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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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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赢得这次胜利之后——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称它为一次真正大卫[6]式的胜利,由于跨入巴黎旅馆业的时机尚未成熟,所以我只好暂时回到法兰克福,在那里的大街上继续过着那种我在前面以寥寥数笔勾画过的生活——一种在世界的旋涡中度过的生活,令人感触颇多,然而却又是非常孤寂的。在大城市的这种生活激流中茫无目标地漂泊着,假如我愿意的话,我可以有许多机会同一些过着外表上同我相似或相同生活的人进行交往和结帮成伙。然而,我并没有这种愿望,相反我不是竭力避免建立这样的联系,就是注意使这些联系绝对不致发展成为任何亲密的关系:因为,有一个内在的心声早就提醒过我,结交、友情和亲密的伙伴关系不可能给我带来幸运,相反我应该毫不留情地强制自己单独地、依靠自己和专心致志地走自己的独特道路,说得更确切些,我甚至觉得,如果我使自己变得哪怕是稍许有些平庸化,同这些人结为酒肉朋友,或者像我那可怜的父亲可能会说的那样,同他们不分彼此,简而言之,如果我陷入这样放纵的交际之中,那么,这就有可能有损于我的天性中某种奥秘,也可以说冲淡我的生命甘露,使得我的生命活力受极严重的削弱和衰败。

因此,当我来到那些通宵营业的小饭馆里,坐到发粘的大理石面桌子旁,遇到有人好奇地试图同我接近和交往时,我总是以礼相待,因为在我看来礼貌比粗野更适合于我的情趣和性格,而且还是一道比粗野不知要坚固多少倍的壁垒。因为,粗野只能使人变得平庸,而礼貌则能使人与人之间保持距离。当我遇到某些男人不时地使用或多或少花言巧语和外交手法向年轻的我提出一些不讨我喜欢的(这种情况,我猜,一定不会使熟悉复杂的感情世界的读者感到意外)建议时,我就是借助礼貌这种办法加以应付的。的确,出现这种情况也是不足为奇的,因为一个人如果长着一副像大自然赋予我这样有吸引力的相貌和一种处处讨人喜欢的体型,那是任何褴褛的衣着——颈上的围巾、打了补钉的衣服和破旧的鞋子,都无法遮掩的。我的这身丑陋的衣着,对那些我在这里谈论的、属于社会较高阶层的求见者说来,甚至使得他们接近我的愿望更强烈了,变成了对他们的一种鼓舞,相反我的这副外表却必然使我在时髦的女人中间处于不利地位。但是,我并不想说,从这个方面对我这个得天独厚的宠儿,根本没有发生过充满不由自主好感的信息,使我感到欣慰和怀恋。有不少次,当我的目光注视着一个满脸涂着百合露、面色灰白的女性时,我发现她不知所措地在脸上露出一种任性的、漫不经心的微笑,显出一种轻微的难堪表情。噢,你那双乌黑明亮的眼睛,这是你那裹在锦缎晚大衣下的躯体中最珍贵的东西,它们立即睁大,几乎是吃惊地望着我,目光穿过我的破旧不堪的衣衫,以致我赤裸裸的全身都感触到了这探索的目光;这时,你的目光又充满疑惑地回到我的衣着外表上来,同我的目光相遇,将它深深地容纳到你的目光中去,接着你的头像饮酒时那样向后一仰,把我的目光重新放出来,怀着甜蜜的、执着追求的心情尝试着理解我;后来,当然你只好“无动于衷地”转过身去,登上你那将要开动的马车,当你的半个身子已进入绸缎包的车厢,你的仆人带着慈父般善意表情塞给我一个铜板时,你那背影在金光闪闪的衣服的映衬下,在歌剧院前厅的光亮如月的灯光照耀下,仍在散发着诱人的魅力,仿佛你在狭窄的车门间还在迟疑不决地不肯离去似的。

不,不能说没有这样一些悄悄的幸遇,上述的例子就是其中之一,每当提到它,我就不能不感到非常激动。但是,总的说来,这样一些身披金光闪闪的晚大衣的夫人同当时的我,又可能有什么作为呢?当时,我作为一个青年从她们那里所能期待得到的无非是耸耸肩膀而已,我由于外表形同乞丐,身无半点可以讨女人欢心的东西,所以在她们的眼睛里是毫无价值的,从而根本不属于她们注意的范畴。夫人注意的只是“先生”,而我不是先生。但是,某些靠边流浪的先生,即某些放荡不羁的人,他们根本不同,他们追逐的既不是女人,也不是男人,而是两者之间的某种奇异的东西;而这种奇异的东西就是我。因此,我需要运用加倍的礼貌加以回避,才能将这类人对我的锲而不舍的兴趣平息下去,有时甚至不得不以无可奈何的恳求的态度,劝说他们给予善意的谅解。

对于一种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不是不可理解的追求,我不赞成运用道德的力量。相反,我可以用古罗马人的话来说,我感到任何人性的东西对我都是不陌生的。在这里,把下边将要描述的经历写入我个人接受爱的教育的历史,倒是非常适宜的。

在这座大城市供我观察的人与人之间的各式各样的关系中,必然有一种特定的和特别的关系最能够引起正处于智力成长阶段的青年人的注意;这种东西在资产阶级世界的出现,为想象力提供了不少的养料。这就是女性居民中的那一类人:她们被人称为公共女人或供人寻欢作乐的女人,或者简单被称为工具,或者说得文雅一点被称为维纳斯[7]的女传播者、宁芙[8]和芙利尼[9];她们不是在得到特许的妓院里紧挨着住在一起,就是在当局的批准或默许下,在夜间来到一些固定的街道上游来荡去,准备将自己出卖给那些既有需要又付得起钱的男人进行亲密的交往。如果我可以像人们对待其他一切事物那样,即以一种新鲜的、不受习惯势力约束的目光来看待这个设施,那我始终觉得,这个现象似乎是过去更富有刺激性的时期留给我们这个已颇为文明的时代的一个富有神奇色彩的残迹;它给我的印象始终是引人入胜的,甚至它的单纯存在就使我感到很幸运。去串那些特殊的房舍,当时我由于极度贫困是办不到的,但是在街巷里和在夜间营业的小餐馆里,我还是有充分的机会来研究这些勾引人的女人的;而且这种兴趣也不是单方面的,当我高兴地觉察到有人充满好感地注视着我时,可以肯定这些目光就是来自那些来去匆匆的夜鹰;尽管我一般说来很谨慎小心,但是不需很长时间就可以同她们建立起个人关系。

在民间,人们把小猫头鹰或小鸺鹠称为唤死鸟或者寻尸鸡,据说它们在夜间飞着撞向病入膏肓、濒于死亡的人的窗户,向里边叫喊着“跟我来吧!”把充满恐惧的灵魂引到外边。那些名声不佳的姐妹们,当她们在路灯下不顾廉耻地偷偷地激发起男人们的性欲时,使用的也是这个办法,难道这不令人感到有点奇怪吗?她们当中的一些人已发胖,像是苏丹王后,把自己的身子裹在黑色缎子衣服里,同丰腴的脸上的白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另一些人则瘦骨嶙峋。她们的装束都是不和谐的,这是为了适应夜间马路上忽明忽暗的效果。一些人的脸白得像白粉,嘴唇上却涂着亮晶晶的深红色的口红,而另一些人在两颊上则涂着浓浓的粉红色的粉。她们的眉毛都十分明显地卷起来,用炭笔在眼角处把眼睛拉长,下眼皮的睫毛圈也涂上了微微一层黑色,由于注射了激素,两眼常常闪烁着超乎寻常的神采。她们的耳朵上佩戴着假宝石耳环,头上顶着大皮帽子,人人手里都有一个小手提包——又称随身小包或装饰包,里边装着一些化妆品,如口红、脂粉以及某种避孕器具。她们有时在人行道上同你擦肩而过;她们用那双反射着路灯光的眼睛,从某个角落里紧盯着你,扯开嘴角露出一种热情却又不很规矩的微笑;她们会急切而又鬼祟地向你轻声轻气地发出唤死鸟般的诱惑的呼唤,用头向一侧急促地一倾斜,从而向你暗示出某种捉摸不定的希望,仿佛在某个地方有一种巨大的、从未品尝过的、无止境的欢乐在等待着敢于跟随她的暗示和耳语前去的勇敢者。

这样一些小的秘密场面,我是经常见到的,而且观察得很仔细;我也见到过,有些穿着很考究的男人不是不动声色地不理睬她们,就是表示愿意讨价还价,一旦条件相当,拍板成交,他们就立即跟随这些淫秽的女人疾步离去。但是,这些女人来同我接近,不是为了这种目的,因为我的穷困的外表已告诉她们,把我当做顾客不可能捞到什么实惠的油水。然而,时隔不久,我就享受到了她们对我的好感,应该说这种好感是个人之间的,是属于职业范畴以外的。当时,我由于经济上无能为力,不敢去接近她们,所以不少次是她们在对我的为人经过好奇的、满意的考验之后,主动地同我亲切搭腔,以伙伴般的口吻打听我的所作所为——对此,我只回答说,我逗留在法兰克福只是为了消磨时间;在我同这样一些衣着华丽的女人之间在楼房通道或门洞里进行的简短交谈中,她们常常以各种方式和低级下流的土语表现出对我有好感。顺便插一句,这种人本来是不应该开口讲话的。当她们默不作声地微笑着、凝神注目着和挥手示意时,她们是令人玩味的;然而,一旦她们张嘴说话了,就冒着被人们识破其真面目和丧失其诱人的光芒的极大危险,因为语言是神秘的东西的敌人,也是平庸无奇的东西的无情揭露者。

不过,我同她们的友好不是没有危险,而是完全有可能遭到诱惑,原因是这样的:把满足他人的欲望作为职业来从事、从而以此为生计的人,并没有因此就摆脱人天生就具有的这种弱点;而他又不可能这样毫无保留地为关照、刺激和满足她而献身,因此,当她在他的心目中不是特别令人留连时,是的,尤其是当他不是她的意中人时,他不可能非常透彻地理解她。于是,就出现了这种情形:那些女子除了许多她们从谋生角度要加以侍候的情人外,在多数情况下还要找一个知心男朋友或个人的情人,这个人一般说来同样出身微贱,他可以像她们仰赖其他男人那样,有计划地靠她们实现幸运的梦想而活着。这些人由于多数都是缺乏头脑、喜欢动武的家伙,可以在职业以外给这样的女人带来情感上的满足,也可以对她们的职业活动进行监护和安排,从而使她们得到某种骑士般的保护,所以他们就完全变成了她们的主宰和控制者,可以夺走她们的大部分收入,当他们对收入不满意时,就极为严厉地处置她们,而她们也就心甘情愿地忍受这一切。治安当局对这些人所从事的这一行当然是持反对态度的,在不断地搜捕她们。因此,我在同她们进行上述交往时是冒着双重的危险的:首先,有可能被警察当作是这种女人的这样一个粗野的陪伴者被抓起来;其次,有可能引起这些残暴的家伙的嫉妒心,从而遭到他们动辄就会动用的刀子的袭击。于是,我从两个方面考虑,都必须谨慎行事,因此,在一个很长时间内,当有不止一个这样的女人明确地向我表示:不讨厌同我一起,来“玩忽”一下她那平淡无味的“职守”,这时总是被我的这种双重的小心谨慎给挡回去了,直到在一次特殊情况下,我至少是基本上非常高兴地放弃了这种谨慎态度。

一天晚上,在我兴致勃勃和潜心地研究了一番城市生活之后,夜已很深了,我因到处游荡感到既兴奋又疲倦,于是来到一家中级咖啡馆,叫了一杯混合酒,想休息一会儿。这时,大街上狂风咆哮,雨雪混杂在一起不停地降落下来,这使得我踌躇起来,不想再赶回相距很远的住所;但是,我的这个临时躲避所同样也是处于一种令人感到不舒适的状态:一部分椅子已被架到桌子上,清扫女工正在用湿抹布擦脏地板;招待员们已处于无精打采的半睡眠状态,在懒洋洋地伸胳膊蹬腿了。尽管如此,我之所以还滞留在这里,主要是因为我感到,下决心离开这光明的世界到沉睡中去寻找逃遁,今天晚上比平时任何时候都更困难。

咖啡馆里已显得十分冷清。在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牲口贩子模样的人趴在桌子上,面颊紧贴在围腰皮钱袋上睡着了。在他的对面坐着两位戴眼镜的老人,显然没有理会这睡觉的人,默不作声地玩着多米诺骨牌。在距我不远、只相隔两张桌子的地方,坐着一位小姐,独自一个人在饮一小杯绿色的烈性甜酒;这显而易见是上述那种女人中的一个,不过我还从来没有同她相遇过,我们以彼此同情的目光相互打量着。

她长着一副奇特的外国人的外貌:头上戴着一顶红毛线小帽,从头顶偏向一侧;剪成半长的黑发梳得光滑明亮,一束束地向下垂着,将由于颧骨非常突出而显得稍有凹陷的两颊部分地掩盖了起来;她的鼻子是扁平的,嘴很大,涂着红色口红,而她的眼睛是斜的,外眼角向上挑着,眼睛虽然闪着光,但是什么也没有看,眼珠说不准是什么颜色的,非常特殊,与众不同。为了配这项小红帽,她穿了一件鲜黄色的上衣,衣服下边的不很丰满的上身,显得很瘦小,却很灵活;我看得很清楚,她的腿很长,有点像小马驹,这很合我的口味。她的手由于要握着绿色的甜烈性酒杯往嘴里送,手指头显得既肥大,又弯曲,她的这只手,我也说不出为什么,反正显得有点发烫,也许是由于手背上的青筋过于明显的缘故。这个外国女人还有一个习惯,就是不停地用下嘴唇上下挪动着舔上嘴唇。

尽管她那眼角向上挑着的、炯炯有神的眼睛令人始终看不清楚其目光是射向哪里,但我还是同她交换了目光,在我们这样相互打量了一阵子后,我终于没能摆脱青年人容易受诱惑的特点,发现她仿佛在向我示意——这是一种把人引向淫荡的深渊的示意,她的这种约会的表示同时又伴随着那种寻尸鸡的诱人呼唤声。我以哑剧的方式将一个裤兜的里子向外翻,然而她却以摇头回答了我,似乎在说,我无需因自己囊空如洗而发愁,而且她又重复了一遍这个动作,边把那杯绿色的甜烈性酒钱放到大理石桌子上,边站起来步履轻盈地走到门口。

我毫不迟疑地跟随她走去。外边,雪溶化后将人行道弄得非常肮脏泥泞,雨还在不停地斜下着,雨水中掺杂着大片的不成形的雪花,像轻柔的湿飞蛾落到人们的肩膀、脸颊和手臂上。使我感到非常满意的是,我的这位异国的情人挥手招来一辆正从此路过的出租马车,用断断续续的话语把她的住址告诉了车夫,她住的那条街是我所不熟悉的。接着,她蹬上了车,我上车后将咯吱咯吱作响的车门关好,就挨着她坐在破烂的座垫上了。

到这时,也就是当我们乘坐的马车又开动起来,从而开始了这次夜间之行时,我们之间才进行了一场谈话——然而,把这场谈话插到这里,我是有顾虑的,因为我清醒地认识到,这次谈话所达到的肆无忌惮的程度,不是我的这支即使已很流畅的笔所能描绘出来的。这次谈话无需任何前奏,没有任何温文尔雅;谈话始终具有一种不受限制、无拘无束的不负责任感——一般说来,这只有在梦境中才可能出现,因为在梦中这个“自我”是在同一个没有真实生命的影子,同自我的产物在打交道,而在一个真正有血有肉的生命同另一个生命完全分割开来的现实存在中,实际上是不能允许这样不负责任的。但是,在我们之间却出现了这种情况,而且我愿意承认,我在灵魂的最深处被这种令人陶醉的罕见情况打动了。我们当时并不是单独存在的,但是却感到少于两个人;因为,当两人一体能制造出这样一种亲密无间的共同存在时,那也就不能再称为两个人了。我的这位情人把一条腿架到我的腿上,仿佛就像搭在自己腿上一样;她的言谈举止,像一个人在孤寂中所产生的思想那样,是毫不受拘束的,大胆的,无所顾忌的,而我也非常乐于效仿她。

简而言之,我们之间的交流超出了表达我们的一见钟情,超出了对这种感情的探寻、表述和分析,也超出了表示决意要对它千方百计加以培植、加深和利用。这位女朋友对我进行了一番称赞,这使我回忆起从前那位明智的神甫,也就是家乡的那位宗教督监说过的一些话,只不过她的这番称赞更全面些和更肯定些。她肯定地说,懂行的人一眼就看得出,我是一个生性适合于提供殷勤服务的人,是的,我若是能从事这样一项特殊行业,毫无保留地献身于这个领域,定能给世界和我自己带来很多快活与欢乐。她愿作我的老师,对我进行透彻的传授,因为很明显,即使我有这种天赋,仍需要老手的引导……这些都是我从她的话中听出来的,不过只是大概的意思,因为同她那异乡人的外表相一致的,是她讲的话都是断断续续的,错误不断,甚至可以说她讲的实际上根本称不上是德语,用词和句子结构常常是根本不对的,往往演变成荒唐奇怪的意思,而这却大大增强了我们在一起相处时的梦境般的感觉。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她的言谈举止毫不轻佻,在任何情况下(这些情况有时是多么不寻常),她都保持着极大的,甚至是可怕的严肃——这时以及我们整个相处期间,都是如此。

马车经过长时间的咯吱咯吱地行驶停住后,我们下了车,我的这位女友付了车费。接着,我们进入散发着油灯烟味的、既暗又冷的楼道,往上走,来到她那间紧挨着楼梯的房间,她把门打开。来到房间里,突然感到非常暖和:一座烧得十分旺的铁火炉散发出来的气味,同化妆品的浓郁的、似花的香味混杂在一起,一盏点着的吊灯发出深红色的光亮。屋子里呈现出一种相对华丽的景象:在一张铺着天鹅绒桌布的小桌上,摆放着彩色花瓶,装着由棕榈树叶、纸花和孔雀羽翎制成的干花束;轻柔的皮衣服乱丢在房间里;在房间里占据主要地位的是一张带帐子的床,帐子的四周是用带金边的红毛料做的;屋子里有不少镜子,甚至在人们一般不习惯照镜子的地方都装上了镜子,譬如床的帐子顶上和侧面的墙上。由于我们渴望相互彻底了解,所以我们就立即行动起来,我也就在她这里一直逗留到第二天早晨。

我的这位女伙伴叫罗兹扎,生在匈牙利,不过身世极不明朗;她的母亲曾在一个流动马戏团里表演过一种四周用薄纸包起来的圆圈舞,可谁是她的父亲,根本就无从可知了。她早年就对卖弄风情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在还很年轻时就被送到布达佩斯的一家妓院(不过,不是未征得她本人同意),几年间一直是那里的大红人。一位来自维也纳的商人感到没有她的陪伴就无法生活下去,于是他运用很大的计谋,甚至请来反贩卖妇女协会给以协助,才将她从这个牢笼里解救出来,并将她安置在自己的身边。后来,他渐渐变老了,而且常常犯中风的毛病,对她已经玩够了,最后在她的怀抱中意外地断了气,罗兹扎这才获得了自由。她靠自己的卖身技能先后在几个城市里混过,前不久才来到法兰克福;在这里,单纯的谋生活动招来的男人并不多,也不能使她得到满足,于是同一个人建立了固定的关系——这个人原是屠夫帮工出身,长着一身的力气与胆量,具有剽悍的男子汉气概,后来选择了拉皮条、勒索和五花八门的敲诈作为职业,成了罗兹扎的主宰者,她的卖身活动也就成了他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但是,由于一件凶杀案,他遭到了监禁,不得不让她在较长时间内好自为之,而她不愿意放弃自己的个人欢乐,于是垂青于我,为自己选择这样一个沉默的、尚未成熟的青年作知心伴侣。

在懒散的休息时,她向我讲了这段简短的历史,而我也把自己的生活历程扼要地向她做了表白。不过,在我们这时以及未来的交往中,讲话和谈心都是不多的,因为她往往只限于做一些最简单必要的提示、命令和简短有力的喊叫——这都是些罗兹扎的青少年时期的用语,属于马戏表演场上的术语范畴。不过,一旦谈话的范围广泛一些,我们就会相互称赞起来,因为我们在初次试探中相互所期望的东西都得到了最充分的证实,我的这位女教师多次自动向我保证说,我的娴熟技巧和爱情道德观远远超过了她的最美好的期望。

严肃的读者们,在这里,我处于一种本书曾一度出现过的类似境况中,在那里我曾描述过我早期对甜蜜生活的幸福追求,并顺便提醒人们,不要把一个行为同其名称混为一谈,也不要试图用令人作呕的字眼去贬低那些富有生气的、特殊的事物。我在离开法兰克福之前这几个月的时间内同罗兹扎交往甚密,常常留住在她那里,有时也在大街上秘密地对她进行监护,看她怎样用那双眼角向上挑着、炯炯有神的眼睛和不停顿滑动着的下唇捕捉着自己的对象,有时她在家接待掏腰包的顾客时(这并不使我感到吃醋),甚至也让我隐蔽地在场,她还从自己收入中抽一小部分分给我。由于我对自己这段生活做了上述的描述,人们很可能就要用一个粗鄙的名称来称呼我当时的这种生活,并把我简单地同上述的那些隐蔽的浪荡公子相提并论。如果有人以为,反正行为都是一样的,那他当然可以运用这样简单的方法。至于我,却赞成民间的智慧,认为两个人同干一样的事,却绝非一回事儿;我甚至更进一步认为,像“酒鬼”、“赌徒”或者“浪荡公子”这样一些标签不但不能说明和概括某个生动的具体情况,而且在某种情况下甚至根本不着边儿。这是我的观点;别人可以有不同的看法,尤其是对这样一些自白,人们本应该想到,这都是我自愿做出来的,我本来随便就可以隐瞒起来的。

不过,我在这里,在读者的高贵的口味允许的范围内,花费这么多的笔墨来描述这个插曲,是因为我认为,这段经历对我的教养具有极大的决定性意义,而不是由于它特别开阔了我的对外眼界,直接净化了我的处世道德观念——对此,其实这朵来自东部的野花并不是恰当的人选。尽管如此,“净化”这个字眼在这里还是应该有其位置的,我没有让它占有它的位置,但我知道这是违心的。因为,在语汇中再也找不到另外一个词能说明我通过同这位严厉的情人和教师的交往所得到的收益,她的欲望同我的天赋极为贴切地融为一体了。在这里,应该想到的不仅仅是在爱情上得到的净化,应该还包括通过爱情得到的净化。我希望这里所强调的重点能得到正确理解,因为它们既指出了手段与目的的区别,同时又表明了它们的融合,手段具有较为狭隘的专门的意义,而目的则具有较为普遍的意义。在这本书的某一个地方,我已指出过,由于生活向我的精力提出了不同寻常的要求,所以不允许我在令人丧失元气的狂热中把自己的精力消耗殆尽。但是,在以这位语言表达不甚清楚、却很大胆的罗兹扎的名字为标志的这半年生活中,我正是这样做的,只不过“丧失元气”这个借用自医学的贬义字眼,在某些不同寻常的情况下是否可用,是值得怀疑的。因为,令人丧失元气的东西,恰恰是可以使我们感到兴高采烈的东西,是这样的东西:它在某些前提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使我们有能力去提供和享受一个无精打采的人只能望洋兴叹的东西。我发明了“兴高采烈”这个词,从而非常不自觉地丰富了语汇,这对我说来确实有不少的好处,我可以从知识的角度来同那个讲起来道貌岸然的“丧失元气”词儿针锋相对了。因为,我从自己内心深处知道,假如没有经历过罗兹扎这所不高明的爱情学校的话,那我是根本不可能使自己生命的各个时期焕发出这么多的异彩和风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