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是莱斯学院一天中最正式的一餐,高年级学生都会穿上跳舞用的丝质洋装,其他人则穿着正式的晚餐服。不过每逢周六的时候,由于好多学生都离开学校跑去了拉博镇,所以大家较平时就随意多了。学生们可自由选择座位,在约束范围内穿着她们想穿的衣服。而今天晚上的气氛更是活跃,不少学生为了庆祝考试周结束已经去了其他地方,但还有更多人正计划着晚餐后直接就在这里庆祝。亨丽艾塔没有出席,据说她端着托盘回了自己房间;勒费夫尔夫人也因为个人原因没有露面;弗茹肯小姐和她母亲去拉博镇上观赏戏剧演出了;于是主桌上就只坐着露西、勒珂丝和蕾格,露西自己倒是挺喜欢这样。大家都心照不宣,没有提亚林赫斯特这个敏感的话题。
“原本以为,”勒珂丝小姐开口了,手里的叉子不耐烦地翻弄着盘子里那堆奇怪的蔬菜,“在这样一个值得庆祝的晚上,乔丽芙小姐会准备些更诱人的东西,而不是这堆残羹剩菜。”
“就是因为今天晚上要庆祝,她才更不需要费心准备。”蕾格一边说,一边大口地扒拉着,“她知道,楼上的食物多得能沉没一艘战舰,足够大家吃个痛快了。”
“可惜没我们的份儿,萍小姐可一定装点给我们带回来哦。”勒珂丝说。
“比赛回来路上,我在拉博镇上买了些奶油泡芙,”蕾格小姐坦白说,“等下我们可以去我房间里喝点咖啡,再吃个痛快。”
勒珂丝小姐看起来似乎更想吃芝士条,尽管她性格较为冷漠,但心肠还比较善良,所以她回答道:“谢谢你的邀请,你真好,我会去的。”
“我还以为你也要去看戏,不然早就邀请你了。”
“那东西早就过时了。”勒珂丝说。
“难道你不喜欢戏剧?”露西有些吃惊地问,对她来讲,戏剧仍具有童年时那般神奇的魔力。
勒珂丝小姐不再用她怀疑而又嫌弃的目光盯着一块胡萝卜,说道:“假设这是你第一次进剧院,先抛开小时候看儿童剧的情况不说,你觉得你会喜欢吗?几个盛装打扮的演员在打着灯光的大盒子里搔姿弄态,这真的有趣吗?最荒谬的就是中场休息了,原本是为了让观众有时间去洗手间,现在却让酒吧坐收渔翁之利。要是在其他的娱乐场合,谁会容忍这种随意的中断,你会在交响乐进行途中去买酒喝吗?”
“但是戏剧就是这样的啊。”露西发出了抗议。
“对啊,就像我说的,早就过时了。”
露西觉得有点被打击到了,倒不是因为她多么酷爱戏剧,只是觉得自己一直以来对勒珂丝的看法都是错的。在此之前,她肯定会说勒珂丝是个狂热的戏剧迷,甚至会跑到更偏僻的郊区去看戏。
“好吧,我今晚差点就去了,”蕾格说,“就为了再看一眼爱德华·艾德里安。我还是学生的时候对他无比痴迷,现在也许有点过气了,你们见过他吗?”
“没见过他上台表演,但他小时候常常跟我们一起度假。”勒珂丝又用叉子翻弄着盘子里那堆食物,确实没什么可吃的了。
“一起度假!在你家里?”
“是啊,他和我哥哥是同学。”
“天哪!太不可思议了!”
“有什么不可思议的?”
“无法想象爱德华·艾德里安也曾是个平常人,有人真的认识他,也曾是普通的学生,跟别人一样。”
“还很惹人厌。”
“哦,不!”
“他小时候相当叛逆,老喜欢照镜子。还有很厉害的本事,总能抓住当时流行的精髓。”她的话听起来平静,客观,不带感情。
“哦,勒珂丝,你打击到我了。”
“在推卸责任这件事上,我还没遇到过比泰迪·艾德里安更有本事的人。”
“但他肯定也有其他的本事。”露西壮了壮胆子说。
“他有本事,没错。”
“你们现在还会见面吗?”蕾格问。能得到神级偶像的第一手消息,她还有些晕眩没缓过来。
“只会偶然碰到。哥哥去世后,我们就离开了父母留下的房子,也就没再有过家庭聚会。”
“那你从没见过他上台表演?”
“从来没有。”
“你竟然也没花个六便士,搭公交车去拉博镇上看他今晚的演出。”
“我没有。都跟你说了,剧院简直无聊到没办法形容。”
“但那是莎士比亚的剧。”
“是啊,是莎士比亚。但我更愿意坐在家里读一读他的作品,还有蕾格和奶油泡芙做伴。萍小姐,等吃完大餐你可别忘了装点儿到口袋带回来给我们吃啊,马卡龙饼、巧克力条、血橙、吃剩的三明治,还有压扁的香肠卷,我们这些饥肠辘辘的无产阶级肯定感激不尽。”
“我到时候拿个帽子,”露西答应道,“然后轮流传给大家,边传边颤颤地说:‘给教员们留点儿吧。’”
然而当她从洗手盆的融冰中取出香槟酒瓶的时候,她并没觉得有多开心。毋庸置疑,这场派对会是一次严峻的考验。她用丝带在香槟酒的瓶颈上系了一个大蝴蝶结,让它看上去更加喜庆,也避免了被人指出“自己带酒来”的嫌疑,结果看起来很像是个戴顶纸帽的公爵夫人,但她并不认为学生们也会有这样的联想。礼服的选择也一度让她犹豫不决,是穿一件适合坐在地板床垫上的宽松休闲款,还是要穿正式一些,享受贵宾的荣誉。最终她决定穿上演讲时的连衣裙,好让学生们赞叹一番,并且额外给自己认真化了个妆。如果说亨丽艾塔的阴晴不定让这场派对失色不少,那她露西一定要尽力为其增色添彩。
其他房间也很是喧闹,好多人拎着水壶来回跑,由此可见,晚上在莱斯学院办派对的可不止斯图尔特一个人。走廊里传来浓重的咖啡味,笑声和谈话声随着一扇扇门的开合此起彼伏。甚至连低年级的学生们也自得其乐,就算不是为了得到工作分配而庆祝,但总算是考完了第一次期末考。露西想起来,她还没问骚核桃解剖学考得如何呢。“今天的独到见解也许到明天就变成了一派胡言,但锁骨就永远是锁骨。”等下次路过学生公告栏的时候,她一定得找找迪斯特罗的名字。
露西连敲了两次十号房的门,里面的人才听见。可是当面色潮红的斯图尔特打开门拉她进去之后,大家顿时害羞了起来,纷纷站起身,并礼貌地保持安静,好像一群很有教养的孩子。
“很高兴你能加入我们。”斯图尔特开口说道。可当戴克丝看见露西手里的酒瓶后,一切的拘谨礼节就都抛之脑后了。
“喝啊!”她尖声叫道,“天哪,喝起来!噢,萍小姐你可真是个乖宝宝。”
“希望我没坏了规矩,”露西想起她还没搞清楚乔丽芙小姐朝她使眼色是什么意思,“可我觉得现在正是喝香槟的好时候。”
“现在可是三喜临门,”斯图尔特说,“戴克丝和汤玛斯也在庆祝,真是个大好的日子,你能带香槟过来真是太好了。”
“用漱口杯喝香槟简直是暴殄天物。”哈塞特说。
“好吧,不管怎样,我现在可是要当开胃酒喝了,这本身就能当成一道菜,大家把杯子都传过来。萍小姐,这个椅子是留给你的。”
房间里有一把从外面搬进来的藤条椅,上面堆了各式花色的垫子。如果不算上写字台前那把硬邦邦的椅子,这应该是整个房间里唯一一个比较像样的座位了。其他人都各自带了坐垫,要么被散乱地丢在地板上,要么就松散地堆成一堆,坐在上面就像躺在床上的小猫咪。有人在灯上盖了一条黄色的丝绸手帕,这样光线更加柔和不像往常那样刺眼。窗户大开着,远远望去傍晚的天空呈灰蓝色,不久便要陷入漆黑。这就像露西在大学时期参加的学生派对,但如果把派对的场景看成一张张图片,那眼前的这一张则显得更加明亮生动。难道仅仅是因为垫子的颜色更艳丽吗?还是说参加派对的人体格更为强壮,长发不那样软塌稀疏,也不戴眼镜,更不会因为用功念书显得脸色苍白。不,当然不是因为这些。她知道区别在哪,因为这里没有香烟缭绕。
“奥唐纳还没到。”汤玛斯一边说,一边还忙着收来大家的漱口杯,通通放在铺着桌布的桌子上。
“我想她是帮劳斯收拾杠木去了。”一个门徒说。
“不可能,”第二个门徒说,“今天星期六。”
“就算是体能训练师,星期天也不工作。”第三个门徒接话。
“劳斯也一样。”第四个门徒也发表意见。
“劳斯还在练习单杠旋转吗?”露西询问道。
“对啊,”门徒们回答说,“她会一直练习,直到汇报演出那一天。”
“那她都找什么时间练呢?”
“早上穿好衣服就去了,在第一节课之前。”
“六点钟,”露丝惊叹道,“太可怕了。”
“这个时间段其实并不糟糕,”她们说,“至少早上人精神好,不慌不忙,还可以自己独占一个体育馆。况且,也只有这个时间段能练习,第一节课前,杠木就必须收起来。”
“她其实没必要去练习,”斯图尔特说,“技巧已经恢复了,但是恐惧仍在,汇报演出之前,她还会再次丧失她的技巧。”
“我能理解,亲爱的,”戴克丝说,“想想看,那么多双眼睛看着,如果像个生病的猴子一样挂在单杠上,该多么愚蠢,何况还被弗茹肯用那种针扎一样的眼神盯着。亲爱的,那还不如死了来得痛快。奥唐纳如果不是像往常一样去给她打杂了,那到哪儿去了呢?就她一个人还没来。”
“可怜的奥唐纳,”汤玛斯说,“到现在还没分配到工作。”汤玛斯能回威尔士去教三年级体操,感觉自己就像是个百万富翁(感觉像中了一百万)。
“不用担心她,”哈塞特说,“爱尔兰人总能逢凶化吉。”
萍小姐左右张望着,却看不到茵内斯的人影,宝儿也不在。
斯图尔特看她眼神不定,明白了她的疑问,便说道:“宝儿和茵内斯让我转告说,她们很抱歉不能参加这场派对,希望下次学期结束前她们办派对时,你还能参加。”
“宝儿要给茵内斯办一场派对,”哈塞特说,“庆祝亚林赫斯特这桩喜事。”
“事实上,我们都要给茵内斯庆祝。”一个门徒说。
“办一场盛大的派对。”第二个门徒说。
“毕竟,这是整个学院的荣耀。”第三个门徒接话。
“你会参加的是吧,萍小姐?”第四个门徒问,但更像在陈述事实,而不是问问题。
“再好不过了。”露西说完后,欣然避开了这块薄冰,问道:“宝儿和茵内斯出什么事儿了?”
“宝儿的家人突然出现,带她到拉博镇上看剧去了。”
“有一辆劳斯莱斯就是不一样,”汤玛斯的语气里毫无嫉妒,“只要你愿意,就能在英格兰四处狂奔。我家里人要想出门,还得拴上那匹灰色的老马,事实上,那是匹棕色的矮脚马,然后至少还需跑上二十公里才能到达目的地。”
“他们是农民吗?”露西询问道,眼前浮现出一条蜿蜒狭窄的威尔士小路,通向孤寂。
“不,我的父亲是牧师,但我们必须养一匹马干活,养了马可买不起车了。”
“噢,好吧。”一个门徒换了个更舒服的坐姿说道,“话说回来,谁想去看戏啊。”
“只是为了打发晚上无聊的时间罢了。”第二个门徒说。
“坐下来膝盖都能顶到前面人的背。”第三个门徒接话。
“眼睛都要粘到望远镜上了。”第四个门徒也开口道。
“为什么会粘到望远镜上?”露西觉得很惊讶,这群年轻人的态度竟与勒珂丝小姐的如出一辙。而事实上她们还未变得那般老于世故,还存有对娱乐活动的渴望。
“没了望远镜能看见什么?”
“小布娃娃在盒子里走来走去。”
“就像是在布莱顿码头。”
“在布莱顿码头上至少还能看见大家脸上的表情。”
她们才更像是布莱顿码头上的人,露西想,就像爱丽丝里的双胞胎,没什么两样。除非一个人开口,不然没人说话;只要有人开口,其他人就觉得有责任提供进一步的证明。
“我想去,可以双脚凌空一动不动,简直再好不过了。”哈塞特说,“为了汇报演出,我一双新的芭蕾舞鞋都穿破了,脚上满是脓疱。”
“哈塞特,”斯图尔特很明显是在学舌,“保持健美体型是每个学生的本职。”
“也许吧,”哈塞特回答道,“但我可不会在星期六晚上挤公交,连着站上五英里去外面,更不会去外面看戏。”
“好吧,只是莎士比亚而已,亲爱的。”戴克丝说。“啊,就为这一个原因,我的灵魂[1]!”她揪心地抓着胸口,表情滑稽。
“那还有爱德华·艾德里安啊。”露西自觉主动地说,总该为自己心爱的戏剧找一个突出的优势。
“谁是爱德华·艾德里安?”戴克丝问道,语气真诚。
“一个长相萎靡的男人,看着像一只蜕皮的老鹰。”斯图尔特作为派对的女主人,实在太忙了,压根没注意到露西的反应:那可是对爱德华·艾德里安最残忍也最生动的总结了,在一群实事求是的摩登年轻人眼里。“我在爱丁堡上学的时候,有人带着我们去看过他演出。”
“你不喜欢他的演出吗?”露西记起来,公告栏上斯图尔特、茵内斯还有宝儿三人的名字挨在一起,名次都很靠前。像这种精神上的艺术活动她应该不会讨厌,虽然那可能让好些人都头疼。
“噢,比坐在教室里好一点。”斯图尔特承认说,“但真的太老土了。看着好看,但是相当枯燥。还少一个漱口杯。”
“是不是我的?”话音未落,奥唐纳就走了进来,顺手递过她的杯子,“我恐怕迟到了,刚刚在忙着找能塞下我脚丫子的鞋。原谅它们行吗,萍小姐?”她暗示了自己脚上的拖鞋,“我的脚已经不是我的了。”
“你认识爱德华·艾德里安吗?”露西问她。
“当然认识,”奥唐纳说,“我十二岁的时候去贝尔法斯特看过他演出,从那时开始就迷恋上他了。”
“你看似是这屋子里唯一一个不仅认识还很崇拜他的人了。”
“哼,一群野蛮人。”奥唐纳向众人投出轻蔑的目光。在露西看来,奥唐纳的眼睛异常地发着亮光,好像刚哭过一样。“要不是因为快期末了,没有余钱买票,我此刻肯定在拉博镇上,就坐在他的脚边上。”
露西心生怜悯,可别说你没想过要退出这场派对,就因为自己是在场唯一一个至今还没分配到工作的人。她喜欢这个女孩,擦干眼泪后还找了个拖鞋当借口,高高兴兴地来参加这个与她无关的派对。
“好吧,”斯图尔特忙着打开软木塞,“既然奥唐纳都到了,那我们可以开瓶了。”
“天哪,香槟!”奥唐纳惊呼。
冒着泡沫的香槟酒涌进了钝厚的漱口杯里,大家满怀期待地看着露西。
“为了斯图尔特在爱尔兰、汤玛斯在威尔士以及戴克丝在灵格修道院的工作。”她说。
一饮而尽。
“为了开普敦到曼彻斯特的所有朋友。”斯图尔特说。
又喝得一干二净。
“好了,萍小姐,你想吃点什么?”
露西自己拿了些吃的坐了下来,劳斯没有受邀参加派对,又因为老天的特殊安排,宝儿那开着劳斯莱斯的富豪家长把茵内斯也接走了,她也免去了同幸福得毫无根据的茵内斯共处一室的尴尬。
注释
[1] 出自莎士比亚戏剧《奥赛罗》中的对白:“It is the cause, it is the cause, my soul。”