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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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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那个夏天,我常常沿着狭长蜿蜒的海岸线往复奔跑。
    大海茫茫。
    他就葬身于这里了。那个给了我生命的男人,我想他,发了疯似的想念,彻夜难眠,恰似一种黑色的绝望,可是他已不在了,消失了,连尸骨都不复存在,即或存在,也在茫茫无涯的海底。
    我总是看见他那张脸一点一点沉入海底的样子。
    在我看来,他就那样,保持一种基本的美雅,那动作虽是生命最后的挣扎,但仍然好看,犹如一种舞蹈,他无可救要地沉了下去,独自一人抛弃了世间的光亮和喧嚣,静静地睡在了那个无声的世界。
    负责搜救的船只在大海上忙了三天,最后,仍然是一无所获。
    三天里,我和妈妈一直站在甲板上,目不转睛地看着微蓝的海水,浩瀚的太平洋不言不语,它吞没了一切,却不言不语。最后人们决定放弃搜索,就这样将一个男人永远地留在了海底的黑暗之中。
    那一年,他三十五岁。
    他三十五岁生日那天,特意请假从海上下来,黄昏的时候回家,一家人破天荒地去了一次西餐厅。他,他年轻美丽的妻子,还有乖巧安静的孩子,一家三口在华灯初上的城市夜晚里行走,儿子走在一侧,儿子已经很高了,齐及父亲的肩头。对于这个家庭来说,这样一次团聚的机会实在是太少了,所谓物以稀为贵,所以,三个人每个人都无比欢快,他们高兴极了,不知道怎么表达才好。男人拉着女人的手,女人拉着孩子的手,手心里出了汗,亦紧紧相握,不愿松开。
    女人说,天天这样多好!
    男人说,等我忙完了这一年,就调回陆上了,就可以天天带着你和儿子去吃饭。
    女人说,那就比较奢侈了,那时候我可以在家给你和儿子做各种各样好吃的。
    儿子和妈妈一样,心情无比激动,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但总是有话要说,杂七杂八,东拉西扯,似乎什么都能引起他的兴趣,他如此喋喋不休,连自己也感觉到了,有时闭上了嘴巴,可过不了五分钟,又说起来,而且没完没了。他变得如此活泼,一会儿问爸爸东,一会儿问爸爸西,他拉着爸爸的手起劲地摇摆,爸爸的手,大,而且湿润。
    儿子对爸爸说,我有一个秘密!
    爸爸说,可不可以告诉爸爸啊?
    儿子说,当然可以,要是不想告诉你,就不跟你说了,不过你千万不能告诉妈妈!
    爸爸说,那当然了,我们是同盟军嘛!我才不会做叛徒!
    儿子的脸还是因为害羞而变得通红,就像水萝卜,他到处躲避着妈妈的视线,附在爸爸的耳边小声说,爸爸,我喜欢上一个女孩子了。
    这之后,爸爸就出海了。爸爸出海之前的那个晚上,也就是他们吃完西餐回来的那个晚上,灯火辉煌,他一点都不觉得疲倦,一直一直和爸爸说话,似乎这话就说不完了,没有机会了,要尽可能多说一句,就是这样,睡觉之前,爸爸还给他理了理发,又在他的房间呆了好长时间,他还信誓旦旦向爸爸许诺了一件事情,他们拉了钩,这话说了就是要算数的。
    妈妈说,你们俩怎么没完没了的?好像这辈子就没有机会了似的!
    妈妈不该说这句话。事后,杜仲想,妈妈怎么能这样说话呢?这话多晦气啊!可妈妈说得是对的,爸爸真的再也没有回来。
    十
    发榜那天,那个被我称为“那谁”的男人又疯了。他平时还好,至多是不说话,阴郁着脸,他喝了酒之后便要有很多话说,两只眼睛就像是毛葱,红得厉害,他第一次骂我,因我碰碎了他的酒壶,他骂我,淋漓畅快,这大约是他由来已久的愿望,他讨厌在他的家庭中出现这样的孩子,他不肯为他掏一分钱,就连饭桌上,我多吃一碗饭,他都心存芥蒂,他就是这样一个男人。
    他酒气熏天地说,杜仲,你不是我儿子!你也别指望我会拿一分钱供你读书!
    我妈的围裙还没有解下来,她听了这样的话,突然扯了嗓子吼了这么一句,情急之下,她脱口而出,你错了,杜仲不会花你一分钱的,他会考上的,杜仲你说是不是?
    他雀跃了,他说,这是你说的话,你别忘了!他冲着我们指点,他说,杜仲,就这个孩子,他怎么能考上呢?
    妈妈反问,怎么就不能考上呢?
    他放荡地笑了,把那张长了一个红红的酒糟鼻子的麻脸伸过来,怪声怪气地说,就算他考上了,你供养得起吗?没有我的支持,他念个屁呀!
    中午饭草草吃过,总之很败兴,简直是糟蹋了妈妈那天烧的一手好菜,她是想让我高兴的,即或中考失败。她心里应该是有谱的,她是一个聪明的人,知道拿出一笔钱来供养我读书是她自个的事,和那个男人发生不了干系,这一点她自知。所以,那一天,她尽量不让自个败兴,依旧笑盈盈地说,杜仲,下午就发榜了,我们一起去学校吧。
    我不敢吱声,我猜想自己的成绩会一塌糊涂。
    事实亦是如此。
    我落榜了。
    这似乎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在我而言,也无压力之说,本来这是我许诺给爸爸的事,我答应他好好读书,考上重点高中,考上大学,之后呢?或者是结婚、生子、选择沙发和大电视机,生活也仅此而已吧。我想他是愿意看到我这样走下去的,沿着这条路,富足且平庸。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幸福,也没有机会体察到了,一切都来不及了,因为他死了。
    不过,我仍然死死地记住了那一天,因为一个人,可能你已经猜到了,那个人就是何小草。
    校园里突然又热闹了。那种人心惶惶的热闹,所谓的几家欢乐几家愁,几乎所有的孩子都是家长陪同来的,这在我们那里大抵上算是一个传统。1996年的时候,家长陪同孩子去学校看榜是校园里一道独特的风景。
    这是我最后一次来到这个狭小的校园,此刻的它,有一种暮气沉沉的气息,所有的喧嚣和繁华不过是一场假象,热闹之后,便是无边无际的平静了,犹如一个将死之人的回光返照。
    我为自己这种彻底悲观的想法感到害怕。
    何小草的身影就像是一尾洁白的羽毛。
    我不知道这样比喻是否贴切,但我就是想这样说,一切如昨,她依旧美丽、安静。她穿着白色的连衣裙,赤裸着光滑的小腿,背影看上去单薄而轻逸,就是这个女孩子,忽然之间,她却让我感到了意外。
    ——她一个人来看榜。
    天热,操场上人头攒动,不断有人退去,亦不断有人赶来,人群的流动暴露出夏天的躁动,可何小草是安静的。在当时,我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是站在何小草心门之外的孩子,无法洞穿亦无法把握。这可真是一件悲哀的事情。
    我设想能够大大方方地走到何小草面前,和她讲话,表达自己对她的想法,这是我一直都想做的,可是,我一次都没有做成。
    那一天,我甚至连走过去见她一面的勇气都没有了!
    我落榜了!
    1996年的夏天,我很难过,我说的是实话,自卑已是公开的秘密,我是一个落榜的孩子,在所有人面前,我都将颜面尽失。成绩就这样公布下来。
    我数学打了18分。我的名字是第12名。当然,是全校倒数。这个名次连读市里的最差劲的普通高中——三中——也要拿好多的赞助费呢!何小草呢?她不一样,她排了全校第七,名字写在前面,而且写得非常醒目,她会去一中,最好的高中,每个家长梦寐以求的学校,他们为自己的孩子考进了一中而自豪,认为进了一中就是一只脚跨进了大学的校门,这是脸上贴金的一件事。
    我自然是去市三中,这是唯一的选择,似乎不会更改,而何小草,我敢想象她会再次与我在一个校园里生活,这已经不可能了。
    那天,我就是那样恋恋不舍却又无比迅速地带着妈妈离开了校园。我不敢再往下想,我,何小草,终究是两个世界的人,犹如交叉而过的直线吧,随着时间的推逝,将越来越远,再我和她之间再产生什么,已是绝然不可能的事情了。妈妈自是难过的,那难过或许会胜于我呢。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