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李斯的死,《史记》中有记载:“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
这样看来,古代名相中死的最惨的就是李斯了。
所谓“五刑”,是指对罪犯所实施的五种刑罚。先秦的五刑是墨、劓、剕、宫、大辟。
这种惨绝人寰的刑罚,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正在一步步向着较文明、较人道的方向发展,到隋朝的时候已经和之前大不相同了。
但李斯没有那么幸运的生在隋朝,只有在秦朝坐以待毙了。
秦朝的五刑虽然比先秦时期有所进步,但从《大秦律》中仍能感觉到这种肉刑与死刑并用的刑罚的极端残忍。
其法为:“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其舌。”
通过文字记载,很难想象到出李斯受刑的情景。如果先实施五刑,碎了尸,腰斩便无法进行;若先行腰斩,截成两段,那么刺脸、劓鼻、剁肢、笞杀都失去了意义。
唯一的办法,就是将五刑和腰斩结合起来执行,先刺脸、劓鼻、剁肢,随后腰斩,接着砍头,最后……
被施以五刑,这不能不说是残酷现实对李斯个人的极大嘲讽。其一,李斯是《大秦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五刑的内容都有可能是他参与定制的,如今他自己却成了“俎上鱼肉”,最后由他训练出来的刀客,按照他厘定的刑罚,一项一项,一刀一刀的被结果了性命,真是应了那句“自作孽,不可活。”
五刑实施起来是一个漫长、甚至无限延长的死亡过程,在这一个极其复杂的死亡过程中,李斯感受到的是从阵阵刺痛,到钻心剧痛,再到痛不欲生,最后到了不知疼痛。
李斯是看着自己一点一滴慢慢死去的,同时他也看到了自己为之追逐一生的荣华富贵、权势地位也随之而去。
为了出人头地,李斯义无反顾的抛开家乡,数十年不归;为了个人私利,他心甘情愿的背叛自己的国家楚国,跑到了秦国当汉奸;为了荣华富贵,他奴颜婢膝的写出了《谏逐客书》,成为嬴政身边的红人;为了争权夺利,他心狠手辣的排挤老同学韩非,并将其毒死在狱中;为了讨好皇帝,他借题发挥,眼睛没有眨一下就把数百名儒生活埋在骊山脚下……
本来,李斯与赵高统一战线的仓促结合,完全是为了互相利用,各取所需,但等赵高的地位巩固了,目的达到了,昔日的盟友很快便成了他的眼中钉、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一条莫须有的谋反罪名,让“千古一相”李斯体会到了牢狱的冰冷黑暗;一次次下死手的严刑拷打、刑讯逼供,让李斯真正领略到了秦朝刑罚的扎实。
重见天日的幻想,早被赵高狠毒的计谋搞得支离破碎。
李斯在这场权力的角逐中,终于彻底被打败,最后被残忍的折磨、屠杀。
在押赴刑场的路上,已经七十三岁的李斯曾回头对同判死刑的二儿子李由说:“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这份面对死亡的从容,这句言语猖狂的调侃,让我们看到了什么叫视死如归,什么叫大义凛然。这也是为何李斯直到今天都是古代丞相典范之首的原因。(原文来自历史之家的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