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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民国时期流行雇仆人 徐志摩陆小曼租房不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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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想当年,陆小曼跟徐志摩在上海租房,开销甚大,除了每月要缴将近两百块大洋的房租以外,还得给两个丫环、一个老妈子、一个厨师和一个听差开工钱,另外还得让陆小曼抽大烟、喝洋酒、开舞会、看电影……那时候徐志摩同时在三所大学教书,挣的钱还不够填补家用,更别说攒钱买房了。

这要搁咱们现代,肯定会有人骂这两口子烧包——你们租着人家的房子,还雇什么丫环、厨子、听差和老妈子啊!这不是“作”嘛!

可在民国还真不是“作”,那时,人好像对买房兴趣不大,却把仆人当成生活当中的必需品,一边租房一边雇佣仆人的家庭多了去了。鲁迅带着母亲和原配夫人朱安在北京西城砖塔胡同61号院租房的时候,雇了两个老妈子,一个负责做饭,一个负责买菜、洗衣和打扫卫生。曾经跟鲁迅齐名的四川文学家吴虞在成都少城栅子街租房的时候,雇了一个厨师和一个杂工,厨师负责做饭,杂工负责收拾院子。后来吴虞去北京上班,仍然租房住,却同时雇了三个仆人,其中一个是人力车夫,每天拉着他去北大教书。很多小职员也雇着仆人,张爱玲《桂花蒸·阿小悲秋》描写抗战期间上海一所公寓楼上的房客,几乎每家房客都有至少一个女仆,但那些房客并不算有钱,有些人连菜都买不起。

早在北洋时代,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燕京大学等著名高校的教授们无一不雇听差,买米买菜、跑东跑西、搬运行李、打扫卫生……全让听差去干,自己袖着手在旁边歌颂劳动。为啥?因为教授是“上等人”,自己动手就没有派头了,会被人笑话的。但是除了燕京大学给教授盖了职工楼以外,大多数教授都是租房住,他们并不怕名下没有房产而被人笑话。宁当老爷,不当业主,是当时的社会心态。

某些租住公寓的职员也流行雇听差,什么时候来了客人,赶紧躲进里屋,让听差去开门,一会儿听差捧着客人的名片过来打报告:“老爷,×先生来拜。”啧啧,倍儿有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