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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哲理与人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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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是哲学的初态,宗教试图给人提供一种完整的存在观,因此它的诸多神话,尽管大多参考了一些真实却难以捉摸的事实,却依然都是失真的、戏剧化的演绎。这些故事中最令人心生敬畏的理论当属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超自然监督”了,它可以监督每个人的一切行为——善、恶、忠、佞——并在审判日依据这些监督的记录对每个人做出判决。

上述的神话故事从存在主义上来看当然是没有道理的,但是它在心理学上是正确的。所谓冷酷的监督其实是人潜意识的整合机制;而所谓的记录则是人生观。

人生观是形而上学的雏形,一种对于人以及对于存在的潜意识的整体感性评价。它为一个人的感性反射和基本品质奠定了基础。

在一个人成长到可以用形而上学来理解上述概念之前,他就已经可以做出选择、形成价值判断、感知情感、获得对生活的某种隐性的认识。每一个选择和价值判断都蕴含着他对自身和环境的一种猜想——更准确地说,都体现了他处理环境的能力。他既可以有意识地做出或对或错的决定;也可以固守消极的思想,很少对身边发生的事情做出反应(即很少动用感知)。无论是何种情况,他的潜意识机制都会将心理的活动归拢到一处,并把他的判断、反应或者逃避都整合成一个情感总和,建立起一个定式,左右未来他对环境的自动反应。那些起初只是对于具体问题的一系列单一的、分立的判断(或逃避),后来都变成了一般化的存在观,变成了一种暗含的来自恒久、基本的情感的强大力量——它是情感之情感,经历之经历。这就是人生观。

思维作为情感计算机的程序员,左右着人的精神活跃度,故而具有保持人的求知欲和解析欲的功能——因此他的人生观会朝着理性哲学的积极一面发展。这位情感计算机的程序员若被机会[1]控制,就会让人更多地趋向逃避:这可能是由于一些随机的印象、关联、模仿,由于来自环境的无法中和的毒素,由于文化渗透。如果逃避和不作为成了一个人思维运行的主要方式,那么人生观就会被恐惧支配——灵魂会变成一块不像样的黏土,上面印着四散奔逃的脚印(这样的人晚年都会感慨自我认同感的丧失,而事实是他从未有过自我认同)。

人的本性导致人无法克制思维的一般化;人不能将生活切成一个个瞬间,不能脱离背景,不能脱离过去与未来;他无法摆脱他的整合能力,即概念能力,也无法将他的意识限制在动物的感官范围。就好比动物的意识不能延伸到抽象概念的领域一样,人的意识也不能缩限到只剩下直接的存在。人生来就有超强的整合机制;他唯一的选择是要么控制这种机制,要么被其控制。要使该机制发挥作用,出于认知的目的,必然需要意志的参与——即思考的过程——因此人可以有意识地逃避这种参与。然而一旦他选择逃避,机会就会成为主宰;该机制会自主运转,好像一架不受控制的机器;它依然会进行整合,但却是在一种盲目的、紊乱的、任意的情况下——这时它就不再是产生认知的工具,而成了创造扭曲、幻觉和惶恐的工具,将人的意识蚕食鲸吞。

人生观是由情感的一般化产生的,这种过程可以被描述为抽象过程在潜意识中的对应,因为它也是一种分类整合。但不同的是,它是情感的抽象:它依靠某种事物激发的感情进行分类——即通过关联和内涵将可以使人感到相同(或相似)情感的经历都拼接起来。例如:乔迁新居、新发现、探险、奋斗、凯旋,或者隔壁的哥们儿、背诵篇目、家庭野餐会、一条熟悉的路、如沐春风的舒适感。要是更深入一些的话:乱世英雄、纽约的地平线、阳光普照、纯色、狂欢的音乐,或者无名小卒、旧村、雾气下的远山、混色、市井的音乐。

上述分别有共同特性的经历会激发怎样的感情,就基于哪些事物符合一个人的自我观点。对于一个很有自尊的人而言,将第一组事物统一起来的情感是崇敬、欣喜、使命感;将第二组事物统一起来的情感是厌恶或烦恼。对于一个缺乏自尊的人而言,将第一组事物统一起来的情感是恐惧、怨恨、负罪感;将第二组事物统一起来的情感是恐惧的解脱、安心、被动状态下慵懒的安全感。

尽管这样的情感抽象概念会发展为人的形而上学观念,追本溯源,它的根本还是在于一个人对自己和自身存在的观点。形成他的情感抽象概念的是如下内在的潜意识的选择标准:“对我重要的是什么”或“什么样的环境对于我来说是合理的、舒适的”。一个人潜意识中的形而上学观念是与现实相共鸣还是相违背,能够产生的巨大心理学结果的差异是不言而喻的。

人生观的形成过程中最核心的概念就是“重要”一词。这个概念属于价值观的范畴,因为它默认了如下问题的答案:重要——对谁重要呢?然而这个词的含义与道德价值范畴中该词的含义不同。“重要”的不意味着一定是“好”的,它的释义其实是“可以引起关注的品质、特性或地位”(《美国大学词典》)。那么到底是什么总是可以引起关注呢?现实。

“重要”——就其本意来说,忽略它在某些特定的字面意思——是一个形而上学术语。它归属于形而上学中与伦理学相关的部分,即归属于有关人本性的基本观点的部分。这种观点可以回答如下问题:世界是可知的吗?人有能力选择吗?人生目标是可以达到的吗?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是“形而上学的价值判断”,因为它们为伦理奠定了基础。

只有那些他认为“重要”或是逐渐意识到其“重要”的价值观,那些代表了他暗含的对于现实的观念的价值观,才可能留存在一个人的潜意识里,并形成他的人生观。

“理解能力很重要”——“听爸爸妈妈的话很重要”——“自理能力很重要”——“让别人开心很重要”——“为自己的目标努力很重要”——“少树敌很重要”——“我的生命很重要”——“既然这样我干吗要惹事呢?”人类的灵魂(我所谓的“灵魂”即指“意识”)产生于自我雕琢——每个人在自我雕琢的过程中都走过了上述的问与答。

人的基本价值观经过整合之后的总和就是他的人生观。

人生观代表了一个人早期的价值整合,它会在人获取知识以达到完全的概念控制并把控他内在机制的过程中,保持一种流动的、可塑的、易于更正的状态。完全的概念控制是指意识主导的认知整合过程,也就是:人生的意识哲理。

一个人到青春期时,知识储备已经足以处理许多基本问题;正是在这个时期,他意识到他需要将零散的人生观“转译”为有意识的形式。于是他在这个时期将这种探寻视为人生的意义,他探寻原则、理想、价值观,他最迫切想得到的是自我肯定。由于我们的反理性的文化对于这个举足轻重的转变没有提供任何帮助,反而是想尽办法遏制、削弱、贬斥这种转变,其结果就是青春期的青少年大部分都缺乏理性,以致心烦意乱,情绪波动异常。这个现象在如今尤其突显。他们遭受的痛苦与惨遭堕胎的胎儿遭受的痛苦相似——在本应成长的时期,思维反而萎缩甚至凋亡。

从以人生观为向导到以意识哲理为向导的转变有多种方式。举一种极端的特例:假使一个孩子是完全理性的,那么这个转变过程尽管可能依然十分困难,却是有趣的、自然的——这是一个证实的过程,并且在必要的时候会更正他对于人的存在的臆断。于是,种种无以言说的感觉转变为明确可述的知识,为他的人生轨迹建立了踏实的基础,铺下一条智慧之路。这个过程最终会形成一个充分整合的人格,一个思维和情感相协调的人,一个人生观与意识信仰和谐的个体。

哲学理念并不能替代一个人的人生观,所以人生观还会作为价值观自发整合的总和继续发挥其作用。然而哲学却根据对于现实的完善、一贯的观念,确立了情感整合的标准(只要这些理念是理性的)。他现在可以用概念从外显的形而上学中得出价值判断,而不是用潜意识从价值判断中得出暗含的形而上学。他的情感从此开始基于他深信不疑的判断。思维决定情感。

对于很多人而言,上述转变的过程永远都不会开始:他们从未尝试整合他们的知识,获得意识层面的信念,听任那迷雾中的人生观主导自己的人生。

大多数人身上的转变都差强人意,而且毫无章法。这就会导致一种内在的基本矛盾——一个人的意识信仰与他被压迫、被淹没(或者只露出冰山一角)的人生观之间的冲突。很多时候,这种转变都是不完全的,也就是说人的信仰没有成为一个经过充分整合的理念体系的一部分,而只是众多随机的、分立的、矛盾的想法,因此也就无法在思维与潜意识形而上学的对抗中把控自我。在一些情况下,一个人的人生观比他所接受的想法要好(接近事实)得多。在另外的情况下,他的人生观比他声称接受其实未能充分实践的想法来得更差。讽刺的是,后者发生时,人的情感就在智慧的玩忽职守和背信弃义中乘虚而入了。

为了生存,人必须有所动作;为了有所动作,人必须做出选择;为了做出选择,人必须明确价值规范;为了明确价值规范,人必须知道他是谁以及他在何处,即他必须知道自己的本质(包括他获取知识的方式)以及他所生活的世界的本质,再确切说,他需要形而上学、认识论、伦理,也就是说,他需要哲学理念。他无法摆脱这样的需求;他唯一可以决定的是自己选择导引他的理念还是任凭机会安排。

如果他的思维不能提供一个完整的存在观,他的人生观就会代替它提供存在观。如果他屈服于糖衣炮弹对思维积年累月的轰炸——屈服于传统思想给予的堕落的非理性思想,或者哲理外表下的一派胡言——如果他不再抵抗,深陷于浑浑噩噩的泥沼,逃避最基本的问题,而只关心他日复一日的生活现实,他的人生观就会被取而代之:这时他就有可能偏向善恶中的任一边(大部分时候是恶的那边),他就只能听任他从未知晓、无法把握也毫无认识的潜意识哲理的驱使了。

然后随着恐惧、焦虑和迷惘年复一年地增长,他发现自己被一种未知的难以描述的末日之感笼罩着,就好像审判日在迫近。他恰恰不知道的是,生命中的每一天都是审判日——每一天他都需要清算他的潜意识记录在人生观卷轴上的亵渎、谎言、矛盾、空虚。在这样的心理记录上,空行其实是最深的罪恶。

人生观的建立不是一劳永逸的事。它可以被改变,被修正——在青年时期,人生观还未固定时尤其简单,在人的晚年则需要更长、更困难的过程。由于人生观是情感的总和,它不能被意志直接改变。它的改变是自发的,但是需要人在改变了意识哲理的前提之下,经历一个很长的心理学再修过程。

无论一个人是否修正自己的人生观,也无论人生观是否在客观上与现实一致,它在任何一个阶段、在任何一种状态下都完全属于个人;它代表了人最深层次的价值观;人以之为自我认同感。

任何一个人的人生观都很难用概念来认识,因为它太难分离:它存在于关于他的每个细节当中,在他的每个想法、情感、行为当中,在他的每个反应当中,在他的每个选择和价值观当中,在他的每个下意识的动作当中,在他的言谈举止当中,在他的整个人格当中。人生观使得一个人具有“人格”。

对于个人本身而言,人生观看起来是绝对的不可分割的元素——没有人会怀疑这一点,因为怀疑的想法从未出现。对于他人而言,他会以为自己一瞬间捕捉到的直接而无法言说的印象就是别人的人生观——不要求任何深入的了解——一种很确切的印象,而当你想证实它的时候又变得极度暧昧。

这导致很多人把人生观划归到直觉的领域,认为人生观只能用特殊的非理性的方式来洞察。然而恰恰相反:人生观不是不可分割的元素,而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总和;它可以轻易被感觉到,但是仅靠自发的反应,它确乎很难理解;要是想理解它,就必须用概念的方式分析它、认识它、证实它。那种自发的印象——对于自己和他人——都只是一个开始;如果我们不去“翻译”那种印象的话,它就会成为一个极具欺骗性的开始。但一旦虚无缥缈的印象有了思维的有意识判断的支持和结合,其引发的确定性就是极其振奋人心的:这就是思维的价值观的整合。

人的存在有两个方面体现了人生观的特殊功能和表达:爱和艺术。

这里仅指男女的情爱,也就是爱最严肃的含义——这就与那些人生观不能始终如一的人,或者除了惶恐之外没有始终如一的情感的人所经历的迷恋区别开来。爱是对价值观的反映。人必须依靠人生观才能爱上另一个人——他必须把握基本的情感总和,基础的存在观,也就是把握人格的精髓。他爱上的是那个人的性格所体现出的价值观,这贯穿着其大到人生目标、小到一切言谈举止,或者说创造了其灵魂的风格——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意识的风格。他的人生观会进行筛选,并对它认识的另一个人的基本价值观做出反应。爱不是口头上的承诺(尽管承诺也不是毫无作用);爱更多的是深奥的、意识和潜意识的和谐。

在这个情感认可的过程中会发生很多的错误和悲惨的幻灭,因为人生观本身就不是可靠的认知引导。如果邪恶可以划分等级的话,那么神秘主义的后果中最高一级的邪恶——按照给人带来的灾难来判定——就是坚信爱是“心里”的而不是思维中的;爱是情感中与理性无关的一种;爱是盲目的,是不受哲理影响的。而爱恰恰就是哲理的表达——潜意识的哲理总和的表达——而且也许在人的存在的范畴之内,再没有其他什么如此需要哲理的意识力量了。当这种能量被召唤出来以证实和支持情感体验的时候,当爱成为理性和情感、思维和价值观的有意识的整合的时候,人才会获得生命最高的奖赏。

艺术是现实根据艺术家的形而上学价值判断的选择性重塑。它将人的形而上学抽象概念整合起来,使之有形化。它为且只为人生观代言。因此,艺术也同爱情一样,成为神秘主义的受害者,面临着同样的危险,经历着同样的悲惨遭遇——当然,也有时获得同样的荣耀。

在人类的所有产品当中,艺术也许是对个人最重要的一类,也是最不被理解的一类——这点我将在下一章中详细解释。

1966年2月

    

[1] 非决定论的哲学概念,是相对于“必然”的,与我们常用的“机会”有别。非决定论以“机会”为根基,认为一切事件并非必然。——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