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沙漠苍鹰的欲望 » 沙漠苍鹰的欲望全文在线阅读

第二章

关灯直达底部

「我叫……」

「阿伊莎。」朱玛又递给她一把铜制的汤匙。「卡布斯告诉过我们了,愿阿拉保佑他,他说妳是他的未婚妻,感谢真主,我们都替他高兴,原以为他终此一生不可能会结婚,但慈悲的阿拉不忍看他孤独一辈子,于是把妳送来给他,赞美真主的睿智!」

「那是妳,不过……」朱玛想了一下。「老实告诉我,妳认为卡布斯是个怎样的人?」

朱玛失笑。「不,他不是讨厌女人,是自认没办法跟女人相处。」

「怎么会?他和我就相处得很好啊!」应该算是吧?

「是啊!整整两天呢!」中年妇人漾出和蔼的笑容,把盘子端过来给她。「我叫朱玛,是阿拉威部落酋长的妻子。」

看来卡布斯并没有扔下她不管,而且终于带她走出沙漠了。

她想起身,就在这时,门帘掀开来,一个女人端着盘子进来,蓝袍、蓝头巾、黑面纱,只露出两只眼睛和两只手,标准的阿拉伯妇女打扮。

雨声淅沥沥地滴在耳际,蟋蟀唧唧作响,飘入鼻端的甜美空气夹杂着淡淡的清草香,薄荷闻起来是如此清新,一时之间,欧阳萱莎还以为自己是在研究院的宿舍里作了一场噩梦,现在梦醒了,一切将回复正常。

呜呜呜,不是作梦!

她挺身坐起来,环顾四周,这是一座已被烟熏得昏黑的帐篷,地上铺着色彩鲜艳的毯子,炉火上的尖嘴水壶冒着沸腾的烟,几张羊毛坐垫置于炉火远处,典型的贝都因人帐篷。

「所以他就在外面流浪了一年?」

「不,四年,他出去了四年,前年才回来,感谢阿拉保佑他平安。」

「他也是妳们部落里的人?」

「不是,」朱玛摇头。「卡布斯是我儿子沙勒米的血盟兄弟,也是我们阿拉威部落的救命恩人。」

「怎么说?」欧阳萱莎好奇地问。

「九年前他才十七岁,当时他和沙勒米已经是很好的朋友,那一年干旱特别严重,我们部落到处迁移都找不到水,不得不请求卡布斯的父亲让我们进他的领地,但是他父亲不肯答应,于是卡布斯便亲自带领整个阿拉威部落的人硬闯人他父亲的领地,还扬言说如果他父亲要伤害我族人,必须先踩过他的尸体,由于他父亲很疼爱他,只好随他去,就这样,我族人才得以捱过连续三年的干旱。」

「酷!」欧阳萱莎脱口赞叹。「呃,我是说,他真勇敢。」

「他是个好男人,」朱玛赞同道:「虽然不懂得如何哄女人,个性严肃又无趣,但他是个非常勇敢的战上,也会是个细心体贴的丈夫,嫁给他妳一定会幸福的。」

或许是吧!但这个婚约只是权宜之计,她可从来没想过要留在这里,更没兴趣和其它三个女人战斗,而且,看在老天份上,他们几乎可以算是陌生人耶!

他们流行陌生人跟陌生人结婚,她可不流行!

「对了,我的袋子呢?」欧阳萱莎不落痕迹的把话题转开。

「在那里。」朱玛用下巴指指枕头旁边。「那个袋子和妳原来穿的衣服都有点奇怪,妳是哪个部落的人呢?」

「……回回族。」

「回回族?奇怪,好象、没听过……」

会听过才怪!

两天后,朱玛终于允许欧阳萱莎起来走走,欧阳萱莎迫不及待地穿上朱玛为她准备的黑袍、黑头巾和黑面纱跑出帐篷外,不久即发现他们是在沙漠边缘的一座旱谷,由于连续下了好几天雷阵雨,大地悄然转化成一片翠绿的草原,灿烂的花朵纷纷绽放,沙漠松鸡和针尾鸭在低矮的灌木间吱吱唧唧。

「现在应该是春天吧?」她喃喃自问。

望眼看去大小不一的帐篷漫天遍野,穿著咖啡色、褐色长袍的男人们在照料一群群的骆驼、马、牛、羊;女人们则忙着挖小型灌木的根部和采收嫩枝,衣着鲜艳的儿童们到处嬉戏玩耍。

欧阳萱莎睁着两只好奇的眼走在帐篷间,孩童们比她更好奇地围在她身边又跑又跳,这边扯扯、那边拉拉;而男人们都离她远远的,看也不看她一眼,好象她是蒙面黑衣死神;女人们则亲切的频频向她打招呼。

「愿阿拉保佑妳。」

「愿真主与妳同在。」

除了那些已戴上面纱的未婚少女们--从十岁出头到二十岁全都包括在内,她们露在面纱外的眼神充满了强烈的嫉妒与怨怼,若非朱玛事先请酋长下令禁止她们「骚扰」欧阳萱莎,她们早就一窝蜂扑上来把她撕成碎片,但现在,在酋长的严令之下,她们不能接近她,只好用眼神「杀」她。

「那个男人真是受欢迎啊!」她低低咕哝,懒得理会她们,继续往前走。

但不到一会儿,天又落下雨来了,她环顾四周,不禁尴尬地猛搔脑袋,因为她已经不记得自己的帐篷在哪里了。

不过在她尚未决定是要淋着雨继续闲逛,或者大声喊救命之前,人已经被那些热情的妇女们绑架到她们的帐篷里,七嘴八舌地抢着告诉她卡布斯的「伟大」事迹,还有他将会是个多么「伟大」的丈夫和「伟大」的父亲,语气在打从心坎儿底的喜爱里还带着一份崇敬。

她真想告诉她们,那个「伟大」的男人曾经很「伟大」的被人脱光光绑在伟大的沙漠中等待伟大的死神光临,不知道她们会作何反应?

「妳们在做什么?」她们虽然很专心讲话,手里还是忙个不停。

妇女们惊讶地相顾一眼,再看回她。「编织骆驼毛做外套啊!妳不会吗?」

「不会,」欧阳萱莎老实地点点头。「可以教我吗?」

「当然可以,来……」

尔后十来天里,她不只学会编织骆驼毛,又学会如何拆搭帐篷,挤羊奶,收集骆驼粪做燃料,还逛遍了整座阿拉威部落的营地,和所有已婚女人聊过天,跟所有小孩子玩过游戏,卸下肩上陈年的文明负担与现实的束缚,觉得自己从未如此自由自在过,心情也从未如此活跃过。

另一方面,或许是妈妈流在她身上的血使她能够这么快就适应这种沙漠地区的酷热高温,以及相当原始的荒野环境,除了某些地方--譬如上厕所--让她觉得很不方便之外,她竟然觉得自己还满喜欢这种简单粗糙的生活,也或许,她天生就适合这种生活也说不定。

总之,她过得很自由、很快活,还想说只要在期限内找到导引装置即可,能留在这儿多享受一点这种生活也不错。

虽然卡布斯一直没来找她?不过这是阿拉伯人的习俗,只要还没有结婚,男人与女人连说话都不合适,他当然不能来找她,不过,这也使她有点怀疑卡布斯究竟打算如何带她去找那两个箱子?

这个答案在他终于来找她的那一刻揭晓了。

「阿伊莎,妳出来一下好吗?我有话和妳说。」

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欧阳萱莎立刻听出是谁在叫她,急忙戴上面纱跑出帐篷,果然是卡布斯,半个多月不见,他削瘦了,但依然是那么英俊挺拔,依然散发着无人可及的男性魅力,洁白的棉布头巾和宽松的雪白长袍穿在他身上显得格外高雅,难怪少女们见了他要疯狂,要为了他拚个妳死我活。

「嗨,卡布斯,好久不见,我以为你要把我撇在这边不管了呢!」欧阳萱莎开玩笑地说。

可惜卡布斯就像朱玛所说的,很无趣,根本无法响应她的幽默感。

「以全能之神阿拉的名起誓,我们彼此既已许下承诺,我绝不会背信忘义,」他板着脸一本正经地否认她的「指控」。「倘若我背弃了承诺,阿拉会诅咒我死后入火狱受惩罚!」

老天,这家伙彻头彻尾就是一根漂亮的木头嘛!

欧阳萱莎差点笑出声来。「好好好,那你来找我做什么呢?」

卡布斯正了正脸色。「我是来通知妳,明天即将举行我们的婚礼……」

咦?

「……朱玛已为妳赶制好新娘服……」

新娘服?!

隐在面纱后的笑容陡然僵住,欧阳萱莎不可思议地瞪住卡布斯,无法相信他竟敢在半个多月不见后,莫名其妙突然跑来通知她这种事,他是看她过得太爽,存心想吓死她吗?

「慢着、慢着,为什么要这么急?」她气急败坏地打断他又说了一大堆她根本没听进去的交代。「等我们找到箱子以后再行婚礼也还不迟呀!」

「我明白在如此仓促的情况下行婚礼妳可能不太满意,但妳也同意了……」

她同意了?

胡说,什么时候?

「……一切要按照规矩来,或许在妳们回疆对女人外出的限制不大,但在这里,除非是在丈夫或亲人的陪同之下,女人是不能出门超过两天的……」

没错,她同意了,他向她求婚那时候!

可是,当时她以为他说的是戴面纱呀!

「……所以除非我们尽快举行婚礼,否则我无法带妳一起去找那两个箱子。」

「但……」

「原本我是不能来见妳的,可是我想亲自向妳解释为何会在如此仓促的情况下举行婚礼……」卡布斯朝在不远处「监视」的朱玛瞟去一眼。「现在,我解释过了,希望妳能谅解。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妳可以问朱玛,她会向妳解释。」

仍张着嘴,欧阳萱莎瞠目结舌地望着匆匆离去的颀长背影,不解到底是哪里出了差错?

她真的过太爽了?

冷静一点、冷静一点,先让她搞清楚现在是什么状况!

欧阳萱莎在帐篷里走来定去,努力厘清思绪。

首先,卡布斯说的没错,在这里,除非是在丈夫或亲人的陪同下,女人不能出门超过两天,所以正经的男人不会带她去找导引器;会带她去找导引器的男人不正经,不正经的男人多半没安好心眼,换句话说,除了仰赖卡布斯以外别无他法,但若要卡布斯带她一起去,就得先和他结婚……

啊哈,简单,那就不用带她去,请他去找回来给她不就行了!

先前她是打算一找到导引器就立刻离开这里,但现在倒不急着离开了,所以她可以在这里耐心等待,只要他在期限之内把皮箱找回来给她就可以了,没错,就是这样!

主意打定,她安心了,正想出去找朱玛,不意门帘一掀,朱玛先进来了,手里还捧着一件绿色长袍。

沙漠贝都因人男女的长袍颜色不一,男人披头巾、戴头箍,但在阿拉伯半岛东南方的部落里,男人一律穿白袍,缠头巾不戴头箍;而女人一律穿黑袍,不过所有的阿拉伯人的新娘服都是绿色的,代表丰饶和繁盛。

「来来来,先来试穿看看,哪里不合身可以马上改。」

试穿?

老天,新娘服!

「等等,朱玛,我……」

「不能再等了,现在不修改,明天就来不及了!」朱玛一边替她脱下黑袍,一边叹息地呢喃,「真高兴是参加他的婚礼而不是葬礼。」

葬礼?

欧阳萱莎皱眉,原先要说的话吞回去,改问:「妳为什么这么说?」

朱玛放下黑袍,瞥她一眼,再拿起绿袍,「这件事……」犹豫着。「卡布斯说最好不要告诉妳……」

「告诉我!」欧阳萱莎语气坚决地要求。

人家愈说不要给妳知道,妳愈想知道,这是女人的天性。

朱玛又看她一下,轻叹。「好吧!不过妳不能让卡布斯知道妳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以阿拉之名起誓,我绝不会让他知道。」欧阳萱莎把右手放在胸前发誓。

朱玛点点头,放回绿袍,侧眸望住她。

「妳……刚刚没有注意到卡布斯的手腕上包着绷带吗?」

欧阳萱莎蹙眉回想了一下。「唔……好象有,怎么?是谁伤害他吗?」

朱玛摇头。「不,是他自己。」

「耶?」他是自虐狂?

「这是他清醒过来后才告诉我们的……」朱玛低喃。「他告诉我们,在妳失去意识之后,又继续背着妳走了两天才碰上我们,在那之前,他担心妳会支持不下去,只好……」

欧阳萱莎咽了口唾沫。「只好如何?」不会是让她喝他的尿吧?也不对,当时他们都已经尿不出来了,哪里来的尿给她喝?

「让妳……」朱玛迟疑一下。「喝他的血。」

简简单单四个字彷佛一支大铁锤般往她心头重重的捶下去,瞬间敲断了她的呼吸。「喝、喝他的血?」欧阳萱莎捂着喉咙,窒息地喃喃复诵了一次朱玛的话,一时无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朱玛点点头。「当我们找到你们的时候,妳满嘴是血,虽然有脱水的现象,但只要喂妳喝水,妳就能够自己把水吞咽进去,情况还算不错。但他不仅严重脱水又失血,只来得及告诉我们妳是他的未婚妻,并交代如果他死了,无论如何要代替他好好照顾妳,然后就昏迷过去了……」

她叹了口气。「我想他一定让妳喝了不少血,所以妳的状况比他强,而他一昏迷过去就完全没有任何知觉,我们喂他喝水他都没有丝毫反应,沙勒米只好用灌的,希望他多少能够吞进去一点,我们都好担心他会撑不下去,当妳可以离开帐篷到处逛的时候,他都还没有清醒过来呢!」

难怪他会削瘦,难怪他会过这么久才来找她。「为、为什么都不告诉我?」欧阳萱莎哑着声音问,一股奇异的悸动开始在胸口来回撞击。

「起初是不想让妳担心,因为那时候妳的身体尚未复元,后来妳的身体复元了,他虽然仍未醒来,但情况已经好多了,我想不需要让妳担无谓的心,他清醒后更特别嘱咐我们不要让妳知道,所以我们什么都没告诉妳。」

说完,朱玛为她穿上新娘服,这边拉一下、那边扯扯,嘴里嘀咕着袖子要改短一点,衣襬要放长一些。

而欧阳萱莎,因胸口那一股无以名之的悸动愈来愈强烈得令她有点喘不过气来,使她生平第一次失去思考的能力,甚至无法理解自己这种异常反应到底是什么?又是为何而来?

「我怎么了?」她不自觉地脱口问。

「呃?」朱玛抬眸,讶异地发现她双颊潮红、呼吸急促,两眼散发出奇异的光芒。「妳怎么……啊~~我知道了,女孩子举行婚礼前一天都会这样,紧张嘛!」

紧张吗?

不,这不是紧张,这是、这是……不,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但绝不是紧张。

欧阳萱莎阖上眼,努力想要按捺下这份异常激昂的心情,但,徒劳无功,这份悸动,还有连带而来的激动,怎么也无法被压抑下去,她知道必须做些什么,却又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做什么。

「不用担心,」朱玛摸着下巴打量她的腰围,一边漫不经心地安慰道:「每个女孩子都会为了新婚夜而紧张,这是很正常的,新婚过几天以后就没事了。」

为新婚夜而紧张?

不,不是那样的,她是、是……对了,她想再跟卡布新多相处一段时间,想再多认识他一点,想知道他在漂亮的外表下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这一份突如其来的想望是这么的强烈,如果一定要和他结婚才能达到这个目的也无所谓,就当是一夜情好了。

二十一世纪的人不流行陌生人和陌生人结婚,但二十一世纪的陌生人和陌生人一旦看对了眼,来个一夜情也不算什么,不是吗?

很奇怪的,一经做下这个决定,她的心情也莫名其妙的平静了下来。

没错,这是一夜情,不对,是暂时同居,一旦满足了她的想望,三个月后她照样可以回到二十一世纪,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只要她不说,也不会有人知道她在十八世纪结过婚。

对,就这么办!

「好,大致上这样就可以了。」朱玛终于决定好要如何修改了。「啊~~对了,妳知道我们部落的结婚习俗吗?」

结婚?

不对、不对,她是同居……呃……结婚……

欧阳萱莎尴尬地咧了咧嘴。「不是很清楚。」

「那我最好大略告诉妳一下……」

翌日中午,阿拉威部落里开始热闹起来,欧阳萱莎的帐篷外,年轻女人们忙着挑选最漂亮的小骆驼,并为牠们装饰,年长的女人们则忙着调理婚宴的食物。

直至日阳开始西下,奴隶们才牵着戴有驼轿的骆驼进帐篷里,欧阳萱莎颤巍巍地爬上驼轿,在小骆驼的簇拥下前行,部落里的女人们齐声唱着歌,欢声吶喊着护送她到新郎的帐篷去。

朱玛和女儿们在帐篷前依照礼节欢迎和接待新娘,再由朱玛代替卡布斯已过世的母亲牵着欧阳萱莎进入帐篷里,为她换上红领的翠绿新娘长袍,戴上红色缀金环的头巾,掩上金线编织的面纱,饰有金线的白披风在她肩上飘动,将她装扮得有如一朵含苞待放的沙漠玫瑰。

在朱玛的引领下,欧阳萱莎拖着长长的礼服裙襬走出帐篷,停在一匹雪白的老战马旁,马背上铺着白羊毛毯;处女羊毛毯,这是由新娘带给新郎的结婚礼物。

然后,一位满头白发、白须的老贝都因人把一只才一星期大的小羊放在她脚边,并割开牠的喉咙,作为婚礼的献祭,再用羊血在白马的颈部画上阿拉威部落图腾,随后,欧阳萱莎咧出苦笑,在旁人的扶持下,心惊胆战地爬上白马背上。

「老天,好高!」

她呻吟着抓紧了木笼头,如果不是奴隶牵着她的马,她根本动不了,即使如此,随着马步走动,好几次她都差点滑下去,因为贝都因人不用马衔也不用马鞍,不会骑马的人根本坐不稳。

马匹慢慢行过营区,身材高大的黑人在她旁边护送,并通报众人--

「这是卡布斯的新娘,这是那位处女!

哦!阿伊莎的眼睛和阿雅的牲畜!

哦!为了那位黑黝黝的英雄和他的新娘!」

游行队伍绕过整个部落营区,大家在新郎帐篷前排队,当新娘骑着白马通过时,不管开不开心,她们都得对她大叫,「恭喜!」

最后,白马停在新郎的帐篷前,倘若不是卡布斯扶了她一把,欧阳萱莎差点直接摔下马,由于自觉太丢脸了,她根本不敢看他,兀自低着头,狼狈万分地从白马背上抓下白色羊毛毯,手忙脚乱的将它铺在新婚的床上,然后消失在帐篷后面,等待新郎呼唤她。

于是,被请来观礼的亲戚朋友们陆续离开帐篷,每个人都依照习俗留下祝福。

「祝你精神饱满,愿真主与你同在!」

直到最后一人出去后,卡布斯立刻拉下门帘,再转向后面。

「阿伊莎,可以出来了。」

挂毯后立刻探出一颗小脑袋,两颗黑白分明的眼睛眨呀眨的。「都走了?」

「都走了。」

「天哪!终于结束了!」欧阳萱莎呻吟着走出来。「没想到还要骑马。」

「阿拉威部落的习俗是骑马,其它部落不一定。」

「幸好不是骑骆驼。」欧阳萱莎喃喃道。

「我帮妳。」卡布斯好意要帮她卸下披肩和头饰,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一接近她,她就开始脸红心跳起来。

「谢谢。」她喃喃道,双眼凝住他伸过来的手,腕脉上还绑着绷带,未知所以然的,胸口那股奇异的悸动突然又开始鼓躁起来,她慌忙退后两步。「呃,还是我自己来就好了。」奇怪,之前都不会这样啊!

卡布斯收回手,「妳不会骑马吗?」他问,顺手脱下金线镶边的白色大麾扔在床上。

「叫我牵着牠走可能比较容易一点。」欧阳萱莎咕哝,两手忙着拿掉头饰,一双眼却斜着偷瞄他,纳闷之前虽然觉得他很好看、很有魅力,但最多也只不过是个「高级艺术品」而已,然而此刻,她却觉得他不只很好看,不只很有魅力,而且还迷人得教她喘不过气来,为什么?

「妳饿了吧?待会儿朱玛会送食物来给妳,妳先吃,累了就先睡。」

该死,连他那低沉的嗓音都会让人心儿怦怦乱跳。

欧阳萱莎收回偷觑的眼神,不敢再看他。「你呢?」

「我必须出去招呼客人。」说着,他已经准备要出去了。「还需要我为妳带些什么来吗?」

他的确是个细心又体贴的男人。

「不用了,谢谢。」

他一出去,欧阳萱莎马上松了一口气,脸上的热度也迅速降温,但当她不小心去想到头一天见到他的情景,那副一丝不挂,媲美大卫雕像的身躯栩栩如生地浮现在脑海里,于是,帐篷内的温度又开始逐渐上升。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那个被「省略」的部位好象不太符合大卫雕像的尺寸,是不是……

稍微大了一点?

夜将深,月儿静静高挂天空,柔和的光芒轻抚远处的山谷,卡布斯悄无声息地掀帘入帐篷里来,如他所料,他的新娘已经睡着了。

伫立在床边,沉静的黑眸凝住床上的新娘,那稚嫩的娇靥依然纯真得像个幼稚的小女孩,个子娇小得令人怀疑她是否已成年,然而无瑕娇躯上的诱人曲线在贴身的白棉睡衣下毫无遮掩地呈现出来,那高耸丰满的双峰,不盈一握的腰肢,浑圆诱人的臀部,都不容人怀疑她是否已成熟得有待人采撷。

他的眼眸开始变得深黝,逐渐充满难以言喻的异采,蓦然,他转身离开床边去拉开支撑帐篷中央的那根柱子,帐篷的屋顶随即塌陷下来,几乎碰到他的头,其它杆子和绳子依旧挺立,现在整座帐篷只有一个男人高,任何人经过都会晓得这是间新房。

也许是被屋顶塌陷下来的声音吵醒了,当卡布斯转回去看床上时,欧阳萱莎也睁着两眼和他对看。

四目相对许久后,他开始脱下靴子、白袍和长裤,然后徐步走向她,而她脸上的红晕也随着他的靠近愈映愈盛,双眼愈睁愈大,还带着点儿惊慌。当他站定在床前时,她两眼无法自已的死盯住他那完全脱离正常尺寸的部位,差点跳下床去逃之夭夭。

「等等、等等,那个……能不能麻烦你,呃,变小一点?」

「……」

「为什么?」欧阳萱莎又问,一边用汤匙舀起一杓盘子里的羊肉炖菜来看了半天,再小心翼翼地尝半口。

朱玛无奈地叹了口气。「因为打从小时候开始,女孩子们就爱缠着他不放,那还不要紧,但那些女孩子们只要有一个以上在他身边,用不着几句话就会吵起来,甚至大打出手,如果是男孩子打架他还可以硬分开他们,但女孩子打架他实在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也不懂得要哄哄她们,只会一本正经的告诉她们女孩子打架不好,那样当然没有用,她们照打不误,最后他只好躲开……」

唔,味道不错嘛!比妈妈煮的还好吃呢!

「他呀?他是我见过最好看、最有魅力的男人,如果我不是女人,一定会嫉妒得恨不得宰了他。」欧阳萱莎直率地说:「不过,他的脑袋跟外表完全不搭,我原以为他不是很酷就是很浪漫,但偏偏都不是,他的个性出乎意料之外的严肃,像个老头子一样,真是令人失望……」

她夸张地叹了口气。

「幸好在必要的时候,他也懂得要变通一下,不然我一定受不了!」

欧阳萱莎大口吃起来。「然后呢?」

「等他长大以后,女孩们又催促父母向他父亲提亲,他父亲要他自己挑四个妻子,而他一想到结婚后天天都会有四个女人在他身边打架头就大,于是干脆向他父亲要求跟商船出去,说是渴望到远方看看,其实是想躲掉这些麻烦。」

朱玛听得吃吃笑个不停,「没错,就因为他的个性很正经,才会自认没办法跟女人相处。」说着,拉了张坐垫在一旁就地坐下。

阿拉伯人是没有椅子那种东西的,无论走到哪里都是铺上毯子就可以坐下,但一般还是会有座垫,富裕一点的也可以享受又松又软的厚丝绒靠枕,软绵绵的比躺在床上更舒服。

「为什么他不想结婚?」欧阳萱莎漫不经心地随口问,瞪着盘子里的炖菜,总觉得和妈妈煮给她吃的不太一样,看上去有点恶。「是讨厌女人还是怎样?」

「不,妳还不能起来!」见欧阳萱莎想起来,女人连忙放下盘子赶过来扶她坐回去,「阿拉保佑,」她摘下面纱,露出温和慈祥的脸,原来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女人。「妳昏睡了两天,得再多躺两天,尽量多吃点东西补充营养,还有妳身上的晒伤也得再抹两天药,然后才能起来。」

「两天?原来我昏睡了两天?」一出声说话,欧阳萱莎才觉得喉咙仍然很痛,声带沙哑得好象刚用砂纸刮过。

然后,她徐徐打开眼,三秒后阖上,再睁开,用力眨了眨眼,再仔细看,片刻后,长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