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雅而精致的咖啡屋。
屋里有绿树环绕的喷泉,墙上挂着印象派画作。蓝调音乐如丝,缓缓地流淌。秋千式的座位。头顶还挂着风铃,有风的时候,叮当作响。
难怪有人说咖啡屋是适合谈情说爱的地方。
林宇燃坐在秋千上晃荡。这样的气氛让人怀旧。他想起从前也是在公园荡秋千时遇到春妮的。她那时候还很小,扎着可爱的羊角辫,蹦蹦跳跳地走路。她的皮球滚到他的秋千架下,他看到她蹦蹦跳跳地朝自己走来。她是那么美丽可爱。于是他把皮球拣起来递给她,并邀请她一起荡秋千。她欣然同意。公园里充满了童稚欢快的笑声。
都说年少时的情窦初开不属于爱情,是不可靠的。可是喜欢春妮却成了一种情结,他追随她,从小学到大学。考大学时原本和春妮填的是同一个志愿,可是自己却因为三分之差与明仁大学擦肩而过。还好他填的所有志愿都在这个城市。所以还不算太痛苦,还是有机会与春妮见面。
室内的音乐轻轻飘着,如梦似幻。
服务生刚刚端上桌的蓝山咖啡,氤氲缭绕。
萧雨轻轻搅拌着浓郁的咖啡,清香至极的咖啡香弥漫开来。她总是那么镇定从容。
她有一头微卷的海藻般的长发,皮肤白皙,身材颀长。她身穿一件蓝色镂空背心,白色蕾丝内衣若隐若现,另类而性感,与平常职场上的白领丽人风格迥异。
“在想什么呢?那么出神?”萧雨轻声问正在发呆的林宇燃。
“哦……没什么。”林宇燃慌忙掩饰。
“在想你喜欢的女孩。对吗?”萧雨一针见血。
林宇燃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萧姐,你怎么总会猜到我的心事啊?”
“因为我是过来人啊!”萧雨轻轻甩动微卷的长发。
她是个富有风情的女人,有着少女缺乏的成熟与大方。所以她在公司是焦点人物。但她很少微笑,办事又干净利落,所以她有个绰号是“冰山美人”。别人都以为没有男人会征服她,都以为她是无往不胜的女强人。但是再冰冷的女人总会遇到旗鼓相当的男人,然后被他融化。
那个让她温柔、让她融化的男人,就是面前的林宇燃——比她小三岁的男生。她以前从未想过去喜欢一个比自己小的男生。可是当这个阳光帅气的大男孩出现在自己面前时,她有片刻的发怔。而且他确实是一个很有见地和创造力的男生,是自己工作时的得力助手。日子久了,她越发喜欢他。所以上次庆功宴他没能去,她要找机会再请他一次,以庆功宴的名义,给他俩一个独处的机会。于是,她选择了这么一个浪漫的咖啡屋。
“那个女孩真的那么好吗?”萧雨问。虽然林宇燃来公司的时间差不多有三个月了,但是他始终没有透露太多有关他私人的事。而她,偏偏对他的一切感兴趣。她想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女孩,那个女孩有没有自己好。喜欢上一个人,总会不由自主把自己与他心中的理想对象作比较吧?
林宇燃的脸上漾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她很优秀。长得很美,能歌善舞,成绩优秀,善良可爱……总之她有很多优点,唯一缺点就是有太多优点,让很多男生为之倾倒。”说起春妮,平常不善言语的他就会给她加上很多美丽的形容词。
“哦?真的那么好?有机会不妨介绍给我认识啊!”萧雨的语气里有着淡淡的嫉妒。
林宇燃不好意思地笑笑:“我现在还只是试用期……”
“你不是早过了试用期吗?你是几月来公司的?好像上个月就转正了吧?”
“我是说现在是恋爱试用期。通不通得过还得她说了算呢!”林宇燃纠正道。
萧雨很惊讶:“不会吧?你这么优秀的男孩子还需要恋爱试用期?”
林宇燃喝了口咖啡,有点幽怨地说:“没办法!谁让对方更优秀呢?”
情场有时比商场还要残酷,争得死去活来,都不知道最后的赢家是谁。但不管输赢,萧雨都想跟自己赌一把——这个男生,她追定了!
得知自己能够正式去电台做兼职DJ后,秋露比从前更努力了。她想加把劲,争取毕业后能顺利留在这个城市的电台工作,成为一名专职DJ。所以她不仅坚持每天清晨早早地去练习普通话,而且每天晚上坚持听其他DJ主持的心情故事栏目。
晚上十点半,宿舍里很安静。
秋露打开收音机,塞上耳机,躺在床上听生活频道的“倾诉空间”栏目。这也是一个心情故事栏目,与秋露主持的“悠悠岁月情”不同的是:这档节目有一个与听众互动的环节。每次主持人讲完一个爱情故事,就会开通情感热线,欢迎听众打进来与主持人交流。
秋露也曾想,以后要是把节目做好了,是不是就可以不读现成的小说,而是读听众寄来的属于他们自己的情感故事。这样可能会更加贴近听众的心灵。
“你好。导播已经把你的电话接进来了,很高兴你能让我们分享你的情感故事。”主持人说。
“是这样的。我很早之前就喜欢上一个女孩了。她很美丽,也很优秀。”低沉的嗓音。这个听众的声音好熟悉,是谁呢,是谁呢,秋露翻遍大脑里的存储字典,就是想不起这个声音的主人是谁。
“到今天,我已经喜欢她足足十二年了。以前她总认为我是有钱人家的花花公子,不肯理我。于是我努力改变自己。先是改掉怕学习的坏毛病,刻苦学习,向她看齐,每次考试都与她并肩。我本来喜欢染发留长发,但她不喜欢男生留长发,我就剪了短短的头发。她喜欢干净清爽的男生,我坚持每天洗澡,让自己时刻保持干净的面貌。她喜欢健壮的男生,说那样才有安全感,我就去健身房锻炼身体……”
秋露边听边感慨,喜欢了十二年,不容易啊!这个男生真够执著的。为一个人改变自己更不容易啊!这个男生真够用心的。
“后来我考上大学,离开了家里的豪华别墅,一个人在外面租民房住。为了能够更加独立,我还在外面找了兼职工作。我就是想证明给那个女孩看,我并不是要一直生活在家庭的光环下,不靠父母,我照样可以赚钱。我不是不务正业的纨绔子弟。”
嗯。不错!有志气。秋露为他叫好。
“那你为她所做的这些她知道吗?”主持人问。
“我不清楚她知不知道。如果她留意,她可能会知道吧。我并没有告诉她这些。我觉得这些是应该放在心里的。”
“爱一个人就要让她知道你为她所做的一切,让她明白你是喜欢她的。”
“可是我觉得这些事情都是我应该做的,没必要说出来啊。再说我喜欢她,她应该知道的。我以前……还为她写过情书,向她郑重表白过。”男生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读中学时怕影响她的学习,没有跟她说。读大学后,才当面表白过。”
“那她怎么看待你所做的这些呢?你痴恋她这么多年,她感动过吗?”
“我不知道。她对我总是不冷不热的。我向她表白后,她一直没什么反应。后来有一天,她主动打电话约我出来见面。我当时欣喜若狂,以为她是突然良心发现,明白我才是最喜欢她的人。可是,后来才知道她约我出来是因为她失恋了。男朋友获得国外某所大学的全额奖学金,要准备出国了,不要她了。她说要借我的胸膛哭个痛快。望着她梨花带雨的脸蛋,我心软了,没有责怪她不该把我当爱情替身。后来,在她与男朋友分手一个多月的时候,我再次向她表明了心迹。希望她能够接受我。她答应试着交往。”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
“后来呢?”主持人问。看来不仅是秋露一个人沉浸在他的故事里,连主持人都被他感化了,迫不及待想知道下文。
“后来她约了时间地点,说从那天起我们正式交往。但我那天却因为半路遇到突发情况迟到了。我以为她会因此生我的气,不理我。我第二天打了电话说明缘由,她也没有怪我。但我还是觉得应该正式道歉一下。就悄悄买了鲜花来到她的学校,想给她一个惊喜。谁知,她不仅不开心,还把我精挑细选的花扔进了垃圾桶,说不希望我们的恋爱搞得众人皆晓……”
慢着,慢着,怎么这些细节这么熟悉?难道这个打进电台倾诉故事的男生是林宇燃?他确实责怪我说因为我他才会约会迟到,他送给春妮的花也确实被她狠心扔进了垃圾桶而且声音也那么像他!对!是他没错。没想到他居然有这么一段故事,更没想到出身优越的他会选择独立。怪不得上次喝醉酒他又说家在什么别墅又说家在什么小区呢!秋露开始对这个霸道的男生刮目相看了。
“她扔花的动作深深刺痛了我。后来我都不敢轻易找她了。而她,也没有主动找我。我不知道现在该不该去找她,也不知道找她是否是打扰她的一种表现。你说,我该怎么办?”
“那你有没有想过,你对她的这种感情可能不是爱情,而是少年时一种情愫的延伸呢?”
“不!我对她的感情绝对是爱情。我心里只有她,她在我心里住了十二年。”他坚定地说。
“可是如果她对你的不是爱情,你付出再多努力,到头来可能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爱情毕竟是双方面的,如果只是你单方面的一相情愿,即使你们真的走到一起,这种感情也是不会长久的。”
“嘟嘟嘟……”突然传来电话忙音。也许是他受不了主持人这么客观的话,所以挂断了电话吧。
“这位朋友不知什么原因挂断了电话。我们来请导播接进今天最后一个听众的电话……”主持人岔开话题。
此时电台的背景音乐已经换成了陈奕迅的《十年》:“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我不会发现,我难受。怎么说出口,也不过是分手,如果对于明天没有要求,牵牵手就像旅游,成千上万个门口,总有一个人要先走……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林宇燃喜欢春妮十二年,至今仍然痴心不改。这不是爱情又是什么呢?那么爱情到底是什么呢?秋露那夜几乎难以入眠,一直在思考“爱情是什么”这样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