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呢?”
“我的衣服还能穿。”
他的衣衫是她帮他挑的,免得他自己挑那种最便宜的粗布衣裳。
蒙蒙翻了一下眼,把新衣服推还给他。“相公不穿新衣,妻子怎能穿?”
君兰舟的眉头又打结了,但晚些时,他们夫妻俩都是穿著新衣、新鞋,偕伴出现在酒楼里的。
“是。”
真的,君兰舟的脑筋好像真的不太对劲了。
就从她在客栈里清醒过来那天开始,她的相公就不对劲了,而且是十分严重的不对劲。
“那要睡哪里?”
“……相公,你到底哪根筋不对了?”
***凤鸣轩独家制作******
这回仆人们都很客气,不敢怠慢,因为他们的外表不再寒酸得像要饭的了。
“君大夫真能医好我女儿的脚?”
“我不是大夫。”
“是是是,君公子,你真能医好我女儿的脚?”
“可以。”
“太好了,那就有劳君公子了!”
“我要鸳鸯芙蓉冠。”
“郎?鸳鸯芙蓉冠?可是……”
讨价还价的阵仗连摆开的机会都没有,君兰舟转身就走,对方马上认输。
“好好好,鸳鸯芙蓉冠就鸳鸯芙蓉冠!”
七天后,他们离开豪宅住到酒楼里去。
“相公,这又是给谁的寿礼呢?”蒙蒙一边赞叹,一边爱不释手地检视那座鸳鸯芙蓉冠。
那是一朵小巧的花冠,周缘缀著各种形状的珍珠玛瑙、宝石钻石,当中是一串鸳鸯的垂饰,是由大而小的几只鸳鸯所连接而成,最令人惊奇的是,那一只只小巧的鸳鸯在每一摇动间都会摆动翅膀飞扬,而且闪耀出不断变换的七彩光芒,那光芒是如此眩惑迷人,若是戴在女人云髻上,准会让人怀疑是仙子下凡尘。
“给你的。”
静了好一会儿,蒙蒙才猛然仰起惊讶的眸子来。“给……给我的?”
君兰舟颔首。“给你的。”
好半天后,蒙蒙的眸子悄悄渗出水光来,但马上就被她横臂抹去。“谢……谢谢你,相公,我好喜欢,真的!”
“你喜欢就好。”
“当然喜欢,好喜欢好喜欢!”
说著,她的眼眶里又冒出水来了,但她还没来得及抬臂抹掉,那刚溢出眸眶的水珠儿就被他的手指拭去了。
“别哭。”
“人家才没有哭呢!”
蒙蒙抗议著被他搂入怀里,一臂温柔地环住她,一手轻轻拍抚著她的背,像哄孩子一样。
“我知道,你不哭,但女人有时候也需要掉点泪水的。”
“为什么?”
“……为了眼睛的健康。”
“真的?”
“我是大夫,说的当然是真的。”
“喔,那我不哭,掉眼泪就好了。”
果然,她一声都没有哭,泪水却几乎浸湿了他整件长衫,这是打从她懂事以来头一回如此尽兴的流眼泪,因为感动。
是谁说的,苦尽甘来,这就是她现在的写照。
她的相公依然是戴面具的男人,总是面无表情,但他的眼神不一样了,每当目光触及她时,他那冷漠的眼神就会揉入一抹她依然看不懂,但十分温柔的表情,有点像大哥看她的眼神,却又不太一样。
还有他的声音也不一样了,之前,她一直不太能确定他的声音里是不是有一股特别的韵味,但现在她能确定了,他的声音里的确透著一股软绵绵的韵味,当他在对她说话时,那种韵味就特别明显。
而他对待她的态度,基本上似乎跟以前没什么差别,但实际上却又有大大的不同。
“蒙蒙,不许再点红烧鱼了!”
因为不能打包。
“可是人家喜欢吃嘛!”
“那就不要点砂锅豆腐!”
那也不能打包。
“人家喜欢吃嘛!”
“鱼翅也不行!”
一样,不能打包。
“人家喜欢嘛!”
“还有……”
“相公,你真的很小气耶,又不是吃不完,”反正他一定会吃完。“干嘛这个不能点、那个不能点嘛,明明是你说我喜欢吃什么就点什么的,现在又不许我点,你到底……”
“闭嘴!”
“是,相公。”
“我不是小气,是节俭。”
“是,相公。”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是,相公。”什么意思???
然后,君兰舟招手唤来小二,点了刚刚她说要点的那些不能打包的菜,等她吃饱之后,他又很努力的把那些不能打包的菜全部吃光,连一小粒碎葱也没留下,就差没有学狗一样舔干净盘子。
“相公,要是吃不下就不要勉强嘛!”
“浪费!”
不过这样也正好,她才能够光明正大的养肥他,不然再任由他那样一顿半个馒头下去,总有一天他会变成一副骷髅外包皮,中间保证没有半点肉,连葱屑油渣子都没有。
“相公,你再这样小气下去,总有一天你会变成一只大肥猪!”
“闭嘴!”
“是,相公。”
“回房了!”
“是,相公。”
于是,他们回到下榻的房间,蒙蒙高高兴兴的自己脱光衣服爬上床,因为君兰舟每天晚上都会用实际行动向她证明她说他“不行”的话是错误的。
那种话谁都能说,就是不能由自己的妻子说出口!
君兰舟买了一辆马车,那种相当小巧,但车内十分舒适,还有地毯被褥羽毛枕的马车,他甚至买了一些零食让她在车内吃,免得无聊,有时候半途碰上庙会,他还会带她去看热闹呢!
“咦?这是客栈吗?”
因为马车停了,蒙蒙探出布帘外,却见马车停在一栋豪宅前,如果那是客栈,准是公卿将相才住得起的客栈。
“想吃什么,你自己点菜吧!”
“好,我点!”
蒙蒙笑吟吟的点了一大堆菜,重点是,她点的都是那种不能打包的菜,这是依据数日来所得的经验。
“不,这里是江南酒商大贾的宅邸。”
“喔。”蒙蒙没再多问,心知她家的相公又想要“赚”宝物了。
几餐过后,她就摸透了君兰舟用餐的习惯,每当她吃饱之后,他一定会把可以打包的菜全都打包起来,至于不能打包的菜,他也一定会努力把那些菜全部吃光,连菜汤也不剩,因为他太吝啬了,一点点的浪费都舍不得。
对了,差点忘了,他们之间不但不再有任何距离,而且他们也不再“行军”了。
又来了!
他们不再睡荒屋野地,而是在客栈打尖住宿;也不啃馒头、喝清水,而是上饭馆酒楼吃好菜、喝香茶,最可怕的是,他还买新衣服、新绣花鞋给她,最上等的料子,最讲究的针线活儿,最精致的绣花,是那种大富人家才会穿的服饰。
“这……给我的?”蒙蒙不敢置信的眨巴著眼。
“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