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要写作 (9)
在都市住上十年,我还是个乡下人。第一件事,我就永远不习惯城里人所习惯的道德的愉快,伦理的愉快。
我崇拜朝气,欢喜自由,赞美胆量大的,精力强的。一个人行为或精神上有朝气,不在小利小害上打算计较,不拘于物质攫取与人世毁誉,他能硬起脊梁,笔直走他要走的道路,他所学的或同我所学的完全是两样东西,他的政治思想或与我的极其相反,他的宗教信仰或与我的十分冲突,那不碍事,我仍然觉得这是个朋友,这是个人。我爱这种人,也尊敬这种人,因为这种人有气魄,有力量。这种人也许野一点,粗一点,但一切伟大事业伟大作品就只这类人有分。他不能避免失败,他失败了能再干。他容易跌倒,但在跌倒以后仍然即刻可以爬起。
至于怕事、偷懒、不结实、缺少相当偏见、凡事投机取巧媚世悦俗的人呢,我不习惯同这种人要好,他们给我的“同情”,还不如另一种人给我“反对”有用。这种“城里人”仿佛细腻,其实庸俗;仿佛和平,其实阴险;仿佛清高,其实鬼祟。这世界若永远不变个样子,自然是他们的世界。右倾革命的也罢,革右倾的命的也罢,一切世俗热闹皆有他们的分。就由于应世技巧的圆熟,他们的工作常常容易见好,也极容易成功。这种人在“作家”中就不少。老实说,我讨厌这种城里人。
曾经有人询问我,“你为什么要写作?”
我告他说:“因为我活到这世界里有所爱。美丽,清洁,智慧,以及对全人类幸福的幻影,皆永远觉得是一种德性,也因此永远使我对它崇拜和倾心。这点情绪同宗教情绪完全一样。这点情绪促我来写作,不断的写作,没有厌倦,只因为我将在各个作品各种形式里,表现我对于这个道德的努力。人事能够燃起我感情的太多,我的写作就是颂扬一切与我同在的人类美丽与智慧。若每个作品还皆许可作者安置一点贪欲,我想到的是用我作品去拥抱世界,占有这一世纪所有青年的心。……生活或许使我平凡与堕落,我的感情还可以向高处跑去;生活或许使我孤单独立,我的作品将同许多人发生爱情同友谊……”
这是个乡下人的意见,同流行的观点自然是不相称的。
朋友萧乾弟一个短篇小说集子行将付印了,他要我在这个集子说几句话。他的每篇文章,第一个读者几乎全是我。他的文章我除了觉得很好,说不出别的意见,这意见我相信将与所有本书读者相同的。至于他的为人,他的创作态度呢,我认为只有一个“乡下人”,才能那么生气勃勃、勇敢结实。我希望他永远是乡下人,不要相信天才,狂妄造作,急于自见。应当养成担负失败的忍耐,在忍耐中产生他更完全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