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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托姆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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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洛克夫人的行踪飘忽不定,令人很难捉摸。那些消息灵通的时髦人士感到非常惊奇,因为他们简直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才能见到她。今天,她在切斯尼山庄;昨天,她在伦敦城里的公馆;而明天,消息灵通的时髦人士充其量只能预言说,她也许又出国了。甚至连累斯特爵士这样殷勤体贴的人,要想追随她的左右,也感到有点头痛。不过,要不是他的另一个共患难、共安乐的终身伴侣——痛风病——闯进了他那镶着橡木护墙板的古色古香的卧室里,缠住他的双腿,他恐怕还要头痛呢。

累斯特爵士对待痛风病,就像接待讨厌的恶魔一样。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个恶魔到底是属于贵族这一阶层的。据人们记忆所及,多少年来,德洛克家的子子孙孙,只要是男的,都有痛风病。关于这一点,诸位先生,确实有据可查。别人的父辈可能死于风湿病,也可能因为上一代是个有病的下流人,由于血里有毒而得了一种暗疾。但是德洛克家的遗传与任何一家都不一样;尽管人们不分贵贱,都难免一死,德洛克家的人却只能死于自己家传的痛风病。这种病,就像那些金银餐具、那些画像或林肯郡那所邸宅一样,是从那些显赫的先人,世代相传下来的。这种病也是他们家的一种尊严。累斯特爵士虽然没有说出口,但未尝没有那么一个见解,认为死神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也许会对那些贵族老爷们的阴魂说:“诸位爵爷,诸位先生,我很荣幸地把另一位德洛克爵士介绍给大家,经过验明正身,他确实是死于祖传的痛风病。”

因此,累斯特爵士就听任他那双祖传的腿,忍受这种祖传的痛风病,那态度就像他在那片领地上享有他的大名和他的财产一样。他觉得,让一个德洛克家的人缠绵床笫,让他的四肢忍受那一阵阵如同刀割的剧痛,那未免有点过分。可是,他又想:“我们家的人都害过痛风病;这种病是我们家才有的;几百年来,我们家哪一代人都明白,害痛风病虽然不体面,但是绝不能再染上别的脏病,使猎园里的祖茔蒙受更大的耻辱,因此,我也就甘心忍受这个痛苦了。”

他现在的样子倒是蛮神气的:躺在一床艳红和金黄的褥子上,那张睡椅就摆在大客厅中央,对着那幅他最喜欢的夫人画像。一道道又长又宽的阳光从一长列窗户射进来,和那窗与窗之间的阴影黑白相间,相映成趣。外面,那些雄伟的橡树足以说明他的伟大,因为它们在这片绿草地上已经有好几百年历史,而这片草地从来就没种过庄稼,早在那些帝王用盾和剑出征或用弓和箭出猎的时代,就已经是个猎场了。屋里,他的祖先从墙上望着他,说道:“我们都已经作古了,每个人只留下一幅彩色画像,只能唤起模糊的回忆,模糊得就像现在催你入睡的远处的鸦声一样。”在这里,他的祖先也足以说明他的伟大。因此,他今天就变得非常伟大了。因此,那个波依桑实在该死,那些敢于和他分庭抗礼的胆大妄为的家伙实在该死!

德洛克夫人目前不在这里,在这里陪伴累斯特爵士的是她的肖像。她已经跑到伦敦去,但是并不打算在伦敦呆下去,很快又要跑回这里来了,这使那些消息灵通的时髦人士感到莫名其妙。伦敦城里那个公馆并没有因为她回来而加以布置。这里显得又沉闷又凄凉。只有一个戴着扑粉假发的“使神”,情绪低落地坐在大厅窗前打哈欠。昨天晚上,他跟另一个相好的“使神”(也是个一向伺候上流社会的人)说:如果这种生活继续下去——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不仅像他这样一种性格的人受不了这个,而且也不能指望像他这样一种风采的人会忍受这个——他发誓说,他除了自杀,确实没有别的办法可想了!

有谁知道,在林肯郡的邸宅、伦敦城里的公馆、戴假发的“使神”和那个被剥夺法权的乔(他拿着扫把打扫教堂墓地的台阶时,心里曾经有过一线光明),和乔住宿的那个地方之间有什么关系?在这个世界的漫长的历史中,有许多本来是天各一方的人,莫名其妙地碰在一起了,他们之间又有什么关系呢?

乔从早到晚都在十字路口那里扫地,根本不知道这种关系——如果真有什么关系的话。要是有人问他这个问题,他总是回答说“不晓得”,仿佛这句话概括了他的精神面貌。他只晓得天气不好的时候,很难把十字路口的泥水扫干净,而更难的是,靠扫街这个活儿来混饭吃。就连这点道理,也不是别人指点他的,而是他自己领悟的。

乔就住在一个很破落的地方——这就是说,乔还没有死——像他这样的人都管这地方叫“托姆独院”。这是一条很不像样的街道,房屋破烂倒塌,而且被煤烟熏得污黑,体面的人都绕道而行。在这里,有些大胆的无业游民趁那些房子破烂不堪的时候,搬了进去,把它们据为己有,并且出租给别人。现在,这些摇摇欲坠的房子到了晚间便住满了穷苦无告的人。正如穷人身上长虱子那样,这些破房子也住满了倒霉的家伙,他们从那些石头墙和木板墙的裂口爬进爬出;三五成群地在透风漏雨的地方缩成一团睡觉;他们来来去去,不仅染上了而且也传播了流行病,到处撒下罪恶的种子,使库都尔勋爵、托马斯·杜都尔爵士、富都尔公爵以及所有那些当权的优秀人物(一直到茹都尔)花上五百年的工夫,也不能把这些罪恶完全消除干净——尽管那些大人先生生来就是干这一行的。

最近,在“托姆独院”这个地方,已经发生过两次犹如地雷爆炸的事故:先是一阵轰隆轰隆的巨响,接着是尘土飞扬。这些事故一发生,报纸上总能找到一小则新闻,而附近的医院也总要收容一两个伤亡的人。尽管那里的墙壁有裂口,那些破房子在穷人的心目中也还是了不起的住处。因为还有几间房子就快要倒塌,下一次“托姆独院”那个轰隆巨响就可能非常惊人了。

这些令人可羡的房产自然是归大法官庭管理的。如果把这种情况告诉任何一个只有一只眼睛的人,那也是对他的辨别力的一种侮辱。究竟“托姆”是不是贾迪斯案当初那个人所共知的原告或被告;究竟,这条街被那场官司弄到荒无人居的时候,是不是就剩下托姆一个人(后来才有人搬来落户),或者,究竟“托姆独院”这个传统的名称,是不是可以笼统地说明这个贫民窟的人已经同正派人不相往来,而且已经陷入绝境,那就不得而知了。当然,乔也是不晓得的。

“因为我,”乔说,“我什么也不晓得。”

当一个像乔这样的人,在街上蹓来蹓去,看到店铺招牌、街头路牌、门板和橱窗上到处都是那些莫名其妙的符号,而对它们的形状和意义却一无所知;看着别人阅读、书写;看着邮差送信,而自己一点也不认识那上面的字(哪怕是片纸只字,也使他目瞪口呆),那一定是怪有意思的!而看着那些体面的上等人礼拜天拿着经书上教堂,想想(因为乔偶尔也会想想什么的)他们这样做有什么意思,或者想想,如果别人这样做有意思,为什么自己这样做就没有意思;或者,在街上被挤着、撞着、推着;心里确实觉得自己无论走到什么地方去都是个闲人,可是一想到自己总算是活在这个世界上,别人从前虽然不把自己看在眼里而今天已经不同了,心里又感到莫名其妙——这一切,一定是非常奇怪的。再说,假如不仅有人告诉他,他不能算是一个人(上次他被人叫去作证的时候,人家就没有把他当作人),而且他自己根据一生的经历也体会到自己不算是一个人;或者,假如他看到那些马、那些狗、那些牛从自己身旁走过,想到自己是跟它们一样愚蠢无知的,而不是跟那些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高等动物(他常招他们讨厌)一样聪明——那也一定是怪有意思的!乔对于刑事裁判、法官、主教、政府或者是在他眼里是无价之宝的宪法(可惜他不知道!)的看法,一定很有意思!他的整个物质生活和非物质生活也是非常有意思的,而最有意思的是,他对于死的看法。

乔从“托姆独院”出来,迎接他的是一个姗姗来迟的早晨(因为在这种地方,晨光总是姗姗来迟的);他一边走,一边嚼着一小片肮脏的面包。他要走过好几条街,店铺还没有开门。他坐在“海外福音传播协会”门口的台阶上吃他那份早餐;吃完了,便拿起扫把,把台阶扫了扫,算是感谢这地方让他坐在台阶上吃早饭。他看见这个建筑物这样大,觉得很了不起,但是不知道这是干什么用的。这个可怜的家伙一点也不知道太平洋的珊瑚岛缺乏精神生活,也不知道要去照顾那些住在椰子树和面包果树林子里的土人,得花多少钱。

他来到他那个十字路口,准备在那里干一天。伦敦城已经睡醒,这个巨大的陀螺又要旋转起来;已经停止了几个钟头的阅读和书写(这对乔来说是难以理解的)又重新开始。乔和别的低等动物只好在这莫名其妙的纷乱中讨生活。这是个赶市集的日子。那些公牛都蒙上了眼睛,不仅没有人在前面牵着,反而被后面的人拼命驱打,因此,它们便到处乱闯,到处被人哄赶,终于,眼睛布满血丝,口吐白沫,向着石头墙直冲过去。常常有些无辜的人被撞得重伤,而它们自己也常常撞得重伤。这倒很像乔和他那一种人的情况,非常非常像。

打扫十字路口的乔

一列乐队走来。乔听着音乐。一只狗也在听那音乐。这是一只牧羊狗,正蹲在一个屠户门口,等待主人。很显然,它还没有忘掉那群费了它好几个钟头心思的羊。现在摆脱了它们,心里禁不住高兴。看样子,有三四只羊一直叫它放不下心,记不起它们在什么地方走散了;它往街的两头看了看,好像希望它们从迷了路的地方走出来;它突然竖起耳朵,想起了一切。这是一只见过不少世面的狗,喜欢和下流人厮混,喜欢到小酒馆打转转;对羊群来说,它是一只恶狗,一听见口哨,就向羊身上扑去,一大口一大口地把羊毛咬下来;但是,它又是一只得到教育、受过训练和培养的狗,它知道要执行任务和如何执行任务。它和乔都在听那音乐,也许都和别的下等动物一样,获得了同样的快感;同样地,对于音乐引起的联想、热望、悔恨以及超乎人的感官之外的悲欢,它们也是大致一样的。但是,在别的方面,这条狗比乔这个人又高明多少啊!

如果对这条狗的后代不加管教,听任它们堕落成野狗(像乔现在的情况那样),那么,过不了几年,它们就会堕落到连吠都不会吠——当然,咬还是会咬的。

白昼渐渐消失,天色越来越暗,而且下起毛毛雨来了。乔在那个十字路口拿出全副本领来对付街上那些烂泥、车马、鞭子和雨伞,可是,他只赚到很少的几个钱来交付“托姆独院”那个肮脏住处的租金。这时已经是暮色四合,店铺里的煤气灯也亮了;那个点路灯的人扛着梯子,沿着人行道边行走。这是一个天气异常恶劣的黄昏。

图金霍恩先生这时正坐在他的事务所里,在心里草拟一份申请书,准备明天一早送交治安推事,要求他发出逮捕令。原来那个绝望的起诉人——格里德利,今天曾经到他事务所来,威胁过他。我们是不允许别人进行威胁的,那个暴躁的家伙必须马上关起来,直到获得保释为止。天花板上那幅按远近法缩小的寓言画,有一个面目可憎的罗马神,头冲下,脚朝上,伸出参孙(1)那样粗大的手臂(已经脱了节,而且样子很古怪),直直地指着窗口。可是,为什么图金霍恩先生为了这样一个毫无意义的原因,就得往窗外面看呢?难道那只大手不是老指着窗外吗?所以他也就没有向窗外看了。

如果他当时往窗外看,如果他看见一个女人走过,又会怎么样呢?可是,图金霍恩先生认为,这个世界的女人已经够多的了——简直是太多了;在这个世界里,所有的坏事都是由于她们引起的,尽管在这一点上,她们给律师拉来不少生意。如果他看见一个女人走过,行踪很鬼祟,那又会怎么样呢?再说,她们没有一个不是行踪鬼祟的,图金霍恩先生对这一点非常清楚。可是这个刚刚走过他家门的女人,跟一般女人不大一样;她那身朴素的衣服和她那优雅的姿态,显得很不调和。从打扮来看,她很像一个上等人家的女仆,可是,从她的神色和走路的姿态来看,她似乎是一位贵夫人——尽管她的神色和走路的姿态都很匆忙,而且是假装出来的,不过,不管她怎样装,人们还是看得出来,她走不惯这种泥泞不堪的街道。她戴着面纱,然而,她还露出一些可疑的地方,使得街上许多行人都转过头来紧盯着她看。

她一直没有回头张望。女仆也好,贵夫人也好,反正她此行有她的目的,而且是非达到目的不可。她来到乔打扫的那个十字路口,始终没有回头张望。乔跟着她过了马路,向她要钱。可是,她仍然没有回过头,却一直走到马路的那一边,然后微微向他招手,并说:“跟我来!”

乔跟着她走了两步,拐进一个僻静的院子里。

“你就是我在报纸上读到的那个小孩吗?”她问道,仍然戴着面纱。

“我不晓得,”乔很不高兴地望着那块面纱说,“什么报纸不报纸的。我什么也不晓得。”

“验尸的时候,他们是不是问过你话?”

“我不晓得那叫什么——你是不是说,那次地保把我抓去的事?”乔说。“在什么染尸的时候,那个小孩叫乔是不是?”

“是呀。”

“那就是我!”乔说。

“跟我来。”

“你是要问那个人吗?”乔一边说,一边跟着走。“那个死了的人?”

“嘘!声音小一点!你说对了。他活着的时候,是不是病得很厉害,是不是很穷?”

“啊,是的!”乔说。

“他像不像——像你现在这个样子?”那个女人带着厌恶的样子说。

“啊,不像我这么糟糕,”乔说。“说真的,我一直就这么糟糕!你不认识他吧?”

“你怎么敢问我认不认识他呀!”

“别生气,夫人,”乔非常谦恭地说,因为连他也怀疑这个女人是一位贵夫人了。

“我不是什么夫人。我是一个用人。”

“你是个了不起的用人!”乔说;他一点也不想叫对方生气,只是想说一句恭维的话。

“别说话,听我给你讲。你现在不要跟我说话,站得远远的!你能不能带我去看看报上说的那几个地方?就是那给他东西抄写的地方、他死的地方、地保带你去的地方,还有他埋葬的地方。你知道他埋葬的那个地方吗?”

乔点了点头;刚才那个女人每提到一个地方,他就点一下头。

“你在我前面走,领我去看看那几个讨厌的地方。每到一个地方,你就在对过的地方站着,除非我问你,你不能跟我说话,也不要回过头看。听我的话去做,完了,我要给你好多钱。”

那个女人说话的时候,乔很仔细地听着;他一边敲着扫帚的把手,一边捉摸她那些话。他觉得这些话很难懂;停下来考虑是什么意思;他觉得很满意,就点了点他那满头乱发的脑袋。

“我可鬼着呢,”乔说。“可别耍人,你晓得不?别溜掉!”

“这可怕的东西说什么呀?”那个女仆喊了一声,并往后退了一步。

“别溜掉,你晓得不!”乔说。

“我不懂你说什么。你在前边走吧!我要给你一笔钱,比你这辈子所有的钱都多。”

乔噘着嘴,吹了一声口哨,又搔了搔他那满头乱发的脑袋;然后夹起扫把,在前边领路;他光着脚,灵巧地迈过尖尖的石头,蹚过一片片的泥水。

库克大院。乔站住了。歇了一会儿。

“谁住在这里?”

“那个给他东西抄的人,他还给过我一个大头(2)呢,”乔低声说,并没有回过头看。

“到第二个地方去。”

克鲁克的房子。乔又站住了。歇的时间比刚才长一些。

“谁住在这里?”

“他住在这里,”乔还是头也不回地答道。

沉默了一会儿,乔听见人问他:“在哪个房间?”

“在楼上后边那个屋子。你从这个角就能看见那儿的窗户。就在那上面!我就是在那上头看见他直挺挺地躺着。这就是我给地保抓去的那个酒店。”

“到下一个地方去吧!”

下一个地方要走很远的道;可是乔已经放心,不再怀疑她溜掉了。他很守约,没有回过头去张望。他们走过许多迂回曲折的街道(这些街道臭气熏天,使人感到难受),来到一个院子的小拱道,来到那盏已经点着的煤气灯下,来到那个铁栅门前。

“他就埋在那里,”乔两手握着铁栅,往里瞧着说。

“在哪里?天呀,这个地方多可怕呀!”

“瞧!”乔一边说,一边指着。“就在那一边。在那些坟堆里。靠近那家厨房的窗户!他们把他埋得很浅。他们得在棺材上面跺,才能把它埋下去。要是这个门开着,我用这扫把就能把棺材刨出来。依我看,他们就因为这个才把门锁上的,”他摇了摇那铁门。“这门老锁着。瞧那大耗子!”乔兴高采烈地喊道。“嘿!瞧!它往那边跑!嗬!钻进地洞里了!”

那个女仆躲到一个角落去——也就是躲到那个可怕的拱道的角落里;污黑的砖墙把她的衣服弄脏了。她伸出双手,很生气地叫乔不要靠近她,因为她觉得他很讨厌。两个人就这样子,在那里站了一会儿,乔瞪着眼睛看着她;当她恢复了常态以后,乔还是瞪着她看。

“这个可怕地方是不是一块圣地?”

“我不晓得什么丧地不丧地,”乔说,依然瞪着眼。

“我是说这地方降过福没有?”

“我要晓得这个,那才有福呢,”乔说,他的眼睛瞪得更大了。“可是,依我看,这地方大概没有降过福。降福?”乔又说了一遍,有点不大安心的样子。“如果这地方降过福,那不会对这地方有多大好处。降福?我看恐怕是正好相反吧。可是,我什么也不晓得!”

那个女仆根本没有怎样注意听他说的话,其实,她刚才自己说了些什么话,也似乎没怎样注意。她脱下手套,从钱包里拿出点钱来。乔默默地看着,注意到她那只手又白又小,他心里想,她戴着那样闪闪发光的钻戒,准是个了不起的女佣。

她把钱放在他手里,但是没有碰着他的手。他们两人伸出手的时候,可以看出她在打哆嗦。“喂,”她说道,“把那地方再指给我看看!”

乔从铁栅中间把扫帚伸进门里,费了很大的劲儿,把那块地方指了出来。最后,他转过头,想看看对方是不是瞧清楚,可是,他找不到那个女仆了。

他的第一个动作是,把钱举到灯下看,当他发现那是块黄澄澄的金币,便高兴极了。他的第二个动作是,在金币的边上咬了咬,试试它是不是个好金币。接着,为了安全起见,把金币放到嘴里。最后,把台阶和拱道打扫得干干净净,打扫完毕,他就往“托姆独院”走去。一路上,碰到煤气灯就站住,把金币拿出来,咬一咬,一再试试它是不是真的。

那个戴着扑粉假发的“使神”,今天晚上倒也不乏社交活动,因为德洛克夫人要去赴一个大宴会和三四个舞会。呆在切斯尼山庄的累斯特爵士这时正坐卧不宁;除了痛风病,他连个伴儿也没有。他对朗斯威尔太太发牢骚说:石板道上的雨声老是滴沥滴沥地响,弄得他就是在他那舒适的梳妆室火炉旁也读不下报。

“累斯特爵士如果换个屋子,挪到房子的那一边去,那一定觉得好受得多,亲爱的,”朗斯威尔太太对露莎说。“他的梳妆室正靠着夫人的卧室那一边。这几年来,我从来也没听到鬼道那个脚步声像今天晚上那么响!”

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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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孙是《圣经》上的一个大力士,见《旧约全书·士师记》。

(2) 大头(bull):是英国银币(crown值五先令)的俚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