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李小芳最重要的日子,因为她好不容易透过男朋友的关系,进入IT产业龙头——闻氏企业,虽然今天只是面试,能不能成为闻氏的一员还要看她的表现,但是能进闻氏大门,她已经很高兴了。
在业界,谁人不知、谁人不晓闻氏的大老板是个传奇人物,听说闻先生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双亲,一个人独自扶养五个兄弟姊妹——虽然她觉得很奇怪,闻先生的哥哥姊姊不是比他大吗?为什么要靠他扶养?
不过,这事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甚至以不到三十岁的年纪就创下闻氏企业,而且闻氏旗下的隆华电于还是今年新上任的股王,总之,闻先生是她的偶像、是她的梦想、是她崇拜了半辈子的男人,所以今天有幸能跟闻先生见上一面,是她前世修来的福气,所以她更是要把握机会,务必在他心目中留下好印象。
小芳双拳紧握,给自己加油打气,但是现场的情况有些复杂,明明是她在面试,但却有「闲杂人等」进进出出烦着闻先生。
当她说着她远大的理想、抱负之际,一个穿着长袍的男子闯进来,他戴着金边眼镜,手里拿着原文书,活像是戏里的徐志摩从电视机里走出来一样。
小芳目瞪口呆的看着来人,但没忘记自己正在Interview,想要获得闻先生的赏识,她得要处变不惊才行,于是,她连忙收敛心神,继续发表她的长篇大论,「……所以我相信我一定可以胜任这个工作……」
「闻先生,对不起,我没法子挡住您大哥。」紧跟在「徐志摩」后头进来的秘书小姐慌慌张张地解释。
啥米!这位「徐志摩」是闻先生的大哥?!
不像,一点都不像。
始终冷凝着脸的闻先生,一丝不苟的样子就像是个心狠手辣的生意人,但他那位哥哥,活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民初时代文人学者,这样截然不同的两个人,怎么可能是同一个母亲肚子里生出来的!
闻先生他大哥会不会是闻家抱错的孩子啊?
小芳深深这么认为,而秘书小姐都还没退出去呢,又来了一个时髦的摩登女郎,身材前凸后翘、辣得不得了,看得她口干舌燥。
年轻女郎乎里抱着个孩子,哭哭啼啼的抱怨说:「为什么生孩子这么麻烦?他每天一直吵、一直哭,害我既不能睡美容觉,又不能带着他去喝下午茶,呜呜呜……」
就算小芳不是男人,但眼看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哭得如此伤心,她也觉得好心疼。
「敬别,你要替我想想办法,我再也受不了他了……啊!」大美人突然尖叫,「我的妈呀,他竟然尿尿了!天呐,我的BURBERRY包包——」
那女子一阵呼天抢地、鬼哭神号,最后竟然把孩子凌空一丢,急着要去抢救她的包包!
天呐,那孩子真是她生的吗?
小芳顿时忘了自己正在面试,手捂着心脏、停止呼吸,差点没吓死。幸好,闻先生眼捷手快,一个箭步上前,把孩子接个正着。
闻敬别的脸色铁青,最后一根理智崩断,所有的好脾气已经被磨个精光。「闻采菁,你差点摔死你儿子了你知不知道?」
「我……我又不是故意的,你、你干么这么凶?是他的错耶!是这个坏小子讨厌,人家包包昨天才买的,他却撒了泡尿在上头,你不骂他,却反过来骂我,你不觉得你偏心、厚此薄彼吗?」
「我偏心?!我厚此薄彼?!」
闻敬别板着一张铁青的脸,从齿缝间迸出冰冷的字眼是如此的咬牙切齿,吓得小芳悄悄地后退三步,很怕被台风尾扫到。
「你儿子不过是个三个月大的孩子,你要我跟他计较什么?」
「你……你至少可以跟他讲讲道理,要他别一直哭……还有,如果他要尿尿,别挑我新买的包包,我们家里明明有好几百个旧的他不尿,偏要来尿这个我新买的、我最爱的,你不觉得他很可恶吗?」
这位天兵大小姐言下之意,好像她儿子故意找她麻烦,专找她爱的,新买的包尿一样!小芳闻言不禁瞪大眼。
而那位据说是闻先生的大哥,却对现场的状况视若无睹,口中念念有词,直说着,「敬别,我要钱,你还没给我钱……」
噢,在这节骨眼,这位徐志摩还来凑什么热闹,好想踹他一脚哦!
才这么想着,却看到闻敬别早她一步抬起脚来,但目标却是那个天兵也似的千金大小姐——
「闻先生,你在做什么?!」小芳扑了过去,不敢相信在她心目中俨然跟个神没什么两样的闻先生,会做出这种事来。
「闻先生,你千万要冷静。」这一脚踹下去,他的一世英明就毁了。「她是你的亲妹妹啊!」
「她是我姊姊。」闻敬别咬牙切齿道。
姊姊?!
小芳两个眼珠子瞪得大大的,她原以为只有七年级生,才会生了孩子不负责任,满脑子只装得下吃-玩乐,没想到这个天兵女人竟然年纪比闻先生还要大!有这样的哥哥姊姊,难怪闻先生少年老成,也难怪他明明不是家中老大,却得从小扛起照顾一家大小的责任……
小芳顿觉自己一心崇拜的偶像有点可怜,但可怜归可怜——「闻先生,你可千万得冷静,因为你哥哥姊姊之所以会这样……呃……天真无邪、不食人间烟火、不懂世事、不负责任,这难道你没错吗?」
「对,你有错。」侥幸逃过一劫的闻采菁连忙躲到小芳身后去,很怕她这个弟弟脾气一上来便六亲不认。
「我的错?!」提到他对家人的付出,外界向来只有说他很伟大的份,从来没有人当着他的面,说过这件事是他做得不对。于是,闻敬别悄俏地收回脚,「为什么是我的错?」他倒想听听看他是怎么个错法。
「因为你太宠他们了,从小到大,你总是将所有的责任一肩扛起,从没让你的兄弟姊妹分担过什么,所以养成了他们不负责任的个性,现在你不能因为你太忙了,无暇顾及他们,便要他们一下子长大,学着怎么负责。」
「对,你说的真好,你真是我们兄弟姊妹的知己。」闻采菁抹抹眼泪,伸出手来紧紧握住小芳的,眼中流露出难得寻觅知音的光采。事实上,她不是真的服气小芳说的话,只是此时此刻,谁有胆站出来跟她弟弟呛声,那个人就是她的救世主。
人家她只是趁着要绕到百货公司之际,想把孩子丢给敬别,谁晓得他会突然大发雷霆,不晓得现在才冲去百货公司来不来得及抢到今年最新款的冬装。
「采菁。」闻敬柏拉拉妹妹的衣服。
「干么?」闻采菁不耐烦地转过脸,看向她那活像生活在民国初年的大哥。
「敬别为什么到现在还不给我钱?我等很久了……」
「哥,现在情况紧张,钱的事,待会儿再谈啦!」
「可是我的研究不能等,那很重要……」闻敬柏推推鼻粱上的眼镜,表情十分认真。
闻敬别看着自己的两位至亲,他们是他的兄姊,是他这一辈子最亲的人,但是他们却不懂得怎么生活、不晓得怎么扛起责任,只晓得吃喝玩乐,天塌了,要赶快躲到他的羽翼下寻求保护——
仔细想想,他的兄弟姊妹之所以会变成今天这副德行,好像还真是他的错。
「哥——」正当办公室内一片宁静之际,外头又闯进来一个青春洋溢的美少女,模样看起来不会超过二十岁。
那是闻家的么妹——闻采梅。
她一来就扑到闻敬别的怀里号啕大哭,「哥,我这个月的MC还没来,你说我会不会是怀孕了?呜呜呜……」她哭得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而闻敬别则是寒着一张脸看着跟在她后头的那个大男孩。
男孩头垂得低低的,表情看起来很无措,俨然一副作贼心虚的模样。
「孩子是他的?」闻敬别从牙缝里进出怒意。
「是。」
「不是。」
采梅跟男孩异口不同声,气得闻敬别七窍生烟。
「到底是不是?」他瞪着鬼灵精怪的妹妹,心里清楚自己妹妹的个性,只是这男孩是她的男友,而且又跟人家有了肌肤之亲,搞不好现在连孩子都有了,而她却选在现在这个时候翻脸不认人!「你又在闹什么别扭了?」
「我哪有!是他不争气,我叫他无论如何都得帮我收集到限量发行的HelloKit-ty,他却少一款,你不觉得这很气人吗?」采梅嘟着嘴,觉得这是天底下最重要的事了。
而小芳闻言只想晕倒,因为这位小妹妹竞觉得HelloKitty远比她的幸福来得重要!
「所以呢?你现在想怎样?」闻敬别隐忍着怒意,按捺着性子问:「你气他不争气,所以呢?」
「所以我要跟他分手。」说到分手的时候,采梅还狠狠地瞪了小男朋友一眼,态度很坚决,总之,她跟他分手是分定了,现在叫谁来说情都没有用啦!
「分手?!」闻敬别咬牙切齿。
她肚子里极可能有了孩子,而现在,她却说分手就分手!他这个妹妹……他到底是把她宠到什么程度,容得她如此无法无天了!
闻敬别隐忍着怒气,再问一句,「那分手之后呢?你打算怎么办?」
「我?!我……我当然是继续过我的日子呀!」哪来的那么多然后啊?哥真怪。
「那你肚子里的孩子呢?」
「如果真有孩子,那我当然生下来。」
说得如此理所当然,好像把孩子生下来之后,她有能力养一样。闻敬别冷笑着。
他终于知道李小芳刚刚那一句都是他的错是什么意思了。
没错,把自己的兄弟姊妹惯成今天这副德行,的确是他的错,现在他报应一个个来了,老天爷终于要来惩罚他了。
顿时,闻敬别心冷了。他开始思考,自己该这样继续漫无止境地扛着哥哥姊姊、弟弟妹妹的人生吗?
他凡事一肩扛起,让自己的兄弟姊妹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这样对他们真的比较好吗?
闻敬别看着妹妹。采梅脸上一点也没有未婚生子的惶恐,是因为她知道,就算天塌了,都有他这个哥哥会替她扛着是不是?
他再问她一句,「那孩子生下来之后呢?你打算怎么办?」
「生下来之后……当然自己养啊!」她才不靠男人呢,哼!采梅一脸的骄傲,像有万般志气。
「你要自己养?」
「是。」
「你连自己都养下活了,我倒想问你,你怎么自己养?」
「咦?!」采梅大吃一惊,哥怎么会问她这个问题呢?因为孩子她若是没办法养……「你会帮我养啊!」
「我为什么要帮你养?」
「因为你是我哥啊!」
「你还记得我是你哥啊!我还以为我是你们的麻烦处理机,只要你们出了什么差错,跑到我这里来哭个两声,所有问题便迎刀而解。」闻敬别愈说愈火大、愈想愈气愤。「他妈的,我也想过自由、不必负责任的日子;也想惹了麻烦,便有人追在我后头帮我擦屁股,你们知不知道?!」闻敬别大声嘶吼着。
他这模样吓坏了大家,小芳甚至觉得未来Boss疯了。
这男人终于被逼到了临界点、终于要疯了!看来这个地方无论如何都不能再待下去。
悄悄的,小芳收拾了东西,身子退了退,就趁大伙一个下注意的时候,她拉开办公室的门——
「李小姐!」
吓!有人发现她想要开溜。
小芳一惊,脚就像是生了根似的,动都不动地固定在原地,听到后头的脚步声正一步步地接近,她忍不住双脚发抖。呜呜呜……她好害怕哟!
「看你的履历,你似乎才刚毕业。」闻敬别走到她跟前来,凛着的面容一点也不疯狂,刚刚那一幕像是她的错觉,而他依旧是向来沉稳内敛的商界闻人,让人不由自主地想立正站好,跟他鞠躬。
「是,我刚毕业。」
「没当过秘书?」
「是,没当过秘书。」
「那你凭什么认为自己足以胜任这个工作?」
「凭着我对闻氏的景仰、凭着我对闻先生您的崇拜,所以我相信勤能补拙,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做得很好。」
闻敬别一问,小芳就忘了自己刚刚受了什么惊吓,口舌利落地把她背了好几天的台词流利地拿出来应对。
「你有多少的信心?」
「百分之两百。」她大言不惭。来闻氏之前她就告诉自己,这年头谦虚拿不到什么好处,唯有脸皮够厚,她才能毛遂自荐成功,这是她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必胜绝招,希望这一招对闻先生也有效。
「很好,我欣赏你的勇气,所以你录取了。」
「我录取了?!」小芳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气,她做了什么?怎么转眼间,她就变成闻氏里的职员之一!
天呐,她好兴奋、好高兴、好快乐、好想尖叫哦!小芳开心得快要毙掉,但转眼间,闻先生就给她一个电话号码,要她跟他的律师联络。
「联络邱律师?为、为什么?」
「因为我要把手中的产业全交出去。」他决定了,他不能放任自己的兄弟姊妹再继续糜烂下去。他要他们几个学会什么叫做责任心,否则的话,自己一辈子都要帮他们几个擦屁股,永远有收拾不完的烂摊子。
「全……全交出去!」小芳瞪大眼睛,以为自己听错了。闻先生刚刚是说,他要把他的产业全交出去是吗?
等等,闻先生家里就只有五个兄弟姊妹,而今天她有幸看到其中三位,而这三位……说实在的,她不觉得他们其中有哪一个足以胜任闻氏负责人一职,那么——「请问一下,闻先生您要把您的产业交给谁?」
「交给我的兄弟姊妹。」
「呃,有包括现在这三位吗?」
「包括。」
啥米?!小芳吓得手捧着心脏,差点喘不过气来。
「那、那再请问一下,闻先生您另外的两位家人,跟您一样厉害吗?」
「不,他们跟我大哥、大姊比较像。」
「跟大哥、大姊……比较像!」小芳戒慎恐惧地转过头看着还在办公室内,一副无忧无虑的那三个人。
闻先生口中说的大哥,大姊,该不会就是里面的这两位吧?!
「闻先生,我知道我这样说很不应该,但我还是想问您一件大不敬的事。」
「你但说无妨。」
「闻先生您把公司交给了您的兄弟姊妹,您不怕他们把公司搞垮吗?」他的家人一看就不是个做生意的料,他不怕自己回来后,变得一无所有吗?「闻先生,我不懂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是要惩罚他们吗?」
「他们是我的亲人,我怎么会惩罚他们?我只是要让他们懂得什么叫做责任。」
「只是这样?」
「是的,只是这样。」他想,他们也该学着成长,不能一辈子只想躲在他的羽翼下。
「但,闻先生,您不觉得这样对您的员工不公平吗?为了让您的兄弟姊妹成长,您把这么大的责任交到您的家人身上,却没有考虑过闻氏企业上下扛着上千个家庭的生计,只要公司营运不好,便是上千个家庭经济顿时失去依靠。」他不觉得这样对他的员工很残忍吗?
「李小姐。」
「是。」
「你知道我几岁创立了闻氏吗?」
小芳摇摇头。
事实上,她不知道,也不懂他干么问她这个问题。
「是我十八岁那年,那一年,我甚至只是个工专夜间部的学生,而闻氏那时候只是间家庭工厂,没有所谓的秘书、特别助理当我的左右手,而我依旧能撑起一片天,而现在的闻氏已经跟当年不一样了,有一群既热爱闻氏又有能力的工作伙伴,所以我相信,就算我的家人再怎么不谙生活疾苦,为了闻氏、为了你们,他们也会力图振作的。」
「如果他们做不到呢?那么闻先生您是不是会再回来?」小芳带着一丝期望;毕竟她进来闻氏是为了要跟他学习的,才不是为了要伺候那五个不知民间疾苦的太少爷、大小姐。
「不会。」
「为什么?」
「因为没了后路,他们才会全力一搏。」所以他走了,就不会再回来,就不会再恋栈权位。「倒是你,你要努力。我看得出来你有潜力,所以我把我的家人交给你了,从今以后,你是闻氏的执行长,我的兄弟姊妹要是有什么不懂的,你尽其所能地教导他们。」
「什么?!我是执行长!」晕倒,「闻先生,这……这不行啦,我、我才刚毕业没多久耶,半点实务经验也没有,所以您不能交给我这么重大的责任啦!闻先生、闻先生……」
小芳追上早已迈开步伐的闻敬别,双手颤抖地拉着他的衣角,眼眶中挂着泪,她心里有无限的惶恐。
然而,闻敬别却转过身子,拍拍她的肩膀说:「我相信你,你会做得很好的,因为你就跟当年的我一样,犹如初生之犊,任何事都难不倒你的勇气跟信心,所以别妄自菲薄,我相信你可以的。」
他这么一说,就像替小芳打了一针强心剂一样,她就像吃了菠菜的卜派,信心一下子全回来了。
「那么,闻先生,你要去哪儿呢?」她问,却没有得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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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去哪呢?
其实闻敬别也不晓得,他只想四处走走,只想回到当年那个不懂得计较的年代,所以他一走出闻氏,便专做以前不会做的事,比如说,他放弃以车代步,信步由缰地四处走走。
走进地下道,看到乞丐,他觉得有趣,觉得那样过生活也不错,所以脱下西装,跟着人家席地而坐,路过的人全拿他当神经病看,有人甚至远远看到他,便绕道而过,有人比较善良,看到他人模人样却沦落到这般田地,还会施舍他几个铜板。
闻敬别把别人给他的零钱放到隔壁乞丐的碗里,那乞丐看他的眼神就像是看到神经病一般,闻敬别冲着他笑,他更觉得他病得不轻,于是抓着碗跟草席逃得远远的,把地盘让给了他。
到了晚上,闻敬别窝在公园里,大地当床、以天为被,睡在公园的草地上,看着满天的星斗,日子一天天的过去,直到有一天,来了一个奇怪的老阿嬷,她蹲在他身边摸摸他西装的料子,跟他说:「少年仔,你的衣服料子不错ㄋㄟ。」
闻敬别但笑不语。
老阿嬷突然提出要求,「你把这件西装让给我家老公好不好?我家老公会很爱很爱它的。」她边说边用那干皱的手摸抚他的西装外套,好像那是她想了一辈子的礼物一样。
闻敬别看了自己的外套一眼,虽说它是他晚上遮风的唯一物品,但是看着老阿嬷喜爱的模样,他竟二话不说把它脱了。
「你这外套真要给我?」老阿嬷又惊又喜地,不敢相信一个以乞讨维生的人竟会这么的大方。
「嗯。」他点头。
「不用钱?」
「不用。」
「少年仔,你真是个好人。」她边接过西装外套边看着他,觉得这年轻人看起来心地善良,不像是个坏人,想必是时运不济,才会沦落到这里来。「只是你把外套给我了,你晚上怎么办?要不,你来我家吧,我们家还有空房间,可以让你借住好几个晚上,不,是你想住多久都没问题。」老阿嬷愈说,愈觉得这是个可行之计,于是也不等他回答,就要帮他收拾东西。
「阿嬷,不用啦……」
他不想麻烦老人家,但她却不理会他的拒绝,硬是拉着他的手要带他去她家,还说她家很大、很漂亮,她是村里最有钱的人……
于是,闻敬别硬是被个老了却很有力气的老阿嬷给带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