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仔仔细细看了我能搜索到的所有陆小曼的照片,一代名媛完全不是我们心目中的交际花形象:她似乎一辈子没有烫过卷发,或是两根小辫,或是齐耳短发,或是随手一盘的发髻,素朴家常,一点也不妖艳。
“她是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
也许真正让男人记在心里,恰恰是媚在骨头里的女人吧。所以,那个看上去很严肃的胡适,会大发感慨,说“她是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会兴冲冲地对刘海粟说,“你到了北平,不见王太太,等于没到过北京。”
那时的小曼刚刚二十出头,已经嫁给王赓做了王太太。王赓比小曼大7岁,毕业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和西点军校,回国后曾经在北京大学任教,后来赴哈尔滨任警察局局长。
小曼结婚时只有19岁,虽然已经拥有众多追随者,却还没有遇到令她心仪的对象,对父母安排的婚事只是简单地顺从和欢喜。
“谁知这位多才多艺的新郎,虽然学贯中西,却于女人的应付,完全是一个门外汉,他娶到了这个如花似玉的漂亮太太,还是一天到晚手不释卷,并不能分些功夫去温存温存。”
日子久了,小曼难免生出怨气,加上终日无所事事,便重新回到少女时代就如鱼得水的交际场所,夜夜狂欢。小曼出生在富贵之家,父亲陆定是晚清举人,曾任国民党财政部司长和赋税司长多年,还创办了中华储蓄银行。母亲吴曼华是江南名门闺秀,擅长工笔画,古文功底也颇深厚。小曼前后还有八个兄弟姐妹全都不幸夭折,父母更是将万千宠爱都给予她一身。
“你要尽妇道之职……免得将来把徐志摩累死”
小曼十五六岁时,就已经精通英、法两国语言,写得一手娟秀小楷,西方的钢琴、东方的戏曲都不在话下,绘画方面也表现出惊人的天赋。至于名媛贵妇应有的礼仪风姿、社交场所的各种规则她也驾轻就熟。
可就是这样光怪陆离、浮华奢靡的生活,也满足不了小曼那颗年轻而易感的心,她在日记里大叹苦经,“其实我不羡富贵,也不慕荣华,我只要一个安乐的家庭、如心的伴侣,谁知这一点要求都不能得到,只落得终日里孤单。”
也许,只有爱情才能拯救这份孤单了。于是,爱情来了。爱情是那位著名的浪漫诗人———徐志摩带来的,这是尽人皆知的桥段。
终于,1926年秋天,他们赢得了北京北海公园的那场著名婚礼,那场婚礼之所以著名,除了两人的名声和这段情事的背景,更因为证婚人梁启超那一通绝无仅有的证婚词。
他对徐志摩呵斥说,“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上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他提醒小曼,“你要认真做人,你要尽妇道之职,你今后不可以妨碍徐志摩的事业,免得将来把徐志摩累死……”阅历深厚的梁启超,深知这一对“为感情冲动,不能节制”的青年,将来必然会“自投苦恼的罗网”,但也未必知道自己真的会一语成谶。
婚后的神仙眷侣返回了徐志摩的老家浙江硤石。志摩对新妇的疼爱藏也藏不住。小曼是新派的女人,内心希望讨公婆欢心,却完全不会做请安奉茶、三从四德的那一套,只知道与志摩嘻嘻哈哈,嬉戏玩耍,上个楼梯都撒娇到让志摩来抱,吃个苹果也要你一口我一口。
老两口愤而离家,去了北平,投奔他们心目中的好儿媳张幼仪去了。沉浸在爱情中的小两口,意识到老人的怨气和不满,两人尴尬地离开硤石,搬往上海。
“生活逼成了一条甬道,头顶不见一线的天光”
小曼和志摩在石库门包租了派头十足的三层洋房,养着私人汽车,连家里的佣人丫头都衣着入时,宛如一般人家的小姐。
郁达夫的妻子王映霞,曾经亲眼看见小曼一次就买了五双上等的皮鞋。感慨这个出身高贵的富家小姐,出手阔绰,眼里没有钱的概念。据说,当时他们一大家子,每月开销在五六百元,相当于现在的4万到5万元人民币。
志摩感觉在硤石老家委屈了小曼,回到上海对娇妻更是百依百顺,就算被支使得团团转,也乐在其中。小曼身子虚弱,正餐几乎不怎么吃东西,闲暇时零食、水果却从不离口。
可怜两个年轻人并没有现成的金山银山,为了赢得美人笑,志摩不得不东奔西走,拼命挣钱,他一口气在五所学校兼职,课余赶写诗文赚取稿费。最不屑于计算数字的诗人甚至干起贩卖古董字画、做房地产中介的营生。每月辛苦挣来600到1000元,还是供不上娇妻的挥霍无度。
天生喜欢热闹、爱慕虚荣的小曼喜欢戏曲。她不仅花大价钱捧角,每逢义演也当仁不让地登台压轴,还逼着志摩在戏里演个不重要的角色,分享夫妻同台的乐趣。
在志摩那里,这样的演出带给他无穷的苦闷,“我想在冬至节,独自到一个偏僻的教堂里,去听几折圣诞的和歌,但我却穿上臃肿的袍服去舞台串演不自在的‘腐’戏”。
为了挣更多的钱,也为了眼不见心静吧,志摩应胡适之约前往北平任教。上海的小曼兀自沉迷于演戏,还通过演戏结识了花花公子翁瑞午。
因为共同的爱好,小曼和他几乎天天呆在一起听戏、演戏。有一次,小曼经不起唱戏的疲劳,晕厥症旧病复发。翁瑞午主动献上自己的推拿绝技,一试之下,美人果然通体舒泰,从此就离不开这按摩推拿。为减受病痛的折磨,翁瑞午还劝小曼抽几口鸦片,把她拉上了瘾君子之路,后来更干脆搬到了徐家,整日昏天黑地共卧烟榻吸食鸦片。
小曼没心没肺,只是一味肆意享乐。对于志摩还渐生失望之情。而志摩对她,是怀着塑造新人的心情的,觉得她聪明、漂亮,希望婚后发奋图强,健康上进,做个林徽因式的新女性。可是,爱情没有改变小曼的天性,她不愿意成为志摩所希望的人。
而志摩本性多情,除了林徽因,凌叔华、韩湘眉这些绯闻女友也没断过。志摩到北京后,对林徽因的旧情又有再燃之势,回回在信上描述林美女种种姿态。不仅如此,他甚至把自己和人逛妓院、拈花惹草之事,也如实禀告。“我是透明的,我把一切都告诉你。”于是两个小孩子都不懂体谅,相互折磨,小曼越发不肯去北京,任凭志摩怎样苦口婆心,就是坚守上海,狠着心让诗人空中穿梭。
“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这样的分离,终于酿下了那幕惨剧:诗人在和小曼发生剧烈争执后,愤而离家,搭乘了一家邮政航班,飞机在济南附近触山爆炸。诗人走了,“轻轻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他留下的唯一完整的遗物,是陆小曼的一幅山水画卷,他拿去准备请好友题跋,小心地装在铁盒子了,完好无损地留下了———这是多么令人心碎的场景。
噩耗将小曼带入万劫不复的地狱,她无法原谅自己的顽劣、不懂事。就在诗人临死前,她还将烟灯、烟枪扔向他,砸落了他的眼镜,让他负气出走,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她责备自己从来没有为他理过行装,没有注意过他衣衫日益破旧,为满足她喜好千里万里寄来的食物,她没有珍惜过,蘸着心血写来的信件,有时还没仔细看上两眼就扔在了一边———总以为丈夫是自己的,一直会好端端放在那里任自己支使。
当上帝收回了给她的特权,小曼开始成长,她擦干眼泪,立志要成为志摩希望她成为的那种人。她从此素服裹身,再没有现身热闹的社交场合,每日在志摩的照片前供奉鲜花。开始拜贺天健、陈半丁为师学画,从汪星伯学诗,着手整理志摩文集,后来还戒了鸦片,全力做个新人。
只是在私生活上,她的选择依然是陆小曼式的。前夫王庚希望与她复合,大哥胡适也愿意照顾她的生活,可是她依旧和翁瑞午不离不弃,哪怕这个男人后来又老又丑又倒霉又没钱,她还是和他同居了,却并不结婚,不准他抛弃旧式老婆,后来还抚养了翁瑞午和一个女学生的私生子。这样一个女人,在她62岁的那年春天,撒手西去,死的时候,憔悴干枯,只有一个表妹陪伴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