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跟我没有一点关系,它和一对年轻夫妇以及他们的三个孩子有关,去年初夏他们搬进了我投递线上的一栋房子。我拿起上星期日的报纸,看到一个因用棒球棍杀死妻子和妻子的男友而在旧金山被捕的年轻人的照片,这才又想到了他们。当然,不是同一个人,虽然他们的胡子让他们俩看上去很像。不过,情况非常相似,让我想起了很多。
我叫亨利·罗宾逊,是一名邮递员,联邦政府的公务员,一九四七年起就在干这份工作了。除了战时在军队里待过的三年外,我这辈子都住在西部。我离婚已经二十年了,有两个孩子,也差不多二十年没见了。我不是个玩世不恭的人,依我看,也不是个严肃的人。我相信,现在的男人这两种特质都得具备一点。我还相信工作的价值——越辛苦越好。不工作的人有太多的时间,太多的时间来沉溺于自己和自己的烦恼。
我确信,住在这里的年轻人的麻烦部分缘于他不去工作。不过我认为她也有责任,那个女人,是她纵容了他。
垮掉的一代,我猜你们见了他们准会这样说。那男的下巴上长着向外支棱的褐色胡须,他看上去像是急需坐下来好好吃一顿正餐,再抽上一根雪茄。那女的挺迷人,一头长长的黑发,容貌姣好,这是大实话。不过记住我说的,她可不是个贤妻良母。她是个画家。那个年轻人,我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可能也干这一行吧。他们两个人都不工作,但他们付得起房租,能过得下去——至少在那个夏天是这样的。
我第一次见到他们,是在一个星期六的上午,大约十一点到十一点一刻之间。我已经跑完我那条线路的三分之二,转到他们那个路段时,发现一辆一九五六年的福特轿车停在院子里,后面是一辆敞着门的大“邮货”[U-Haul是一家美国租车公司,专门出租搬家用的厢型卡车和拖车,此处音译成“邮货”。]拖车。松树街上只有三家住户,他们是最后一家,此外还有默奇森一家——他们来阿卡塔快一年了,格兰特一家——他们在这儿住了大概两年了。默奇森在辛普森·瑞德伍德公司工作,吉恩·格兰特是邓尼餐馆的早班厨师。这两栋房子,往前一点是块空地,最里头就是曾属于科尔一家的那栋房子。
那个年轻人已经从车里出来,站在拖车后面。女人正从车子的前门走出来,嘴上叼着烟,穿一条紧身白色牛仔裤和一件男式白汗衫。她看见我就停住了,站在那儿,看着我从便道上走过来。我走到他们的信箱跟前时放慢了脚步,朝她点了点头。
“都收拾妥当了?”我问。
“得花点时间。”她说,一边抽烟一边把额前的一缕头发撩开。
“很好,”我说,“欢迎你们来到阿卡塔。”
说完这话,我感到有些窘迫。不知道为什么,在和这个女人仅有的几次相遇里,我自己每次都很窘迫。这也是我从一开始就对她有点反感的原因之一。
她冲我淡淡一笑,我正要离开时,那个年轻人——他叫马斯顿——手里抱着一个装玩具的大纸箱,从拖车后面走了过来。现在,阿卡塔已经不是个小镇了,但也不是什么大城市,尽管我想你可能得说它更接近于小镇。但不管怎么说,阿卡塔不是世界的尽头,住在这儿的大多数人不是在锯木场干活,就是和渔业打交道,要不然就是在市区的某家商店工作。这儿的人看不惯留胡子的男人,或者说——不上班的男人。
“你好。”我说。他把纸箱放在前挡泥板上,我伸出了手。“我叫亨利·罗宾逊。你们刚搬到这里吗?”
“昨天下午。”他说。
“这趟跑的!从旧金山到这儿就花了十四个小时。”那女人在门廊处说道,“拉着那辆该死的拖车。”
“够呛,真够呛。”我边说边摇头,“旧金山?我刚去了趟旧金山。让我想想,是去年四月还是三月的事。”
“是吗?”她说,“你在旧金山干了什么?”
“噢,没干什么,真的。每年我都要去一两趟。到渔夫码头转转,或者去看巨人队打球。就这些。”
出现了片刻的停顿。马斯顿用脚尖在草地里摸索着什么。我准备离开了。就在这时,孩子们从前门飞跑出来,吵吵嚷嚷地奔到走廊尽头。当那扇屏风门哐的一声打开时,我觉得马斯顿吓了一大跳,而她只是抱着胳膊站在那儿,异常冷静,眼睛都没眨一下。他看上去很糟糕。每次准备做点什么时,他总先快速地痉挛一下。他的眼睛一会儿看着你,一会儿滑向一边,一会儿又看着你。
一共有三个孩子,两个四五岁左右的卷头发小姑娘,后面跟着个小一点的男孩。
“孩子真讨人喜欢,”我说,“好吧,我得接着干活去了。你们也许该把这信箱上的名字换掉了。”
“当然,”他说,“当然。明后天我就换过来。不过近期我们也不会有什么信件。”
“别这么说,”我说,“你不知道这只老邮袋里会钻出什么来。有备无患嘛。”我转身要走,“对了,如果你想到木工厂找活儿干,我可以告诉你到辛普森·瑞德伍德公司找谁。我的一个朋友是那儿的领班。他可能有……”发现他们不太感兴趣,我慢慢收住了话头。
“不必了,谢谢。”他说。
“他没在找工作。”她插话道。
“那好吧。再见。”
“再见。”马斯顿说。
她没再说什么。
我说过,那天是星期六,阵亡烈士纪念日的前一天。接下来的星期一是节假日,直到星期二我才又去了那儿。看见那辆拖车还停在前院,我倒是不怎么吃惊。不过,车还没卸完却让我吃了一惊。我得说有四分之一的东西已经搬到前廊上了——一张堆满东西的椅子,一张镀铬的餐椅以及一个装着衣服的大纸箱,纸箱上面的盖子已经被撕掉。另有四分之一的东西肯定已经搬进屋内了,其余的都还在拖车里。孩子们正拿着小木棍,敲打拖车的侧面,还从拖车后门那儿爬上爬下。他们的妈妈爸爸却连影子也见不着。
星期四我又在院子里看见他,提醒他别忘了换信箱的名字。
“我是得把这事做了。”他说。
“要花点时间,”我说,“搬到一个新地方,总有许多事要操心。原来住在这儿的人,科尔一家,你们来的前两天才搬走。他去了尤里卡工作。在捕鱼和狩猎部门。”
马斯顿摸摸胡子,眼睛看着别处,像在想着别的什么事。
“那就回头见。”我说。
“再见。”他说。
总之,他还是没换信箱上的名字。不久我又来了一趟,带来一封写着他们地址的信,他会这样说:“马斯顿?是的,是我们的,马斯顿……这几天我就把信箱上的名字换掉。我得找一桶油漆,把那个名字……科尔,给涂掉。”其间他一直东张西望。他用余光瞥我一眼,下巴颤抖了两下。但他根本就没有更换信箱上的名字。过了一阵,我也就耸耸肩,把这件事给忘了。
有一些传言。我不止一次听说他是个被假释的囚犯,到阿卡塔来是为了摆脱旧金山不健康的环境。根据这个传言,那个女人是他的妻子,但那几个孩子却没一个是他的。另一个传言说他犯了罪,在这儿躲着。不过没多少人相信这个故事。他看上去实在不像那种会犯什么重罪的人。大多数人都相信的,至少传播最广的,是最可怕的那个故事。那个故事说,那个女人有毒瘾,她丈夫把她带到这儿来,是要帮她戒掉恶习。作为佐证,大家总是提到迎新小组[英文原文为“Welcome Wagon”。美国的一些居住区有这样的组织或个人,当新住户搬来时,他们会带着自己烤的点心上门问候,提供一些周边信息。]的萨莉·威尔逊的那一次造访。一天下午,她顺道拜访了他们。后来她说,绝不是瞎说,他们确实有些古怪——尤其是那个女人。她刚刚还坐在那儿听萨莉说个不停,似乎全神贯注,可不久就站起身,不顾萨莉还在说话,开始画上她的画了,好像萨莉根本不在那儿一样。同样,她刚刚还在抚摩亲吻孩子,突然就对他们无缘无故地大喊大叫。嗯,如果你离她近一点,从她的眼神里就能看出来,萨莉说。不过,萨莉·威尔逊这些年来在迎新小组招牌的掩护下,打探了不少他人的闲事和秘密。
“你不了解情况,”要是有人提起这事我就会说,“如果他现在就去工作的话,谁还能说什么?”
依我看这些传言都差不多,他们在旧金山惹了点麻烦,不管是什么样的麻烦,他们想从那些麻烦中解脱出来。不过他们为什么挑上阿卡塔来安家,这就很难说了,因为他们肯定不是为了找工作才来这儿的。
最初的几个星期,谈不上有什么邮件,只有几张广告,希尔斯和西部汽车修理这一类的。后来开始有些信,大概每周一两封的样子。我路过时,有时能看见他们中的一个在屋外散步,有时就见不着。不过孩子们倒是总在那儿,屋里屋外地跑进跑出,或者在旁边的那块空地上玩耍。当然,他们本来就算不上模范家庭,可他们在那儿住了一段时间后,野草开始疯长,草坪上的草却又枯又黄。谁也不愿意见到这样的事。我知道杰西老头来过一两次,让他们浇水,他们却说买不到水管。于是他给他们留了一根。后来我发现孩子们拿着那根水管在草地上玩,这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有两次我看见一辆白色的小跑车停在屋前,不是本地的车子。
我和那个女人只打过一次直接的交道。有一封信欠了五美分邮费,我带着它去敲门。两个女孩中的一个让我进了门,然后跑去找她妈妈。屋里堆满了零零散散的旧家具,衣服也扔得到处都是,不过还算不上很脏。只能说是不够整齐,但不算脏。起居室里,一张旧沙发和一把扶手椅沿一面墙摆着。窗户下有一个用砖和木板搭成的书柜,里面塞满了平装书。墙角堆着许多画,都反扣着,另一侧有一幅画还搁在画架上,上面盖着一块布。
我移了移肩上的邮包,在原地站着,不过我开始后悔自己没把钱给付了。我一边等着,一边看着那个画架,正想侧身过去掀开盖布看看,就听见了脚步声。
“有事吗?”她说,人出现在门厅里,一点儿也不友好。
我碰了碰帽檐,说道:“不好意思,这儿有封欠费的信。”
“让我看看。谁寄来的?噢,是杰!这个傻瓜。给我们寄了封没贴邮票的信。李!”她叫道,“杰瑞来信了!”马斯顿走进来,不过他看上去不是很高兴。我轮流用两条腿站着,等着。
“我来付钱,”她说,“既然是老杰瑞来的信。给。再见。”
这就是他们待人接物的方式——可以说根本就没有什么方式。我不能说这儿的人已经习惯了他们——他们不是那种你真的能适应的人。然而过了一阵子,人们似乎也就不再在意他们了。要是在塞夫韦超市碰上那个男的推着购货车,你可能会瞧一眼他的胡子,仅此而已。再也没有别的故事了。
有一天他们消失了。向着两个不同的方向。后来我发现她一周前就和一个人——一个男人——先离开了,过了几天,他带着孩子们去了瑞汀,他母亲家。从星期四到下个星期三的六天里,他们的邮件就待在信箱里。窗帘全拉着,没人确切知道他们是否永远离开了此地。但那个星期三,我又看见那辆福特车停在院子里了,窗帘仍然拉着,可邮件已经被取走了。
从第二天起,他每天都待在信箱边上等着我把信递给他,要不他就坐在前廊上抽烟,很显然,他在等。他一看见我来就站起身,掸掸裤子朝信箱这边走来。如果那天我正好有他的邮件,我还没把信递给他,他就开始扫视寄信人的地址。我们很少交谈,如果目光恰巧相遇,也只是彼此点点头,可连这种机会也不多。他很痛苦——这谁都看得出来——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想帮帮这孩子,但我实在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大约是他回来一周后的一个早晨,我看见他双手插在后兜里,在信箱前走来走去,我下决心跟他说点什么。说什么,我还没想好,但我肯定会说点什么。我走上便道时他正背对着我。我走近他时,他猛地转过身来,脸上的表情把我要说的话堵住了。我拿着他的邮件立在那儿。他朝我跑了两步,我看也没看就把它递了过去。他盯着它看着,非常吃惊的样子。
“住户。”他说。
那是洛杉矶寄来的一份医疗保险计划的广告单,那天上午我至少送出了七十五张。他把它对叠起来,走回屋去。
第二天,他和往常一样在外面等着。脸上是他惯有的表情,好像比前一天克制多了。这次我有一种预感,我带来了他正期盼的东西。那天早晨在邮站装邮袋的时候,我看过那封信。那是个普通的白信封,地址是一个女人手写的花体字,占去了大半个封皮。邮戳是波特兰的,寄信人地址上有姓名的缩写J. D.和波特兰街区的地址。
“早上好。”我说着,把信递过去。
他一言不发地从我手上接过信,脸唰的一下就白了。他摇晃了一下,然后朝屋里走去,在光下举着那封信。
我大叫道:“孩子,她不是好人。我一见到她就看出来了。你为什么不忘掉她?你为什么不去工作好忘掉她?你为什么就这么不喜欢工作?当年我像你这样时,是工作,没日没夜的工作,让我忘掉一切的,那会儿正打仗,我在……”
打那以后,他不再在外面等我了,他在那儿也只多待了五天。每天,我都能看见他仍在等我,只不过是站在窗后,透过窗帘看着我。我走后他才会出来,我能听见屏风门的响声。如果我回头看,他就摆出不紧不慢的样子,朝信箱走去。
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时,他正站在窗边,神情平静、安然。窗帘都放了下来,百叶窗收了起来,我看出他在收拾东西准备离开。不过,他的表情告诉我,这次他没在等我。他的目光越过了我,甚至越过了南边的房顶和树木。当我来到房子跟前,沿便道走过时,他仍然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前方。我回头望了望。我能看见他仍待在窗边。那种感觉是那么强烈,我不得不转过身去,顺着他目光的方向望过去。不过,正像你可能猜到的,除了还是老样子的森林、山峦和天空外,我什么也没看见。
第二天他走了,没留下任何转投的地址。时而还会有些邮件,是给他、他妻子或者他们俩的。如果是甲级邮件,我们就保留一天,然后退还给寄信人。不是特别多,我也不在意。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工作,我总是庆幸自己还有份事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