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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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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七十二章:蜗婚(272)【12月9号第一更】
  爱情,也是要看运气的吗?
  运气来了,就会相遇相爱相守,运气没了,即使相遇相爱了,还是会相失相恨相忘。$忘-尘&
  “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呢,我还能奢望什么呢,也许是我自己活该,遇见过那么多的男人,我偏偏选的都是最终将要离开我的,或许,这就是命运吧。”我抹杀掉了自己的幸福念头,已经没有幸福可言了,我唯一想做的,就是心绪慢慢平静下来,然后让自己变得淡忘。可以忘得掉吗?仿若一场梦,之放是我梦里的男子,他衣冠楚楚,风度翩翩,只是携我手走过了一程。
  那一程,我曾心花怒放,只是后来,梦醒,他不在,枕边只有眼泪和他存留的气息。
  眷蜗婚,蜗来了什么,是不幸的开始,还是艳遇的诞生,之放,是我生命里的一场艳遇吗?艳遇之后,便是离别。
  假如一切回到当初,我不会选择和温安年结婚,真的不会,我宁愿骄傲地剩余着。
  “素丫,别那么悲观,好男人还是有的,你也是这样教育我的,你看你这一天人完全脱瘦憔悴,都没个人形了。”贤芝从包里拿过一把梳子在我头上梳理了起来,她小心地梳理着,头发很凌乱,她生怕会弄疼了我。
  艰“我只是,堪破了,我淡了,你说,这世界上还有可以相信的男人吗,还是我自己太不够坚定,不够坚定一份爱情,如果我相信之放,那是不是一场赌注,输了,我将一败涂地,赢了,我将名正言顺成为他的妻子,孩子也会有爸爸。”我问着贤芝,头发被贤芝梳理的整整齐齐。
  贤芝考虑了一下说:“之放不是叫你等他回来吗,那就等他回来啊,等他给你一个可以信服的合理解释,也许他真的是有难言之隐,这些事我们也不懂得,不给他一次机会万一有天真的是你愿望错怪了他,那你岂不是要很后悔很后悔了。”
  这时候病房的门敲响了两声,程朗温厚的声音在门外响起,贤芝打开门,程朗走了进来,我看着他的眼神,我低下了头,想不到要跟他说什么才好,该怎样的开口才不表现出那么悲伤地样子。
  “我大概都听说了,来,吃炸香蕉,你不是最爱吃吗?”程朗说着,打开了手中拎着的饭盒,用竹签插着炸香蕉递到我手里,他坐在病床旁,很温柔的目光看着我,给我掖了掖被子。
  这个时候,还有心思吃吗,即使是我最爱吃的炸香蕉,我也没有了胃口,我拿着竹签上的炸香蕉放在唇边,咬上一口,甜甜的,热热的,冒着香气和热气。
  还是那么的好吃,还是原先的味道,很熟悉,好像还是我说过的那家店,这家店是我们小县城里做的最好吃的一家店,在南京的时候我只是无意之间在程朗的面前提起过,说那家的炸香蕉很好吃,念中学的那会儿,我常去那家店里吃炸香蕉。
  程朗就记下来了,开车从南京来这个小县城,就特意去了那家店,给我买的炸香蕉。
  炸香蕉很甜,里面有些烫。
  “你怎么找到那家店的?我都大概忘记在哪条路上了,还是上中学的时候吃的,我都好多年没有吃了。”我咬了一口,怀念起了中学时的那个味道,那时每天晚上放学下晚自习,我就要去买一个炸香蕉吃,慢慢吃,一直吃回到家。
  那时候真觉得世界上最好吃的食物就是炸香蕉了。
  很幸福的旧时光呢。
  “你和我说过一遍,我就再也没有能忘掉。很多事都是这样,你说过一次,我在心里记下了千百次,我总在想,是无数次地想过,有一天有机会,我可以把你和我说起过的,统统给你还原。比如你爱吃的炸香蕉是哪一家店,我可以去那家店买给你吃,你喜欢吃的甜点,你喜欢的金鱼草,你喜欢的巧克力,我都记得,没能忘。”程朗说着,他目光里掺杂着牵挂和疼爱。
  我依靠在床边,吃着香蕉船,心情好了很多,我看着他诚恳的面庞,我点点头,夸赞着香蕉船真好吃,我没有接他的话,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这样的话语,他的意思我能懂,可在这个时候,我还能听进去什么吗?
  “程朗,你看看之放他做的那些事,那还是个负责任的男人做的事吗?居然这样对我们的季素,实在是太过分了,如果早知道之放是这样的人,我们也根本就不会同意季素和他在一起,还不如和你在一起呢,你对季素还有喜欢吗,如果有,我觉得这是你的机会也是季素的机会。”贤芝添油加醋说着,在这时居然说出窜和我和程朗在一起的话。
  我瞪了贤芝一眼说:“贤芝,你又在胡说八道什么啊,哪跟哪儿的事啊,我和程朗之间只是朋友,你别乱说了,我现在心里真的好乱好累,你可别再给我添堵了。”
  贤芝吐了吐舌头,站在一旁不说话了。
  “季素,之放和那个女歌手的事我也看到了,我为什么从南京赶来,一是我真的放心不下你,二是——你还记得我在你和之放决定在一起的时候说的一句话吗,我说我绝对不会给自己第三次失去你的机会。我当初是信任之放,我现在来也不是想见缝插针横刀夺爱,我这次来是要带你去南京。”程朗铿锵有力地说。
  “去南京?去南京做什么,我已经没有再去的必要了。”我说着,把炸香蕉放在了一边,过于甜,不想吃了,有些腻味了。
  “不做什么,带你去见之放,见面把话说清楚不是很好吗?”程朗说。
  “说清楚?还是让我看清楚——”我也一针见血地说。
  PS:谢谢菱栀,紫色喇叭花,178974879等童鞋的支持和等待,继续三更。
  第二百七十三章:蜗婚(273)【12月9号第二更】
  “不管是看清楚还是说清楚,总是要去南京亲自看看才好,与其在这里胡思乱想瞎判断,不如听程朗的话一起去南京看看啊,我想看看就会弄清楚,总好过你自己再这里瞎想,我支持你去,你就听程朗的话去吧,我也陪你一起去一趟南京,我顺便再去问候问候郑兆和,问候他全家,我看他和他前妻在一起过得好不好,他前妻不是就想置我于死地吗,好啊,我就要让她看我现在的样子。”贤芝说着还倒兴奋了起来。
  要去吗要去吗?我的脑子在飞快的转动了起来,也许程朗说的是对的,我都没有亲自去看一看,不管是真相还是假象,都要亲眼看到,如果去南京,之放亲口告诉我他和麦乐只是宣传需要逢场作戏,那我将相信他,我将会很听话回家乖乖地等着他。如果他和麦乐是真的在工作中产生了感情,那我退出,我祝他们幸福,我就当做我从未从未认识这个人,那次丽江之行,我就没有遇见他。
  或者,我不去南京的话,那就在这里等他,等着他回来给我一个答复,是在一起,还是不在一起。
  贤芝见我犹犹豫豫地样子,又补充着说:“你去啊你去啊,素素一定要去啊,你想想看,等之放回来了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还不知道他们发展到了什么程度,你好歹也是正牌女友,为什么不去把这件事公布于媒体,让那个麦乐成为小三,让她臭名昭著,让她的唱片全部都卖不出去,真过瘾真爽。如果你等着之放回来,还不知道之放是有多少借口呢。男人都是这样,需要用一定的时间去编织借口。”
  眷我眼睛看向了程朗,他坚定地说:“不论怎样,事情都要调查清楚,我打过电话给之放,但是他的手机不是关机就是无人接听,我知道他的公司在哪里,我想带你去找他,你们坐下来好好谈一谈,如果他真的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我不会放过他,他向我承诺过保证过会好好对你的,做不到,那就付出代价。”
  “程朗,你相信之放吗?”我问他。
  “我相信,正是因为我相信他我才会赶来,目的就是要你们快一点见面把事情谈清楚,我想,他会给你一个合理的解释的。我真的,不想看到你这副样子,这不该是你的生活,振作起来,很多事是需要争取的,比如幸福,坐在这里去幻想一个男人对你的忠诚与否,不如当面去问他。如果是误会,那么好,你回来,一切没有发生,依然很恩爱,如果是事实,那我不会饶了他。”程朗说着,似乎胸有成竹所有的主意都拿定了。
  艰“好,那我就听你们的,我给我妈妈和季飒说一声,我们明天就动身去南京,我要找他面谈,还有那个麦乐。”我决定了下来,如果可以争取,我为什么要无动于衷。
  程朗晚上去了酒店,贤芝和我挤着睡在病床上,半夜的时候,吊水都输完了,我拔掉了针管,没有叫护士,我自己按住了自己的针孔地方,我觉得几瓶药液输入了体内,我好像是恢复了不少的元气,没有那么怨天尤人,我开始在给自己做安排和打算。
  幸好程朗来了,他总是会在我需要给予想法和支撑的时候适时的出现,他说的对,我要去南京一趟,之放和那个麦乐是什么关系,好歹我也要亲自问问。
  夜深沉,黑寂寂的一片,以前我很怕黑,这一夜,我没有了恐慌,原来那句话说的真的很对,幸福的人很难坚强,坚强的人很多是不幸福的。
  忽然要坚强起来,独立起来,没有男人,我依然可以走下去,就像那个当初头也不回潇洒离开温安年的季素一样坚强。
  没有那个人的世界,地球依旧会转动,阳光仍然会明媚,没有什么走不下去的。
  会有尽头吗?
  手机就在枕边,我关机了。
  不会再刻意开机等待一个男人的电话了,我傻过,执念过,不愿再傻下去了。
  想我的人,不会需要我去等待他的电话,他也会如约而至相伴在我身边。
  之放,我是季素,我在心里默念着对你说话,你还好吗?你是不是有很多难言之隐,是不是遇到了麻烦遇到了事,你如果真的是有自己的苦衷,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要自己去携手另一个女人面对全社会。我静下来,我也不敢相信,也不会相信你离开了我,那些电视机上的画面,真像是一部电视剧里的情节,那里面的你,只是在和另一个叫麦乐的女人演戏。
  戏里,你是她的幸福意中人。
  戏外的生活世界里,你依然是我痴情如故的男子,从未变过的,对吗?
  这样子的对白,自言自语,我在心里扪心自问了很多遍,久久没有回复,我像是沉迷了自己梦境里的幻境,你在那里,对我很好,一直没变,我可以和你说话微笑,拥抱问好,每晚都会拥抱着说晚安相视睡去。
  你依然是我的杨之放,我的未婚夫,杨小放的好爸爸。
  想到杨小放,多么可爱的名字,如果之放你离开了我,那杨小放也不存在这个名字了,我会给他换一个名字,叫季无,是呢,季无。
  无,无所依,无所盼,无依无靠。
  季无,他长大了,也许会问妈妈为什么给他取了一个这么古怪的名字,我将要告诉他,那是因为妈妈在怀上你和生下你不久后,一无所有,无所相依。
  PS:大家其实有没有想过,每个女人的生命里,好像都会有这样的三个男人,温安年,是你爱过的混蛋,杨之放,是你爱的最好的男子,而程朗,是守护过你陪伴过你一路的男人。至少,我有过这样的三个,觉得人生,其实没有了遗憾。接下来第三更,谢谢你们。
  第二百七十四章:蜗婚(274)【12月9号第三更】
  不是春天到了吗,怎么会变得这么凄凉?凄凉地连我自己都要同情和可怜起我自己来,真的是很可怜的模样呢,去南京算是捉.奸吗?不想说这么难听,那就是求证,只是去求证一个男人他是爱我,还是爱另一个女人?如果他说他爱我,那我就立马回头听他的话,如果是爱那个女人,那我就删除掉我自己脑子里所有关于他的记忆,忘掉他。
  重新开始是很难,但忘掉一个人要比重新开始更难,没有忘掉,又怎么可以重新开始呢。
  贤芝睡得很沉,像是她真的累坏了,忙着照顾我为我担心,出了戒毒所,本来还是按照计划要安排她去相亲见男人的,就因为我,她还要守在我身边,陪我去南京也是因为她对我有太多的不放心,这个世界上,只有贤芝季飒还有妈妈和宝宝是我最亲最亲的人了,之放呢,之放会回到以前在我心里的位置吗?至少目前他伤透了我的心。
  可以说是我疑心病重了吗?我想不是的,我没有猜测太多,我只是难以承受,那样子温情的男子突然挽着另一个歌手出现在电视机里面大肆渲染着他们之间的幸福,而我呢,我的位置呢,那个挽在之放右手边的位置难道不应该是属于我的吗?
  眷这是第二次面对小三了,比第一次来的还要沉痛,第一次我还可以还击,还可以骄傲地离婚,这一次,我什么也不是,我是他的什么人,如果我说我是他的那朋友,甚至有人会投来怀疑的目光,电视机里的之放高高在上和同样骄傲的麦乐多么般配和登对。
  看那档子节目的很多人,都会觉得他们般配吧。
  我是不是倒像一个自作多情还倒打一耙的伪小三了。
  艰爱情是什么?是这样让人烦恼和虚脱的东西吗。
  倘若没有爱情,人生是变得更美好还是更单调呢。
  但可以肯定,会少了很多眼泪。
  爱情中的女人,有没有为爱掉下眼泪的吗?没有吧,都为爱哭过,战斗过,狂欢过,孤单过。
  记得很久以前看一部电视剧叫《我和僵尸有个约会》,里面的马小玲和况天佑,马小玲是世代捉僵尸的,况天佑是一个僵尸,这样的爱情听似荒谬,马小玲是马家的传人,一生注定不可以有爱情,她不可以为爱掉眼泪,一旦为一个男人掉下眼泪,她将丧失所有的法力,听起来很有意思。她爱上了况天佑这个僵尸,电视剧最后的时候,马小玲坐在那里忍不住,再也忍不住大颗大颗眼泪地往下落,一旁的徒弟还在叫她千万不要哭,但是她还是流泪了。
  忍不住,谁没有在爱情里受伤然后哭泣,不管男人还是女人,哭的时候,心隐隐的扎刺着痛,一砸一砸的,环绕在心底里。
  爱情总是叫你没有了志气和尊严。
  我也将毫无志气和尊严可言了,在这一场爱情花事里,我注定要付出比别人更多,我没有太好的自身条件,我选择的男人是优秀光芒四射的,我能做到的包容和大度这也是有限度的。
  还能怎样才可以让你懂得,懂得我的心思。
  难以入睡了,尽管明知第二天要去南京,要休息好,可是辗转反侧无法入睡,心乱极了,心里假想了很多遍如果见到之放,我该和他说什么,我该怎样去问他,还有那个叫麦乐的,她会是什么态度作何反应。
  想想也是,我和之放的事,关她什么事呢,需要她哪门子态度呢。
  一夜未眠,合上眼睛也睡不着,脑子里都是之放微笑的模样,他的笑容那么温柔,伴随着我像是伴随着长久的艰难里一米阳光。
  清晨起来,医院走廊外传来了阵阵哭声,哭得好不凄惨,我不清楚是发生了什么事,我走到病房外,好像是一个年轻男人的去世,车祸,他的妻子抱着孩子在痛哭,哭得惊天动地。
  男人的尸体被护士推出了走廊,女人抱着孩子跟在后面,几乎是站不住脚,软软地跪在了地上,那样子的一幕,让我看的心酸,生死离别,多么的残忍,明明是要说好了结发夫妻白头到老,最后一方撒手而去,留下另一方,将如何留在人世。
  生命就是这样脆弱,有时候,生命比爱情还脆弱还不堪一击,一点风吹草动,或许就会剥夺去一个人的生命,不管这个人在世的时候有过怎样的情感,一旦他死去,麻木毫无知觉,他曾经的那些情感也就不在了,除了留给身边亲人的记忆。
  我走到女人的身边,孩子还很年幼,只有一两岁的样子,被女人抱在怀里压在地上,怀里的孩子睁大了眼睛茫然无知地看着哇哇嚎哭的母亲,多么可怜的孩子,这么小就没有了父亲,以后该怎么弥补缺失的父爱。
  另一个男人来替代,能替代得了吗?
  我想到了我的小放,他不在我身边,我这个做妈妈的,不能好好照顾他,还要为自己感情的事奔走。
  “别压坏了孩子,你和孩子还得好好的,这是他希望的——”我说了这样一句话,试图着要拉她起来。
  “你怎么就走了——你怎么就舍下我和儿子走了,我以后怎么办……我可怎么活下去——说好了要一起把孩子养大成人,你不管了,你怎么可以就不管了就走了……”女人被我扶起之后,仍是瘫软抱着孩子坐在地上,嘴里念念叨叨,哭得都忘记了身边一切。
  之放,我们没有死别,我们却要生离。
  之放,如果死去的是我,你会为我伤心难过为我把孩子养大吗?
  PS:看到大家积极留言我很开心,预告一下,我要开新文《双妻之格》,大家多多支持噢,是说两个妻子的故事,嗯,希望比蜗婚更好看。
  第二百七十五章:蜗婚(275)【12月9号第一更】-
  这样的一幕让我的心里变得很沉重起来,如果死亡可以分开我们,那我宁愿到最后是以死亡的姿态分离,如果不得不说再见,宁愿是死后仍念念不忘的那个人。
  之放,你是要离开我了吗?我蹲在一旁,也难过得哭了起来,为什么哭呢,为眼前这一对孤儿寡母哭泣,还是为我自己悲伤。
  都有,都是要不得不承受的痛。如果可以选择,我希望躺在那里的是我,为什么会这么艰难,这么多坎坷,每走一步都举步维艰,很难很难迈动起步伐追寻幸福。
  明天在哪里,我看不清楚。
  眷贤芝走了出来,看见蹲在门口哭泣的我,她蹲了下来,拍拍我的肩膀,我对面是瘫坐在地上的女人。
  这个女人失去了丈夫,是因为她的丈夫意外丧生了,将永永远远离开她和他们的孩子。
  我呢,将要失去一个男人,不是死别,而是生离。
  艰“素素,我去给你买早饭吧,你吃点,别这样子折磨自己了,再打电话给阿姨说一声,程朗九点多的时候回来接我们。”贤芝说着,扶起了我。
  进病房的那一刻,我回头看了一下仍坐在地上伤心欲绝的女人,她那脸上悲痛的神情,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痛失爱人的悲恸。
  贤芝买来稀饭和豆浆,我喝了一碗稀饭,还喝了一杯热豆浆,贤芝都觉得我胃口好了不少,还主动吃东西,我想我要吃饱我要有力气才可以去争取和抗衡。
  属于我的,绝对不会再一次拱手让人。
  哪怕她是受万人瞩目追捧的麦乐。
  怕什么,爱情面前,所向披靡,没有需要害怕的,只有需要继续前进的。
  贤芝拿着一根粗粗的油条开始了幻想说:“哇,好粗大啊,我想男人了,我好久好久都没有男人了,以前一个月只有几个男人我都嫌不够啊,现在我是沦落为几个月都没有男人的地步了,我好颓废啊,素素啊,你想想我,你想想我你就不会觉得你太悲剧了。”贤芝望着那根油条无限春情萌发地说。
  我抢过贤芝手中的油条往嘴里塞着吃说:“你这个色女腐女,就知道那档子事,你能不能正经一点啊,你看我现在成什么样子了,我告诉你,男人和女人不就是那么回事吗,有什么惦记不惦记着那档子事的,无所谓,我哭过就无所谓了,我要多吃点,如果去南京要打架的话,免得我会没力气会吃亏的。”
  贤芝从袋子里又拿出了一根油条吃着说:“素素,我问你啊,你有没有——有没有和之放那个那个啊,如果有,他那方面还可以吗?”
  对贤芝这样的问题我只能是苦笑说:“都这地步了你还关心这个问题,管他呢,该怎样就怎样,我不在乎了,如果不能在一起,我也不会强求。不过贤芝,你有没有很迷恋过一个男人的身体啊?”
  我想我是很迷恋之放的身体的,男女之事虽然就是那么一回事,但和之放在一起的感觉真的很不一样,那样的融合,这和温安年是不同的,之放是极尽缠绵和柔情蜜意,换句话说,之放和我在床上,很谐和,谐和得很幸福,所以我才会觉得一个女人是很容易爱上她迷恋的那具男人身体。
  男欢女爱,总是到最后是不欢而散,我和之放并不是仅仅的男欢女爱,食色男女,我们是动了真情有真爱的,如果他真的只是找一个女人玩玩而已,那他又怎么会选作我。
  明知道我是玩不起爱情游戏的,我也不是说再见就再见的类型。
  既然当初选择一同走过那么多艰辛,最后就是要在一起,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三个字,在一起。
  贤芝还在思考着我问她的问题,她想了想说:“有过啊,郑兆和当然不是,他比我大那么多,我和他在一起我都是假装兴奋,我喜欢过一个夜店的侍应生,也许他是牛郎,我在他身上也花了不少钱,但是他的身材真的是很棒,宽肩窄臀身材高大,还很有技巧,总之能让我很快乐。有一段时间我还真极度迷恋上了他,出手很大,后来他被一个富婆包养了,不过后来我记不清他的脸了,可我仍然记得他在床上的温柔。”
  我也是,无法无法忘记之放的温柔,男人在那种事上花费的温柔,也许会比别的温柔更让女人刻骨铭心。就好像贤芝已经记不清那个男人的面庞和目光,甚至尺寸也不再记得,只是难忘那一夜夜的温柔。
  迷恋上了一个男人的身体,他会激发女人最原始的,前些天的那几个夜晚,我睡在床上,也会想念之放的手和嘴唇,在被子底下在他身下翻滚躲闪的样子。他出现在麦乐的公寓里,是在那里过夜吗?对他的过去我并不是知道很多,尤其是感情生活,他也从未提起他过去的女友,我想,也许是我纵容了他的过去,我应该了解一下他的过去的。
  这次去南京,事实就有了,去留与否,不在于我,而是他的决意。
  “贤芝,你相信吗,我很难能离得开之放了,我迷恋上了他,不仅仅是心理上的,甚至还有生理上的,他激发了我所有的原始女望,你能明白吗?割舍不了了,这次和温安年不一样,是如同融入了生命里一般,血浓于水一样,契合成一体。如果他真的要离开我,我可能真的很难很难愈合,不会像和温安年那样的说断就断决裂容易了。所以越接近真相,我就越害怕你知道吗?”我坐在病床边,收拾了床单,程朗将要在楼下等我们了。
  PS:喜欢上八个字:你的世界,但愿都好。我遇到了我曾暗恋的少年,他已结婚,奉子成婚,有些难过,还是祝福。感谢芭蕉还有栀子花等亲们的支持和鼓励。
  第二百七十六章:蜗婚(276)【12月9号第二更】
  打电话给妈妈,让妈妈在家不要为我担心,我打了吊水之后身体好了很多,让妈妈把小放带好,天还有点凉,不要着凉感冒了,又叮嘱季飒不要意气用事,在家里多说说宽慰妈妈的话,别带连着妈妈生气。
  妈妈声音有些哽咽,她有心疼,也有怨恼着说早就叫你不要和他在一起,就知道这样的男人都是有花花肠子的,还和什么女明星搞到一起去了,众目睽睽之下在电视上那样说,还眼里有没有我女儿,幸好还没有结婚,不至于太难选择。妈妈的意思还是让我考虑清楚,杨之放这样外表高大英俊的男人也许并不可靠。
  妈妈还着重地强调了一下我的上司程朗,说程朗听说你在医院,马上就问我医院在哪里,连夜就从南京赶来,这种好男人去哪里找,那个之放有什么好的,不就是会浪漫会写情歌,有什么用,浪漫又不能当饭吃,接触的都是女明星,最容易出轨了,程朗多好,那孩子又温厚又踏实,跟着程朗就根本没有苦吃。
  妈妈在电话里念念叨叨,就是要劝我放弃之放,她老人家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可是先抛开之放和我的感情已经深厚难舍难分,就是我和程朗,其实也一直只是以领导和下属或者顶多是知己来相处,程朗确实对我很关心很爱护,超越了普通朋友,但程朗这些年从未向我表露过表白过什么,虽然有时话语间会不经意流露出一些关心,可我并不能因此就觉得他可以托付终生。
  眷感情的事,总是一厢情愿不得的。
  我只好嘴上答应妈妈好好的,我说我去南京只是去见之放一眼做一个了断而已,并不是想要解释和了解什么,和程朗之间的关系我会考虑,这样的说法,让妈妈多少有了些宽慰。
  季飒在电话里抑制不住地冲动着要和我一起去南京,我命令他在家好好工作和照顾妈妈,我想我这一次去南京,面临的是未止的考验,也许我会落败而归,总之,不想自己的感情事卷入了自己的家人,不要像上次一样连累季飒。
  艰做姐姐的,能为这个弟弟做的,实在是太少。
  挂了电话之后,我嘤嘤地哭了,竟有了生死离别的感慨。
  是不是太敏感太绝望了,我隐隐有预感,这次去南京,也许会受伤更深。
  和贤芝一起走出了医院,程朗的车就在医院楼下,他靠在车门边,低着头,颀长的身子有些落寞,我看着心里有些心疼,我面对他,除了心疼,我只有内疚,一直都是这样子。
  他见我和贤芝来了,打开车门,他上车,车后座上放着一个炸香蕉,还是热的,我拿起炸香蕉握在手里,对他微笑,贤芝坐在我身边,我对程朗和贤芝说了一句:“多谢你们。”
  流落于此,多谢你们。
  如果没有你们,我该如何走下去。
  程朗从后视镜里看着我,几秒后,他开车,车开的很平稳。
  “我们是好姐妹,永远都是这样的,不需要说谢谢,就像我在戒毒所时,你依然是陪伴着我,好姐妹嘛。而程朗你呢,你对季素呢,我是好姐妹理所当然要付出,你呢,你总有个理由去为她做一些事的吧。”贤芝说。
  程朗不语。
  他的沉默其实我明白,他不想在这个时候说那些话,也许贤芝不懂,但程朗是懂得的,我此刻心里哪里还能听得进去另一个男人的深情告白。他深埋了这么些年,也不会急于这一时。
  程朗的目的,还是愿我幸福,并不是横刀夺爱,我懂,我真的懂程朗。
  我们游走天涯海角,才最后了悟,那些与爱情无关的情愫,到最后都成为最值得回味和纪念的珍藏。
  贤芝以为女人的爱情哲学是一个换一个,贤芝喜欢霸占着一个,然后再放眼未来,放眼世界。贤芝会手上有一个,如果手上的不好,那么她便可以换一个。遇到比手上的好的,立即替换掉。贤芝会很清楚哪些男人足以用来替换掉手上的那一个。
  在贤芝和妈妈的眼里,程朗就是一个可以用来替换掉之放的男人。
  可是感情不是像我们在超市里买苹果,货架上的那些,我们挑了几个好的放到了自己的推车里,当我们在超市里绕了几圈,看到售货员搬来了一箱子新的苹果,我们会马上换走自己推车里的那几个苹果,不管这些苹果好与坏,我们宁愿选择新箱子里的苹果。
  可我已不再年轻,我不是十多岁到二十岁的女人,我可以有贪婪的爱情,我可以手上一个眼里一个,就像贤芝说的一生只爱一个男人的话,那样人生太单调太乏味了。
  年轻的时候,爱情是一个超市,男人是货架上的苹果,我们都想愈换愈好,可我已经二十八岁,是一个孩子的妈妈,我已经换掉了温安年这个苹果,我的爱情不在是超市,而是一个小规模的水果店,我不能再这样一个换一个。
  重要的是,不能失去手中的那一个。
  所以我不会在这个时候选择和程朗在一起而放弃之放,那样做的话,我想我是不配拥有爱情的,那样我将对不起两个男人,对不起之放也对不起程朗。
  窗外熟悉的风景在一幕幕的掠过,也有些陌生,记得上一次路过这些街道,是坐在之放的车里,他的手一直握着我的手,我坐在副驾驶,会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会看到他的侧脸微笑。而今,短短的数月,我坐在程朗的车上,在之放并不知情我去南京的前提下,去南京找他,算是查清楚事实给自己也是给之放一个交待,还是另一种方式的捉.奸。
  PS:季素要到南京了,之放会是怎样的呢?大家可以猜想一下。
  第二百七十七章:蜗婚(277)【12月10号第三更】
  捉.奸这样的词不能形容之放,我只是,去和他见一面,把话说清楚,也许他真的是有难言之隐,他向来都是讲义气重情义,也许是为了朋友或者是为了宣传做的噱头,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复杂,我们只是一对爱人相见。
  我并没有告诉之放我来南京的事,我就算是给他一个突然惊喜,如果他还爱着我还在乎着我,那么我的出现就是一场惊喜,也许他会满面笑容满脸春风向我拥抱,如果他不爱我,他爱上了麦乐,那么我的出现将是一场惊吓,他也许是皱着眉头责备我不该出现。
  当然,惊吓的可能性会比惊喜小很多。
  我脑子里浮起之放的笑脸,灿烂而深情,世界上有几个男人可以这样的让我心动呢,没有了,之放是独一无二的。
  眷在丽江那些柔软的时光里,他一直注视着我,我在丽江古巷上因为和秦汤汤争一个温安年妈妈给我的玉佛而大哭,蹲在古巷子里大哭,他那个时候,就给了我温暖,他怎么会伤害我呢。
  “贤芝,我们都快三十岁了,我二十八,你二十九,我们都年纪不小了,该成熟了,有的话不要当作玩笑开,这样只会让我和程朗都很尴尬,他是我的好上司好朋友,他也是之放的好兄弟好哥们,我是之放的未婚妻,至少现有摆在面前的事实不过是我们看电视上说的而已,所以,别再说那些劝我放弃之放的话了,我目前是办不到的。”
  说这话的时候,我的语气是义正严词的。
  艰贤芝点点头,低下头拿着手机发短信,可能是发给郑兆和的吧。
  程朗从上车就没有说过什么话,他在想什么,也许我对贤芝说的一番外他听到了心里会很不舒服,但我也只是想让他明白,在我的心里,他是我尊重的兄长。
  世事总是这样的,我们爱的是一个人,我们跟他无所不谈的,又是另一个人。我们没有爱上那个无所不谈的人,却又不会和所爱的人无所不谈。
  如果之放是情人是丈夫,那么程朗就是知己。
  我还是很欣赏程朗的分析能力,他会倾听和设身处地为我着想,知己大概就是这样的吧,来倾听和帮助我。
  我歪靠在车上,慢慢地,竟睡着了,也许是真的昨夜一宿没睡太累了,我靠在贤芝的肩膀上,浑浑噩噩的,半梦半醒的状态,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多,车已经到了南京高速公路上,我腾的一下就惊醒了。
  到南京了?!
  是的,到南京了,距离之放越来越近了,我害怕和抑郁了起来,害怕什么,抑郁什么,真相就要出现在面前,我闭上了双眼。
  “停车——”我突然这样一喊。
  程朗的车在下高速之后簌地就刹车停了下来,贤芝摸摸我的额头,说:“季素,怎么了,是不是作恶梦了,刚才你的身子在睡着的时候总是颤抖,我握着你的手,真担心你累了。”
  “季素,为什么要停车,你是害怕了吗?”程朗一句话道破了我的心事。
  害怕了,我退缩了,我不敢了。
  坐在车上,我把双腿放在了座位上,蜷缩了起来,贤芝担心地回头看后面的车,车停在下高速公路的路口很可能有危险,我觉得停在这里有危险,可是前面就是南京,去了是不是更危险。
  不对,不是危险,是危机,是我和之放的感情危机,是信任危机。
  我这样冒突突地来,然后出现在之放的音乐工作室里,是不是很冒失很冒昧很突兀,他会不会觉得我不够信任他,他说了叫我乖乖在家里等他的。
  或许他真的是认真在工作和录歌。
  他会不会怪我不够信任他。
  怎么办,我纠结了起来,去还是不去。
  “程朗,我想下车,我自己回去吧,我回家,我不要去找之放了,我想我该相信他。”我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这足够让程朗和贤芝晕厥的话。
  季素,你真就是个妈的疯子。
  “季素,你疯了吗?都到了这里你说不去!——你发神经了吗?你怕什么啊,你不会是害怕看到真相吧,我告诉你,如果真相真的是杨之放背叛了你,和那个叫什么麦乐的狗女人在一起,我就废了他,我吸过毒,我怕什么啊。这口恶气一定要出,我们不是那么好摆布的!”贤芝愤愤地说,还挽高了手腕上的衣袖。
  程朗思忖了一下说:“季素,我随你,你自己做决定,我不左右你,如果你决定回去,那我马上按原路返还,我送你们回家。”
  “不行,不能就这么回去,便宜了那小子,我就要去看那个女明星长什么样子,恶心吧啦的,还在电视上光明正大苟且在一起,还承认去过她的公寓里过夜,真是有多恶心就有多恶心。我还和郑兆和说好了,我还要去问候郑兆和呢,男人真是没一个好东西,生来带着那玩意就是骗女人玩女人的。”贤芝越说越激动。
  我抬起手给自己一个耳光,真是够响亮的耳光。
  这一巴掌抽得坐在我身边的贤芝吓了一跳,我的脸立即就热烫了起来,抽的很重,我觉得自己很贱很贱,贱到我自己都想狠狠抽我自己的地步。
  我欲哭无泪地对着贤芝和程朗说:“我想你们现在都很想抽我是吗?是不是觉得我很下贱很下作,我自己都想抽我自己!”
  “你干嘛这样伤害自己,季素,你这样我们该多难受——”贤芝不是滋味地说。
  程朗忽然启动车,朝南京的方向继续开去。
  PS:浆糊真的是傻乎乎的了,我错把今天当九号了,今天是十号,第一更和第二更我写错了,写成了九号,大家心里有数就可以了。说话算话,我们拉钩。
  第二百七十八章:蜗婚(278)【12月11号第一更】
  程朗忽然启动车,朝南京的方向继续开去。
  “季素,我要带你去见他,我要帮你把他夺回来。”程朗坚定地说,目光注视着前方的车辆。
  心里很温暖,第一次见程朗这样子的大男人主义,他说要帮我把之放夺回来,那么为什么我自己还不够勇敢呢,我也要把属于我的夺取回来。
  爱情本身就是一场强取豪夺的战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眷为爱牺牲,是一种壮烈而残酷的事实,不愿牺牲,那么就要争夺。
  程朗开车到了一家连锁酒店,我和贤芝暂先去酒店把随身物品放在酒店里,三个人在一起吃饭,吃饱后才有力气。
  我翻出手机里记下的之放的公司地址,大约下午三点多能去之放的公司,这个时候他应该正常情况下是在公司里,或者就是在他自己的音乐室。
  今吃过饭后,程朗和贤芝陪我一起去之放的公司,我起初是想单独去找之放的,但是贤芝和程朗都不放心,我明白他们的意思,他们是怕我和麦乐万一发生了冲突打起来我会吃亏。
  其实我不会和麦乐打架泼骂的,我再也不会为了一个男人不顾颜面去和另一个女人出手打架了。
  曾有对门的邻居看到之放后问妈妈,你家的季素是不是找了一个很有钱的男人啊,那小伙子看起来就像个蛮有钱的富二代啊。
  也许会觉得我是想嫁有钱人,是因为贪钱。
  事实证明,我和之放在一起,我并没有怎样向他要钱要首饰,只是小放的手术费是他交的大部分,我并不是为了生活为了我和孩子的将来所以想靠着他,享受他给我的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的生活。
  仅仅是因为我们患难与共,从和温安年蜗婚至今,发生的那些波折和坎坷,一路有他相伴不离不弃,我真以为没有什么患难可以把我们给分开。
  有本书上说,但凡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的爱超过这个男人对自己的爱,那么这个女人大多是悲剧结局的,千百年来都是如此的定律。所以很多的女人宁愿嫁给一个自己不讨厌但是很爱自己的男人,这样的话,总是幸福而不动荡的。
  婚姻里,一旦你在意对方超过了这个男人对你的在意,那婚姻就将容易动荡起来,你过于在意他,你就会无端的紧张和害怕,你总是会怕你深深爱着的男人会离开你,所以,最后受伤的,总是爱的最深的那一个。
  贤芝开始大谈她的恋爱哲学,有的还是十分有道理,比如说恋爱中有一个你不得不信的地方,那就是你以为你爱这个人是一生一世的事情,到最后却发现你只能爱到今天。
  是对的呢,竟然再爱一个人,也可以有不爱的一天。
  车停在了之放的公司楼下,我并不确定他是不是就在公司还是在音乐室,我下车,程朗坐在车里,他低着头开始猛抽烟,他变得很深沉不愿多说话,他让贤芝陪着我上楼,他在楼下等我们,如果发生什么事,他立即上楼。
  我对贤芝说:“你也在车上等我吧,我又不是去打架的,我只是来寻找我的未婚夫。”这句话我想已经摆明了我此行的态度,我只是很简单的未婚妻来看自己的未婚夫,只是要给自己男友一个惊喜。
  贤芝犹豫了一下,手撩了一下额边的碎发说:“真的不需要我陪你上去吗,你一个人行吗,万一那个叫什么麦乐的女歌手也在呢。”
  “没事,在就在,我又不怕她,我又不是来找她的,再说,我就不相信我和她发生了冲突,之放会无动于衷不帮我,相信我,我会和平解决的,不是谈判,我是带我的男人回家。”我说着,把贤芝推进了车里。
  我挎着包,进入了公司大厅,等电梯。
  在二十二楼,真够高的,如果冲动起来从上面跳下来岂不是要摔成大饼一样。
  在电梯里,人都挤了进来,最后我被挤出了最外面,超重的提示音响了起来,我往往周围的人,几乎是每个人都同样的目光望着我,好像这个电梯里就多了我一个就超重了,我低头看看我自己的体重,我想我重吗?也许是因为我站在最外面吧。
  于是我很乖巧地从电梯里走了出来,继续等待。
  心里很纠结,手机握在手上都发烫了。
  我脑子在飞快旋转,我去了公司我该怎么说,如果出现意外的打击情况我该作何面对,各种状态都在我的脑子里一幕幕上演。
  但我告诉我自己,总结一点最重要,那就是要淡定要稳住,不管看到什么听到什么我都要微笑,我都不能嗷嗷喊叫发作起来。
  进入电梯,电梯在缓缓伸向高层,我心怦怦地急剧跳动起来,慌乱的,我整理了一下衣服,我居然穿着黑色的上衣和蓝色的牛仔裤,脚上的皮鞋都是灰沉沉一层,头发还很乱,都没有好好梳理就从医院走了出来,我用手机的屏幕反光看着自己的脸,有轻微的妊娠留下的斑,原先皎洁的脸庞上冒着薄薄的一层油光,忘记了化妆,嘴唇还有些因为干燥掉皮,真的是要多不堪就有多不堪。
  是不是我这个样子一出现,我就已经是败了。
  麦乐是新人歌手,小有名气,演艺事业蒸蒸日上,精致而前卫。
  看着镜子里面,没志气没血色的自己,挫败感好大,再怎么样我也该化化妆也该穿精致一点,这样的黑衣蓝色牛仔裤登场,气场就矮了一截,会不会我和麦乐站在一起,是个男人都将会选择麦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