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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教堂礼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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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雀起乡的人被问起信什么教,十有八九说“英国国教”。几乎村里的所有人都在教堂受洗和喜结连理,去世后被埋在教堂后的墓地。虽然多数人成年后除了把孩子送去教堂受洗后就不会去教堂。周日,孩子们去主日学校。女人在家烧饭带孩子。男人在那天要好好收拾一番:刮脸,理发,洗澡,最后以系上鞋带,戴好领子和领带告终。剩下的时间,男人吃饭、睡觉、读报和巡视邻居的猪和花园的长势。

有些人热衷宗教。小酒馆的主人一家是天主教徒。每个周日清晨,他们一家去邻村参加弥撒,而那时候邻居们还在呼呼大睡。还有三个卫理公会派的家庭,他们每个周日晚上在一起祷告。他们也经常去教堂,这为他们得来了“驱魔人”的美名。

每个周日的早晨和下午,村里教堂响起嘶哑单调的钟声,招引村民去礼拜。牧师总是吓唬说钟声停的时候,教堂的门就会关上,迟到者不得入内。听到咚咚的钟声,村民急急忙忙穿过田间栅栏,冲向教堂。

加上福德洛的村民,地主和农场主的一家和仆人,教区的居民,约有三十多人参加礼拜。教堂很小,只有圣坛和中殿,也就一个谷仓的面积。这么少的人还是把教堂挤得满满当当。教堂的内墙像谷仓一样光秃秃的,灰色的粗墙面,玻璃窗户,石板路。教堂里没有暖气,寒冷潮湿,泥土的味道弥漫。还有股据说是地窖里腐朽的尸骨的味道。谁被埋在地窖里无处可考。除了一块古旧的纪念碑,教堂里还有两块近期的纪念碑。这座教堂正如这个村子一样,古旧而被遗忘。被埋在地窖里的人,或许举足轻重,却连名字都没有留传下来。圣坛上的一块彩色玻璃,在一片灰暗中闪着珠宝的光泽。破旧的受洗池和从前墓地里十字架上的木架,是世事变迁的无声见证者。

地主和神职人员的家庭在神坛边上有固定的座位,两边背靠着墙。两条长凳是给学生了,这样就在大人的眼皮底下。中殿里摆着脚踏风琴,由牧师女儿演奏,周围站着一圈唱诗班的女孩。教堂一排排长凳的第一排坐着农场主一家,接着园丁长、马车夫、女老师、女仆和村民,有些神职人员坐在最后一排维持秩序。

教堂的工作人员汤姆是教区重要的角色。他不仅负责挖墓,贴出结婚告知,在冬天加热受洗的水,给炭炉里加碳,他还在礼拜中起到重要作用。他要带着大家回答牧师的提问,带着大家说“阿门”。大家一行行地读着赞美诗,汤姆的声音盖过了村民们低沉的声音,就像是他和牧师的二重唱。汤姆在二重唱中有明显优势,他大声地赶超牧师的速度,在最后一句任意拖长音节。

下午的礼拜让孩子们觉得尤其漫长。学生们穿着挺括的衣服,胃里塞得满满的周日大餐,迷迷糊糊地觉得汤姆的声音像钟响,牧师的声音像蜂鸣。他们在大人严肃的眼皮底下不敢乱动。偶尔一只蝙蝠从屋顶飞下来,一只蝴蝶在窗边翩然而过,或者牧师的小狗探进脑袋,挨到座位边。这些让孩子百无聊赖的状态得到缓解。

劳拉和埃德蒙坐在外公的座位上,刚好在长凳的中间一排,正对着教堂大门。夏天门开的时候,他们能看到鸟儿、蜜蜂和蝴蝶生机盎然,清风吹拂树叶和草叶。他们饶有兴致地观察前排的女人摆弄着脑后的头发,边上的男人松了松领子,有拇囊炎的大卫在布道开始前脱下鞋子,或者汤姆的新婚妻子给婴儿喂奶。她冬天围着一条皮披肩,乳房像一对铃铛掩在黑色的皮毛披肩后,为了雅观还会盖上一条白手绢。

教经文课的埃里森先生站在讲道台上。在他眼里,听众们不过是长大了的孩子,他用教课的方法布道。他最爱说的主题是要经常去教堂。他洋洋洒洒地说上四十五分钟,没意识到底下的观众都是常来教堂的。不来教堂的还躺在床上睡大觉,根本听不到他的这番话。

他还喜欢说遵循现有的社会秩序。智慧的上帝给每个人安排了位置,坚守上帝给的职位是每个人的责任。乡绅在农民眼里过着舒适的生活,但是他也有自己的责任,这是农民们完成不了的。乡绅要交税,参政议政,管理产业以及款待宾客。农民会做这些吗?当然不会了。乡绅不会把地犁得笔直,或者把稻草扎成漂亮的一垛。农场主给农民提供了工作和薪水。所以农民们要感激自己的体格以及农场主的慷慨。

有时候,埃里森先生喜欢讲上帝对罪恶的惩罚,以及艰苦耐劳、尊敬上级的人的赐福。他很少提到上帝、人类的悲哀和喜乐或者让人类的美好情感。他不是在布道宗教,而是在宣扬一种狭窄的自上而下的道德观。

1886年大选之后的第一个周日,他先说社会秩序的重要性。突然,上周的事情似乎激起了他的愤怒。他满脸通红,冰冷的蓝眼睛像剑一般,咆哮道:“你们中有些人最近忘了自己的本分,我们知道这原因,这该死的原因!”

劳拉颤抖了一下。在教堂里用脏话!而且是从布道人嘴里说出来的!后来她庆幸自己听到了有人从布道台把自由主义叫做“该死的原因”。这让她有一种亲临历史的感觉。

布道结束,大家从座位上弹了起来,卖力地唱起赞美诗,仿佛肺要炸掉,舌头要打结。他们不怨恨埃里森先生在布道上说的内容,他们其实根本没有听到。劳拉想知道大人对这件事的看法,得到的回答却是“我那时候走神了”“我可能睡着了”,最相关的是“他是不是今天受刺激了啊”。

有些人去教堂是为了炫耀自己的衣服,顺便批判一下邻居的衣服。有些人是喜欢在读赞美诗的时候听到自己的声音,或者圣诞节就能领到毯子和煤。有些人去教堂是为了朝圣。一个地方至少有一个圣人和几个善良的基督徒。多数人把宗教当做老人的特权,觉得自己现在还用不着。

有一次,一个从邻村来的驼背混进了村宴,喝得大醉,骂骂咧咧。他是个跛子,所以他的行为让大家觉得可怕。劳拉的妈妈难过地说:“想到这么个可怜的人咒骂不停真是可怕啊。”十岁的埃德蒙抬起头镇定地说:“我觉得谁要是有这样的背应该有权利咒骂。”妈妈说埃德蒙的这番话一样恶劣。

当地少数的天主教徒受到尊敬,因为信天主教的酒店老板总是提供一流的啤酒。宏观上来说,雀起乡的人都无法容忍天主教,因为英国国教才是主流。劳拉小的时候问大人罗马天主教徒是什么,大人说他们是对影像崇拜的人。劳拉接着问,大人就说他们崇拜教皇,那是个坏人,和魔鬼有联系。天主教礼拜上用的珠子被说成了“马戏”。大家一谈到天主教就会争论不休。劳拉的外公听到教堂的钟声响起,脱下帽子,静默一刻说:“在天父的宅子里有很多小房间。”这让劳拉迷惑不解。

孩子们去主日学校的路上,他们见到坐在马车上的家庭去邻村的天主教堂。他们追着马车大喊“老天主教来了!老天主教徒!”有时候车上的一位女士宽容地对着孩子们笑,其他时候车上的人不予理睬。

孩子们在离马车有一段路程的地方追着喊。要是离得太近,车上的男孩子一定会停下来把他们打一顿的。孩子们跟在马车后面唱:

 

“亲爱的天父,我来忏悔。”

“我的孩子,你做了什么?”

“亲爱的天父,我杀了一只猫。”

“我的孩子,你想让我怎么做?”

“亲爱的天父,我该怎么办?”

“你亲亲我,我亲亲你。”

 

这首歌可能有政治渊源,这种无知固执的观念那时候很盛行。奇怪的是,这些孩子们睡前会说上一段祷告文:

 

马修、马克、路克和约翰,

保佑我睡的床。

窗边的四根柱子边,

立着四位天使。

一位守护,一位祈祷,

一位带走我的灵魂。

 

那时候的很多语汇渐渐消亡了。劳拉小时候不听话,奶奶辈的就用克伦威尔的名字来吓唬孩子。“你要是不乖,让老克伦威尔把你带走”“小心克伦威尔来了!”。英国南部的母亲们用拿破仑的名字吓唬孩子。雀起乡离海岸远,没有被入侵的危险。但是英国内战的战火曾烧到了附近。

有些不真诚的人把布道当做获取关注的方式。有个从镇上来的年轻店员,衣着时髦,扣眼里别着一束紫罗兰,用手整了整油光可鉴的头发,白手帕一抖香水味四溢。他的香水、扣眼和装模作样的口音受到村民的鄙夷。他走后,大家忘了不批评别人的规矩,说道:“你见过这么做作的人吗?”

有位老人喜欢即兴发挥。原文是“我将横扫一切摧毁他们”。他喜欢逐字地加上重音,“我将横扫一切摧毁他们”“我将横扫一切摧毁他们”“我将横扫一切摧毁他们”,反复上好几遍。他非常满意自己的创举。孩子们为他感到羞耻,耳朵都红了。

有些真诚的信徒才思敏捷。有天晚上主人为客座牧师开门。牧师说:“我宁愿做上帝的看门人,而不住在恶人的帐篷里。”

骗子比小偷还让人厌恶。村里常说“骗子都记性好”“你能关小偷,却不能关骗子”“事实有任何偏差都是谎言”,谁从邻居家下垂的果树枝上摘个李子就是盗窃。黑是黑,白是白,中间没有过渡色。

村民对承受丧亲之痛的邻居充满同情。如果有和现在一样给亡者送花圈的习俗,村民们一定不会吝惜口袋里最后的半便士。那时候穷人的棺材就光秃秃地下葬,邻居能做的就是站在周围目送马车运着灵柩缓缓驶过。女人们的泪水哗哗地流下,孩子们同情地哀嚎,男人们对逝者不吝惜溢美之词。“不说死人的坏话”是至理名言。

村民们愿意帮助病人或者有困难的邻居。男人劳作一天后晚上放弃休息陪在病人身边。女人把成捆的床单带回家清洗。

村民们做到了圣保罗说的“与哭泣者一起哭泣”,却做不到和喜悦者一起喜悦。他们最不喜欢周围人比自己做得好或者得到的多。孩子在学校表现好,或者女儿在宅子里做活表现出色的家长都要受到挖苦讽刺。如果有人说到一对尤其甜蜜的新婚夫妇,旁边人肯定会说“今天甜蜜,说不定明天就翻脸”。这就是脆弱的人性。

教区长挨家挨户地探访,到年底就探访了个遍。他用金头的拐棍敲门的时候,听到屋里一阵混乱的声音。没有人回应,他就走到另一头继续敲,这时候才有人听见。

开门的女人对教区长毕恭毕敬。她用围裙掸了掸椅子,停下手里的家务,别扭地坐在椅子边缘,等着教区长打开话题。他们聊天气,生病的孩子,庄稼和猪的长势,之后是尴尬的停顿。教区长从来不谈宗教,这被村民当成一大美德。教区长是个好人,虽然有点专制,还是努力想认识了解村民们。但是两者间的鸿沟太大,谁也无法填补。一问一答结束后,双方“嗯嗯啊啊”了很久,教区长告别离开。

教区长女儿经常拜访村民。天气好的下午都能看见她优雅地在栅栏和菜地间穿行。作为丧妻的教区长唯一的女儿,拜访村民是她神圣的职责。她不会对村民的家务指指点点,也不提供育儿建议,她只是友善地拜访。奇怪的是她不受妇女们喜欢。有些人锁上门装作不在家,有些人听到她的脚步就开始摆弄茶杯,这样她就只能说:“你们在喝茶,我就不进来了。”

村民们对她唯一的抱怨是话太多,“那个埃里森小姐,她的话从来不停。”话多若在别人身上都可以容忍,在她身上就是缺点了。

或许村民们的不自在源于和埃里森小姐的差别。她精致美好的身段,清亮的声音,漂亮的衣服和幽谷百合味的香水让村民自惭形秽。

埃里森小姐没意识到自己不受村民欢迎。她小心地按顺序拜访,以免有人嫉妒。她询问家庭每位成员的情况,听在外做工的女儿的来信,倾听烦心事,讨论自从上次见面后发生的事情。她坚持要抱抱婴儿,前襟被弄湿后只是好心地笑一笑。

她最后拜访的一定是劳拉家。她和劳拉的妈妈一出生就认识,互相称呼“玛格丽特小姐”和“艾玛”。劳拉的妈妈当年做了玛格丽特小姐朋友的保姆。

劳拉装着看书,却竖着耳朵听两人的谈话。让她吃惊的是,埃里森小姐,伟大的埃里森小姐有自己的困扰。埃里森小姐有个桀骜不驯的弟弟,被父亲赶出了家门。谈话的内容都是围绕“我弟弟罗伯特”,他上次写信的时间,是否去了巴西,是不是还在伦敦。“艾玛,我觉得世界这么险恶,他又是个不驯服的男孩。”艾玛宽慰地说:“玛格丽特小姐,不要担心。他自己能照顾好自己的。”

有时艾玛会夸赞玛格丽特小姐的衣服。“玛格丽特小姐,你紫色的衣服真好看”。玛格丽特小姐很高兴,她也许得不到太多的称赞,因为她这种类型的女孩不会因为肤浅的东西受到夸奖。她有白皙的皮肤,灰色的眼睛,黑色的鬈发盘起。那时候她不超过三十岁,在劳拉眼里她很老,村里人叫她老姑娘。

埃里森小姐的生活让现代人难以想象。她在教堂弹风琴,在主日学校教书,给父亲烧饭,监督女仆,其他的时间都用来做针线活。她给老妇人做披肩和法兰绒的衬裙,给老先生做法兰绒衬衫和毛线袜,给婴儿做罩衫。她一年去拜访亲戚两个星期,一周去镇上买一次东西。她坐在父亲的黄马车里,家里胖乎乎的小狗跟在后面跑。

七十岁的教区长渐渐感到年岁不饶人,于是请了牧师助理分担工作。几个助理来了不久就走,没有给村民留下深刻印象。有两三个留下来成为了教区生活的一部分。达拉斯先生瘦弱苍白,在雾天戴着口罩。劳拉第一次在经文课上得到奖的时候,达拉斯先生给予祝贺。这是劳拉第一次得到别人的祝贺。他后来去劳拉家探访的时候提出要看看劳拉的奖品——一本祷告书。他看到书以后说:“这是牛皮装帧的封面,是我最喜欢的一种封面。这个很容易受潮,你一定要把它放到有火炉的房间。”孩子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他们不明白有关书籍装帧的事情,对他们来说,书就是书。但是劳拉从他的表情和抚摸书的样子来看,他是个爱书的人。

达拉斯先生走后来了阿尔伯特先生,他曾经学医。他在住的地方开了一个小诊所。结果,供给造成了需求。他来之前村里少有疾病,突然之间,人人都有了些小毛病。“我的粉红药丸”,“我的小药片”,“我的药水”和“我的药膏”变成了大家的口头禅,就像村民们谈论土豆和猪食一样。人们互相询问家里人怎么样,还没等对方开口,就说起了自己的病症。

阿尔伯特先生向劳拉的爸爸抱怨村民愚昧无知。的确不少村民不了解基本的医学常识。有一次他探访的人家有个十一二岁的女儿,看上去又高又苍白。他说:“她长得太快了,我要给她点药水喝。”但是孩子的母亲不允许,她和邻居说:“他说我女儿长得太高,给她吃长不高的东西。我才不会让我的孩子长不高呢!”

阿尔伯特先生离开后,就没有人来给村民开药。他临走前给村民们留下一件持久的礼物。村路一到冬天就泥泞不堪,“泥巴都能摔到脖子”。他在连续几周被泥巴击中了靴子和裤脚后决定做些事情。也许他是学习了画家罗斯金在牛津铺路的精神,他从农场主那要来石头,和村里的男孩们一起铺路。劳拉记得他穿着漂亮白衬衫和红背带铺石子路的样子。他的神职外套挂在树边,光滑的大脸上布满了汗水,眼镜上都是雾气,给一起干活的人打气。

这些牧师助理在教堂之外都没谈过宗教。达拉斯先生太害羞了,阿尔伯特先生忙着治疗村民的身体,没空照顾他们的心灵。随后来的马利先生终于照顾到了村民的灵魂。

马利先生是最奇怪的一个牧师助理。这位老人蓄着白色的长胡子,穿着黑色的长外套。长期禁食让他皮包骨头,双颊空洞下陷,黑色眼睛闪着狂热的火焰。他一谈到教堂和信条就无比狂热,除此之外他非常善良温和。很多村妇了解他后说他太善良了。

他是圣公会信徒,每个周日都布道“我们的圣教”。他宣传教义里深刻的真理,宣扬福音书里的爱和宽恕,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友爱。他是个优秀的布道者,没有听众听他布道会打瞌睡。虽然不是所有人都理解或同意他的教条,所有人都喜欢他真诚充满爱意的态度。为什么他这把年纪还来一个偏远小村做牧师助理是个谜。他的口才和热忱在城里的教堂任职都绰绰有余。

当时教区长卧病在床,一个平和的中年人代理他的职务。马利先生有足够的自由,做礼拜的时候,他跪在神坛前,在祷告的时候画十字,随时愿意倾听忏悔,还增加了礼拜的次数。

这些改变要是在别处可能会当成丑闻,但是村民们喜欢。卫理公会教徒不去教堂,几个极端分子说他是“教皇的人”。他还让几个人改变信仰,其中有埃里森小姐和一对夫妇。那对夫妇以前很聒噪,看着他们衣着整齐地去忏悔让人觉得不习惯。

劳拉的爸爸说村民们“想尽办法从那个可怜的老人身上得到东西”。马利先生是个慷慨的人,愿意倾其所有。他不仅照顾病人和穷人,还尽量满足任何所有人的需求。他给男孩们两个漂亮的足球,女孩们精致的跳绳,上面有花把手和小铃铛。冬天,他给最穷困的三个女孩买了温暖的灰色大衣,样子时髦得可以穿着去教堂。他发现埃德蒙喜欢斯科特的诗歌,买了《诗歌全集》送给他。他给劳拉买了装帧精美的《耶稣生平》。这只是大家知道的,为了避免流言,他还私下里送给村民东西。

一位妇女说自己没有鞋去教堂,马利先生就脱下了自己脚上的鞋给她。他一共有两双鞋,送出去的是最好的一双。他光着脚走回家就像是圣佛朗西斯。他自己生活清贫,终年穿着一件黑外套,线都磨破了。他的教士服都破成一块块的了。

劳拉的母亲对马利先生下跪画十字的举动不太认同,但是她非常喜欢这位老人,经常邀请他喝茶。他会和孩子们讲自己的童年。他小时候是个坏孩子,自私自利,脾气暴躁。有一次他把碟子扔向妹妹(劳拉的妈妈听到这里皱了皱眉头,对他摇摇头,故事草草收尾)。还有一次他讲了骑马的故事。

马利先生小时候家里有匹马,家里的孩子们轮流骑,但是他自私地想独占马。有天大人说该让弟弟骑马了,他等大人走后就去马厩牵了马。他控制不了马,在田野上飞驰,低垂的树枝足以致命。他脸颊绯红,眼睛闪着光,劳拉仿佛可以看到当年那个男孩的影子。结果马膝盖受伤,小马利摔破了头。

故事想说明自私的危险性,但是马利先生生动地讲解让这件事变得尤其诱人。劳拉和埃德蒙经过马厩的时候都想模仿他。埃德蒙提议去偷骑酒店老板家的老马。姐弟俩偷偷解开拴马的绳索,马摆了摆头对他们不予理睬。

马利先生打算教埃德蒙拉丁语。不幸的是,孩子们的父亲回家了。爸爸从不去教堂,是个不可知论者,见到马利先生勃然大怒。他以后不许马利先生进自己家。此后孩子们和马利先生就没有过愉快地喝茶聊天了。他有时会到家门口和劳拉的妈妈说几句话。几个月后,教区长去世,人员发生变动,马利先生离开了教区。

五六年后,劳拉和埃德蒙都离家了。一个阴沉的冬日下午,妈妈独自坐在火炉边,听到一阵敲门声,原来马利先生站在门口。她赶紧请马利先生进屋喝茶。他当时年纪很大,看上去身体不好,还是走了好几英里探访曾经任职过的地方。两人谈起孩子、邻居和朋友。他待了很久,一方面是有太多的话要说,一方面是太疲惫了。

爸爸下班回家,空气紧张了一下,后来他和马利先生礼貌地握了手,以前的恩怨一笔勾销。

爸爸觉得老人不能夜里走上七八英里。但是有什么办法呢?他们离火车站很远,但是附近三英里都没有马车可以借。有人突然想起阿什利先生的驴车可以载人。爸爸出门借车,回来载马利先生去车站。他刚忙碌了一天,晚饭都没吃。

劳拉的妈妈让马利先生盖上一件旧皮衣,脚边放着一块热砖。妈妈说:“不好意思让您坐在这么简陋的车里。”

“简陋?我为此骄傲,我会永远记住今天的。基督经过耶路撒冷的时候就是骑着驴的。”

两周后,妈妈在当地报纸上读到马利牧师,曾在某地任职,在主持礼拜的时候在神坛边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