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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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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维恩街较高一侧的树经过雨水的冲洗,叶子仿佛换上了鲜绿的新装。透过凉快的午后日光,我看到山上的陡坡,也看到凶手在黑暗中开完三枪后疾奔而下的那段台阶。下方有两幢临街的小房子。那两家人可能听到了枪声,也可能没听到。

不管是盖革家门前,还是这个街区的其他地方,都没有动静。黄杨树障碧绿、平静,屋顶上的木瓦片还是湿漉漉的。我驱车缓缓驶过,始终在思忖一件事。前一天晚上我没去查看车库。发现盖革尸体不见了的时候,我并没有真的想找到它。当时我还没准备好,去找的话太勉强。不过想让别人几天甚至几个礼拜都找不到盖革,那把他的尸体拖去车库,再拖上他的车运去洛杉矶周边那上百条荒凉偏僻的峡谷中的一条确实是个好主意。这么做要有两个前提:凶手有他的车钥匙和家门、车库的两把钥匙。这么一来,搜索范围就变小了很多,尤其是尸体消失时,他身上那串钥匙已经在我口袋里了。

我没有机会看一眼车库。门关着,还上了锁,当我走到跟树障并排的位置时,树后面竟有什么东西在动。一个女人从曲径里走了出来。她穿一件绿白相间的格子外套,柔软的金发上戴一顶小圆帽子,两眼发直地看着我的车,好像没听到它上山似的。接着她迅速一转身,不知闪到哪里去了。是卡门·斯特恩伍德,当然了。

我又往上开了一段,停好车走回来。光天化日,这么做好像在暴露自己,很危险。我穿进树障。她笔挺地站在那儿,默然靠着上锁的大门。她把一只手慢慢抬到嘴边,啃咬起奇形怪状的大拇指来。她眼睛下面有紫色的污斑,紧张不安折磨得她脸色惨白。

她朝我似笑非笑,说:“你好。”声音又细又尖。“什——什么?”她的嗓门越来越低,又啃起拇指来。

“记得我吗?”我说,“道格豪斯·赖利,就是那个长得太高的家伙。记得吗?”

她点点头,一抹痴呆的笑容在脸上飞掠而过。

“我们进去吧,”我说,“我有钥匙。厉害吧?”

“什——什么——?”

我把她推到一边,拿钥匙开了门,推她进屋。我重新关上门,站在那儿闻着。阳光照射下,那地方很可怕。墙上的中国旧货,地毯,花里胡哨的台灯,柚木家具,难分难解的各种颜色,图腾柱,盛放乙醚和鸦片酊的大肚瓶——白昼里的这一切透着一股见不得人的肮脏,好比一场同性恋派对。

那女孩和我站在那儿面面相觑,她努力想保持住一丝可爱的笑容,但她的脸已经太累了,没这份耐心。所以她仍旧面无表情。她的笑转瞬即逝,犹如海水冲刷走沙滩上的痕迹,她痴呆愚蠢的空洞眼睛下是苍白的皮肤,带着粗糙的颗粒质地。一条泛白的舌头舔着嘴角。这是个被宠坏的漂亮小姑娘,脑子不太灵光,明明犯了大错,却没人采取任何措施。有钱人都去死吧。他们令我恶心。我手指间翻转着一根香烟,推开挡道的几本书,坐在那张黑色书桌的一头。我点上烟,吞云吐雾,静静看着她啃了一会儿拇指。卡门站在我面前,就像一个坏女孩站在校长办公室里。

“你在这儿干吗?”最后我问她。

她扯着外套的一块布,没有作答。

“昨晚的事,你还记得多少?”

这次她回答了——眼里升腾起狡黠的亮光。“记得什么?昨晚我病了。我在家。”

“在家个鬼啊!”

她的眼珠子飞快地上下转了转。

“在你回家之前,”我说,“在我送你回家之前。这儿。在那把椅子上,”——我指了指椅子——“坐在那块橘黄色披巾上。你肯定记得的。”

她的脖子渐渐红了。太好了。说明她是会脸红的。混浊的蓝灰色眼球下面出现了一丝白色。她用力咬着大拇指。

“你——是那个人?”她轻声说道。

“是我。你还记得些什么?”

她茫然道:“你是警察?”

“不是。我是你父亲的朋友。”

“你不是警察?”

“不是。”

她轻轻叹了口气。“什——你想知道什么?”

“是谁杀了他?”

她肩膀抽搐了一下,但表情还是毫无变化。“还有谁——知道?”

“关于盖革?我不知道。警察也不知道,否则他们已经来驻扎了。也许乔·布罗迪知道。”

这是黑暗中盲目的一击,却让她惊叫起来。“乔·布罗迪!他啊!”

接着我俩都沉默了。我管我抽烟,她管她咬大拇指。

“别自作聪明,看在上帝分上,”我催促她,“现在要的只是一点点老派的直截了当。布罗迪有没有杀他?”

“杀谁?”

“噢,老天爷啊。”我说。

她一脸委屈,下巴放低了一英寸。“是的,”她正色道,“是乔杀了他。”

“为什么?”

“我不知道。”她摇摇头,让自己相信她确实不知道。

“最近经常见他吗?”

她两手一垂,用力绞着,打成了一个个白色的小结。“就见过一两次。我恨他。”

“这么说你知道他住在哪儿。”

“是的。”

“你再也不喜欢他了。”

“我恨他!”

“那么你是愿意让他去坐牢的。”

又陷入了片刻的茫然。我催问得太紧了。要跟她的思路保持一致很难。“你愿意告诉警方凶手是乔·布罗迪吗?”

她顿时害怕得双颊通红。“当然了,我是说如果我能不让拍裸照的事抖出来的话。”我用抚慰的口气加了一句。

她咯咯笑了。这令我心生厌恶。她尖叫也好,大哭也罢,哪怕是一个猛子扎到地上昏死过去,都没问题。可她就是咯咯傻笑。她突然就觉得非常好玩。明明她在相机镜头里活像伊希斯[1],照片也叫人偷走了,有人当着她的面打死了盖革,而且当时她醉得比聚会上的退伍军人还厉害,突然这一切竟成了乐趣十足的事了。所以她要咯咯笑。非常可爱。笑声益发响了,萦绕在房间四角,仿佛墙壁里乱窜的老鼠。她发起疯来。我飞快跳下书桌,走到她面前给了她一个耳刮子。

“跟昨晚一样,”我说,“我俩就是一对活宝。赖利和斯特恩伍德,俩配角,在找一个喜剧演员。”

“你的名字不是赖利,”她严肃地说,“是菲利普·马洛。你是个私家侦探。维维安告诉我的。她给我看了你的名片。”她摸着吃了我耳光的那边脸。她朝我笑笑,好像我是个好伙伴。

“行啊,你记性倒不差,”我说,“你回来是为了找照片,可你进不了屋子。对不对?”

她的头猛地一低,又抬了起来。她笑得更厉害了。

我吸引了她的目光。我也成了个滑稽可笑的傻帽。不消一分钟,我就该大叫:“噫嚯!”然后邀她一起去尤马。

“照片不见了,”我说,“昨晚带你回家前我找过。兴许是布罗迪拿走了。关于布罗迪的事你没骗我吧?”

她真诚地摇摇头。

“这事很简单,”我说,“你不需要有丝毫犹豫。别告诉任何人你来过这儿,不管是昨晚还是今天。连维维安也别说。彻底忘掉你来过这儿。交给赖利来处理。”

“你的名字不是——”她刚起了个话头就住口了,剧烈地摇着头,不知是对我说的还是自己刚想到的表示同意。她把眼睛眯得几乎只剩下黑色的一条线,薄得仿佛小餐馆托盘上的一层瓷漆。她有了一个主意。“现在我得回家了。”她说道,好像我俩刚才在喝茶聊天。

“没问题。”

我没动。她又娇媚地瞥了我一眼,朝门口走去。她刚把手放到门把上,我俩就都听到了汽车的声响。她看着我,眼里满是疑惑。我耸耸肩。车开到房子正前方,停下了。她吓得脸都歪了。一阵脚步声传来,门铃响了。卡门扭头盯着我,手紧抓门把,害怕得口水都快流出来了。门铃还在响。接着门铃声断了。门锁里有把钥匙在轻轻转动,卡门见状赶忙跳了开去,呆立一旁。门一下子开了。一个男子健步走了进来,猛地立定,静静注视着我俩,丝毫不见慌张。

[1]Isis,古代埃及司生育和繁殖的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