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州的那几天,有人告诉我某教授《中国本位文化宣言》的事。在他以为这或者合乎我的脾胃;其实,我一笑置之。后来某教授到济南,济南人士特为开一座谈会,先请他发表意见。在他的说话中,却露出不很负责。当时大家要我发表意见,我亦曾有所批评。今事过境迁,所说的话,已记不得。只记得先批评那宣言原文意义不清楚,后说出我的见地主张。
那宣言原文意义不清楚是在哪里呢?惜原文不在手边,不得指给大家看。他是将“文化”一词,宽狭两个不同的用法,混着用了。宽的用法,就是将政治经济文化制度什么都包括在内;——我用“文化”一词,便常是这样用。狭的用法,就是仅指学术思想,乃至文艺出版而言;例如:今日所说“文化界人”的便是。两种用法,各为通常所许,任你择用其一皆可;但在一篇文内,讨论一个问题,主张一个道理,则不得忽彼忽此,前后诡幻不同。那宣言里便是犯了此病。
我的见地主张是什么?我的意见是不必标出中国本位文化的主张,而倒要不存成见才好。我以为虽不存成见,不建立一标准,而事实结果,自然落到中国本位,无可疑也。记得前几年英国的罗素在其所著《中国之问题》一书中,曾说:
中国今日所起之问题,可有经济上政治上文化上之区别。三者互有连带关系,不能为单独之讨论,唯余个人,为中国计,为世界计,以文化上之问题为重为要;苟此能解决,则凡所以达此目的之政治或经济制度,无论何种,余皆愿承认而不悔。
我那时便认为罗素其心虽好,其计则左。中国问题原来是混整之一个问题,其曰政治经济文化三问题者,分别自三面看之耳,并不是当真有分得开的三个问题。因此,在这一大问题中,苟其一面得通,其他两面皆通;若不通时,则一切皆不通。政治经济两面,彼此互不能离开而得单独解决,大概人都晓得;其实,中国政治上出路,经济上出路,不得离开他那固有文化的出路,亦是自明之理。因为问题之演成,原以固有文化为背景;问题的解决,天然亦就不能外于他而得解决。这种解决(或出路,或办法),必含有文化上新成分,固无可疑;但同时还为过去的民族文化史所决定,亦无疑问。你看所解决的像是眼前事实问题;然此事实,却从很远的历史演到眼前的。其历史背景愈深远,其被决定性将愈高;反言之,历史浅者,就无多大决定力。但我们民族历史之特殊深远,则世所公认的。眼前事实,不论大事小事,无在不寓有过去文化上优点劣点长处短处在内。你救不了他的短处,固然不算一个办法;你不顺取他的长处,则这个办法还是建立不起呢!所以不仅新出路被旧历史所规定,而且固有长处还容纳其中。凡相信中国文化有其优长处的人(如罗素与我),都无须顾虑在中国问题的解决上忽略其固有文化优点这件事。——这是不可能的事。
在我研究中国问题时,只见眼前政治经济两大难关,只在实际的具体的事情上,求其如何做得通而已;初未尝于此外,留心到什么文化问题。我曾说过:“‘民族精神’这回事,在我脑筋里本没有的;‘东方文化’”这大而无当的名词,我本是厌听的。”我真是预先没有成见。民族精神是从实际问题研究上慢慢发现的;有了实物可指,不得已乃从而为之名。是实有物,用不着捏造;若非实有,捏造还是白费。因此我敢相信,只须在事实上求办法,不必于政治经济外,另提一个文化问题。而不然者,先悬不损固有文化之一限定,或中国本位之一标准,凌空虚渺,不好捉摸,一切讨论皆成窒碍,实际问题怕倒不得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