的婚礼,还策划了一系列西式的婚礼,气氛虔诚得能让人全身长满鸡皮疙瘩。”
“是个好点子。”
“老板正广招人马,毕心慧,你考虑看看,要不要再回‘合璧’?”
“好马不吃回头草。”我嘴上虽拒绝得干脆,实则心头却长了草。
“你那会儿辞职,不就是因为你男朋友反对?如今他已经变成你的前男友了,那么圣旨也可以变成狗屁了。”
庄盛多少知道我辞职的原因。我视他为朋友,跟他的说辞,自然比跟老板老板娘的那番冠冕堂皇的切合实际。当时,我有意对孔浩的不满视而不见,自顾自为“合璧”效力,孔浩倒也束手无策。直到有一次,孔浩与若干同事去饭店吃饭,而那间饭店正好在举行一场“合璧”策划的婚礼。孔浩的一名同事在大堂认出了我,而我那时正蹲在地上替新娘整理裙裾。孔浩当场就拉下了脸。转天,孔浩为我介绍了一份工作,再转天,我离开了“合璧”。不过可惜,孔浩仓皇之下拉的关系并不成功,末了对方婉拒了我:毕小姐在敝公司,太屈才了。
“马喜喜说,恋人之间小吵小闹,能促进感情,就像小病可以增强身体抵抗力。”
第十九话:迁就
“人是会变的。”
“哈哈,恭喜你,活了二十三年,终于活明白了,还行,也不算太晚。你知道吗?我一共主持了两百二十四场婚礼了,加上练习彩排,一共说过五百多遍此志不渝,海枯石烂的誓言了。拉倒吧,全他妈是扯淡。人生在世,就是活个乐和,对吧毕心慧?”庄盛的胳膊搭上我的肩膀,“要不,让我做你的第三套衣服吧?”
我抖掉庄盛的毛手:“那请问,我是你的第几套衣服?”
“你看你,还是没活太明白,”庄盛的脸贴近我的脸,“还是太计较。”
我将手绕到庄盛的脑后,再度揪住他的小辫儿:“抱歉,我有两套衣服了,够换就行了。”
我和庄盛的小粉和小红都留在了Tiger的附近,庄盛打车送我回家,车开到小区门口,我就下了车:“就送到这儿吧,我猜我的第一套衣服正在窗前等着跟我和好如初。”“不如让我做你的第二套衣服吧,我要取他而代之。”这个“他”,庄盛还是指“周森”。
孔浩没有令我失望,或者说,在晚饭时的不欢而散之后,他还不至于令我太失望。他没有等在楼上的窗前,而是干脆等在了楼下,小区的门口,所以,他目睹了庄盛送我回来。等庄盛坐着车一走,我一扭脸,就看见了站在暗处的孔浩。
“手机干吗关机?”孔浩的焦急溢于言表。
“你明知故问。”此时,我落下了今晚的第一对眼泪。孔浩终究是我交往了五年的男朋友,我终究是爱他的。
“马喜喜说你找过她,可早就走了。”
我明白马喜喜的用意,她有意要让孔浩急上一急。
第二十话:没心没肺
两天后,我好马吃了回头草,重返“合璧婚庆”。我理直气壮谢绝了我爸的美意:“我在北京找到工作了。”
而这次,换成马喜喜不赞同我回“合璧”了:“据我所知,那庄盛对你图谋不轨。毕心慧,你是个良家妇女,最好还是远离一切隐患。”
“可据我所知,庄盛感兴趣的人,是你。”
“他那是信口开河,声东击西。”
“他那个人,没心没肺。以前从没见他对我怎样怎样,可那天一见我情感危机,马上提出要做我的第三套衣服。”
“什么第三套?”
“不是不是,第二套。不是你说的吗,女人不能只有一个男人,就像不能只有一套衣服。”我蒙混过关。我岂敢跟马喜喜说,庄盛以为周森是我的第二套。我岂敢和马喜喜共穿一套?
“所以说,你还是别回‘合璧’了。没心没肺的人最厉害,把别人的人生搅成一团糟,自己还能全身而退。”
“危言耸听。马喜喜,你还是多担心担心自己吧,自作孽不可活,小心你把王墨的人生搅成一团糟,自己也尸骨无存。”
“快别提他了,最近一打电话就说忙忙忙,连个人影儿也见不着。”
“所以你最近是在宠幸另一套?”
“另一套去了广州,”马喜喜眼皮一翻,若有所思道,“哎,要是有第三套就好了。”
我离开“合璧”不足三个月,“合璧”就吞并了隔壁的门面,面积扩大了一倍。老板娘意气风发,说话底气十足:“心慧啊,做事要有长性,哪能说走就走,说来就来呢?没有哪个位子是非给谁谁谁留着的,你说是不是?”然而就在三个月前,她还慈眉善目:“心慧啊,你再考虑考虑,做生不如做熟,而且我们还指着你这个名牌大学的大学生争光添彩呢。”
下午三点,庄盛主持完一场中国女性和马来西亚男性华侨的婚礼,倦极而归。身为“合璧”的老臣,庄盛举手投足间难免气焰嚣张。只见他环顾“合璧”一圈,见无一外人,就一屁股墩在椅子上,双脚往桌子上一跷:“一个离过两次婚的老头儿,结第三次时还能激动到浑身哆嗦,真是人老心不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